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盏花爽肤水怎么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4:30:18
关于印发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11-07-07  

深府办〔2011〕6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和广东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并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从2011年1月1日起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为规范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财政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管理,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11〕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第三条  地方教育附加属于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缴入市级国库。
    第四条  地方教育附加由地税部门负责代征。纳税人应在缴纳“三税”时一并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第五条  地方教育附加缴库时按规定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类“非税收入”01款“政府性基金收入”27项“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第六条  国税、地税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征管信息交换,具体办法由地税部门与国税部门商定。
    第七条  与税同征的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可作为缴款人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凭据,不再另行开据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政府性基金专用票据。
    第八条  对地税部门委托依法代扣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以及受托扣缴税款单位,其地方教育附加的征缴程序由地税部门决定。
    第九条  对经批准减征或免征“三税”的单位和个人,相应减征或免征地方教育附加。对增值税先征后退部分(包括即征即退)的地方教育附加不再退费。
    第十条  地方教育附加的其他征缴管理、退费等业务参照现行教育费附加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未经法定程序,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改变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不得减缴、免缴或缓缴地方教育附加。
    第十二条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明确的目标任务,地方教育附加收入专项用于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地税部门代征地方教育附加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通过预算统筹安排,不得从地方教育附加收入中扣除或提取。
    第十四条  凡未经批准,擅自多征、减征、缓征、停征,或者侵占、截留、挪用地方教育附加的,要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委员会、市地税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规定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代征地方教育费附加的通告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江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新政解读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江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有关... 2011预习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 财税[2010]103号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地方教育附加与教育费附加的异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 辽宁天行健的日志 - 网易博客 (财税[2010]103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按季申报营业税的外资企业申报2010年12月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苏地税规[2011]3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后利润提取董事酬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集团内部使用购销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契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阜宁县国家税务局 阜宁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安公告 豫地税发[2006]第84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西省地方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