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罗兰文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9:21:42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谈零食
  

  认识我的人多半都知道我喜欢吃零食。

  吃零食似乎不是好习惯。讲求卫生的人,都一致主张三顿正餐是营养的主要来源。吃零食会影响正餐的食量,不是养生之道。但意外的是,我虽然很瘦,但一直都很健康,而且似乎我的健康与我吃零食很有点关系。

  小的时候不用说,从父母手里要来零钱,总归是送到小店里去买了酸枣、山楂糕、山植片之类。我发现,人们在小的时候,多半都喜欢吃酸的东西,这种嗜好,到年岁大一点之后,会自然而然地改变。因而,我相信,孩子们体内一定需要大量的丙种维他命。当他们由正餐或“配给”的水果中摄取不到足够的丙种维他命时,他们自然而然就去求助于那些酸得要命的东西。

  十几岁到20岁之间,我是住在学校里的。那段时间,就更是我吃零食的“全盛时期”。

  父亲每周给我1元银洋作零用。那1元,在当时是个大数目,是半袋面粉的价钱,可买100个鸡蛋。折合现在新台币,足可当100元用。我的零食从花生、蚕豆,到苹果、香蕉,应有尽有。而至今想来,仍觉开心的是,到了冬天,每逢星期六,可以出校门“购物”时,我一定买1斤糖炒粟子,5分钱五香花生米,外加“糖葫芦”两串,回校吃足,代替晚饭。

  学校里,星期六晚上,照例是吃炸酱面,“莱码”是白水煮白菜,白水煮豆芽,外加红白粉皮配色。我不喜欢吃面,而且我相信,我那糖炒栗子、花生米和“糖葫芦”中所含的“卡路里”和维他命,一定多过炸酱面。

  我的零食,随季节而异,而印象最深的却是秋天。北方的秋天,各种水果纷纷上市,物美价廉。单说“苹果族”,就可以说上一大串:色香味俱佳的烟台苹果;有香蕉味道沙酥可口的香蕉苹果;软绵绵细嫩嫩古典含蓄的中国苹果;形似苹果而略小、风味绝佳的“虎拉车”;还有闻香果、槟子、沙果等等。除了沙果太小之外,苹果族的水果都可以当饭,而且一律营养丰富,有益皮肤的健康和润泽。当然,这只是我现在的想法,当时只是喜欢吃而已。

  说一件“狂”事,也许你会羡慕。那时中秋节是放假的。中秋节的早上,我门就相约到早市去买零食过节。早市的东西都是按批发价格,我们倒并非完全为了便宜,而是觉得好玩。

  大清早5点多钟去赶早市,回来时,人人手中提着一只蒲包,里面装满了各种干鲜果品,诸如柿子、葡萄、梨、苹果、花生、瓜子。枣、红桔、山里红、海棠果……林林总总,应有尽有。你要问,买这么多,花多少钱呢?那真是小意思!3毛钱而已。嚎这样又便宜,又花样繁多的零食,当然可以尽量地吃!

  科学家说,人是杂食的动物。

  我相信,任何讲究营养的家庭,也办不到如我那时所吃的那么“杂”,而又那么齐全。

  维他命ABCDEFG,大概一样也不会缺少,用不着打补针、吃补药,身体自然发育良好。而且由于这些营养的来源都是果品而非荤腥,所以不会有发胖的不良后果。直到现在,我一直被认为身体相当健康,一切娇弱的毛病我都没有。我很少吃药,所以医生认为我是最好医的病人,偶尔有病,任何药给我吃都有殊效。因为我身体中只有“抗病力”,而没有“抗药性”。

  吃零食,对我来说是一大享受。它不只是我消闲的佳品,而且是我读书的良伴。无论我是在读书,还是在做笔记,桌旁一定多多少少有点零食,多数是一包花生米,偶尔是柿子、苹果、梨或兰花豆。我常说,读书如果等于吃白饭,那么,零食就是菜。光吃白板,没有胃日,有点菜,饭就容易吃得下了。回想起来,我所读过的那点书,都是随着零食一同“吃”下去的。幸而那时我们学校很开明,不禁止我们在自修时吃零食,否则的话,我恐怕会少读进一些书的。

  这也许就是为什么直到现在,我仍然喜欢在书桌上摆一瓶芝麻糖或一碟花生米的缘故,在我写稿时,一面吃,一面写,或是停下来吃一会儿再写,会使我觉得心情很愉快,减少疲劳或厌倦的感觉。

  零食可能会影响正餐,但在一个对正餐一向不太感兴趣的人来说,剥夺了他的零食,也许正是剥夺了他营养的主要来源。我一向觉得一般家庭的正餐都相当单调,不适合“杂食”动物的所需。花生栗子中的乙种维他命大概比白米饭多,苹果山楂中的丙种维他命,在餐桌上那些煎炒烹炸之中也很难找到。而我这多少年来,由于工作的关系,更不得不把点心的价值放在正餐之上。

  零食,对我来说,总格外具有一种轻松、亲切、自由和愉快的感情。这正如我在读书方面一样,对所谓“正科”的数学理化之类,总不如对“副科”的音体、美术来得起劲。所以,我教书时,做科任而不能做级任。在广播电台,我主持茶余饭后的小节目,而不能担任“方面大员”。

  吃零食,大概也相当于走偏锋吧?或者,这也是我天性喜欢亲切与轻松的事物所致。

  其实,说句原谅自己的话,吃零食大概相当于男人们的吸烟,而我除吃零食之外,别无嗜好。既不吸烟,又不打牌,也不跳舞,更不喜逛委托行。顶多喜欢坐车出去透透气,找点灵感而已。一个人总该有点花销,来安慰安慰奔波劳碌的自己吧?

  你说是不是?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谈朋友   

  我一生喜欢朋友。上学的时候,真说得上是“交游甚广”,从最高班到最低班,加上学院部各系,以及劳师、简师、乡师、幼师,各部,每一班都有我的朋友,所以直到现在,只要遇见老同学,提哪一班,我都有熟人,甚至连姓名都不会忘记。喜欢朋友的天性,使我在上学时大部分的时间都和朋友在一起,读书反而成了次要的事。而我的朋友是各种性格都有的,有喜欢运动的,有喜欢音乐的,有喜欢吃零食的,有喜欢聊天散步的。也就因为如此,所以,我才左右逢源。看运动会时,因为运动员中有我的好朋友,所以,我比别人看得格外起劲,也使我比别人更了解运动规则。和各项运动会的花花絮絮。有音乐会的时候,我也比别人开心。因为演奏或演唱的人是我的朋友。我第一个被她们的琴韵或歌声感动。当我想要聊天的时候,我有喜欢聊天的朋友。当我想要散步的时候,我有喜欢散步的朋友。甚至我想溜出校门去买零食的时候,也自有这一方面志同道合的朋友与我偕行。而当我为应付考试而不得不开夜车的时候,我找班上功课最好的朋友,她可以做我临时恶补的老师。

  学生时代的朋友真可说是多彩多姿。离开学校,走入社会之后,所接触的人,不若学校的同学那样容易相与。所以,在刚开始做事时,所经常来往的仍是以前在学校时所交下的一些朋友。最令我怀念的是一位会填词的同学,她比我班次低。离开了学校之后,赶上抗战,我有一段时期,在乡下教书,学校发不出薪水,生活很苦。那时,她接济我一切的费用,连写信的邮票都是她附在信中寄来。逢到寒暑假,总是她寄旅费来,让我到天津她的住处去度假。假期里,一切吃用固然是她盛情招待,就连肥皂、牙膏等一应日常用品,她也在开学之前为我买齐。然后,买张车票把我送回学校。而我们在她那间租来的小屋里,成天谈的都是些虚无缥缈。我们谈诗,谈音乐,谈对远方的撞憬,谈属于少女们的罗曼蒂克的梦。现实问题反而不在我们谈话的范围之内。过了几年之后,这位好朋友环境转环,而我开始有了一点余力,于是,轮到我为她找工作,接济她的生活。

  我一直相信,好朋友多半都是在学校的时候交到的。走人社会之后,虽也偶尔遇到一些谈得来的,或在工作上必须合作的人,而且感情似乎也相当接近,但总觉其中缺少一些真正的坦白或诚挚,彼此丝毫不存成见、不设防备的时候就很少。我常说,一个人,一旦懂得如何由别人的环境(而不由他的本人)去衡量别人的时候,他就不容易交到真正的朋友了。读书的时候,大家穿一样的制服,过一样的生活,受一样的待遇,仿佛同学每一个人生来就是相同的。很少有机会去想到某个同学的家世、出身与背景。因此,大家的感情是发乎自然,不带功利与实用的目的的。走入社会之后,衡量人的标准就很自然的有了改变。在认识一个人之前,几乎无可避免的要先了解他的家世与背景。而一旦掺入了这些了解,那感情就无论如何也无法再像同学之间那么真挚与单纯了。

  我不知别人是否如此,我却是直到现在,仍然毫无办法地喜欢单纯的由一个人的本身去认识他、有时,当我与一个人交往了很久之后,忽然发现了他(或她)有某些显赫的家人或亲戚关系,我就难免感到失望。友情似乎只有在单独的个人之间最容易维持。此外,一切的关系都会对友情有或多或少的牵制。这种情形,在结婚之后,就更为明显。丈夫的朋友不见得是太太的朋友,太太的朋友更不见得是丈夫的朋友。尤其这其间还牵涉到不同性别所造成的顾忌,也容易使人动辄得咎。而大家为了迁就家庭,往往宁愿放弃或疏远朋友,不久以前,我想约几位老同学聚一聚,左约右约,这个时间不行,那个时间有事;有的是“老爷”在家,她不便擅离职守,有的是“老爷”不在家,她更不便擅离职守。那么,把“老爷”一同请来呢,大家又一致认为有了他们,谈话都不自由,结果还是吹了,不是女人不要朋反,而是女人结了婚就不属于自己。其实,男人又何独不然?他们结了婚,也同伴不属于自己。

  为了家庭,总不可避免要牺牲一些朋友——特别是那些最适于做朋友的“名士派”的朋友。

  而且,人们社会经验越深,对朋友二字的了解就越差。前几天,我打电话约一位我认识不久但很谈得来的女士,到舍下小聚。她很世故地一面答应,一面道谢,一面说:“其实,你有什么事要我做,在电话里交待一下,也就行了,何必这么客气呢?”当下,我真是欲辩无从,怎么说呢?她已经被功利的人们包围惯了,因而觉得所有的友谊都隐藏着一点功利的目的。而我对她那一点真正的友谊也就无从辨认了。结果,我还是请了她,她也如期光临了。但是,我猜想,她一定到现在还在寻思,我究竟有什么地方需她帮忙。否则,以现在这样的社会,怎么会有一个傻瓜肯单单为了友谊而请客呢?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书与我  

  我是一个不用功的人。“不用功”自然不是一件光荣的事,不过,我不愿因为它不光荣,而就向不知底蕴的人假装用功与渊博。但是,如果说,我真的不喜欢读书,那却又与事实不符。我很喜欢读书。“读书”和“用功”可能是两回事。用功的人不一定“喜欢”读书,喜欢读书的人也许不一定是用功。这分别大概就在于前者全凭感情,而后者却要靠理智。凭感情读书的人,全靠自己的好恶去选择,因此,他所读的书,范围就比较狭小。尽管也许在这狭小的范围之内,他有精与深的可能,但他只能“渊”而不能“博”。凭理智读书的人却肯用客观的标准去选择读物,他会因实际的需要而花上一年的功夫,去读通一套经济学或六法全书;他会说服自己,只为了“求知”而去涉猎那些他所并不感兴趣的书籍。这两者相较,在理智上,我自然比较尊敬后者;然而在感情上,我仍喜欢前者。

  凭感情去读自己喜欢的书是一种享受,所得到的是一种灵魂上的涵泳与自由自在,和一种被了解、被同情的感受。这样读书。速度必快,乐趣必多。而凭理智读书,就未免要加上一个“苦读”的“苦”字。苦读成功的故事,最为人熟知的是苏秦。他头悬梁,锥刺股,面对经典史籍,不眠不休,那是为了成功而读。在读的时候,有苦无乐,必须具有足够坚强的意志和恒心,并且具有足够的对自己的严厉与督责,而后才可为之。这样读书,所造就的是专家,是学者。而这种读法,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用功”。用功是手段,是过程,因此需要理智与远见。读书是目的,因此可以凭兴之所至,一卷在手,悠游其间,这样读书,几乎与娱乐相差无几。我喜欢书,只因我喜欢享受与作者灵犀相通、莫逆于心的那点乐趣,是完全始于感情、终于感情的。因此,书,对我来说,是朋友,而不是严师。读书,对我来说,是谈心,而不是受教。

  说到这里,似乎我的喜欢读书而不用功,已经有了适当的解释。抛开那些被迫为应付考试而“读”过的书之外,我略一回顾,就已发现,在我这几十年生命旅程之中,伴随着我的,都是一些面目温和态度可亲的书籍。她们都是我的朋友,曾经为我解闷,解惑,曾经和我融洽地做着心灵上的款谈,曾经退出我的泪与笑,曾经激发我的爱与恨,也使我在无形之中,对人生苦乐,多了一番会心。

  在我记忆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段与书为伴的日子,是在抗战期间,我在乡下教书的那两年,书本陪伴我打发了许多个寂寞的黄昏。到台湾之后,有段时期,我每天只要一有空闲,就把林语堂先生那本《生活的艺术》拿来翻看几页。这本书,我看了许多遍,翻来覆去地看。看过之后,又随意翻到自己最喜欢看的地方看,觉得格外有一种与作者莫逆于心的快乐。前年,我看了一年的诗。新诗、旧诗。半新不旧诗,一律看得入迷,那是因为我突然之间认识了许多写诗的朋友。他们把诗集送我,我就把自己沉埋在各种不同风格的诗句之中,整整一年的功夫,我没有看别的东西。我发现,我看书实在太凭兴趣。因此,总是“一跤跌在”一种书或一本书里,迷上一阵子,然后,或许接着有好一段时间,一本书也不看,直到我再发现另一种令我着迷的书。

  朋友某君总嫌我不看书,时常对我施行“强迫教育”。把书寄来。逼着我看完写心得。

  这些年,在他的逼迫之下,我倒真的看了一些大家都看过而我却未曾看过的书。看完之后,觉得增长见识不少。但我仍得坦白地招认一句,每次他一逼我看书,我就对他生气一次。有时是生气归生气,看还是看了。有时却是假装听话,把书在书架上摆一阵,再还给他,说声“还好”,或“我不喜欢”,就算看了。像《儒林外史》,我总觉它不是女人的读物。《静静的顿河》我只“静”到一半,就此“顿”住。《战争与和平》我也无法等到它全面和平。

  《约翰·克利斯朵夫》我倒看了两遍。《安娜·卡列尼娜》我看完之后,不想还他了。

  前几天,偶然整理旧日文稿,发现一本已经旧得发黄的笔记。时间是1950年4月至6月。

  那是我心情最灰暗无望的一段时间。笔记本上,先是一连串心情恶劣的日记。然后,日记陡然中断,换上了读《庄子》的心得。内中录有《齐物论》:“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以道观之,通为一。”以及“故万物一也,腐朽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腐朽。”然后,我写道:“人应从较高的位置去看世界,世间是非都由于人的沾滞沉迷。其实,道无所谓损益,事无所谓是非。能超然物外,则一切恩怨均不足道,何必争,何必怨,何必求呢……”这段笔记,重读之下,暮然使我对书本产生了另一种感激之情。原来书本不仅是我寂寞时的良伴,苦闷时的知友,而且是我仿惶无主时的灯塔。老庄哲学中的一两句警语,曾给我以莫大的启示。它使我得以从苦痛黑暗的深渊中,超脱升华,明白了“超然”二字的意义,摆脱了苦痛的牵绊,征服了几乎无法征服的困难。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痛苦的经验  

  一位朋友嘱我写一篇《痛苦的经验》,当下我是答应了。觉得自己此生别的经验虽然微不足道,“痛苦的经验”总该有些。而且一向总以为写痛苦似较写快乐容易下笔,总不至交不出卷来的。

  但是,当我静下来仔细想的时候,却吃惊地发现,在记忆中竟找不出什么值得一写的痛苦的经验。

  这个发现令我大感意外。

  要说我这一生,决算不上是一帆风顺。不愉快的童年,学业的挫折,母亲的亡故,穷困的日子,中断的恋爱,难以适应的婚姻,子女的麻烦,事业的波折,以至身体上的病痛等等。这些经验,在平常想来,觉得总也够得上“痛苦”二字。可是,当我提笔想写它们的时候,却发觉它们的分量都不够了!

  童年里,曾有过不少被亏待、被埋没、被委屈的印记。但是,年湮代远,时间的烟雾软化了它们,使它们仅仅以“故事”的姿态在记忆中偶然浮现。它们早已不痛苦了,连疤痕也几乎平复了!

  母亲亡故,该是一个痛苦的经验才对,但是,世界上又哪里有几个人有幸不去经验这项痛苦呢?生死也是自然的事,当时即使悲励,也止于是当时而已。

  那么,学业的挫折该是件痛苦的事了吧?何况我当时又是那样地抱着对前途的热忱!

  可是。我到现在也仍是不大明白,为什么我能那样轻松地对环境的变迁逆来顺受!不但逆来顺受,而且很乐观的顺受。我似乎真的有着如胡适先生所说的“不可救药的乐观”。在逆境中,我利用最贫乏的条件,给生活找到值得快乐的意义。我毫无理由地相信,总有一天会峰回路转。至于那一天究竟有多远,我从未去担心,也从未去焦急。我似乎是个最具耐心的等待者。我很能等待,也很能忍受等待过程中的种种烦心的干扰。而最奇怪的是,在当时,我似乎也并没有觉得那过程事实上是那样的令人烦心。我并没有接受什么提示,如“你要走完盘旋曲折的山路,才能达到目标”之类的话。这些话是我后来才领悟的。而当时,我只是自然而然地把目标放在心里,而我自己却在无望的现实中很起劲地活着。

  好像那学业上的挫折并不如那终于能重去读书的记忆来得鲜明!

  至于说中断的恋爱之类呢?为恋爱而痛苦是很诗意的事。也许就因为这痛苦太诗意了,所以,我总是在那痛苦还不该消失的时候,就把它在眼泪里化成了诗歌(或其他可以写出来的东西)。我很少不把痛苦看做文章的。一切的痛苦,即使在我心中激荡最烈的时候,我也无法制止自己想要把这痛苦编一个故事的冲动。虽然,我并没有写出多少个故事,但那痛苦却就在我打算把它写成故事的那一刻,离开了现实,而终于淡去,离远了。

  或者,这就是“人生如戏”这四个字给我带来的好处。我太喜欢让自己置身事外,把自己的遭遇当做“戏”去欣赏了,所以,我和“痛苦”之间,就总隔着一层幕。当这幕开启时,我知道它是戏。这幕落下时,我就只剩下一阵怅惘的感觉。甚而有时候,我还觉得,像恋爱之类的戏,即使再痛苦,也掺杂着快乐和美丽。让我真正为恋爱去痛不欲生,我想,我是不会的。那么,当然也就无法把这方面的经验写成痛苦的经验了。

  那么,除此之外呢?

  像婚姻、子女,像事业、病痛之类,我敢说,我真的不是一帆风顺的。我和外子曾因两人个性都强,而彼此不肯投降过。要说那经验不痛苦,是没有人肯相信的。至于说事业,我曾两度放弃过我好容易理出头绪的“事业”。一次是由于战乱,一次是由于自己糊涂。以一个把事业当生命般热爱的人来说,那该也是够大的痛苦。此外,像继母的冷待,子女的问题,身体上的病痛之类,其值得刻骨铭心之处也并不少。可是,这些痛苦,都已经被“征服的快乐”所取代。如果这些痛苦不是那样的不易克服,我也许没有机会尝到这许多克服它们时的快乐。

  既然已经过去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把已经在记忆中消失了的痛苦,再拉回来去刻画它,会使我觉得自己像是在说谎。

  我真的没有想到“痛苦”竟然是这样容易消失的东西!我痛苦过,而且非常认真。可是,现在,我忘记它们了,我想不到自己这样健忘。

  “忘记”似乎不是一件好事。不但不是好事,而且它意味着对自己经历的一种“忘恩负义”。但是,“忘记痛苦”却似乎是上帝给人们的一种恩赐。我相信,人们大概都是容易把快乐记住,而把痛苦忘记的。至少,我认为人们应该练习把快乐记住,把痛苦忘记才好。何况,如果我们终于克服了痛苦,而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境界,那痛苦就未尝不是催逼激励我们的一些功臣。如果不是我们那样地希望战胜痛苦,我们身心中的许多潜力也许就始终没有机会被发掘了。我们也许就没有机会多到几处“柳暗花明”之后的“又一村”去倘佯游逛了!

  有人说,痛苦是深沉的,而快乐是浮浅的。

  我不知道我这一生是深沉的时候多呢,还是浮浅的时候多。但是,我真怕我之所以总喜欢记住快乐而忘掉痛苦,是由我的浮浅所致。

  就说现在,半小时以前。我还在为想不起“痛苦的经验”而痛苦,可是,到这篇短文完成的这一刻,我却觉得,被逼出这样一篇文不对题的东西来,也是一件值得快乐的事了。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寂寞的感觉
   

  你一定也有过这种感觉的。

  当你心事重重,渴望找个人谈一谈的时候,那个人来是来了,但你们却并没有谈什么。

  当然,谈是谈了,可是他谈他的,你——开始你也试着谈谈你的,可是后来,你放弃了。

  于是,你们的谈话成了两条七扭八歪的曲线,就那么凄凉地、乏力地延伸下去。

  你敷衍着,笑着,假装做很投机的样子。但是,你心里渴望他离去,让你静下来,静下来啃啮那属于你自己的寂寞。

  “倒不如自己闷着的好!”这是你的结论。

  “希望别人来分担你的心事是多么愚蠢!别人不会了解你的,人人都只关心他们自己。”

  于是,你领悟到,有些事情是不能告诉别人的,有些事情是不必告诉另人的,有些事情是根本没有办法告诉别人的,而且有些事情是:即使告诉了别人,你也马上会后悔的。

  所以,假使你够聪明,那么,最后的办法就是静下来,啃啮自己的寂寞——或者反过来说,让寂寞来吞噬你。

  于是,你慢慢可以感觉到,午后的日影怎样拖着黯淡的步子西斜,屋角的浮尘怎样在溟茫里毫无目的游动,檐前的蜘蛛怎样结那囚禁自己的网,暮色又怎样默默地爬上你的书桌,而那寂寞的感觉又是怎样越来越沉重地在你心上压下,压下……直到你呼吸困难,心跳迟滞,像一辆超重的车,在上坡时气力不继地渐渐地慢,渐渐地停下……

  于是,你觉得自己涨得无限的大,大得填满了整个宇宙空间,而这无限大的你的里面,所涨满的,只是寂寞,寂寞,无边的寂寞!

  没有一声呼叫,没有一满眼泪,没有一丝情感,没有一线希望,没有一点欲求;没有动,没有静,只有一种向下沉落的感觉,沉落……沉落……向着那无底的黝暗之中沉落。

  于是,夜色密密地涂满了宇宙,在上下前后左右都是墨一般的黝暗里,你不再知道自己是否仍在继续地沉落,你所知道的只是

  那沉重的、无边的、墨染的、死一般的寂寞!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累赘的东西   

  时常觉得身体是一个累赘的东西。一年到头,为这无用的身体,不知要消耗掉多少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第一样,它要吃喝,而且要种种花样的吃喝。每天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竟无一件不是为了吃喝而设。自燧人氏钻木取火,发明了熟食之后,人们就让自己做了吃喝的奴隶。天天一大早就开始忙升火、烧茶、煮稀饭或烤面包;忙买菜、摘莱、洗菜炒菜吃饭,吃完了,还得洗碗。然后,好容易把这贪婪的身体打发去午睡,一瞬间,就又到了4点。于是茶茶点点,它的要求又重新开始。跟着就又到了晚饭的时间。桌上各种各样的菜式,并不能使这身体真正的满足,它总在批评、在抱怨、在希望下一顿有较为新颖可口出色的菜肴,希望书摊上多有几本食谱,好使你更多花点时间和精神去满足它的贪婪。

  更不要说隔邻烤箱中烤蛋糕的香味对它是多么大的诱惑,它大天在对你下令——去看看!去学学!至少你也该买本点心谱,用量杯、茶匙之类的工具,做出世界另一角的人们所享受的东西。

  人从有生以来,就是这贪得无厌的身体的奴隶。而且,你越是忠心,它越是不满足。它可以从一个便当盒的要求,慢慢增长到燕窝鱼翅。它可以从家乡小炒的口味,进步到美式西餐或法国大菜。它可以从一日三餐的食量,进步到一日五餐。

  而且当它在吃的方面变够了花样之后,它会在喝的方面去麻烦你。从香片、龙井、铁观音,到咖啡、可可、巧克力;从柠檬水桔子汁各式冷饮,到饭前饭后的种种样样的酒类。

  自从人们发现了维他命以来,身体就更有了充足的理由来奴役你。尽管它吃饱了饭,喝足了汤,也吃了各色的水果,但是除了饭菜和水果中的维他命ABC之外,它们还听说有维他命D、维他命H之类的东西,所以他们要吃钙片,要打肝精和“乐补宝”。如果你偶尔省略了一样,它们就立刻现出一副懒洋洋的神色。无精打采,脚步沉重,毫无生气,那拖不动拉不起的样子,可就够你负担!

  即使你这样曲意逢迎,它也还免不了种种病痛:头痛、眼痛、牙齿痛、腹泻、胃痛、伤风。咳嗽……搅得你六神无主,害得你为它找医生吃药打针;否则,你就休想摆脱它的唠叨与纠缠。

  而这还都是小事。令你不胜其烦的事还多得很,多得很。

  比如说,你要为赤裸裸的它穿戴。假如它是男人,它要背心、短裤、衬衫、长裤、领带或领结,再加上外衣、袜子、皮鞋;冬天的大衣、围巾、帽子,夏天的太阳镜;此外还有香烟、打火机、钢笔、戒指、手表等等道具。然后,它要去理发刮脸,要洗澡捶背,要去健身房、羽球馆锻炼身体,以保持它的健壮。

  假如它是女人,那就更够你麻烦!花样翻新的松松紧紧的内衣,各色各样土产或来路货的时装,高高矮矮尖尖圆圆的皮鞋,奇形怪状的手袋,里面装着许多莫名其妙的东西。它们总是要你把一些玻璃片、金属串、动物的骨骸或牙齿之类的种种叫做“首饰”的东西,套在它们的脖子上、手臂上、手指上、脚踝上、耳朵上、头顶上。而且,它们从生下就让你为它的头发忙碌,从“立天椎”到小发辫,到学生头、少女头;什么赫本式、乐蒂式、贵妃式、鸟巢式、鸡窝式、马尾式……跑到美容院去电、去烤、去扭、去束。它又让你一天到晚为它外面那层皮肤奔忙,一会儿按摩,一会儿漂白,一会儿涂一层粉,一会儿抹一层红,再刷上一些蓝或绿。

  它还不放心那20个指甲和趾甲,把它们剪得怪模怪样,然后涂上红红绿绿金金银银。

  它们又要为保持身段,去做种种体操或接受电疗;它们总也不满意上天赋给它们的这个体型,一会儿去隆隆鼻,一会儿去改改眼,一会儿去隆隆乳,一会儿去束束腰。它们又为了所谓的仪态,千方百计地去折磨自己,使自己坐立不安。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它们总要为设计、购置、洗烫,整理它们用来蔽体的那些植物动物或人工纤维的布,费上许许多多的精神。为了所谓的“流行”或“时尚”,它们把那些布块或布条,缝成各种奇怪的样式,套在身上,注意着宽窄长短的变化。为了追求“时尚”,它们都在标新立异,又都在互相模仿。

  当然,它们还要有个房子。不但为了要遮风蔽日,而且它还要挖空心思,费尽精神,去把地球上所可以搬到它们房子中的东西,都尽量搬进来。它们似乎什么都喜欢,却又不懂得欣赏那些东西的天然姿态。它们千方百计,勾心斗角地把地球上奇奇怪怪的东西搬进自己的房子,这些东西包括有花枝、草茎、树干、石头、铁块之类,而它们把这些东西叫做家具、古董,或珠宝金银。它们永远也不明白,它们和这些东西都是地球的产物,并没有什么价值上的差等,而且事实上,它们谁也不能真正把谁掠夺,谁也不能真正把谁据为己有。

  人们这样忙着,只因为它们有一个叫做“自己”的身体。它们想要操纵世界,傲视同侪,而且想要长生不死。所以,它们一刻不停地驱使你为它们奔走营求,而你就成了它的永远不能获释的奴隶。

  不知有没有那么一天,你能说服这贪婪的身体,让它明白一下自己在这地球上所占的渺小的位置,让它允许你把忙那些无益的事情的时间,拿来看看真正的世界。希望到了那天,你能告诉我,你是多么的自由自在,海阔天空!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我结婚的时候 

  朋友小杨要结婚了。在一片道贺声中,小杨一面高兴得合不拢嘴,一面向朋反们诉苦——“怎么办呢?”小杨是公务员,月入不丰,加上这一年多,为追求这位准新娘,早已花光了他的全部积蓄,而现在要用钱的地方还很多。算来算去,衣服、首饰、家具、用品,一切均要从简,但即使从简,也仍是必须再想办法筹钱。于是,朋友们义不容辞,这个忙当然是要帮的。

  我一面为小杨计算,一面就说起我结婚的时候如何如何。我觉得有些事,就硬是非要经过相当时间之后再说,才有昧道。现在我提10多年前,我结婚时候的情形,我不知新朋友听了做何感想,老朋友却一定会觉得亲切,而发出会心的微笑。

  那时候,是1948年,台湾光复才两年多。我和他同在台湾广播电台做事。我们都是凭着年轻人出来闯荡的心情,只身来台,可说是“四手空空”。要结婚的时候,同事们先就为我们担起忧来——没有钱,怎么结婚?

  于是,他们就提议给我们来个会。每位出几千元老台币,10位即可得几万元。至少可以买点必须的衣物用具。我们两个“小天真”商量了一下,却婉谢了。说,起了会,将来还不是要还?不如不要。那时,我每月薪水是2.6万元老台币(约合现在600元)。发了当月的薪水,买了一件略微像样的旗袍料,就已去掉了两万元。他的薪水也比我多不了多少,大概是3万元之谱。我们跑遍了台北市,好容易给我买到一双合脚的白虎皮高跟鞋,说也凑巧,也是两万元。这样结算下来,我们二人的全部余资,就只剩下了1.6万元左右。也就是说,既不够再买一件衣料,也不够再买一双鞋了。

  我把剩的这点钱,放在钱包里,老同学泽宜跑来张罗,说:“新娘子不买点东西吗?我陪你办嫁妆去!太平町(延平北路)东西便宜。”于是,我们煞有介事地去了。结果,我挑来挑去,只买了一瓶小号的Pond'S面霜,以下就什么也不买了。泽宜问我:“怎么不一起买好,难道还要再跑一趟?”我说:“没有什么可买的了。”其实,就连老同学,也不知我竟然那么穷。我手中只剩万余无,还得租件礼服,礼服就要一万元租金,剩点零钱压口袋,总比都花了好。

  礼服有了,鞋有了,化妆品有了,旗袍有了。当时台大工学院的彭院长是我父亲的好友,也是我在台湾仅有的父执辈。我请彭伯伯做主婚人。彭伯母送了我一件很漂亮的衣料,是紫红、粉红、粉蓝、白等等彩色大花朵的。比我自己买的那件值钱多了。我决定先把这件做好,在婚礼那天穿。

  结婚,一向是以新娘子为主角,因此,先忙我的。我的忙好了,这才想到新郎还没有衣服。那时,他本来有两套勉强可以见人的衣服,但是,他把一套新的送了朋友,身上一套太旧,简直不能做礼服穿。无奈,只好向一位朋友黄君商量,由他向他的同事转借一套,试了试,倒还合身,皮鞋也就免买新的了。

  朋友黄君是个总务人才。他平常和我们一同玩闹,常表现出他安排事务的才干。这时,便自告奋勇,替我们负责办酒席。有些朋友早已自动先把应送的礼金送来,由黄君统筹办理。黄君果然有气派,他把礼堂订在“凯歌归”(“凯歌归”是当时最高级的宴客处所,位于仁爱路东门旁。)我们起先怕钱不够,不大赞成。黄君却很得意地告诉我们,一切他自有打算所收礼金除掉开销之外,可能还有盈余。

  现在我们担心的只是家具了。要说,日式房子,家具也不很重要,只是内地人习惯有个桌椅。尤其新婚之后,一定要招待朋友总不能让人家学日本人,席地而坐。所以,我们和黄君商量,由他帮我们买了一个三夹板的圆形小几,但却买不起沙发。无奈,只得向当时电台的业务科王科长家里借来一套,言明数日之后,即行归还。

  于日,吉日良辰到了。我此地无家,主婚人彭伯伯是代表父亲。彭府就是我的娘家。彭伯母里外地张罗忙碌,帮我打扮整齐。临上汽车的时候,她忽然发现我手上仍拿的是平常上班用的那个黑色长方形的公事包。说:“这怎么行?”她可没想到我和新郎俩人都那么穷,以为是我忘了买了,回身把她自己的一个新的白色皮包拿来递给我,说:“用这个吧!”

  我接过来,倒是觉得自己顺眼多了。

  我们坐车子先到台湾摄影社照了照片,新娘花不知他是从哪里买的,红红绿绿的一大堆,实在俗气。临时向照像馆老板借了一束假花,那花是清一色淡黄的马蹄莲,非常别致。

  后来我把那张彩色的结婚照片寄回家去,家中亲友来信,一致赞美,说台湾的花真好看!

  我照完了像,来到“凯歌归”,在黄君燃放的鞭炮声中,进了新娘休息室。同学泽宜对着身穿礼服。头戴花纱的我看了一阵,失声叫道:“哎呀!怎么没戴耳环?”

  “为什么一定要戴耳环?”我说。

  “不行,不行。”她说,“手上也光秃秃的,像什么话?”

  她边说边跑出去,坐车到她铜山街的家里,把她二姐何太太的金手镯、金戒指、金耳环,叶铃咣啷的带来一堆。挑了几样给我戴上。那真是我有生以来,唯一的一次,戴了那么多的金饰!

  婚礼进行曲是电台的唱片,经过扩大器播放,那倒是最标准的演奏——我想,大概是波士顿交响乐团灌录的。彭伯伯把我带进礼堂,司仪开始一项一项的赞礼,各项的致词、行礼、盖章、奏乐等等,循序进行,直到礼成,没有人发现我们的婚礼省掉了一个项目,也许有人发现,而没好意思提出纠正——我们没有交换饰物。省掉这一项目的原因,是我们买不起金饰,没有饰物可以交换。所以,事先就彼此同意,“免了这项吧!”谁说结婚一定要交换饰物?不交换又怎样?于是,我们理直气壮地免了这一条。

  喜筵开始,宽敞的大厅,清清爽爽地排开十几桌酒席。那气氛,实在很美,不像两个没有钱的人在结婚。婚礼完毕,朋反们一哄到了我们的新房,少数人占据了借来的沙发椅,多数人还是得坐在“塌塌米”上。我招待大家吃西瓜。大家把西瓜皮都扔在脸盆里,西瓜水还是弄得“塌塌米”上到处都是,后来一直都在招蚂蚁。

  我们的床是向公家借的两张单人床,我把它们并在一起,变成双人的。上面的床罩是他在地摊上买的红色丝织的窗帘纱。大概是日本人留下来的。幅面很宽。我把两幅缝在一起,铺在床上,两边长长的垂下来,不但喜气洋洋,而且十分别致。朋友们人人说好,女同事而且还决定明天也去逛逛地摊,看还有没有类似的帘纱,也可买来应用。

  第二天,朋友黄君拨着算盘,来向我们报帐。朋友送的礼金不少,去掉礼堂租金、酒席钱、小帐、杂支等等,还剩下3万多元。我一想,那怎么行?结婚怎么可以赚朋友的钱?人家送礼的钱,我们怎么可以不吃完,而挪做别用?于是,在结婚半个月之内,我三天两头请客,直到把那些剩下的钱统统请光,才算放心。而那一阵,正赶上台风季节,常常下雨。一下雨,房子就漏。我把中间漏雨的地方摆满了洗脸盆、奶粉罐和水桶。把朋友都赶到不漏雨的角落里,让他们坐在墙角边,吃我做的“灵感菜”。朋友们也完全一副“宾至如归”的样子,忘了我们本来没钱,怎么还直请客?

  好了,这时,婚也给了,礼金也花完了;金饰还给了何太太,皮包还给了彭伯母,沙发也还给了王科长。我们新房的客厅里,就只剩厂一个孤零零的三夹板圆茶几。没有沙发,光有茶几,真是难看。我们只得向公家借了4把本制的办公椅子,围在圆几周围。办公椅子太高,茶几太矮,但是并不妨碍朋友们来聊天的兴致。他们那居高临下,身坐办公椅,面对咖啡桌,高谈阔论的风采,我至今犹觉历历在目。

  我们没有负债,所收礼金也完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现在想来,那时真有点傻里傻气,糊里糊涂,莽莽撞撞。也就是因为年轻,凡事凭一股冲劲,管它三七二十一,一切传统的风俗礼节,一切瞻前顾后的想法,统统不在我们考虑范围之内。我们的结婚喜帖是一位写诗的朋友设计的。他用厚的卡纸做成双折的卡片(当时的卡纸很黑,很粗,如今大概谁也看不上眼)。卡片是正方形,正面印新郎新娘的名字,背面印了一幅象征爱情与祝福的木刻画。里面的词句是我们别出心裁创造的。写的是:

  “我俩决定于X月X日X时在台北‘凯歌归’结婚,欢迎您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过了好几年,我们一直很穷。忽然有一天,他在电台晚会中摸彩,得了一个不锈钢的戒指。我看了,说:“你直到现在都没给我一个结婚戒指,不如就把这个给我吧!”于是,他把那枚戒指套在我手指上。以后我就一直戴着它。看见它的人都以为它是白金的,而且都说:“看那古怪的花纹,也不是本地货色;又那么宽,一定很重。”

  白金就白金吧!本来在我看,也没有什么两样。或许,它所代表的意义,比白金还多些。

  我喜欢告诉人家我结婚的时候如何如何,因为它可以使那些为没钱铺张而难过的朋友们,得到很多安慰。尤其是我和他现在已经不必再用“居高临下”式的桌椅来招待朋友,房子也不再漏雨。当初曾帮过我们,或为我们担心着急过的朋友们也不再为我们担心和着急。

  我想,我们所走过来的这一段人生路程,对尚在趑趄不前的青年朋友来说,是一面很好的镜子。路,就是这么走出来的。人生就是这么一半懵懂,一半认真地闯过来的。我们的指南针很简单,说穿了,也许只是“心之所安”四个字。他是一个很豁达的人,每到有困难的时候,就用他那北平调子的四川话说:“到哪个坡,唱哪个歌。”

  这些年来,我们所唱过的歌有糊涂歌,有倔强歌,有不懂事歌,有受罪歌,有开心歌,有吵架拌嘴歌,也有雨过天晴歌。而结婚的时候那支歌是什么歌呢?

  无以名之,也许可以叫它做“不知天高地厚歌”吧!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几种友谊  

  一份豪纵,一份猖狂,一份不羁,一份敏细,加上一份无从捉摸的飘忽,就织成那样一种令人系心的性格。我欣赏那种来去自如的我行我素,欣赏当谈话时,忽然提起与话题全不相干的天外事;也欣赏那点对新鲜事物的好奇与穷究不舍的兴致。

  对一切的才华,我都有一种发自光大的向慕。我沉迷海顿的音乐,那份欢乐感情与幸福感,通过百年的岁月,带来对人生的颂赞。某钢琴家的一首短曲令我系念至今。柴可夫斯基的胡桃钳,鲍洛汀的中央亚细亚旷原,德沃夏克的新世界;以至于电影《未终之歌》里的音乐和爱情,都令我难忘。

  我爱放翁的诗,爱那份高傲——“挥袖上西峰,孤绝去天无尺”,“零落成泥碾做尘,只有香如故”;我爱李白的豪纵——“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苏轼的旷达——“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朱希真的潇洒——“免被花迷,不为酒困,到处惺惺地”,“老屋穿空,幸有无遮蔽”;稼轩的超脱放逸——“都将今古无穷事,放在愁边,放在愁边,却自移家向酒泉”,及“若教王谢诸郎在,未抵柴桑陌上尘”。

  我也喜欢朋友C的性格。喜欢他那种年纪的读书人所特有的那份书卷气。那是未被五四完全拦截掉,而又沐了近在身边的五四的、那么一种虽新实旧,虽旧而又极新的书卷气,那种既拥有中国文人的种种特色,而又极其认真地探索过西方文学的书卷气。因此,在举止上从容悠闲,在见解上超逸深透,在态度上却是朴实、含蓄,而又谦虚。

  才华有如一片肥沃的园地,种种可爱的性格是这片园地上的花朵。“唯大英雄能本色”,猖狂、敏细、旷达、不羁、潇洒、放逸,以至于朴实与谦虚都是真性情的流露,因此而引人激赏,惹人牵系,或可说是一种更广义、更真挚的感情的传递吧?

  时常,当我有什么事迟疑不决时,就打个电话问问朋友D。他会在电话那边把问题条分缕析一番之后,为我下一个清清爽爽的决定。

  对朋友D,我有一份信赖。信赖他清晰冷静的思路,与诚恳认真的性格。他既不会像现代一般人那样的自顾不暇,也不像另一些老于世故的人那般的圆滑虚伪。他不会乱捧我的为人或做事,如果他认为某些地方不好,那是真的不好;因此如果他说好,我才会相信他不是敷衍或客套。有时我有事情请他帮忙,如果他说“乐为之”,我就一定可以相信他不会一面做,一面抱怨我剥夺了他的时间,因为如果他真是没有时间,他会告诉我他忙。

  他并不善于处理事务。但是他那不善处理事务的建议也正可以使我放宽心情,相信如果在事务上失败,在金钱上吃亏,你仍可感谢上帝给了你另外那厚厚一份,而不想向上帝索讨得太多。

  我遇事容易激动,感情常常走在理智前面,因此徒增许多困扰。我就更喜欢有一些像D君这样的朋友,冷静、坚定、能高瞻远瞩视野远阔,如同广播发射台的塔架;使我也能学习尝试用他们那样冷静而坚定的眼光去分析问题、辩论事理,而又始终使自己置身事外,保持超然。

  有些朋友是在精神领域上相接近的、可以谈诗文,论音乐。讲人生悟境。另有些朋友不是互相谈心的,那是另一种友谊,有另一种可爱可敬处。

  比如说,今年早春某天,读高中的老大忽然坚持要去山中露营。而他刚刚两天前还在感冒发烧,我不允他去,他执意要去,说感冒已愈,不必过分小心,并且已经与同学约好,不能失信。当下使我大感为难,无奈之下想起做医生的朋友E,拨了个电话给他,问他要主意。他在电话那边立刻用坚决的语气说:

  “开玩笑!不能去!”

  于是,我把朋友E的决定告诉老大——医生的话当不是毫无根据,不能再说我过分小心了吧?

  老大虽深怪E君多事,但却取消了原有的计划。

  能有几个人肯如此为你负责地下如此的决定呢?就因为现在乡愿式的人太多,人人都知道为别人下决定是大难事,也是最不易讨好的事,因此我们日常多听到依违两可、不负责任的话。直言诤谏,明知道会惹人不高兴的事,谁肯做呢?何况他是医生,以目前把赚钱放在医德之上的风气来说,你得了肺炎,我才有生意可做呢!何必挨骂不讨好?

  老大先是怨他,继而服他、敬他。这才是我的朋友,他的长辈。这才是真关心,不顾自己被抱怨,而只想到你的安全。

  像这样的朋友,而且还不止一位。

  别看我平时常为别人分析问题,但轮到我自己有些生活上的实际事务须待解决时,却常举棋不定。如女儿报考高中,某些学校要不要去考考看呢?有事要去高雄,是买坐卧两用的观光号票,还是买对号车的卧铺票呢?请客的时候,怎样请才最省事呢?热水器要哪一种呢?有朋友要搬到家里来住,可以不可以呢?

  诸如此类,只要我问到朋友F,他总会给你一个迅速而肯定的抉择。“你要带她去考才对。”“对号卧铺好得多了。”“请吃蒙古烤肉算啦!”“买个电热水器吧!我家用的那个牌子就好。”“谁要搬到你家里来住?女的呀?不行!”

  简单明了,连理由都不用说,就这么决定。我真的由衷感谢这种快刀斩乱麻式的决断。

  就好像你原来置身在一个嘈杂混乱的场所,忽然有人把电钮一关,一切都在瞬间归于宁静,使你立觉神清气爽。你发现,原来刚才的一番混乱只是一种幻觉,而你那认为不可终日的烦心的问题,原来如此简单的一句话即可解决。这种“有人为你负责”的轻快心情,常伴随着无限的感动以俱来。

  不是吗?这年头,能有多少人肯如此真诚地、有担当地来为朋友决定问题呢?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人间能得几回闻  

  经常与朋友们在聊天时谈起我的所学与所用。我总是说,我枉费了10年功夫去学钢琴,和更多年的感情去爱音乐,但我现在却未正式用到音乐。当初真该听我父亲的话去读文学系,反可使现在的自己充实些。

  不但心头一直有学非所用的惭愧感,而且一直以为自己当初爱上直乐是一种自作多情式的“盲恋”。以为自己或许真不该去爱上音乐,而且先天也缺少这份条件去爱上音乐的。

  事实也是如此。近20年来,我很少关心音乐;家有钢琴,也毫无兴趣去弹旧调。只因自己认为已经了悟音乐非我所爱,乃“放开手,随它去”了。

  直到有一天,偶然下班早归,打开电视机,看到中视的“少年音乐会”节目。当片头字幕映现当天的课题“什么是古典音乐”,以及由大指挥家伯恩斯坦(LeonardBemstein)讲解,看到“讲坛”上浩大的乐队阵容,并由乐队奏出那堂皇的主题时,我才从那不由自主的激动中豁然了悟——我还是喜欢音乐的。而且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人是爱音乐的。但爱尽管爱,在没有办法得到足够的音乐教育的情形之下,大家也只能做做音乐爱好者而已。

  请想,我们那时何来如此伟大的教学方法?何来如此渊博不凡而亲切无比的教授?那是伯恩斯坦啊!是我们从唱片套上看到他的大名便肃然起敬的伯恩斯坦啊!而他就在飓尺距离的荧光幕上,满面和蔼的用极平易的语汇给现场台下及电视机前的少年观众们讲“什么是古典音乐?”“‘古典’一词用得恰当吗?”“以什么来取代它才更好呢?”“是‘严肃’吗?是‘古老’吗?还是什么?”最后他把它解释为Exact,意思是正确、准确,丝毫不爽,是一种必须尽力体会原作者命意的音乐。其间并列举爵士音乐、流行音乐、民谣,来与古典音乐比较。从孩子们所了解的、近在身边的常识,来分辨古典音乐和其他音乐有什么不同。这种深入而浅出的讲法,是一定要真正,“精通”的人始可做到的。

  当地面对观众做这些解释时,其轻松的态度,使你觉得他亲切似父;而当他背向观众时,指挥棒轻轻一动,立刻那庞大的乐队就应声奏出他所要的那一章、那一节、那一句。其起落的准备。音色之柔美,真是如同经他那一支细细的魔杖“点化”出来。那一种令人膜拜的权威感,以及伯恩斯坦本人对音乐的那一份由衷的崇敬与虔诚,使你觉得他庄严似神。

  就因为他对音乐的了解有如此不凡的深与透,所以他才能得心应手地随便摘出某作品中的某章某句来为他的讲解做为实例示范,才能把一般人认为严肃不可企及的古典活化为亲切平易的教材,才能如此举重若轻地显示了音乐的灵魂之美。

  他从古典音乐之父的“老巴哈”讲起,把他那古老的赋格曲形式,用短短的几句话,配合上乐队几个乐器的示范演奏,生动地讲解出这里是一个乐句;那里又是一个乐句。某一种乐器在某一个音度上出现,又怎样如百川归海地汇合在一起。这样就把在我们耳中听来庄严古老的赋格曲如此轻易而带有感情地分析清楚了。再想起我们以往学音乐时,看着讲义上那割裂的谱表,以艰深难解的翻译词句,“干”讲赋格曲的结构。让我们凭空去想象那多少度、多少音程、多少小节,像作数学题一样的去算。而还是越想越想不出那中音提琴、小提琴、大提琴,怎样和木管乐器亦步亦趋地归在一起。真难为我们在考试的时候还要答对“赋格曲的形式如何”呢!

  接着,他讲海顿的音乐,那位童心不混而又非常好命的音乐家,写过那么多快乐流畅的乐曲。我一直喜欢海顿,觉得他轻松风趣,不像老巴哈那么庄严,也不像贝多芬那么固执。

  但我直到这天,才真正听到他的一○二号交响乐的动听处。才真正了解“惊愕交响乐”何以那么风趣。如不是伯恩斯坦的解释,如不是他和他的乐队对音乐如此之熟极如流,我仍然没有机会去认识作曲者对乐器的运用是何等的奇妙。

  从巴哈、韩德尔、海顿、莫扎特,讲解到浪漫乐派的贝多芬,演奏了贝多芬的“爱格蒙特序典”,这一课什么是“古典音乐”就在辉煌的乐声中结束了。为时1小时又10分钟。在这70分钟的时间里,我完全忘了身边的一切事,忘了自己是个“不再喜欢音乐”的人。我尝到了自己在多年前第一次听到古典音乐时的那份激动。正如伯恩斯坦所说的他听莫扎特音乐时的那种感觉,那种发自内心的感受。他说那是“既想哭,也想笑”,但又“既不是想哭,也不是想笑”的那么一种由衷的激动。这激动,只有当你心怀万种复杂情绪,连自己也理不清,却被一位知反一语说中时,那既感伤又喜悦的知遇之情,大致有点相像。以前,每听到真正丰美的和声时,都会有这种猝不及防的、发自内心的激动。但好久以来,我都未曾如此了。直到这天,听到伯恩斯坦的解释,和他指挥演奏的这些音乐。

  当然,我不曾忘记这只是一堂讲解而非一场演奏,所以这才有一份特殊的轻松与亲切,才更易于深入地去体尝吧?

  这样的教育节目,真是人间能得几回闻!真是现代人的福祉(当然我们是借了人家的光,这是中视自美国购进的影片)。想想现在的儿童,能有世界第一把交椅的指挥家伯恩斯坦做他们的老师,能有世界第一流的乐队做他们的活动教材。(看看那些秃顶的老音乐家,乖乖地在伯恩斯坦指挥之下演奏的样子,你会觉得自己是多么神气!有这样天赋不凡的人们来为我们服务呢!)他们能在短短的70分钟时间里,了解被多数人视为可望不可即的古典音乐的精义;认识200年前的音乐大师的面貌和心灵,听利昂贵的音乐(这样的音乐,如买门票去听,怕没有几个人买得起呢!不但如此,还附带的听了伯恩斯坦大师学黑人爵士歌手唱歌,和他在钢琴上随手表现的技巧。那钢琴在他手下像玩具一样的听话)。你说,这样的门票,即使再贵,你又到哪里去买?而美国的少年们就可以坐在家里的电视机前,轻易地享受到了(我们居然也有机会享受到了)。

  有如此的音乐教育环境,爱音乐的人又怎么会放弃他们的爱好?

  再检点自己过去做音乐学生时,大战刚过,满目疮痍,教材贫乏,师资缺少,不改行又做什么呢?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现代父子  

  我和三个孩子在客厅里高高兴兴地闲聊,忽听外面计程车响,接着车门“砰”的一关,大门的弹簧锁从外面一开,孩子们就知道是父亲回来了。于是,大家立时鸦雀无声。接着,他匆匆走进客厅,孩子肃立。拿报纸的拿报纸,倒茶的倒茶。然后,女儿慢慢地各就各位,儿于却悄悄地溜上楼去了。

  其实,他最爱孩子,孩子幼时,他每晚钻进他们的小蚊帐去搜捕蚊于,务必把蚊于完全肃清为止的那份细心与耐性,真使我自愧不如。有时,我们带孩子出去旅行,举凡带他们上厕所、洗澡、喝水、零食诸事,都是他来做。不过,如衣服的添换,食物质量的选择、调配,也都是他发号施令,只因我对生活琐事一向粗心,所以这份责任自然也就由他承担了去。但当孩子逐渐长大时,情形就开始变了。女儿倒还有时和父亲说笑几句,儿子却总是一见了他,就想开溜。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和儿子之间有了这种距离。儿子固然是躲着他,他见了儿子,也像只“乌眼鸡”似的,满脸的不悦。不是嫌儿子脸未洗净,就是嫌他头发不理,孩子在变声阶段,不开口说话时,他嫌他一天到晚闷声不响,一开口说话,他又怪他“嗡声嗡气”。仿佛忘了当初儿子呱呱坠地时,他那喜极而泣的心情,而只剩了挑剔的份儿。

  起初,我对他这种态度实在是大惑不解。但慢慢的,我发现,似乎多数做父亲的对儿子都比对女儿严厉。尤其是对逐渐成长中的儿子,更是多多少少都有这么一份没来由的距离。

  记得我外甥小的时候,有一次和我一同站在大门口闲眺。对面跑来了一只黑狗,两只眼睛凶巴巴地瞪着我们。小外甥对那狗看了又看,然后自言自语地说:

  “看!正像一个爸爸!”

  当时我听了大笑,警告他说:

  “好啊!给你爸爸听见,不打你才怪!”

  现在想想,他的话虽然可笑,却充分流露出一个儿子对父亲的观感。当他父亲用那严厉的眼光对他望着时,大概的确有几分像那只凶巴巴的狗。童言无忌,于是就以意识流的方式说出来了。要是拿到现在,他大概即使心里这样想,口里也不敢说。

  不过,话又说回来,现在,他父亲也不会再用那种眼光对着他了。因为他已学成役毕,走入社会,父子之间有了朋友的成分,就显得客气多了。

  因此我想,以多数情形来说,父亲和儿子之间的感情可能有这么几个阶段——

  幼小的时候,宠他、爱他。

  成长过程之中,嫌他、责他。

  长大之后,信他、服他。

  幼小时候和长大之后的情形容易了解。孩子成长过程之中的那“乌眼鸡阶段”则常会使人莫名其妙。如要给他找个理由的话,我想,最简单的说法可能就是“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吧?

  父亲对女儿,先天上有一份宽大。一方面,他觉得她们是女孩,顽皮一点,不用功一点,似乎都情有可原。另一方面,他觉得女孩禁不起“严刑峻法”,从心里就只想保护她们。对儿子可就不然,在父亲心里,觉得儿子小则是这一家的支柱;大则是国家的栋梁。因此,只要儿子一脱离童稚阶段,就立刻被性急的父亲肯定为小大人。这小大人不但要现行矩步,不但要衣冠整洁,而且进退应对,都要中节。他希望儿子德智体三育兼优,因此不异拔苗助长;他希望儿子领袖群伦,因此不能忍受他有任何一点不孚众望(其实只是他一人所望)。因此对他十分之十一的苛求。而他又恐儿子不服督导,所以自己先树立威严,不苟言笑,以便令出必行。

  站在做母亲的立场,有时我也不得不承认他的严峻确实可以补足我的宽柔。但当我发现,身高175公分的儿子已经不愿事事求教于母亲,而又不敢向父亲商量时,我觉出了单是严峻,也并非最理想的为父之道。

  文章写到这里,做父亲的又在喊儿子下楼去做俯地挺身。这已是我拐弯抹角,烦请他注意一下儿子身体的绩效。可惜有点矫枉过正,距我的想法有一大段距离。175公分的儿子并不愿意父亲以军训教官的姿态对他做个别督导,只是慑于威严,不敢不奉命体操而已。

  我总觉得,与其让母亲去和儿子做朋友,不如让父亲去和他做朋友。记得我读小学的时候,同学中有姓蔡的三兄弟,分别在四,五,六年级读书。他们的父亲蔡先生每天早上必定带着他们三个去附近网球场,打一个小时的网球,然后,他去上班,孩子们去上学。下午课后,也常见他们父子一同散步。蔡先生对儿子似乎另有套教育方法,他对儿子并不道貌岸然,但儿子们好像都很听话,没有一点无法无天的作风。可见,父亲要儿子听话,并不一定非道貌岸然不可。

  当然,中国旧式家庭中的父亲多半也都是道貌岸然。不苟言笑的。而且我们中国人也常说,我国旧式的家庭教育足以傲视世界。旧金山唐人街的中国家庭不出太保(现在也不行了),得归功于中国传统的家庭教育。似乎那种严肃是理想的为父之道,但事实上,时代不同,社会形态和家庭组织早已今非昔比。以前男主人有足够的机会在家里课子读书,虽然严肃,但父子之间接触的机会不少。因此,双方是亲近而互相了解的。同时大家庭中,长辈叔伯也都可随时对孩子施以“机会教育”即使父亲严肃些,也有其他人等可做缓冲,予以弥补。

  现在小家庭,则是家中长辈只有一父一母。如父母双方对子女教育态度不一致,容易给孩子制造混乱和投机取巧的机会。如态度一致,除非恰到好处,否则失之过严或过宽,都非孩子之福。尤其父亲忙绿终日,难得在家,就更谈不到对孩子的了解与教育。

  常听一位朋友说,某人位居要津,终年奔波,无暇内顾,偶尔回家一次,看见儿子不像话,就把儿子吊起来打一顿,然后又自顾出差去也。等一半个月回来,一看儿子不像话如故,就再把儿子吊起焉打一顿。这种教育严则严矣,但效果何在?

  据说,那儿子后来做了太保,被少年组请去管训。后来服完兵役,再重续学业时,父亲为赎前衍,时常早起,亲手为儿子准备早点,希望建立父子之间相互的了解,与恢复先天的感情。

  其实,所谓长幼有序,固然是要幼者尊敬长者,但不要忘记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其因果还是相对的。旧式家庭教育有效,多半还是因为“寓教育于生活”的成功,并不只是严峻而已。

  鸽笼式的公寓,在需钱的工业社会,与必须孤军奋战的现代生活,使每一个做父亲的人都只顾奔走衣食,奔走社会地位;又为了社会地位而专心应酬。于是多数家庭中的孩子,除了上学之外,回到家里,就都过的是来亨鸡式的生活。女孩子倒还好办,男孩子就有问题。

  因为假如他们好动,常自己出去跑跑,那就会被认为是太保;如乖乖地坐在家里,就当然会变成书呆。家中唯一可以领导他的成年男子是父亲,而父亲是忙得把家当旅馆的。偶尔想起该教教孩子了,不要选吃饭的时候开训,采超音速喷射式的“知识注入”,使人消化不良,就是像开了电钮一般的让儿于做体操,把运动变为刑罚。

  难怪有一次,尚在读初一的我家老大说:

  “等我有了儿子时,我一定天天带他去郊游。要不就买辆脚踏车,父子俩一向骑车出去玩。一方面免得他总闷在家里没有见识,二方面可以让他锻炼身体。”

  他这句话,当然是有感而发。“天天郊游”固然是孩子话,但偶尔父子俩郊游一下,平时父子俩散散步,聊聊天,总可酌量“拨冗”办到吧?

  生活事业固然是刻不容缓的大事,但认真想想的话,天下还有什么比儿子前途更重要的事呢?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好老时光  

  有一天,和孩子们一同翻看旧时的照相簿,看着那些发黄的照片,我说:

  “我真想念小时候到过的一些地方!”

  读大学的女儿在旁边同意地说:

  “现在我明白你为什么想念那些地方了。因为我也怀念我小时候住过的那条巷子和那巷子里的邻居。”

  于是,孩子们谈起小时候如何与邻居的孩子骑脚踏车、跳橡皮筋、捉迷藏、唱歌。过年的时候,如何大家约好通宵守岁,每家的大门都开着,可以随便到彼此的家里跑出跑进。大家穿着新衣,手里拿着鞭炮和香头,点炮仗,放花筒,好热闹!每家都灯火辉煌,喜气洋洋。每家都供应各种各样的零食,真快乐!

  “那时候的邻居真好!像一个大家庭!”

  “那条巷子真好!只有一面通马路,另一面是绿绿的稻田。”

  “对面住的两家美国人也好,他们和我们一点儿也没有隔阂。”

  “对啦!那个叫克丽斯汀的女孩,虽然有小儿麻痹,可是她又会骑车,又会打乒乓球。

  成天笑嘻嘻的,好乐观!”

  “记不记得那时候我们赛脚踏车?”

  “记不记得我们小时候走丢了,还是林妈妈家的老朱把我们找回来的?”

  “不是林妈妈家的老朱,是龙妈妈家的唐信武!”

  “还有一次,老三爬梯子上了屋顶,不敢下来,在屋顶顶上大叫是妈去叫老朱把她救下来的,记不记得?……

  逐渐长大的孩子,已经感到有了值得回忆的“好老时光”了。

  我在旁边听着,为他们那些小小的回忆感动着。庆幸当初在艰困拮据的景况下,为了房子便宜,而选了那么一个地段定居,才使孩子们享有朴质的生活,温暖的人情,天然的稻田景色。

  那些宁静舒展的日子,织入了他们幼年的生命,无形中铸造成他们的人格及人生观的一部分。那段温馨宽朗的日子,使他们相信,人是可以依赖的,人间是充满着友情的,世界是不拥济的。即使有困难,也必有人相助;即使有不幸,也不必悲观的。

  那时候,邻居都没有什么钱,小小的房屋,每家只有20坪地,槿篱木屋,谈不到院子,孩子们都在巷子里玩。各家都是门虽设而常“开”,孩子们随便跑出跑进。那条一头通大路,一头通稻田的巷子就变成孩子们的公园。对面只有两幢美国人的住宅。旁边也是菜田和草地。所以,孩子们可以有机会看见青草,接近野地,和蜻蜓蚱猛为伴,做做天然的动物。

  由于孩子们对童年生活的恋念,使我自己也开始了悟,为什么我总不忘老家园中的每一株草木,每一块砖石,每一幅字画。总觉老家后门外的那条宽朗的河水织在我生命里,那些草木也织在我生命里。使我了悟,自己对人生的看法,有很多是受到幼年那个环境的影响与启示。那有着将近百年历史的古老的住宅里,印着我童年时候的小小的足迹。我是家中第五代的第一个孩子,长辈们的疼爱虽然给我温暖,没有玩伴的岁月又难免使我孤独。那是为什么我习惯了和后园的树木花草及蚂蚁们消磨长昼;为什么我独自数遍了那雕刻在古老墙壁上的各式各样的图案花纹;为什么我那样熟悉河水的浩阔,渔舟的闲适,与河岸两旁芦苇的萧疏。

  或许是这样的人生的开端,使我觉得对大自然有一份极为贴近的亲情,但也一直使我过于喜欢独处,安于独处,觉得只有独处时,才最宁适。

  生命不是一个可以孤立成长的个体。它一面成长,一面收集沿途的繁花茂叶,它又似一架灵敏的摄影机,沿途摄入所闻所见。每一分每一寸的日常生活小事,都是织造人格的纤维。环境中每一个人的言行人品,都是融入成长过程中的建材。使这个人的思想、情感与行为受到感染,左右着这个人的生活态度。

  环境给人的影响除有形的模仿之外,更重要的是无形的塑造。一个人,如不细想,很难发现自己某些独特的生活态度是从何而来的。而事实上,每一个细微的想法与作风,都直接间接和过去的生活环境有关。

  一个在都市中长大的青年,除非他幼年常随父母去郊外游玩,或乡间有老家可住;否则,每逢休假,他最爱去的地方,不是海滨与山林,而是西门町的冷饮店与电影院。而且当他越是长大,就越会怀念幼年时所看过的007、大镖客或龙门客栈。当他远离故土之后,最怀念的也可能还是在影院门前排长龙买票,看“虎豹小霸王”的景象。他们怀念的歌也可能是“You only Live Twice”或“Rain drops Keep Falling on MyHead”。

  许多从北方米的朋友说,他们怀念幼年吃过的红果酪和糖葫芦,认为那是无与伦比的美味。也怀念那莽莽的原野,扑面的黄沙,以至在黄土大道上颠簸的木轮马车。这些在客观上都并不一定是真正的美好、舒适或快乐;它们之令人怀念,仅仅是因为那是他们童年的一部分,织在他们生命里,形成了一种极为亲切的恋念。

  我庆幸在艰苦的生活中,仍能使孩子们有一些温馨快乐的回忆。而这些回忆织造成他们对人与人间情谊的信心,给了他们享有友情的机会。我也因此而愈加肯定,当初为他们选择学校,填写志愿时,会把学校环境的因素列为重要的考虑,是正确的抉择。事实也证明,形成一个孩子的人格与观念的,决不仅是书本上的知识或老师的言论,而是环境中的每一房舍,每一草木,每一方寸的风沙,每一个同伴,每一点滴的生活琐事,和每一项课内与课外的活动。这些,不但是他们日后回忆的资料,更是织就他们生命的色彩与素材。

  自然平易的环境形成宽朗的人格;偏狭竞争的环境形成斤斤计较的人格。其重要性,决不是几册书本;几行笔记,一些分数,一个名次或榜上的虚荣所可比拟。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今天的婚姻  

  朋友甲的女儿大学毕业了,大家免不了向她恭贺一番。朋友乙的女儿读到研究所了,大家更是赞美有加,推崇备至。但是谈来谈去,朋友甲和乙都提出一个要求:“有适当的男孩子,给我们留神着点。”

  这才憬悟,原来我们这里有大多数的家庭,对儿女的婚姻尚停留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阶段。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不是完全不足取,譬如说,因为它取决于成人,所以比较客观而能顾到实际的利弊。可惜的是,我们已经不再有职业性的媒妁;而如果需要媒妁的话,只有热心的朋友临时客串一下,权充媒妁,加上个现代名词,叫做“介绍”。

  但问题是,人们并不很热心做这种现代媒人:因为人家都知道,婚姻本来就很难期望它十全十美。夫妇婚后吵吵闹闹,几乎是百分之百的不可避免。以前不时兴离婚,所以大多数还能抱着“从一而终”的念头认命了事。现在却不再耻笑离婚,大家一语不和,就想分道扬鏕。因此,婚姻的不美满处格外易于暴露。媒人在这种情形之下,责任就显得特别重大,做错媒的事情也就格外容易发生。那么,谁愿意费了很大的苦心去促成一对怨偶呢?“管闲事,落不是”,还是免麻烦吧!

  亲友们既不愿做业余媒人,而时代又确是已经变迁到“自由恋爱”和“自主婚姻”,那么,再像以前一样的一味教女儿对男孩子绝对不假词色,安全是很安全了,但是到了该结婚的年龄,谁去帮她找对象呢?

  当然,也是因为大家看到有人过犹不及,误解新派,从母亲本身就浪漫风流,女儿尚未成年,就教导她们如何网罗世家子弟,以便捷足先得。结果女儿玩野了心,挑花了眼,朝秦暮楚惯了,名誉也败坏了,正当青年对她避之唯恐不及,婚姻前途当然悲观。又因为读书期间只顾交际,学无所成,想自食其力都办不到,自然只得归罪于父母的教法错误。

  我们接受西方的习俗已经半个多世纪了。自从当年的时髦人物推翻旧时所谓买卖式婚姻以来,似乎始终停留在一种青黄不接的阶段。旧的去了,新的未来,都在误打误撞,婚姻真正是“碰”来的,当然危险。做长辈的想管又不知该怎么管。一方面怕晚辈嫌你落伍(连乡下女孩子都懂得自由恋爱,父母给订的再怎么好,她也要逃婚,去找个既野又坏的,以为那才是新派);一方面自己也确实没有办法去帮她物色。逢人便拜托已经是不好意思,当然更不能主动地去问人家的男孩子“要不要我的女儿?”而女儿本身又早已接受了“不许和男生来往”的教育,一向拘谨惯了,你这时再让她去和男生谈恋爱,怎么说得出口?

  何况再加上近年来,男女进学校读书的机会有偏差,联考办法有利于女生,特别是文学院,女生升学的机会多于男生。大学里男少女多,老实的、用功的女生,可能就无缘被月老发现,好容易“碰”到一个,来往一阵之后,一毕业,就又出国的出国。做事的做事,当兵的当兵,无形中就又拉远了距离。待走入社会,再想去自由恋爱,机会似乎更少,而且也不知道怎样去自由恋爱,真是难为了年轻人!

  再何况,为了结婚而才去恋爱,这件事的本身就很悲哀。恋爱是一种发乎自然的感情,它应该是不期而来的,应该是真挚而不附带任何目的的。它可能发展为婚姻,但不必一定发展为婚姻。相反的,如果为了要结婚而才去与异性交往,那就不叫恋爱,而仅仅是我们这青黄不接的年代中所独创出来的权宜办法,叫做“先友后婚”。

  因此,当一对男女为了要结婚而认识,在请看电影。吃馆子、逛阳明山等等过程中时,那不能说“我们在恋爱,”而只能说“我们在培养感情”。如果这感情培养出来了,那么就结婚;如果培养不出来,那么就吹台,也无所谓“失恋”。

  事实上,“先友后婚”的办法也不是大学以上的知识青年所乐于采纳的。他们无论是否拘谨,总都希望有机会自然而然地遇到可以恋爱的对象,然后再谈婚姻。直截了当地被亲友们牵着去“相亲”,在受过了大学教育的年轻人的感觉上,总难免觉得屈辱。

  于是就有许多聪明、懂事、教育良好的青年,做了这半中不西的求偶方式下的牺牲者。

  因此甚至有人说,不如索性回到旧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去,或干脆成立“婚姻介绍所”,以免自己胡打胡撞,结果还是一无所成。也确实有些年长未婚者证明,假如他们是生在媒妁之言的时代,不致有如此孤寂的下场。只因他们生性内向,而且从未学过如何与异性交往,不知如何进入社交圈子,于是,只得忧伤以终老了。

  当然,既连主张回到“媒妁之言”的人们,也了解他们只是说说而已,成立婚姻介绍所似乎也有实际上的困难。时代潮流如此,也只有检讨我们何以致此的原因,去求补救了。

  何以致此呢?原因就在我们一方面接受了西方的“自主婚姻”(不是自由恋爱,这名词不妥);而另一方面却未曾教导孩子们如何认识异性,也未曾给孩子们机会去学习社交。我们一方面赞成儿女们婚姻自主,一方面却自始就教他们躲避异性,让他们觉得和异性来往是大逆不道而且可耻。直等到了结婚年龄,才如梦初醒地问“你有没有男(或女)朋反啊?”你说让孩子怎么回答呢?“你不是一直不让我们交男(或女)朋友吗?”

  当然,防范的目的是为了孩子们的安全。但是,既然你知道有那么一天,你会希望他们有异性朋友,那么为什么不把防范变为指导呢?这正如既然人人都不能永远关在家里,那么,你就不能因为街上有时会发生车祸而不让孩子上街一样。你要教他们如何遵守交通规则,如何避免车祸,否则,当他们成年以后,你就无权责备他们不敢上街了。

  走惯了交通繁忙的街道,你才会知所趋避,不会紧张。见惯了男生女生,你才知所选择,不致拘谨。常见从未与异性交往过的女孩子,偶尔见到一个可以来往的,就立刻魂牵梦绕,其实,他也许根本是平庸无奇。古时常有公子落难,小姐花园赠金的故事,也就因为小姐未曾出过闺房,因此偶有异性侵入,就会不择手段。

  现代读“纯女校”或“纯男校”的学生,如果家庭再不开明,也往往会发生这种过犹不及的现象。对异性存有太多的神秘感,结果不是不遑选择,就是因拘谨怕羞而逃避。因此,我们亟需确立一种新的观念,以减少问题的发生。所谓新的观念大致应包括:

  一、不要太限制他们,而要给他们辨识良劣的能力与机会。

  二、读书固然应该读得好,但是,教育应包括德智群美体诸育,智育只占其一,不能只顾智育。特别是在结交异性朋友方面,智识上的志同道合固然重要,课作或业余的消闲活动更是培养友情或爱情的最佳园地。青年人一向郊游、听音乐会、看画展、摄影,去教堂,以至于同学同事之间的小型家庭舞会等等,都能使大家自然而然地接近,由接近而增加认识,而互相了解,而发生感情。这样才有机会发展为自主的婚姻。而且这种活动也正可以培养高尚的情操,间接也就避免了大家所担心的性的泛滥。

  青黄不接时代的父母们多半仍然像旧时一样,避免对于女谈及有关性的问题。但他们未想到旧时男女隔绝,只有结婚时才与异性正式见面,当然可以由他们去。现代情形不同,在为了将来的婚姻铺路而必须鼓励他们互相接近的同时,就不能不及早灌输他们有关性的常识,好让他们了解“发乎情,止乎礼”的重要,和对“性”不小心所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一方面使他们自然而然地来往,一方面指导他们安全的界限。父母所戒惧的,无非是性的问题,如果在这方面能施以有效的教育,则青年男女交往还有什么可限制的呢?

  除了给他们自由交往的机会以外,父母也不妨仿照西方,正式带成年女儿进入社交圈,专诚邀请亲友,把女儿或儿子介绍给他们,使大家有互相认识的机会。

  不久以前,一位老朋友的女儿订婚,这位老朋友为了遵守古礼,千方百计打听出男方家长和我有点头之交,于是示意男方家长,挽我充当介绍人,表演“问名”之礼。当下我情不可却,答应了。但在“表演”过程中,深觉这是何必?男女当事人早已面许终身,要这中间人何用?但新礼尚未生根,为了慎重,总不能无“礼”,于是也只得旧冠新戴,聊胜于无而已。

  我们保存不住旧的,又不能很有系统地接受或创造新的。在其他事情上后果尚不十分明显,唯独对青年男女的婚姻,如果不赶快想出一个具体可行的办法,形成一种新而且对的风气,恐怕再下一代的青年出了校门之后,所面对的婚姻问题,困难仍不会减少呢!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电视家庭



  那天晚上到车站送小女儿坐夜车去高雄,车开后,在车站出口处遇到朋友,要我搭他的车子回家。我婉谢了,说:

  “我要慢慢地回家。”

  他笑问我:“为什么要慢慢地回家呢?时间已经不早了。”

  经他这一问,我倒想起刚才我在来车站的路上,曾经也和女儿说过这样的话。我说:

  “等一下你走了,我就用不着再坐计程车回去。我可以慢慢地回家。”

  说这话的时候,我觉得心情颇为轻松。似乎“慢慢地”回家是一件很好的事。

  其实,天正下雨,时间已是10点半。“慢慢地回家”听来确是不很应当。于是,我未及多想地向朋友解释道:“现在回去也是看电视,不如一个人在外面走走,透一透空气。”

  当时,我只是临时找了这个理由来婉谢朋友要送我回家的一番好意。但当我独自走过地下道,撑开伞,慢慢地走着的时候,我发现,这被临时抓来的理由却正是我最真诚的理由。

  我真的是怕回家看电视。

  或许你要问,看不看电视是你自己的事。不想看就不要看,有什么可怕的呢?

  事情却不是这么简单。

  至于为什么不这么简单,首先你得知道什么叫阖家团聚,什么叫共享天伦。

  “阖家团聚”和“共享天伦”是全家聚在一起,有说有笑。而不是各人关在各人的房间里去各自做各自的事。

  但是自从有了电视,而电视又是放在起坐间,我们的“阖家团聚”,“共享天伦”就只变成了一种形式——大家坐是坐在一起,但注意力却都集中在那个荧光幕上。任何人开口讲话都得不到热心的回答(有时根本得不到回答)。如果这话题真正重要而必须回答的话,就可能会在电视播广告的时候,才如梦初醒地重拾刚才的话题,匆匆地表示一点简短的意见。

  如果你还有未尽之意有待表达,而这时电视广告已毕,正式节目接演,那你最好是知趣的免开尊口,让自己跟着大家一起看电视。不幸的是,电视节目一个接着一个地演,非到午夜不肯罢休。节目虽非个个精彩,但总有人爱看,而全家中只要有一个人集中注意于电视节目,其他的人就有不开口的义务。在这种情形之下,我反而觉得广告时间太短,没有足够的时间让人们讨论任何一个话题。

  于是,如果你想要阖家团聚,共享天伦,你就得在电视机前奉陪枯坐,直到电视打烊。

  但电视打烊已是午夜,大家也已人困马乏,个个伸着懒腰起来活动筋骨,然后抢着去洗澡间沐浴更衣去了。说来也是,12点了,难道还不该睡?谁也没有理由拖住别人讲话。尽管心里总觉还有许多问题待商,还有许多教诲要提示给孩子。但是,时间确也晚了。有话明天再说吧!明天?明天由于今天晚睡,日上三竿,大家才零零落落地起床,早点与午饭并案办理,午饭刚刚上桌,电视节目就又在那边催促了。于是,有人把饭菜拨在一起,端着碗,赶到电视机前就位。好吧!索性把所有的汤汤菜菜都搬到小茶几上,大家挤在矮矮的沙发里,弯腰曲背地吃,食不知味地吃。你无论做了什么山珍海味,在电视节目轰炸之下,也失去了意义。因此常想,早知如此,每人弄一碗泡饭吃了也一样。难怪洋人早已创造了电视便餐,真是进步!

  于是,这一天的电视生活就又开始。

  你说不奉陪吧?自己离座跑到楼上去,心理上却又觉自己怎么变得如此不合群?难道是由于年纪大了,头脑顽固?人家爱做的事,你为什么偏偏走开?好,那么奉陪吧!又实在听腻了“再回头我也不要你”。而且一天12小时坐在电视机前,真的时常感到“骨头酸,关节疼”,不由得就变成了“阿利拿命”的主顾。脑子里从此灌满了“龙角散”与“这个最好”然后带着一颗凌凌乱乱的心,寂寞地睡去,再没有机会去找到自己。

  有时在外面忙公私各事,忙了半日,兴冲冲地回家。才进大门,便已看见客厅沙发上满座,电视机亮着。这才想起,原来回家也不过如此,心上冻了一半。进了客厅的门,果然,甚少有人踢你欢迎的一瞥。你得侧着身子,衔权疾走地通过家人与电视机前的通道,唯恐妨碍他们的收视。自己孤零零地来到后方(饭厅)脱下大衣或雨衣,放下皮包或公事包,蜇回客厅,拣个空位,悄悄入座,加入欣赏圈子。

  如果你不加入,而径自上楼呢?别看你进门时,大家不予理会,但你如一直上了楼,他们却会在下意识中想:

  “别是在外头受了气吧?”

  “别是家中谁得罪了她吧?”

  “唉!她越来越孤僻了!……”

  那么,悄悄就座之后呢?你又不知道电视节目的来龙去脉。中途跟着乱看一通,始终不能进入情况。和家人就这么貌合神离的伪装“聚”在一起,聚到午夜时分,大家起身散场,你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归寝,也许到了睡梦边缘,你的心睛才从电视的吵闹声中澄清下来,才忽然想起明天的菜单,老大的身体,老二的衣服,老三的功课,及家中其他应兴应革的事项。这时,你最好立刻披衣下床,找到有关人士或有关“部门”去交待或着手办理。因为到了明晨,如是假期,大家必然高卧,如是平时,大家又撑着睡眠不足的倦跟上学或上班去。

  稍一因循就又是一天、两天或永远。

  有时电视中的一切隐去,剩下清静的一片空白,我起身把它关掉,留住家中一二成员,把自己忍了一天,无缘谈起的话题提出讨论,果然发现他们也正有话要讲,于是,我们撑住倦眼,彼此交换一下心里想了很久的话,增加一点相互的了解,传达一点善意与关心。但这样就势必更加透支了睡眠的时间。待谈话告一段落,才警觉已是凌晨一点半或两点。于是憬悟,这种聚谈也只能偶一为之,决非长久之计。

  久而久之,未免对回家产生了一种恐惧。觉得在路上兴冲冲地往回赶的那种心情有点可悲。你决非为了电视才回家。你决非为了让自己陪孩子们看电视才盼望他们回来,他们也决非为了电视才回来。但结果却是,大家的心都不由自主地被电视夺去。变成“如果大家聚齐,就都把目光投向电视。等到节目播完,大家也就散了”,谁也不理谁。

  有时也趁没有电视节目的空档提一提当年农业社会时代的老家,提一提冬天的围炉取暖,夏天的瓜棚豆架。提一提那时祖孙们在一起闲谈,由闲谈中所培养的亲情,由闲谈中所传递的文化,和由闲谈中所形成的思想或观念上的接近……但所得反应甚为冷淡。现代人或许不必培养亲情,为了将来要创业,要出国,要四海为家,要孤军奋斗,你似乎越少感情越好。越少感情,将来越能适应。培养亲情应改变为培养“无”情。因为无情便无恨,无情才少牵恋,才有益开拓。

  现代人不必由闲谈中去接受文化,他们有各式各样的大众传播工具随时在向他们输送各种形式的文化。思想或观念的形成不再是一个家庭或一个民族的事,它变成一种全世界互相影响的事。想保有一个家庭的接近已是被判落伍的想法,你无权阻止孩子们看电视,你自己也不该不看,因为那是一切新消息。新事物的提供者。那是投入这每天变动中的世界的新引线。你长久不看电视,连太空人怎么降回地球都不知道,连少棒小将怎么赢的那最后一仗都不知道,连印度总理甘地夫人什么模样都不知道,你就无资格做一个“世界人”。

  这年头,你必须做个“世界人”。你不能再只知道自己这个家、这个村、这个镇。不能再只会讲你老家的语言。你从小就知道你可能有机会到外国去。小孩子羡慕少棒队,大了一点的时候,有青少棒。还有世界青年大会有机会找你去代表。大学毕业之前就得积极地去打听奖学金,准备考“托福”。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大家总会问你什么时候“走”?“大家都得走,不走的是没有办法的人”。“走”的意思是不再属于家,不再属于村,而且不少人会认为你也不再属于“国”。世界都已包括在电视机中,搬到你的客厅里,人们在电视机中早已熟悉了世界。就难怪无人关心是否阖“家”团聚,无人在意天伦是否有乐。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在意。或许我也不是在意,否则我为什么情愿在10点半以后的夜晚,冒雨独行在寂静的路上?我说我逃避的是电视,其实我也许更是逃避那有名无实的团聚和无时间去享受的天伦。我怕一进门时沙发上的满座,也怕电视荧光幕上闪闪的人影。

  我只觉自己是被摒弃于两个圈子之外。我不属于电视,也无法属于天伦。我不属于过去的瓜棚豆架,也无兴趣去做一个“世界人”。

  我只得享有这寂寞的片刻,撑着伞,挡住雨,慢慢地,慢慢地走,走着,慢慢地回家。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现代人情




  现代小家庭有点像旧时江湖口语所说阶“光棍”,这光棍“眼里揉不下一粒沙子”。

  它只能安于它来自先天的组织,不能容许任何外来分子的介入。它有一种先天的抗力,当有外来分子介人的时候,它会不能忍受,直到流着眼泪把它拒走为止。那是一种先天的保护作用,非人力所可改变。

  人们说,现代人缺少人情,恐怕和小家庭大有关联。小家庭无法容纳长期的住客,甚至连短期的也无法收容。原因实在不止一端。最重要的,当然是空间的问题。

  现代房子不像古时的四合院。东西南北屋,各自为政,中间有个四四方方的院子做为缓冲。这还不算,多数家庭都不止有一个四合院,而是一进又一进,由穿堂接连起来的一串四合院。住在第一进的人们和住在第二、三、四进的人们比现在住公寓的邻居更有距离。何况较为气派一点的话,在正中的一连四五进的四合院之外,两旁还有跨院。这两旁的跨院占地大小与中间正院可能完全一样,甚至更多。跨院内建有客房,专供长短期住客之用。甚至自己有个包容几十户人家的庄院,也不足为奇。所以古时可以有孟尝君之流的好客。只要有钱,他不必怕食客众多会干扰了他的私生活。他自己的家小自有内宅可以安居,决不会与食客们天天打头撞面,共桌而食。

  现在情形则大不相同。小住宅虽然厨厕浴俱全,但却统统挤在一个屋檐下。说是说三房两厅,但两厅多半是一厅,而这一厅其实也只是个过道。三房是门挨着门,门对着门。如果所住的不是至亲骨肉,当衣着不整时,两边同时开门的话,会产生避之不及的尴尬场面,或吓一大跳的喜剧效果。尤其早晨、晚上或炎热的夏日,主客之间都难免为了观瞻而感到不便,而要各自把自由活动的范围缩小到卧房以内。结果就变成一出卧房,就要穿好“外出服”,才不会失礼。如果住客是男人,至低限度,女主人和女孩子会感到不便;如果住客是女人,则男主人除非存心疏慢,也必须在衣着举止上多加检点。成年的男孩子一定也要受点拘束。

  何况,“防闲”二字即使在现代,它仍具有其不可忽视的意义。家中住着男客,天长日久,男主人不能不防备家中女眷的感情游丝偶然的垂注;如住的是女客,则在女主人心上多少是个负担。而且事实上,鹊巢鸠占的往例已是屡见不鲜。与其到事情发生时再求补救,就不如在事先少付出这份人情。

  这还只是论到住处空间的问题。其实,吃的问题也很严重。所谓严重,倒不只是钱的问题。一个人的伙食,每月四五百元,大概可以过得去。严重的是多一个人吃饭,最易影响佣人的情绪。这一点,说起来像是小事,但现代佣人对小家庭之重要实在罄竹难书。佣人一闹情绪或挂冠而去,这一家庭立刻就会天下大乱。尤其现代女主人多半是职业妇女,佣人的地位简直相当于一个主妇。家中多住了一个客人,不但早、中、晚饭及点心、宵夜必须增加一份;而且如果起居时间不一致,佣人还要格外多费一番手续。此外,整理房间,洗烫,开门等等诸般琐事,看似无足轻重,但日久天长,佣人就难免要计较。再如果主人算盘精一点,对日常饭菜不肯多打出一份,客人的加入就等于间接减少了佣人的享用,这也是引致佣人闹情绪的重要的因素。佣人一闹情绪,则全家秩序大乱,因此,住客就无法受欢迎了。

  当然,钱的问题不能说不重要。因为现代工业社会,多数人家是靠月薪过活,有一定的预算。超出预算,虽不至于使主人负债,但一定影响储蓄。而小家庭储蓄之重要也是古时所不及的。古时农业社会,靠田地生活。粮食蔬菜,不像现在这样毫无伸缩余地。大家庭,帮手多,照应多。年老或失业时,有个老家可做退路,不愁晚年无人照顾。而现代的人们,每月薪水能维持开支己是不易,日后退路又都很渺茫。所以稍有打算的人,都愿趁着年轻,多积存一点,以为日后年老力衰或有意外问题来临时的应急之用。一月四五百元,也许正是这个家庭所可能搏节下来的全部积蓄,岂能长久被住客剥夺了去?

  当然,也有人想到,何不仿西方办法,住客照缴房饭费呢?但这个办法不说在我们的人情上不习惯,认为与其如此,还不如索性不招待来得干脆;而且事实上,如果收了客人的房饭费,反而会增加了主人心理上的负担,也增加了双方不愉快的可能性。因为对方既付了钱,就不免认为有些享用成了他的权利。电灯多开一会儿,热水多用一些,夜晚听听收音机,对饭菜挑挑拣拣,在客人也许认为是理所当然;而主人呢?在这种情形之下,又如何能够保持心气的和平?

  与其无终,不如无始。因此,在现代社会里,小家庭拒绝住客,小家庭对朋友只限于招待一顿便饭,小家庭对失业的朋友,无家的朋友,生病的朋友,一概无能为力。原因不是人心不古,而是小家庭有它先天的拒外性,种种原因,使它不得不紧闭扉,对一切过去认为理所当然的人情,表示敬谢不敏。

  在另一角度来看,既生为现代人,也只得尽量让自己适应这现代生活。过去的观念不得不改。人情既被迫越减越淡,个人的独立性不得不越来越强。一切靠自己,是这年头的特色。人们必须自幼就学得谋生的本领与独立的性格。投亲靠友已经成为历史名词,亲友们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助你一臂之力——帮你介绍工作,借你一笔本钱。但你无法长久倚靠亲友的供给,做个无所事事的食客。

  曾见过某人付出一万元请他家那位常住的朋友迁出了事。就可见这年头的人情淡薄不仅是金钱的问题了。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把优越感让给男人



  近代新女性常反对男人的优越感。“五四”以后的知识妇女曾着意把头发剪成男子式样,脸上不施脂粉,衣服宽袍大袖,以表示自己并不逊于男人。

  其实,站在女人的立场,我倒不反对把优越感让给男人。因为有了这份优越感,男人才会负起上天赋予他的那份责任心,与保护者的职务。以一个国家来说,无疑的,是男性负着保卫的责任;以一个家庭来说,男性也是主要的支柱。日常生活中,偶遇意外情况,也多半是体力较佳男性来对女性施以援手。

  由于在先天上,男人较女人身强力大,较女人多具理智而少动感情,较女人多具果断力,而少不必要的担忧,因此逢到“涉外”事件时,大可让他们去出面解决或承担。他们既可胜任愉快,女人也正好借此藏拙,把心力用在自己擅长的事情上。只有当他们因过分勇往直前而把事情弄僵,以致无法转寰时,才用得着女人们以女性的婉转柔和,与那一份可被允许的先天的“不讲理”,去为他们做善后或打圆场的工作。

  我认为这是上天极好的安排,也是对女人的一份厚赐。老子说“不敢为天下先”,“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贾宝玉曾比女人为水。女人之可贵处在于柔,因此不必去与男人争“强”,而要给他这份强,让他去做保护者,你去做被保护者。这样不但彼此可以相安无事,皆大欢喜,而且许多事情也都可赖以推动。

  丈夫是男人,因此,做妻子的要给丈夫这份优越感,好让他去支撑门面,发挥男人的威力,做你的避风港,何乐而不为?

  在男人面前,你与其滔滔雄辩,不如微笑倾听。不过,假如你不赞成他的意见,却绝对可以阳奉阴违,按你自己的主张做去。或者索性来个不问是非黑白——随你怎么说,“我就是不讲理”。他对你会无可奈何,但并不会真的动气,因为这无损于他的优越感。

  当然,这里所谓“不讲理”并非真的不讲理。而是在他面前,你与其想把他完全说服,以争取你的胜利,不如把你实际上的理由隐藏一些,而以“不讲理”的方式来表示你的坚持。男人能够容忍你的“不讲理”,却不大能容忍被你的理由所说服。

  因此,你尽可在表面上让胜利归他,而实际上,胜利属你。即使到了后来,他发现了你的阳奉阴违或蛮不讲理,他也会以宽容的心情一笑置之——“女人嘛!真掌她没办法!”其词若有憾焉,实乃深喜之也。

  相反的,假如你不知趣,一定要在当场驳倒他,以表现你的理对,而他的理错,那么你看吧!他会和你争论到底。结果不是给你下不了台,就是他拂袖而去。原因就是你损害了他的优越感。

  曾在一部电影里听到一个男人说:“我最讨厌发号施令的女人!”写这句台词的人或可代表绝大多数的男人。

  当然,女人也照样讨厌发号施令的男人。不过,女人更应该知道,“让他以为是他在发号施令”和“真正让他发号施令”的不同之处。顺应各人先天秉赋,以被保护者的姿态出现,可以减少冲突,而获得真正的优惠。

  曾见到一个家庭中,太太抢尽锋头,一应事务都没有丈夫参加意见的余地。但背后这位太太却又抱怨丈夫懦弱。可见即使领袖欲再强的女人,也并不真正希望丈夫屈居被保护的地位,此之谓天性。

  满足男人的优越感,不但可以使他对家庭多负责任,而且也可以增强他的自信心与拓展力,有助于他在事业上的成就。

  举个最有名的例子:当初影坛艳后伊丽莎白·泰勒横刀夺爱,自黛比雷诺手中把爱迪费雪抢来,据为己有。费雪在歌坛的声望固然已经很高,但和泰勒的声势与锋芒相比,则显然相差远甚,且泰勒的美艳与才华处处凌驾费雪之上。偏偏泰勒想让费雪夫以妻贵,提拔费雪,两人合演了一部影片,在片中,费雪简直瑟缩自卑,一无是处,大大的失败。而他在歌坛的表现,也一落千丈。直到泰勒弃他嫁了李察波顿,他才渐渐重振声威。而波顿在最初和泰勒合演的几部影片中,成绩也不见佳,其(石叔)碏自卑的心情显而易见。只有一部《浮士德游地狱》,有位朋友看了说波顿表现不错。我就问他:“是否片中没有伊丽莎白·泰勒?朋友说:“有是有,不过镜头很少,只是偶尔出场,点缀一下而已。”

  这似乎真的可以证明,没有了那位锋芒迫人的太太在旁威胁,大演员的才华也才有机会显露。一般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女人较丈夫在才干方面表现得逊色些,无妨心理。男人如自觉在才干上逊于太太,自卑感一旦产生,则必定一事无成了。

  更应注意的是:对丈夫如此,对儿子亦然。

  儿子幼小的时候,当然处处需要母亲呵护,但当他到了十七八岁,个子也高了,声音也变了,偶尔穿上一件西装上衣,俨然是大人了。尽管事实上,他尚未真正成熟,和同学还是打打闹闹,零食摊上的不洁食品还是照样光顾,他还是喜欢和弟弟妹妹吵架,关心热门音乐演唱会的时间……但是,他毕竟长得比妈妈还高,甚至比爸爸都高了。在他心理上,他已觉得自己是个大人,而不希望别人再拿他当小孩子了。在父亲面前,他或许还不得不承认自己高大有余,而内涵不足。但在母亲面前,他却不再肯屈居被保护的地位。

  对这个时期的儿子,做母亲的与其成天对他发号施令,谆谆晓以大义,不如先给他建立一份男性的优越感。使他觉得他已经是个男人(而不再是个“男孩子”)。他不但有责任使自己整洁优秀,而且有责任维护这个家庭。他不但有责任让自己身体强健,而且有责任保护家中妇孺。在这时候,母亲在表面上,有时不妨退居“妇孺”地位,遇事偶尔向他要要主意。(当然你事实上,还是保留最后决定之权。)家中“涉外”事件,让他帮他父亲跑跑。

  为训练他的勇敢,你要装点怯懦。

  为加重他的责任心,你遇事要慢点挺身而出。

  为增强他的自信,你要多多向他咨询。

  为鼓励他的求知欲,你不妨多找问题向他请益。

  在朋友面前,你尤其要注意建立他的地位。不要忘记郑重地将朋友向他介绍。朋友们告辞时,你更要注意暗示朋友们,不要忽略他的存在。

  外出时,尤其要给他机会负起他那保护者的责任。

  闲谈时,更不妨逐渐让他了解家庭生计、产业状况。银钱往来等等,让他有机会参加意见,襄助处理。让他知道,这是他的责任和权利。这样他会觉得自己在家中地位重要而优越,因此不得不格外注意修身与求知。

  太能干的母亲往往诸事攘臂而先,无形中使儿子永远停留在弱小的被保护阶段。这种过错,轻则使儿子养成懦弱与不负责任的习性,重则影响他今后在社会上的成就与地位。

  把优越感让给丈夫和儿子,而事实上,你掌握那无形的取决之权,安享被保护者的优惠,这并不是“无为”,而是“无不为”。能了解这分际,才是成功的女性。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相敬如友



  一位美国小姐在谈话中听我谈起我的家庭生活,觉得很羡慕,说:“如果婚后都能像你这么自由,我就不怕结婚了。”

  说起来,我真算是很自由的。

  我可以随时想上街就上街,想访友就访友,可以打个电话说声“我今大中午不回家吃饭了”,就不回家吃饭。可以随兴之所至,自己跑到山上去享有一个下着微雨的上午,也可以堂堂皇皇地去关于岭或其他地方度个假。总而言之,我没有什么太大的牵绊。家庭的琐事可以推得开,丈大也不限制我去做我要做的事,正如找不限制他一样。我们共有一个家,但除家之外,两人各有自己的另一天地,互不干扰。这当然是相当理想的一种生活,值得令人羡慕。

  但是,话又说回来,我们可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如此互不干扰的。不但不是如此,而且比一般夫妇更难相处。由于两人个性都很强,受不了一点牵绊,但又不能很慷慨地任凭对方去为所欲为,所以不但痛感拘束难受,而且也不原谅对方想要自行其是的性格。总觉对方不能心甘情愿地迁就自己是因为爱情不够,又总觉自己受对方的约束是件很委屈的事。

  所幸两人还都有足够的理智,认为既然结婚了,有了家庭,只好牺牲自己一点性格,迁就一下对方。所以一切按规矩做,该回家一定回家,非有必要,决不在外面吃饭。两人生活步调力求一致,包括起居的时间,家庭的布置和娱乐方式。例如:我曾发现,“看哪一部电影”常是我们争执的主题,结果我最后总是服从,不提任何意见。他个爱听音乐会,那就不听;他个喜欢郊游,那么不去。当然,这妥协与放弃也不仅是我单方面的。他也因为我不喜欢游泳而小勉强我陪他游泳,也因为我不喜欢跳舞而谢绝跳舞。

  除娱乐之外,交友也互有让步,有些他的朋友是和我谈不来的,也有此我的朋友是和他谈个来的;为了避免麻烦,索性双方取得默契,找时间单独与这儿朋友们来往。

  孩子小的时候,他有他的一套有儿方针,既然他是一家之主,那么我一切听他主张。为了避免各行其是,也为了使家庭基础更为稳固,在孩子小的时候,我索性放弃了工作,前后8年之久,专心持家。

  这种完全透过理智来适应对方的情形,现在常使我们两人觉得自豪而且应幸。两人尽管个性都强,常因意见相左,而僵持不下,家中气氛十分紧张,几乎连离婚的念头都有。但彼此却都互有分寸,决不离家出上,决不废弛家争;薪水一定照常交给家里,甚至愈是争吵的时候,愈是不在外面吃饭。这种个走极端的自我约束,实在是很难做到的一件事。我们似乎都早已知道,如不是准备真的走向极端,那么最好中自己先站稳脚步,留下余地,不使事情闹得尤法收拾。同时也是为了在对方心中建立信心,使彼此知道,无论发生什么问题,双方本身都有分寸,部不会过分,都把“家”放在第一位来考虑,决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胡作非为,影响到家庭或该子,更不会因任何原因而影响到彼此真正的感情。

  这样,经过多年的“奋斗”,由双方互不适应,到努力约束自己,到彼此在对方心中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实在是一段相当艰苦的过程。维持感情的平衡,家庭才可稳固,但这平衡是最费苦心与耐心的事,两人部需准备足够的细心来随时调整不可避免的冲突与急躁,直到互相了解,互相信任,才算稳定下来,这时才是“自由”的开始。

  由于双方互信彼此都有足够的理智及对家庭的责任感了,所以现在,两人可以恢复自由,找回当初的任性。想交什么朋友,想到什么地方去,想怎样安排自己的书房,想写信给谁,想安排何时去度假,想几点钟起床,几点钟睡觉,或索性半夜起来写东西,都可百分之百得到对方的谅解与支持。他不会为我喜欢独自撑着伞去兜雨以为我是在和谁呕气;我也不会为他经常不回家吃晚饭而怀疑他有什么不轨行为。现在两人偶尔谈谈自己的怪念头,奇想法,彼此也不会再以为对方不适合做个正常家庭的一员,于是,这充分的自由就成为令人羡慕的了。

  古人说,夫妇应该相敬如宾,以维持彼此间的尊重,由互相尊重而维持感情的长久。我却觉得,相敬如宾未免太过疏远,不如“相敬如反”。两个人多年相处下来,既不可能一直维持恋爱时的百依百顺,无条件服从;也不能听任双方熟不拘礼,变成疏漫无礼而天天彼此呼来喝去。最好的办法是把这种必须维持久远的感情之中加入几分友情。相处多年,本来也该成为朋友了。朋友之间,了解与关切的成分多,爱恋的成分淡,有了解则有宽容。有信任,有原谅,比单纯的爱情开朗得多,平易得多。家中由我们“朋友俩”共同主持家计,而又能够互不侵犯对方的私生活。有“家”做为基地,两人可以随自己的爱好与愿望去发展自己的所长,去过自己认为怡然自得的生活。这份特权的取得,说来轻易,但在我们却是经过了近20年时间的忍耐与耕耘。

  当然,认真说来,世间又哪一件事是不需先付相当代价的呢?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他的记者生涯


  外子是个新闻工作者,而且是个热爱新闻工作的人。

  当初他放弃了待遇优厚、工作清闲的美国机关,接下法新社驻台记者的工作时,不知有多少人反对,而他却毅然决然,毫无留恋地辞去了那个工作。只因这是他的本行(他在美国机关之前,曾任新闻工作多年),是他梦寐以求的一个理想的实现—一做一个国际通讯社的记者。

  读新闻系的同学常问我,做为一个记者的太太,有何感想?我的感想之一是:由于他爱他的工作,所以做太太的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免去许多看愁眉苦脸的机会。

  结婚多年,他有火冒三丈的时候;有因与人意见相左而僵持“冷战”不理人的时候;有忙得颠三倒四,不耐烦的时候;但绝少愁眉苦脸的时候。我想,男人生活中占最大比重的是他的工作或事业。如果在这方面合他的意,那么,他整个的日常生活就都会顺理成章——他会轻轻快快地去上班,会高高兴兴地去“跑”新闻,会津津有味地谈他采访某项新闻的“神来之笔”、会如做侦探似的对某项新闻线索穷追不舍。由于他对这项工作有兴趣,所以工作越忙,他越快乐。尤其因为做新闻工作的人是有新闻才能交差,所以他不怕新闻多,工作累,而只怕没新闻,发不了稿。新闻是干他们这一行的人们最现实的考绩,没新闻也得挖几条来,谁善于“挖”新闻,谁就容易得到成功。

  我直到现在还替那些报纸发愁(以前更甚)天天出那么两三大张,哪里来的那么些东西,每人都能把它填得满满的呢?他现在每大规定要发几百字新闻电稿出来,真奇怪!怎么天天都有新闻?同时,我又经常替他担心,既然这些角角落落的新闻都很重要,又怎么能担保个漏掉?

  但日久天长,我也许始了解,做为一个新闻工作合,似乎会种关心大下事的天性。世界某一角落的某一小国的外长说了什么话,和某一大国的外长说了什么话,在他看来。都同样值得注意;关心则会中动的去经常探索各种事件的来龙去脉,因此,能有一种“金风未动蝉先觉”的对新闻的敏感。

  再有就是他那喜欢朋反的天性。喜欢朋友,交游广,关系够,发生了什么事,有人会主动地告诉你;各新闻局社固然足主要新闻资料的提供者,而在各公私机关,大小医院,以至于飞机场。大饭店工作的朋友也会及时提供你最突然的真正“新”闻。也就因为这个缘故,所以他不能不“广交游”。不但正式的酒会、晚宴要参加,平常两三个人的小聚更是不能少。不但要接受人家的邀请,而更要主动的邀请人。不能只是当作应酬去参加,而且要真正享受与人相处的乐趣,才会自然而然的与人建立关系和感情。

  因此,在任何的茶会、酒会、晚宴上,他总是最迟告辞的人们中的一个,也是与人谈话谈得最久的一个。以前我怨他太爱应酬,后来我了解,这是他工作上所必须;再后我更了解,这是他爱好新闻工作的天性使他乐于与人周旋。又因为他是由衷的喜欢朋友,所以他的交游并不曾因为工作的需要而变为单纯的利害关系。常见他在酒会中与人谈得投机,直到席终人散,只剩他们这几个人余兴未尽,于是又相约去到别处小坐,或喝点饮料。或吃点宵夜,直到深夜方归。有时我应邀和他同去,就也只得奉陪到底。

  我天性不喜应酬,有时难免抱怨,酒会站得脚酸,然后还要被他拖着去东华西坐的耗到深夜或凌晨,认为是浪费了我的时间。后来双为取得谅解,我随时想回家就回家,不必陪着他去枯坐。这样,他叮以和朋友尽兴地谈,向我则可以回来趁着夜深人静,看看自己喜爱的书,或修改剩余的几页文章,彼此互不干扰。

  但尽管如此,我仍不得不有时勉强自己,放下渴望安闲的心情,打扮整齐上陪他参加应酬。仍必须适应他起居无定时的生活方式。当他临时打电话不回家吃饭,使我或佣人白忙一阵,而把菜又放入冰箱;或当他夜晚12点回家,说还没吃晚饭,害我们又得为他下厨时,我也必须谅解。

  有时他从早忙到晚,中饭也免了,这时如逼他吃饭,难免碰个钉子,所以最好的办法是随他去饿着。当他半夜三更突然接到电话,有了什么新闻,向披衣起床,劈劈啪啪地去打字发稿,甚至拉我起来,一同去电信局送电报时,我也不能发烦。遇有重大新闻时,他里外忙不过来,就不得不全家总动员,听电话的听电话,送电稿的送电稿,时常找被他的工作紧张得食不甘味,寝不安席,但他对他的工作却永远是甘之如饴。越是忙,他就越快乐;越是乱,他就越有精神;事情越复杂,他越冷静。

  有一大,正吃晚饭的时候,忽从电视新闻中听到我国针灸名医吴惠平赴高棉去为龙诺总理治半身不遂,他立刻放下饭碗,到书房从那堆积如山的资料中随手一抽,抽出吴惠平的资料,开始发新闻到国外去。我问他:“怎么你居然连这样的资料都有?而且随手拈来,毫不费力?”他笑笑说:“谁像你?看到资料不剪,剪了不贴,贴也不存,存了找不着。”

  他说的是实在话,我做事毫无次序,存了资料等于没有。找资料,对我来说,是件徒劳无功的苦差。后来索性知难而退,放弃了必须运用资料的这一行。(我最不爱写报导性的东西,就因为我怕找资料。他有时又会一开始看资料,就一直看下去,忘了要写的东西。)而他一向有条有理。法新社在台湾只有他一人负责,他自己在这10年来,日积月票已经有了一个相当丰富的“资料库”,我常说他“包打包唱”,一切自己来。采访、编写、外带会计出纳。至于采访工作的范围则是外交、军事、政治、经济、教育、社会无所不包,有时还要跑体育。像每年国际性的、高尔夫球赛、足球、篮球赛;去年还跑到曼谷去采访了亚运。其实他自己除年青时会打几下篮球之外,一切运动都外行。要采访这类新闻,还得临时恶补。起初,我常为他这种既复杂、又广泛、又要求迅速与正确的工作紧张,想帮忙又不知从何帮起。直到后来,我才发现,如果我想要帮他,最重要的是不要替他紧张,放心让他自己去忙,一切他自会处理。

  新闻工作者交游广阔,生活缺少规律,除发稿时间以外,他不在家的时候多。但是因为他重视他的工作,为怕漏掉新闻,无论他去哪里,总会时常打个电话回来问问有没有什么事,有没有什么电话或电报。然后告诉我他在哪里,电话多少号,以便必要时和他联络。

  他说:“表面上看,我们的工作不用按时上班下班,像是很轻松,其实,这是一个天天24小时,没有一刻间断的工作。”这工作比他当初在报馆做外勤记者时,更多一份负担。因为它没有截稿时间,随时有新闻,随时要发稿。所以他说这是一个必须“全神贯注”的工作。没事则已,万一有事,而你疏忽了,那就是失职。除非你不爱你的工作,而不想干了。

  否则,在这种必须24小时全神贯注的情形之下,即使是玩,心情也未必能完全松弛下来。

  这些年和他相处,我也学了很多。婚前,我只喜欢看看软性的读物,顶多看看文艺评论或哲学。但结婚之后,因为我的书留在大陆没有带来,而他的书架上没有一本软性读物。他的书都是些新闻评论、世界形势、外交资料、中国政局等等。在无书可看的情形之下,为了解闷,我也只得勉强阅读这些东西。久而久之,也就对它们发生了兴趣。现在他偶尔出差,或忙其他的事,要我帮他选择有关资料剪存,我也略能胜任了。

  他的办公室就在家里。现在是10点多钟,我在楼上写东西,他在楼下办公室里抽烟、看报、看电稿、翻资料、打字。11点半一过,他就会优哉游哉地把手往裤子后袋一插,站在落地窗前看花、看树、看天。12点一过,他就要看电视了。下午两点半,开始发稿。

  他说,当他看花着树的时候,想的是新闻;当他看电视的时候,听的是新闻;发稿的时候,当然发的是新闻。4点以后是他的“社交时间”,与朋友谈笑时,心里难免还想看新闻。有一次,去参加一个小型的酒会,才一进门,听见主人和另一位客人谈起,刚刚有一架某航空公司的飞机失事了。他立刻打听了一下,向主人道了歉,回身就走,到航空公司“追”新闻去了,留下我在那里替他应酬。

  这半生以来,我曾为他的怪脾气发过不少次的牢骚,认为他很难伺候。直到最近,我才忽然明白,怪脾气比整日愁眉苦脸好办得多了。

  当一个男人安享他的工作、热爱他的工作时,做太太的可以不必担心他的健康,不必担心他的情绪,也不必担心他因为不爱他的工作而发生种种的问题。脾气怪一点,难伺候一点又何妨?说不定正是因为他的怪脾气,才让我有心请写我那些不需资料的即兴文章呢!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性情相投



  人们都以为婚姻是由于两个人性情相投,但事实上,这“相投”与“不相投”却并不是决定婚姻幸福的唯一条件。以我来说,我的家庭虽然时常令人羡慕,但我和我家“老爷”性情可实在并不大相投,就以看书来说,他所喜欢看的是政论、国际现势、外交资料、历史论评、时事分析……等等。而找所喜欢看的却是除了诗句散文或小说之外,就是有关思想与哲学的书。所以,多少年来,他的书我不看,我的书他也不看。

  在对人方面,他颇喜欢交际应酬,而我则非常不喜欢交际应酬。常见他兴高采烈地穿戴整齐去参加酒会、晚宴,以及其他种种社交,而我则独喜静坐家中,读读写写,顶多约上一二友好,秉独清谈。我参加应酬都是万分的勉强,而他从不了解为什么居然有人如此之讨厌应酬,正如我从不了解为什么居然有人如此之热心交际一样。

  他虽喜欢交际,在交际场合也真正谈笑风生,但居家却相当严肃,“不苟言笑”四字,他可当之无愧。尤其在子女面前,他真是一言九鼎,不准有违。而我则在交际场合常感厌倦乏味,不耐其虚伪,因此难免给人难以接近的印象,在好友或家人了女面前则喜欢无所不谈,恢复我爽朗愉快的本性。

  论处事,则他常是严密精细,极具耐心;而我则粗心大意,不拘小节。譬如上街购物,若是和他同去,十之八九是走了半个台北,结果却窍手而回。因为他东看西看,这个不对,那个不好;贵了不行,贱了不要,看来看去,竟无一项中意,只好下次再来。我则总是光在家中打定主意,要买什么?准备花多少钱?去哪一家商店?想好之后,一趟计程车,直奔目的地,三言两语,把东西买妥,费时不会超过一个钟头。近来,大的白货公司可设有电话叫货的服务部门,我就更加省事,要买什么东西,索性打个电话,说明厂牌尺码,叫人送来,连去也不要去了。

  当然,像这样买法,难免会买到贵的、坏的、不合适的。有毛病的东西。而他所买的东西几乎可以可分之百断定绝对不错。

  以买玻璃杯为例,如我去买,则问明价格,看好式样之后,人致看看要六个或八个,就让店员包好付钱。所以我买到过站立不稳的咖啡怀,也买到过有缺口的盖碗。

  如他去买的话,则不但要把每只杯子仔细看过,无残无缺之外,还要把拟选购的六个或八个杯子整整齐齐地排在柜台上,细细比较,看是否一样高矮、一样大小,还要看杯口是否每一个都是正圆,所以他决不会有像我耶样的疏失。但也就因为如此,我总避免和他一同去买东西。我不明白为什么在对人为方面我相当温和而有耐性,但在对事方面,我却常是个耐其烦琐而流露出自己天性中急躁的一面。

  说到生活情趣,我们俩更不能算是情投意合。看电影他要看战争或侦探片,而我则要看义艺或音乐片。听评剧,他喜欢唱腔多的文戏,我则专选大花脸多的武打。古典音乐演奏会,总是我自己去听,美国来的诸种舞台表演则是他自己去看。

  如有假期,我愿去林间山上清清静静地住几大,他则不大热衷这类旅行。如果非去小可,他会宁愿选择海水浴场去游泳。

  而我即使到了海水浴场,也是白天躲在房间,晚上才出来坐在沙滩上看海听潮。

  公余之暇,我喜欢在清静的街道散步,而他一散步,就要到闹区去逛橱窗,或散了一半,就要去吃牛肉面。

  在衣着方面他喜欢鲜艳与新奇,而且敢于尝试。我常说,如果我听他的话,那我现在大概该穿迷你裙或大喇叭裤。不幸,我不但只喜欢穿两件头的套装,而且只有灰、白、黑、米黄、蓝,这几种平淡的颜色。现在如此,年轻时亦然。

  家常小事,两人更是意见分歧。譬如种树,我喜欢那株大构树,而他就最恨那株大构树。我种了一颗榕树,他就最讨厌那棵榕树。当然,平心而论,他确是有理。因为大构树又招苍蝇,又落叶。榕树又难看,又爱生虫。不过,对待其他的花木,我们两个也从来不曾获致协议。譬如说那排七里香,我要把它们剪矮,他却把它们修长。那些杜鹃,我要它们随便生长,他却一有空就把它们剪掉一堆枝叶。我剪白兰树时,他会大力阻拦;可是一眼不见,他却把它剪了。真让人没话说!

  诸如此类,可说是不胜枚举。常见报上有人登离婚启事说:“我俩因意见不合,协议离婚”。如像我俩这样的意见不合,大概不知要离多少次了。

  我们的性情不相投也反应在感情的表达上。我和一般女性一样,喜欢一点抽象的关怀,但他偏偏没有一次记得我的生日。

  年轻时,我也确曾为此而气恼过。直到后来,忽然有一天,我从旧皮包里翻出一副纹石耳环,这副耳环是他某次去外岛,特别为我选购的,偏偏我一生不喜欢装饰品,戴了一次,就把它们随手塞在皮包里,再也未去动用。那天,当我重把它们翻出来时,却忽然想起我当时接过这副耳环时,对他说了一句笑话。我说:

  “人类真奇怪!纹石、钻石、玛瑙珊瑚,都拿来做装饰品。我看,假如马路上的石子像纹石那么少见,也一定有人把它拿来镶成耳环,挂在耳朵上,以为美!”当时我未注意他的反应。现在总归年纪大了,人世深了,才忽然明白自己当时真不替他想。像我这样不近人情,人家都没有说过一句不满意的话,我还有什么理由怪人家不记着我的生日哩?

  自此心平气和,不再抱怨自己被亏待。

  事实上,在许多不合的意见中,我们俩人倒也有相同之处。这相同之处便是——只知做事,不懂赚钱。可能是因为我们脑中都没有什么数学观念的缘故。记得有一次,我忽然想买一个海绵床垫。在看电影的途中,经过一家店铺,进去问了一下价钱,说是每立方公寸6毛钱。我们到了电影院,就开始计算一张床垫有多少立方公寸,要多少钱。算来算去算不清,后来索性连一立方公尺等于多少立方公寸也不知道了。两个人索性连电影也看不下去,后来干脆买了一个弹簧的,整张算钱,免得我们伤脑筋。

  也就因为我们一向对数目字缺少兴趣,所以什么金钞股票债券之类,在我们心中就永远是一些抽象而遥远的东西,至于利息,更是只有读中小学算算术时的一个名词。现在好容易不用再算算术,乐得对它敬而远之。

  也许这是因为我们两人在这一点上,有个相同的生活背景,我们都是从小在学校住读,长大就自己在外靠薪水维生。对钱的观念,就一直是“花到下月再有钱来的时候为止”。既不虞匮乏,也就不想经营。有了就花,没了就再去赚。简单明了。也就因为天性中没有一个“贪”字,所以尽管他这20年来,曾担任过几次非常有机会发财的职位,但都因为他只知做事而不懂贪钱,所以至今两袖清风。

  说起来,别人会笑我们傻,但认真想想,这“傻”却也是上天赋予我们的生存本领之一。因为事实上,那些发财致富的机会也正是身败名裂的陷阱。只是如果我们生性爱财,就会不自制地去冒那跌入陷阱的危险而已。我们事实上是在工作换过之后,过了好久,才事后有先见之明地想到——啊!那时怎么没想到可以赚钱?但“那时没想到”并不证明下次会想到。因为当下次机会来临时,我们仍然是只顾做事两个懂赚钱。

  我想,夫妇之间,只这一点性情相投也就行厂.要说希望如爱情小说里那样,两人处处情投意合,我看也不见得不妙。我不敢想象。假如他也像我一样的只喜欢文艺和哲学,而不过问政治与世局,那我们这个家还有没有现在这样稳定?如柴他也和我一样,天天只喜欢和一二加友品茗清谈,却不愿参加任何社交活动,那够多么无趣!而且如果他做事买物也像我一般的粗心大意,对人生的观念也像我一般的淡泊保守,成天也像我一般的轻松平易、豪不严肃,恐怕我们的家庭反而无法维持平衡。

  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也像他一样的凡事走直线,宁折不弯,恐怕也会有许多不良的后果。

  记得有一次,我们给孩子买了一张双层床。交了订金,叫店中派人送来,待送到之后,才发现床大门小,无法进入。他当时就毫不迟疑地找出工具,叫送货工人拆卸窗户上的木条,打算从窗子将床搬入。而我一想,窗上的木条不但拆卸费时,而且拆过之后,冉钉上去的话,一定钉不妥当。那面窗子正面对大门,是我家主要观瞻所系。拆坏了,实在可惜。于是,我决定把床叫送货工人原个搬回去,退掉算了。退货原因既非我们出尔反尔,店家倒也觉得情有可原,把定洋也退给了我们。事后他说:“我怎么就想不到要把它退掉呢?”

  小事如此,大事他也更是坚定不移,言出必行,只要事情决定,即使排除万难,也要贯彻始终。这种“拆了瓦房逮臭虫”的事只其一例而已。

  我想,如果我们的家是一只船,那么我和他就是两个掌舵。当我因太平易轻松而惹上麻烦时,可以由他的严肃谨慎去矫正。当他因太过认真与理智而把事情闹僵,无法善后时,则由我的轻松平易去转圜。对孩子,我们名副其实的是父严母慈,对生活,我们则各凭自己的天赋去赚得维生之资。当我们需做重大决定时,责任归他。因为他谨慎仔细而坚定,可以万无一失。而平常零星小事,只要能够通过即可,小有流失亦无伤大雅,反可多维系一些人和,乃可归入我的权责范围。

  我生平自问颇善观察事物,分析得失,但至真正决定实行时,总有待他放上一颗砝码,来稳定我那尚在摇晃之中的天秤。如找房户搬家,孩子选学校之类的大事,资料虽然都是由我搜集,个中利害也都是由我分析,但到了最后付诸实施的时候,却总是轮到他来逼迫我去实行。所以在家庭决策方面,我虽是一个性能颇佳的罗盘,但我很少独断独行,因为他才是轮机长。

  所以,依我看来,性情不投,意见不合,固然是离婚的主要原因,但也未必一定非离婚不可吧?你说呢?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无所用心的富翁


  我这一生,从未希望过自己会大富大贵,但也不愿自己手中无钱。依我的想法,最恰当的财富是:当我在路上步行遇雨,手中能有余钱可让自己随便买一把伞,这就是很惬意的生活了。

  我对金钱的看法一向是听其自然。我想,这和我自幼的生活环境大有关系。

  父亲在工厂里做事,按月领薪,虽不富有,到时总会有钱。我读完书后,一直在外工作;结婚后,外子和我还是靠薪水过活。按月领薪的生活养成了我对金钱的一种观念——只要够用30天就行。这个月的钱用完了,下个月还会有,没什么可愁的,也没什么可打算的。

  薪水多的时候,多买点东西;薪水少的时候,少买点东西。钱对我来说,似乎没有什么特殊的作用,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吸力。

  自然,这并不是说我多么清高,不爱钱。当加薪、发双薪、得奖金或有什么意外收入的时候,我也是很快乐的。但我从不羡慕别人比我有钱,也从不打算为了赚某一笔钱而去做某一件事。我做事纯是为了做事,如果它为我带来了钱财,那表示这件事在它本身的价值外,还可使我得到另一种方式的赞赏。钱财的意义对我来说,也是和朋友的友情一样,是要不期而来的,是要以平等待我的。

  我这大半生一直不曾有过多少储蓄,也很少下决心去储蓄,有时也曾为了要做个称职的主妇而打定主意去好好地支配一下金钱,于是认真地做预算和决算,天天记账,节省开支。

  糟的是,每当我这样认真想要储蓄的时候,就会觉得自己很贫穷。因此,过不多久,这种贫穷的感觉就使我放弃了储蓄的计划,恢复了平时那种对金钱无所用心的生活态度。而当我恢复这种生活态度的时候,就又会觉得自己很富有。

  我实在不很明白为什么我会如此,而只是觉得既然同样是一个月的薪水,同样是到时花完,当我无所用心的时候,随便该花就花,心上觉得富裕;而每一次精打细算,就会觉得贫穷;那么又何必去多做打算呢?富裕与贫穷如果只是一种感觉,那么我宁取前者。与其让自己在感觉上成天做个捉襟见肘的穷汉,倒不如让自己做个无所用心的富翁。

  当然,这也并不是说我越不精打细算就越有钱,那是神话。我想,我虽然不去打算,无形之中却能控制收支平衡,这可能是因为我自幼及长都过的是按月领薪的生活,这种生活使我养成了一种平衡收支的习惯。正如我从前一直不戴手表,练就了一种测定时间的本领,无论多久未曾看表,也可说出大约的时间,前后相差不会超过10分钟。这种下意识的控制或计算一定也可应用到日常收支上来。譬如有时我多买了东西,或家中某人多用了钱,或我预知某段时间会多用钱,那么,我无形之中会在其他方面去节省。有时也会在预知将有额外收入之时,去兴高采烈地多买点东西,享受一下花钱的快乐。

  在我看来,花钱的快乐只能在你知道不会负债的情形之下才会有;也只能在你知道不会因为你一个人花用而剥夺了家中其他分子的福利时才会有,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我自己总是很节省。这种节省和用数目字去计算收支以求积存金钱的心情大不相同。我只觉得节省使我心安理得(这种心情相当于一个人只要做好事就可无愧于心),使我有理由在某些我所喜欢的方式之下去挥霍一下。

  譬如说,我平时很少坐计程车,也不买珠宝,也不逛委托行,也不跳舞,也不打牌,也不吸烟,几乎没有什么属于个人的开支,这使我觉得我有理由在兴致好的时候坐计程车跑到很远的郊区去玩上一趟,也有理由在闲暇的时候到一家舒服的咖啡店吃一顿昂贵的点心,或到漂亮的商店去买一件很好的衣服。有时买的衣服太好了,我会心甘情愿地在以后好几个月里什么钱也不花。

  有人是天生善于理财的,有人是天生对金钱毫无办法的。我觉得善于理财的人也并不完全是喜欢钱,他可能只是喜欢数字。我曾在一篇题名《数字游戏》的文章中说过:

  “那些真正有钱的人日常所经手的也并不是钞票,而只是数字,是支票。汇票、发票。

  存折等等上面的数字。他们所盘算的是数字,所谈论的也是数字。一个擅长理财的人一定是一个对数目字有亲切感的人,否则他就不可能擅长理财。我却总是不但记不清数目字,而且看不见数目字。每次接到开会通知或请帖,看来看去,什么都看到了,偏就是没看到日期与时间。所以时常忘记参加,或每次都需要人家提醒我,我才如梦初醒地问人家是几日几时。”

  我自己出版过几本书,必须自己经营账目,我的账目也不曾正确过。心中总是想,“反正印刷厂知道”。有时也郑重其事地让人家开估价单来,收到后却从未认真地计算过上面的数目字。我自己又常常三心二意,印书时,常是一排再排,一改再改,有些制好了版又不要了,反而需要印刷厂老板来劝我不要如此浪费。

  在我看来,如对金钱糊涂一点也有好处。我在读书时代,常把零用钱随手放置,有时夹在书里,有时放在褥子底下,随后就忘了。过了好久,又忽然发现,那种意外之喜足可抵过一切没有存款之忧。年长后,依然如此。

  有一次和外子去台北巾郊外双溪办事。行前,我尽力游说他搭公共汽车再转另一路的巴士去。好容易他才答应了,哪知走到半路,我却忽然发觉忘了带钱。他当下十分气恼,怨我乱出主意,害他浪费时间。还好,我一面说,一面搜索钱包,居然搜出了6元硬币,够买两张转车的票子。回来时可雇计程车,到家里付钱。他虽仍然怪我:“这样还不是要坐一趟计程车?当初若雇来回车,也贵不了多少,还可省却转车之烦。”却也只得如此。

  我也深怪自己糊涂,不再申辩。到了故宫博物院站,下车后,还得走5分钟。郊区风大,我把手中拿着的大衣穿上,伸手向口袋一摸,却又掏出了一叠钱。数了一下,有70多元,忙向他炫耀说:

  “你看,我的大衣口袋里有钱!可以再坐两次公共汽车回去,不必雇计程车啦!”

  他也只有对我摇头的份儿,我却高兴得很。这70多元对我来说,实在是大大的一笔意外之财,值得万分惊喜。我猜想,一向对金钱清楚的人一定无从领略这种乐趣。

  你或许会觉得奇怪,像我这样糊里糊涂地过日子,怎么也居然还过得不错呢?

  我想,如果哲学一点说,我们本来就是赤手空拳的降生的,只要认真的活着,老天爷总会照顾。如果实际一点说,大概金钱的意义并不只限于金钱的本身。节约储蓄和努力赚钱固然是聚财的最好办法,但如果你不擅于聚财,那么勤补拙,你的每一份工作,直接间接也就都是生活的保障。我觉得自己之所以有安全感,主要还是对自己这俭朴勤劳的生活习惯有信心。

  我不会赚钱,幸而也不会乱花钱。没有多少物欲,对金钱也就不必要求太多。步行遇雨时能有顺手买把雨伞的余钱,这我多次的实地经验,也曾多次给我一种“富有”的快乐,至少也是一种不虞匿乏的快乐。何况我常觉得努力工作的当时虽不一定就换来了有形的金钱,但无形中却是间接的储蓄。实在说来,此生许多赏心乐事都不是因为自己有钱才有缘享有的;相反的,如果我放下了份内的工作,而专心去赚钱,恐怕反而会失去很多可贵的机缘与乐趣呢!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老人与猫



  4年前,我访问美国,在纽约小住的时候,曾在报上读到一段小小的新闻。报导一位孤独的老人,带着一只猫住旅馆,遭到拒绝。旅馆规定,不能带动物,而这位老人坚持非带着这只猫不可,双方相持不下。结果只好找了警察,把这位老人和他的猫请了出去。

  这则小小的新闻,没有提到这位老人究竟到了何处去投宿。但在我这把参观养老院列入了重要日程的东方访客心中,却留下深刻的印象,对那老人的凄惶晚景十分悲悯与同情。心里想:“这真是现代人生最精简的写照,是绝佳的小说题材。”

  回到台湾,匆匆写了十几万字的“访美散记”就又卷入了日常生活的忙碌之中,把这动心的题材却是忘了。

  不料,最近忽然看到了在台北上演的一部以《老人与猫》为题的电影,而故事内容正是叙述一个孤独的老人和与他相依为命的猫,故事的背景也正是纽约。心上不禁大为惊喜——一定是那新闻也打动了美国作者,给了他写这部剧本的灵感。可见“人同此心”。

  电影中的老人与猫,凄凉感十分深浓,但这凄凉,却是凄凉在骨子里。老人本身并没有一滴眼泪或一声叹息,连灰颓感都没有。真是上乘的写法。

  故事的大意是:这老人的住处,为了政府要建“豪华的候车亭”,而被无情地拆除了。

  老人在无法抗拒之下,接受了大儿子的邀请,去和他们全家同住,儿媳也很乐意诚心相待。

  但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加以人与人间天然的隔膜,使得双方最初的善意与城心都在小小的误会之下受伤、老人为了不给儿子“增加心情上的负担而迁出,去投奔女儿”。但是,在现代潮流冲击下的女儿,却又是没有家的,父女见了面,像朋友一样,谈天则可,却无法留住。于是,他去投奔另一个儿子。那另一个儿子也一样地爱他的父亲,欢迎他的父亲。但最后,他却终于无法再掩饰自己的潦倒,而在慈父面前失声痛哭。倒是这位饱经风霜的老人坚强而镇定,反过来安慰儿子,给了他1000元,以解困境。

  现代人的人生尤其是。

  这是一场无止境的奔赴。

  它不允许你老去。

  即使你老了,你也得维持精神上的年轻。

  即使精神上再也不年轻了,你也得在衣着上年轻——穿得有精神一些。

  养老院是一个sadplace,能不去,最好是不去。儿女们不是不想尽孝,是这样的社会形态,使他们力不从心。

  老年人不是不需要儿女的孝心,是这样的社会形态,使他们不愿成为儿女的负担。

  人们追求生命力的充分发挥,人们做到了。——但是,这样的人生,没有歇脚处。它是无止境的奔赴与攀登,无权回头。

  人们要求自由与独立,人们做到。——没有人应该成为任何人的负担。但也因此,自由与独立的同义字就是彻底的“孤独”。

  感情只是萍水相逢时的一次挥手。

  人不是不想相爱与相依,只是注定都要在聚首之时就要准备离去。

  接着是这寂寞的老人偶然动念,去访久已失去联络的旧日情人。

  旧日情人是位曾经红过的舞蹈家,现在已经住进了养老院。

  老人按图索骥,找到了风韵犹存而心神却已丧失的情人。两人对坐谈话,但已不能沟通。女的只把他当一个普通的社会工作者,希望他寄书来,以填充无尽的空虚岁月——“我的书早都看完了。”却一点也不识识他。旧情也就无从叙了。在他要起身离去之前,女的却问他“还喜欢不喜欢跳舞?”于是两个人相拥缓缓起舞,在养老院那寂寞空虚的大厅里,两个已经并不认识的恋人,缓缓踱着舞步。女的忽然把头埋向老人的胸前,那依恋、安慰、悲伤、失落……所有的倾诉都在其中,而她并没有认识他,他也不再希望她认识他。人生的凄凉与孤单,到此也就表现得淋漓尽致了。

  这部电影结尾时,老人的猫也死了。葬猫的时候,有一首歌在伴奏。老人飘泊到陌生的乡村去重执教鞭,周围尽是素昧平生的人们,没有感情的交换。镜头拉开处,是一望无边的海与海滩。老人穿着鲜艳的红色衬衫,跑向一个在堆沙子的小女孩,蹲下来,和她一起堆沙。

  人生大概也就是如此无奈的了。

  中国传统大家族所赖以维系的,是一个“忍”字。

  “忍”是用一生的约束换取一生的法定照顾。

  现代人认为这不值得。

  于是,用一生的孤独抵消了一生的约束。

  人,总是要了这边就失去了那边。

  似乎没有一种生活方式是绝对有利无弊的。

  那么,取舍之间,也就在于个人的衡量了。

  婚姻与独身?

  家庭与事业?

  以至于人生是否该追求一些什么?

  你没有办法肯定那一边是绝对有乐无苦,有利无弊的。也许,你只能说:

  “人间每一点滴乐趣的取得,都必须有相当的支付。”

  在客观环境允许之下,有人愿意支付事业去换取家庭。有人相反。

  有人愿意支付老年的安全来换取一生的任性。有人相反。

  有人愿意支付金钱物质,去换取精神性灵,有人相反。

  有人愿意支付客观的正常,去换取主观的适意。有人相反。

  但有时,社会形态替你选择了该付出的。渺小的你,无力作主动的取舍,在这种情形之下,你也只好明智一点,就不要迟疑地取得那可以取得的吧!

  《老人与猫》故事中的凄惶晚年,是社会形态铸定了人们该付出的。那么,勇往直前,义无反顾,不受约束的生涯,就是你该取得的了!你就不要迟疑,也不要推却吧!

  否则,你就只有付出而没有收获了。

  《老人与猫》冲的老人,在证实了自己的孤独之后,毅然走向更陌生也更无约束的环境。

  亲情,友情与爱情,既然无从把握,那就索性不去把握吧!

  那老人的玫瑰红色的、质料极好的衬衫,和健步如飞的活力,告诉你,他接受了这“有物质安慰,无精神支援,孑然一身,奋斗到底”的人生。

  也告诉你——他接受了没有人间情谊可以倚靠的凄凉冷淡的人生。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早起看人间



  如果你觉得现代生活太浮华,商业社会的人太不诚实,都市生活太烦嚣,空气太污浊,生活太需要钱了,我劝你看看7点钟以前的台北市。最好是从5点多钟就开始看。

  早起的人们真多,他们都是起来做运动的。有人穿着简便的运动装,有人穿着普通的家常服,有快步走的,有漫步跑的,有跳上风舞的,有打太极拳的,也有打羽毛球和做柔软体操的。男人们轻轻便便,女人们不施脂粉,大家都一律是本来面目,没有考究的发型、名牌的化妆品、来路货的时装和昂贵的珠宝;没有人希望自己在穿戴打扮上与众不同,人间忽然显出了可喜的朴实与诚恳。亿万富翁和薪水阶级一样的是一袭便装,不带任何“零件”,大家同样地勇于生活,健康进取。说明了大家对人生目标的正确——不再觉得金钱、外表与物质享用是最重要的了。健康和脚踏实地的生活才最重要。

  这一个转变,是社会最可喜的进步。“过去有段时间,柔靡的风气,奢侈的习惯,吃喝享乐的时尚,向拥有多少种名贵香水、多少件巴黎时装的女歌星看齐的心态,正在逐步地消失。大家忽然明白,钱的用途和身价是有限度的了。

  有多少钱才算多呢?

  拥有亿万财产的人,真的“拥有”了“几亿”吗?还是为实际了几亿的债务而寝食不安呢?

  钱的追求带给人类的是收获的快乐,还是患得患失而导致的高血压与脑中风呢?

  当你不健康的时候,钱有什么用呢?

  当一个社会没有更进一步的理想,而只有许多钱的时候,又如何避免仅止于是个“暴发户”呢?

  金钱与物欲是个无底洞,越追越无止境,终于掉入深渊,唯有知道在金钱之外,建立清朗单纯而健康的生活,才能享受到金钱之福,而不致使自己变成金钱之奴。

  早上7点以前的台北市,是个朴实无华的地方。宽阔的林荫道,都是朴实无华的人。大家以真面目相见,不会觉得某人比某人“高级。”

  这一番人生态度的改变,是整个社会的福音。把阴柔换上了阳刚,国民有了齐步堂堂的朝气,恢复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来传统的美德,——崇实务本,不尚浮华。

  传统的中国人是看不起浮华的,他们宁做“老旧家”,不做“暴发户”,传统的中国有钱人,越是有钱,越是朴素,这样才会受人尊重。

  “乍穿花鞋高抬脚”,是当年的一句俏皮话,形容暴发户的浅薄相。“炫耀”正是由于见识浅薄所致。当一个人久已“穿惯了花鞋”,自然就不再觉得有双花鞋是什么了不起的事,而不屑去炫耀了。

  有了财富之后,第二步是培养深度。

  有了深度的人们,自然就会朴实。

  朴实对富有的人们来说,是教育程度所造成。

  相形之下,你自然明白,为什么身上挂的珠宝越多的人,程度越浅。

  相形之下,你也自然明白,为什么总是那些程度浅的人会无缘无故地去美容和整形。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这件小事关系不小

  去过美国的人,回来之后,常有两点赞叹。一是赞美他们的厨房,其清洁、漂亮、雅致,比他们的客厅不在其下。二是叹服他们的厕所。不但家庭中的厕所设备绝佳,即连公共场所,不但所用的设备品质高级,而且非常清洁。进去之后,不但不会“臭熏熏”,而且居然多数地方是“香喷喷”。不但如无线电城、音乐中心之类的高级娱乐场所中的厕所,是名副其实的宽敞的“化妆窄”,里面地毯、沙发。梳妆台、一应俱全;就连山林中,风景区、游乐场的公共厕所,也清洁整齐,用的是真材实料,维护保养得宜,决不使你望而却步。

  对旅行的人们而言,厕所带给他们的印象,比厨房远为深刻。因为旅客们几乎可以完全不需要进厨房,却是绝对需要进厕所。

  因此想到,在观光事业发达,成为每个国家主要外汇收入之一的时代,我们所要展示给观光客的,实在不能只顾到风景区与建筑物的美化,和参观项目的丰富,而忽略了厕所。

  然而,我们的厕所又是怎么样一种情况呢?

  大致说来,一般公共场所,包括各机关、电影院,加油站等地的公用厕所,尽管外面走廊上铺了大理石地砖,甚至地毯,厕所里却总和外面的格调差着一截。各种不注意厕所整洁的观念,实在是一种落后的观念,事实上,它不但使自己国人感到不便,给外来旅客的印象尤其十分恶劣。

  公共厕所不易保持清洁,有两个最大的原因,一是人们缺少公德心;二是厕所建得不够水准,不能使人产生“珍惜感”。

  缺少公德心是教育问题。国人一向有自扫门前雪的“私德”,而缺少兼顾他人瓦上霜的“公德”。自己家里的厕所可以保持干净,公共厕所却是“别人的事”。因此,大家越弄越脏,终致使多数公共场所的厕所都令人望而生畏。

  这些厕所最普遍的缺点是缺少卫生纸。缺少卫生纸的原因,当然一方面是因为它是日积月累的一项开支,公家有不胜负担之苦,一方面即使准备了,也恐怕有人会把它整卷地拿走。没有卫生纸的厕所,先就阻止了有公德心的人自己把马桶圈清洁一下的可能性。大家因为“嫌脏”而不敢坐,于是就更加里里外外,潮湿不堪,产生恶性循环。

  公共厕所虽不见得有卫生纸,人们却不能不用卫生纸。曾见某有名观光路线上的公厕墙壁上,堂堂贴着“请用卫生纸”的告白。而四顾厕内,却连卫生纸的影子都没有。莫名其妙之余,慢慢研究文义,这才明白,它说的是:“你要用叫作‘卫生纸’的那种纸,而不要用其他像白报纸、印书纸、包装纸,甚至塑胶纸之类的硬纸,以免把马桶堵塞。”想想,发明这句告白的人也真绝,明明没有卫生纸,却叫人用卫生纸,把责任推到入厕的人们头上,目的却只为保护自己不致有“厕所不通”的麻烦。真不知道,当一个人急急忙忙走入厕所,看到这张告白之后,是不是应该再赶紧跑到有店铺的地方,买到卫生纸之后,再赶回来使用。

  因为看那张告白的意思,好像连根本不用的自由都没有似的。其实,我们应该建议发明这句告白的先生,索性仿某些大饭店或娱乐场所的作法,在这公厕旁边设个专人,一面售卖卫生纸,顺便打扫维护厕所的清洁,倒是可以一举两得。单是这么一句没头没尾的告白,实在只能给人不负责任的印象,于事实并无补益。

  有关卫生纸的另一个大问题,是人们不是根本没有卫生纸可用,就是把太多的卫生纸一古脑儿丢进马桶,使它立刻堵塞;或把它们胡乱扔在旁边特设的塑胶桶内。说起这个塑胶桶,则又是一项“落后”的设施。现在那种用脚一踩下面的踏板,盖子就会自动弹起来的新式垃圾桶,很易买到。里面放上一个塑胶套,清洁替换起来,非常方便。实在不必用个没有盖子的塑胶桶。妇女们的月事用纸,自己应当知道如何文雅地处理,而不要像开展览会似的随便一扔,弄得厕所里琳琅满目。使外人惊讶当年那“行不张裙,笑不露齿”的中国女性,如今是变得多么的粗野不文!这是家庭教育的问题,但因为这种情形时常见到,不得不在这里替女孩子的家长们叮咛一下。现在大观光饭店和高尚的家庭,都备有特制或代用的封套,专供妇女们隐藏不洁纸类或卫生棉之用。装好之后,再丢进旁边的桶里,就不会有碍观瞻。

  这虽是小事一件,在公共厕所中出现时,却影响体面至大。让外人据此来判断我们的国民教养及道德水难,会把我们在其他方面所得的高分给拉下来,非常可惜。

  再就是公共厕所的洗手设备,一般都太简陋。那种劣质的水槽,不易保持清洁,也根本谈不到美观。洗手池上的水龙头,用不了几天就关不紧,而开始漏水。洗过手之后,自己既不准备手帕、纸巾之类,把手擦干,厕所也绝少有这种费钱的设备。大家用湿淋淋的手去开门,沾得门钮上也是水。后来的人在开门的时候,也会把手沾湿,使人在去了一趟厕所之后,一整天都觉得自己应该消消毒,也一整天都不敢用手来拿东西吃。

  其次是“珍惜感”的问题。我常觉得,如果要人们维护一件东西,除了教育之外,最好能使这件东西的本身先就给人一种“值得维护”的印象才好。厕所虽是最脏的地方,但以美国人的办法为例,他们似乎越是对容易脏的地方,越是首先在设备上使它高级。厕所的墙壁、隔间、地砖、门上的弹簧锁。外面的洗手盆、整容镜,不但质料好、色泽也高雅在重,使它像豪华大厦里所使用的东西一样地让人有“肃然起敬”的观感,和“实在漂亮!”的珍惜欣赏之情。心理上先觉得自己“不敢”也“舍不得”把这么好的东西弄脏。这种珍惜之倩,对公共厕所很具有无形的保障作用。里面挂点除臭樟脑,自然显得“香喷喷”,自动提醒人们,这是个清洁“高级”的地方,用完别忘抽水。质料好、性能好的马桶,不易发生故障,不致随时漏水;地砖质料好,地上一尘不染,使人觉得如同进了客厅,自然不好意思“随地便溺”。后来的人也就不致要先卷起裤脚以免弄脏,之后才敢如厕了。

  使公共厕所现代化和提高它的格调,是个一劳永逸的办法。开始时多花一点钱,可省去日后无数整修抽换的麻烦,而且对观光事业来说,多费数万元,使厕所分沾一点光彩,比起全部建设所费的数十、数百亿元来,实在是惠而不费的一项本小利大的投资。却足能使全部的观光事业产生始终一贯观瞻上的效果。

  公德心和珍惜感同时并进,才可以使我们这打算以“东方瑞士”自居的观光胜地,成为真正高雅的观光胜地。否则,观光客乘兴而来,上了几次厕所之后,就迫不及待地掩鼻而去,那就功亏一篑了。

  不要小看这最后的一篇,它实在是总其大成的、最重要的一篑呢!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我看电视



  每当长途旅行接近尾声,回家在即的时候,我就会和同行的友伴说:“唉!回去之后,又该看电视‘为生’了!”

  其实,我看电视的时间,和别人比起来,还算是少的,我因为工作的关系,电视节目的黄金时间,我都不在家。但即使如此,我仍然觉得生活中有大部分可贵的时间是被电视占去了。

  特别是周末假日。

  以前没有电视的时候,周末假日是一些值得振奋的日子。大家可以提提意见,做做安排,是去福隆呢?还是去观音山?是约朋友来呢,还是到朋友家去?要不要去西门闹区挤上一场电影,顺便逛逛橱窗?说不定会意外地买到一件合适的衣服或一双好看的鞋。至少可以知道今年外面又有了一些什么流行的东西,而且可以自己加以批评和挑选。

  现在不行,没有人要再费神去计划安排。冬天太冷,夏天太热。下雨天、刮风天……出去总不如在家的好;反正打开电视,什么都有。荧光幕上有人爬山,有人游泳,有人赛车,有人打球,有人表演时装,有人演戏给你看,唱歌给你听,……你自己呢?什么也不用再劳神去做,看看人家做就行了。

  于是,世界上分成了两种人,一种人是做活动给别人看的;一种人是坐在那里看别人活动的,一面看别人活动,一面听别人告诉你如何如何。包括应当买什么药,喝什么冷饮,吃什么糖,穿什么衣服,而忘了自己还有个躯体和头脑,可以活动和为自己做做决定。

  等电视节目收播了,全家人懒洋洋地站起来,像电影散场一样,拉窗帘的拉窗帘,关门的关门,分头就寝去了。连梦都不必做,头脑失去了电视的导引,就会停在那里,一片空白,正像收播之后的荧光幕。

  一家人连谈天的机会都没有了,因为无论什么节目,都先天具有一种不许被打扰的权威。也许是我们教育受得太好了,听音乐会、看戏、听演讲……只要是在做观众,就有保持安静的义务,即使你并不喜欢听,也不能打扰别人。这份做观众的礼貌,很自然地带到了电视机前。只有播广告的时候,大家觉得有权说说话。广告一完,立刻就自动地回到肃静,所以我总是嫌广告太短了,使我来不及把要说的话说完。

  你或许会问,你如果不喜欢看电视,为什么不走开呢?

  这又牵涉到乐享天伦的问题。

  我在我的散文集《现代天伦》里也曾说过,当全家在看电视的时候,你固然可以走开不看,但总难免会使人感到有煞风景,觉得你这人怎么如此孤僻?或怎么如此严肃,不合群?家里别人都爱看,你为什么不合作?所以即使走开,心里也总有点不安。有时单单为了表示“合作”,也会陪着大家坐在电视机前——假装看。或手上拿份报纸或一本书,心不在焉地翻阅,来解除自己的无聊。当大家看到好笑或感动的情节而发出赞叹之声的时候,我就抬头捕捉一鳞半爪,有时也跟着笑笑,表示我真是在看。

  其实,我并不反对电视。相反的,我有时很感谢电视。如果没有电视,我们如何能看到太空人在遥远的月球上踏出他替人类踏出的那一大步?夕回果没有电视,我如何能体尝到深夜拥毯,坐在电视机前,等着看太空人从天外安全降落地球的那惊奇兴奋的一刻?如果没有电视,我怎能认识全世界各重要国家首脑人物的音容笑貌?

  只是,凡有利的东西,都会使人过分耽溺其中,不知节制,而把它的好处变成了坏处。

  社会大众常苛责电视,说他们的节目不够好。我却觉得这已经够好了。如果再好,我们更不知要怎样的被电视牵着鼻子走了。因为即使节目再不好,大家也一样会傻愣愣地看。连自己最讨厌的广告,也会盯着看个不停,使自己都觉得奇怪呢!

  电视是现代生活中最有力的大众传播工具。它最具有登高一呼、万众响应的效果。君不见,电砚记者镜头一晃,晃到了北滨公路的蝙蝠洞,次日那附近就立刻车水马龙,交通为之阻塞,蝙蝠为之遭殃,附近地皮也为之涨价呢!

  电视有使大家同时注意同一件事的效果。棒球队在美国比赛,电视要转播,到了那个时间,街上会像过年一样,行人稀少,都回家看电视去了。不爱看棒球的人都不由自主地要跟着大家看。因为反正你也办不了事,而且第二天大家见了面,每个人都谈棒球,你如果没看,就插不上嘴,为怕被冷落在一旁,只得跟大家一致行动。

  现代人经常都有全体一致的话题。这话题是由各种大众传播工具所提供。你不能漏掉这些话题,否则你会立刻被认为是“跟不上时代”。现代人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共存共荣。所以共同的话题非常重要。它使你在与人交往的时候灵活而热络,能和人“谈得来”。如果你对大家共同的话题一概不知,就只有坐冷板凳了。

  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尽管我看电视的时间不多,却还是对电视上的一切相当熟稔。某天,我步行经过仁爱路,迎面走来一位女士,圆圆的脸,十分友善。她见我对她注目,就朝我微笑,我说:

  “嗳,我在哪儿见过你呀?”

  她说:“哎呀!电视上啦!我也见过你啦!你到我们公司来过,是不是?”

  两人相对大笑,从此成了有实际来往的朋反。

  你能不说这是电视带来的缘分?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钱的代沟



  如果你问,年轻一代和上一代的生活态度有什么最大的不同,我会回答你说:

  “年轻一代相信开源,上一代的相信节流。”

  相信开源的年轻一代,花钱很勇敢,因为他们知道,唯有花钱才可以赚钱。

  年长的一代花钱很小心,因为他们总记得“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年轻一代把买东西的包装纸、塑胶袋立刻扔掉,免得给蟑螂老鼠做窝。

  年长一代把每一个纸袋都折好存着,连绳子和橡皮筋都一条一条存放整齐,以备小时之需。

  年轻一代打开冰箱,如有果汁就决不喝白开水。

  年长一代把果汁存在冰箱,存到罐于都生锈了,还舍不得喝,说是“留着招待客人”。

  年轻一代如果手上有3万块钱,他会再去东找西凑,凑成10万块,买部车子来开,因为他们相信车子可以帮他们缩短本钱与盈利之间的距离,把钱留在手上只会贬值。

  年长一代如果手上有3万块钱,他会把它存在银行去生息,或买些金条来保值。因为他们还是相信,现款和黄金比较真实。

  年轻一代把买来的东西立刻用掉,因为他们相信以后还会有更好的产品应市。

  年长一代把买来的东西存在壁橱里,因为他们相信家里东西存得越多,才越是“富裕”。

  年轻一代喜欢买新产品,因为他们相信科技是一天比一天在进步,今年的一定比去年的多些优点。

  年长一代喜欢老牌子,因为他们觉得老牌子才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货真价实。

  年轻一代把能用的赶快用掉,把不用的赶快扔掉,好使家里宽敞清爽。

  年长一代把能用的省着用,把不用的存着,以为可以留给子孙用。

  年轻一代不怕借钱,因为他们知道货币不断地在贬值,借钱无论做什么生意都合算,越有钱的人越懂得借债。

  年长一代就怕负债,因为他们总觉得唯有穷人才去找人家借钱。

  于是,常见一家中的年轻人,一有机会就往外扔东西,老人家一看见,就往回捡。

  年轻人把老人家买回来的东西卖掉,因为“这东西已经增值。趁着它还没被新产品所取代,卖了以后,可以用这钱再去买更可增值的东西”。

  老人家把10年前的电视机还当宝贝的爱惜,眼看着年轻人把他从国外带回来而老舍不得用的彩色Zenith卖掉,把Nikon也卖掉,去买录影机。而这录影机买回来之后,也不会长久存留,不久还是会趁着有好价钱的时候卖掉,去买另外的什么新产品。

  老人家珍藏东西是为了省钱。年轻人不珍藏东西是为了货畅其流,可以赚钱。

  老人家不舍得买东西是为了省钱。

  年轻人舍得买东西是为了可以赚钱。

  东西在年轻人心中既没有保存价值,也没有感情价值,它只有钱的价值。

  东西在老人家心中既有保存价值,也有感情价值,他们不大想把有感情的东西拿去换钱。

  于是,老一代的生活过得形同一潭止水,一切杂物都聚在那里而缺少流通。

  年轻一代的生活过得如同下山的急流,响亮奔腾,却一切都是过眼云烟。有时候,我会发现,年轻人为了太会运用金钱,而需要更多的金钱去运用。总免不了要向上一代商量借贷。又因为他们太会借贷,而总是背着一大堆债务和利息,不断地要四下张罗轧头寸,好到处去偿还。

  老一代,1万块钱可以过两个月。如有急需,银行总还有点存款,手上的金镯子也可以换钱。家里有的是日积月累存下来的肥皂、牙膏、洗洁剂、被套与床单,还有世代相传的丸散膏丹等等成药来为自己保健。使那些如同热锅蚂蚁般不断地用钱买东西,再不断地把东西变钱,不断地借钱,又不断地赚钱还债的子孙们觉得奇怪,怎么人的生活可以那样的简单?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我看婚前难题



  几个月来,妇女杂志和家庭协谈中心正在举办一系列的演讲与座谈,想为未婚男女解决“婚前十大难题”。

  我不知道究竟这十大难题是否可以经由这十次座谈而获得解决;但依我看,婚姻实在是一件碰运气的事,绝少人是高举某些原则、某些标准,打着灯笼去找合乎这些原则与标准的结婚对象,而居然被他找到的。大多数人是事到临头,忽然就把一切原则与标准放在了一旁,既然要结婚,那么,就是他吧!

  放眼四顾,人们的婚姻多半带着几分“没原则”的色彩。只是有些人是因为爱情冲昏了头而放弃原则;有人是事实或环境凑成了非得结婚不可的情况,而“管它原则不原则”;有些人是历尽沧桑,深知世事不过如此,无法尽如人意,与其一再蹉舵,浪费时光与精神,不如“只要大体过得去,就安定下来算啦”!

  这几种情况之中,最令人觉得羡慕的,大概还是“爱情冲昏了头”的那些。因为其中至少还占了一份“爱”的优势。但真正在爱情打先锋,一切在所不计的情形之下,客观情势却又不见得合乎原则与标准,甚至完全违反了原则与标准,因此,别人反而认为,在这时必须搬出理智来击退这种过分的爱情。

  由此看来,人,实在生来就是会自相矛盾的动物,你说爱情重要吗?到时候,却会发现,它最容易远离了一切客观的认可。那么,就凭理智,按照客观条件,打着灯笼去找吗?婚姻可又不是买卖。真要是以理智的选择为准,那就根本不适合经由恋爱去寻找结婚的对象,而不如仍凭父母之命,倒还客观些。

  因为恋爱的本身就是一种迷惑,你让人一面恋爱,一面要拿出充分的理智,那就等于一面想把一壶水烧开,一面不断地加冷水。那么,这壶水永远烧不开的话,恋爱又如何能到达“沸点”,而居然“胆敢”结婚呢?

  指导未婚男女如何去选择对象,这件事的本身就得先不要把恋爱计算在内。因为一旦把恋爱作为大前提的话,其他一切的准则届时就很难发生作用。而人们又不甘心迁就没有爱情的婚姻。尽管说,这世界上不经过恋爱而成为婚姻的事实到处都是,我们却不能因为要强调客观条件的重要而否定了爱情。

  在这样的矛盾之中,来寻找求偶原则,不是流于空谈,就是否定了爱情这重要的基础。

  只是人们不会因为找小到适当的求偶原则而就不结婚罢了。

  在我看来,结婚只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尤其在已经不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现代,你要当事人凭着未经世故的眼力。或凭着燃烧起来的热情去做百分之百合乎客观标准的合理的选择,无异是缘木求色。台湾的一部分年轻人之所以受完了高等教育,而还要在恋爱与结婚这样的个人问题上寻寻觅觅,遍访专家与学者,希求得到指引,实在是一件令人同情的事。我很希望告诉他们:一个人既已成年,对恋爱与婚姻这件事所需的不该再是指引,而是一些勇气与担当。

  两个人结为大妇,共度一生,这件事的本身就带着几分冒险。因此,不要因为“婚后如何,不能预卜”而过分的迟疑畏缩。婚后的幸福只有一部分建立在婚前的选择,大部分是要靠婚后的适应。只要这“冒险”不影响任何第三者,那就应当相信“幸福掌握在你自己手中”,全凭日后你自己怎样去耕耘。

  至于说,由于自己生活环境的关系,或性情太过内向的缘故,而无从找到结婚对象的人们所面临的问题,那就不是“十大难题”,而是“一大”难题;所需要的不但是另外一系列的座谈来作指引,而且需要实际安排社交活动。在这方面有专长与抱负的社会工作者是否也在准备提供这项更有补实际的服务呢?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为什么要结婚



  一位职业妇女问我:“为什么要结婚?”

  我说,这问题范围很广。因为单看字面,它已包括了:

  一、“人”为什么要结婚?

  二、“女人”为什么要结婚?

  三、“为了什么”要去结婚?

  四、何必结婚?

  种种现实与抽象的问题。

  她没想到我如此的小题大作,倒把急于获得答案的心情暂时搁了下来,想安心和我就这个问题聊聊天了。

  首先是,“人”为什么要结婚?

  这问题很简单。因为如果泛指“人类”,那就是站在生物的立场。结婚,是为了传宗接代。

  虽然说,不结婚而同居,或只发生性的关系,照样可以传宗接代。但那样实在对所要传的后代很不方便。因为数千年来,人类根据经验,已经得到证明,要安全地抚养后代,实在不是单单的男方或女方独自的力量所可做得好,而必须双方分工合作;有人在家照顾哺育,有人出外打食谋生,才不会顾此失彼,疲于奔命。所以双方要建立一个固定的居所,有个固定的名分,负起人伦、社会与法律上的责任,使这关系巩固而公开,以免中途发生动摇或受到外力的侵害。这样才可以有效地保护及教养子女,使他们成为人类所希求的、良好的后代。所以,“人”需要结婚。

  其次是“女人”为什么要结婚?

  范围由全人类缩小到单单是女性。这出发点和头一个问题有点两样。头一个问题是为什么男女双方要结婚,这个问题是为什么女人要嫁?女人如果嫁了,就不那么独立了,就要放弃一部分或全部的事业了,生活方式和内容就会大大地改变了。究竟这种付出对女人有什么好处?如果不嫁,会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是不是因为这些不良后果,才迫不得已而去结婚?

  这个问题是站在“不愿顺其自然”的出发点而发的。

  如果顺其自然,以人类的天性来说,人类久已发现男女应该结婚。所以女人应该结婚,这是最简单的逻辑。但站在现代妇女的立场,女人有了创事业的欲望与能力,就不情愿再被关回家庭去抚育子女,觉得那是一种大大的牺牲。

  事实也未尝不是如此。妇女有职业和家庭不能两全的问题,从这世纪的开始已经吵到了现在。问题就出在妇女想要有自己的事业,而大自然又希望妇女能回去抚育孩子,所以矛盾不已。这问题简化来说,其实也就是孩子和事业在冲突。如果只是找个人结婚,而不生孩子,女人仍然可出去创事业,不会有“离不开家”的困扰。

  这也就是说,女人不愿满足造物者让人类传宗接代的要求,所以才打算站在另一个角度去问:“既然不想生孩子,为什么要结婚?除了生儿育女的理由之外,还有什么理由要建立一个家?”

  这是人类后天的欲望战胜了天然的要求而才产生的问题。排除了生儿育女的天然要求之后,女人在考虑结婚的时候,往往只是想到“社会习俗对不结婚的女人怎样看法”这个末节上。她们所要知道的,就只是“是不是女人不结婚会被人加以异样的眼光?”、“是不是自己会有心理变态”、“会不会将来年纪大了,缺少安全感?”

  换言之,这是只考虑到自身的损益而发生的问题。

  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当然可以看看许多不结婚者的实际情况,作为参考_一般的经验似乎是,如果你不结婚,你就必须有个令你感到“值得”的事业。这事业可以提供你精神的寄托和生活的保障。要注意的是,它既要提供你“生活的保障”,还得提供你“精神的寄托”。而这两者时常并不一定是携手并肩而来的,但你所需要的却是两者兼备,才可弥补空虚及维持独立。

  于是,就转到了另一个问题:“如果要结婚,那么,为了什么才去下这个决定?”这个“为了什么”是“对方要有什么条件”的意思。要为了“财富”?要为了“名望”?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出国”之类的某些方便?

  这问题,看似复杂,实则简单,因为很显然,这是现实的现代人既不想传宗接代,也忘记了什么叫“爱情”,或根本否定了世上有“爱情”这回事,才产生了是为财富,是为名望,有为某项利益等等旁枝末节的问题。如果人们重视传宗接代或相信爱情,其他的问题都将不难定下取舍。相反地,如果不在意后代,也不相信爱情,其他一切问题都将使男女双方结合的意义变得相当地可悲或可鄙,别人也就没什么可提供建议的了。

  由于现代人既不热衷生育,又不相信爱情,所以才发生了最后一个“何必结婚?”的问题。

  我也觉得,既然没有顺从自然的打算,又没有尊重爱情的心情,也就难怪现代男女有时像表演给别人看一样,聚聚散散,自己觉得好玩,别人看了也可以解闷。如果抱了这个目的,为制造“知名度”而结婚,倒不失为商业社会的一个最佳选择。找那最有名的去表演结婚,再表演离婚,在这两个项目中间,还可以表演种种插曲,“见报率”一定很高,达到广告宣传的效果将是毫无疑问。至少对你所要从事的“事业”,以商业社会的标准来说,是会由于引人瞩目而“畅销”不已的。精神上既可得到极大的满足,物质上亦可招财进宝,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说,假如人类都不为爱情,也不为传宗接代而结婚,好不好呢?

  我觉得,反正地球已经被污染损毁到这个样子,人类的品质也不易维持水准,后代不后代,倒也真是不必认真了。说不定,不让他们出生,正是避免了他们可能遭受的浩劫呢?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离婚——感情的处决



  在报上看到秦汉与邵乔茵终于离婚了。

  我不是个影迷,秦汉的电影我一次也没看过,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他们这场婚姻悲剧的关切。因为他们正是现代社会形态下,婚姻触礁的一个典型。

  他们离婚的消息正式公开的那天,我看了两家报纸的报导。这两家报导恰好有一家是完全站在秦汉这方面,另一家完全站在邵乔茵那方面的。

  看站在秦汉这方面的报导,你会觉得邵乔茵过分能干跋扈,而且着眼点全在钱财,使秦汉不能忍受。站在邵乔茵那方面的报导却又使你觉得,既然最后房子也归了秦汉,儿子也归了秦汉,又未曾见到有关什么赡养费的约定,似乎邵乔茵做了很大的牺牲,何况他们当初酝酿分手的导火线还有一个第三者在内。

  我相信,对这样一对知名度很高的夫妇的离异,社会上一定充满着见仁见智的看法,大家站在自己同情的一方衡量这件事的是非曲直。但可悲的是,婚姻上的问题,几乎全不是“是非曲直”所可以衡量。它所赖以维系的只是那点极抽象,却又极重要的“感情”。

  夫妇二人没有先天的血缘亲情,全属后天的“两情相悦”。所以你不能希望婚姻关系的任何一方保证当初的海誓山盟永远不变。

  先天的感情可以不变,因为它与生俱来,后天的感情没有任何条例可以约束,使它不变。这也就是说,当双方中任何一方“变了”,那就是“变了”。责备、恳求、限制……最多都只能收效一时和表面,而很难彻底改善。

  这是婚姻悲剧之所以令人悲哀。

  常见一些已经离心离德的夫妻在彼此争吵的时候,会高声责问对方“你当初如何如何,现在怎能翻脸无情……”这话用来发泄一时忿怒则可,对于事实,则并无补益。而且在面红耳赤大吵特吵之后,伤感情的心底话一经出笼,再想收回,万分困难,只有增加了双方的恶感,而不能因为你这一争吵就唤回了对方的“良心”。

  世上最悲哀也最愚策的事,是向一个已经收回了感情的对象去“索要感情”。一切都可以要,唯独感情,它不是说给就可以给。偏偏感情破裂的夫妻们总要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扮演这种愚不可及的角色,以为凭“道理”、凭“恳求”或“威胁”可以要来感情。

  我提秦汉与邵乔茵这对银坛夫妇为例,是因为他们的离婚是现代社会典型的离婚,夫妇双方各执一词的“词”,也是现代面临离婚的夫妇们典型的“词”。丈夫太风流,妻子太能干,是表面上的原因。其实两者是长时间的互为因果。孰后孰先,可能很难判断,也不必去判断。妻子太能干,容易导致丈夫向外“发展”,去寻求安慰与对自己的肯定。丈夫有向外发展的可能性的时候,也会加强妻子倾向事业,在事业上去寻求自我肯定与安全感。(否则,丈夫变心的话,自己如何为生呢?)

  现代妇女时常缺少这样一份安全感。因为女性们先天“自相残杀”的特性,使大多数的家庭妇女处于一种“随时自危”的境地。于是,稍微有点办法的,最低限度也给自己弄个“生活圈子”和使自己略感放心的“收入”。婚姻专家们不是也常劝那些缺少安全感的家庭妇女们“出来参加一点活动”和“给自己建立一点谋生能力”吗?其实,等这些妇女有了家庭之外的生活天地和自己的收入之后,副作用也就快要发生了——先生该产生“自卑感”啦!该觉得“家中清锅冷灶,没有温暖”啦!本来有外遇还只能怪自己见异思迁,现在,可是有理由了——是你不顾家,处处表现比我强,逼我如此的呀!

  做女人也真难!做现代女人更难。

  古代女人没有选择,只能三从四德地听天由命,随丈夫纳三妻四妾,还可传名千古,落个“贤妇”之名,也令人羡慕做丈夫的名士风流。但也就闲为她“没有选择”,所以不必三心二意,这“太太”是当定了,古时叫“元配夫人”,多少比那些后来的还算是“居上”一点。她所生的孩子也享有光明正大的嫡子的权利,和庶出者不必相提并论。名分上落得个“正室”之名,也就罢了。现在不行,因为法律不准重婚,却准许离异,所以一旦丈夫发生“二心”,最佳的成全自己和新欢之法,就是逼你“离婚”。而妻子这方面也正因为有离婚的最后一条路,在“被精神虐待得忍无可忍”的时候,也就不知不觉地加强了这样的选择。

  既然夫妻感情不是先天的,那么就“合则留,不合则去”吧!

  家庭于是变成非常脆弱。

  随着家庭的脆弱而脆弱的是对爱情二字的信心。

  什么是“海誓山盟”。永恒不变的“爱情”呢?

  每一对夫妻都曾海誓山盟过,但这并不能保证他们日后不会劳燕分飞。

  爱清脆弱不要紧,承认这个事实也就罢了。要紧的是从开始酝酿要分手到真正分手这一个过程。局外人可以像看电影或看花边新闻一样地“欣赏”当事者悲欢离合的悬疑与曲折。

  当事者却是必须“一寸伤心一寸血”(套句电影片名的格律)的从争吵到伤心,从伤心到争吵;从决绝到妥协,从妥协到决绝的折腾无数遍,直到“伤心泪尽”,彻底把多年来的恩恩怨怨都窒息掉,使它们死灭无遗,这才完成了属于感情的“杀害”。这杀害不同于杀人逞凶,它是一种凌迟处死的残忍,比陌路人更不容情。这过程才是真正可怕的,局外人不可全无同情心地只看热闹。当他们双方把心中残余的最后一点点感情也“处死”了以后,新闻的读者们才可以看到“大结局”。谁还忍心去评判他们谁是谁非?

  离婚者双方所经的过程大抵如下:

  一、开始是向对方要感情——你为什么变了?为什么当初那么爱我?为什么不念多年夫妇之情?……

  二、当明白感情已经要不到的时候,就开始要“公道”——

  我为你做了多少牺牲与奉献,我挣了多少钱养家,我付出了多少青春年华给孩子,我牺牲了多少可能有的成就……

  三、当发现“公道”也不能挽救婚姻的时候,最后只得要“权益”——这是最不得已的时候,也是最不获大家谅解,对方更不谅解的时候,房子归谁,存款多少,孩子谁要,明争暗抢一番,以便分道扬镳罢了。

  以这第三阶段来批评两方中任何一方“贪婪”、“只认金钱,本认感情”,都只是皮相之谈,是不曾彻底了解这虽非先天、却极密切的夫妻之情如何才能了断的真实过程所致。

  对无论谁是谁非的离婚夫妻,我都觉得非常、非常地悲悯。而曾经同甘共苦的夫妻,彼此之间互相仇恨与折磨,有时反不如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之间可以发挥几分人性与同情。人生不过数十寒暑,为什么和这最亲近的人互相折磨仇恨起来,却是这样地残忍与冷酷啊!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一段婚姻·两个故事


  婚姻的种种悲欢离合,看得多了,心情就比较麻木,觉得人生不过如此,大家聚在一起,好好吵吵,各有各的是非,没有什么定论。白头偕老的不一定是两情不渝的爱侣;中途分手的也并不一定就是注定水火不容的冤家。

  最近和几位多年老友闲谈,忽然大家感喟人海沧桑,世道险阻,挣扎奔波几十年,到头来,发现一切都非个人能力所可控制;更非短促生命所能掌握。只有长久保持下来的友伴,倒还相当真实而亲近。这种真实和亲近,特别是在名利场中浮沉愈久,愈感到它的可贵和温馨。

  人家尽管也曾争过、吵过,为对某些事的意见不同而面红耳赤过,但仍由于生活领域的接近,和由于日久天长,而深知彼此人品上的正直或某些可爱的坦率,终于证明彼此情谊是越陈越香。尤其是在人情淡薄的现代工商业社会,能在奔忙的缝隙,互相交换一下知己之言,更显出人间善良可贵的一面。于是,大家同意着,在短暂的人生旅途上,能相聚一段时间,是难得的“缘分”。单单为了珍惜这缘分,也不必彼此苛求,而该多多付出关切了。

  友谊如此,夫妻岂不更是如此?在漫漫的永恒之中,两个不知什么样的机缘而能拥有几十年生命的人,也不知什么样的机缘促成了两人的相遇,而结婚,能不说是“天赐”?彼此又为何不能互相体谅,互相扶助,共度几十年永不可再得的人间岁月呢?

  阳光下的岁月,虽然恍如黄粱一梦,却也是天赐良机。造物者盛意邀请你参加这一趟值得祝福的观光之旅,岂不是应该把每一分钟都好好填充,尽情领略沿途风光,使自己不虚此行?为什么反而把这趟旅程中,染满了斤斤计较与仇恨,旅伴之间没有一点照顾与提携之情呢?

  人与人彼此不能和谐相处,最主要的原因是过分要求完美。不知事实上,造物者创造万物之时,先就设计了光明与阴影,这两者,携手结伴而行,除非没有光明,否则定有阴暗,造物者所设计的这宇宙,是个动的宇宙。由于它“动”,所以是“不居”的。“不居”的重要现象就是“变化”,就有两面或多面。而任何“活”动的东西,都不能单独以“一面”示人,这其实也就是美感的来源。所谓“生”“动”,也就正是这样一份“不居”之美,和时明时暗的变化所带给你的悬疑与兴奋。

  人,也正是如此。

  我们是“多面”的,是“生”“动”的。当由于“不居”而使人感到“悬疑”的时候,就产生一种“美感”或“疑虑”。在这“多面”之中,彼此间的吸力来自不同的角度,你性格中的某一角度,吸引某一人性格中的某一角度,产生了情谊。夫妻之间,在婚前或刚刚结婚不久,所发现的是互相喜悦的一面。过了这段时间,各自在“变动”之中,又会发现彼此有另一些习性是前所未知的,因此必须随时调整观感,重新培植感情。当不能做到这一点的时候,就往往会在这“转了一个方向”的时候,产生了惊疑与失望。

  我们都好像某些酒店那座会转动的厅。当它转的时候,所面对的景色固然不同;而“景色”看“它”,也是不同。如果它附近另有一座也会旋转的厅,彼此都转到最初相会的那一面的机会,也将随着它们半径的大小、旋转的速度,以及其中人物所在的位置、后方背景的自然变化……等等,而有所增减。

  我们生存在变动不居的世界和变动不居的人情与物性之中,也就是生存在变动不居的、复杂的“数学”之中。要求固定不变的自己,和要求固定不变的对方,都是不可能的妄求,只有承认这“变动不居”是常态而非变态,才是我们所要掌握的生存的原则。“一”是个变化无穷的数字,“定于一”,并非坚持一成不变,而是适应它的变化无穷。

  能承认这宇宙的变化无穷,则不会有头晕目眩、被否定的失望与痛苦。这正如同乘船,有经验的人自然知道,如果你固执地盯着船舷,一定会感到眩晕,如果你抬头望远,就会心旷神怡。“盯着船舷”,是打算把外界的目标固定不变,“抬头望远”,是承认一切不是固定不移。当你不承认这“变动”的时候,你会感到被排拒与无所适从之苦,而当你承认一切变动不居的时候,就能够和宇宙结为一体,步调一致而融洽无间。这时,你也就必定会发现,自己也正是用变动来适应变动。由于不钉死在某一点,而感到自己无所不可与无所不适。

  人和人之间的互相批评与苛求,都是由于不承认外界事物的多面性,也不了解自己必然的“变”和应当的“变”。只是,如果是普通的关系,大家可以很自然地“不合则去”。夫妻既然已经互誓终身,如果不能承认别人和自己的多面性,就难免会发现婚姻“出了问题”,而要走上“离婚”之途了。

  人和人的相处,是适应的问题,久远的感情是靠日积月累的培养,而不是靠当初“交会时互发的光亮”。

  较实际的建议是,当自己的婚姻“有问题”的时候,试着去把它设想为“两部”小说,各以自己和对方为主角,而尽量站在客观的立场去说出各自本身所认为的无懈可击的值得同情之处。你或许会发现,以女主角为重心的小说和以男主角为重心的小说,各有令人同情之处。

  事实上,一个不美满的婚姻,决不是“一个人”的不美满,而是两个人的婚姻都不美满。无论用夫妇双方哪一个人做主角来写小说,都会发现这主角值得同情。

  一个不忠的丈夫,往往在内心里抱怨他有个寂寞的婚姻。一个被认为不解风情的妻子,往往是个被对方辜负或忽略着的怨妇。

  自认为婚姻不美满的人们,先试着为“对方”写一段不美满婚姻的故事如何?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母亲节试写母亲



  多年来,我未曾写过关于母亲的文章,关于父亲的倒写了不少。

  不写母亲,有两个心理上的因素——起初是因为感情上的淡漠;后来是因为良心上的歉疚。

  自幼,我就和父亲比较接近。长大之后,又和父亲比较谈得来。我天性比较喜欢外界的事物,童年时,就只乐意在户外、原野、田庄,和大自然在一起。所向慕的是遥远的地平线外,那不可知的世界,对实际的家庭生活深感不耐。而母亲,偏偏是个自从我有记忆以来,就终年忙着家事,无暇去“抬头看天外”的尽责的主妇。我天天所盼望的,就是父亲快些下班。因为他几乎毫无例外的,在那天气干爽、绝少下雨的北方,一下班,就带我们几个小麻雀般的孩子,跑出家门,去野外看芦苇,看野花,听鸟叫,看晚霞,或听“大兵”唱歌。

  而母亲和我的关系,却是教我怎样剥韭菜,怎样剥蒜头,怎样扫地、擦桌椅,和怎样做针线。记忆中最深刻的是,母亲教我缝一种很精细的接缝、把两块布边用针细细地缝上两道,钉在一起,无论反面正面,都绝看不出有什么不同,叫做“净缝”。那种“苧布”,又密,又硬,需要先用蜡烛打上一层蜡,才可以扎得动。七八岁的我实在指挥不动那根细针,结果,不是戳破了手指,就是把针弄断。一连几个钟头,在那里低着头吃力地缝,脖子都痛了,还弄不完。勉强做完了,又往往通不过母亲的检查,要我再找两块布,重新缝过。于是,就更盼望父亲回来解救。

  我有6个弟弟妹妹,母亲给我的印象就总是在害喜、推摇篮,和一面喂奶一面手中不停地缝着孩子们穿用的衣裤。烦的时候,就骂我们“不听话”,说我们“只会磨她”。其实,她是个相当漂亮的母亲。娇小的身材,即使生了7个小孩,也丝毫都不臃肿。白净的皮肤,笑起来有两个小小深深的酒窝。又会赶时髦,凡是新流行的发式与时装,她都会在百忙中让自己赶上。她又有一双巧手,一切衣服及手工艺,只要她看到,就会研究明白,照做一件,而且青出于蓝。父亲的衬衫和西装、我们的大衣,她都可以亲手缝制。那时刚刚流行的毛线衣裤,她也立刻学会,打得又快又好。繁忙的家事从未使她蓬头粗服。就连她最后因难产,打麻醉伤了神经,得了半身不遂,动作不便的时候,也从未见她有一天不是梳洗得整整齐齐(只是她实在没有机会穿用她那些做客用的时装。她去世之后,箱子中留下的新衣全未上身,各式新鞋也都干干净净)。她又会做菜,各式各样,南北口味,她都做来轻松愉快。在那材料来源并不很容易的镇上,她都能别出心裁,找到代用品,做得精彩非常。我上了初中以后,一直住校,也一直都吃着由母亲千方百计托人带来的栗子鸡、腐乳肉或糟鱼。

  可是,或许就因为母亲是位太好的家庭主妇,而我天性中却太缺少这方面的细胞,所以,母亲总觉得教不好我做家事,是一种失败。而我也因为太怕她在家事方面对我的要求,而经常设法逃避。

  好在我一上初中,也就自然而然地避开了。

  母亲非常舍不得我。甚至当我因为想家,而坐火车逃学回来的时候,她也不责备我。而还要劝父亲,让我不要去读中学了,说:“镇上没有中学有什么关系?”“女孩子何必非读那么多书不可?”幸亏父亲比较理智,坚持让我“渡过难关”,以后果然生活境界豁然开朗,不再想家,而接近了广大的天地,发现了属于我的世界。

  但也因为这个缘故,我不再有机会受到母亲的“女教”。我现在能够会做几样普通菜,会缝一些衣裳,而且速度很快,产品不差,是靠着12岁以前,在母亲严格督导下,所练出来的“幼功”。偶尔以会打旧式中国钮襻傲视同年女友,并且也略会料理家务,不致因佣人难找、求救无门而已。

  我自认不是不会理家,但这在我,始终只是责任,而非乐趣。

  我的乐趣在家之外。

  对大自然的熟悉与爱好,是来自父亲的遗传和导引。他自己爱田园,爱风景,爱旅行,因此,把这些和子女们分享。我对人生世相的想象力也得自父亲的熏陶。他每天晚上,必定在我们三个人的床前,讲一连串的故事。他有非常好的口才,讲起故事来,生动感人,使我们百听不厌。

  因此,多年以来,父亲在我记忆中,代表着一份人生的理想,和对天地宇宙的欣赏与探索的感情。母亲在我记忆中,起先是代表着一种现实生活的烦琐与压力,后来,则是代表着一大片无可避免的、身为女人的悲哀。

  这一大片无可避免的、身为女人的悲哀,在我年纪越大、阅事越多之后,越来越清晰,越来越觉得对母亲歉疚,也越来越不敢下笔写母亲。因为我在记忆中的母亲的影像上,渐渐看到了我自己,因为我觉得自己终于也成了一个看似劳而无功的母亲。

  母亲的任务使她关心琐碎小事。

  母亲的任务使她细算收支。

  母亲的任务使她来不及高雅而只能“庸俗”。

  母亲的任务使她不能好好地跟上时代。

  当母亲在厨房又洗、又切、又烧、又炒的时候,父亲可以很“高雅”地带着孩子去郊游。

  当母亲在卧室哄着弟弟、喂着妹妹的时候,父亲可以“很有学问”地和已渐成长的孩子们谈古论今。

  当母亲忙着洒扫擦洗、买菜、缝补,来不及穿用自己爱好的时样新装,或根本舍不得去买自己的时样新装时,父亲可以有理由为了工作或事业,必须穿戴整齐。使孩子们心目中的母亲越来越旧式,越来越配不上父亲。

  当母亲因终日闷在家中,没有讲话的对象,而不得不对好容易下班回来的丈夫滔滔不绝的时候,父亲或孩子有理由嫌她唠叨;也有理由窃笑她的见识浅陋。

  当母亲习惯了量入为出,为父亲当年微薄的薪水,捉襟见肘的生活而处处克难,即使日后经济情况好转,也舍不得多花一文钱的时候,父亲和孩子们有理由骂她“小气”。

  当母亲把青春与中年一古脑儿奉献给丈夫和子女之后,红颜老去。她在子女记忆中,只是个操劳的母亲,没有丰采。如今更是白发皤皤,跟不上日新月异的时代。于女们高唱代沟,觉得母亲对他们无助。父亲在手头宽裕之余,未免会对外面的“少女”生羡,深悔自己结婚太早,失去了追求妙龄新女性的资格。

  子女们如果有成就,父亲的赞赏最能合乎时宜,而使子女觉得“还是父亲高级”。而母亲的赞赏,或许只是:“如今你们居然都会赚钱,妈妈何时可以享福?”而使子女大为“不齿”,认为“怎么这般现实?实在过分俗气!”

  我曾在文章中谈自己有个足资夸耀的健康的身体,说我“只有抗病力,而无抗药性”,因此可以单枪匹马,邀游天下。却未曾反省到,这健康的身体是来自母亲的孕育、母亲的抚养、母亲所调配的饭菜。而我如今能够在自己所爱好的工作上,略有成绩之外,也勉强能拥有了这个“幸福”完整的家庭,未曾因自己的不能称职而被“中途撤换”,也仍然是拜12岁以前母亲的“家事恶补”所赐。

  多数的母亲们,即使在现代,似乎也仍然是这样一类人物,做着一切幕后的功臣,付出着鲜为人知的牺牲,而她们的子女,或许终其一生,也未曾有机会来体认与反省。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我和我的家庭



  给《妇女杂志》写现代生活专栏,一晃已近10年。在我来说,这专栏是我的一株无心之柳。因为我实在并不是一个很“家庭型”的人。回想《妇女杂志》创刊之初,发行人张任飞先生曾找我主持编务。我说,这不是我的专长,不敢承诺。又过了一阵,他因为看到我在联合报所发表的几篇《青春组曲》,就又提起,想让我写个专栏。在姑且一试的心请下,我答应下来,没想到这一写,就写了这么多年。

  说我不是个家庭型的人,主要是因为我自12岁进初中起,就在学校住读。离开学校以后,仍是只身在外做事。寒暑假才回家小住,不但自己觉得像个客人,家中也把我当成“稀客”。一切家常琐事似都与我无关。我在家的生活内容,除了一日三餐之外,就是和父母聊聊天,和弟弟妹妹利用清晨绝早的时间,打打球;或很迟的夜晚,享受散步、看星、说故事的快乐。既不知柴米油盐何价,也不知婚丧嫁娶的礼俗,过的完全是飘潇自适的“方外人”一般的生活。只因为学生生涯就是如此,尤其所读的是公费学校,连筹措学费的“人间事”都不存在。天天只知“打铃吃饭,打铃上课,打铃睡觉”,自己只要念书和游玩就足可对得起所有的人了。偶尔回家,父母既不想用家事来烦我,我自己也觉得无此必要,生活对我来说,似乎就是如此的不费丝毫力气,即可高枕无忧。

  这样的生活情调,养成了我日后脑中一直没有柴米油盐的习惯,而且也像命中注定我是要过如此的生涯。值得注意的是,这原因,并非因为我家中如何的富有;而是因为我的生活不需多少金钱。读书固然是公费,不必自己筹措,初入社会,是在北方乡下一个极小的小学教书。论收入,几乎是没有。由于战乱,学校发不出薪水,只能负担我的住处,和替我向当地唯一的饭馆挂账包饭,每天按时送来两餐,却使我能够继续享受“不问人间事”的神仙生活。没有钱而能有如此无忧无虑的日子可过,大概走遍天涯,也难以找到。而我的乡下生涯,却就是可以不需金钱而过得海阔天空。日常每天上6小时课,年轻的我,不知疲倦为何物,课后照样和学生一同打秋千、跳房子。晚上人散后,对着一罩小小油灯,写毛笔字,抄古诗词,或读《辞源》消遣。任凭世界大战惊天动地在远处进行,我这里却只是“古寺无灯凭月照,山门不锁待云封”。这学校,原是一座古庙的后院,前面庙门常关,后门贴着这么一副淡淡的对联。入夜只有院中一株老树与我为伴。

  在这所小学校所过的“神仙生涯”,是我一生中最可纪念的一段“清修岁月”。真个是,“觅得桃源好避秦”。日本人的铁蹄不至,炮火不扰,都只因为这是个偏远的小小村落。也可说,上天赐我这段生涯,是给我一次最具体的启示与导引。它使我知道,不受琐事牵绊的日子,并非来自物质上的富有,而是来自物欲上的淡泊。在那样“蓬门僻巷,教几个小小蒙童”而毫无收入的情形下所过的生活,却是无比的逍遥。日子里有享不尽的清风明月,云水田园;还加上乡间甘美无比的淳朴人情。也从那时,我体悟到不必栖栖逞逞在物质上营求,而自有精神上的富有的真理。

  离开乡间,回到都市,过了几年必须住在家里的生活,也被事实所迫,负担起从未打理过的柴米油盐,却始终觉得,那只是个过渡。譬如出门办事,坐车前往,车上的一切,不必认真。因为那只是个“过程”。战争应当不是常态,那么,在战时的生活形态也就只是一时的变局。心理上既觉得这只是“暂时如此”,因而一切的烦琐也就只当它是过眼云烟,而没有十分把它放在心上了。

  后来,战争果然结束,我也就挥别一切一切,只身一人,飘洋过海,来到台湾,追求另一种了无牵挂的日子。

  按理说,结婚成家,应当是无可避免地要成为一个“家庭型”的人了,但不知怎的,这些年来,无论收入多么微薄,我却只有很偶然的几段时间是家中没有帮手的。外子常常是在几乎翻脸的情形之下,强迫我接纳在我认为是毫无必要的佣人。说来很难令人相信,他并不是那种很“宠太太”的人。正相反,他给我的印象是“一点也不替我设想”,因而使我经常感到“受冷落”。我觉得他之所以时常“很生气”地叫介绍所送佣人来,并非因为怕我辛苦,而是因为我做的家事使他“受不了”。其实,我不但家事做得不坏,而且常常是越做越有兴趣。到我家里来过的人也都知道,我炒的菜既快又好;布置的房间虽不豪华,却很明朗。3个孩子在学时,虽然并不都是名列前茅,成人后却也都能“各安生理”。一个家庭主妇所该做到的,似也无非就是这些。只是外子常有这种“打击我理家情绪”的“不当措施”,使我不知不觉也就继续安于我那“非家庭型”的生活方式。真使我不得不相信这是“命中注定”的了。

  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要说明,为什么我给《妇女杂志》写了这么多年的专栏是个“意外”。因为我这一生中,用在家庭上的工作时间和心思,所占比例实在太少。就以今天为例,我早上6点钟起来,梳洗完毕,搭车去了故宫,在山上绕行一周,就坐在后山的石头上听蝉鸣。然后步行下山,坐车回家,已是9点。吃了一点东西,就坐在这里写这篇要交的文稿。11点多了,想起中午的菜单,跑下楼去想叮咛佣人一番,才看到她已经在做卤鸡和红苋菜。这只是她刚来时,我曾教给她的菜单之一。后来,她就经常在看见我忙写东西的时候,自动去做安排,倒也安排得有板有眼。有时反而会开玩笑地对我说:“等你下来再开始弄菜,不等到明天才怪!”

  像我这样一个时常放下家务而做自己的事的人,而要给《妇女杂志》写专栏,实在应当惭愧。

  不过,从读者们还算喜欢我所写的东西看来,或许,我正是占了一个只缘“不”在此山中的旁观者的“地利”之便,可以有机会用客观的心情,了解“家”之为物是包括了一些什么内容和有些什么苦乐,以及应当如何去处理和面对。由我这“局外人”虽然一直不是“家庭型”,却也终于维持了一个连自己都觉满意的家这件事实看来,主理家务可能有“必须完全投入”和“可以不完全投入”的两种路线。“必须完全投入”的好处是全心全力,有得来不易、问心无愧的完美;“可以不完全投入”的好处是,有机会腾身出来,旁观自己的处境和家庭各分子的动态。所谓“观其底蕴,察其几微”,可以在关键的地方“略施小术”,而扭转全局。只要目标正确,方法恰当,发自诚心,似乎也可顺利地带动这一班人生的列车。

  所需要的大概也只是得知道按哪一个扭,用哪一个键,动哪一个开关而已。

  大概我给《妇女杂志》写的这一小小专栏里,所透露的也只是这一点点枢机,使“身在此山中”的妇女同胞看了之后,能够会心一笑,肯定一下自己尚在犹豫之中的看法而已。

  当然,这并不是说,妇女们都可以学我的样,不动手做家事,而能有如此“尚可告慰”的下场。因为它第一得要有这么一个令你生气的、剥夺掉你做家事的愿望与乐趣的丈夫。不信你问问外子朱永丹,他为什么总是很“火大”地给我找个佣人,他决不说是为了怕我辛劳,而会告诉你,那是因为“我晚上上班或外出时,没人替他看家”。而我不肯找佣人的目的就是为了“把他扣在家里,不让他出去”。

  任何女人如果遇上这样的丈夫,不离婚才怪!

  而我却就这样的“拥有了”一个家和一点“置身事外”的自由。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顾此失彼的现代女性




  生为一个现代中国妇女,有幸运的一面,也有失落的一面,面对这个问题,心头各种滋味俱全,实在很难用三言两语把它概括。

  由于前辈妇女们的努力争取,现代的妇女们才有了许多自由,能和男性分庭抗礼,受相等的学校教育,享有在社会上做事的权利,婚姻的自主,过着小家庭生活,并有离婚、再嫁等等的自由,这些,都是前两代妇女们用艰苦的代价争取而来,大家得以坐享其成。

  我们这一代出生在20年代的人,念的是“新学制”的课本,唱的是从西方音乐选来的歌谱,用中国新旧杂陈的文体所填的歌词。体育课程则是一切球类俱全,课外玩的是英国式的网球,可谓“万象更新”的一代。

  我们也是亲历国家重大事件的一代。九一八的时候,一二八的时候,七七抗战的时候,胜利的时候,内战的时候,到台湾宝岛来休养生息的时候,每一步、每一步,我们都曾亲履亲尝。女生和男生一样地参加种种爱国运动,也和男生一样留着短发,在人生的战场上,勇往直前,负起家庭生计的重担,并且开拓自己的疆土,在家庭之外,拥有另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这一切,都是以前的中国妇女所无缘得到,而我们都能参与和享有的。

  你不能不说,这是应当感谢的幸运,当然,也不能不说,是这样的时代,造就了我们。

  但谈到其中的艰苦与失落,却也一言难尽。

  我常和邀请我去谈妇女职业与家庭问题的社团说:“不要抱怨职业与家庭不能兼顾,因为这是我们自己要的。没有人强迫我们出来工作,也没有人强迫我们非结婚不可。是我们自己要做如此的选择,因此,这两副担子都责无旁贷,只有自己尽力去挑。”

  不是吗?如果我们觉得吃力,大可放下一头——不结婚,或不做事。

  不结婚,也许违反了上帝的意旨,世上不结婚的人,总归是少数,但也不是没有人不结婚。尤其近些年来,由于妇女工作的能力增强,工作的机会增多,自食其力的可能性增高,选择独身的也日益增多。不但不再被人认为不平常,而且逐渐被人羡慕。如果为了创事业的方便,不结婚,也是不错的选择。

  不出来做事,对一些温柔内向,喜欢家事的女孩来说,也未尝不是适当的选择。所谓的“女主内”,并非对女性的限制,而是对女性的尊重和保护。同时,也是“齐家”最必要的一个起点。女主人出外工作,导致夫妇失和,影响子女教育的实例,不胜枚举,不能认为“夫”贤子孝不是一种成功。“基于这个理由,我们女人至少有三种选择:①结婚而不外出工作;②不结婚而专心工作;③结了婚同时也不放弃工作。只是,放眼四顾,在这个时代里,到处都是一肩两担挑,脚踩两只船的辛苦妇女就是了。

  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除了婚前自己的充分时间,可以全心全力献给工作之外,婚后,立刻发现自己是掉进了“疲于奔命,顾此失彼”的困境之中。

  当然,这和一个人的责任感不无关系,一个女人,如果对事业与家庭都要求百分之百地负责,就一定会非常疲惫。否则只好把其中一方略作牺牲,或两者都不得不牺牲一点。而不幸的是,这所谓不得不牺牲的“一点”,往往很难维持限度,在不得已,或不知不觉之中,它会慢慢地、悄悄地扩大。当它扩大到一个相当程度的时候,你才会惊觉到事态已超过你所预期。这时,要想挽救,往往已是力不从心。

  这种事态,并不专指婚姻,也不专指事业,全看你当初是在不知不觉中“牺牲”着哪一头。当婚姻被牺牲着的时候,你所惊觉到的,是家庭已经面目全非,当事业被牺牲着的时候,你所惊觉到的,是自己不知在什么时候,已被摒除于成功的圈子之外。而这时,你多半已经付出了绝大部分的年华、才智与精力,无论你亟欲拯救任何一头,都已时不我与。何况还有时,你发现的不仅是一头待救,而是两败俱伤。

  人,有时难逃这份愚昧。这份愚昧是,总觉自己有无穷的力量和幸运,来支撑自己的贪欲。所贪欲的对象,虽然各有不同,但对现代女人来说,既要事业,又要家庭,这件事的本身,就是一种“贪”。因“贪”而受惩罚的,又岂仅是人为法律所规定的那些条文而已呢?

  我们不抱怨,是因为我们什么都想拥有。我们受惩罚,也是因为我们不肯早做明智的抉择。也许,直到一切都已揭晓,我们仍旧并不后悔一肩两担挑和脚踩两只船的“特技生涯”,也就不去惋惜“到头来,两头皆空”的失落。“衣带渐宽终不悔”,仍然是一种诗意的悲凉。

  许多人,对生命的欣赏,是欣赏它本身的悲剧性。我们都是推石头上山的“西西弗”,而现代女人们所推的却是两块石头。

  世间事,早已使人觉得,男人比女人有大智慧、大谋略。在这一点上,尤其可以证明。

  当女人螳臂挡车的与男人争权夺“力”,妄图表现自己的聪明与强悍之时,男人们却开始在捻须微笑,隔岸观火,慢慢发现自己乐得逍遥——既然有人抢着替自己接下“主外”的千斤重担,又何不索性把内外两头责任统统推开,让自己穿得花红柳绿,到外面柳绿花红,去过理直气壮的浪荡生涯呢?

  反正到处都是急于“走入社会”,用五花八门的原始手法,去做“职业”妇女,表示自己是“也会赚钱”的女人。

  当年,只有男人在社会上自相残杀的时候,女人倒还只限于在家的牢笼之内,彼此为鸡毛蒜皮,小别一下苗头。现在女人们都到社会上来,以更充足的实力自相残杀了,胜利谁属,却是无关宏旨。因为自有那真有实力而对“小国动乱”不屑置评的男人们,在一旁净收渔翁之利,这结局,又岂是当初争取男女平等的先知们始料所及的呢?

  何况,以前男人们对妇女的要求,只“贤妻良母”四个字已足,现在却都已加上“会不会出外工作赚钱,分担家计”这一条了。以后恐怕想要选择“专心主内”的生涯,也不太容易了呢! 罗兰文选 - 散文卷(作者:罗兰)   

  人世与幽隐




  你说你很矛盾,一方面想要隐居,一方面又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光耀的名人,受人注目。

  你说:“想隐居是因为世界太浮华,想受人注目大概是因为自己有这份才情吧?”

  其实,你一点也不例外。林语堂博士就曾有名句,嘲笑自己“蜘踌闹市说隐居”。

  我也正如林博士所说,一年到头向往山林幽隐,却极少时间真的去看看山林,别说在山林去居住了。

  原因是什么呢?为什么人们经常是一面喜欢幽隐,一面卷入繁华呢?

  我想,这就正是人的天性了!

  我们的天性有此两面。一面想要表达自己并得到别人的认可,一面想要摆脱这种无形的催迫,而希望遗世独立以求得心灵的自由。

  事实上,我们无论有多高的才华与才干,如果这世界只剩了自己,也就证明不了自己的价值,我们必须在人群之中,通过别人的评价,得到别人的接纳,才会显出个人的价值。而这对个人价值的肯定,是每个人先天的需求。如果说,人生有什么意义,那么,这一肯定,就是使人觉得有意义的力量之一。否则,穿衣吃饭,以终无年,岂不枉来一世。

  我想,造物者一定在当初创造的时候,给了人类一种任务。它让我们彼此帮忙,各自贡献所长,使大家能互相弥补,彼此照顾。卖菜的、送货的、收垃圾的,弥补艺术家的虚无缥缈;艺术家弥补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精神自由的渴求。商人帮忙艺术家去推销他们的作品,使它能够普及;艺术家给商人心灵上的提升,也给商人带来金钱财富。世上有喜欢烹调的人,有喜欢种菜的人,有喜欢操纵机器的人,有喜欢发明的人……各式各样的人们,组成了社会,生活才可以顺畅安逸,不致发生问题。

  前几年,我去欧洲旅行,一进伦敦市区,未见想象中英伦街道之美,反而触目皆是堆积如山的垃圾袋,排在家家户户的门前,原来那一阵,倒垃圾的工人闹罢工,硬是不把垃圾车出动。高贵的英伦仕女们变成最束手无策的一群。因此,格外使人想到,在这社会上,没有准比谁更高一级,而只有谁能付出自己所会做的一份去使别人得到什么好处。能有这一份付出,而得到别人欢迎的人,就是受到接纳,肯定了他生存的价值的人。

  我们“蜘踌闹市”的原因,就是在寻求这份肯定。因此所谓的人世,它基本的动机,其实是在要求“付出”。当他有收获的时候,所得到的无论是钱或是名,都是一种被肯定的象征。这就会使我们觉得快乐,觉得不白活,也觉得安全。

  所以,入世并不是虚莱,也并不违背我们所向往的超然于世俗之外的那另一种完成。

  幽隐是另一种找到自己,面对自己的方式,单是在人群中得到肯定,往往并不能使我们觉得满足。我们还时常需要有机会面对自己,认识自己,并且有机会冷眼旁观,独立思考。

  事实也是如此,在人群中,我们往往不太有机会静下来思想;也不太有机会使自己继续的充实,未免有点担心自己会失去了独特的价值,因而也失去了被人接纳与认可的条件。因此,认真说来,要求幽隐的基本动机也是在于对自己个人价值的要求肯定,要求稳固,为免在人群中失去了有所贡献的能力,才希望“退而结网”。

  这两者,在基本出发点上并不矛盾,是不是?

  既然幽隐的内在动机并不完全是逃避,而很可能是“以退为进”的另一种求取被别人肯定,也被自己肯定的方式,那就不是消极,而是积极的了。

  竹林七贤至今传名,他们也是在用隐遁的方式来求取至少自己对自己的肯定。而他们的特立独行,也使世人用另一种心情接纳。因为他们代表了人们时或也会有的一种对遗世独立的神往。

  事实上,“遗世独立”也只要神往一下,就足能产生“清燥热,止烦渴”之效了。谁能真的在“遗世独立”呢?

  我曾写过一篇文章叫“寄给梦想”的,内容就是写我自己想去七星山外买地造屋去幽隐,但最后却醒悟,自己根本不可能到那儿去住。大概这一境界也只是“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而已吧?

  能满足这份遁世之念的,大概还是旅行。我常觉得旅行就是在摆脱口常琐务的牵绊,就是最好的方法在找到自己,面对自己,而用“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心情,来回顾自己奔波其中的这世界。旅行是不消极的,但它有“逃离”的作用。这旅行,最好是一个人走,当实在不能一个人走的时候,也至少是参加一个谈得来的团体,让大家一致同心的“逃离”现实一段时间。这是很好的一种治疗;也是很有效的一种“充实”。能有机会重新整理自己,辨认方向,了解人间世界。然后,你将发现,它会使你非常想要回到原先你所厌倦的那个日常的、繁嚣的、机械的、平淡的或浮华的世界,去为别人做事,也接受无数的别人,直接间接,为你所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