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豫菜名店:[媒体交流]《南方周末》杨瑞春致方舟子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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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江湖』 [媒体交流]《南方周末》杨瑞春致方舟子的信

点击:1401  回复:21 作者:杨瑞春  发表日期:2005-11-13 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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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杨瑞春致方舟子的信
  
  
  
  方舟子:
   您好。昨天得知您对《南方周末》本期对您和于建嵘的报道提出异议,第一反应是非常吃惊。昨天晚上我打电话给负责此次报道的记者李海鹏,他也表示惊讶,并立刻通了电话和您沟通。
   我们的反应为何是吃惊?倒不是怕挨骂——作为中国影响力最大的一份周报,如同承受对它的赞美,《南方周末》一样可以承受得起骂声 ——而是为什么你会跳出来骂。事实上,以文章发表之前拿给报社一些同事看的反应,他们认为这组文章在立场的把握上十分有分寸感,对您是足够尊重的。特别是体现到访谈部分,我想您应该注意到,您的访谈文章是经您审阅过的,相反,于建嵘的访谈未经他本人审阅。在某种意义上,这是对于建嵘的一种不公,但因为您接受采访时提出过这样的要求,而我们也已经答应,这就是我们必须的选择。
  我邮箱里至今保存着您前后发来的几个版本,特别是为了防止出现编辑上的失误,专门发来一个完全干净的版本,您对自己文章负责的精神让人欣赏。
   但我不明白在您关于“《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的文章里说:“现在登出来的访谈 录,并不是经我确认的那个版本,而是被删掉了约一半,里面有的对话被删得七零八落,不能再准确表达我的原意。如果是因为篇幅的缘故必须删节,也应该把最后版本再寄给我确认。”
   我想诚实地告诉您,在最初的设计中,这组报道是占用三个版面,而在出报之前的几个小时,临时被调整为两个版面,空间已经严重不足,所以,现在出现的版面上的6篇文章每一篇都涉及到了删节问题。你和于建嵘的访谈,同样遭到了大量的删节。
   另外我想,审稿是您的权利,那么作为编辑,删节是我的权利,我做删节的原则,一是不违背被访者本意,一是重要性原则。比如说您谈了很多“伪环保”问题,也许对您意义重大,但是对我们关心的主题关系并不是很大,所以我也多少做了取舍。我想,对于任何一家报纸,这样的处理都应该是允许的。尤其是在出报的紧张时刻,删节文字几乎是必需的调整。您所说的再寄给你确认的办法,如果时间充裕,我们当然可以努力尽量达到,但在那种情况下却别无选择。
   幸而您同时把您的全本和我们刊发的版本一同放在了网站上,我想大家确实可以比较一下,删掉的部分是否歪曲了您的原意。或者您也可以直接指出来供我们探讨研究。
   至于您说的主稿部分,则大体不存在给您审稿的问题,我们更多使用的是别人对您的评价,即使审稿,也应该是给那样受访者审来保证其准确。如果您连这篇稿子都要求审,那就对于建嵘愈加不公了。说实在的,我倒觉得,这次采访如果非要有一个人跳出来抗议的话,那个人应该是于建嵘而不是您。
   至于说到评论部分,从我们的原意出发,并没有一边倒的意思,为了组织一组相对平衡的言论,我们大概联系了将近十个学者或者评论者,然而很多人要么是没有时间,要么不愿意引火烧身。事实上,我们还毙掉了两篇评论,因为针对您的倾向性太强的缘故。目前呈现的稿子,尽管有不完美之处,但无论如何是一种努力追求客观中立的结果。
   我想和您再聊一聊做这个选题的初衷,我们并不想只是就你们的争论谈争论,其实引起我们兴趣的是你们这次吵架所使用的话语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当今中国知识分子经常采用的一种话语姿态。我们希望探讨这背后到底是什么?
   曲水先生的文章里原来有一段话,我认为是代表我们对于这种状态的思考的:“1919年以来,“打烂”成了主流的方法论,现代化的过程伴随着对传统的剧烈破坏。几千年的人生智慧被唾弃了,几千年的国家治理经验被当成障碍,几千年的教育、人才选拔制度都被看作糟粕,在这些大问题下知识分子个人修养的要求与标准,当然早已被潮流冲刷得体无完肤……经过几代人的传承,经过众多刻骨铭心的事件的洗礼,中国知识分子骨子里已经满溢暴戾之气。”
   我在5年前,在别的媒体做记者时,曾经做过“二余”的报道,其他是非不说,余杰批判余秋雨的文字风格给我的印象是非常深刻的,那种普世价值观和骨子里的暴力的结合让我觉得很危险,那种选择,具有文字上的以暴制暴的味道。我们一位同事有个说法,说我们都是喝狼奶长大的孩子,反思我们自己每个人,是否都有潜在的暴戾之气?作为民众引领者的知识分子,这种暴戾是否尤其危险?我们更希望读者思考的是这个东西。
   事实上,从策划这个选题开始,我们就在考虑如何在这场争吵中如何做到冷静、客观和全面。因为这确实是个需要拿捏尺度的题目,也正是因为对此的追求,我们最早的记者人选,和于建嵘比较熟悉的记者赵凌,自动回避了这次采访,而改由对此事没有任何人情利益考虑的记者李海鹏来操作。在对复杂问题的把握上,李海鹏的新闻写作一向有着很好的口碑。而我认为他这次也完成得非常优秀。
  
   祝好
   杨瑞春
   200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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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刀刀鱼 回复日期:2005-11-13 0: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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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有时太不懂得讲道理了。好象全世界的每一家媒体都是专门在跟他作对似的。

作者:黑夜的孤魂 回复日期:2005-11-13 0: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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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复杂问题的把握上,李海鹏的新闻写作一向有着很好的口碑。而我认为他这次也完成得非常优秀。
  ————我觉得他这次的采访很差,我指的不是对方部分的采访,而是对于部份的采访,问题的设置和口气对于很不公平!杨所说的,“这是对于建嵘的一种不公,”!
    因此结论一样“南方周末堕落了!”,不过这句话更应该有于来讲!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3 01: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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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认为:从删节部分看,违背了“我做删节的原则,一是不违背被访者本意,一是重要性原则。”,因为从删节处,恰恰看到了一些很重要的问题。
  
  
  
  作为中国影响力最大的一份周报,如同承受对它的赞美,《南方周末》一样可以承受得起骂声 ——而是为什么你会跳出来骂。
  
  ===================================
  这只怕是你YY了。
  不要拿历史上的说现在。
  你们头版关于代课老师的编辑部评论,和过去比,不知差了多远。矫情的太重,或者真诚的太浅,或者思维的太薄。我这个十年老读者感到极端的失望。只觉得现在的编辑部没有那份真诚与深刻了。或许过去的那颗心已死。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3 01: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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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看来不是李海鹏的问题,谢谢杨瑞春站出来作了说明。这一点值得肯定。

作者:河影飞雪 回复日期:2005-11-13 2: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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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编辑对稿件的修改权力最大,但不能把被采访人的原意歪曲!如果是版面问题,编辑对稿件进行删节的也就是更应该了,问题在于被删节的部分是不是受众最需要的。我感到可惜的是没有看到那篇报道!

作者:柏墉 回复日期:2005-11-13 09: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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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这是活该!捧臭脚捧出毛病来了吧,象方舟子这种货,谁也不理它,准定它也就不咋乎了。可倒好,都他娘的捧吧,终于捧出毛病来了。

作者:谢谢关注 回复日期:2005-11-14 12: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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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原来"<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这个帖子是姓方的发的啊,不是什么好鸟,害我都没弄明白.姓方的这样的缺少人文素质的"知识分子"实在是不要的好.如果南方周末此前真捧了他的臭脚,那只能是活该了!

作者:gdhwd 回复日期:2005-11-14 13: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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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大家对事情缘由有个清楚的认识,我将南方周未的和方舟子的文章均抄录如下:
  

作者:gdhwd 回复日期:2005-11-14 13: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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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
  
   ·方舟子·
  
   三天前有一名《南方周末》记者告诉我,说有人往《南方周末》投稿信箱寄
  了据说是摘自我的文章的一段话,里面有“《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等语,
  问是否是我写的。我记不得我曾经写过这些话,要该记者把这段话转给我以便核
  对。催了两次,至今没有收到。不管我以前是否写了那句话,在今天(11月10日)
  看了《南方周末》用2、3两版的篇幅做的专题《于建嵘VS方舟子:两败俱伤的恶
  战》之后,也不能不感叹:“《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
  
   我在接受《南方周末》的采访之前,唯一提的要求是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
  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该访谈是记者根据
  现场对话的笔录(没有录音)写的,整理之后将定稿寄给我,报道中涉及我的部
  分也发给了我,我做了不多的修改,寄了回去,记者也确认已经收到。但是现在
  登出来的访谈录,并不是经我确认的那个版本,而是被删掉了约一半,里面有的
  对话被删得七零八落,不能再准确表达我的原意。如果是因为篇幅的缘故必须删
  节,也应该把最后版本再寄给我确认。而登出来的记者报道,更与我确认的那个
  版本毫无关系,里面与我有关的部分都没有经过我的确认,我确认过的段落都不
  见了。言而无信,有违新闻道德,更有违做人的道德。没想到《南方周末》现在
  也堕落到和《南方人物周刊》之类的小报玩这样的把戏。
  
   《南方周末》在报道于建嵘骂我这一事件时,也完全没有客观报道的立场,
  标题就给定了性:“两败俱伤的恶战”,自命裁判宣布:“两个人谁都没有赢得
  这场恶战和混战。”我还真不明白我在这场“恶战”中败在哪里,伤在何处。如
  果对我骂娘就能让我败了、伤了,以后谁要想打败、打伤我,可就太容易了。只
  要还有一点点的是非观念,还没有被小集团的偏见蒙蔽了眼睛的人都可以看出,
  于建嵘对我破口大骂,骂完了又矢口否认,其学格、人格都已破产,无可挽回。
  难道《南方周末》真以为找一批人来批评我的打假,制造我也败了的假象,就能
  让“《南方周末》2004年度致敬人物”于建嵘挽回点面子?想要批评我的打假,
  也该等抓到了我打错、冤枉了人的把柄吧,现在仅仅是因为有学者如街头小流氓
  一样对我骂娘,就让你们兴奋得也要加入骂阵,仿佛我就活该被人骂娘似的,也
  未免太恶心了吧。
  
   更恶心的是还为此组织了三篇一面倒地批我的评论文章,连起码的中立立场
  都不装一装,好像我现在在学术界是人人喊打,没人替我说话了。找的又是什么
  人呢?“曲水”不知是谁的化名,语气也温和些,且不去说他,笑蜀(陈敏)和
  李方则都是和我有新仇旧恨的。笑蜀是早就加入了骂阵并被我反击过的,不是什
  么旁观者,他还是如从前用“英明神武”的口气批我“英明神武”一样把自画像
  强加于人,用“充满乖戾乃至充满杀气”的文风批“充满乖戾乃至充满杀气的暴
  力文化”,以“姚文元遗风”批“姚文元遗风”,而且与时俱进地和伪科学家们
  遥相呼应反对“私人学术打假”了——当然,这并不妨碍他们打我的“假”。至
  于李方,自称是我的朋友,而我实在不知道何时交上了这么位朋友,联想到此前
  笑蜀在批我之前也先捏造一番与我“相识”的经历,照这么下去,恐怕我的“朋
  友”之多要超过胡适之了。我对李方的主要印象,是在1999-2000年间他因为宣
  扬、支持“史前超文明”和朱海军的“面对面进化论”之类的伪科学,曾被我痛
  打过。据说之后他有所反省,不敢再妄谈科学,不过其信口开河的毛病却是改不
  了的了,改为妄谈别人了,比如说“方最得意者,在于他是当年福建高考的语文
  状元”,俨然我肚子里的蛔虫。其实在我看来,能把文科妄人打得满地找牙,打
  得一起对我哭着喊着叫停,所感到的得意程度就大于小时候得了“语文状元”。
  至于李方对我的打假动机的种种小人之心式的猜疑,还是网友WT对此的评论最恰
  当:狗眼看人低!
  
   自2001年打击“珍奥核酸”之时起,我和《南方周末》或明或暗有过多次的
  “打假”合作,并给《南方周末》写了许多篇文章,也多与打假有关。在当时我
  认为《南方周末》是中国最好的、也是最受我信任的报纸之一。之后《南方周末》
  经过几次大换洗,我认识的编辑、记者都已离开,有的还是愤而辞职的,《南方
  周末》的品质每下愈况,许多人都说它堕落了,我也就很少再去关注它,有时碰
  上了也会批批它。但因为以前的渊源,还是给了它这么一次机会。对不起我的信
  任、恶心我、围剿我,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还能把我怎样?即使他们把反对
  个人学术打假的口号喊得震天响,只要我见到假的,认为该打的,照样打,岂会
  因为小人、小报的聒噪而缩手缩脚?但是,如果笑蜀、李方的无稽之谈真的能代
  表《南方周末》的看法,如果《南方周末》真的认为只有官方机构才能打假,个
  人打假要反对,打假是娱乐,那么就是在否定言论自由,否定公众对事情真相的
  知情权,等于是在对旧《南方周末》的良知的完全否定,这一份报纸,也就死掉
  了,岂止堕落而已。以后《南方周末》如果再有打假的报道,我们就只当它是不
  正常的“娱乐”,当然,我是再也不会去配合它演戏的。
  
  附:
  
  方舟子:哪怕天下人误解我
  
  (【】中为发表时被删掉的部分)
  
  本报记者 李海鹏
  2005年11月10日南方周末
  
    新语丝要为举报人保密
  
    记者:作为以学术打假为主要内容的知名网站,新语丝审核、遴选举报投稿
  的标准是什么?
    方舟子:我并不在意来稿的用词是不是激烈,只看它有没有依据。如果文章
  中举出事实,我会核实这个事实是否存在,如果文中有推论,我会进行逻辑判断。
  至少要看起来有道理有依据,我才会发表。【对不涉及新的事实的评论性文章,
  发表的标准会低一些,但】最低标准是不选用新冒出的ID发表的评论文章和跟贴,
  发言要有可信赖的来源。
  
    记者:那么引起这个事件的“严晋”算不算新冒出来的ID?
    方舟子:严晋不算,他的文章是寄给我的投稿,不是那种在论坛上的随意张
  贴。新语丝网站规定,举报文章可以化名发表,但是作者必须把自己的真实身份
  告诉给我,我要为举报人保密。至于他与于建嵘有无恩怨,这一点在我看来并不
  重要。很多举报人在举报时都存有某种个人动机,或者出于同行业的竞争心理,
  或者出于私人恩怨,但我不管他有什么动机,只看文章有没有道理,有没有依据。
  
    记者:在匿名机制下,如何保障新语丝的公信力?被批评造假的人会说,哪
  有什么匿名人,其实就是你方舟子自己在搞事。
    方舟子:学术真伪的判断,依靠的是举证的过程。如果举证过程充分透明,
  结论就是合理的。举报人是谁并不重要,对他的身份进行猜测也就没有必要。即
  便严晋就是我,也不妨碍他有举报权,何况他并不是我,我从来不用其他笔名发
  表文章。
  
    记者:在新语丝你既有监管言论的权力,又常常亲自参与打假,这对你的对
  手来说是不是不公平?
    方舟子:有人因此说我“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甚至认为我自任“法
  官”。其实即便我控制新语丝,也不等于控制全部舆论。这个网站不是官方权威
  机构,无论是投稿人还是我自己,发表的都只是个人看法,对于学术真伪不具备
  最终裁决权。即使我下结论,也只是我的个人结论,不具备什么强制力,行使的
  更不是公权力。如果有人认为我错了,反驳文章又不能新语丝上面发表,他还可
  以到任何舆论平台去反驳我。
  
    【记者:举报文章发表在这里,应该文责自负,还是作者与网站共同负责?
    方舟子:网站也有连带责任,这一点没有问题。谁认为新语丝发表的批评文
  章恶意失实甚至违反法律,可以起诉作者和网站,我也会作为网站的法人代表应
  诉。于建嵘这次说找不到我,其实新语丝在美国有注册地址,他可以找到。不过
  他到美国告我可能会很荒唐,网站上出现的对他的质疑,是美国法律框架下的言
  论自由的一部分。】
  
    【记者:可是你也会面临国内的官司。你正在与肖传国教授进行名誉权的诉
  讼,官司进行得怎么样了?
    方舟子:肖传国还同时起诉了搜狐、协和医大出版社、北京科技报等多家机
  构。我们已经收到诉状,正准备申请异地审理,同时开始收集可被法庭采纳的各
  种书面证据。说实话,我对官司的前景很不乐观。对打假者来说,名誉权的官司
  很难打,这些年来,在揭露学术腐败和打击伪科学的官司里揭露者基本都败诉了。
  一方面有地方保护的因素起作用,另外原告的学校很可能支持他,他可以动用很
  强的关系。比如“绝食老中医”事件的诉讼,《北京科技报》就败诉了。不过我
  们会很好地打这个官司,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进一步揭露真相。】
  
    我的文风比较尖刻锐利
  
    记者:有时候你很难让人理解,比如说在新语丝网站上开列论坛黑名单,声
  称来自“关天茶社”等论坛的转贴一律删除。这好像是“一篙打翻一船人”,这
  样的事情多了,很多人就会认为你很武断。
    方舟子:【这个黑名单的出现是在1999年的时候,当时有一些人把这些论坛
  的政治、宗教方面的帖子转到新语丝的论坛上来,作为一个不欢迎此类转贴的论
  坛,新语丝当然要删贴,结果删不胜删,删掉了还有人抗议,因此我就贴了这个
  公告。作为论坛的管理者,我想我有这个权力。这个公告现在还在,算是历史的
  记录,也就没有必要改了。】其实大家何必要管我是什么样的人呢?在网上有很
  多人攻击我的性格为人,说我没人情味,没人性,其实不管他们说得对不对,这
  些东西都不重要。关键是,我做事有没有依据,有没有道理。
  
    记者:你认为外界对你的判断准确吗?
    方舟子:不准确,但我不在乎。外界对我的判断很多时候只是针对我的文风
  和用词以及一些谣言得出的印象,草率地对我下个结论。我文风比较尖刻、锐利,
  是我的特点,可能会带来一些麻烦。不过对此我也不觉得不好。【对这种文风读
  者反应不一,有人认为太偏激了,有人又觉得读起来很痛快。总体来说,有利有
  弊。】其实那些指责我的文风的人,自己写文章往往比我还“偏激”。
  
    记者:这么多年来你每次出手,都会制造很多新的敌人。
    方舟子:确实很多。原来有些站在旁边欣赏我的人,现在被我打假打到了,
  也变成了敌人。一些旁观者与我论战,几个回合下来,有的也成了敌人。
  
    记者:敌人遍天下的感觉怎么样?
    方舟子:我觉得无所谓了。树敌与我的性格有关,我不怕得罪人,打假本来
  就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有些假的东西,我看到了,不说出来难受。“一家哭何
  如一路哭?”这是范仲淹处罚贪官时说的话,那个贪官的家人很可怜,可是范还
  是坚持处罚。我的想法与此近似。对于树敌过多,我早有心理准备,也不觉得会
  带来让自己的生活陷入困境的麻烦。】
  
    记者:在攻击对手的过程中获得的快感和成就感,是不是支撑你这样一直做
  下去的重要动力?
    方舟子:【首先说快感。】打假谈不上有什么快感,对那些假的东西揭露得
  越多,我就越悲哀。看到一些特别简单的骗局会风行天下,会骗得那么容易,一
  些造假的人竟然会取得很高的地位,是很无奈的事情。另外快感这东西本身就不
  可能是一个持续性的动力。【有些人喜欢骂名人,他很难持续下去,为骂而骂,
  难免理由牵强,很容易失去信用。】我觉得自己更多地是靠理性去揭露一些事情。
  我的原则是,挑选社会危害比较大的、地位比较高的人和事来揭露。这种揭露常
  常是有风险的,【《南方周末》在2001年曾经报道过的某地厂商生产的一种注射
  隆胸材料的问题,后来有些继续揭露它的媒体和个人都被这家公司告上法庭并败
  诉,我现在也参与了揭露,有可能再惹上官司。这种行为带来的是麻烦,不是成
  就感,揭露很简单的骗局有什么成就感?真要计算成就感的话,我是很失败的,
  被我揭露出来的骗局很多,真正被动摇的例子却非常少。】
  
    我没有蜕变
  
    记者:有些人说,方舟子已经蜕变了。以前你进行学术打假,站在“良知”
  的一边,现在你【为余秋雨的文革经历做辩护、】打击环保主义者,似乎与知识
  分子阶层中的“良知”准则格格不入。
    方舟子:那是他们以讹传讹,才会这么说我。【其实我为余秋雨说话,是
  2000年3月的事,那时候我还没有开始学术打假呢。说我赞美余秋雨的人,并没
  有读懂我的相关文章。我并不欣赏余秋雨,只不过我认为他的文革经历是历史错
  误,不该在现在上纲上线对他进行政治斗争,要他个人承担责任。我的原则是,
  不能因为讨厌一个人就侮辱他。还有人说我吹捧郭沫若,其实我不过是批驳了余
  英时捏造事实诬陷郭沫若抄袭,这是1999年时候的事。我常常只是替自己不喜欢
  的人说几句公道话而已。】对伪环保人士,我指出他们的错误,强调搞环保要有
  科学精神和人文关怀,又有什么错?自从1993年上网以来,我没有任何改变,而
  且自己觉得做的事越来越有社会意义。
  
    记者:在打击环保人士方面,比如说在怒江建坝问题上,你有没有接受过任
  何地方政府或利益集团的经济赠予?
    方舟子:这个是从来没有。上一次我随团去怒江考察,经费是由国家水电水
  利规划设计总院负担的,但这仅仅是考察经费,不能算经济赠予,而且平均在每
  个成员头上的经费只不过几千块钱而已,是很正常的活动开支,国家出的经费。
  我对伪环保人士的揭露,早在去怒江之前、参与“人类应不应该敬畏大自然”的
  讨论时就已经开始了,可以说一以贯之,并没有因为这次考察而改变。迄今为止
  从来没有人想要收买我,大概都知道我是不可能被收买的。
  
    【记者:你支持怒江建坝吗?
    方舟子:有些人说我支持建坝,其实不是,我只是支持怒江开发 ,因为我
  觉得怒江人民不应该那么一直贫穷下去,但是这不等于说我就支持怒江水电开发。
  其实并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我只支持发展,不关心环保。我自己一直很关心
  环保,只不过是希望这项事业能够健康地推进。很多事情应该慎重,因此对于怒
  江是不是应该建坝,直到现在我还没有一个确定的看法,我不过是反对有些人盲
  目地、捏造事实地反对建坝。】
  
    【记者:环保派会有问题,发展派也会有问题,是不是这样?
    方舟子:当然是,所以我从来不以派别论是非,而是就事论事。】
  
    记者:在中国,环保派势单力薄,环保事业又举步为艰,发展派则很强势—
  —你是不是在锄弱扶强?
    方舟子:我倒是觉得环保派很强势。他们也有政府支持,国家环保总局就在
  支持他们,他们还可以影响到高层决策。最重要的是,中国的媒体大多数很同情
  环保派,这也是一种舆论上的强势。其实我没有区分谁强谁弱,我想还是应该具
  体事情具体对待,在怒江这个问题上,我主要指出了环保派的错误,这是因为我
  还没有发现发展派有什么明显的漏洞,如果发现的话我一样会指出来。
  
    【记者:环保人士的错误,不代表环保事业的错误。
    方舟子:对,而且我认为现在这些在媒体上大出风头的所谓环保人士并不能
  代表中国的环保事业。】
  
    【记者:如果我说,“做事要有全局观,在局部上你也许是正确的,但在整
  体上却对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你会怎么回应?
    方舟子:我想还是针对具体的事例做一些实际的工作比较好,至于全局的好
  坏,不是由谁说了算的。我并没有说环保人士不好就代表环保事业不好。很多环
  保人士,我说他们是“伪环保”,不是简单地指出他们的错误而是进行“打假”,
  是因为他们并不是真的关心环保,只是一些以环保名义出现的吸引眼球的活跃人
  士而已。我本人不仅不反对环保,而且觉得环保很重要。中国环保面临着很严峻
  的局面,最严重的问题不是一条河流建不建坝,而是普遍性的污染。比如说黄河
  污染那么严重,却没有引起多大的关注,这是很可怕的事情。说到根本,我与现
  在一些环保人士的分歧,一在于真环保还是假环保,二在于如何推进环保。】
  
    【记者:可是很多人在指责你是纯粹的发展派。如果你怪罪公众对你有很多
  误解的话,有没有反思自己为什么被人误解?如果一个人的文章常常被误读,这
  个作者也许该考虑改变写法。
    方舟子:我并不认为这些指责我的人能够代表公众的看法。我相信还有更多
  的人在支持我。如果有些人对我有什么误解的话,那更可能是没有读我的文章而
  受到了反对我的人的误导,并不是因为我的文章本身的问题。我想我的文风没有
  什么可改变的。写打假文章不是写学术论文,如果写得心平气和的话,人家会认
  为你还没有确定自己的观点,口气像商量,这是不行的。打假文章就应该严厉一
  些,不厚道一些。】
  
    学术监督前路茫茫
  
    记者:你是科学主义者,甚至惟科学主义者吗?
    方舟子:我不是。科学主义的核心思想是,科学是万能的,是绝对真理,它
  适用于任何领域。我不认为科学是万能的,仅仅认为没有科学是万万不能的。
  “科学主义者”是别人扣给我的一顶帽子。按照科学精神,没有什么是不能被质
  疑的,科学本身又怎么可能是绝对真理、万能?这么说我是诋毁我。
  
    【记者:对基督教的攻击,是人们把你当作“科学主义者”的重要证据之一。
  常识是,关于宗教问题,下一个明确定论是很难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人格化的
  上帝并不存在,但是人类不可能都是理性的,总有人需要精神安慰,是不是?
    方舟子:我承认不是每个人都是理性的,总有人需要安慰。宗教就像是人类
  的酒,一个人喝酒不喝酒都是他自己的权利,滴酒不沾很好,喝一点儿无可厚非,
  但是酗酒就要制止,喝毒酒就更不可以了。我批基督教有其特定的背景。我在美
  国生活,基督教在周围很盛行,大多数教派属于自由派,对这部分基督教我是没
  有意见的。我反对的是原教旨的基督教,这些派别为了拉拢会众,攻击进化论,
  造了很多谣言,结果我的一些留学生同学都被拉进去了。拉进去会怎么样呢?听
  信了那些攻击进化论的谣言,不仅把圣经故事当作一种宗教寓言,而且当作真实
  发生的历史。这是身边发生的事情,我深有感受,所以才进行反击。我不是凭空
  想起来就去攻击,也不是攻击全部的基督教。】
  
    【记者:你的意思是,这并不代表你具有科学主义的价值观,也不代表你是
  排斥其它意识形态的一元论者。
    方舟子:不代表。我不是简单地反对宗教,主要是对宗教领域内的一些谣言
  和虚假的内容进行打假,特别是在宗教与科学发生冲突的领域,例如进化论,当
  然必须适用科学的标准。】
  
    【记者:那么你怎么概括自己的价值观?
    方舟子:真是很难概括,只能说说自己的精神传承吧。在科学方面,我受达
  尔文、爱因斯坦和罗素的影响比较大。人文方面对我影响深刻的首先是鲁迅,再
  有就是存在主义作家,尤其是加缪。这样下来,形成我的精神世界,比较注重实
  证和理性,性格里又有英雄主义和理想主义的倾向。】
  
    【记者:靠个人打假,对中国的学术空气的净化效果有限。那么中国的学术
  监督该如何开展?
    方舟子:还是需要更正常的渠道。个人的精力有限,掌握的学术资源有限,
  能够做的事情的数量也就有限。个人并不具有权威性,所以不容易让人信服。在
  证明了对方造假之后,个人也不能进行处理和惩罚。可是相关机构的监督工作往
  往不敢触及一些地位很高的学者,只抓一些小苍蝇,调查处理的过程也缺乏透明
  度。中国的学术评估体制强调论文的发表量,逼得很多人去作假,中国官本位的
  科教体制也是导致学术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些都是最需要改变的。其实我说
  的这些,很多人都说过。说归说,要改变现状,不知道要多长时间呢。与其空谈,
  还不如一个案例一个案例具体地做下去更实在。】
  
  (此文已经方舟子审阅,有删节)
  
   于建嵘VS方舟子:两败俱伤的恶战
  
  2005年11月10日南方周末
  
  本报记者 李海鹏
  责任编辑 杨瑞春 吴晨光
  
    两个人谁都没有赢得这场恶战和混战。最后学术真伪已经不那么被人关心,
  人们只是观看两个著名知识分子如何在叫骂
  
  
    于建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政治学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博
  士。学术专长为政治社会学,“三农”问题及社会冲突研究专家。
  
    方舟子
  
    本名方是民。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物化学博士学位。
    1994年创办世界首份中文网络文学刊物《新语丝》。
    致力于学术打假,揭露了几十起科学界、教育界等领域的学术腐败事件。
  
    一场学术真伪之争,竟然以著名学者骂娘收场。10月14日,在一封题为《写
  给杂种方舟子的信》的E-mail中,农民问题学者于建嵘大骂方舟子:“如果你
  不能就我颂扬的衡阳县维权抗争农民是不是‘地痞流氓’作出‘判决’,那我就
  要告诉你,从你乱咬人的性格来看,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痞流氓乱交结下的
  怪种。”此言既出,民意汹汹,于建嵘固然让人大跌眼镜,“学术打假英雄”方
  舟子亦被群起围攻。
  
    大家等待的“狠角色”
  
    10月12日,方舟子主持的“新语丝”网站收到一篇署名“严晋”的举报投稿
  《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评于建嵘的成名之路》。作为一位生物化学博士,这时他
  对名满天下的人文学者于建嵘还一无所知。因为“他是一位走在路上的学者,是
  一位通过与无数农民交谈研究学问的人”,2004年,于建嵘被《南方周末》评选
  为年度致敬人物之一。
  
    严晋的文章的主要内容有4点:
  
    1.于建嵘对外自称研究员,实际上只是副研究员;
  
    2.据“新华社的资深记者W先生”查证,于建嵘在“农民有组织抗争”的课
  题研究中赞颂的一些湖南省衡阳县维权农民的道德操守可疑,其中至少有4人曾
  有劣迹或坐牢;
  
    3.在两项专题研究中,于建嵘自己公布的调查量在一定时间内显然是不可能
  完成的;
  
    4.于建嵘公布的一份在哈佛大学的演讲稿字数过万,在时间限制、需要翻译
  的前提下不可能讲这么长,显然并非原稿。
  
    正在哈佛大学参与“中国农村基层领导合作研究”的于建嵘看到了严晋的文
  章,尽管对其耸人听闻的标题很不满意,还是给新语丝网站发去了一篇平静的答
  复文章,对其质疑逐一回应:
  
    1.中国社科院颁发的工作证在其职务一栏上标明为“研究员”;
  
    2.怀疑“新华社的资深记者”或其他人把维权农民说成是地痞流氓的真实性
  和道德操守;
  
    3.说明两项调查专题研究中的一项为对中央某媒体的电脑储存的电话和音讯
  资料进行的模型分析,耗时不多,另一项则保存有分类处理的记录;
  
    4.哈佛大学的演讲为中文演讲。如果事情一直如此演变下去,那么这就只不
  过是一场普通而有益的学术真伪的辨识而已。
  
    但方舟子在“新语丝”网站发表于建嵘的这篇回复时,同时加了一个“方舟
  子按”,按为“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网站见到如下公告”,
  “公告”中把于建嵘称为“我所副研究员”。在粘贴了相关网址之后,方舟子又
  加上了两句轻快的嘲讽:“这是不是意味着于建嵘现在又成了‘副研究员’了?
  还是连本所的人也搞不清楚他究竟是研究员还是副研究员?”
  
    两天后,《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被发到了方舟子的电子信箱,署名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于建嵘”。此番怒骂之后,发信人意犹未尽,又在同一天发出
  了《于建嵘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在第二封信的末尾,发信人标明了于建嵘的
  身份证号和家庭住址,以示愿意承担责任并与方舟子对簿公堂的决心。
  
    方舟子在新语丝网站上发表了这两封信并撰文回击。从此,两位著名学者开
  始在各种檄文中互称“地痞流氓”。
  
    “乱交怪种”一出口,于建嵘的公众形象急转直下。最初很少有人愿意站在
  于建嵘这一边。不过情况很快变化。更多的人涌上网络论坛,赞扬于建嵘“有性
  格”,把矛头对准了方舟子。对他们来说,于建嵘适时出现的意义不在于他们的
  阵营中多了一位人文学者,而在于这就是他们一直在等待的狠角色。
  
    在“世纪学堂”和“关天茶舍”等网上论坛,讨方阵容空前壮大。在这些人
  发表的大多数帖子中看不到多少关于学术真伪的讨论或为于建嵘辩护的内容,他
  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方舟子。方舟子认为,这是因为于建嵘的粗口激励了他的敌
  人们。
  
    10月17日,于建嵘又一次做出戏剧性举动。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他突然向方
  舟子道歉,并称辱骂信并非自己亲笔所写,而是“一个朋友”所为。在接受本报
  记者采访时他又补充说,辱骂信是他授权朋友写的,自己愿负完全责任。
  
    方舟子在自己的电子信箱中查证,两封辱骂信与道歉信一样,都作为邮件附
  件发送,都用WORD文档写成,点击“属性”均可发现电脑的“创建者”为“于建
  嵘”,至少可以证明由同一台属于于建嵘的电脑写成。不过,这并不能排除于建
  嵘的朋友和他都用这台电脑写作上述文档这种可能性的存在。
  
    方舟子认为,于建嵘采取这种道歉方式,其实是半道歉半推脱,包揽责任的
  同时又推卸责任。
  
    “对付人渣要用流氓手段”
  
    早在这一事件之前,于建嵘身上流露出的湖南人的辛辣火爆的性格特色和底
  层浸染的印记,就远远超过了学者式的儒雅和克制。他头发蓬乱,衣着随便,满
  口湖南乡音。他住在北京郊区一处农房里,轮换着穿两条一模一样的牛仔裤,以
  至于人们以为他的衣橱中的裤子只有一条。这位学者以亲近农民为荣,一向不屑
  自矜身份。
  
    在《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中,有一段表白被认为是“流氓”式的:“我从
  来就不把自己当成一位学者,也从来没有打算在学术界讨生活。我是一位通过当
  律师和经商解决了温饱后,为实现研究工农大众生存状况这一理想而混进学界的
  边缘人。在我这里,你所熟悉的那些学者的道德顾虑和生存压力根本不存在。”
  
    第二封信中则有一句“动机阐释”:“对付你这样的人渣,绝对要放得下斯
  文,就要用更流氓的手段。”
  
    1999年前后,于建嵘只身一人,依次走过湖南的湘潭、湘乡、衡山、醴陵、
  长沙5县农村,历时20个月,写出博士论文《岳村政治》。此书经商务印书馆推
  出,立即震动了学术界。走访过程中,这位学者夹着一个破包,在路边的小饭店
  吃饭,满身泥水地追赶公共汽车。后来他记述说:“乡村之夜,寒冷无比。农民
  之艰辛,更扰心境。”
  
    在其学术研究的过程本身的真伪遭受质疑的时候,他的观点还是得到一些知
  名学者的认可。“于建嵘的意见结论可能不全是现实主义的,”著名学者温铁军
  说,“但他发出了这些声音,却是对人们的警醒。”
  
    但这次参与论战的“反方派”杨支柱说,“如果他的学术研究的确有问题的
  话,他的观点也就一文不值了。”
  
    不受欢迎的“益鸟”?
  
    在一定程度上,方舟子的“个人”学术打假行为取得了成功,即便是一些其
  曾经的对手也能公平地承认这一点。
  
    学者党国英表示,对于网站上最早批评于建嵘的文章,看起来不像是谈学术
  问题,有些倾向他不认同。他自己也曾在“人类应不应该敬畏大自然”的讨论中
  被方舟子点名批评,对于毁誉参半的后者,他的看法是:“我们要看到方舟子的
  积极方面,特别要区别他自己的‘打假’文章和网站上的‘打假’文章的区别。
  有他和他的网站存在,会让学者们更慎重一些。”
  
    不过作为学界监督者,方舟子被不少人认为既严谨犀利,又固执自大、不惮
  越位、刻薄为文,因此令人敬畏却不讨人喜欢。
  
    “很遗憾,这么一个有价值的人却有明显的弱点,”评论家李方对本报记者
  说,“方舟子为人刻薄,就是他的一个弱点。”
  
    这一次,于建嵘的粗口怒骂激励了“讨方派”,众人趁势而上,把方舟子的
  各种罪状逐一罗列出来,从“打压基督教”到“与利益集团合谋”,从“挑剔特
  蕾莎修女”到“诋毁爱因斯坦”,事无巨细,洋洋大观:方舟子之乖戾罪错,几
  乎罄竹难书。总之这是一根学术警棍,一头科学怪兽,有人格,没人性。
  
    网上的一种批评是:方舟子没有把自己学术监督和学术争论的领域限定在生
  物化学乃至自然科学领域内,多次涉足人文科学领域,似乎看不到自己的知识局
  限,管得太宽了;另外一种是:方舟子的理性也必然是有限理性,他怎么保证自
  己判断举报文章时总是对的呢?还有一种是:方舟子通常无权进入相应的学术资
  源库,因此对于举报文章的审核往往粗略而简单。
  
    “在我读过的少数几篇文章中,以为方舟子是讲道理的。但他的确需要改进
  工作。这项工作需要程序,需要尊重当事人的基本人格。”
  
    11月1日,方舟子对此的回答是,他只能如此。“个人打假的确有很多局限
  性,但是改变中国学术体制远非一日之功,”方舟子坚信自己目前的做法利大于
  弊,“我自己还是会一个案例一个案例地做下去。”
  
    另外,方舟子的攻击性也备受质疑。于建嵘就坚持认为,方舟子是个喜欢个
  人霸权的家伙,“就是希望有人怕他。”
  
    在树敌方面,方舟子的天赋无人可比。在其持续多年的学术打假和商业打假
  过程中,被打到的人越来越多,无论打的对错,大多与其结怨。他还经常参与各
  种学术性的论战,当遭遇少数言辞不冷静的对手时,他总是奋起反攻,火力猛烈。
  
    这位学者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亦令数量庞大的普通网友颇为不满。他
  曾“写文章为余秋雨在文革时期的作为辩护”,“对‘怒江建坝’事件中的环保
  人士进行不留情面的攻击”等等,都令很多人觉得难以理解。他自己认为,这是
  这些人并未读懂甚至根本就没有读过其文章所致。
  
    在媒体圈中,方舟子的人缘也不太好。《新京报》、《南方人物周刊》等媒
  体都曾与其有过龃龉。如此一个方舟子,难免被很多人认为是猫头鹰一类的人物,
  虽被某些人认为是为学界益鸟,却是一只讨厌的猛禽。
  
    此次论争不是方舟子在打假生涯中遭遇的最严峻的挑战,却是最别扭的一次。
  于建嵘的骂声一度让“反方派”们备受鼓舞,“关天茶舍”的一位网友颇为欣赏
  于建嵘的莽撞:“是亮出肱二头肌的时候了!”“现在没有是非,”一位网友用
  一种狂欢的口吻说,“只有掐架。”
  
    “这种是非的虚幻化,既是出于人们本身的性情,也与学术界长久以来是非
  混沌的状态息息相关。”评论家赵晖说。
  
    数年以来,中国的学术监督事业已经越来越难以吸引眼球了。
  
    “深层”的体制问题,也是赵晖认定的症结所在,因此他表示,自己对于
  “方于之争”中的文化和道德因素毫无兴趣。“这并不只是知识分子本身的良知、
  修为的问题,”他说,“学术界的种种奇形怪状改变起来可能遥遥无期。”
  
  
  于建嵘:权利和义务要对等
  
  本报记者 李海鹏
  
    我骂他,就是这个目的,牺牲自己把他拉下马
  
    没办法才骂他
  
    记者:我们先来谈一个比骂人更重要的问题。对于学术造假的指控,在已经
  做出的公开答复之外,你还有什么回应?
  
    于建嵘:我已经说过,我的这些调查已经写成了公开出版的书,其中就有我
  从2000年3月至今的跟踪调查记录。我还保存了数十次访问这些农民的全部录音
  资料。这些都是证据。严晋的文章说我颂扬的农民维权英雄有劣迹,坐过牢,好
  像是个惊天大发现,他公开了我没有公开,能够以此证明我的研究成果站不住脚。
  可是我的文章里已经提到了一部分维权英雄人有过坐牢的经历,怎么能说我不知
  道不公开呢?坐牢,有劣迹,并不代表他们就不是维权人士,也不代表他们的维
  权行为也不正当。有些维权农民是村民推选出来的,这表明了村民对他们的信任,
  这才是判断他们身份的真正依据。
  
    前几天我已经把这本书的电子版发给你看了,你来说,我在里面有没有提到?
  
    记者:我看到你提到了。
  
    于建嵘:那么你说,我有没有造假?我顶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威胁,做了
  那么多的调查,难道是假调查?
  
    记者:我只能说我自己在你提供的这部分材料中看不出作假的迹象,可是这
  只是一个记者的观察,不是学术权威人士的鉴定。另外这样一份材料也并不是学
  术真实性的充分必要的证明。
  
    于建嵘:不是看不出迹象,是根本就没有作假啊!他指控我有学术研究的真
  伪问题,怎么还需要我来提供真实性的充分必要的证明?他提出一两点的指控,
  我要来一次全面的辩解?我要证明每一个信息点的真实性?我感到冤枉,我没有
  办法。
  
    记者:感到冤枉,没办法,就可以骂他了吗?
  
    于建嵘:这不是可以不可以的问题。你说,我不骂他又有什么办法?你说!
  最初方舟子在他的网站上刊登文章,污蔑我的学术研究是“罕见的骗局”,我给
  他写了封信,心平气和地说明情况。如果他有公平心的话,应该认识到自己错了,
  如果大方承认,这件事就过去了。结果他不承认,变本加厉。我恰好要出去参加
  学术会议,就把这个事情委托给一个朋友处理。回来后,这个朋友告诉我,“我
  把方舟子给骂了。”我说,“不管你写的什么,我都同意,骂了就骂了。”这两
  封信完全代表我本人,我承担责任。
  
    记者:可是骂人总不是好办法。
  
    于建嵘:可是我还能怎么办?我逐一澄清事实?我只有骂他!骂他,把他逼
  到法庭上去,才能用法律解决这件事。骂他,也才有人来关注这件事。我不骂他,
  你能来采访我吗?
  
    记者:请你说实话,两封骂人的信到底是你自己写的,还是你的“朋友”写
  的?
  
    于建嵘:是我授权朋友写的。既然是我授权的,就完全代表我自己,由我本
  人负完全责任。我就是要用一种比较极端的手段来对付方舟子。以子之矛,攻子
  之盾。我完全可以怀疑,严晋就是他自己。如果方舟子承认严晋就是他,那么我
  也可以承认,写信骂他的就是我。
  
    记者:这最后一句话似乎留有余地。
  
    于建嵘:没有余地,我斩钉截铁。
  
    记者:我指的是,这句话没有完全排除你自己写信的可能性。
  
    于建嵘:这个事情并不是关键。到底是谁写的并不重要。我已经说了,不是
  我写的,也就等于是我写的。一切道德责任法律责任都由我来承担。
  
    记者:可是你后来又道歉了。
  
    于建嵘:对,我道歉了,而且是公开道歉。我就是要给他方舟子做个示范,
  我错了能主动认错,他敢吗?
  
    记者:是一时冲动过后的亡羊补牢吗?
  
    于建嵘:不是,就是做给方舟子看。中国人从来不敢承认错误,我做给他看。
  
    要求公平
  
    记者:在公众心目中你一直有着一个人格厚重的形象,甚至具备某种道德优
  势,这次突然破口大骂,你不担心自己的形象受损吗?
  
    于建嵘:无所谓了,中国有很多学者装斯文,我不装。中国知识分子每做一
  件事都要顾虑很多事情,我不顾虑。你看我说话,不是学者那种语言。我不在乎
  什么道德优势、道德劣势。
  
    记者:这好像是俗话说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网上已经有人说了,你这
  是一种流氓态度。
  
    于建嵘:随便说,没问题。说我是流氓、土匪、农民,说我没素质,没修养,
  说什么都没问题。在骂他的信里,我自己就说,就是要使用流氓手段。可是对于
  他这种自任学术法官的人,我不骂他,还能怎么办?
  
    记者:可是并没有法官的权力。
  
    于建嵘:新语丝不只是个网站,还是一个有影响力的媒体。他控制着在这个
  有影响的网站,可以指控他人,发表给人下定论的文章,所以他是个有权力的人,
  而且还是个滥用权力的人。我给他发过去的文章,不能独立发表,只能作为他批
  评我的文章的附件出现。他这还不叫法官?
  
    记者:你要求公平,哪怕是这种简单甚至低级的公平?
  
    于建嵘:没错,就是公平。
  
    记者:如果大家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话,对学术环境有什么好处呢?
  
    于建嵘:被他伤害的那么多学者,如果都忍气吞声,对学术环境就有好处了
  吗?大家容忍他的时间太长了,所以他才把自己当成法官。我倒要问问,你方舟
  子以为你是谁?这句话请你写上:你以为你是谁?
  
    记者:这也是一句暴力性的话。
  
    于建嵘:应该这么问问他。这种语言有好处。我骂了他之后,有些学者给我
  来信,说你骂得好,方舟子这样的恶人,就需要你这样的恶人来治。听到了吧?
  “就需要你这样的恶人来治。”我骂他,就是这个目的,牺牲自己把他拉下马。
  这说明什么?说明用这种语言对付他,大快人心。如果以后学术界里人人都不怕
  他,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记者:可是方舟子这么多年来做学术打假的事情,一般的评价是利大于弊,
  并不像你认为的那样是学界公敌。
  
    于建嵘:我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方舟子要行使打假的权利,就必须履行
  深入调查的义务。学术打假不能道听途说,他要么全面调查,要么闭嘴。他享受
  着打假打对了带来的声誉,也就必须承担打假打错了的责任。不能说打对了就是
  英雄,打错了就算你没打。
  
    我赞同公正深入的学术监督
  
    记者:对于方舟子的做事风格,你怎么评价?
  
    于建嵘:至少这次的打假,他缺少证据,太武断。对不了解的学术领域指手
  画脚,超出了自己的学术能力。再有,他不公正,我很不欣赏。比如在这次争论
  中,他在网站上罗列了一些对他有利的网友评论,给自己壮声威。这是“文革”
  的做法,跟江青搞“千评”、“万评”有什么区别?学术问题有学术门槛,有学
  术规律,普通网友没有能力明辨,方舟子却搞这些,无非是在大家面前刻意制造
  自己得道多助的印象。
  
    记者:那么在你看来,方舟子的学术监督和打假的操守和能力是有疑问的,
  是吗?
  
    于建嵘:有疑问,所以我反对他的学术监督和打假,但是我赞成其他人进行
  公正深入的学术监督。
  
    记者:有些读者可能会认为你是在说套话。没打到你身上时你赞成打假,打
  到你身上你就急了。
  
    于建嵘:这次骂方舟子,对我来说是一种很理性的做法,不是出恶气,不是
  急。另外判断一个人是对还是错,也不是看他急没急,而是要看他有没有道理。
  学术真伪问题怎么判断?有没有裁决机构呢?到法院来。我希望到法庭上讲清楚。
  学界到底应该有什么样的规范,应该到法庭上讲出来。
  
    记者:可是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要靠法律来解决。对一个学者来说,学术方
  面受到质疑的麻烦恐怕是避免不了的。
  
    于建嵘:学术质疑没有问题,可是这种质疑要建立在负责任的基础之上。
  
    (此文未经于建嵘审阅,有删节)
  
  闹过悲过之后,应该是深思
  
     □笑蜀
  
    于建嵘和方舟子的混战,在我看来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混战。这是一场闹剧,
  也是一场悲剧。于建嵘没有受益,方舟子没有受益,学术和社会也不能从中受益。
  
    而这样的闹剧悲剧,原本是不应该发生的。为什么会发生?我想,问题的根
  本在于学术公共品的极度匮乏。这里的学术公共品,主要就是学术监督,学术公
  正。因为公共领域没有提供这方面的供给,或者说是供给严重不足,导致私人打
  假大有市场。但这样往往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导致新的问题,使得学术秩序
  更趋混乱。
  
    私人打假至少会导致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个问题是什么是假,谁说了算。在我看来,只有学术共同体公认,并且经
  过公力机构确证的,才可能算定论。任何私人的判断都只是一家之言,不足为凭。
  依据任何私人的判断来裁决某个项目乃至某个学者的命运,都是不严肃的,都有
  可能导致冤假错案,因此都不值得效法。
  
    第二个问题是对学术问题该不该喊“打”。在我看来,学术问题只需要讨论,
  平等的讨论和文明的讨论。而且这种讨论应该限于严格的学术范畴,不能超出学
  术范围之外,变成道德审判甚至是人身攻击。尖锐如果蜕变为人身攻击,动不动
  就假尖锐之名,亵渎对方尊严,侮辱对方人格,这种所谓的尖锐就与姚文元遗风
  半斤八两了,这种充满乖戾乃至充满杀气的暴力文化,绝不是学术批评所应有的,
  绝不值得提倡。
  
    第三个问题是,能不能因为腐败肆虐,而主张宁枉勿纵?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今天冤枉一个人,明天可能冤枉十个人,百个人,最后的结果是谁都只能把自己
  的命运交给别人去裁决,谁都没有安全感,谁都生活在恐惧之中。这才是最可怕
  的。
  
    一种错误并不能赋予另一种错误以合法性,不能因为某个人曾经挑战学术腐
  败、做过一些好事,就在道德上拥有豁免权,可以滥用权力而免于追问。建设法
  治社会,首先需要适宜于法治的心智。
  
    最后一个问题是,“私人打假”如何制约?我不赞成私人打假,但在学术界
  公共供给紧缺的局面短期内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私人打假”事实上仍将继续存
  在下去。因此关键的问题不在取不取消“私人打假”,惟在如何制衡“私人打
  假”,规范“私人打假”,使“私人打假”逐渐回归学术范畴,逐渐回归学术批
  评、学术争鸣的层面。这就需要建立一种机制,一种权利和义务对应的机制,一
  种任何人必须对自己的言论和自己发布的言论负责任的机制,一种一旦越轨就必
  须付出相应代价的机制。
  
    于建嵘大战方舟子,这样的闹剧悲剧发生于市井小巷,或许可以理解。竟发
  生于从来以斯文著称的学术界,竟发生在像于建嵘这样比较有影响的学者身上,
  不能不说是整个学术界的尴尬,它最充分地印证了我们的学术界文明的不足和理
  性的不足。学术界尚且如此,何况全社会?所以毋宁说,这场闹剧悲剧其实也是
  整个社会的尴尬。
  
    要避免这样的尴尬,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改善学术公共品供给体制,最大
  限度地提升学术公共品的供给。通过学术自治达成学术民主,使得每个学者都能
  参与和监督公共品的供给,每个学者都是监督者同时又在监督之中,使得任何学
  术问题都有最大机会得到不受限制的充分讨论。只要有充分讨论,科学发展的自
  然进程就会起作用,科学自身的纠错机制就会起作用,学术上的假冒伪劣就很难
  有市场,学术公正就会不再匮乏。这才是最有效同时成本最小的“科学打假”,
  也才是我们应该走的路。
  
  
  为何大师不再
  
  □曲水
  
    于建嵘骂方舟子事件,于我并不意外,以中国知识分子的现实状态,必然出
  现这样的事件,区别只在时间早晚,区别只在发生在姓“方”还是姓“圆”的身
  上。
  
    这一事件具备两个特征,第一个特征是学术圈事件,第二个特征是网络事件,
  但它却具有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回溯“五四”前后的知识分子群落,他们也争论,也互相攻击,但无论如何,
  这些年纪轻轻就功成名就的学人都有很好的传统教育背景,在人格上都有其不自
  觉的坚守,于是在争吵中也诞生了公认的大师。随着一代人对另一代人的替代,
  对大师的期盼慢慢变成了奢望。
  
    时至今日,中国民众心理上仍然存在着对知识分子形象的想象。今年,中国
  的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而恢复民族认识,重捡民族自信的冲动,带动着
  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力求不迷信先发国家的模板,在推动国家进步的过程中融
  合本土的价值资源。这是一个复杂而没有标准答案的探索,这是一个需要精英担
  当与引导的历史性使命。民众必然将希望寄托于知识分子。当然,附带的就是对
  传统知识分子形象的想象。
  
    然而,于建嵘骂方舟子事件不仅引发对方舟子学术打假行为产生“情绪性”
  反思,方舟子打假积累的宿怨乘机释放;还使民众对学术界现状表现出震惊,对
  学人个体人品表现出强烈的失望。
  
    方舟子对中国学术的打假,本是件善事,这项工程也是中国转型大课题的一
  个组成部分,但行事中,科学的方法、宽容的气度是必须的,不能借着民众对中
  国学术腐败的不满,就意气、刻薄地批判,以轰动的效应当作批判的价值。这是
  一个知识分子人格修炼的要求,也是历史使命的要求。互联网是一个好的表达渠
  道,但它的虚拟特性,也易于成为阴暗心理表达和泄忿的场所。作为学人,谁都
  应该明白最后的检验者只有一个——时间,而不是当时的热度。轰动与价值并不
  成正比。
  
    于建嵘自称不是学人,是一个边缘人,这在论辩时或许有用,但在面对民众
  期待时,却是苍白的。有些束缚,知识分子必须接受,并不因为事先宣布“现在
  我是一个泼皮”就可以免责。
  
    这个事件现在似乎过去了,但愿中国知识分子的群落经历这个事件,能对方
  先生式的刻薄、于先生式的泼皮产生一丁点儿免疫力。
  
  
  挑衅性指数:娱乐大众的真谛
  
  □李方
  
    我是领教过方舟子的话语暴力的,尽管后来我自认为跟他成了朋友(未得到
  方的确认),因为我很敬重他的事业。但是当面我也跟他说:我不赞赏你的话语
  方式。
  
    同样我也领教过湖南蛮子的话语暴力。我的两个湖南朋友,曾经在争吵中彼
  此扬言渴望得到对方肢体的某个部位。
  
    那么,方舟子VS湖南籍学者于建嵘,就变成了火星撞地球。恐怕很多人不免
  想到,这就叫恶人更怕恶人磨。
  
    于是,争吵上升到反思“中国知识分子话语暴力”的高度。好像中国知识分
  子一向温文儒雅似的。当真么?
  
    东汉陈琳骂过曹操;唐朝骆宾王骂过武则天;清末国学大师章太炎骂过“载
  氵恬小丑”。你看,难道中国一向是个温文尔雅的国度?谁说知识分子不许骂娘
  来着?
  
    大家可能会想,话语暴力不利于探讨道理,离开了执经问难的本义。而知识
  分子以格物致知为业,自当远离话语暴力。但是,于建嵘我不了解,至少在方舟
  子来说,似乎早已经放弃了术业专攻的梦想,自甘放逐于言语世界的快感(方最
  得意者,在于他是当年福建高考的语文状元)。此时,方舟子面对的就不仅仅是
  同行学者,更是普罗大众。普罗大众,你指望他看得懂方舟子们的学理辩论?反
  正我就跟方舟子讲:你说的那些,我全都不懂,我只看你又在骂谁,只看你又在
  采取什么样的方式骂谁。别说我,司马南,那是方舟子多年的战友吧,但是他坦
  言,很多东西他看不懂。
  
    那么这时候,道理就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反而是姿态是言语是立场——至
  少在普罗大众眼里如此。甚至,大众会因此对某个人形成特定的心理期待,进而
  促使这个人进一步强化其风格。我觉得方舟子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我希望,将来
  等到他斗志不那么旺盛的时候,能够反思。至于现在,说啥白搭。现在,方舟子
  的事业,其实只是以他的战斗来娱乐大众。
  
    没办法啊,人民大众需要娱乐啊,而且需要刺激的娱乐。超女够刺激,知识
  分子的话语暴力也不赖嘛。
  
    为什么内地主持人搞不过港台同行?笨么?非也。无非港台主持人深谙话语
  暴力之三昧,三两句话就把你搞成了娱乐观众的对象。观众也需要娱乐呀,所以
  内地有点话语暴力那个意思的小崔能红,李咏也能红,别人都差一截。
  
    也就是说,说话中的挑衅性指数,乃是娱乐大众的不二法门。这方面,方舟
  子、余杰都算是天资英迈,持之以恒,所以他们红了。说到底,还是大众有这方
  面的需求。当然我也不能因此就说方舟子打假不真诚。
  
    或许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挑衅性指数”排行榜,那么方舟子、于建嵘之争无
  疑把这个指数提高了一大块。
  

作者:谢谢关注 回复日期:2005-11-14 14: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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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看得我累死了!还是写诗去算啦!

作者:超级小气猪 回复日期:2005-11-14 14: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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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聊!!

作者:姜汤 回复日期:2005-11-14 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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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在网上看到了南周的报道,第一感觉就是:这篇报道对于方舟子真是一场及时雨。因为方舟子目前的处境,虽然他自己也许可以不在乎,但是事实上已经非常不利,攻击他的人、跟他有仇的人、误解他的人,实在太多了,就算方舟子是一个铁人,也面临着众口铄金的危险。而南方周末的这位记者,确实如责任编辑所说,一向口碑不错,这篇报道一如其往常的作品,活儿干得漂亮,分寸把握得很好,必然能还方舟子一个真实的形象。文中多处其实明显表现出作者对方的肯定,比如说方打假的积极意义值得肯定之类。客观地说,正向楼上一位网友所说,要是真的有人会对这篇报道有意见,也该是于才对。因为对于的采访真的显露出记者的某些倾向,尽管不是很明显。
  
  所以,我看到方舟子又出来表示不满,真的很吃惊。方舟子,真的太敏感了,神经绷得太紧,以至于草木皆兵了。
  
  作为一个支持方舟子的人,我替方舟子捏着一把汗。

作者:东方不愚 回复日期:2005-11-14 2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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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

作者:0551yb 回复日期:2005-11-14 2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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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瑞春所言南周做这个选题的初衷很重要,不要以暴制暴,恶只能召唤恶。知识分子知者识者知识也,不能五大三粗的。

作者:刀刀鱼 回复日期:2005-11-14 21: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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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现在基本上患了媒体迫害症,
  我也都老大不小了。
  还这么不成熟,搞得像个未满25岁的毛头小伙子。
  严重B4。

作者:codemake 回复日期:2005-11-15 11: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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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应人家发文必须先审阅,然后又出尔反尔,居然还可以振振有辞
  楼上居然还有几个为此行为叫好的
  怪事

作者:gdhwd 回复日期:2005-11-15 19: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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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一场普通的学术之争,演变到现在这样子,实在是有点可悲
  
  到了后来竟然没有人关心方舟子、于建嵘在争的是什么,反而争得亲者痛,仇者快,连南方周未也一同拉下马来。与是乎,各色人等纷纷卷入,辱骂,叹息,愤怒,放冷箭,理性的呐喊就这样消失在小人的起哄声中。
  
  争论本是相当正常,而且非常必须的,但更重要的是多做些实事,少说些空话,多出示些证据,少闹些情绪。于建嵘调查农民问题,精神值得嘉奖;方舟子揭露伪科学,伪学术,也确实让人敬佩;而南方周未在目前的新闻环境下仍能顶住压力理性思考,为民代言,也难能可贵。也请各方多些相互理解,何不各司其职,各放光芒。
  当然问题也是可以讨论,请集中在证据和各自的论点上,却不要留恋在辱骂上,将对方打倒并不是两位大侠相互的初衷,让问题复杂化也决不是南方周未的意思

作者:梅瑜龙翔二号 回复日期:2005-11-15 20: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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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作者:比宜 回复日期:2005-11-15 2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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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作者:ayoyopan 回复日期:2005-11-16 1: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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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提到网络赚钱,很多人嗤之以鼻,认为不过是骗人的把戏,然而历史又惊人的相似,15年前,说炒股能挣大钱又有多少人认为是痴人说梦?想赚钱在于理性的分析,胜兵先胜而后求战,经过自己理性分析的赚钱方式就要大胆去做,而不要去习惯听别人的抱怨(失败者的牢骚)。
    newsbar——这是国内最早的,最流行的网络赚钱方法,该网站是中国网络广告公司针对中国网民开展的,中国第一家,2004年5月23曰刚刚开通的,并于7月1曰首次完成对客户的付款,自创办以来,几乎一直以每7秒增加一个新会员的速度飞速发展。目前已经突破1,200,000会员。NewsBar的会员中,有部分成员每月收入均超过¥1000元。
    难道说,NewsBar网络赚钱是骗人的吗?如果是的话,它为何能够发展至今吗?而这些1,200,000会员,难道他们都是受骗的傻瓜?你看新闻我付钱的业务,只要下载一个小软件,看看新闻,保存新闻点,每月就能有一笔不小的收入,而且你不用担心软件会占用桌面,你想看就打开看,看好及时保存新闻点就行了,不想看就隐藏,很方便。
  每十分钟点一次得10----60点(以10点来算):支持五层下线10、5、3、3、3。 10点×2次×30天+10点×2次×30天×10个下线×10+10点×2次×30天×10个下线×10个下线的下线×5+10×2×30×10×10×10×3+10×2×30×10×10×10×10×3+10×2×30×10×10×10×10×10×3=2002200点 按每10000点最低5元(其实每次都是十元以上)计算:2002200×5÷10000=1001.1元
   不可否认的是它和传销中上线下线制度有一丁点相似的地方,但稍有头脑的人都会明白其中的天壤之别!我只想说明的一点是上线享受下线的点数提成完全不会影响你的下线的点数受益,这是公司作为奖励发给你的!关于有人说这种行为是属于网络诈骗行为,个人认为这更是一些无聊的毫无知识和修养的人的无嵇之谈,请问,诈骗的是什么?你失去了什么?在这里我尊重所有对各种网络赚钱方式有怀疑和否定态度的人,但我鄙视那些看见骡子和马长的象就一口咬定骡子就是马的人!
   
    最后我还想说的是:网络赚钱第一个月都的很困难的,都很容易使人放弃的,因为第一个月的很难达到它的支付或支付很少,其实,刚开始是这样的,第一个月你要认真发展下线,认真在论坛里发贴子,这样第二个月开始你就可以慢慢尝到甜味了,贵在坚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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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们共同努力,在这里开创出一片广阔的天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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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虫二 回复日期:2005-11-18 00: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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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岂止是堕落而已——答其编辑杨瑞春、记者李海鹏
  
   ·方舟子·
  
   说《南方周末》堕落,并不是什么新观点,近一、两年来一直有人在网上这
  么说。也一直有人为这种堕落找借口,说是受上面打压的缘故,要大家体谅。这
  一份报纸的日子曾经过得很艰难,所以即使出现了一些令人摇头的报道,也让人
  不忍心去批评。现在《南方周末》显然成功地完成了堕落过程,再出现恶劣的报
  道就未必和上面的打压有什么关系,而是其编辑、记者自觉自愿的。比如这一次
  有关于建嵘谩骂我的报道,其偏颇就完全是由于其编辑、记者素质太差导致的,
  不仅仅是新闻素质差,更是由于道德素质差,不仅仅是新闻道德差,更是做人的
  道德差,从《南方周末》新闻总监杨瑞春《致方舟子的信》和李海鹏《负责报道
  “方于之争”的南方周末记者回应方舟子》即可印证这一点,让人知道现在的
  《南方周末》不仅是堕落,简直就是无耻。
  
   我这次对《南方周末》的指责,主要有两点,一是言而无信,违背在报道中
  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的约定;
  二是没有客观、中立立场,把于建嵘骂我的事件定性为“两败俱伤”,还组织了
  我的论敌写的三篇文章乘机攻击我和学术打假。
  
   杨瑞春对我们之间的约定并不否认,承认“您接受采访时提出过这样的要求,
  而我们也已经答应”,而李海鹏则矢口否认:“方舟子自称有‘确认’权,那是
  他自己一厢情愿。”事实上,在采访前关于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
  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是我对所有想要当面采访我的报
  刊记者的一贯要求,我也一再公开声明我的这个要求,而且认为这是被采访者天
  经地义的权利(据我所知,这也是西方主流媒体都尊重的权利),不答应这个要
  求的记者,我根本不可能浪费时间接受其采访,对于答应了又不守信用的报刊
  (例如《南方人物周刊》、《外滩画报》)我都加以谴责。在差不多同时,与
  《南方周末》同属一个报业集团的《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姜英爽也想要采访我,
  我当即提出了这个要求,她回答说她早就知道我的这个要求,并且保证会做到,
  而且也的确做到了。所以我虽然以前也对《南方都市报》有过批评,但对他们这
  一次的守信用要表扬一下。而李海鹏为了替《南方周末》的不守信用遮羞,居然
  无耻到去否认有过这个约定,在众多曾经采访过我的记者面前公然撒谎,就不怕
  从此在记者圈中被视为骗子?
  
   杨瑞春比李海鹏诚实一些,承认有过这个这个约定,对为何没能遵守这个约
  定,她的解释归纳起来有这么几条:
  
   一、于建嵘没有提出类似的要求。——于建嵘愿意相信将他评为“2004年度
  致敬人物”的《南方周末》不会记错或歪曲他的话,那是他的事,和我无关。
  
   二、编辑有删节的权利。——但是被采访者也有要求删节后再经其审核以免
  断章取义的权利。在这两种权利发生冲突时,应以双方事先的约定为准。《南方
  周末》既然事先答应了我在发表之前看定稿的要求,就不能在事后又以编辑的删
  节权做开脱。如果《南方周末》要坚持这个权利,或者干脆像李海鹏那样否认被
  采访者的“确认权”,那就不应该事先答应我的要求,我也就不会接受其采访。
  我并不稀罕《南方周末》的采访,事实上,我一开始拒绝了李海鹏当面采访我的
  要求,叫他有问题发电子邮件给我,而李海鹏死皮赖脸地纠缠我,非要我在第二
  天离开北京去杭州之前愣是从排得满满的安排中腾出午餐时间接受其采访(让我
  差一点赶不上下午的飞机),信誓旦旦以《南方周末》的声誉保证绝对不会像
  《南方人物周刊》那么不地道,我考虑到我和旧《南方周末》的渊源,就给了他
  一次机会。他现在又翻脸不认人,根本否定被采访者的权利,这等于承认了当初
  答应我的要求,乃是为了骗取我的信任接受其采访。这是什么行径?这是骗子的
  行径!
  
   三、在出报之前的几个小时由于版面调整被迫删节,来不及再让我确认。—
  —给我发个电子邮件,打个电话让我去上网收邮件确认,几个小时的时间绰绰有
  余了。就算来不及,也应该在出报之前和我说明一下取得我的谅解。
  
   四、虽然删节,但是并没有歪曲我的原意。杨瑞春说:“我做删节的原则,
  一是不违背被访者本意,一是重要性原则。比如说您谈了很多‘伪环保’问题,
  也许对您意义重大,但是对我们关心的主题关系并不是很大,所以我也多少做了
  取舍。”“幸而您同时把您的全本和我们刊发的版本一同放在了网站上,我想大
  家确实可以比较一下,删掉的部分是否歪曲了您的原意。或者您也可以直接指出
  来供我们探讨研究。”李海鹏也说:“方舟子自己表示,他的访谈遭到了扭曲—
  —‘对话被删得七零八落,不能再准确表达我的原意。’可是我横看竖看,看不
  出来怎么个不准确。”
  
   在被删掉的问答中,有的恰恰是与报道和评论的主题关系重大,非常重要的,
  例如我对“举报文章发表在这里,应该文责自负,还是作者与网站共同负责?”
  和“靠个人打假,对中国的学术空气的净化效果有限。那么中国的学术监督该如
  何开展?”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正是这个风波的重点,如果登出来,就驳斥了笑
  蜀等人对个人学术打假的指责。为什么如此重要的问答要删掉?
  
   在保留下来的问答中,编辑也做了删改,有的违背了原意。例如:
  
    记者:作为以学术打假为主要内容的知名网站,新语丝审核、遴选举报投稿
  的标准是什么?
    方舟子:我并不在意来稿的用词是不是激烈,只看它有没有依据。如果文章
  中举出事实,我会核实这个事实是否存在,如果文中有推论,我会进行逻辑判断。
  至少要看起来有道理有依据,我才会发表。【对不涉及新的事实的评论性文章,
  发表的标准会低一些,但】最低标准是不选用新冒出的ID发表的评论文章和跟贴,
  发言要有可信赖的来源。
  
   在这个回答中,我实际上提到了两个发表标准,一个是发表举报文章的标准,
  一个是发表评论文章的标准,后者低于前者。但是编辑删掉了“对不涉及新的事
  实的评论性文章,发表的标准会低一些,”这一句,把两个标准变成一个,让读
  者误以为我发表举报文章的标准很低,难道这不是违背了原意?
  
   又如:
  
    记者:有时候你很难让人理解,比如说在新语丝网站上开列论坛黑名单,声
  称来自“关天茶社”等论坛的转贴一律删除。这好像是“一篙打翻一船人”,这
  样的事情多了,很多人就会认为你很武断。
    方舟子:【这个黑名单的出现是在1999年的时候,当时有一些人把这些论坛
  的政治、宗教方面的帖子转到新语丝的论坛上来,作为一个不欢迎此类转贴的论
  坛,新语丝当然要删贴,结果删不胜删,删掉了还有人抗议,因此我就贴了这个
  公告。作为论坛的管理者,我想我有这个权力。这个公告现在还在,算是历史的
  记录,也就没有必要改了。】其实大家何必要管我是什么样的人呢?在网上有很
  多人攻击我的性格为人,说我没人情味,没人性,其实不管他们说得对不对,这
  些东西都不重要。关键是,我做事有没有依据,有没有道理。
  
   编辑删掉了我对为何开列论坛黑名单的说明,让读者的感觉是我默认了那么
  做的确“很武断”,没有道理,只能请大家不要管我是什么样的人。这难道不是
  违背了原意?
  
   再如:
  
    记者:敌人遍天下的感觉怎么样?
    方舟子:我觉得无所谓了。树敌与我的性格有关,我不怕得罪人,打假本来
  就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有些假的东西,我看到了,不说出来难受。“一家哭何
  如一路哭?”这是范仲淹处罚贪官时说的话,那个贪官的家人很可怜,可是范还
  是坚持处罚。我的想法与此近似。对于树敌过多,我早有心理准备,也不觉得会
  带来让自己的生活陷入困境的麻烦。】
  
   编辑删掉了后面的说明,让读者以为我不怕得罪人仅仅是因为性格,而不是
  出于社会责任感,这难道不是违背了原意?
  
   杨瑞春和李海鹏都声称他们的这组报道、评论“客观、公正、中立”,但是
  在他们的答复中,却暴露了其倾向性:
  
   例如,李海鹏说:“‘没有录音’就更有意思了。在电话采访时,方舟子远
  在千里之外,就能看见我有没有使用录音设备。”现场采访是主要的,电话采访
  是补充,如果现场采访没有使用录音,我不知道为何偏要在电话采访中使用录音?
  如果要在电话中使用录音,必须预先告知对方,如果偷偷录音,按美国法律是违
  法的,中国法律可能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也是对通话者的极大不尊重,是只
  有要做揭露性报道进行暗访时才使用的不正常做法。李海鹏暗示他可能偷偷对我
  使用录音设备,岂不是在暗示他就是为了揭露我才来采访我的,岂不是承认了在
  对我进行欺骗性采访,自打其“中立”的嘴巴?
  
   又如,李海鹏在否认被采访者有“确认权”时,举例说:“如果在我们做批
  评报道的时候都去请受访者看稿并尊重对方的意见,大概什么都甭想发出来了。”
  这岂不是也在暗示对我的采访、报道乃是“批评报道”,因此可以不尊重我的意
  见?
  
   李海鹏的报道声称这场风波的结果是“两败俱伤”,这是一个主观的判断,
  哪有“客观”可言?李海鹏如此解释其主观判断称:“于建嵘之伤自不必说,方
  舟子之伤也显而易见。报道中讲得清清楚楚,方舟子之伤,在于此事并非因方舟
  子而起,‘反方派’却突然群起而攻之,方舟子作为受害的被骂一方,人格与事
  业却受到空前攻击。因此这个‘伤’,归根结底是方舟子的学术监督乃至整个中
  国学术监督事业之伤。”原来他认为有人攻击了我的“人格与事业”,我、学术
  监督就被“伤”了。在接受其采访时我了解到,李海鹏此前其实根本就不了解我
  的经历,连我的文章都没有读过几篇,接到采访任务就匆忙来找我,如果他对我
  的经历有所了解的话,就该知道自从我开始了“学术监督”之日起,对我的人格
  与事业的攻击就无日无之,“反方派”总能找到种种理由对我群起而攻之的,这
  一次的攻击既非空前,更非绝后(稍后发生的所谓“科技打假三大冤案”一事声
  势要大得多),如此说来,我、学术监督岂不是一直在受“伤”?有如此奇怪的
  逻辑的人,除了说他弱智,无话可说。
  
   李海鹏认为如果报道用了“方舟子大获全胜”,我就不会批评《南方周末》
  “完全没有客观报道的立场”,则纯属小人之心。我一直在批评中国的记者把新
  闻报道当成评论来写。评论可以宣布“方舟子大获全胜”或“两败俱伤”,记者
  则不可下这种主观的判断。记者的责任是“报道事实”,而“理解事实”则是评
  论家的事。这不过是我多年来阅读美国主流报刊所得到的一点体会。李海鹏嘲笑
  我的新闻观念还停留在简讯时代,他的“理解事实”似的报道才符合“现代新闻
  的要求”,表明此人连如何写新闻报道的门都还没摸着。
  
   针对《南方周末》从我的论敌那里组织了三篇一面倒地批我的评论文章一事,
  李海鹏声称要教导我一个常识:“投稿或约稿评论都不代表媒体自身立场。”但
  是他自己显然是不相信这个常识的,否则就不会指责“新语丝”网站“刊载了13
  篇关于‘方舟子杨瑞春’的评论文章,中立的一篇,其余12篇均站在方舟子的立
  场上反对、攻击、嘲讽〈南方周末〉。”还来向我要“公平”,对“刻意制造片
  面的舆论势头感到齿冷”。把一个同人网站当成新闻媒体来要求,本来就是一件
  可笑的事。我从来就不掩饰,而且公开表明自己在打击学术腐败、新闻腐败和伪
  科学等问题上的倾向性。但是有一件事我自信要比包括《南方周末》在内的新闻
  媒体更“公平”:我不会肆意删改来稿,而且还给被批评到的人澄清、辩解的机
  会,照登其来信、来稿。《南方周末》做得到吗?新语丝网站让李海鹏“齿冷”,
  正是“因为他不会相信自己做不到而别人做得到的事实”。
  
   事实上,那三篇文章是代表了《南方周末》的立场的。李海鹏认为“〈南方
  周末〉刊登那三篇评论文章正是因为它们有道理”,杨瑞春则认为“曲水”的文
  章“是代表我们对于这种状态的思考的”,便是明证。
  
   在我发表《“《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一文之后,李海鹏曾经在
  11日晚上和15日晚上两次打电话给我,表示要和我私下沟通沟通。现在李海鹏既
  然洋洋得意地公布他和我在电话里沟通的某些内容,那么我也奉陪。当然,这
  种两人之间的对话没有佐证,所以只能是取决于读者相信哪一位的为人了。
  
   11日晚上,李海鹏在电话中向我表示了如下的意思,这些意思与他现在写的
  这篇文章的内容完全不同:
  
   他说,他在采访我之前对我并不了解,没有具体读过几篇我的文章,对我的
  印象都是从网上那些攻击我的文章中得来。他在采访我之后,改变了对我的印象,
  认为我是一位值得敬重的人,绝对没有想在报道中丑化我的意思。如果我和《南
  方周末》之间存在误会的话,并非他的责任。
  
   他说,他是在看到报纸后才知道对我的访谈被做了大量的删节。他认为这些
  删节让我的观点没有得到完整的表达,对我是一种损害,对他本人也是一种损害,
  因为白写了那么多字。
  
   我表示如果仅仅是删节,我可能还不会批《南方周末》(我可从来没有说过
  我对删节“不在乎”),令我感到恶心的是用了个“两败俱伤”的标题,更恶心
  的是还去找笑蜀、李方等人来批我。李海鹏对此又解释说:
  
   那不是他取的标题。他的原标题是《于建嵘骂人事件》,后来觉得标题不吸
  引人,又改成《知识分子病了吗?》。现在的标题是编辑改的。
  
   那三篇评论文章是编辑组稿的,他本人并不知道。他认为“曲水”的文章还
  比较中立,但是李方文章就太过了,他尤其不能赞同笑蜀的观点。
  
   老实说,在这么沟通之后,李海鹏给我的印象还不算坏,我也相信那是他的
  真心话,责任应该主要由编辑来负。杨瑞春的信出来后,更加深了我和大家的这
  种印象。在15日晚上李海鹏又打电话给我,这回我的身边有人,可以做为佐证,
  而李海鹏这次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完全是指责和教训我的口气了:
  
   他说这件事让他在记者圈里“出名”了,压力很大,他决定要写一篇文章反
  驳我,先跟我打声招呼。(我告诉他,现在是杨瑞春“出名”,你站出来的话,
  会更“出名”。)
  
   他指责我不应该在新语丝网站上一面倒地只刊登对我有利,批评杨瑞春、
  《南方周末》的文章,不公平。(我告诉他,我现在收到的、见到的都是这类文
  章,如果他见到有哪一篇为《南方周末》辩护的文章是言之有理的,可以转给我
  看看。)
  
   他指责我,为什么所有采访过我的媒体,我都和他们闹翻了,像《南方人物
  周刊》、《新京报》、凤凰卫视,现在又轮到《南方周末》,难道我就永远正确,
  都是别人的错?(我说,采访过我的媒体有几十家,闹翻了才几家?你们这几家
  “自由主义”媒体就要把中国媒体给代表了?何况中国媒体素质普遍差,也不是
  什么秘密。)他问,还有哪一家报纸有可能和你保持友好关系的?(此前《中国
  青年报·冰点》的编辑刚刚为了我的稿件中一句话的改动打电话给我确认,我就
  顺口说:《中国青年报》的冰点周刊就不错)他说,《中国青年报》算什么?你
  去王府井做个读者调查,读者会认为《南方周末》、《新京报》公信力高,还是
  《中国青年报》公信力高?(我说,如果像你们这样的报纸居然公信力高,那么
  我更有揭露你们,让公众了解真相的必要!)
  
   然后就有了这篇谎话连篇的《负责报道“方于之争”的南方周末记者回应方
  舟子》。在文中我注意到了一个有趣的细节:
  
    “我就此回复说:
    ‘您写骂我们的文章时曾经发给我一份吗?请到天涯看。’
   方舟子回复说,他没我信箱地址。我说你总有我的手机号码吧。
    我觉得有意思:抄家伙的时候想不起来言语一声儿,要东西的时候怎么想起
  来用手机了呢。”
  
   实际上,李海鹏并没有用短信告诉我“你总有我的手机号码吧”,他告诉我
  的是“你有南方周末编辑部的信箱地址”,他应该不会记错,因为我还回答了他
  一条短信:“我又不是投稿,何必寄给南方周末编辑部?”那么,他要编造这条
  并不存在的短信干什么呢?就为了能跟下面那个“我觉得有意思……”对应上,
  让我们见识一下他是如何写“理解事实”似的新闻的?
  
   更有趣的是,我在其纪录稿中把“个人英雄主义”改成“英雄主义”,竟又
  让他像发现了宝贝似的浮想联翩:
  
   “他什么格局?就是在接受访问时承认自己的性格中有‘个人英雄主义’因
  素,订正稿件时却把‘个人’二字删除。能对一个记者承认的,却不敢对公众承
  认,算不算文过饰非?”
  
   事实上,我在以前的访谈中就已经“对公众承认”过我的个人英雄主义,例
  如:
  
   “在理性主义和个人英雄主义的人生哲学、疾恶如仇的性格、不留情面的文
  风这些方面,我可能受到了鲁迅的影响,……”(《外滩画报》的采访“为什么
  指责我的人越来越多——方舟子访谈”,该访谈是通过电子邮件做的,我自己写
  的)
  
   “我这种性格是看不惯的事就想说,特别是如果没有人说的话,我更愿意说,
  眼里容不下沙子,属于个人英雄主义。”(方舟子3月24日做客搜狐聊天实录)
  
   有什么可隐瞒的?我现在认为“英雄主义”更准确,有何不可?因此给我罗
  织一个“文过饰非”的罪名,这就是你们的“理解事实”?
  
   李海鹏声称:“如果我做记者敢这么胡写的话,早被〈南方周末〉开除800回
  了吧。”好,我证明了李海鹏的确在不断地胡写,而且谎话连篇,现在就请《南方
  周末》开除这个不良记者,不用800回,一回就够了。否则的话,我就认定了《南
  方周末》的确是无耻的媒体。我就再来发挥一下个人英雄主义:如果像李海鹏这
  样连基本的道德标准都没有、谎话连篇的记者居然“一向有着很好的口碑”,如
  果像现在的《南方周末》这样的无耻媒体居然还是“中国影响力最大的一份周报”,
  那么我更有尽我所能揭露他们的必要,这就是我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