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群侠传x xo王语嫣:cnBeta.COM 2011-7-7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6: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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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电脑丢失仅赔百元 专家斥快递公司合同不公平 阅读原文

  1天前新浪财经讯 7月7日上午消息,针对快件频频丢失的问题,中国与物流采购联合会在京召开研讨会。我国快递行业不规范、快递法规不完善、保障体系尚未建立,专家认为,快递公司出具合同缺乏公平,呼吁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快递理赔的相关标准和法规。电脑丢失仅获赔100元

  随着网购兴起,城市生活已经难以离开快递公司的服务。许多人在投递物品时,选择方便快捷的快递公司。而在填写面单时,很少有人去仔细阅读背后的快递详情单。

  北京西城区的蔡女士便是如此。今年5月12日,蔡女士将一台价值4200元的笔记本电脑交给某知名快递公司,然而,该物品却意外丢失。蔡女士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但该公司已蔡女士没有报价为由,只答应按照运费的3倍赔付100元钱。

  “详情单上已经写得很清楚,没有保价,只能按照运费的3倍进行赔付。”快递公司对蔡女士说。蔡女士这才仔细阅读此前被她忽视的快递详情单,上面的确有此条款。

  在蔡女士看来,如此不合理的条款肯定不合法,她将快递公司告上了法庭。但法庭审理认为,快递详情单属于格式合同,并且条款合法有效。

  最终,蔡女士只拿到100元钱的赔偿。

  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律师脱育红建议,消费者在快递贵重物品时,不要吝惜保价费用,应该按照物品的真正价值进行保价,在货损出现以后得到应有的赔偿。

  但中国快递咨询网的首席顾问徐勇有另外的担心,据他们的调查显示,大多数消费者不愿将投递的贵重物品如实标明。

  写明贵重物品更易丢失

  徐勇介绍,中国快递咨询网曾做过问卷和口头两种调查形式。其中问卷调查显示,57%的人认为如实写明投递物品更容易丢失,而口头调查的结果更惊人,超过80%的人不愿如实标注贵重物品,只因担心快递公司浑水摸鱼。

  快递公司中潜藏“内鬼”,消费者防不胜防。快递过程中,快递员、司机、搬运工、扫描员等都有机会接触包裹,一些“内鬼”发现含有贵重物品的包 裹,可能会从包裹侧面或者背面拆开包装,拿走东西,放进替代物后再重新包装。而收件人发现以后,即使投诉,快递公司和公安机关也很难查出究竟是谁调了包。

  此次研讨会上,专家经过讨论,认为我国应加快建立与完善快递物品作业流程。具体包括:操作人员应是经过审核的固定项目小组,其签名、指纹需存 档;贵重货物的各环节均受监控,在站点、转运中心应该设置带有监控录像的贵重物品仓库;每一个环节的交接需有记录,包括重量记录;货物的外包装使用发件人 的专用封箱胶带、打包带和防盗封箱贴,以减少内部人员掏箱作案的机会。同时建议,价值超过10万元的物品不要使用快递,可选择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押运公 司。

  快递公司出具合同缺乏公平

  “快递业找不到自己的婆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叶林在研讨会上说。我国快递服务近年来得到突飞猛进的增长,但相关法律却严重滞后。纠纷出现后,常常面对无法可依的局面。

  虽然我国在2009年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其中特别增添了“快递业务”一章,但主要是从行业管理方面做出规定,并不涉及具体的纠纷处理。并在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这相当于把快递业务从《邮政法》中踢了出去。”脱育红说。从既往快件遗失、损毁、内件短少等纠纷的处理上来看,法院主要是依据《合同法》进行判定。但《合同法》可操作性差,判决依据法官的发挥,结果难以预料。

  如前文所述丢失电脑赔偿100元钱的案例,其依据便是《合同法》。但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认为,法院在裁定类似案件时,以快递详情单这种格式合同为依据,对消费者十分不利。“消费者在寄快递的时候,只能被动同意合同约定,没有别的选择。”

  而快递公司出具的格式合同又大多对己方有利,依据这样的格式合同来裁决纠纷,对消费者无疑是极不公平的。当日研讨会上,众多专家建议政府部门应尽早尽快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快递物品管理办法。

  同时,北京律师协会合同法委员会副主任高子程认为,在当前尚无明确法规出台的前提下,快递公司应主动制定合理公平的格式合同。鉴于用户保价意识 不强,高子程建议凡是用户申报贵重物品的快递,快递企业可以在快递价格里包含最低限额赔偿金,如快件丢失最低赔偿3000元。(淑静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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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宣布正式向所有用户开放服务 阅读原文

  1天前感谢魔比欧米的投递
Google+的官方Twitter帐号刚刚宣布向所有用户开放这一社交服务。Google+发布后一直采用传统的邀请注册方式,并未对大面积用户开放。不过据部分用户反映,目前Google+官方网站与此前邀请注册时并无二样,没有邀请码得用户仍无法使用。 

已有多家国外科技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图表]美国手机市场游戏应用依然最流行 阅读原文

  1天前感谢雷锋网的投递
美国,游戏类应用仍然是最流行的移动应用。Nielsen 通过对最近30天曾下载过移动应用的用户进行调查发现,64%的用户使用游戏类应用,其次为天气(60%)和社交(56%)类。93%的用户愿意付费下载游戏应用,而相比之下,只有76%的下载用户愿意付费下载新闻类应用。最近30天之内曾使用过游戏应用的智能手机消费者中,下载游戏类应用的手机操作系统主要为 iPhone、WP7 和 Android,各操作系统手机下载游戏应用的比例分别为69%、70% 和 66%。

黑莓(24%)和功能型(28%)手机用户更倾向于玩手机预装的游戏,预装游戏所占比例分别为63%和54%。
所有手机游戏玩家平均每月花费在玩游戏的时间为7.8小时,iPhone 手机用户最高,每月平均14.7小时,Android 手机用户大约9.3小时,相比之下,功能型手机和黑莓手机均只有4.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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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谷歌请求暂停微软联合创始人专利诉讼审判 阅读原文

  1天前据国外媒体报道,微软联合创始人保罗 艾伦(Paul Allen)指控苹果、谷歌等十一家公司侵犯其在线购物专利技术,而苹果和谷歌等被告日前向法院提交文件,请求法院暂停受理这起案件,而应当由相关机构确认该案所涉及的专利是否有效。今年8月份,保罗 艾伦对谷歌、苹果等十一家公司提起诉讼,指责他们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Interval Research实验室研发的专利技术,主要涉及商品展示、商品分类等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原告要求获得一笔赔偿,同时禁止这些公司继续使用这些专利。这起诉讼由艾伦旗下的Interval Licensing公司提起。除了苹果和谷歌之外,遭到保罗 艾伦起诉的公司还包括Facebook、eBay、AOL、Netflix、雅虎、谷歌旗下的YouTube、OfficeMax、Office Depot和史泰博等。

今 年6月16日,美国西雅图地区法院法官玛莎尔 佩切曼(Marsha J. Pechman)要求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在一定时间内评估此案所涉及的四项专利技术是否具备新颖的发明。对此,Interval Licensing公司请求法院予以重新考虑。本周三,案件被告表示,法官的决定“非常正确,而且是基于合理的分析”。

佩切曼法官尚未对Interval Licensing的诉讼做出判决,并表示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的审查有可能改变这些专利的命运。佩切曼表示,由于Interval Licensing与被告公司并无竞争关系,因此不会因推迟审理而丢失市场份额。

专利审查

被 告公司在今年3月份也曾请求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对这些专利进行审查,并请求法院暂停受理这起案件,直到专利审查结束。原告Interval Licensing指出,在等待法官判决的过程中,侵权现象有了新的发展。Interval Licensing于今年6月24日向法院提交文件,称推迟审理“没有产生任何结果”,而且美国专利与商标局也拒绝了被告公司提出的一些要求。

而被告公司则表示,如果专利与商标局认定这些专利有效,那么此次专利审查与分析也只是证明侵权行为成立,这不会对Interval Licensing的工作产生影响。

此案涉及的专利技术由Interval Research研发,该公司创办于1992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州,创始人包括保罗 艾伦和前施乐高管大卫 里德尔(David Liddle)。Interval Research全盛时期共有110多名科学家和工程师,并曾资助一些外部项目,包括谷歌联合创始人拉里 佩奇(Lawrence Page)和谢尔盖 布林(Sergey Brin)的项目。

由于未能推出具有实际意义的重要产品,Interval Research于2000年关闭。不过艾伦一直通过旗下的公司控制着Interval Research所申请获得的专利。

文/腾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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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进行WiMAX 2网络测试 最高速率达150Mbps 阅读原文

  1天前日本UQ通信有限公司昨日(7月6日)在东京大手町邀请媒体公开观摩WiMAX 2(即IEEE 802.16m)的实际测试,在理论最大通信速率为165Mbps的情况下取得了最高150Mbps的实际速率值。WiMAX 2可向下兼容WiMAX标准,即支持WiMAX的设备可在WiMAX 2网络中使用,支持WiMAX 2的设备也可在WiMAX网络中使用,此时最大速率以WiMAX网络为准。这次测试的是使用频率为20MHz的WiMAX系统,理论下行最大速率为165MBps,最大上行速度为55MBps能在行驶速度为350km/h的高铁上使用,相比之下WiMAX当速度超过120km/h时就无法正常通信。

此次测试的基站位于东京大手町的KDDI大楼,使用大巴车搭载终端设备在大楼周边行驶来测试速率和连接稳定性。未发车时的静止状态下,WiMAX 2终端的信号状况最好,最大速率超过了150MBps,最低速率也有130MBps,平均速率达到138MBps。发车后平均速率维持在100MBps,只在进入隧道时降至50MBps,仍然高于WiMAX的理论最大速度,可流畅观看高清视频。

UQ通信计划在2012年内在东京建设完成WiMAX 2基站并出货USB/PCI-Express数据卡,2013年正式提供WiMAX 2网络通信服务。UQ社长称,高速WiMAX 2网络将实现世界首个“无线‘光纤’通信”


文/驱动之家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诺基亚奢侈手机Vertu退出日本市场 阅读原文

  1天前诺基亚将于7月底关闭其在日本的最后一家奢侈手机Vertu专卖店。之前,诺基亚在日本共有三家Vertu专卖店。Vertu手机售价约2.5万美元,手机涂漆由日本手工艺人完成。诺基亚未公布何时做出的退出决策,以及在日本销售了多少部Vertu手机。上个月,诺基亚预警称,由于全球高端和低端手机市场的竞争,诺基亚第二季度销售额和利润要比预期低得多。由于智能手机的冲击,诺基亚的市场份额不断下降,其第一季度的市场份额下降到29%,为1990年末以来最低。苹果也于今年取代诺基亚,成为全球最大的手机销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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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征税 “税”到渠成? 阅读原文

  1天前也许,武汉首张网店税单只是误读,但是它却牵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网店征税。对于政府部门,这或许是一个烫手山芋,技术上存在监管难度,操作上存在法律空白。但是,对于众多网店卖家,它又是什么呢?是催命符?还是长寿丹?  开税单 一石激起千层浪

  武汉首张个人网店税单的一声“吼”,激起了举国上下关于网店征税问题的讨论。相比之下,实力较弱的网店表现得更为敏感,反对者比比皆是。

  有媒体报道,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征税对象为武汉一家名为“我的百分之一”的网店。据了解,该网店是淘宝网女装销售冠军,信 用级别达到3个金皇冠。武汉市国税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武汉,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税收征管范围。这个消息引起了众多网友和媒体的高度关注,有 反对者、观望者,但也不乏支持者。

  7月3日,《网络导报》记者拨通了处于风口浪尖的“我的百分之一”网店客服电话,对方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太过敏感,暂不对此事发表任何看法。”

  尽管网店“我的百分之一”三缄其口,但武汉仍有不少网店直抒胸臆。随即,记者采访了武汉市其他网店人员,多数网店经营人员均表示不支持网店征税。

  网店 “安凯欣电器专营店”卖家告诉记者:“现在的情况是,网店竞争压力太大、利润又太低,再征税实在不适合。”他还表示,如果真要征税,希望税点不要过高。

  “当然,站在个人角度,心里肯定不想交的啊!”浙江网店“沙滩宠儿旗舰店”卖家坦言。不过,在政策并不明朗的现状下,多数网店表示,也只能“既来之,则安之”。

  “不是店主不交税,就怕到时要天天跑工商、跑税务、交证明、交费用等,这样会带来很多麻烦,”上海店主“小龙diy”告诉记者,“要是网店都交税的话,这么多店主去一天排队也不见得能排得下来……”

  而最让各网店店主担心的还是具体操作的问题:税点如何确定?是否差别征税?具体如何执行?纳税机制是否规范? “小龙diy”感叹道:“其实,成本增加这方面是影响最小的,关键是执行过程中的人为操作。”

  另外,网店实力的客观差距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卖家的态度。

  有实体店的、实力较强的店家,由于实体店一开始就已征税,对征税的态度也显得相对从容。浙江“波尔谛奇旗舰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我 们网商来说,纳税可以更好的促进电子商务这个无形产业的发展。”此外,还有一些店家担心目前征税缺乏制度和法律保障,浙江“沙滩宠儿旗舰店”在采访中坦 言,应该有个完善的制度为网店纳税做保障。

  相反,一些个人的、实力较弱的店家,对征税表现得更敏感,他们普遍反对网店征税。沈阳个人网店店主“meizixuxu”告诉记者,淘宝卖家 QQ群最近也经常就征税问题展开激烈讨论,大家普遍认为中国尚未发展到对淘宝等征税的阶段,尤其对于小卖家而言,征税会压缩其利润空间,甚至迫使其关门倒 闭。

  焦点 个人网店争议多

  就在舆论对网店征税这一“新鲜事物”热炒不止时,记者却在调查中偶然发现,网店纳税并不鲜有,此次风波只不过是回炉重温。事实上,在众多模式的网店中,只有针对纯个人网店的征税争议最大、冲突最多。

  长期以来,有没有网店一直在默默纳税?

  淘宝网公关部负责人颜乔曾表示,在淘宝网,网店主要分为三种:一是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个人卖家,二是已注册公司的个人网店,三是实体店的网上商铺。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其实,淘宝的分类模式,也代表了我国现行大多数网店的分类模式。

  那么,这三类网店的纳税情况如何呢?

  实体店的网上商铺经营者对于交税没有异议,他们认为,是企业当然得交税。

  “我们一直在交税,是企业当然得交税!”武汉一家有实体店的网店“安凯欣电器专营店”表示。另外,浙江一家有实体店的网店“波尔谛奇旗舰店”也指出,“现在的交税和平时实体店交的一样,大概15-17%!”

  “有实体店的网店,其网店只是实体店的一个销售方式,其所有销售收入都应该进行申报纳税,网店如果没有交税,就属于偷税漏税。”北京市一税务工作人员表示。

  显然,对实体店的网上商铺征税已是既定事实。

  已注册公司的个人网店经营者也认为,进行了企业登记注册就得交税。

  广州市国税局人士强调,只要是进行了企业登记注册的网店,不论线上和线下销售都已经合并缴税。

  淘宝网公关部负责人颜乔也曾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已注册公司的个人网店的缴税情况,同实体店的网上商铺一样,都与线下的实体公司别无二致,因此 均应依法纳税。不过,广州市国税局人士还道出了现实存在的一些操作困境,他表示,由于现在一些个人网店未自觉工商登记,或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还存在不对称的 现象,因此为税收征管带来了一定难度。

  同上述两种网店不同,未进行工商登记的个人卖家才是舆论争议的最大焦点。这类卖家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实力较弱;不仅最容易受征税政策影响,而且最难监管。对此,淘宝网公关部负责人颜乔也表示无奈。他坦言,对于第一种即“纯个人网店”,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征税的具体办法。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这类店家大多数从未缴纳税款。

  此外,在调查中,记者还发现,一些网络交易平台,如淘宝商城等,会直接要求网络卖家交税。“在淘宝商城开店就要交税的!”淘宝商城“波尔谛奇旗 舰店”客服告诉记者,在淘宝网,像淘宝商城这样规模比较大,相对正规的店都要被要求交税,而其他淘宝网的店主们却并未接到类似要求。

  激辩 网店征税该不该

  缴纳税法是义务,是责任,是税法公平之所在。一年至少153.93亿的税款流失,伤国损民。

  事实上,从去年网店实名制开始之日,有关网店征税的讨论就一直没有停息。

  去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拉开了网店实名制的序幕,有人断言其必将是网店征税的前奏。眼 下,网店实名制推行正值一周年,武汉的首张网店税单仿佛是为其献上的“贺礼”,而这份贺礼再度燃起了舆论对网店征税的关注热情。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去年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5131亿元,北京市一税务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网上零售市场 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的话,应用总销售额乘以3%,这样一算,去年网上税收至少应有153.93亿,这还只是增值税部分,如果再加上所得税,就更多了。

  显然,网上零售市场的规模已不可小视,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之下,网店之税究竟该不该征呢?

  记者据此对30余家网店和数十名网友做了一个初步调查,在问及是否支持网店征税之时,多数店家及网友表示强烈反对,有人担心增加网店成本,有人担心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也有人担心会打击个人从事电子商务积极性,更有人直言,“我也不知道啊,反正交税就是反对!”

  成本高、压力大、利润低,的确是许多网店的困境,于情,政府似乎该“网”开一面,但是于法、于理,又是否应该呢?

  “网店应该省的是门面钱,服务人员钱,而不是税钱,”接受记者采访的北京市税务工作人员继续解释:“国家税法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有经营活动就 应该照章纳税,这是国家税法严肃性和公平性的体现。有人纳税,有人不纳税,就是税法不公。”他还指出,网店对固定商户的冲击很大,不征税就是对固定商户的 不公平。

  另外,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高级专家庄帅也指出,从各国的税法来看,只要是在本国有经营活动产生收入的企业和个人都应该依法纳税,这是作为一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职责。

  显然,在专家学者眼中,网店征税本应是一个无可厚非的问题。那么,为何其还会广遭非议呢?

  “之所以有这样的争议,根本原因是网店最早以C2C模式发展起来,是个人对个人的销售。”庄帅对此解释道。

  此外,“现在老百姓纳税意识还较为淡薄,普遍认同的只有工资薪金,还没有‘交税是义务,做各种买卖都应交税’这个意识,这也是造成网店征税屡遭非议的一个原因。”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共识 保障公平最重要

  如果说,网店征税是场仗,那么,该不该征税就是作战指挥思路,而该怎样征税就是具体作战计划。目前,摆在眼前的一个艰巨的任务就是,该如何做好网店征税的作战计划。

  首先,合理划定纳税主体,保障税法公平性。

  武汉国税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武汉只对皇冠级网店征税,而对皇冠级以下网店暂不征收,这样的选择性执法颇受质疑。

  “这个不公平。皇冠是按信用等级收,这个是不合理的,因为咱们国家对征税对象是按销售额,而不是按信用等级征税的。”北京市某区一税务工作人员表示。

  对此,兰州大学副教授、经济学博士王芳建议:“其实可以参考个税的起征,在规模比较小的时候,可以低征税;然后达到一定的规模,按照不同等级的规模征税,这样可能会合理些,至少对保护小规模、或者刚起步的网店可能会有利一点。”

  这一观点得到一些网络卖家的认同。店主“小龙diy”表示:“收税要区别对待。大商家要怎么收,个人要怎么收,业余要怎么收。”

  其次,网购的特殊性要求必须对纳税地点做规范。

  网店与传统的实体零售,虽然都属于商业交易,但交易方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如网店所有人所在地、注册地、运营地、仓库所在地,很可能都不在一个地方。因此,要对网店征税,不宜直接沿用此前适合传统商业环境的征税体系,而应该根据电子商务的特点,创新征税方法。

  再有,网购的国际性要求加强国际合作。

  “税收将呈现一种国际化趋势,一个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完善不了的,”北京一税务工作人员感慨道,“因为网络跨国销售这块涉及的东西太多 了,你一个国家制定完,别的国家没有制定,国与国之间容易产生税收矛盾。这些都得去研究,咱们国家现在跟外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还没有关于物联网这一块,这 毕竟是一个新兴的产业,法律法规都还较滞后。”

  另外,必须正视的一个问题是,电子商务依靠网络技术,增加了征税的技术难度,加大了执法成本。“销售收入很难确定,比如货到付款直接现金交易这 块,没法掌握,所以国家现在对这块儿法律法规滞后也有原因。如果收的税还不够一个人去查,不够支撑相关设备,税收成本过大,也会考虑暂不征收,如个体征税 这块,国家就放得比较宽。”北京一税务工作人员表示。

  关于执法成本高的问题,兰州大学副教授、经济学博士王芳则表示:“这肯定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初期要把这些建设清楚了,肯定是会增加成本,所纳税 款可能还不够执行,但是这个过程还是要做,这个需要一步一步来做。早期成本可能会高,但后期完善了就会好一些,总有一个开始,这个必须还要建设起来,因为 网络销售这块的业务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资金流越来越大,如果你不规范它的话,迟早都是一个问题。”她还建议,应该有一系列配套的措施,在物流和网 店的经营模式上也应有个规范的财务制度,比如通过第三方支付等加以规范,这样可能在处理营业额难确定的问题上会好一些。

  此外,专家普遍认为,对网店经营应有税收优惠政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教授表示,从法律上讲,开网店和其他经营活动一样,肯定是要纳税的。但作为全民创业的一个渠道,在网店“青苗期”,政府应给予更多扶持,包括税收返还等。

  王道 品质服务才给力

  论战似乎还在继续,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前,面对征税时代的到来,网店该如何整装,再度扬起风帆、踏上征程?“服务”+“品质”或许才是王道。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网店,特别是有实力的网店对征税与否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担心,他们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网店 “安凯欣电器专营店”告诉记者:“我们觉得,‘服务’+‘品质’才是根本的路线,把自己的店铺做成品牌,或者做自己的自有品牌产品,提高店铺服务,让产品具有除了价格之外的竞争力,以走出低价竞争这个圈圈。”

  还有一些纯个人网店对日后的发展持观望态度。店主“小龙diy”明确表示:“征税对于生意额度总是有影响的,到时怎样很难说,或者自己租用外国空间域名吧!总之要征税了还真是个麻烦事,到时税收出来了,我看一下别人怎么应对吧!”

  然而,也有一些个人店主显得比较悲观。店主“meizixuxu”告诉记者:“我认识的好多人都说了,征税就不做了,没办法。我也要考虑做还是 不做了。我们没有能力跟大店竞争,淘宝最主要就是价格优势,如果征税,我们就得提价,可价格提高了,就没人来买了,所以征税之后我们可能很快就倒闭了。” 当问及是否考虑改变低价策略,走品牌和服务路线时,她一口回绝:“不行,那是不可能的!首先我们没有货源,其次,我们卖的都是平民产品,我们针对的客户群 体是学生、工人,不是影星、名模。”

  而一些专家则认为,税收虽会增加成本,但低价、低成本始终不是网店发展的最终策略。他们也对此提出了一些专业性意见,以帮助更多的网店主打消经营上的顾虑。

  王芳告诉记者:“首先,尽管征税会增加网店的成本,但是相对于实体店,网店还是会节省成本,如储存、店铺等。其次,网店低价虽然是好,但是如果 服务和质量跟不上去的话,它的发展肯定也不长久,目前很多问题已经出来了,对网店产品的投诉、服务的质疑已经很多,所以还是要走质量和服务这条路。”

  还有部分专家表示,机会还是挑战,需具体酌情分析。

  “可能对于每个企业面临的状况都不太一样,有些企业,纳税对他来讲,影响本身不是很大,纳税反而会让这个行业的门槛变得更高,对于一些有实力的 卖家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好事,是他甩开竞争对手的一个好机会。但是对于一部分卖家来说,确实会面临成本的增加,带来毛利、利润的减少,甚至还有一部分卖家 会面临生存的压力,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政府选择了这样一个大群体,全面去征税。”易观国际分析师陈寿送表示。

  网络卖家在感慨交税可能会造成成本增加、压力增大之时,更应该冷静思考,如何提高品质和服务,使网店在依法经营的道路上走得更好。

  本报记者 王泳惠 《网络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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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苹果诉讼 允许亚马逊用App Store名称 阅读原文

  1天前据国外媒体报道,法庭文件显示,法官驳回了苹果的诉讼,允许亚马逊使用App Store名称。
今年3月28日,苹果提起针对亚马逊的诉讼,指责亚马逊借用苹果App Store名称在美国境内吸引应用开发人员,并请求法院禁止亚马逊使用该名称。苹果表示,App Store应当受到商标保护。亚马逊在4月26日出庭反驳苹果的说法,称App Store是应用程序商店的简称,这是通用术语,因此不应受到保护。

本周三公布的法庭文件显示,美国地区法院法官菲利斯 汉密尔顿(Phyllis Hamilton)并不认为App Store是一个纯粹的通用术语,但该词组并不会导致苹果与亚马逊之间的服务产生混淆,因此苹果无权要求禁止亚马逊使用App Store词组。

苹果发言人克里斯汀 休格特(Kristin Huguet)周三重申了苹果之前的态度,称苹果已经要求亚马逊不要抄袭App Store名称,因为这会“混淆与误导消费者”。

亚马逊发言人尚未对此发表评论。亚马逊Appstore应用商店于3月22日上线提供软件下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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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Google+推出仅7天便胜出Google Buzz 阅读原文

  1天前据国外媒体报道,搜索引擎新闻和博客网站Search Engine Land发布的数据显示,尽管Google+社交服务推出仅仅一周时间,但已经全面胜出谷歌此前推出的社交服务Google Buzz。自Google Buzz于2010年2月推出以来,Search Engine Land就开能了Google Buzz账户,并将该账户与 Search Engine Land网站相连接。另外,Search Engine Land同样将自己的网站与其Twitter和Facebook账 户相连接。在17个月时间里,Search Engine Land的Facebook粉丝数量增长了将近1.6万人,Twitter账户关注者增长了大约3.5万人,LinkedIn关注者数量增长了1.2万人。然而,Google Buzz关注者数量仅仅是接近1000人。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Google+服务在第一周便引起了极大关注。Search Engine Land开通的Google+账户已经有1000名关注者,而Google Buzz服务用了17个月时间来达到这个水平。

除此之外,其它Google+服务也有同样的情况。科技博客Mashable在开通Google Buzz账户的第一个月里获得了2.2万名关注者,然而随后关注速度急剧下降,直到17个月后,其关注者数量仅仅增长了大约5000人,达到2.7万人。而在Google+服务平台,Mashable账户第一周便获得了大约9000名关注者,尽管远低于Google Buzz目前的关注者数量,但只要能保持这个速度,三周之后Mashable的Google+账户关注者数量就将超过Google Buzz。

科技博客作者路易斯 格雷(Louis Gray)和罗伯特 斯科伯(Robert Scoble)都开通了Google+账户,而且他们此前都曾开通了Google Buzz账户。路易斯 格雷的Google Buzz账户共有4500名关注者,积累这些关注者用了17个月时间。而他的Google+账户仅仅一周便积累了4000名关注者,几乎达到Google Buzz的水平。罗伯特 斯科伯的Google Buzz账户共有1.3万名关注者,但他的Google+账户关注者数量已经超过1.6万人,轻松超越Google Buzz。

主场优势

目前,Google+服务关注者数量最多的人是Facebook CEO马克 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尽管他从未通过该账户发布任何消息,但已经拥有了超过4.1万名关注者。

谷歌联合创始人拉里 佩奇(Larry Page)和谢尔盖 布林(Sergey Brin)分别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现任谷歌CEO拉里 佩奇拥有2.8万名关注者。与扎克伯格不同,他已经通过Google+账户发布了不少消息,主要内容是在阿拉斯加冲浪。谢尔盖 布林有2.2万名关注者,他也发布了一些消息,但主要还是此前上传到Google Picasa的照片。

谷歌社交业务高级副总裁维克 贡多特拉(Vic Gundotra)有1.9万名关注者,排在第四位。罗伯特 斯科伯排名第五位。谷歌反垃圾信息团队负责人马特 卡茨(Matt Cutts)有1.3万名关注者,排名第六位。

在Google+账户关注者数量排名靠前的用户当中,有多人正是谷歌高管,这说明了社交网络服务方面的主场优势。下列数据也可以说明这种主场优势:

马克 扎克伯格的Facebook账户有460万粉丝,Google+账户的关注者数量为4.1万;Twitter联合创始人埃文 威廉姆斯(Evan Williams)的Twitter账户关注者数量为140万,Google+账户关注者数量为3500名;马特 卡茨的Twitter账户关注者数量为12.3万,Google+账户关注者数量为1.3万,卡茨于去年删除了自己的Facebook账户。

文/腾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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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9月起推在线通行证 二手游戏或失去联机功能 阅读原文

  1天前感谢No.77 疯人院的投递
昨天有传闻说索尼准备效仿第三方推出一种联机游戏专属通行证制度,用以限制PS3游戏的二手交易市场规模,这个消息今天得到了官方的最终证实,预计将从9月开始实施。传闻中的通行证还没有正式的命名,一个非官方的叫法是"PSN Pass",据说会首先在年内上市的PS3游戏《抵抗3(Resistance 3)》中试行,届时玩家们如果想要体验联机对战等在线模式,将不得不购买全新的游戏,买二手游戏的玩家得额外购买通行证才能开启在线功能。

索尼电脑娱乐美国(SCEA)官方发言人向Kotaku记者确认,以今年9月发售的《抵抗3》为起点,今后所有支持在线联机或对战功能的PS3第一方游戏都将会引入通行证制度。

“该功能将是游戏专属的,在范围规定内的所有游戏贩卖时都会内附只能使用一次的注册码,保证其购买者能够享受完整的在线游戏体验。对于提升我们的第一方游戏在线功能高级体验来说这将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事实上,索尼之前也曾推出过类似的在线游戏通行证,但仅有限的几款游戏,比如《模组赛车世界》和《海豹突击队:布拉沃火线小组3》,捆绑过类似的东西,目的无非是限制二手游戏交易。此外,包括EA、THQ和华纳在内的许多北美第三方也在使用相似的在线授权码。

索尼官方没有确认PS3游戏通行证上线后的确切价格以及会在哪些区域的PSN上实施等细节,只是透露将在不久后公开更多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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