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夫人好不好:6月17日起 化妆品成分不能再玩隐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7:25:54
 如果你这几天去化妆品柜台,可能会注意到一个小变化——一些化妆品的包装外盒或者瓶身上都出现了长长的成分标注清单,这些稀奇古怪的名字没有几个我们明白的。那么,化妆品成分全标识是啥?这对我们普通消费者有什么意义?

 

  首先很显然,这个决定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大有益处,先说那些“成分达人”肯定喜笑颜开,清晰的成分用中文摆在眼前,大可研究个痛快。对于最最普通的消费者来说,我们终于可以解开广告语的华丽面纱,清清楚楚的知道小瓶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这样的“襁褓相见”,加大了我们聪明理智消费的可能性。

  具体规定是这样的: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的有关规定,自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进口报检,并在境内销售的国产和进口化妆品都需要在产品包装上真实地标注产品配方中加入的全部成分的名称。在2010年6月17日前(不含17日)生产的国产化妆品和进口报检的进口化妆品,不必进行全成分标注,可以销售到产品保质期结束。

  那么通常,大多数化妆品的产品说明书或包装上,都只是向消费者宣传使用该产品会产生如何如何的良好效果,诸如“水感保湿因子”、“海百合复合精华”等飘渺的词语听上去很美,然而,对于防腐剂、色素、香精、表面活性剂等化妆品含有的其他辅助成分,却只字不提。但新规定则要求,化妆品包装上必须要标明所有成分,所标注的名称应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所标明的成分名称按照国际标准标注。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国际品牌还是国货,化妆品的标识或附带的说明书上都要标注全部成分,而因子、复合精华等含糊其词的成分则不能在产品外包装上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例如尿素、甘油、玻尿酸等实实在在的成分标识。

  一些业内资深技术专家认为,实行全成分标识首先是给予消费者知情权,让他们知道化妆品含有的成分,能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二是更便于国家有关部门对化妆品进行管理,以打击化妆品企业吹嘘成分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