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生玉鼎: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承诺:“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6:43:10
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承诺:“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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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富裕,是千百年来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目标。走共同富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人自成立以来就坚持的坚定信念。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重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一

  胡锦涛总书记的庄严承诺,是对中国共产党人改革开放以来始终不渝地走共同富裕道路理想的坚持。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总结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探索共同富裕道路的经验教训,从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的现实需要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和政策。1986年3月,邓小平在会见新西兰总理朗伊时说:“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现在看来这个路子是对的。”

  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的分配政策,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党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

  1992年,邓小平在视察南方时,再次指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到那个时候,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支持不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又大都是拥有丰富资源的地区,发展潜力是很大的。总之,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一贯坚持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并将其视为社会主义本质和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他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 “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 “我们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要防止两极分化。这就叫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邓小平反复强调改革开放要始终坚持共同富裕方向,防止两极分化的发生。1985年3月他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讲:“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 1986年9月,他在接见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的采访时,再次指出:“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继续强调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1989年9月16日,江泽民在当总书记伊始,就提出要认真消除社会分配不公现象,提出:“以平等权利为基础的社会公平要受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制约。在不同发展阶段,社会公平的内涵也会不同。衡量社会公平的标准必须看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里,广大群众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分配的主要原则是按劳分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实行了一项政策,即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带动全国人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是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实行这一政策,能力和贡献不同的人的收入会拉开差距,在致富的道路上会有先有后,这是公平的。一般来说,由于人的能力和贡献上的差别是有限的,实行按劳分配不可能导致贫富悬殊。而平均主义反对拉开差距,这是分配不公的一种表现。” 他还指出:“我们要坚决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严厉取缔非法收入。从长远看,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还要逐步建立富有弹性的就业制度,使劳动者在竞争中获得大致均等的机遇。与此相适应,必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不是一下子能解决的,但应该向这个方向努力。”

  1989年9月29日,江泽民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巩固和发展,体现了中国现代社会运动的客观规律,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变革。如果不进行以社会主义为前途的人民革命,就不可能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不可能把黑暗的中国变成光明的中国。如果新中国建立以后不走社会主义道路,不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不可能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独立,不可能逐步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愿望。如果今后不坚持社会主义,而是像有人主张的那样退回去走资本主义道路,用劳动人民的血汗去重新培植和养肥一个资产阶级,在我国人口众多、社会生产力水平很低的情况下,只能使大多数人重新陷入极其贫困的状态。这种资本主义,只能是原始的买办式的资本主义,只能意味着中国各族人民再度沦为外国资本和本国剥削阶级的双重奴隶。总之,正如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1992年10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1995年9月,江泽民在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的讲话中指出:“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实现来统一全党的认识。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绝不能动摇。要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认识和处理地区差距问题。一是要看到各个地区发展不平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的现象。二是要高度重视和采取有效措施正确解决地区差距问题。三是解决地区差距问题需要一个过程。应该把缩小地区差距作为一个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都要坚持这项原则。只有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任何动摇、放弃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做法,都会脱离社会主义的方向。” 他还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如果差距悬殊,而且任其扩大,就会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后果。我们必须坚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要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同时,要把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作为全局性的大事来抓。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1997年9月,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他在报告中还明确指出:“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公有财产和用偷税逃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坚决依法惩处。整顿不合理收入,对凭垄断行业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的,必须纠正,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

  1999年6月,江泽民在西安主持召开西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时,提出要落实邓小平的“两个大局”思想,不失时机地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指出:“逐步缩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实现全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终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关系我国跨世纪发展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 他还指出:“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生产力不发达,要在一个时期实现同步富裕、同等富裕是不现实的,必然会有的先富、有的后富。我理解,邓小平同志提出通过一部分地区、一部分先富起来,然后逐步达到共同富裕,还不是终点。到了一个比较高的水平时,先进地区一定还要往前走。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这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发展战略布局上,必须有全盘的构想。邓小平同志的这个战略设想是,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条件,东部地区先加快发展,然后带动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东部地区先加快发展,最终实现全国各地区共同繁荣、共同富裕。实践证明,这是完全正确的。”

  2000年6月,江泽民在兰州主持召开西北地区党建工作和西部开发座谈会时指出:“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都要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维护祖国统一和稳定、逐步达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深刻认识西部大开发确系战略之举,确系百年大计、千秋功业。”

  2001年5月,江泽民在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提出,扶贫开发是贯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过程的历史任务,“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是实现各地区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是逐步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的重大战略措施,也是维护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

  2002年11月,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我们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通过辛勤劳动与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人们的发展活力,鼓励他们积极创造社会财富,更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以及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特别要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和改善生活条件,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的温暖。” 他在报告中还提出:“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同样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2007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时,使人民富裕程度普遍提高,还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2008年1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必须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实现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由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三十年来,我们既高度重视通过效率来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又高度重视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实现社会公平来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胡锦涛总书记还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讲求效率才能增添活力,注重公平才能促进和谐,坚持效率和公平有机结合才能更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

  2011年7月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党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他还指出,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二

  胡锦涛总书记的承诺,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是坚持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方向的宣誓。因为现实中有人怀疑共同富裕还能否实现,将共同富裕推置到遥远的未来,认为共同富裕是实现不了的“乌托邦”,否认社会主义能够实现共同富裕。改革开放30多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全国人民正在为建设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毋庸讳言,贫富差距拉大,也是中国发展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1993年9月16日,邓小平在与他弟弟邓垦谈话时说:“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 邓小平的谆谆教导恍如昨日。正是因为中国社会目前贫富差距非常大,所以使得不少人产生了中国改革是否还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疑问,产生了社会主义实现不了共同富裕等错误认识。

  共同富裕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最根本区别。恩格斯曾经指出,社会主义新社会,“将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 。

  资本主义制度实现不了共同富裕。正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才导致资本主义社会“两极分化”的发生。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和两极分化的现实。 诚然,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加大了对社会财富调节的力度,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就像邓小平所指出的,资本主义无论如何不能摆脱百万富翁的超级利润,不能摆脱剥削和掠夺,不能摆脱经济危机,不能形成共同的理想和道德,不能避免各种极端严重的犯罪、堕落、绝望。

  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些特点,我国人民能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理想,共同的道德标准。以上这些,资本主义社会永远不可能有。” 邓小平斩钉截铁地指出:“我们大陆坚持社会主义,不走资本主义的邪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国家拿的这一部分,也是为了人民,搞点国防,更大部分是用来发展经济,发展教育和科学,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文化水平。” “在中国现在落后的状态下,走什么道路才能发展生产力,才能改善人民生活?这就又回到是坚持社会主义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上来了。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生活富裕的问题。而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再过二十年、三十年,我国生产力发展起来了,也不会两极分化。”到二十世纪末,中国有12亿人口,“国民生产总值可以达到一万亿美元。如果按照资本主义的分配方法,绝大多数人还摆脱不了贫穷落后状态,按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就可以使全国人民普遍过上小康生活。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坚持社会主义的道理。不坚持社会主义,中国的小康社会形成不了。”

  实现共同富裕不能仅从分配上着手,还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马克思早就指出:分配关系和分配形式只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 马克思还指出:生产资料的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 “虽然这种分配对于新的生产时期表现为前提,但它本身又是生产的产物,不仅是一般历史生产的产物,而且是一定历史生产的产物。” 因此,脱离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去孤立追求共同富裕是枉然,保证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

  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中国人民的郑重宣誓,是对动摇走共同富裕道路信念的坚定,是对偏离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方向的矫正。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重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自己崇高理想的庄严承诺。共同富裕既是共产党人的远大理想,也是一个贯穿改革开放始终的基本原则,更是一个不断实现的动态过程。全体共产党人应该斩钉截铁地实现这个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