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我是大房东全文:为什么网民传播释永信法师嫖娼的谣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3:19:45
日前一些网站上传播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少林寺方丈释永信法师“嫖娼被抓”的消息。国家宗教局负责人就此表示:经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此说法纯属谣言。(2011年6月19日《羊城晚报》)
我们知道,释永信法师是身为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少林寺方丈,其嫖娼被抓的谣言自然“不仅是对释永信法师个人的诬蔑诽谤,也对佛教名刹少林寺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甚至对中国佛教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对此也难怪国家宗教局“感到十分痛心,予以严正谴责”了。
就我上网所见,释永信法师嫖娼的谣言似乎由来已久。
那么,为什么网民喜欢传播释永信法师嫖娼的谣言呢?
或许有几个原因可供参考:
一者少林寺的CEO释永信法师是个热闻人物。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释永信法师属于隐私受限的公众人物一类,其隐私自然不能与我们普通老百姓一样受严格保护,因此传播这种谣言难能说构成名誉权的侵犯(当然,始作俑者肯定能构成!甚至可能是诽谤!)。
二者就是公众对僧侣生活的神秘和无知所至。我们老祖宗说,食色,性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那么,少林寺的高僧大德们武艺高强,他们的雄性荷尔蒙自然也不弱,他们怎么样解决自己的正常生理需求?
台湾作家龙应台女士在《目送》一篇叫《阿拉伯芥》文章中说,金门男人会告诉你,吃了四十年的糙米之后,才知道糙米里加了黄曲素,压抑人的性冲动,避免军人出事。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有外国记者报道说,奥运村一向是一个充满荷尔蒙气味的地方。往年的奥运会中,强壮的拳击选手往往等不到告别晚宴的那天,就开始寻觅长腿撑杆跳美女的身影。雅典奥运会时,奥运村整箱整箱地发放避孕套,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避孕套更是供不应求。网坛巨星费德勒正是在那时与现任女友Mirka Vavrinec擦出了火花。不过北京奥运村可能会让这些人失望了。北京的奥运村不仅没有避孕套大礼包,只有一个毫无灵魂的像飞机棚样的迪厅––灰色的 、灰色的地毯、零度以下的冷气和中国民乐表演--这些都足以将任何浪漫火花扼死於萌芽之中。于是记者慨叹,奥运村什么都好,就是没有避孕套和冰箱。

说的是有一年蜀中大旱,刘备下令不准百姓用粮食酿酒,违者处罚,他手下的人看见有酿酒器具的人也以酿酒罪抓了起来。简雍看见街上走过一个男人就对刘备说此人犯了淫秽罪快抓起来,刘备不解,简雍说他身上带着淫具呀,见了一个女人,简雍说她身上也带着淫具。刘备才明白过来就解除了那条法令。

相信广大网民都想知道的,可惜现在没有人告诉我们。大道不通,于是谣言满天飞,也难免了。

三者是对现行卖淫嫖娼制度的不满。我们知道,卖淫在中国尽管不是什么光彩的职业,但并不是犯罪行为(我国对卖淫嫖娼采取了非罪化的政策)。因此,在中国卖淫嫖娼不是犯罪,但组织卖淫、强迫卖淫才是犯罪。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法律所打击的重点是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行为,而对卖淫嫖娼行为只是予以治安处罚。在法律上只有合法和非法之分,而没有道德上的好人与坏人之分。卖淫嫖娼,就我看来,至少减少了性犯罪的发生。还是那句话,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要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偏偏该法第八十三条还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这就是江湖上人人称恶的“老公嫖娼告诉老婆制度”起因,多么可怕的制度设计!

四者问题又在于:难道说嫖过娼就一定证明人的道德品质有问题?答案当然不尽确然。所以一定要说侮辱法师大人,我还是不太相信。

2008年2月17日晚,在韶关市曲江打工的陈某来到曲江马坝城区的一间按摩店。老板娘将一名女服务员引入房间,不料待老板关门离去后,女服务员却“扑通”一声跪倒在陈某的面前。女孩抽泣着告诉陈某,自己名叫小丽,来自湖南,在不久前被人骗来韶关后强迫卖淫。同时还把自己和“老板”的住处告诉了陈某。陈某听后大吃一惊,他安慰了小丽几句便匆匆起身付钱回家,然后毅然拿起电话拨打了110。后公安机关捣毁了这个逼良为娼的淫窝。(王学堂著《无法不谈:一个法律人的行与思》12—15页)

就我看来,这是一个真男人。真男人有性欲,但更有人性。面对被逼堕落风尘女孩子的求助,他没有拒绝;面对美色,他付了钱却拒绝了性交易。对一个农民工来说,我们还能对他苛求什么?你可以说,你从来不去这种藏污纳垢的地方。但你可以想一想,如果说你去了,你能像这位农民工兄弟一样吗?毕竟钱已经花出了,而且报警有可能遭遇报复。更为令人生气的是:你报警了,也泄露了你的嫖客身份,你因此可能遭受治安处罚,甚至于名声扫地!

五者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不满。我们知道,现行的卖淫嫖娼是由公安进行处罚的,而且是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一般治安案件,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赌博的案件除外。(《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何以如此?就是因为当年公安机关各内部科室以及各派出所争办“卖淫嫖娼”案件所致的后果!

那么,国家宗教事务局是“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就证明了释永信法师没有嫖娼似乎有失严谨!另外,正像我们有关行政机关热衷于要求民众出具的“无罪证明”一样,只能是“暂未发现违法犯罪记录”(警方用语)。没发现与干过没有之间有多大差距,相信是人都知道!

也难怪网民要相信谣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