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志文 中国好声音:关于钱云会,我想说两句(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9:10:38

前面讲过:“浙江省副省长、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一德连夜召开市委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处理意见,并作出四条处理决定:实事求是,公正处理;由温州市公安局直接介入调查处理,并按刑事命案和交通事故两套程序分别展开调查、侦查;信息公开,对此事件的相关调查结果及处理在一时间向公众……。”

刑事命案侦查程序中,勘察现场工作是警察来做的,涉及各门学科的技术分析,比如弹道实验,比如气象成因,等等,警察是要请教专家们的。这些我们今天放一放不说。事实是,钱云会尸体火化了,目击证人又无法接触,就只能先来谈谈肇事者。

认定是肇事车祸,就必然有肇事车辆和肇事者。物证可以说话,钱云会是工程车压死的,人不开走车,它就跑不了,现场肇事车还在,且被拍了大量的照片,可以作为证据。现场没有发现肇事者,说明他(她)没有同时受伤或“牺牲”,没有治疗过程,没有证人(有,抑或我们不得知),就没有了谁是现场肇事者的证明证据。如果换了我是肇事者,吓都吓瘫了,肯定会被村民发现,说不定打也打死了。

肇事者没有被发现在现场,于是疑点就多了。

我们后来知道,肇事者叫费良玉。我就不在这里绕了,网上部分原始笔录影印件出现后,网民就开始置疑费良玉是不是肇事者,他真要不是肇事者,可能下面的事就能解释的通。  

他以为车子是正常地来回行驶,也就是在路的右边,所以他说“向左打方向,向右打就撞到行人了”,而实际是车子是逆行的,现场照片证据证明车轮方向是向右打的,右边是车道,就这么简单。

如果是正常行驶,他从右侧下来也很正常。媒体介入后,有人反映看到驾驶室内有两人,而且黄标在镜头前证实自己坐在副驾驶座上,证言不管可靠不可靠,反正后来费良玉只能从黄身上跨(爬)过去,很可笑,可是车顶没有窗,没有别的办法。

“费良玉说,黄标出事后跑回了家,自己则一直在事发现场不引人注目的地方观望。在这期间他看到了钱成宇,还目睹了村民和保安的冲突。”

记者:你在什么地方?

费良玉:我在道路右半侧,就是封闭的那一侧。

解说:事发后,最早赶到现场的是蒲岐镇边防派出所的三位民警,由于派出所离事发现场只有几公里,他们7分钟就到了现场。随后,虹桥中队的交警也赶到了。费良玉悄悄上前告诉交警自己就是车主,交警将他带离了现场。

费良玉:虹桥交警支队的警车,我是坐他警车回去的,应该是十多分钟以后。

以上这一段,可不可以理解成他是来的,所以他回去了,时间呢,他也不晓得,所以说“应该是”。

镜头上,费良玉说本来不想出车的,到医院看老婆,老婆生病,后来,镜头没给我们看明白就切换了。

从报道中,我们又知道了费良玉的红衣服换成了黑衣服。公诉人说穿紫红色衣服的人是费良玉,可费良玉在警方交代中一直说穿黑衣服,在央视的《新闻调查》里,费良玉解释说是中途回家换的。

黄标在第一次回答时讲到受害人那个人动态如何,说他左手撑伞,右手在扬手。

手表一事闹出来后,不仅扬手、撑伞,包括时间,很多说法都乱了口,或者说全都乱了套。总之,大家开始置疑报警人、报警时间和费良玉离开方式。

在刑事命案程序没有走完时(通常,刑事案件特别是命案,侦察阶段到检察阶段共有多长时间,律师都懂,不用我多说),在没有勘察结论、没有当事人笔录和没有证人证词情况下,其它的无论怎么乱,我们都暂且搁置一旁。

我们还是来看看法院一审的庭审记录吧。记录太长,为说明问题,我直接用黑体字来重点反映公诉人和法官在法庭上想说或阻止说什么,用红体字表示费良玉对车祸详细经过不晓得或回避的情况。

(请注意与公诉人对话部分费良玉对答如流)

公诉人:2010年12月25日,你有没有驾驶皖K5B323大货车?
费良玉:有。
公诉人:当时车上有没有其他人?
费良玉:有。
公诉人:谁?
费良玉:驾驶员黄标。
公诉人:黄标坐在哪里?
费良玉:副驾驶。
公诉人:车辆沿什么线路行驶的?
费良玉:虹南大道。
公诉人:从哪里开往哪里?
费良玉:从虹南大道到围垦工地。
公诉人:开往临港开发区围垦工地是吧?
费良玉:
法官:被告人声音响一点,回答公诉人声音响一点。
公诉人:车上装载有什么货物?有没有超载?
费良玉:矿渣,石料。
公诉人:嗯。有没有超载?
费良玉:超载,应该是超载了。
公诉人:你有没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公诉人:驾驶证有没有?
费良玉:驾驶证还没有取得。但已经考试过了三关。
公诉人:在什么时间发生了交通事故?
费良玉:九点多钟吧。
公诉人:具体时间,九点多少?
费良玉:具体要问报警单,上面有时间,发生事故我立刻报警了。
公诉人:发生事故的地点在哪里?
费良玉:在虹南大道路上,寨桥村路段。
公诉人:经过事故路段时,你的车辆在道路的哪一侧行驶?
费良玉:右道封闭,在左道行驶。左道的右侧。
公诉人:在左道,是否有其他车辆?
费良玉:其他车辆,我是尾随其他车辆行驶的,并不是我自己一个穿行的。
公诉人:发现行人时,行人距离车辆有多少米?
费良玉:这个,具体有多少米我搞不清楚,只有一个大概。
公诉人:大概多少米?
费良玉:大概有个五六米、六七米的样子吧。
公诉人: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怎么行走的?
费良玉:与我的车辆同向而行,在车前方,靠道路右侧。
公诉人:有没有横穿马路的行为?
费良玉:本身是同向行驶,他在前我在后,然后到我车辆行进的时候,他突然向左侧横穿。
公诉人:你发现这个情况以后,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
费良玉:我发现他,刚开始横穿的时候,就鸣笛,然后鸣笛他没有理会,他继续这么动,然后我接着是左打方向,并刹车,避让。
公诉人:有没有避让过去啊?
费良玉:没有。
公诉人:车辆的什么部位和行人发生了碰撞?
费良玉:车前方,驾驶室前方。
公诉人:事故发生以后,你是怎么下车的?
费良玉:推开车门下车了。
公诉人:是车的左侧车门还是右侧车门?
费良玉:右侧。
公诉人:右侧的话,黄标坐在驾驶室,你是怎么出去的?
费良玉:我从他身上跨过来。
公诉人:那个,行人被撞的情况怎么样?
费良玉:应该是当场死亡。
公诉人:行人在什么位置?
费良玉:在左侧前轮下面。
公诉人:轧死了是吧?
费良玉:对。
公诉人:你刚才说到,你是向左打方向避让,那行人为什么会轧在左前轮的位置?
费良玉:这个我不是专业,我无法回答你这个问题。
公诉人:那个死者你之前认识吗?
费良玉:不认识。
公诉人:你有没有报警?
费良玉:报了。
公诉人:你是怎么报的警?
费良玉:用我自己的手机拨打110。
公诉人:然后你有没有离开现场?
费良玉:没有。
公诉人:你在现场等交警过来是吧?
费良玉:对。
公诉人:那你在等交警的过车中,做了什么事?
费良玉:打了电话。
公诉人:打给谁了?
费良玉:打给我们车队负责的那个,我的老乡高广跃。
公诉人:还有呢?
费良玉:还有就是驾驶员黄标
公诉人:你打电话给黄标说了什么内容?
费良玉:因为我下车以后就一个人嘛,我找不到他以后,想联系到他,另外想问这个驾驶员车辆保险的问题,想让他帮我顶替一下。
公诉人:你叫黄标顶替,黄标有没有答应为你顶替?
费良玉:他也没有同意,没有说同意,也没有说不同意。
公诉人:你认为他同意不同意?
费良玉:这个具体我也不太清楚,反正当时他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
公诉人:你是不是就当他同意了?
费良玉:我心里有这个侥幸的想法。
公诉人:交警到现场以后,你跟交警是怎么说的?
费良玉:交警到现场以后,我和他说,我是车主。
公诉人:交警有没有问你肇事司机在哪里?
费良玉:他问我的原话是,司机在哪里?我告诉他,司机现在不在现场,但我可以联络到他。
公诉人:你有没有带交警去找这个“肇事司机”?
费良玉:带了。
公诉人:后来这个黄标,是谁把他送到交警队的?
费良玉:高广跃。
公诉人:高广跃个人吗?
费良玉:高广跃和我一起。
公诉人:送到交警队了是吧?
费良玉:嗯。
公诉人:之后交警有没有打电话给你,让你到交警队配合调查?
费良玉:有。
公诉人:你有没有去交警队接受谈话?
费良玉:去了。
公诉人:到了交警队之后,你有没有说是黄标开车?
费良玉:最开始闲聊的时候我说了。
公诉人:后来有没有如实交代?
费良玉:后来做笔录的时候我就说是我自己开的。
公诉人:那个时候,是不是黄标已经说清楚了他是肇事司机的?
费良玉我不知道。因为我没有和他见面。
公诉人:你刚才说,你已经给死者家属就民事部分达成了协议。是不是已经达成了?
费良玉:是。
辩护人补充性发问:(无)

(再看与代理人在庭上对话时费良玉乱了阵脚)

诉讼代理人:被告,你看着我,我是钱云会父亲的诉讼代理人,有些问题问你一下,你有无宗教信仰,信不信什么佛教啊、基督教这些?
费良玉:怎么说呢,佛教我也信,基督教……
法官:诉讼代理人请注意,与本案无关的请不要发问。
诉讼代理人:法官,我认为跟本案有关系。你继续回答。
费良玉:回答完毕。
诉讼代理人:信是吧?
费良玉:嗯。
诉讼代理人:你有没有什么不良嗜好?比如说赌博啊,玩玩牌啊,有没有?
费良玉:这是我个人的问题,与本案无关。
法官:再次提醒,再次提醒,本庭再次提醒诉讼代理人,可以就本案的事实可以对被告人进行发问,补充性发问。
诉讼代理人:我认为这些跟犯罪动机也有可能有关系。所以。
法官:本庭再次提醒。
诉讼代理人:希望法庭宽容。第三个,我想问你,你说你是开车开过去,右半道是封闭的,怎么封闭的?
费良玉:这个现场应该有照片,你应该可以看得到。
诉讼代理人:因为你是驾驶员,你是看到了。
费良玉:你开车的话你也应该能看得到。
诉讼代理人:对,我问你是怎么封闭的?因为你刚告诉公诉人说右半道是封闭的,到底是怎么封闭的,到底是隔离带封闭的,车子封闭的,还是别的方式封闭的?
费良玉:有那种××用的警备装置。有一些反光物体。
诉讼代理人:有多少,大概?
费良玉:这个我没数。
诉讼代理人:多吗?
费良玉:不清楚
诉讼代理人:那么你看到钱云会的时候,看到这个受害人,他有没有朝你,有没有动作?
费良玉:他在走路。
诉讼代理人:打伞吗?
费良玉:这个,具体我记不清楚了,但是下雨应该是打伞的。
诉讼代理人:那有没有朝你比如说扬扬手啊?
费良玉:没有。
诉讼代理人:那你最初回答警察讯问的时候你回答他朝你挥挥手,做出拦车的样子,这是你说的吗?
费良玉:因为当时,这也是我不懂法的体现啦,因为当时我在想,毕竟我是没证啊,如果说他拦车的话是不是会减轻我的责任。
诉讼代理人:那这个你有没有和黄标商量过的?
费良玉:这个,也跟他说过。
诉讼代理人:什么时候说的?
费良玉:案发以后。
诉讼代理人:案发以后的什么时候?见面的时候谈了吗?
费良玉:电话。
诉讼代理人:电话?大概几点钟?
费良玉:具体记不清了。
诉讼代理人:案发之后呢,还是黄标,第几个电话?还是第一个电话就说这些事情?
费良玉:第几个电话我也记不清楚,反正说了。
诉讼代理人:那你是跟他怎么说的呢?
费良玉:刚才我已经说过了。
诉讼代理人:黄标什么态度?
费良玉:也没有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
诉讼代理人:那你,就是撞到钱云会之后,你刚刚回答公诉人是你从黄标身上爬过去,右边,你有没有打开过左边车门?
费良玉:具体记不清楚了,应该没打开。
诉讼代理人:那么你,从右边车门下车之后,你是在车头看的,还是车后面看的?
费良玉:这个,有点模糊。我在供述中也说过这种,还做过口供。
诉讼代理人:就根据你自己的情况。
费良玉:反正我下来看,看了。
诉讼代理人:下来看了之后,你看到了什么情况?
费良玉:看到撞倒钱云会死亡。
诉讼代理人:你大概离这个受害者有多少米距离?
费良玉:这个,没有清楚地计算。
诉讼代理人:那么,你说你打了110,你用的电话号码是,是不是尾号是5852668那个号码?
费良玉:你说前面。
诉讼代理人:前面这个,上面是看不清楚,复印材料看不清楚。是高广跃的你自己记得吧?
费良玉:这个我不太……但是我一直在使用。18655852668。
诉讼代理人:嗯,对。那么你打110的时候大概是几点钟?出了车祸马上就打吗?
费良玉:对。
诉讼代理人:出车祸大概什么时间?
费良玉:我刚才已经说过了。
法官:诉讼代理人,刚才已经问过了。
诉讼代理人:审判长,请尊重我。
法官:其他证据……
诉讼代理人:其他证据,跟其他证据是有印证不了的东西的。
法官:等一下,等一下在举证的时候你可以展开。
诉讼代理人:我觉得现在是需要提问,这是我的法定权利,请尊重我的法定权利。
法官:也要经过我审判长的许可。
诉讼代理人:对,但是也要合理,要公正。
法官:你认为审判长不合理、不公正吗?
诉讼代理人:对,因为我有其他证据证明,这个电话,在他电话单上是没有的。
法官:那你等一下在举证的时候。
诉讼代理人:那你为什么一定要控制我的发问的方向呢?如果我跟你完全一样的话那我还坐在这里干什么呢?
法官:你,法庭已经提醒你了,多次提醒你了,问没有问过的问题……
诉讼代理人:几点钟打过电话,还没问呢。
法官:他刚才已经回答公诉人了。
诉讼代理人:他回答公诉人几点钟?
费良玉:想不起来。
法官:你看你仔细听。所以不要跟审判长,再次提醒你,法庭补充性问题你再可以发问。
诉讼代理人:那么你除了给110打电话以外,还给黄标打电话,还给谁打电话?
费良玉:高广跃。
诉讼代理人:高广跃是吧?
费良玉:嗯。
诉讼代理人:高广跃和你是什么关系?
费良玉:老乡。
诉讼代理人:老乡是吧?
费良玉:嗯。
诉讼代理人:那么,事发的那个时候你穿的什么衣服?
费良玉:红色。
诉讼代理人:红色的是吧?
费良玉:嗯。
诉讼代理人:那么,你到了交警队之后,你穿的是什么颜色?
费良玉:黑色。
诉讼代理人:黑色?那你是什么时候回去换的衣服?
费良玉:从虹桥交警队到乐清交警队。
诉讼代理人:从虹桥交警队到乐清交警队?
费良玉:对。
诉讼代理人:这个半路上?
费良玉:对。
诉讼代理人:有没有人看到你去换衣服?
费良玉:这个我不太清楚
诉讼代理人:你去换衣服的时候家里有没有人?
费良玉:没有。
诉讼代理人:那么为什么你一直跟警察交代的时候你说你一直穿的是黑色衣服?
费良玉:这个不是我自己说的,他们自己写的,说我去的时候是那个衣服。
诉讼代理人:是他们写的,不是你自己交代的?
费良玉:对。
诉讼代理人:那么你说你跟钱云会的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能问下你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吗?因为我听说你家里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
费良玉:这个你应该去问我的诉讼代理人。因为是我委托他,让他去的。
诉讼代理人:好的。审判长,诉讼代理人发问完毕。

费良玉是不是肇事者,或有什么难隐之言,我说了不算,权力说了也不算,一定要用证据说话。如果证据是伪造的,比如这份庭审记录吧,那么,陷害无辜也好,草菅人命也罢,其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所以说,第一时间的笔录很关健,它是证据链接中非常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一环。

我又要用前面文章的结尾作本文的结尾了:前面说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这也不是一起“谋杀”,钱云会是被害的。我在咨询交通事故处理行家时,一位交警说的好,钱云会事件是钱的问题,为了钱,这个世界上是什么事都可以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