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公安局冯局长:陕西最细心贪官每笔进账皆记录 腐败笔记达27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1:41:58

  自我担任交通局长后,权力越来越大,求我办事的人也就越来越多,送礼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了,送钱、送烟、送酒、送食品,送什么的都有。当时,我也不想收,碍于情面,不收吧,给人没面子,收了就得给人办事。再加上自己也想,逢年过节收了也是人之常情,办过事的人是借过年过节送一些感谢费,认为收了也是应该的。没办事的人,他们看中的是我的权力。如今,我追悔莫及,我做的事应该是自食其果,我愿接受法律的制裁。希望我的同事、我的朋友及广大公职人员,从我身上吸取教训,受到教育,再不要步我后尘。”

  ———雷建民自白

  一个区的交通局局长创下了陕西省渭南市已查获官员贪腐之最;

  更令人称奇的是,在这位前局长长达27页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记载着近300人次的行贿记录,大到万元现金,小到柴米油盐,一一详录…… 

  他只是一名区交通局长,然而个人总资产却达1200余万元,其中378万余元为贪污所得,42万余元为受贿所得,还有433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他是一个“细心”的人,别人行贿的财物,他都记录下来,大到上万元现金,小到烟酒、月饼、西瓜、葱、米、油;不论烟酒是普通还是珍品,是精装还是简装,也都登记得一清二楚……

  他就是陕西省渭南市迄今为止涉案金额最大的腐败官员———渭南市临渭区交通局原局长雷建民。

  雷建民,2000年起担任渭南市临渭区交通局局长,因“豆腐渣”通村路“东窗事发”;2008年12月被停职;2009年4月30日,被依法逮捕;2009年12月28日,因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豆腐渣”局长

  94张存款单累计500万余元

  2008年12月,临渭区交通局在大王乡刘才沟、牛寺庙等村修筑了水泥路。但是,村民好像并不“领情”,他们说,“修的那水泥路简直就是灰土路,汽车开过去,扬起的灰土连汽车都看不见了,人走上去用脚一踢,路面就散了”。

  不久,一封举报雷建民的信摆在了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万兴的桌头。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随即介入调查。办案人员分成5个小组:第一组负责对雷建民进行讯问;二组负责外围查证,落实雷建民有记录的所有行贿人;三组负责到雷建民存款的银行调取证据;四组对交通局的账务进行全面核查;五组对雷建民私设4个工程项目部的账务进行清查,并对其修建的村路逐一进行丈量核对。

  在检察机关与雷建民的初次交锋中,这位交通局长与大多数贪官一样,铁嘴钢牙,拒不交待,并声称自己绝对没有任何经济问题,任由检察机关调查,接着便是大摆自己的功劳与贡献。

  但是,交通局账目上一笔来历不明、数额高达110万元的款项,顿时让雷建民的种种辩驳不攻自破。

  随后,搜查雷建民的住宅时,办案人员也是“满载而归”。

  当办案人员打开雷家阳台上的柜子后,发现里面装满了名烟名酒。清点过程中,办案人员随手将一个在一堆旧纸箱中发现的普通手提包放在了一边。

  这时,雷建民趁人不备,小心翼翼地拉开了手提包的拉链,将一个信封悄悄装进了自己的上衣内兜。不过,雷建民这个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动作早已尽收办案人员的眼底。

  经过检查,办案人员发现这个信封果然“另有玄机”———里面竟有94张定期存款单,累计金额达517.54万元。

  在那个看似“普通”的手提包内,办案人员还“斩获”活期存折一本;3张累计金额为10万元的国债凭证;购房协议书一份,内有雷建民预付金额为150万元的发票一张;房产证两本;雷建民借给他人的借款合同5份,共计金额468万元。

  “细心”局长

  27页300人次受贿记录

  要说雷建民还真是个细心人,对什么事都有作记录的习惯,就连收受贿赂也不例外。

  “我收的礼金具体数目我确实记不清了,人数和次数都太多了。但有一部分我手里有记载,有记载的能说清,没记载的确实说不清了,我记得大多数的钱是在我家里收的。”雷建民在交待受贿问题时这样说。

  而雷建民口中所谓的“记载”,就是一份长达27页的受贿记录。

  在对雷建民办公室进行搜查时,办案人员除查获雷建民私设的4个项目部的公章,15份虚假合同外,还发现了一份27页的记录,上面清楚地记载着何人、何时所送钱或卡的数额,以及所送礼物的情况。

  雷建民在接受检察机关讯问时,如果有说不清的事,都会回答说:“我有记载。”

  的确,在那27页纸中,密密麻麻地记载着大约近300人向其行贿的情况,可谓是“事无巨细”———大到哪家工程队负责人送的几万元,小到个人送的烟酒、月饼、咖啡、茶叶、水果、营养品、酸奶、核桃、芦柑、苹果、栗子、石榴、冬枣、柿饼、圣女果、开心果、鸡蛋、大肉、西瓜、黄瓜、葱、米、面、油等等。

  在雷建民的记录中,受贿的钱数排在最先,以万元为单位,分别用“1”、“0.1”、“0.05”等表示,随后是所送的物品。雷建民在向检察机关交待时解释说,“1”表示1万元,“0.1”表示为1000元,“0.05”表示为500元。

  钱款要记得“清清楚楚”,对于收受的各类物品,雷建民也是“一视同仁”,分门别类地记录在案。

  香烟,他要记清楚是黄熊猫还是小熊猫,是软中华还是硬中华,是蓝芙蓉王还是黄芙蓉王,是红好猫还是蓝好猫,是精装苏烟还是简装苏烟;酒类,他也要记清楚茅台酒是内供酒还是外销酒,是飞天茅台还是一帆风顺茅台,剑南春要标明是普通的还是珍品,干红酒是长城干红还是威龙干红,或者是宁夏干红,有些酒的酿造年份如果有所区别,也要明明白白地记录;铁观音茶叶,要写明是普通铁观音还是观音王;就连过节送来的月饼,雷建民也要记清楚月饼的牌子是什么……

  2007年10月,雷建民在老家盈田村盖房子上楼板时,按照当地习惯,亲朋好友要去祝贺,谁送了多少钱,谁送了一条烟、一箱啤酒、一挂鞭炮,在那27页纸中也是有迹可寻。

  直至案发时,雷建民还保存着行贿人给他送钱时用来装钱的46个信封。

  “改姓”局长

  4个项目部背后的378万公款

  贪欲是个无底洞。雷建民在工程项目中玩过了官商交易,捞了个盆溢钵满之后,似乎并不满足于这样的“小打小闹”,胃口越来越大。于是,他私设工程项目部,直接套取工程款,把工程当成了自家的“聚宝盆”,开始大玩公款变私钱的把戏。

  起初,雷建民也只是“小试牛刀”,自己私设工程项目部,承揽工程挣钱。但到了后来,他开始不满足于这样的赚钱速度,便直接通过工程项目部套取资金。

  雷建民利用职权,先后非法私设了“渭南华通路桥公司临渭区固市镇道路改造项目经理部”、“青海路桥公司临渭区固市镇道路改造项目经理部”、“渭南华通路桥公司临渭区产业园工程项目部”、“渭南华通路桥公司临渭区区乡路项目部”4个项目部。通过这4个项目部,采取签订虚假合同套取工程款和先多付后截留工程款的方式,大肆套取公款378万元。

  2005年,雷建民利用临渭区交通局负责固市镇小城镇道路改造工程之机,分别用其私设的两个项目部承建了固市镇渭蒲路、文化路和固小路工程。因临渭区政府拟定给固市镇道路改造工程多拨一些工程款,以弥补渭北产业园道路建设资金缺口,有关部门实际拨付资金370万元。而此工程竣工尚余110万元,雷建民并未用于产业园道路建设,而是直接转进了自己的账户。

  2006年10月至2008年8月,雷建民利用4个项目部签订通村路虚假合同15份,共套取通村路工程款约552万余元。除上交临渭区交通局261.71万元,垫付交通局费用和虚假合同税款约68万元,剩余的223万元就全部落入了雷建民的个人腰包。

  这15份虚假合同中,甲方临渭区交通局均由雷建民签字,乙方即雷建民的4个工程项目部,有14份是别人代签的,其中有1份,是由雷建民本人亲自签订的。记者在案卷中找到了那份合同,甲方签字人为“雷建民”,乙方签字人是“雷大民”,字迹完全一样。在他私设的4个工程项目部的账务资料中,雷建民也均以“雷大民”名义签字报销。

  2008年6月,雷建民借区交通局负责修建通村路的机会,以其“渭南华通路桥公司临渭区区乡路项目部”名义,与区交通局签订了修建桥南镇花园村至综合村6.5公里通村水泥路合同,结清了全部工程款126.75万元。实际修建道路长4.1公里,未修建的2.4公里通村路45万元税后工程款,也同样进了雷建民腰包。

  就这样,雷建民共将378.88万元公款“顺利”改姓,由姓“公”变成了姓“私”。

  穷区局长

  节节攀升的家庭收入

  说到这里,有必要再回到2002年。

  2002年,渭南市交通局原局长赵信仁,因受贿20万余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此后,雷建民在大会小会讲话中都离不开廉洁奉公、清廉执政之类的辞藻,每年的工作报告也都有大段的文字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

  但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雷建民一边大讲廉政,却又一边大把捞钱。从2002年开始,雷建民的家庭收入可谓节节攀升:

  2002年,雷建民与家人在银行的存款为2笔9万元;

  2003年,达到22笔85.5万元;

  2004年,转存和存入30笔146.4万元;

  2005年,转存和存入49笔254.5万元;

  2006年,转存和存入30笔148.5万元;

  2007年,转存和存入80笔393.8万元;

  2008年,转存和存入更是达到94笔517.64万元;

  2009年,案发前3个月转存和存入23笔122.9万元。

  这些存款大多数存于西安、渭南、临潼等地银行,存转款最频繁时,雷建民或家人平均每四天就要跑一次银行办理存款和转存手续。

  此外,雷建民共有4处房产,其中一处位于渭南中心广场的写字楼,雷建民与他人合伙买下了一层,面积300平方米,总价值260万元。在所交的200万元预付款中,雷建民交了150万,合伙人交了50万元。

  有了钱,除了存进银行,雷建民还放起了高利贷。据介绍,在案发前的2009年1月底至4月1日,其私放的高利贷就有6笔之多:

  1月30日,以亲戚的名义给一家公司放贷160万元,年息18%;

  2月14日,以朋友的名义给一家公司放贷130万元,年息15.6%;

  2月18日,以亲戚的名义给一家公司放贷30万元,年息15.6%;

  2月22日,以朋友的名义给一家公司放贷48万元,年息18%;

  3月28日,以其女儿的名义放贷两笔,100万和40万,月息25‰;

  4月1日,又以其女儿的名义放贷60万元,月息25‰。

  据了解,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雷建民在法庭上曾口口声声地表示,临渭区是个穷区,修路的钱都要从上面争取,因此,争取到的钱一分钱都不能乱花。

  可有趣的是,他这样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身价却超过了千万。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雷建民的资产中,银行存款517.54万元,房产计222.04万元,对外借款468万元,4个项目部账面余额43.04万元,购买国债10万元,购买保险35.24万元,其总资产合计1295.94万元。

  其中,雷建民能说清来源的862.62万元,家庭纯收入36万元、银行贷款15万元,受贿现金42.9万元,贪污公款378.88万元,放贷利息收入123.14万元,银行存款利息36.5万元,4个工程项目部利润137.37万元,应付工程款41.44万元,收受礼金51.37万元,共计862.62万元,此外仍有433.32万元不能说明来源。

  “奢侈”局长

  “消费”遍及大江南北

  “找雷局长,有事最好上午去,下午总是找不到。”这是临渭区交通局很多工作人员达成的“共识”。

  那么,这位“雷局长”下午的工作时间都去哪了呢?

  答案也“藏”在那份27页的记录中。

  雷建民平时有三大爱好:洗脚、淋浴和唱歌。这三大爱好,在雷建民的两个笔记本上,从1996年起就有清清楚楚的记载。

  要说最大的爱好当属洗脚,一周多则五六次,少则也有两三次,而一般都是下午和晚上去洗脚城。在他的记录中,凡是渭南有点名气的“洗脚城”都是“榜上有名”。

  雷建民的歌唱得究竟如何,其单位的同事反映并不知情。但渭南的大多数歌舞厅的名字,在雷建民的笔记本上都能找得到,时间、地点、一同去的人数及姓名也是均有记载。

  在外出差,雷建民也不忘到这些场所消费。从他的记录中可以发现,他的“消费”遍及北京、河北、云南、山东、甘肃等地。

  雷建民案发后,其单位的许多人都感到非常吃惊:“我们单位在团购住房时,雷局长也贷款15万元。我们当时想,局长虽然比我们工资高了些,但也是工薪阶层,靠工资吃饭、养家糊口,不贷款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真没想到,他竟有上千万的个人资产!”

  案意

  反腐败的最终目的不是看查处了多少官员,而是要让官员失去腐败的机会。这就要求我们从制度上给权力设防,使公权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因此,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民主集中制,促进权力运行规范化,才是防止腐败的有效举措。 法制日报记者 台建林 法制日报通讯员 阎永 江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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