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2016专业:法律格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3:17:58

1.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没有任何行为比起法官的徇私枉法对一个社会更为有害的了。司法的腐败,既使是局部腐败,也是对正义的源头活水的玷污。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大前提。每一个人都不可以成为自己事务的法官。在由意志而不是由法律行使统治的地方没有正义可言。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美】道格拉斯

2.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德】马克思

3. 自然公平的第一个原则是:必须给予诉讼当事人各方充分的机会来陈述本方的理由。这意味着必须将诉论程序告知他们,并及时通知其任何可能受到的指控,以便于他们行使权利。 ——【英】彼得·斯坦

4.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波洛克

5.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爱德华·考文

6.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马克.吐温

7.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达雷尔

8. 安全愈是神圣不可侵犯,主权者所保护的国民的自由愈多,刑罚也就愈公正。 ——贝卡利亚

9. 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黑格尔

10.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韩非子 

11. 服从法律:无论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的束缚。 ——卢梭 

12. 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培根

13. 刑罚可以防止一般邪恶的许多后果,但是刑罚不能铲除邪恶本身。 ——孟德斯鸠

14. 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卢梭

15.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贝卡利亚  

16.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17.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当上帝为你关闭一扇门的时候,一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家郭道晖

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古罗马格言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安提戈捏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法谚
任何人不得转让超过自己权利之权利。——法谚
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法谚
法无授权即禁止,法无禁止不处罚。——法谚
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法谚
约定必须遵守。——法谚
人们在利用法律所给予的保护他们权利的机会时,财产是一个决定的因素。——拉基斯
只要爱自由,就足以建立共和国,但是,能够维护共和国和使它繁荣的,只有爱法律。——[法]马布利
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伏尔泰

法律应当与道德保持一致。——[美]富勒
法律应当与权利保持一致。——[美]德沃金
法律应当与正义保持一致。——[美]罗尔斯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德]马克思

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皆应被视为无罪。——英美法谚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英国法谚
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西方法谚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实现。——英国法谚
法官不得因没有法律拒绝裁判。
诉讼一方的陈述等于无陈述;裁判者应听取双方的陈述。——英国法谚
救济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英美法谚

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祸害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法]摩莱里:《自然法典》

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汉密尔顿

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地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迈克尔.D.贝勒斯

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马丁

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棚濑孝雄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马克思

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美]L.亨金

人权是司法审判的目标与归宿,尤其是当法官面对法无明文规定之疑难案件时,更应当以保护弱势者的权利为原则。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卡尔.马克思

应当包含法院独立与法官独立两层意思:法院独立是法官独立的有力保障,法官独立则是法院独立的终极归宿。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美〕德沃金

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我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法]皮埃尔.勒鲁《论平等》

平等是一项神圣的法律,一项先于其他一切法律的法律,一项派生其他法律的法律。——[法]皮埃尔.勒鲁《论平等》

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自由繁荣的国度》

自然法是居于人类法之上的,并规定了某些不可变更的权利的标准。——[美]萨拜因:《政治学说史》

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法颠补不破的永恒原则相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美]爱德华.S.考文

自然法的重要性也许不在于解决一个文明制度中出现的正常问题,而在于它有助于决定什么才是一个文明的法律制度。——[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

法律的目的是对受法律支配的一切人公正地运用法律,借以保护和救济无辜者。——[英]洛克:《政府论》

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法]卢梭:《社会契约论》

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权利。——[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

法律用惩罚、预防、特定救济和代替救济来保障各种利益,除此之外,人类的智慧还没有在司法行动上发现其他更多的可能性。——[美]罗.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不论哪个时代,如果在法庭上和在教室里进行的各种阐释理论所产生的意见分歧太大,那么法律就会失去力量。——[美]德沃金

如果法律没有不明之处,就不存在解释问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不仅无益,而且是有害的。明确的法律条文需要解释的惟一情况是立法者在制定这项法律条文时出现了明显的笔误或差错。——法国:布乐所

多嘴的法官没脑子。——英国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美国废奴运动领袖:菲力普斯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政治家:伯克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英国小说家:狄更斯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达雷尔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英国小说家:狄更斯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肯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的违法行为更严重。因为这些违法行为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英】培根《论司法》

http://www.fl365.com/gb/edu/maxim/index.asp这个网站有,下面还有点:
●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皮物特)

●法律被抹杀便产生专制独裁(英国)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不健全的法律统治时间不会长(英国)

●法律是朝三暮四的(欧洲)

●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被败坏的道德践踏了的法律还有何意义?(贺拉斯)

●当友爱蔚然成风的时候,法律也就可以告废除了(亨·布林克洛)

●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一个国家的绝对公理,是受着这个国家的完美的理智法律启发的(乔特)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宋·苏辙)

●以法服人,其外若密,以德实疏;以德结人,其外虽疏,其中实密(宋·吕苏辙)

●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不体现民意的法律是绝对行不通的(埃·哈伯德)

●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赫拉克利特)

●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谁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谁也都不应该受法律的欺凌,当我们要求人们遵守法律时,无需征得他们的同意(西·罗斯福)

●法律在你之上,你切不可愈越(托·富勒)

●人人皆受制于法律(比克斯塔夫)

●制定法律的人首先触犯法律,这样的法律还有什么意义(贝蒂)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王子不在法律之上,而法律却在王子之上(小普林尼)

●法看谁犯,事看谁干

●任何势力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西塞罗)

●权力和纲纪是不能同存共荣的(恺撒)

●法律的专横是不共戴天的仇敌(伯克)

●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人们最看重的是特权,哪怕是主持葬礼特权(詹·拉·洛威尔)

●法律就像蜘蛛网,只捕捉入网中的小者,而遇到富者和强者就只好听任其把网子扯得粉碎(阿纳卡西斯)

●网儿撒出去,并不是为了捕捉危害我们的鹰和鸢,而是为了抓那些丝毫不妨碍我们的无辜小鸟(忒壬斯)

●法律总是蹂躏赤贫者,而阔人们总是支配法律(哥尔斯密)

●裁决总宣布乌鸦无罪,却判鸽子有罪(玉外纳)

●当权者的观点就是最有力的法律(爱·科克)

●最高法院追随当政者(美国)

●君主乃至高无上的法(德皇威廉二世)

●大贼脱身法,小贼被吊死(英国)

●法律对不够处罚条件的对象是无能为力的(托·富勒)

●再严厉的法律也不能使浪子回头,挥霍者节俭,酒鬼清醒(塞·斯迈尔斯)

●任何法律都有漏洞,就看你能不能找到(法国)

●法律可以揭露罪恶,却不能消除罪恶(弥尔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