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警察学院好吗:梦罔生:夏俊峰案呼吁死刑复核程序诉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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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罔生:夏俊峰案呼吁死刑复核程序诉讼化

2011年06月15日09:10红网梦罔生我要评论(23) 字号:T|T

梦罔生 评论作者

为公众广泛关注的沈阳小贩夏俊峰杀城管一案,短时间内,也许很难再会有实体、程序层面报道发出。因为与司法公开原则不同,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并非公开程序。

夏俊峰案无疑是短期内观察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的最佳案例。这也是近期有关该案任何蛛丝马迹的报道,都弥足珍贵的原因所在。

据报道,最高法院刑庭三名法官“破天荒”的约见夏俊峰辩护律师陈有西,并且,“听取了律师意见,书记员作了记录”。

“破天荒”三字是我擅自加上,原因在于,我从未听说近年来有最高法院法官因死刑复核约见律师;我听闻的是,死刑复核程序,“程序很乱、复核很难、救命很贵”。

“程序很乱”无需过多解释,学界直至今天都不知道如何阐述最高法院的这个复核程序。它肯定不是诉讼程序,因为整个程序根本不开庭,甚至,律师能知道主管法官是谁,就已经能算上幸事一件。

对于“复核很难”,我却难以解释了。因死刑数据系国家机密,复核程序又无从公开,仅凭媒体报道的这部分案例,不及其余,就下这么个定断,的确不够科学。我之所以仍旧这么说,是因为有不少死刑复核律师已是叫苦连连数年。

至于“救命很贵”,其实不言自明。救人一命,本就非容易之事,再加上程序的不规范、不透明,要想做到挽回,道路只有两条,一是尽万分努力,二是寻找灰色地带、潜规则。无论走哪条路,价格都毋庸置疑的会贵。

熟悉死刑复核程序的律师说,被告人家属想见承办法官,很难,只能走上访程序,“基本上就是见不到”。那么,律师呢?作为防范冤假错案的“最后一根稻草”,法律无疑应当赋予律师以会见、取证、阅卷权。

可实际结果是,死刑复核律师也是“夹杂在众多上访者中间排队递交约见法官、递交法律文件、证据的申请”,我想,这可能也是此次最高法院法官能主动约见夏俊峰辩护律师陈有西的珍贵之处所在。

但仅此不够。一个好的制度,也一定同样应该是各项具体制度明确、所有参与方都知道该如何使力、用功的制度。否则,假使只有部分参与者明知“游戏规则”,特别是只有部分与裁判者相熟悉的参与者知道“游戏规则”,所有公正都会成摆设。

这或许也是每年都会有新律师试图涉足死刑复核业务,却又都不约而同退出的原因。在外界,甚至是在律师群体本身看来,死刑复核律师依旧是个神秘领域。

而这个市场呢?据媒体报道,也是极其混乱:新律师完全摸不清里边水深水浅,有劲使不上;资历深、有“关系”的律师,大多数情况下,又不愿意接死刑复核案件,因为经历过一审、二审,当事人钱财两空,付不起律师费。

这样的“游戏规则”,有无可能有赢家,谁是赢家,不言自明。但举全社会制度之力,却只培养出权钱交易潜规则,这绝非一个公正、公平的社会所追求的要义所在。一个好的制度化社会,一定是制度救人,而非包青天救人。

学界为此期待死刑复核程序能改造成一个诉讼化程序,让刑辩律师,让检察官能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而据笔者了解,近期要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如何改造死刑复核程序,就是议题之一。

我们有理由期待夏俊峰案能峰回路转,因为按照媒体目前公布出来的案件细节,夏俊峰或许罪不至死。

我们更期待,立法者能还公众一个公开、公正的死刑复核程序,因为后者可能会成为类似杜培武案、佘祥林案、聂树斌案不再发生的“最后一道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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