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霸道的温柔txt:麦苗青来菜花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6:43:01
 麦苗青来菜花黄(笛子独奏)

2011-04-08 19:59:28|  分类: 琴台乐坊 |  标签:笛子   |字号大中小 订阅

《毛主席来到咱农庄》曾经唱遍大江南北,万户千家,并一直流传至今。据说这首歌唱的是当年毛主席视察四川省郫县红光社的故事。

一切都成为过眼烟云。我把标题称为《麦苗青来菜花黄》,用C调湘竹笛演奏,让动人心弦的乌托邦理想,萦绕在我们苦涩而亲切的回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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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社化运动    

在我国农村建立“人民公社”,早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中已萌芽。1956年完成了高级合作化,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后,农村开始了小社并大社的工作,有的地方出现了“集体农庄”、“共产主义公社”,“人民公社”。8月6日,毛泽东视察河南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时,说人民公社名字好。9日,在与山东领导谈话时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并指出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谈话在报纸上发表后,各地掀起了办人民公社的热潮。到10月底,全国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组成2.6万多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农户有1.2亿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9%以上,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公社成立初期,生产资料实行过单一的公社所有制,在分配上实行过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并取消了自留地,压缩了社员家庭副业,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由于公社化运动出现了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情况,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    

为了克服人民公社制度上的各种弊端,1978年开始,中国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农村改革。主要内容是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建立了集体统一经营与农户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打破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统一经营模式。另一项重要改革就是实行政社分设,重新建立乡政府作为政权的基层单位。同时,在村一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分别管理本村、组范围内的各种社会事务。经过改革,农村人民公社的体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1985年,中国社会中的人民公社最终退出历史的舞台,重新恢复了乡、镇人民政府。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是非成败转头空,一切都成为过眼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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