钢笔楷书字帖:增长-物价-财政-税收-腐败-政府低效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0:21:02

                       增长-物价-财政-税收-腐败-政府低效率
  

    从教科书公式,我们知道,每年GDP增长率减去物价上涨率,是我们收入的真实购买力的增长率,例如,今天国家统计局报告的六月份GDP同比增长率,9.6%(这是所谓中国“奇迹”),物价水平的增长率,6.4%,两者相减,根据教科书的知识,我们的收入真实增长率是3.2%,与去年同期相比(这样的增长率应当不再是中国“奇迹”)。但是,教科书知识不是中国知识。对中国人而言,财政开支占了我们开支的重要部分,而且,或许因此(若腐败系数可以忽略的话),政府税收抵消了我们收入的重要部分。先谈教科书知识吧,税收,个税起征点并不随着物价水平增长率而增长。香港的政府,相比而言多么清廉呀,去年返还每位公民近万元财政节余,今年又推行政府税收与通胀指数的负相关政策。这就符合我们知道的政府行为的激励相容假设,如果政府财政推行了赤字政策,那么政府税收就要相应受到自己财政政策的惩罚。天下没有这样好的事情:你制造通胀,你不受惩罚。至少,事情不会永远这样美好。现在离开教科书知识,回到我们的中国知识。那就是关于政府开支,以往近十年,每年增长率至少两倍于GDP增长率的政府收入,都怎样消失了呢?或者,都消失在哪里了呢?我查阅国际研究文献,又对照本土经验,大致估计出中国GDP的腐败系数的最低水平是10%,上限可能很高,而且各时期不同,例如,可以是20%,或更高。就以下限10%计算,GDP是30万亿,所以,腐败金额的下限是每年3万亿,上限是6万亿或更高。这是平均而言,我们知道,政府招标的工程,腐败系数最高。以我周围的情况估计,腐败是这样发生的:首先,政府议决(不要问我怎样议决)应开始某工程项目,然后,招标完成,某公司中标。接着,该公司实施该项目并告诉政府应付款X元。最后,注意,魔鬼在这里,政府的付款支票可以是N倍的X元,并且由公司以某种形式返款(N-1)倍的X元,给谁?当然不是给政府。这样,最终的工程开支,是X元预算的N倍。这是很简单的两阶段博弈,如果投标公司预期可以有总共N倍的X元的开支,那么,开价再低也是合算的,于是预期自己有能力分享N倍X元总预算的公司当然有能力以最低价中标(假设招标过程完全符合程序)。对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而言,这是官僚政治的特征,项目预算通常要被突破,人民代表早已有这样的预期,若不如此,一定不是官僚政治。所以,被突破的预算,反映在财政开支方面,就是N倍的X元,而不是X元。政府的这一开支反映在GDP方面,就是GDP有了N倍的X元的增长,而不是X元的增长。但是,新增加的(N-1)倍的X元GDP增长,若导致通胀呢?当然要导致通胀,因为印钞机也是政府的,事实上,最新的钞票最初几乎总是通过那些中标的公司进入流通领域的。谁离印钞机最远,谁就要承受相比而言更大的通胀之苦。口口声声以民生为大事的政府,为何不学习香港政府将自己的财政税收反比联系于物价水平增长率呢?为何非要愚蠢地倒行逆施,发布各项行政命令试图阻止物价增长呢?香港的办法,我说过了,是激励相容的。北京的政策,不仅不是激励相容的,而且是“正反馈”的,物价控制的权力越大,腐败系数越高,从而由腐败而贡献的通胀率就越高,于是我们官僚化到已成脑残的经济管理者们就越有理由得到更大的控制物价的权力,……。事实上,教科书所说的经济的“效率损失”,在中国,或在一切国家,很可能就是这样发生的。结尾的时候,我还要补充一些个人见解:上述每年3.2%的真实收入增长率,到了我们自己手里,远比这一数目低。因为以往十年,真实可支配个人收入的增长率确实很低,如果不是负值的话。若非如此,我们反而要怀疑统计局造假了。因为如果财政收入已占GDP的三分之一并以数倍于真实GDP增长率的速度增长,怎么可能还有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呢?这是简单的算术问题,不赘述。我希望补充的另一见解是:我们所说的真实收入购买力,其实隐含地假设了可选购的商品的集合是全域的,即世界上全部的商品,通过自由贸易,都在我们购买力的购买范围之内。事实上,如果我们的人民币存款不能自由兑换并购买纽约市场的股票,或者,如果我们只能通过造假成性的进口商购买例如“达芬奇”家具,那么,通胀指数的统计是严重低估了的。诸如此类的见解,其实早在我们经济学家的常识之内,但通常我们经济学家似乎懒于向大众解释,我认为,现在的情况很严重,经济学家确实应担负向大众解释真相的任务,我向张维迎学习。感谢胡蛟来信指出开篇的疏忽:统计局公布的增长率原本是真实增长率。如此,则名义增长率高得难以置信。于是检索英文评论,下面是一篇经济学评论的结尾部分:

China’s GDP was said to grow 9.6 percent on-year in the first six months, slowing slightly in the second quarter. On-quarter growth was given at 2.2 percent, but it is difficult to see how this number was calculated. Imports suggest industrial sluggishness. Crude oil imports climbed 7 percent in the first half, compared to 30 percent in the first half of 2010. Copper imports plunged 25 percent.

Consumer prices ostensibly climbed 5.4 percent. The GDP deflator—using the arithmetic increase in GDP to measure inflation—was 8.7 percent. In the past 10 years, the GDP deflator has showed either larger or much larger amounts of inflation than official price indexes. Consumer inflation is generally understated because the index under-weights housing. It was formerly complemented by a housing price index, but that was abandoned after it became obvious that results were being manufactured.

The key to sustained Chinese growth is raising the level of personal consumption. On the positive side, household income grew better than 13 percent, and retail sales—the benchmark consumption measure—were said to climb nearly 17 percent. Unfortunately, consumption was again easily outpaced by fixed investment growth of over 25 percent even while investment is much larger. Though consumption is rising, the structure of the economy appears increasingly unbalanced. This imbalance is ultimately unsustainable and has warped the global economy.

    关键在第一段,这是著名的罗斯基拇指规则:判断中国经济增长率数据是否掺水,只要计算能源增长率,他据此相当大程度上下向修正了“朱-江”时期的增长数据。因为,中国经济对能源价格的需求弹性不会比完善的市场经济更高。所以,当能源增长率低于例如8%的时候,怎么会有GDP增长率高于例如16%呢?诸如此类的数据问题,我存疑待查。还有,网友留言追问这些估计是怎样计算的。我解释得比较详细,干脆也贴在这里:很容易进行国际比较:你找到透明国际或反腐国际的腐败指数,查阅中国的排序,然后再收集一些与中国排序相当的其他国家的腐败资料,自己估算,例如拉美国家的腐败系数。最后,应用于中国。这套方法,是数据不详时的标准估算方法——不论是社会学还是经济学。此外,根据王晓鲁的灰色收入研究,2009年灰色收入可能高达9万亿。假设“灰色”与“腐败”可比,则这一收入约占GDP的30%,这与上述估算是殊途同归(一致的)吧。再从个案推测,一个铁道部长的私人集团,已涉及腐败资金两千亿。每年我们有多少这样的腐败案,已曝光和更多没有曝光的?你自己推测吧。三万亿?这是下限,上限,若遵循王晓鲁灰色估算,应在九万亿的水平。即便如此,九万亿也不过养活了几十位铁道部长这样的腐败集团。以往双规的部级官员大约已接近这一数目了。况且,这是名义GDP的构成,若以今年上半年的统计为据,到年底中国的名义GDP可达四十万亿元。腐败,其实贡献了相当大部分的通胀率。这才是中国特色,却很少人注意。我列举的那位小包工头的故事,5万元的施工款,在支票上居然变成了50万元,其中只有5万元是真实GDP,其余的呢?当然是名义GDP当中的政府开支,也就是通胀因素。再具体一些吧,借助于米塞斯的同类描写,这45万元新增钞票是这样投放的:首先,小包工头从银行兑换那张50万元支票,将其中5万元用于发放自己工人的工资和他自己的利润(2万元)。其次,他将45万元赃款返还给那位官员,于是那位官员在他的党羽之间分配,这些新增加的钞票于是首先被这群腐败官员用于私人消费品的购买,但真实GDP并没有增加,所以,这些腐败官员的花销,挤占了一部分真实消费品,等价的表示就是消费品价格水平的上涨。最后,穷人,如果没有穷到连工资收入都没有,月底领取自己的工资,扣税之后,用于生活开支的时候,发现物价早已上升了,因为新钞票是最后流通到他们手里的。这样简单的道理,为什么只有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才当作常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