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铺网站:公共交通涨价应有正当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5:40:49
公共交通涨价应有正当性   

  本地两家公共交通营运商前天同时向公共交通理事会提出申请,要求涨价,涨价幅度是条例规定的2.8%顶限。理事会主席余福金表示,当局需要至少两个月的时间来评估业者的申请,预计在9月公布决定。为了配合地铁环线其余的12个地铁站在10月前启用,车资的调整也将会在地铁环线全面通车当天生效。

  两家业者都以营运成本上涨、投资添购新巴士、增加服务班次、燃油价格及人力成本不断上升,作为加价的理由。SMRT企业表示,截至3月底为止的2011财政年,能源成本上涨了17.5%,达1亿2240万元;人力成本也因为雇主公积金缴交率上调至15.5%而增加。新捷运则指出,公司自2006年来便在更新巴士车队,光去年就花费2亿6800万元添购了600辆新车。

  此外,业者也强调公共交通车资不但已经有两年没有加价,去年的整体车资还下调了2.5%,前年更下调了4.6%。而在2008年,虽然车资上调顶限是3%,理事会最终只批准加价0.7%。所谓在商言商,只有杀头的生意,没有赔本的买卖。从成本上涨到被迫削价,SMRT企业和新捷运重新提出加价申请,而且要求2.8%的顶限,似乎情有可原。

  但是这些是否就足以证明加价的正当性?从盈利的角度讲,这两家企业非但没有亏钱,反而连年盆满钵溢,甚至赚得一年比一年多。新捷运从2000年到2010年都处于盈利状态,除了2003年盈利不足2000万元,每一年的税后盈利都介于3000万元到5000余万元之间;至于SMRT企业,其收益尤其可观,同一时期不但也是年年有余,除了2002年到2004年少过1亿元,其余都获得超过1亿元的税后盈利,从2007年开始的获利更直线上升,分别是1.358亿元、1.499亿元(2008年)、1.627亿元(2009年)和1.629亿元(2010年)。

  从今年第一季度的报表看,两家公司也继续获利,新捷运第一季度的税后盈利是1184万元,同比下降了27.8%;SMRT企业第一季度的税后盈利是3404万元,同比增长了50.3%。由于它们的盈利也包括产业租金和广告的收入,公共交通业务本身的业绩未必这么亮丽,两家公司才觉得需要随着整体成本的上涨而调涨车资,但是这么做是否正当,社会自有公评。

  要知道,SMRT企业和新捷运并非是在一个完全市场化的条件下运作,他们的重要成本如硬体基础设施皆由纳税人津贴,他们调涨车资必须经过当局批准,都充分反映了这个道理。事实上,作为民生必需品(对于大部分不拥车,以及负担不起德士费的国人,公共交通是出行的唯一选择)的提供者,两家企业的获利几乎能得到基本的保障。在不需要面对竞争风险的情形下,一味从追逐利润的需要申请加价,实在很难得到国人的理解。

  交通部长吕德耀在走马上任后第一次接受媒体访问,便指出当务之急是要“显著”提高巴士系统的客运量,因为新增地铁线投入服务尚需时日。从本报读者的投书当中,可以知道国人对公共交通不满之处包括地铁拥挤,繁忙时段甚至要等几趟列车才勉强挤上车;巴士的等候时间太长、误点、车子肮脏失修等。显然,业者应该放心思的是如何改善服务,唯有先让顾客满意,才有讨论起价的基础。

  经验表明,公共交通费用的上涨,势必带动百物起价,增加中下层民众的生活负担。前任交通部长林双吉在刚举行的大选后下台,就证明这是一个敏感的政治议题,在商业成本之外,也不能轻忽社会成本及政治成本。余福金语带保留地说,业者必须有充足的理由解释为何需要加价,无疑是明智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