釉里红最高拍卖价格:近现代美国教育快速发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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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美国教育快速发展的原因
新疆师范大学副教授 周月华

  摘要:公平公正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教育公平直接反映和影响社会公平,建设和谐社会首要和根本的问题是教育,教育公平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还是和谐社会的实现途径,是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基本因素。必须通过教育公平的实现,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怎样才能更好地实现教育公平,从而实现教育公平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统一,这是值得全社会共同探讨的一件大事。

  关键词:教育公平;社会公平;和谐社会;构建

  2005年3月3日,《人民日报》有篇短评是这样说的:“教育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缩短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平等……如果教育反而扩大社会差距,那岂不足背叛了初衷?”这就涉及到教育公平问题。在2005年“两会”上,教育公平问题引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议论,一时成为焦点。那么,什么是教育公平?教育不公平有哪些表现?原因何在?教育公平与和谐社会是什么关系?怎样才能更好地实现教育公平,从而实现教育公平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统一,这是值得全社会共同探讨的一件大事。

  一、教育公平的含义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展和体现。教育是社会的基础性、先导性,并具有全局性的事业。教育的供给与分配是教育资源的供给。教育资源的分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利益上的分配。只要教育供求矛盾存在,就有教育机会分配的公平与否的问题。教育公平是什么?人们经常把教育公平和“教育平等”、“教育机会均等”、“平均主义”联系在一起。然而,中国的语言文字博大精深,词汇丰富,构词精巧。公平、平等,均等、平均这些词的含义各有侧重,简单地把“教育平等”、“教育机会均等”与“教育公平”等同使用有失妥切。因此,科学地界定这一概念,除了参考国内外重要文献外,还应结合我国语言文字表达需要来阐述,以避免引起歧义。
  教育公平是人们对教育资源分配更多寡、教育机会供求及利用状况的认识和评价,就是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其实质是人们对教育领域人与人、人们之间利益分配关系的评价。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质量公平。教育机会公平主要体现在教育起点上。我国宪法和法律已经为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平等提洪了保障。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更等方面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教育过程的公平是指公民从小学到中学、大学所受的全部教育,也指公民所受的教育在资源投放(包括师资力量。物质设施等)、教育内容、师生关系、受关注、教育评价等方面的数量和质量。教育过程公平也体现在这些环节。教育过程公平是教育公平理念的核心。教育结果的公平是指教育产出上的公平、收益或回报的公平。即一方面公民在接受了一定阶段的教育之后,大体上都获得了相当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个性都能获得全面的发展,潜能得到充分的挖掘;另一方面应该在收益和回报上有相应的数量和质量。教育只有做到了上述公平,才能有教育结果的公平。教育机会和教育过程的公平相对容易做到,但教育质量的公平,即让人人受到较高质量的教育,并使受教育者有同样成功的机会,则较难做到。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公平既是一个原则,又是一个理想,同时也是一个过程。

  二、教育不公平的表现及原因

  一位政协委员在全国“两会”上算过这样一笔账:一个本科生4年最少花费2.8万元,相当于贫困县一个农民35年的纯收入。近些年来。普通高校学费之年上涨,2000年各地高校收费猛涨,普遍提高15%左右,有的地区提高20%,一些重点大学的学费已经达到4000—12000元/年,大大超出了普通家庭尤其是贫困家庭的承受能力,甚至出现了考上大学却因交不起学费而自杀的极端事件。教育费用高、教育乱收费其实也是教育不公平的一种表现形式。
  教育不公平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形式无法一一枚举。概括地说,教育不公平观象主要表现为:
  1.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的不公平。长期以来,在城乡二元结构下,教育政策逐步形成的是“城市中心”的价值取向。例如,在教育机会方面,城市的学前教育制度已经很完善了,但是广大农村地区绝大多数人口享受不了学前教育,在升学率和升学的可能性上,农村的学生远远比不上城市的学生,在教学设施和教学设备上,城市教育资源相对集中,师资素质较高,设备也很完善,而在一些农村中小学,连一个篮球也拿不出,这使农村孩子的竞争起点就要落后于城市孩子。  
  2.区域教育之间的不公平。如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教育的不公平,目前东部某些地区和大城市的教育水平已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而西部贫困地区仍未完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除此以外,当前备受关心的是高考问题。高考作为选拔人才接受高等教育的基本方式,被喻为“国考”。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统一的高考制度已经由于各省、地区不同的分数线而变得不平等。例如清华和北大每年在湖北省招生的人数不足100人,而在北京市则不低于500人,两者相差 5倍;而湖北省总人口是7500万人,北京市只有1500万人,相差5倍。每年湖北省考生上清华和北大的平均分数比北京的考生要高160分。
  5.学校教育之间的不公平。其中比较突出的是“重点学校”制度带来的教育不公平。在全国很多地区,政府将多数教育经费投到极少数升学率高的学校,其他学校则弃之不问、不管。导致学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些重点学校在投资、贷款、师资、基建、招生等多方面有很大的优势,广大家长和学生也趋之若鹜,于是巨额的“择校费”应运而生并且水涨船高,令许多家庭苦不堪言。教育成了占人口较少的富人的教育。普通学校与职业学校也呈现不公平,普通学校的学生可以考大学,而职业学校则很少有人能考大学。
  4.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教育的不公平。在我国转型时期,弱势群体主要由贫困农民,下岗失业者以及进城民工组成。相当多的农村贫困儿童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下岗家庭虽然基本上能承担基础教育的费用,但他们承担不起巨额的高等教育费用,他们的子女也就失去了向上深造的机会。进城民工作为城市的“边缘人”,他们的子女受教育问题虽然得到政府的关注,但是解决的力度不大,成效也很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加速和不同地区之间、社会阶层之间的差距拉大,教育领域的不公平问题进一步凸显。总的来说,教育不公是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和人口众多,教育资源相对缺乏等客观条件造成的,同时也由于政府和教育机构在进行教育资源配置、教育政策、规划制定,教育管理等过程中的不合理而加剧。
  “不公平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破坏力。”教育不公平不但会进一步加大社会的不公平,而且会影响社会的稳定,是和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理念相悖的,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我们不能因为社会不公平而加大教育不公平,因为教育的不公平反过来会进一步加剧社会的不公平,形成恶性循环。

  三、教育公平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

  在21世纪之初我国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巨大的认识飞跃,也表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已经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提升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分别从法律、道德、伦理各个层面提出了指标和要求,教育作为社会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作用,因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们必须通过教育公平的实现,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教育公平与和谐社会主要有三重关系。教育公平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还是和谐社会的实现途径,是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基本因素。
  1.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公平正义、民主法制、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经济发展、政治民主、文化的多样化固然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包括教育公平在内的公平正义也是和谐社会首要的、内在的、基本的内容,没有或者缺少公平正义的社会谈不上是一个正常的社会,更谈不上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和谐社会不能少了公平正义这一重要内容。
  2.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以包括教育公平在内的公平正义为重要基础和重要前提的。建设一个和谐社会,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提高国民素质,国民素质的提高又依赖于教育的发展。十六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发展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3.教育公平还是和谐社会的实现途径。教育公平,被视为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伟大的工具”,从长远看,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当教育作为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公平手段时,它可以提高人们的文明素养和生活质量,和谐人际关系,稳定社会秩序,优化社会环境。在经济和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巨大的不平等的情况下,教育公平给人们提供公平竞争和向上流动的机会,帮助弱势群体摆脱他们出身那个群体的局限,能够显著地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减少社会的不公平。有了教育机会的均等,有了教育过程的公平,有了教育质量的公平,社会弱势群体才有可能与社会其他阶层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凭借自己的智力和努力,通过教育选拔取得较高的学历从而获得较好的职业,进而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实现升迁性的社会流动。全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安定有序,而不至于让社会弱势群体无路可走,铤而走险,这一点已为历史和现实所证实。所以,教育公平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教育公平和建设和谐社会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建设和谐社会要求社会各方面关系融洽,发展均衡,公平自由,以人为本,使弱者享有的公平权力得到保障,这些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变现实中教育不平等的现象,另一方面,教育公平保障了每个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从而提高了国民的综合素质,每个人得到全面发展,就有利于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步伐。正如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洪可柱教授所言:“教育公平与和谐社会是非此无彼,由此及彼的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一方面教育若不公平,社会无法和谐,另一方面,公正、和谐、完善的国民教育,是中国通往和谐社会最重要的一座桥梁。”
  教育公平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重要基础和实现途径,它的实现从根本上说是依赖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但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所以教育公平的实现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尽最大的力量去追求教育公平,实践教育公平,应当成为今后的一个阶段教育发展的战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