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明莉真死还是假死了:“无烟医院”仍见烟雾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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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医院”仍见烟雾绕

2011-01-07 09:36:00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深圳新闻网讯 为实现“无烟大运,无烟深圳”,深圳作为全国“无烟环境促进项目”的首批试点城市,政府承诺在2011年12月以前,在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行政办公机构和公共交通工具(含室内等候室、售票厅)实现100%无烟环境,最终实现“无烟深圳”的目标。

“控制烟草危害,医生责无旁贷。”在四类禁烟场所中,医疗机构是最先行动的。早在2009年12月医疗机构就启动了禁烟行动,市卫人委更是定出了公立医院无烟时间表:2010年6月30日,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院100%成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

公立医院“无烟大限”已过了半年,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医院里依然可以看到违规吸烟的情况。记者于是进行了调查,发现虽然与半年前记者调查的情况相比,各医院显然都更重视禁烟工作,禁烟的标志遍布医院各角落,医院小卖部已看不到卖烟的情况,医务人员院内禁烟成效较好,但是还是存在很多死角,医院的禁烟区域仍然可屡屡发现吸烟的患者和家属。

楼梯间禁烟标志下还有人吸烟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一进西侧院门,就看见大大的提示牌:“您已进入无吸烟医院!”但是从西门到住院部大楼门口,一路上记者都见到有零星的烟头,特别是花丛里、草丛里,烟头更多。

 

进入住院部大楼,“无烟医院”大大的提示牌随处可见,提示进入室内的烟民们不可以再抽烟了。但还是有烟民不遵守医院的规定。在住院楼一楼的电梯门口,一位叨着烟的烟民被导医护士发现,在护士劝阻下,他在垃圾桶上掐灭了烟头。病房里,禁烟的情况很好,记者没有发现抽烟的情况。可是楼道里情况就比较糟糕,记者从1楼走到13楼,几乎每层楼的楼梯口都成了烟民过烟瘾的地方。事实上,每层楼梯口都有张贴一个明显“禁止吸烟”标识牌。

在十楼的楼梯口,记者见到了两位正在吸烟的烟民,一位老大爷穿着病号服,打着吊针,在垃圾桶前吸着烟,旁边是他的家属,帮他举着吊瓶,也在吸烟。记者指着他们头顶上的禁烟标志问:“你们知道这里是禁烟区域吗?”正在吸烟的家属抬头看看了禁烟标志,尴尬地说:“看见有其他人都在这里吸烟,也就在这里吸了。”“医务人员或是保安见了,会劝阻你们吗?”记者又问。”他们见了会劝我们别吸了,病房里管得很紧,一定不能吸,这里就管得比较松。”

记者随后又来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在住院大楼的楼道里,记者走了几层楼,也一路有见零星的烟头。一位正在扫地的清洁工也告诉记者,虽然会告诉病人和家属楼道里不能吸烟,但还是有很多人偷偷吸,每天都会扫到不少的烟头。

门诊大厅外候诊区屡见吸烟者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患者、家属甚至医院的工作人员存在着认识误区,认为只要通风好的地方,就可以吸烟。在北大深圳医院,记者见到,门诊大厅前的半露天候诊区成了禁烟最大的盲区。由于医院院内正在新建大楼,原来设在医院露天喷泉旁凉亭的吸烟区就移到了门诊大厅前的露天花园里,医院也树了大大的吸烟区的标识牌。但是,还是有不少烟民选择在离吸烟区仅几步路远的门诊大厅前的半露天候诊区吸烟。记者在这个候诊区站了不到两分钟,至少有四五个烟民在这个区域的垃圾桶旁吸烟,其中还有女烟民。

记者问现场保安,为什么不劝阻这些烟民去吸烟区。保安告诉记者,门诊大厅内管得比较严,但是大厅外想到是半露天的,空气比较流通,就管得比较松了。有烟民也告诉记者,看见这里没人管,大家都在这里吸烟,就以为这个区域是可以吸烟的了。

记者了解到,本来按照深圳“无烟医院”的目标,进入医院区域内就不能吸烟,不管是露天还是室内。但是考虑到医院禁烟的可操作性,市卫人委给出了一个过渡期的方案:医院室内必须是百分百禁烟,可以在室外设一个吸烟区,让市民先养成在医院室内不能吸烟的习惯,等过渡期结束后,室外的吸烟区也要取消。

 

四类场所禁烟进展太慢

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最新的调查显示,深圳有近六成不吸烟者正遭受二手烟的危害。按照政府承诺,今年年底前要实现四类场所无烟,但是除了医疗机构,其他三类场所至今还没有启动禁烟。有市民向本报反映,认为禁烟的进展太慢。

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禁烟项目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教育系统和公交交通工具两类场所春节后会启动禁烟,但是办公场所禁烟的难度比较大,至今还没有时间表。

禁烟为何进展如此艰难?在采访中,一些医院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诉苦:医院可以要求医务人员禁止吸烟,违者处罚,但如果是患者或患者家属在医院抽烟,院方只能进行劝阻,无权罚款。特别是一些烟民躲在角落里吸烟,医院人手有限并不一定都能随时监督到位。“谁来执法?依据是什么?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持,禁烟令的执行就可能会大打折扣。”

 

深圳早在1998年就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但是条例由于处罚太轻,执法不明,以至于10多年过去了,没有开出一张个人罚单。去年,《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修订纳入了我市重要的立法计划,去年8月市法制办也就《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了市民的意见。修订稿里,处罚的力度加大了,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从过去的20元增加到了500元,明确了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的职责,如果不履行禁止吸烟管理职责的,可以处以1—3万元的罚款。禁止吸烟的场所范围也扩大了,甚至餐厅、酒吧、咖啡厅的室内也不能吸烟。

有关人士指出:虽然修订稿中规定由各个相关行政部门对本系统的禁烟进行监管,但是罚单怎么开?罚金谁来收?怎么收?深圳目前没有专门的控烟执法机构,谁来对这些行政部门禁烟情况进行监管?这些都缺乏细则。如果不完善,修订稿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本文来源: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