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蟾怎么养好久没喂了:精神卫生立法的灵魂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2:18:57
精神卫生立法的灵魂是什么? 新华时评     6月10日,备受关注的《精神卫生法(草案)》历经26年漫长孕育终艰难面世,国务院法制办就草案向社会开展的首次意见征集7月10日截止,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方式参与讨论,另有多家专业机构递交了修改建议书。(《京华时报》7月11日)

    究竟什么样的人应该被强制收治?谁有权力把人送进精神病院?有病没病谁说了算?强制收治属于医学范畴还是司法范畴?围绕“草案”内容,社会各界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通过各界的意见表达,可以看出,草案仍存在诸多漏洞:诸如“扰乱公共秩序”容易被滥用;采用“危险性标准”存在隐患;监护人权力过大易出现恶果;医生在认定精神病时权力过大;司法救济机制缺失;“政府投入”形同虚设等等。凡此种种,既表明“草案”远未健全与完善,也预示着意见博弈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如何建立非自愿住院医疗制度,是精神卫生立法的重中之重,也是各方僵持不下的难中之难。“权力过大”的阴影,始终伴随着“草案”的争论。这里的“权力”不仅指向行政权力,更指向医生的权力,监护人的权力和司法的权力。应该说,对于各种“权力”的约束,将是精神卫生立法的核心和灵魂,决定着立法行为的毁誉荣辱。

    当看到有公民因家庭财产纠纷而被监护人投入精神病院时,我们就知道亲情一旦灵魂出窍,其作恶的本领简直让人匪夷所思。而医生的权力呢?医学判断难道果真是排他性和压倒性的标准吗?谁能保证它永远不会出错?如果一个蹩脚的医学判断,致使一个正常的公民丧失了自决的权利和行动的自由,后者有可能演绎电影里那样最终“飞越疯人院”吗?这个时候,如果连正义最后的底线——司法救济,也悄无声息地隔岸观火,那么你能想象一个正常公民在“监狱”中的绝望和无助吗?

    “被精神病”可以说是一种极其悲惨的人伦悲剧。“精神病人”们因其“精神病”而自动失去了自我证明的权利,只能像一只待宰羔羊般接受各种“权力”的摆布,其中的无力和黑暗,让人难以想象。由此而言,精神卫生立法必须充分保护“精神病人”们自决自愿的权利,他们有资格决定自己人生的方向。

    包括政府、医生、监护人、法院在内的相关各方,在认定和处置一个“精神病人”时,权力的行使理应交叉验证和互相制衡。在通往精神病院的道路上,立法层面应层层设卡,唯恐“错治一人”;而在离开精神病院的道路上,却应是一路绿灯,唯恐“留下一个”正常公民。因为,精神卫生立法,其实质并非是将中国的精神病人一网打尽,而是妥善的保护公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