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房产网最新楼盘:打破国企垄断只能待下一轮经济调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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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国企垄断只能待下一轮经济调整期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1年05月20日 16:59 共有3条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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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体制内的官员,都对国有企业垄断现象不满,可见经济改革进程有多难,从三十年历史看,真正的经济改革还有待于下一轮经济调整出现

  【财经网专稿】记者 徐斌 尽管中央出台红头文件已经一年多,但国有垄断行业一切照旧,这甚至让体制内的官员学者都无法容忍。仔细考察“新非公36条”出台的背景,我们就会明白,真正的改革只会在经济衰退甚至大萧条的条件下,才会出现。

  5月19日,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办的民资“新非公36条”一周年座谈会上,与会官员及企业界代表痛陈有关部门执行政策不力。“一年以来,一些中央部门没有任何动静,有些部门政策甚至与‘新非公36条’相矛盾。”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陈永杰直言。他曾参与“新非公36条”起草,并任文件起草工作组副组长。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表示,“新非公36条”的具体落实总体推进不均衡。“目前,只有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省份制定了实施细则。而从行业来看,铁路、能源、金融、市政公共事业等重要领域并没有进展。”罗国三在国家发改委主管民营企业投资领域,曾参与新条例的起草工作。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将打破垄断称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淮海战役”。辜胜阻说:“如果不打破垄断,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一句空话,‘新非公36条’会难以推行。”。而陈永杰则坦承,一些政府部门对中央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民间投资政策的认识不够,甚至有抵触情绪,在落实“新非公36 条”时行动消极,宁愿积极主动支持国有投资,而有意无意地限制民间投资。2010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关于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两则文件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兼并重组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但真正进入垄断领域的民资少之又少。

  “新非公36条”是在2008年底全球金融危机情景下,决策者开始提上日程表的。此项政策出台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在积极财政政策对经济的短期刺激作用消失后,由民间投资引导中国经济平稳有序增长。但政府出台红头文件,从调研到草案再到会签,最后到出台,耗时一年多。等到2010年7月出台后,中国经济已由此前的高台跳水,变为高位盘旋。政府开始紧缩货币抑制通胀,并有给经济过热泼冷水之意。此时,哪有动力推动行业改革打破国有垄断。

  非但“新非公36条”如此,“非公36条”出台也是如此。2005年2月25日,新华社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这是当时为配合中国经济转变增长模式而出台的红头文件。但出台后不久,中国经济就一路飙升,国企利润和政府财政同增长,无论谁都没有动力搞改革。

  回顾三十年中国经济史,我们会发现,每次重大改革突破,都是发生在经济衰退之后,出现于国企破产、财政收入急剧萎缩的背景下。所谓穷则生变,所谓主动性改革,从未发生过。

  就这个意义上说,打破国有企业垄断,中国经济结构真正调整,只可能在下一轮经济调整期才能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