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嘉欣吴卓羲吻戏:一个洗衣女工为何敢口出狂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7:12:54

一个洗衣女工为何敢口出狂言?

2011年01月04日07:56 东方法眼王学堂3763人次浏览 评论1条字号:T|T   这几天,正值公历2011新年假期。全世界人民都沉浸在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氛围之中。

  但正如人皆所知,所谓“世界并不太平”。这不,2010年12月30日起,南美洲国家玻利维亚几座主要城市因为油价暴涨,市民要求恢复先前的价格水平,因此而发生了大规模的抗议活动。在首都拉巴斯,公共汽车和卡车司机封堵桥梁和路口,致使公共交通几近中断。一些抗议者甚至到莫拉莱斯的总统府附近示威。

  说实话,相信大多数国人和我一样,对国外这种不稳定因素的新闻,已经见怪不怪了。还是我中华好,没有这种不和谐事件。

  但这次,新闻中引起我关注的是一个洗衣女工的惊人言行。

  这名洗衣女工叫帕特丽夏·科友,她告诉法新社记者:“我们能让他(莫拉莱斯)上台,也能让他下台。”按她给出的理由,穷人是高油价“最大受害者”。(2011年1月1日羊城晚报)

  这难免让我们国人想不明白:一个洗衣女工,是何方神圣,竟然敢对莫拉莱斯总统发表如此嚣张的言论,难道她吃了豹子胆不成?

  当然,从理论上讲,她作为选民,按照有权选举也有权罢免的一般民主政治原则,总统莫拉莱斯既然是她选举出来的,自然也可以罢免他。

  那么,理论与现实到底有多远?

  国外我没有去过,不知道。我们将视线拉回到国内。

  我们的宪法也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第二条)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宪法第三条)

  那么,我们的公民可否喊出“我们能让他上台,也能让他下台”?

  这个他不要总统那么高的职位,就说一个市长、一个省长,或者干脆低一点,就一个镇长吧?

  当然,作为选民的你和我也可以喊,但问题是到底有多大用处呢?列宁曾说:“倘若法律失去权威,则法律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空气震动罢了。”

  如果在中国,你真的这么喊叫,要么你是真疯了,要么别人认为你一定是疯了。

  对比国外的制度,我们发现一些迫切的问题。

  一者我们的代表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无论是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我们的代表还很难真正代表选民的意志。正如张千帆先生所言“现在三千多全国人大代表,还有各省、县、乡的代表加起来一大堆都专职化,都拿国家工资,由纳税人供养,但又不是人民真正选出来的,不对当地人民负责,专职了不做事,我们要这样的专职代表做什么?”两会期间,有网民说,“请帮助我找一下我选举的人大代表是哪位,也请帮助我找一下人代会里面哪个代表代表我”。相信我们的无语。

  二者我们选民对官员选拔、任用的监督权失之于空。2011年才毕业,身为“官二代”,亦为大学生,即被市委市政府领导安排进当地的财政局工资统发中心工作,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只因他爸是湖南省冷水江市人事局局长曹长清。而冷水江市人事局一位副局长回应记者采访时称,冷水江市“常委开会时确实有这么一个决定,就是照顾(各单位)一把手亲属子女工作”,并称“如果这个事你们查还多的是”。媒体最近频频曝出的官二代接班(包括公务员考试中的量身定做),就我看来是缘于官员才能的不易评定化。

  相信这种事“如果这个事你们查还多的是”。为什么官员喜欢将自己的子女安排进机关而不是医院或公司?除了收入稳定外,关键在于当前的机关、官员容易混。而且“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不服不行”。而如果你当医生、当技术员,没有才能和技能,是绝对不行的。在广东省2010年两会期间,曾任省人事厅厅长的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谭璋球指出,“现行的公务员根本就没有什么竞争机制,只是奉命行事!现在的公务员只要对上负责,就能得到提拔,就会晋升。这就容易引发反效果,那就是对下、对百姓不负责。还有一些公务员恬不知耻:‘谁提拔我,谁给我好处,我就对谁负责,我就给谁服务,老百姓没有我好处’”,他进而指出,“现有制度下,最多只能看得出谁勤快一些。公务员大多都很平庸,谁给领导的印象好,谁就升得快!”可谓一语中的!

  三者我们选民对官员的罢免权难以实现。2010年12月30日以色列前总统卡察夫被特拉维夫地方法庭判处强奸和其他性侵犯罪名成立,他将面对4到16年监禁。65岁的卡察夫于2000年至2007年担任以色列总统。2007年就在任期期满前两周,卡察夫辞去了总统一职。卡察夫是以色列历史上第一个接受审判的国家元首。3名曾经在卡察夫手下工作的女性,指责卡察夫在担任旅游部长以及总统期间性侵犯她们。(2011年12月31日中国新闻网)

  这在国外绝非个例。前中国驻越南大使齐建国曾经介绍了越南,他认为:越南的确在某些方面,要比中国更大胆一些。例如政治体制改革。越南外交部的一个副部长,有人举报他有三栋别墅,还有原越南广播电台台长因为涉嫌支持黑社会,越南高检院的一个副院长因为经济问题,某个省的副书记因为假学历,结果选票都没过半,都被弄下来了。包括总书记、国家主席、总理等国家领导人(这些领导一般都必须是国会代表,也得走这个程序)和其他一般的候选人,都必须到自己的选区接触选民一周以上,要提出自己的竞选纲领,还要接受选民的质询。比如有人就可以问总书记:“你老家怎么又盖了一处新房?”

  我们看到,好的社会制度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管你是总统或是部长,每一个人的劣迹总会呈现在民众面前,由民众来监督,由法律来裁决。而坏的社会制度,首长或书记总是凌驾众人之上,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民众监督。  当一个人拥有了凌驾于民众和法律之上权力,众人就成了奴仆,法律就成了工具,这个社会就没有了公平与正义,凌驾于法律与民众之上的“伟人”就成了法律与真理,人民只能臣服于“伟人”的脚下。这样的社会已不是公民的社会,成为权贵社会,人民已成为奴隶。

  四者我们缺少一种公民的民主意识和理性思维,还有期待青天大老爷出现的朴素思维。这主要就是缺少博弈思想,体现在拆迁上最明显。2006年,因拆迁补偿问题没有谈拢,北京市民徐景明拒绝搬迁,从此开始了长达4年的坚守。自此,北京林萃路上的“最牛钉子户”徐景明从小人物变成了公众人物。在中国,钉子户可不那么好当。他敢于在路中央占道的“顽强精神”曾令许多人自叹弗如。坚守对徐景明来说是一种无奈,因为徐景明并不喜欢住在这儿。马路上的喧嚣与路人的不满,日夜不停地传进这个马路中央的孤岛。他不得不习惯在汽车喇叭声中醒来和睡去。因为房屋占道,周边居民的谩骂和砖头,时常飞进他的房间。 2010年12月18日晚,伴随着挖掘机和推土机的轰鸣声,外围墙一倒,厢房和正房很快就拆掉了,连砖头都被连夜清理干净。周边居住的人们闻讯欢天喜地、奔走相告。工程方表示,林萃路上因徐家而起“肠梗阻”有望在春节前打通。但徐景明显然情绪复杂。“住的时候希望赶紧搬走,真搬走了,心里总觉得空落落的。”他感慨着,连拆屋的现场,都没有勇气去看。 经过四年“拉锯”,“最牛钉子户”终于让道。在补偿款打入账户的当天,徐景明搬出老屋。尽管我们无从得知最终的补偿协议,但可喜的是,我们至少知道这是四年理性博弈的结果。网上有人总结,在中国城市产生钉子户,农村只有自焚户。其中多少心酸,多少无奈?

  2007年,以一个孤绝的“钉子楼”为背景,一位穿着大红唐装,手中握着同样鲜艳的宪法文本的中国重庆妇女吴苹,头头是道地阐述着个人物权,并以知法守法的理性姿态坚忍不拔地捍卫个人财产的努力,把自己锲入中国城市化运动的历史,被称为“史上最牛钉子户”。仔细分析:《物权法》刚通过及国内在拆迁问题上民怨沸腾的宏观背景;“钉子户”女户主吴苹风韵犹存的外表,知法守法的理性姿态,使她成为镜头前最好的发言人及辩护人;“钉子户”男户主杨武渝州散打冠军的身份增添了事件的娱乐性,他站在屋顶挥舞国旗的场景深具震撼力与感召力;媒体几乎一边倒的支持姿态更稳固了网友的民意基础;几个因素促成了这起网友口中的“一个伟大的标志性的事件”。从法律上分析:对“公共利益”(重庆钉子户案)进行定义完全是一个奢望,根本不可能。宪法都保护不了私人物权,况物权法乎?这部法律的价值有那么高吗?2003年因收容死了孙志刚,近年为强拆死事频现。但前者只用了四五个月就废了《收容遣送办法》,而后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1年多了,已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据说史无前例,却纷嚷更甚。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我们都要像这位口出狂言的洗衣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