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刘文山:金华市武义县王宅镇陶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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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浙委办发[2005]38号)、《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村发[2005]2号),制定本《办法》。
一、村务公开制度规范,并落实到位(25分)
(一)村务公开内容到位(10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的事项以及村民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公开。村级重要事项如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集体经济收益和使用、村干部报酬及费用支出、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它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等,均应纳入村务公开内容范围。以突出财务公开为重点,村级所有财务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
检查方法:1、查看村务公开栏,有关政务、财务、事务类内容是否在公开栏上反映;2、查阅村务公开的有关文书档案;3、随访村民或村民代表。
(二)村务公开形式到位(5分)。各村设立固定村务公开栏,按政务、财务、事务类别定期逐项公开;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地方,财务公开应以电算化软件自动生成公开表的形式进行公开。村务公开栏设置率应达到100%。
检查方法:1、查看村务公开栏是否设置,是否规范、便民、实用;2、随访村民,询问对村务公开栏及“明白纸”、“意见书”等其他公开形式的意见。
(三)村务公开程序到位(10分)。村务公开从方案提出、审查完善、讨论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是否完善,村务公开的时间、地点和步骤、方法等重要环节是否记录在案,对公开后的群众意见是否有受理渠道,并有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至少每季公开一次,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公开每月一次的要求。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是否做到及时公开、事前事中事后都公开。
检查方法:1、查阅文书档案,了解村务公开流程;2、查看是否设置意见箱或有无受理群众对村务公开内容意见的规定和记录;3、随访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了解公开程序是否规范。
二、村级自治组织机构健全,并切实发挥作用(20)
(一)村民自治的组织体系健全(10分)。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村民(社员)会议、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村民小组及村民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在内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是否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是否依法组成,制度是否健全,能否在村级议事决策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较好发挥作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无达到分别每年至少召开1次、2次以上。村民代表推选、村民代表权利与义务、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等方面的规则和程序是否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议事是否有规则、有记录,村民代表联系村民制度是否健全且落实到位。
检查方法:1、检查村民代表推选组成情况;2、查阅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村民制度以及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情况;3、查阅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检查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执行情况;4、随访村民代表,了解其履行职责情况。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5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从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方式是否完善,其工作职责制度化、规范化程度如何。成员是否符合3-7人要求。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履行的职权,如审查村务公开是否规范、受理群众投诉、向村党组织、村委会询问村务公开情况,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等是否落实。
检查方法:1、查阅有关成员名单及推选产生情况;2、查阅小组履行职责、开展活动方面的记录;3、随访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了解其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三)民主理财小组(5分)。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社员代表)中推选产生的方式是否完善,其工作职责制度化、规范化程度如何。民主理财小组履行的职权,如财务账目及其相关经济活动的检查、审核权,不合理开支的否决权,财务凭证的审查签字权和财务问题的要求解释权等是否落实。
检查方法:1、查阅有关成员名单及推选产生情况;2、查阅小组工作制度及开展活动等方面的书面记录;3、查阅财务报表、财务凭证及财务公开表是否有理财小组成员审查签字;4、随访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了解其履行职责情况。
三、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并形成长效落实机制(20分)
(一)民主议事协商制度(8分)。村级事务议事决策的范围、规则和程序是否明确;村重大事项如财务收支,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招投标方案,村级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以及大多数村民(社员)认为必要的事项,在召开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村民(社员)会议进行决策前,是否通过听证会、恳谈会或其他形式实行民主协商制度,广泛听取意见。
检查方法:1、查阅有关制度、召开民主恳谈会或民主听证会、协商议事会等方面的书面记录;2、查看村务决策事项的意见征求表册;3、随访村民代表或村民,了解制度落实情况。
(二)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6分)。是否进行村干部经济责任或离任审计。集体经济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村,财务审计监督是否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是否建立审计结果公示制度。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履行集体财务审计监督职责是否到位。
检查方法:1、查阅有关制度和具体审计监督行为的书面记录;2、随访村民代表或村民,了解制度落实情况。
(三)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6分)。每年是否至少开展1次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活动,是否形成村民对村干部年度工作评议和上级工作考核结合、民主评议结果与村干部报酬挂钩的工作机制。
检查方法:1、查阅有关制度或具体评议活动的书面记录;2、随访村民代表或村民,了解制度落实情况。
四、领导体系进一步健全,工作力度加大(15分)
(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机构健全(8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有无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是否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条件和人员力量是否有效落实。
(二)县、乡党委和政府的责任明确(4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特别是县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制是否健全,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作为本地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是否落实;乡镇党政“一把手”作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各项任务的要求是否落实。
(三)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指导、督促推进作用是否有效发挥(3分)。
五、监督考核制度建立,督查检查活动有效开展(10分)
(一)监督检查制度健全落实(5分)。是否适时组织力量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各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无把督促检查与考评奖惩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分析、通报和反馈制度。
(二)考核评比制度化、规范化(5分)。是否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示范活动;是否制定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测评内容和测评标准,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有无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县、乡两级干部考核目标,按照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干部政绩等内容对干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评比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是否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基本任务要求的村干部有无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
六、宣传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农民群众参与村级民主实践的能力明显提高(10分)
(一)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扎实开展(4分)。能够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与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联创”、“民主法治村”创建、乡镇政务公开、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等农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农村实际,深入进行宣传;能够利用各种媒体,采取送法下乡、建立宣传阵地、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发放工作手册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扩大宣传教育面,增强宣传的实际效果;能够通过舆论引导和监督,弘扬先进、宣传典型,并曝光一些反面事例,推进实际工作。
(二)对农村干部群众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强(6分)。是否把提高民主、法律素质和文明道德素质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农民素质培训工程之中。县、乡两级有无组织对村两委会及村经济合作社干部、村民(社员)代表、村民小组长以及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
以上四、五、六大项,检查方法:1、查阅有关文件档案,2、各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分别按上述检查要求提供自查报告(总结),3、在各村随访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