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羡妮荡花:爱欲正见--性爱:最为完美的人生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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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爱:最为完美的人生享受

作者:石海军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欲经》以讨论“法”“利”“欲”开篇。法、利、欲在印度古代被认为是人生三大目的。法利欲也被译成宗教、权力和享乐。大致来说,“法”(以《摩奴法论》为代表)指的是合乎社会道德的法则和合乎自然的规律,是人应该遵守或必须遵守的法则,它主要包括社会责任和义务、宗教道德和纯洁品格、法律、正义等等;“利”(以《利论》即《政事论》为代表)主要关涉于政治和经济生活,体现的主要是利益、成功、金钱、政治权力及相关的东西,主要表现为对世俗权力和利益的追求,如君主的治国之道,商人的谋财之道、军人在战争中的谋略、一般人对世俗利益的追求等等;“欲”则主要体现为人之情欲、爱欲和占有之欲等等,关涉的主要是个人生活,它不仅包括身体上的快乐,更包括感情和精神方面的快感,因此它与音乐、美食、衣着打扮等也联系在一起。
    古代印度并不贬低性爱,性爱不仅被认为是人生三大目的之一,而且在所有合法的享乐中性爱被认为是最富于激情也是最为完美的人生享受,它也最易于被转化为宗教的热情和艺术的情味。一般来说,古代印度人在生活中是把“法”放在第一位的,认为人们不应该沉醉于享乐,因为它是实现“法”和“利”的障碍,而“法”和“利”显然比享乐更重要;享乐只会使人毁灭。但也有将“欲”放在第一位的,谈享乐的人认为,享乐在人生三大目的中最为重要,因为它是其他两个目的的起因和结果。
    对大多数人来说,人生目的是“法”;对国王来说,人生目的是“利”,对有身份的妓女来说,人生目的是“欲”,“欲”不能影响前二者。通过对“欲”的追求,妓女最终也能获得印度宗教意义上的解脱。而对一般人来说,对于“欲”的追求不亚于对“法”和“利”的追求,而且,在一定情况下,过于追求“欲”时,会对“法”和“利”构成破坏。如何使法利欲想到并存,各得其所,正是《欲经》探讨人之性爱的目的。因此,《欲经》对性爱艺术的探讨具有超越性爱本身的意义,以使之具有合理(“利”)合“法”的性质。
    犊子氏认为,享乐就像食物一样是维持人的身体的一种方式,它是法和利的奖赏品。享乐要有节制,不然的话,它会像疾病一样折磨着人。动物是在发情时进行性交,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延续生命,而人的性爱,除了为延续生命之外,还有享乐;动物的行为是本能性的,而人除了本能之外,还知道如何更好地去享乐,人是有知识、有理性、有感情的,这是人不同于动物之处,不宜将人的享乐降低到动物的水平。
    享乐是人的本性,人不应该痛恨享乐,将之视为洪水猛兽;同时,人也要善于享乐,引导享乐,如此才不至于使享乐变成苦果。《欲经》就是为了引导人们享乐而写成的知识读物。与《欲经》一起,还要学习六十四般技艺,歌、舞、乐、绘画、插花、室内装饰、化妆、烹饪、针线、猜谜、填字、写词、赋诗、养鸟、赌博、游戏等等。在犊子氏笔下,受城市有闲阶层喜爱的高等歌女不仅气质、容貌、品德俱佳,而且精通各种享乐和游戏方面的技艺,并且能够随机应变。    

  《正在给情人写信的女子》,公元10世纪,雕塑,出自卡朱拉霍寺庙,现存加尔各答印度博物馆。
      从《欲经》中,我们可以大致推断,人之性活动的目的主要表现为:第一,为了生殖繁衍,传宗接代;第二,为了建立和维持某种人际关系,如情人关系、利益关系等等;第三,为了性快乐本身。婚姻与家庭意义上的性爱是人的最基本的性爱方式,它体现的主要是“法”的意义。而在此之外,出于各种原因和目的,人与人之间还会出现其他的性爱关系,这是犊子氏重点考察和分析的对象,因为它构成了婚姻、家庭之外重要的社会关系,体现的是“利”。人们的性爱若只停留在婚姻、家庭的意义上,性爱本身便会逐渐失去其快乐的本质,因此,人们常常追求合“法”婚姻之外的性爱快乐。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纯粹性爱本身的快乐。但这样的结果常常使性爱在“法”和“利”之间失去平衡,  社会常常谴责或是惩治人们非“法”的性爱关系,但犊子氏的《欲经》却不是如此,它是认真考察人们的性习俗和性心  理,引导人们善于享乐,如此,性爱本身才能实现其价值和意义。
      《欲经》也常常被翻译成《爱经》,但实际上《欲经》谈论的主要是性,而且它是从纯粹的享乐主义的角度来谈论性欲的,因此,“爱”在《欲经》中基本上是没有地位的。与我们对于性爱的一般观念不同,犊子氏认为,性爱的最高境界是淡然无情,只有在这种境界中,性爱才能实现其纯粹享乐的本质。因此,性事并不表现为激情,而是表现为对情和欲的节制,“欲”的节制有益于身,而“情”的节制则有益于心。这种说法与印度的密教多多少少有些联系。在印度密教看来,性爱是超越现象世界的有效手段,是最为神圣的。密教对女性的崇拜是一种无私的行为,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爱:无爱。因此,密教仪式中的性事并不表现为激情,而是一种非个性化的行为,一种无状态的心灵状态和浑然一体的自我,沉浸于其中的是彻底的自我和自我的解脱。正是在这种解脱的意义上,禁欲与纵欲、苦行与性力奇特地化为一体,成为“同归”的“殊途”。
      《欲经》的性爱观不同于起源于12世纪西方文学中《特丽斯坦和伊索达尔》描写的浪漫激情,也不同于伊斯兰世界流传甚广的内扎米的《蕾丽与玛杰农》的生死爱情故事。《欲经》所倡导的温柔典雅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性欲,它使激情沿着正常的轨道运行,以使性和爱得到较为完善的统一:因性而爱,因爱而性,因此它描写的不是浪漫之情,而是富于生活艺术的艳情:在占有性的性欲和温柔的浪漫渴求、无序的本能和有序的道德、天性和人性之间寻求某种模糊的平衡,在构成人的性欲的各种相互冲突的力量之间谋求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