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勉 降职为何未报道:成都整治“地沟油”还需 “加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1:37:20

成都整治“地沟油”还需 “加油”

[123276] (201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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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1日,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关于严禁非法打捞“地沟油”和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通告》,明确将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理。自6月23日 以来的“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中,成都市公安局已经查处6起非法打捞地沟油的行为,共有9人被行政拘留。(7月12日 《华西都市报》)

  成都市公布的通告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揭取污水井盖打捞“地沟油”,凡是要揭开井盖进行打捞需要经水务部门许可,并明确交给公安部门进行处理。这三条措施,对整治“地沟油”真的有效吗?笔者认为,没有多大的效果,也不会对从事“地沟油”加工、销售的卑劣之徒、犯罪行为产生怎样深刻的影响,只是一种权宜之计甚至是对公众的敷衍。严打之时也许有一点威慑作用,但风头一过“地沟油”依然会大行其道,要真正治理好“地沟油”还需多管齐下。

  其一,不揭井盖也可以提炼“地沟油”,所以“严管井盖”是掩耳盗铃之举。太多的餐馆、太多的不法商贩,就是收集街头巷尾大大小小餐馆的潲水,就能够为提炼“地沟油”提供源源不断的“原材料”。再说,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犯罪份子,现行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生产、销售“地沟油”就是违法犯罪行为,直接动用公安力量来整治“地沟油”,不说是大材小用,至少是才不尽其用,或者是“多管闲事”。

  其二,不处罚使用“地沟油”的餐厅,就断绝不了消费需求,有市场就有人敢经营“地沟油”。成都公告称将严厉惩处揭开井盖打捞潲水的人员,却没有指出使用和销售“地沟油”的另一责任主体——形形色色的餐厅,恰恰使用“地沟油”的餐厅才是最大的祸害。当然,提炼“地沟油”的源头应该狠狠打击,而使用的餐厅更不能放过。查处使用“地沟油”的餐厅可能比围堵揭井盖的相对还容易些,查处一家餐厅就严厉处罚一家,并及时提请司法部门依法惩处,该处罚的重处、该判刑的严判,以高压的态势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看还有谁敢顶风作案。没有人敢使用“地沟油”,也就断绝了“地沟油”的市场。

  其三,卫生、防疫、工商、质检、粮食、安监、农业、林业、畜牧等9大部门都具有监管食品卫生安全的责任,公安也参与进来,会不会婆婆越多管事的人越少?在现行的政府行政部门中至少有9家单位具有监管食品卫生安全职责,《食品安全法》规定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各负其责。具体来说,就是农林部门管食用农产品(种、养植业),质监部门管食品生产加工,工商部门管食品流通,食药监部门管餐饮服务,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大家看看,这么多的部门,为什么就管不好一个小小的“地沟油”问题呢?技术含量高吗?不高;管理程度复杂吗?不复杂。那为什么就管不好呢?

  其四,没有严厉的法律作后盾,简单的一纸通告难以根治食品安全问题。“地沟油”问题,仅仅是中国目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卫生形势下的小儿科,整治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出台更加严厉的制度措施,更需要严格执法,政府积极作为,整治行动长期努力,坚持常抓不懈、整合力量、整体作战,也需要全社会的有力监督和全面参与。

  去年以来,食品卫生、饮食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中国最热门的话题,最揪心的焦点,最无力的叹息。作为大众黎民百姓如何承受苏丹红、三聚氰胺、苯并芘组成的一个个“毒陷阱”,膨大剂、催长素、“地沟油”食品接连出现在人们的餐桌上,让大家真正害怕了这个世界。无处不是毒,无所不在的生命陷阱。这些是菜农的责任,还是流通商的祸害,或许都不是,真正的责任在于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督不力、监管不到位。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障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存、生活需要,已经刻不容缓,是各级政府的首要之责。(作者:罗智刚)

  作者:成都 罗智刚 《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