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群侠传藏经阁:湖南黄静案启示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2:44:54
时间:2006-8-1 4:22:28 来源:东方今报 社会主笔 张少春 实习生 江晨

总有一些事情来见证并推动变革,例如孙志刚案,例如黄静案。
21岁的美丽女教师黄静已经长眠,在她身后,是长达三年的网络媒体、传统媒体、众多网民与司法机关的争论。
“本案是一个奇迹,而奇迹的创造者就是网络。”7月24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黄淑华代理律师吴革这样评价“黄静案”,没有网络,就没有这起“中国网络第一大案”。
表面上看来,从2003年2月事发到2006年7月10日宣判,一切似乎尘埃落定,湖南湘潭市雨湖区法院以“姜俊武无罪”结案。但实际上,黄静案留给人们的绝不是一纸判决书,还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去反思,包括公众话语权、媒体责任与义务、司法权威的维护等等。
启示录之网络力量
网络舆论的压力使司法机关转变初衷?
2003年2月24日上午8时左右,21岁的湖南湘潭市某小学女教师黄静被发现一丝不挂死在学校宿舍的床上。尽管湖南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均认定黄静系“病死”,但黄静家人很快将目标锁定在黄静生前男友姜俊武身上。因为姜俊武在黄静死前的晚上留宿于黄静宿舍。
姜原本是一位前途光明的税务部门公务员,他否认自己“强奸黄静”,称自己当晚在取得黄静许可的情况下,实施了“特殊性行为”。他所说的“特殊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是不是致死黄静的必然诱因,至今鲜有人给出最终答案——至少5家鉴定单位的尸检结论不一致,至少全国4位著名刑法专家的意见与法院判决不一致。
作为黄静的母亲,黄淑华选择了一种特殊方式为女儿“申冤”。这位近乎“网盲”的女教师通过互联网寻求支持,同时,她也不忘通过信访渠道为女儿讨说法。
黄淑华未曾预料到的是,网络的威力不可估量。黄静生前网友专门为黄静建立的网上纪念馆“天堂花园”,其点击率几个月的时间就突破百万次。当黄静之死的种种“内幕”在虚拟空间风传时,现实中的人开始遭受来自网民的舆论压力。到最后,湘潭地方公安机关只能选择妥协,其原因在于案子引起公安部高层重视并专门批示。
于是,曾经明确答复黄淑华“不予立案”的湘潭警方正式将姜俊武刑事拘留,随后逮捕。当时,公认是网络舆论的力量使司法机关转变初衷。
吴革律师说,正由于网民、媒体与黄家人的一致努力,黄静案才由一起普通事件,发展到一个公检法介入的案件,再发展到数万网民密切关注的“公众事件”。
启示录之媒体公正
媒体是不是遗忘了姜家的人?
面对突变,姜家人明显有些措手不及。在他们看来,一个如此隐私的事情,怎么突然间好像人人皆知?从网络到现实,姜家人的遭遇不堪回首,不仅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无法继续,而且“姜俊武是杀人犯”的各种谩骂之词更是充斥于网络。
同时得到网民“礼遇”的,还有警方。多名网友在发帖时,不约而同地发泄了对本地警方腐败或徇私枉法做法的不满,而后再开骂。
与此同时,黄静案的发展愈发不可收拾,北京一家报纸《病死?还是奸杀?——湖南湘潭青年女教师裸身猝死之谜》的报道被传媒广为转载,全国各地数十家平面媒体迅速介入,该案为更多的国人所知。
在这个过程中,姜家人似乎只能站在媒体和公众的对立面上,他们的声音微弱得可以忽略。对此遭遇,姜家人觉得不公,他们认为,包括网络媒体、传统媒体和网民,很少有人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来看待和报道此案。
2006年7月24日,姜俊武的父亲姜金有告诉本报记者,自2003年开始,网络上出现了许多大肆攻击姜家人的言语,他认为媒体是硬要炒作,但还不仅仅是炒作,他们只是从个人角度出发,捏造了一些事实,不光是“推波助澜”,还是“助纣为虐”。
当然,姜金有的说法有些极端,但他仍然阐明了一个事实:在2004年之前,姜家人接受媒体采访的机会并不是很多,“有些媒体记者不给我们机会,采访时不听取各方意见”。姜金有认为一些媒体报道不够客观,给姜家造成了很大被动。
而今年7月10日,姜家人一审胜诉后,姜金有又开始为众多媒体频频找他采访而“烦恼”。
启示录之体制弊端
5份司法鉴定结果为什么互相矛盾?
当“黄静案”上升为社会瞩目的公众事件后,事态发展已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网友对黄家人的支持,以及对司法机关鉴定结论的多次质疑,致使尸检一次又一次进行,直到出现5份鉴定结果各不相同的尴尬局面。
黄静案波及的范围进一步扩大。2004年8月25日,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委托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邀请了4名法学专家,就黄静被害一案进行了论证。这4名专家是人民大学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导高铭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樊崇义,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赵秉志和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都是刑法界大名鼎鼎的泰斗级人物。他们共审查了包括笔录、物证在内的32项证据。专家的结论是,对姜俊武行为应定性为强奸未遂,建议审判机关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上量刑。
身为主审法官,雨湖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范建阳面临艰难抉择,他最终采用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鉴定结论,并以此为依据作出了“姜俊武无罪”的判决。但众怒难息,质疑声纷纷传来。
其实,有关我国司法体制中“多头鉴定”的弊端,法学界人士早有微词。今年7月15日,全国知名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撰文指出:在黄静案里,包括省公安厅、最高法院、中山大学法医学中心在内的多家权威机构就黄静的死因出具了多达五份的鉴定书,但是却相互矛盾,令人无所适从。
黄静案集中暴露出司法鉴定上的体制弊端,并最终成为消除这一弊端的促进力量之一。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并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该项《决定》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启示录之“公众话语权”
让“人微言轻”成为历史?
黄淑华是不幸的,但从另一方面讲,她也是幸运的。很多网民出谋划策,有著名经济学家为黄静捐钱,甚至包括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在内的志愿者亲赴湖南,直到引起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关注。
2004年1月,以龚英甫为首的湖南省政协委员在两会上建议,希望省政协、人大能干预此案。龚英甫公开对媒体表示,“黄静案”已不再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而是上升为一件全国民众广泛关注的大案。把网民的意见带进“两会”,让民众参政议政,尊重普通民众的意愿表达,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
整个黄静案中,“人微言轻”的说法不再有效,取代它的是强大的合力。在现实中奔波的黄家人,以及数不清的网民骤然形成一股合力,一种声音。当这种声音通过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体现出来之后,就愈发引人关注。而这对确保司法机关最后公正的审判有益无害。
“如果没有网络和网民帮助,一个老百姓根本无法推动本案发展。”吴革律师说。
启示录之结局反思
媒体关注与司法独立存在“矛盾”?
透过黄静案,我们还看到另一引人注目之处,就是媒体监督责任与尊重司法权威之间似乎存在“矛盾”。最突出的表现是,姜家人强烈要求人民法院排除外界舆论影响,坚持司法独立,而黄家人则再三感谢网民、媒体对黄静案的关注及付出的努力。
截至7月24日,此案判决的刑事部分已经生效,检察院依然没有抗诉表示。黄家人选择了上诉,但只能就民事赔偿部分上诉。自称受到舆论伤害的姜金有直言,网络媒体、平面媒体都应该反思,他们给姜家人的伤害无法弥补。
就判决的公正问题,本报记者联系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但他不愿就“黄静案”多谈。这位曾联名出具“专家建议书”的刑法学泰斗强调说,司法权威不容置疑,但媒体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履行监督职责。
一直关注此案的河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李建伟教授认为,黄静案的原始推动力是网络舆论,但网络上大量的信息由黄家人发布,姜家处于弱势,这形成了传播学上的“沉默的螺旋”现象,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支持黄家。因此,我们有必要反思,更加理性地看待网络舆论。
李建伟还说,不管社会公众还是媒体,任何时候都要坚持维护司法公正。本案中,如果司法机关能对舆论所关心的问题详细解答,满足公众知情权,那么质疑声将大大减少。
华东理工大学刑法学博士后、张勇教授很欣赏媒体在黄静案中的积极作用,他说媒体在客观报道基础上,履行对国家公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责,这并无不当。
因此,媒体责任与司法权威之间没有真正的矛盾,也没有最后的输家和赢家,只有反思,而文明社会在反思中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