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铭个人资料身高:强奸+杀死2人命=奸少女杀幼童不判死刑=云南高院副院长认为不判死 全国网友有愤怒-无狂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6:01:06
强奸+杀死2人命=奸少女杀幼童不判死刑=云南高院副院长认为不能判死刑
2011年07月13日 02:15
来源:西部网 作者:刘子瑜 都力维
118879人参与1277条评论打印转发

■死者王家飞的哥哥王家崇在自家门口向记者展示两份不同的判决书及申诉材料。
云南省高院副院长认为,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
■新快报记者 刘子瑜 都力维 发自云南
昭通男子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王家飞后,又将其3岁的弟弟活活摔死。
其后,李昌奎在四川投案自首。这次不被死者家属认可的自首,最终成为他的“免死金牌”。
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奎死刑。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后,改判李昌奎死缓。
理由正是——其有自首情节。
该判决最终引发一场轰动全国的舆论风暴,并被称为“赛家鑫”案(赛过药家鑫)。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因此被推向风口浪尖。
在该案中,两次判决的最大差异在于,一审法院认为,虽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二审法院则认定了自首情节,并将此作为改判死缓的重要依据。
这种“自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的自首?“自首”能否成为“免死金牌”?
昨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接受了新快报记者的采访。
他的说法是: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也要改改了。
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是对法律的玷污
截至记者发稿,腾讯网的民意投票显示,97.61%的网民要求判处李昌奎死刑,1.39%的网民支持云南省高院判处死缓,1%的网友认为不好说。
舆论压力很快将云南省高院压得喘不过气来。“死刑”似乎成为息事宁人的唯一手段。
但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还是表了态:“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需要冷静,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社会,但这样的情绪对于国家法律而言,应冷静。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地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田成有说,自己所承受的压力确实很大,但“改判或者不改判,都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也不能因为大家愤怒,就随意杀一个人,法院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民众、媒体、学界。但最终,审判还是要以国家的法律为基准”。
“社会需要更理智一些,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这是对法律的玷污。”
死刑是时候改变了
“10年之后再看这个案子,也许很多人就会有新的想法。”这是田成有对该案的认知。“我们现在顶了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
田成有说,之所以采取死缓,也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有明确规定: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
为什么最高法近年来一直提出“少杀”、“慎杀”,就是要给予人性和人权。“我们不能再冷漠了,不能像曾经那样,草率判处死刑,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要改改了。”田成有这样说。
他认为,减少死刑已经成了大趋势,现阶段我们不能再用酷刑,这是奴隶制、封建制的落后方法。
有一种骑虎难下的感觉
在谈及舆论压力时,田成有也说自己非常为难。作为一名执法者,有一种骑虎难下的感觉。
他说:“说真心话,我不是为李昌奎个人说情,李昌奎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是作为一个执法者就案件本身而谈,判决也不是经过一个人出来的,是经过27名高院审判委员会成员讨论而来的。”
他同时强调,理解网民对判决提出的异议,但这都是观念的问题,是杀人偿命的传统意识与现代司法理念、国家刑事政策的差异,这些都是可以公开来探讨。
■专家观点
该案应强调“不能从轻”的一面
宣东,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1999-2003年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刑庭法官。
宣东认为,改判死缓不太恰当。法律规定,投案自首不是一定要从轻处理,投案自首只是个从轻理由。需要注意的是,是“可以从轻”,不是“应当从轻”。这需要看犯罪情节,如果案件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恶劣,民愤极大,那么,就不能机械地从轻。
他认为,该案是有预谋、有准备的犯罪,不像药家鑫案件那样,是突发交通事件引起的杀人行为,这中间还有一念之差的问题。“李昌奎这个案件,我们要强调不从轻的一面”。
还是要暂时保留死刑
杨学林,北京知名律师,李庄案辩护律师。
杨学林认为,法院减少死刑判决的理念是对的。但是选择这个个案作为典型案例不大恰当。
该案据说是有感情纠纷在里面,但是,涉及一个与凶手没有直接关系的小孩,所以归为“家庭邻里纠纷”进而减轻判决,不大妥当。
由该案再次引发了有关死刑存废问题的争议,杨学林认为,在目前死刑没取消的情况下,要尽量减少死刑,死刑要暂时保留、逐步减少、将来废除。
他主张逐步分案件类别废除。“但是现在需要减的没有减,一个原因就是,全国各地高院在减少死刑的把控上,标准不一样”。
他认为,死刑肯定要废除。但是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暂时还是要保留死刑。
案件进展:
·云南男子奸杀少女摔死男童获死缓引争议 省高院审查
·男子奸杀两人获死缓激民愤 检方已受理家属申诉
早前报道:
·男子上门提亲遭拒奸杀心上人 将对方弟弟撞死
·云南一男子奸杀少女并摔死男童 因自首悔罪获免死
·云南男子奸杀少女摔死幼儿获死缓 法院:少杀慎杀
·云南省高院回应:判决程序不存在任何问题
·云南高院谈奸杀少女摔死男童案:判决无徇私舞弊
相关评论:
·男子奸杀少女判死缓 专家:缩小死刑适用不宜过急
·男子杀2人获死缓 专家:死刑过重 “生刑”过轻
·杨涛:药家鑫死了李昌奎凭啥活着
·屈正州:自首不能无条件做罪行的护身符
网友回应云南高院狂欢杀人说:有权表达愤怒
2011年07月14日05:34钱江晚报我要评论
李昌奎一案持续发酵,日前新快报刊登了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的采访。田成有强调,理解网民对判决提出的异议,但这都是观念的问题,是杀人偿命的传统意识与现代司法理念、国家刑事政策的差异,这些都是可以公开来探讨。据此,钱报网网友无风日子和本报特约评论员付瑞生展开了精彩互动。
云南高院称李昌奎被判死缓不存在徇私舞弊
田副院长: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也要改改了。
网友无风日子:我们没有想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来杀人,药家鑫的死也同样让我们感到扼腕痛心,但他罪有应得。公众有权利表达自己心里的对犯罪的愤怒和痛恨。
付瑞生:问题在于对于李昌奎案是否形成了“公众狂欢”?公众可以表达愤怒和痛恨,但是否越界很重要。
田副院长: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需要冷静,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社会,但这样的情绪对于国家法律而言,应冷静。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地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无风日子:我们也压根就没有想过你会听我们的话来作出判决,相信你很公正,但你看到了吗?网上民意投票显示,97.61%的网民要求判处李昌奎死刑,1.39%的网民支持云南省高院判处死缓,1%的网友认为不好说。请问:法律如果违背了民意,他还有公信可言吗?
付瑞生:历史上,多数人的民意并不一定完全可靠。所谓“多数人暴政”是指,多数人可以伸张正义也可以遂行暴力,而暴力总是戴着正义的面具。规避之道便是:任何时候永远记着尊重个人尊重少数尊重边缘尊重歧异。因此这2.39%的声音同样重要。当年黑人辛普森一案,所有民调都坚信他就是凶手。但是最终法官还是尊重程序,因为警方取证程序存在瑕疵。越是在舆论一边倒的时候,法律人越需要思考,事情是否真的这么简单?民意是否被激情和义愤出卖?
田副院长:10年之后再看这个案子,也许很多人就会有新的想法。我们现在顶了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
无风日子:佩服你有这么超前的法律前瞻力,但取不取消死刑,要根据一个民族的传统,社会的现实状态来定夺,是一件极其复杂的事,最终应该要由全国人大来决定。我相信哪怕明天就废除死刑,我们也不需要为今天的死刑犯而内疚。即使如你所说,十年后,人家说你是对的,但你在今天做,就是错的。我可以肯定,十年后首先要感谢你的一定是李昌奎,而决不会是被害者的家属。
付瑞生:我想田副院长这句话不能仅仅局限于李昌奎案来理解。轰动一时的佘祥林案如今已成反面标杆,佘两度被判死刑,11年后被杀之妻却奇迹“复活”。这一鲜活的案例表明,司法细节关乎每个人的命运,草率喊杀可能出现第二第三个佘祥林。世界上70%国家已经实质废除死刑,这也是经历了200年的争论,这一历史进程中我国也不会例外。
已有35939条微博讨论#李昌奎判死缓引争议#话题 点击参与
分享到空间
我要评论(0)
事件进展:

2011.06.08
2011.07.03
2011.07.05
2011.07.06
2011.07.07
2011.07.08
2011.07.09
2011.07.12
2011.07.13
2011.07.14
09:25男子上门提亲遭拒奸杀心上人 将对方弟弟...
00:27男子奸杀少女摔死男童 因自首悔罪免死遭...
14:50男子奸杀2人仅获死缓 检方受理被害家属...
08:33男子奸杀少女摔死男童被免死续:高院重新...
13:45男子奸杀少女摔死幼童 200人按手印要...
11:01云南“赛家鑫”案受害者家属联名村民请求...
21:11云南“赛家鑫案”受害者家属2天收到15...
11:35云南高院称“赛家鑫”自首且积极赔偿故免...
09:03云南“赛家鑫”案续:受害者家属获捐助2...
02:08律师赞“赛家鑫”案云南高院坚持己见回应...
21:45云南高院:李昌奎案审查结果12日公布系...
00:16云南高院副院长:“赛家鑫”案10年后将...
05:34网友回应云南高院狂欢杀人说:有权表达愤...
今日话题:
·云南“赛家鑫”案改判死缓的疑问
·“杀人偿命”过时了吗
媒体评论:
·王琳:无舆论压力即无司法公正更可怕 2011.07.05
·李昌奎奸杀案 “少杀慎杀”前提是该杀必杀 2011.07.13
·法院不应以争议性判决提升社会法律观念 2011.07.12
·云南高院不杀李昌奎的错误逻辑 2011.07.10
难以琢磨的“杀人偿命”判决
公民刀捅法官:
·死缓:男子为父申请国家赔偿遭拒 刀捅4名法官获死缓 2011.07.13
小贩杀城管:
·死刑:沈阳小贩刺死2名城管被判死刑 律师称系自卫 2010.02.04
·死缓:江苏小贩捅死城管一审被判死缓 并限制减刑 2011.06.19
·死缓:北京小贩崔英杰与城管起争执 将其杀死获死缓
城管打死路人:
·轻判: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子案宣判 主犯被判刑6年 2008.11.11
公职人员凶杀案:
·死缓:广东遂溪县局长杀副局长 终审由死刑改判死缓 2011.04.27
·死缓:云南蒙自民警吉忠春持枪杀人案终审改判死缓 2009.12.17
典型争议个案:
·死缓:男子奸杀少女摔死男童一审获死刑 终审改判死缓 2011.07.03
·死刑:大学生药家鑫撞倒路人后将其捅死 终审维持死刑 2011.07.03
相关微博:
+收听
王家飞的婶婶:
你好,谢谢你的关心!李昌奎家在高院是否有关系我们不清楚,经济补偿分文未收到,连两个死者的安葬费都是在乡、村组织的强令下给给了2万零点,安葬费用是3万多,连安葬费都不够,这就是高院所谓的“积极赔偿”!
昨天 16:59 -转播-
+收听
王家飞的哥哥:
在此,我承诺,我们全家绝不放弃!哪怕是全家流离失所,乞讨要饭都坚持到底!!同时,也恳请有良知的社会各界人士继续给予我大力支持和帮助,我和我的家人将感激不尽!!苍天啊,正义、公理到底何在?! /抓狂
07月05日 18:37 -转播
强奸+杀死2人命=奸少女杀幼童不判死刑=云南高院副院长认为不判死 全国网友有愤怒-无狂欢 奸少女杀幼童不判死刑? 云南高院副院长:不能以公众狂欢方式判一个人死刑 云南高院副院长:不能以公众狂欢方式判一个人死刑 云南高院副院长:不能以公众狂欢方式杀人 死刑该改了 云南高院副院长:不能以公众狂欢方式杀人 死刑该改了 云南高院副院长谈李昌奎案:不会因为都喊杀而判死刑 网友回应云南高院:表达愤怒和痛恨不是狂欢 网友回应云南高院狂欢杀人说:有权表达愤怒 网友回应云南高院狂欢杀人说:有权表达愤怒 回应云南高院狂欢杀人说:有权表达愤怒 云南高院狂欢杀人说:有权表达愤怒 云南高院:不能以公众狂欢方式判李昌奎死刑 云南高院:不能以公众狂欢方式判李昌奎死刑 云南高院:不能以公众狂欢方式判李昌奎死刑 云南高院副院长:以公众狂欢方式杀人玷污法律 云南高院副院长:以公众狂欢方式杀人玷污法律 云南高院再审李昌奎强奸杀人案 当庭改判死刑 云南高院再审李昌奎强奸杀人案 当庭改判死刑 一奸杀少女摔死幼童凶犯改判死缓 云南高院称重新审核 云南高院22日再审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幼童案 男子囚禁强奸两少女数百天续:一审被判死刑 男子囚禁强奸两少女数百天续:一审被判死刑 局长办公室杀死副局长续 高院重审判死刑改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