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眼怎么治最快:亲历审判吴法宪:害怕死刑法庭上揭发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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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宪在法庭审判时,是最怕被判处死刑的一个,他不止一次地哭泣着说:“只要不杀头,我什么都坦白……”因此在法庭调查时,他还是比较老实的,对于法官提出的问题,都一一地作了回答,认罪态度也比“四人帮”和黄永胜、李作鹏、邱会作要好。
1、吴法宪在法庭上揭发了江青
为了进一步弄清江青查抄上海文艺界赵丹等五位知名人士家的事实,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传同案被告人吴法宪到庭。
吴法宪被法警押着,慢慢地走了进来。
也许由于太胖,或者是由于心理压力太重,走得较慢。吴法宪作证完了以后,为了表现他积极揭发江青,与江青划清界线的“决心”,在法庭审判员没有提出问题的情况下,主动地向法庭提出了四件事情。
吴法宪说:“我还替江青干了几件反革命事情。第一件,1968年2月,江青说,上海公安局把她的材料弄到社会上去了。她叫我到上海,第一抓人,第二去收材料。江青指定要抓上海公安局的领导干部梁国斌、黄赤波、王鉴,以及其他有关人员。我说,我不了解上海情况,上海也没有人听我的话。陈伯达马上拿起纸,写了信给上海。到了上海,我把授权书给张春桥看了,张春桥表示全力协助。结果,按照江青的旨意,梁国斌、黄赤波、王鉴,还有一些有关的人,都被抓到北京来了,江青把他们关起来了。”
“第二件,1968年2月23日晚上,在人民大会堂东大厅开会,江青拿了孙峻青的一本小说对我说,这人是个作家,他是上海作家协会党组副书记,你顺便到上海把孙峻青弄来北京,说我找他谈话。我到上海派飞机把孙峻青接来北京。3月1日晚上,江青把我叫到钓鱼台十六楼,她给我一个材料看,并说孙峻青同总政治部、空军的一些人有密切的‘黑关系’,叫北京卫戍区把他‘监护起来’。我照江青说的写了一个报告给她和陈伯达、康生,第二天我就送给她,江青批了‘同意’。就把孙峻青逮捕了。”“第三件,1968年3月2日晚上,江青对我说,她在30年代有一个佣人叫秦桂珍,跟她在一起,很了解她的情况,她要我去上海,把这个人弄来北京,就说江青请她来北京谈一谈。我就派人到上海秘密打听,找到了秦桂珍,把她带到了北京,住在东交民巷空军招待所北楼,当‘上宾’招待。我问江青什么时候接见秦桂珍,江青说:我不见了,你写个报告给我,就说她与上海市公安局有黑关系,同上海市委有关系,同香港有往来,为了不干扰江青,要把她抓起来。’我就按照江青讲的写了报告,江青批了。当时江青派来了两辆吉普车,把秦桂珍带走,抓起来了。”
“第四件,江青和林彪、叶群勾结,夺《解放军报》的权。1967年8月,有一天下午,叶群打电话给我,要我到江青住地去一下。到了那里后,江青、叶群、肖力正在写一份大字报的底稿。(稿子)改完后,江青说,以肖力为首的突击队要夺《解放军报》的权,要打倒赵易亚,她要我协助办三件事:一、帮助肖力抄大字报,贴大字报;二、从海军、空军、北京军区调30名办报人员,今天晚上进入《解放军报》社,协助办报;三、全力支持肖力夺权。这三件事情我都照办了。”
吴法宪当着江青的面所揭发的四件事情,过去都鲜为人知。江青此时气得要跳起来,对着吴法宪大骂。江青说:“你吴法宪是个什么东西?过去你们在我面前歌颂我,现在你不顾事实,又信口雌黄,在这里放屁……”
曾汉周按响警铃,警告被告人江青。吴法宪最后说:“我替江青办事情,犯下了反革命罪行,江青是罪魁祸首,我是江青的帮凶。”
2、吴法宪在法庭上哭了起来
1980年12月9日,特别法庭第二审判庭就被告人吴法宪伙同王飞、梁璞诬陷迫害空军大批干部和群众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吴法宪被带了上来,他低着头,站在被告席上,抬起头来看了看,又很快地低了下去。这个昔日的空军司令,完全没有了过去的威风。
审判员问:“吴法宪,现在就指控你迫害空军广大干部群众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你必须老实向法庭交待。”
吴法宪点点头,接着谈了自己迫害广大干部群众的一些具体事实,并承认这些事实都是自己所为。
审判员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吴法宪说:“林彪给我讲过多次,要利用文化大革命的机会,打倒一批干部,征服一批干部。叶群也曾给我讲,把反对你的干部都打下去。林彪还对我说,你不把他们打下去,你这个空军司令就当不稳。因此,为了自己的地位,我听了林彪、叶群的话,就昧着良心诬陷张廷发同志等一大批干部和群众。”
法庭追问:“你是否讲过不打倒他们,他们反过来就要杀你们的头,讲过何廷一他们要搞政变,讲过他们反对林彪、反对毛泽东思想,要把他们都打倒?”
吴法宪点点头,承认这都是自己曾经讲过的话。
光有吴法宪的承认还不行,法庭就这一事实,当庭宣读了吴法宪批准空军司令部定为敌我矛盾的十四人名单,这十四人中有空军副司令员成钧、刘震、张廷发,副参谋长何廷一等人,吴法宪这个名单批准的时间是1969年3月24日。
为了加强对这些人的迫害,吴法宪在批示以后,又将这些人分到全国各地去劳动改造。
在事实面前,吴法宪承认名单是他批准的,这些都是事实。
法庭还就吴法宪将原南京军区空军参谋长顾前和原空军学院副教育长刘善本迫害致死一案进行了调查。吴法宪供认:“是我批准将刘善本关起来的,是我批准对他进行批斗的。迫害刘善本致死,应由我负主要责任。顾前也是我批准将他关起来的,我批准对他进行批斗的,也是被我迫害致死的。”
说到此处,吴法宪从眼里费力地挤出了几颗眼泪。他说:“我对不起这些同志,他们都是好同志,我将他们害死了,我有罪。”
顾前是1938年参加救亡运动的革命老同志,不管是在白区从事地下工作,还是后来在部队里从事军事工作,从来都没有脱离过组织,也没有被敌人逮捕过。从他的档案里,从来都没有发现任何这方面的记录。可是为了排除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为了个人独揽空军大权,为林彪父子当好“看家狗”,吴法宪任意编造,栽赃陷害,将顾前加上“叛徒”、“特务”等等莫须有的罪名,残酷地加以迫害,直到使用各种刑具,迫害致死了以后,还不放过,还要进行所谓的“批判”和“清除流毒”。
当顾前的爱人彭涵明出庭作证并控诉了吴法宪对顾前的令人发指的迫害经过后不禁嚎淘大哭。整个审判大厅里,都回响着这撕人心肺的痛哭声。
旁听席上的许多军人,都禁不住擦着自己涌出的眼泪。
特别法庭的法官们都为此流下了悲痛泪水。整个法庭的听众全被激怒了。
也许是感到众怒的威慑,也许是人性在心灵中开始复活,也许是感到自己的罪恶太深,也许是感到自己欠下人民军队广大干部群众的血债太多,吴法宪在法庭上也哭了。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着,不时掏出手帕来擦着,不时看看面前的证人。
一切都摆在了面前,一切都不用再说了,吴法宪在事实面前低头认罪。
3、吴法宪最怕特别法庭判他死刑
1980年12月6日,特别法庭第二审判庭就诬陷、迫害罗瑞卿一案审问吴法宪。特别法庭的法官一共三十一名,加上一名特别法庭庭长和三名副庭长,一共是三十五名,虽然是分为两个审判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十名主犯进行审判,为了法庭最后合议时能提出各自的意见,在审判中两个法庭的审判员还相互进行听审。在参加第二审判庭审判吴法宪的时候,贺龙的夫人薛明和罗瑞卿的夫人郝治平坐在旁听席的前排位子上,不时还相互说话,有时又用手帕擦着眼泪。
审判员翟学玺问吴法宪:“你是怎样参与林彪、叶群、黄永胜等人诬陷、迫害罗瑞卿总参谋长的?”
被告人吴法宪答:“我给林彪写过两次信。一次是1965年12月份,林彪、叶群叫我写刘亚楼(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员)在逝世前讲过的一些对罗瑞卿不满的话;第二次是在1968年8月20日,我和黄永胜两人联名写了一封信给叶群,信里诬陷罗瑞卿十分狡猾,可恶至极,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这话我是根据林彪、叶群搞的一个材料写的。”
法庭出示了1965年12月25日吴法宪诬陷罗瑞卿,写给林彪的信。
吴法宪看后供认,信上的毛笔字,是他亲自修改的,亲自签的名。
法庭宣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保卫部第二百五十八号鉴定书,技术鉴定证明:
1965年12月25日署名吴法宪关于“罗瑞卿问题”给林彪的信,其中用毛笔修改,添写的十处,包括签名,是吴法宪的笔迹。
审判员问:“你为什么要写这封信?”
答:“是林彪叫我写的,林彪叫我搜集罗瑞卿的材料。上海会议之后,叶群曾打电话要我揭发罗瑞卿,问我究竟是跟罗瑞卿还是跟林彪。我当时含着泪说,‘罗瑞卿在上海会议被打下去了,现在我当然只有跟林彪,你不相信,就看我今后的行动吧!’在这样情况下,我写了那封信。”
问:“你在信上讲,‘罗瑞卿向党伸手和有夺军权的野心’有什么事实根据?”
答:“没有根据,完全是诬陷迫害罗瑞卿。我诬陷迫害罗瑞卿总参谋长的事还多着呢!”
接着,吴法宪供述:“上海会议时,叶群编造了罗瑞卿对刘亚楼讲的,要林彪下台的‘四条’内容,叫我在会议上讲。我讲了以后,邓(小平)总书记、周(恩来)总理和刘(少奇)主席都找我谈话,了解情况。最后我就怀疑了,会议之前这个事他们都不知道。上海会议之后,叶群编造的‘四条’内容(即一个人早晚要退出政治舞台,林彪也要退出政治舞台的;要保护林彪的身体;林彪再不要干涉军队工作了;放手让罗瑞卿工作,一切交给他负责)人们有怀疑,要找证明人,找谁证明呢?谁也不能证明,那只有找刘亚楼老婆翟云英,要翟云英证明‘四条’,可是翟云英根本不知道。”
问:“你明明知道‘四条’是叶群编造出来的,不真实,为什么还在会上讲呢?”
答:“为了跟林彪。林彪、叶群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我看到罗瑞卿垮了,我为了顾全自己,要跟林彪,我是个怕死鬼。”
由此不难看出,吴法宪投靠林彪,并成为他的死党,也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和个人原因的。”
接着,审判员调查1968年8月吴法宪给叶群写信诬陷罗瑞卿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十分狡猾,可恶至极”的事实。
吴法宪供认:“写过那封信,是黄永胜我们两人合写的。”
法庭向吴法宪出示原件。吴法宪看后说:“这不错,两页纸是我写的。黄永胜的名字,我记得我为他签过一次,是不是这一次,我记不清了。”
法庭宣读、投影吴法宪、黄永胜1968年8月20日写给叶群的信,以及该信的文字鉴定书。
问:“1968年8月3日,‘罗瑞卿专案组’写报告,同意为罗瑞卿做手术,你也批‘同意’,为什么过了几天又写报告不同意了?”
答:“叶群说林彪不同意,说罗瑞卿专案什么都没搞出来,如果手术动坏了,他不能说,不能写,什么材料也没有。要搞出材料,什么时候动手术以后再说。”
问:“这两个报告都是经过你批的吗?”
答:“第一个‘拟同意’,是叶群批的,我签了字。第二个我划了圈。”
法庭出示、宣读和投影两份报告,以及文字鉴定书。
吴法宪见了后说:“不错,这是叶群的字,我划了圈,表示同意叶群的(意见)。”
问:“为什么在报告上说一定要等到秋凉以后做手术呢?”
答:“那是林彪的旨意,要先搞出材料来。”
检察员指控林彪、叶群、吴法宪捏造事实,制造伪证,给罗瑞卿同志加上种种莫须有的罪名,致使罗瑞卿同志冤狱多年,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吴法宪负有严重的罪责。
检察员发言结束之后,吴法宪连连回答:“我负有罪责,我负有罪责。”
吴法宪在法庭审判时,是最怕被判处死刑的一个,他不止一次地哭泣着说:“只要不杀头,我什么都坦白……”因此在法庭调查时,他还是比较老实的,对于法官提出的问题,都一一地作了回答,认罪态度也比“四人帮”和黄永胜、李作鹏、邱会作要好。特别在法庭以后就诬陷朱德、贺龙、陆定一案件进行调查时,他的认罪态度明显比以前要好得多。
问:“你是怎么诬陷朱德委员长的?”
答:“我说朱委员长是个军阀,几十年没改造好。”
法官追问:“还说了些什么?”
答:“我说他一贯地反对毛主席,一天总司令也没有当过。”
光有吴法宪的承认不行,还得有具体的证据,法庭接着出示了吴法宪在1968年11月7日空军驻京部队营以上干部大会上的讲话记录,对其中的内容进行了宣读。并将这本记录的内容让吴法宪当面辨认。
吴法宪承认这是他的讲话。
法官追问:“你说这些有没有根据?”
吴法宪痛苦地摇摇头说:“没有,没有任何根据,都是我捏造的。”
问:“你为什么要这样捏造?”
答:“我当时就是为了用打击委员长来突出林彪。”
审判员宁焕星继续追问吴法宪迫害、诬陷贺龙一案:“林彪、叶群诬陷迫害贺龙,你参加了哪些活动?”
吴法宪供认说:“1966年8月,我向林彪汇报空军党委第十一次全体会议的情况,林彪对我说:‘贺龙插手了这个会’,同时让我写个材料给他。我接着就找了几个人起草了一个报告,我加以修改后,让余立金签了名,在9月3日送林彪那里。这个报告主要是针对贺龙参加空军党委第十一次会议的,说贺龙有夺权的阴谋,贺龙是一条黑线在控制空军党委全会,林彪是一条红线在指挥空军党委全会。”
吴法宪同时供认:“我了解薛明知道叶群的历史,因为叶群的历史有假,所以我将薛明弄到贵州一个偏远的山区农场看管起来,以防有人向他调查。”
审判员苏子蘅问:“你是怎样诬陷迫害陆定一的?”
答:“我参加了‘陆定一专案组’,就根据专案组的报告,也不问情况,就说陆定一是军统特务,是叛徒,还编造出一些离奇的情节,说是在抗战时期他还专门跑到重庆去给蒋介石送情报,现在想起来这全是一些诬陷,当时自己却认为这是‘真’的了。在逮捕陆定一的报告上,陈伯达批了‘同意’,谢富治画了圈,然后用箭头指向陈伯达的‘同意’二字。我也就在我的名字上画了圈,同样地将箭头指向那个‘同意’二字。迫害陆定一,这是我的又一罪行,我向人民认罪。”■摘自《名人传记》2006年第5期王文正口述沈国凡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