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星际耽美生子文: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工程项目的组成与分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2:55:21

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工程项目的组成 工程项目可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1.单项工程

  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

  2.单位(子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对于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和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是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的基本要求。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3.分部(子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将其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例如,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又可细分为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地基与基础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混凝土、钢结构等子分部工程;②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又可细分为混凝土结构、劲钢(管)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等子分部工程;③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又可细分为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等子分部工程;④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又可细分为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电源与接地、环境、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4.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主要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例如,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回填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砖砌体工程、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玻璃幕墙工程等。

  说明:分项工程是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活动的基础,也是计量工程用工用料和机械台班消耗的基本单元;同时,又是工程质量形成的直接过程。分项工程既有其作业活动的独立性,又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性。    工程项目的种类繁多,为了适应科学管理的需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按建设性质划分

  工程项目可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

  (1)新建项目。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从无到有、“平地起家”建设的工程项目。

  (2)扩建项目。是指现有企事业单位在原有场地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经济效益而增建的生产车间、独立的生产线或分厂的项目;事业和行政单位在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扩充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改建项目。包括挖潜、节能、安全、环境保护等工程项目。

  (4)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或出于环境保护等其他特殊要求,搬迁到异地而建设的项目。

  (5)恢复项目。是指原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和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工程项目。这类项目,不论是按原有规模恢复建设,还是在恢复过程中同时进行扩建,都属于恢复项目。但对尚未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受到破坏后,若仍按原设计重建的,原建设性质不变;如果按新设计重建,则根据新设计内容来确定其性质。

  工程项目按其性质分为上述5类,一个工程项目只能有一种性质,在项目按总体设计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设性质是始终不变的。

  2.按投资作用划分

  工程项目可分为生产性工程项目和非生产性工程项目。

  (1)生产性工程项目。是指直接用于物质资料生产或直接为物质资料生产服务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

  ①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工业、国防和能源建设项目;

  ②农业建设项目。包括农、林、牧、渔、水利建设项目;

  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交通、邮电、通信建设项目;地质普查、勘探建设项目等;

  ④商业建设项目。包括商业、饮食、仓储、综合技术服务事业的建设项目。

  (2)非生产性工程项目。是指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福利需要的建设和非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①办公用房。国家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管理机关的办公用房;

  ②居住建筑。住宅、公寓、别墅等;

  ③公共建筑。科学、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卫生、博览、体育、社会福利事业、公共事业、咨询服务、宗教、金融、保险等建设项目;

  ④其他工程项目。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非生产性工程项目。         3.按项目规模划分

  为适应对工程项目分级管理的需要,国家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类。不同等级标准的工程项目,国家规定的审批机关和报建程序也不尽相同。划分项目等级的原则如下:

  (1)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总设计能力或投资总额的大小,依据国家颁布的《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进行分类。

  (2)凡生产单一产品的项目,一般以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生产多种产品的项目,一般按其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产品分类较多,不易分清主次、难以按产品的设计能力划分时,可按投资总额划分。

  (3)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的某些项目,虽然设计能力或全部投资不够大、中型项目标准,经国家批准已列入大、中型计划或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项目,也按大、中型项目管理。

  (4)更新改造项目一般只按投资额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项目,不再按生产能力或其他标准划分。

  (5)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小型和更新改造项目限额的具体划分标准,根据各个时期经济发展和实际工作中的需要而有所变化。现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如下:

  ①按投资额划分的基本建设项目,属于生产性工程项目中的能源、交通、原材料部门的工程项目,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部门和非工业项目,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项目;

  ②按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划分的工程项目,以国家对各行各业的具体规定作为标准;

  ③更新改造项目只按投资额标准划分,能源、交通、原材料部门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工程项目和其他部门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及其以上的项目为限额以上项目,否则为限额以下项目。

  (6)一部分工业、非工业项目,在国家统一下达的计划中,不作为大中型项目安排:

  ①分散零星的江河治理、国营农场、植树造林、草原建设等;原有水库加固,并结合加高大坝、扩大溢洪道和增修灌区配套工程的项目,除国家指定者外,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②分段整治,施工期长,年度安排有较大伸缩性的航道整治疏浚工程;

  ③科研、文教、卫生、广播、体育、出版、计量、标准、设计等事业的建设(包括工业、交通和其他部门所属的同类事业单位),新建工程按大中型标准划分,改、扩建工程除国家指定者外,一律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④城市的排水管网、污水处理、道路、立交桥梁、防洪、环保等工程;城市的一般民用建筑包括集资统一建设的住宅群、办公和生活用房等;

  ⑤名胜古迹、风景点、旅游区的恢复、修建工程;

  ⑥施工队伍以及地质勘探单位等独立的后方基地建设(包括工矿业的农副业基地建设);

  ⑦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外资或国内资金兴建的旅游饭店、旅馆、贸易大楼、展览馆、科教馆等。  4.按项目的效益和市场需求划分

  工程项目可划分为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三种。

  (1)竞争性项目。主要是指投资效益比较高、竞争性比较强的工程项目。其投资主体一般为企业,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投资风险。

  (2)基础性项目。主要是指具有自然垄断性、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而收益低的基础设施和需要政府重点扶持的一部分基础工业项目,以及直接增强国力的符合经济规模的支柱产业项目。政府应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通过经济实体进行投资,同时,还应广泛吸收企业参与投资,有时还可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3)公益性项目。主要包括科技、文教、卫生、体育和环保等设施,公、检、法等政权机关以及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办公设施,国防建设等。公益性项目的投资主要由政府用财政资金安排。

  5.按项目的投资来源划分

  工程项目可划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

  (1)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在国外也称为公共工程,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的贷款等方式独资或合资兴建的工程项目。

  按照其盈利性不同,政府投资项目又可分为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具有盈利性质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的水利、电力、铁路等项目基本都属于经营性项目。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一般是指非盈利性的、主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公益性项目。学校、医院以及各行政、司法机关的办公楼等项目都属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应推行“代建制”。

  (2)非政府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企业、集体单位、外商和私人投资兴建的工程项目。这类项目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