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赶集网2手房:方舟子:“《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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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天茶舍』 方舟子:“《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

点击:9934  回复:196 作者:嘉华的走狗  发表日期:2005-11-12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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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
  
   ·方舟子·
  
   三天前有一名《南方周末》记者告诉我,说有人往《南方周末》投稿信箱寄
  了据说是摘自我的文章的一段话,里面有“《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等语,
  问是否是我写的。我记不得我曾经写过这些话,要该记者把这段话转给我以便核
  对。催了两次,至今没有收到。不管我以前是否写了那句话,在今天(11月10日)
  看了《南方周末》用2、3两版的篇幅做的专题《于建嵘VS方舟子:两败俱伤的恶
  战》之后,也不能不感叹:“《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
  
   我在接受《南方周末》的采访之前,唯一提的要求是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
  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该访谈是记者根据
  现场对话的笔录(没有录音)写的,整理之后将定稿寄给我,报道中涉及我的部
  分也发给了我,我做了不多的修改,寄了回去,记者也确认已经收到。但是现在
  登出来的访谈录,并不是经我确认的那个版本,而是被删掉了约一半,里面有的
  对话被删得七零八落,不能再准确表达我的原意。如果是因为篇幅的缘故必须删
  节,也应该把最后版本再寄给我确认。而登出来的记者报道,更与我确认的那个
  版本毫无关系,里面与我有关的部分都没有经过我的确认,我确认过的段落都不
  见了。言而无信,有违新闻道德,更有违做人的道德。没想到《南方周末》现在
  也堕落到和《南方人物周刊》之类的小报玩这样的把戏。
  
   《南方周末》在报道于建嵘骂我这一事件时,也完全没有客观报道的立场,
  标题就给定了性:“两败俱伤的恶战”,自命裁判宣布:“两个人谁都没有赢得
  这场恶战和混战。”我还真不明白我在这场“恶战”中败在哪里,伤在何处。如
  果对我骂娘就能让我败了、伤了,以后谁要想打败、打伤我,可就太容易了。只
  要还有一点点的是非观念,还没有被小集团的偏见蒙蔽了眼睛的人都可以看出,
  于建嵘对我破口大骂,骂完了又矢口否认,其学格、人格都已破产,无可挽回。
  难道《南方周末》真以为找一批人来批评我的打假,制造我也败了的假象,就能
  让“《南方周末》2004年度致敬人物”于建嵘挽回点面子?想要批评我的打假,
  也该等抓到了我打错、冤枉了人的把柄吧,现在仅仅是因为有学者如街头小流氓
  一样对我骂娘,就让你们兴奋得也要加入骂阵,仿佛我就活该被人骂娘似的,也
  未免太恶心了吧。
  
   更恶心的是还为此组织了三篇一面倒地批我的评论文章,连起码的中立立场
  都不装一装,好像我现在在学术界是人人喊打,没人替我说话了。找的又是什么
  人呢?“曲水”不知是谁的化名,语气也温和些,且不去说他,笑蜀(陈敏)和
  李方则都是和我有新仇旧恨的。笑蜀是早就加入了骂阵并被我反击过的,不是什
  么旁观者,他还是如从前用“英明神武”的口气批我“英明神武”一样把自画像
  强加于人,用“充满乖戾乃至充满杀气”的文风批“充满乖戾乃至充满杀气的暴
  力文化”,以“姚文元遗风”批“姚文元遗风”,而且与时俱进地和伪科学家们
  遥相呼应反对“私人学术打假”了——当然,这并不妨碍他们打我的“假”。至
  于李方,自称是我的朋友,而我实在不知道何时交上了这么位朋友,联想到此前
  笑蜀在批我之前也先捏造一番与我“相识”的经历,照这么下去,恐怕我的“朋
  友”之多要超过胡适之了。我对李方的主要印象,是在1999-2000年间他因为宣
  扬、支持“史前超文明”和朱海军的“面对面进化论”之类的伪科学,曾被我痛
  打过。据说之后他有所反省,不敢再妄谈科学,不过其信口开河的毛病却是改不
  了的了,改为妄谈别人了,比如说“方最得意者,在于他是当年福建高考的语文
  状元”,俨然我肚子里的蛔虫。其实在我看来,能把文科妄人打得满地找牙,打
  得一起对我哭着喊着叫停,所感到的得意程度就大于小时候得了“语文状元”。
  至于李方对我的打假动机的种种小人之心式的猜疑,还是网友WT对此的评论最恰
  当:狗眼看人低!
  
   自2001年打击“珍奥核酸”之时起,我和《南方周末》或明或暗有过多次的
  “打假”合作,并给《南方周末》写了许多篇文章,也多与打假有关。在当时我
  认为《南方周末》是中国最好的、也是最受我信任的报纸之一。之后《南方周末》
  经过几次大换洗,我认识的编辑、记者都已离开,有的还是愤而辞职的,《南方
  周末》的品质每下愈况,许多人都说它堕落了,我也就很少再去关注它,有时碰
  上了也会批批它。但因为以前的渊源,还是给了它这么一次机会。对不起我的信
  任、恶心我、围剿我,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还能把我怎样?即使他们把反对
  个人学术打假的口号喊得震天响,只要我见到假的,认为该打的,照样打,岂会
  因为小人、小报的聒噪而缩手缩脚?但是,如果笑蜀、李方的无稽之谈真的能代
  表《南方周末》的看法,如果《南方周末》真的认为只有官方机构才能打假,个
  人打假要反对,打假是娱乐,那么就是在否定言论自由,否定公众对事情真相的
  知情权,等于是在对旧《南方周末》的良知的完全否定,这一份报纸,也就死掉
  了,岂止堕落而已。以后《南方周末》如果再有打假的报道,我们就只当它是不
  正常的“娱乐”,当然,我是再也不会去配合它演戏的。
  
  附:
  
  方舟子:哪怕天下人误解我
  
  (【】中为发表时被删掉的部分)
  
  本报记者 李海鹏
  2005年11月10日南方周末
  
    新语丝要为举报人保密
  
    记者:作为以学术打假为主要内容的知名网站,新语丝审核、遴选举报投稿
  的标准是什么?
    方舟子:我并不在意来稿的用词是不是激烈,只看它有没有依据。如果文章
  中举出事实,我会核实这个事实是否存在,如果文中有推论,我会进行逻辑判断。
  至少要看起来有道理有依据,我才会发表。【对不涉及新的事实的评论性文章,
  发表的标准会低一些,但】最低标准是不选用新冒出的ID发表的评论文章和跟贴,
  发言要有可信赖的来源。
  
    记者:那么引起这个事件的“严晋”算不算新冒出来的ID?
    方舟子:严晋不算,他的文章是寄给我的投稿,不是那种在论坛上的随意张
  贴。新语丝网站规定,举报文章可以化名发表,但是作者必须把自己的真实身份
  告诉给我,我要为举报人保密。至于他与于建嵘有无恩怨,这一点在我看来并不
  重要。很多举报人在举报时都存有某种个人动机,或者出于同行业的竞争心理,
  或者出于私人恩怨,但我不管他有什么动机,只看文章有没有道理,有没有依据。
  
    记者:在匿名机制下,如何保障新语丝的公信力?被批评造假的人会说,哪
  有什么匿名人,其实就是你方舟子自己在搞事。
    方舟子:学术真伪的判断,依靠的是举证的过程。如果举证过程充分透明,
  结论就是合理的。举报人是谁并不重要,对他的身份进行猜测也就没有必要。即
  便严晋就是我,也不妨碍他有举报权,何况他并不是我,我从来不用其他笔名发
  表文章。
  
    记者:在新语丝你既有监管言论的权力,又常常亲自参与打假,这对你的对
  手来说是不是不公平?
    方舟子:有人因此说我“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甚至认为我自任“法
  官”。其实即便我控制新语丝,也不等于控制全部舆论。这个网站不是官方权威
  机构,无论是投稿人还是我自己,发表的都只是个人看法,对于学术真伪不具备
  最终裁决权。即使我下结论,也只是我的个人结论,不具备什么强制力,行使的
  更不是公权力。如果有人认为我错了,反驳文章又不能新语丝上面发表,他还可
  以到任何舆论平台去反驳我。
  
    【记者:举报文章发表在这里,应该文责自负,还是作者与网站共同负责?
    方舟子:网站也有连带责任,这一点没有问题。谁认为新语丝发表的批评文
  章恶意失实甚至违反法律,可以起诉作者和网站,我也会作为网站的法人代表应
  诉。于建嵘这次说找不到我,其实新语丝在美国有注册地址,他可以找到。不过
  他到美国告我可能会很荒唐,网站上出现的对他的质疑,是美国法律框架下的言
  论自由的一部分。】
  
    【记者:可是你也会面临国内的官司。你正在与肖传国教授进行名誉权的诉
  讼,官司进行得怎么样了?
    方舟子:肖传国还同时起诉了搜狐、协和医大出版社、北京科技报等多家机
  构。我们已经收到诉状,正准备申请异地审理,同时开始收集可被法庭采纳的各
  种书面证据。说实话,我对官司的前景很不乐观。对打假者来说,名誉权的官司
  很难打,这些年来,在揭露学术腐败和打击伪科学的官司里揭露者基本都败诉了。
  一方面有地方保护的因素起作用,另外原告的学校很可能支持他,他可以动用很
  强的关系。比如“绝食老中医”事件的诉讼,《北京科技报》就败诉了。不过我
  们会很好地打这个官司,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进一步揭露真相。】
  
    我的文风比较尖刻锐利
  
    记者:有时候你很难让人理解,比如说在新语丝网站上开列论坛黑名单,声
  称来自“关天茶社”等论坛的转贴一律删除。这好像是“一篙打翻一船人”,这
  样的事情多了,很多人就会认为你很武断。
    方舟子:【这个黑名单的出现是在1999年的时候,当时有一些人把这些论坛
  的政治、宗教方面的帖子转到新语丝的论坛上来,作为一个不欢迎此类转贴的论
  坛,新语丝当然要删贴,结果删不胜删,删掉了还有人抗议,因此我就贴了这个
  公告。作为论坛的管理者,我想我有这个权力。这个公告现在还在,算是历史的
  记录,也就没有必要改了。】其实大家何必要管我是什么样的人呢?在网上有很
  多人攻击我的性格为人,说我没人情味,没人性,其实不管他们说得对不对,这
  些东西都不重要。关键是,我做事有没有依据,有没有道理。
  
    记者:你认为外界对你的判断准确吗?
    方舟子:不准确,但我不在乎。外界对我的判断很多时候只是针对我的文风
  和用词以及一些谣言得出的印象,草率地对我下个结论。我文风比较尖刻、锐利,
  是我的特点,可能会带来一些麻烦。不过对此我也不觉得不好。【对这种文风读
  者反应不一,有人认为太偏激了,有人又觉得读起来很痛快。总体来说,有利有
  弊。】其实那些指责我的文风的人,自己写文章往往比我还“偏激”。
  
    记者:这么多年来你每次出手,都会制造很多新的敌人。
    方舟子:确实很多。原来有些站在旁边欣赏我的人,现在被我打假打到了,
  也变成了敌人。一些旁观者与我论战,几个回合下来,有的也成了敌人。
  
    记者:敌人遍天下的感觉怎么样?
    方舟子:我觉得无所谓了。树敌与我的性格有关,我不怕得罪人,打假本来
  就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有些假的东西,我看到了,不说出来难受。“一家哭何
  如一路哭?”这是范仲淹处罚贪官时说的话,那个贪官的家人很可怜,可是范还
  是坚持处罚。我的想法与此近似。对于树敌过多,我早有心理准备,也不觉得会
  带来让自己的生活陷入困境的麻烦。】
  
    记者:在攻击对手的过程中获得的快感和成就感,是不是支撑你这样一直做
  下去的重要动力?
    方舟子:【首先说快感。】打假谈不上有什么快感,对那些假的东西揭露得
  越多,我就越悲哀。看到一些特别简单的骗局会风行天下,会骗得那么容易,一
  些造假的人竟然会取得很高的地位,是很无奈的事情。另外快感这东西本身就不
  可能是一个持续性的动力。【有些人喜欢骂名人,他很难持续下去,为骂而骂,
  难免理由牵强,很容易失去信用。】我觉得自己更多地是靠理性去揭露一些事情。
  我的原则是,挑选社会危害比较大的、地位比较高的人和事来揭露。这种揭露常
  常是有风险的,【《南方周末》在2001年曾经报道过的某地厂商生产的一种注射
  隆胸材料的问题,后来有些继续揭露它的媒体和个人都被这家公司告上法庭并败
  诉,我现在也参与了揭露,有可能再惹上官司。这种行为带来的是麻烦,不是成
  就感,揭露很简单的骗局有什么成就感?真要计算成就感的话,我是很失败的,
  被我揭露出来的骗局很多,真正被动摇的例子却非常少。】
  
    我没有蜕变
  
    记者:有些人说,方舟子已经蜕变了。以前你进行学术打假,站在“良知”
  的一边,现在你【为余秋雨的文革经历做辩护、】打击环保主义者,似乎与知识
  分子阶层中的“良知”准则格格不入。
    方舟子:那是他们以讹传讹,才会这么说我。【其实我为余秋雨说话,是
  2000年3月的事,那时候我还没有开始学术打假呢。说我赞美余秋雨的人,并没
  有读懂我的相关文章。我并不欣赏余秋雨,只不过我认为他的文革经历是历史错
  误,不该在现在上纲上线对他进行政治斗争,要他个人承担责任。我的原则是,
  不能因为讨厌一个人就侮辱他。还有人说我吹捧郭沫若,其实我不过是批驳了余
  英时捏造事实诬陷郭沫若抄袭,这是1999年时候的事。我常常只是替自己不喜欢
  的人说几句公道话而已。】对伪环保人士,我指出他们的错误,强调搞环保要有
  科学精神和人文关怀,又有什么错?自从1993年上网以来,我没有任何改变,而
  且自己觉得做的事越来越有社会意义。
  
    记者:在打击环保人士方面,比如说在怒江建坝问题上,你有没有接受过任
  何地方政府或利益集团的经济赠予?
    方舟子:这个是从来没有。上一次我随团去怒江考察,经费是由国家水电水
  利规划设计总院负担的,但这仅仅是考察经费,不能算经济赠予,而且平均在每
  个成员头上的经费只不过几千块钱而已,是很正常的活动开支,国家出的经费。
  我对伪环保人士的揭露,早在去怒江之前、参与“人类应不应该敬畏大自然”的
  讨论时就已经开始了,可以说一以贯之,并没有因为这次考察而改变。迄今为止
  从来没有人想要收买我,大概都知道我是不可能被收买的。
  
    【记者:你支持怒江建坝吗?
    方舟子:有些人说我支持建坝,其实不是,我只是支持怒江开发 ,因为我
  觉得怒江人民不应该那么一直贫穷下去,但是这不等于说我就支持怒江水电开发。
  其实并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我只支持发展,不关心环保。我自己一直很关心
  环保,只不过是希望这项事业能够健康地推进。很多事情应该慎重,因此对于怒
  江是不是应该建坝,直到现在我还没有一个确定的看法,我不过是反对有些人盲
  目地、捏造事实地反对建坝。】
  
    【记者:环保派会有问题,发展派也会有问题,是不是这样?
    方舟子:当然是,所以我从来不以派别论是非,而是就事论事。】
  
    记者:在中国,环保派势单力薄,环保事业又举步为艰,发展派则很强势—
  —你是不是在锄弱扶强?
    方舟子:我倒是觉得环保派很强势。他们也有政府支持,国家环保总局就在
  支持他们,他们还可以影响到高层决策。最重要的是,中国的媒体大多数很同情
  环保派,这也是一种舆论上的强势。其实我没有区分谁强谁弱,我想还是应该具
  体事情具体对待,在怒江这个问题上,我主要指出了环保派的错误,这是因为我
  还没有发现发展派有什么明显的漏洞,如果发现的话我一样会指出来。
  
    【记者:环保人士的错误,不代表环保事业的错误。
    方舟子:对,而且我认为现在这些在媒体上大出风头的所谓环保人士并不能
  代表中国的环保事业。】
  
    【记者:如果我说,“做事要有全局观,在局部上你也许是正确的,但在整
  体上却对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你会怎么回应?
    方舟子:我想还是针对具体的事例做一些实际的工作比较好,至于全局的好
  坏,不是由谁说了算的。我并没有说环保人士不好就代表环保事业不好。很多环
  保人士,我说他们是“伪环保”,不是简单地指出他们的错误而是进行“打假”,
  是因为他们并不是真的关心环保,只是一些以环保名义出现的吸引眼球的活跃人
  士而已。我本人不仅不反对环保,而且觉得环保很重要。中国环保面临着很严峻
  的局面,最严重的问题不是一条河流建不建坝,而是普遍性的污染。比如说黄河
  污染那么严重,却没有引起多大的关注,这是很可怕的事情。说到根本,我与现
  在一些环保人士的分歧,一在于真环保还是假环保,二在于如何推进环保。】
  
    【记者:可是很多人在指责你是纯粹的发展派。如果你怪罪公众对你有很多
  误解的话,有没有反思自己为什么被人误解?如果一个人的文章常常被误读,这
  个作者也许该考虑改变写法。
    方舟子:我并不认为这些指责我的人能够代表公众的看法。我相信还有更多
  的人在支持我。如果有些人对我有什么误解的话,那更可能是没有读我的文章而
  受到了反对我的人的误导,并不是因为我的文章本身的问题。我想我的文风没有
  什么可改变的。写打假文章不是写学术论文,如果写得心平气和的话,人家会认
  为你还没有确定自己的观点,口气像商量,这是不行的。打假文章就应该严厉一
  些,不厚道一些。】
  
    学术监督前路茫茫
  
    记者:你是科学主义者,甚至惟科学主义者吗?
    方舟子:我不是。科学主义的核心思想是,科学是万能的,是绝对真理,它
  适用于任何领域。我不认为科学是万能的,仅仅认为没有科学是万万不能的。
  “科学主义者”是别人扣给我的一顶帽子。按照科学精神,没有什么是不能被质
  疑的,科学本身又怎么可能是绝对真理、万能?这么说我是诋毁我。
  
    【记者:对基督教的攻击,是人们把你当作“科学主义者”的重要证据之一。
  常识是,关于宗教问题,下一个明确定论是很难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人格化的
  上帝并不存在,但是人类不可能都是理性的,总有人需要精神安慰,是不是?
    方舟子:我承认不是每个人都是理性的,总有人需要安慰。宗教就像是人类
  的酒,一个人喝酒不喝酒都是他自己的权利,滴酒不沾很好,喝一点儿无可厚非,
  但是酗酒就要制止,喝毒酒就更不可以了。我批基督教有其特定的背景。我在美
  国生活,基督教在周围很盛行,大多数教派属于自由派,对这部分基督教我是没
  有意见的。我反对的是原教旨的基督教,这些派别为了拉拢会众,攻击进化论,
  造了很多谣言,结果我的一些留学生同学都被拉进去了。拉进去会怎么样呢?听
  信了那些攻击进化论的谣言,不仅把圣经故事当作一种宗教寓言,而且当作真实
  发生的历史。这是身边发生的事情,我深有感受,所以才进行反击。我不是凭空
  想起来就去攻击,也不是攻击全部的基督教。】
  
    【记者:你的意思是,这并不代表你具有科学主义的价值观,也不代表你是
  排斥其它意识形态的一元论者。
    方舟子:不代表。我不是简单地反对宗教,主要是对宗教领域内的一些谣言
  和虚假的内容进行打假,特别是在宗教与科学发生冲突的领域,例如进化论,当
  然必须适用科学的标准。】
  
    【记者:那么你怎么概括自己的价值观?
    方舟子:真是很难概括,只能说说自己的精神传承吧。在科学方面,我受达
  尔文、爱因斯坦和罗素的影响比较大。人文方面对我影响深刻的首先是鲁迅,再
  有就是存在主义作家,尤其是加缪。这样下来,形成我的精神世界,比较注重实
  证和理性,性格里又有英雄主义和理想主义的倾向。】
  
    【记者:靠个人打假,对中国的学术空气的净化效果有限。那么中国的学术
  监督该如何开展?
    方舟子:还是需要更正常的渠道。个人的精力有限,掌握的学术资源有限,
  能够做的事情的数量也就有限。个人并不具有权威性,所以不容易让人信服。在
  证明了对方造假之后,个人也不能进行处理和惩罚。可是相关机构的监督工作往
  往不敢触及一些地位很高的学者,只抓一些小苍蝇,调查处理的过程也缺乏透明
  度。中国的学术评估体制强调论文的发表量,逼得很多人去作假,中国官本位的
  科教体制也是导致学术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些都是最需要改变的。其实我说
  的这些,很多人都说过。说归说,要改变现状,不知道要多长时间呢。与其空谈,
  还不如一个案例一个案例具体地做下去更实在。】
  
  (此文已经方舟子审阅,有删节)
  
   于建嵘VS方舟子:两败俱伤的恶战
  
  2005年11月10日南方周末
  
  本报记者 李海鹏
  责任编辑 杨瑞春 吴晨光
  
    两个人谁都没有赢得这场恶战和混战。最后学术真伪已经不那么被人关心,
  人们只是观看两个著名知识分子如何在叫骂
  
  
    于建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政治学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博
  士。学术专长为政治社会学,“三农”问题及社会冲突研究专家。
  
    方舟子
  
    本名方是民。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物化学博士学位。
    1994年创办世界首份中文网络文学刊物《新语丝》。
    致力于学术打假,揭露了几十起科学界、教育界等领域的学术腐败事件。
  
    一场学术真伪之争,竟然以著名学者骂娘收场。10月14日,在一封题为《写
  给杂种方舟子的信》的E-mail中,农民问题学者于建嵘大骂方舟子:“如果你
  不能就我颂扬的衡阳县维权抗争农民是不是‘地痞流氓’作出‘判决’,那我就
  要告诉你,从你乱咬人的性格来看,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痞流氓乱交结下的
  怪种。”此言既出,民意汹汹,于建嵘固然让人大跌眼镜,“学术打假英雄”方
  舟子亦被群起围攻。
  
    大家等待的“狠角色”
  
    10月12日,方舟子主持的“新语丝”网站收到一篇署名“严晋”的举报投稿
  《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评于建嵘的成名之路》。作为一位生物化学博士,这时他
  对名满天下的人文学者于建嵘还一无所知。因为“他是一位走在路上的学者,是
  一位通过与无数农民交谈研究学问的人”,2004年,于建嵘被《南方周末》评选
  为年度致敬人物之一。
  
    严晋的文章的主要内容有4点:
  
    1.于建嵘对外自称研究员,实际上只是副研究员;
  
    2.据“新华社的资深记者W先生”查证,于建嵘在“农民有组织抗争”的课
  题研究中赞颂的一些湖南省衡阳县维权农民的道德操守可疑,其中至少有4人曾
  有劣迹或坐牢;
  
    3.在两项专题研究中,于建嵘自己公布的调查量在一定时间内显然是不可能
  完成的;
  
    4.于建嵘公布的一份在哈佛大学的演讲稿字数过万,在时间限制、需要翻译
  的前提下不可能讲这么长,显然并非原稿。
  
    正在哈佛大学参与“中国农村基层领导合作研究”的于建嵘看到了严晋的文
  章,尽管对其耸人听闻的标题很不满意,还是给新语丝网站发去了一篇平静的答
  复文章,对其质疑逐一回应:
  
    1.中国社科院颁发的工作证在其职务一栏上标明为“研究员”;
  
    2.怀疑“新华社的资深记者”或其他人把维权农民说成是地痞流氓的真实性
  和道德操守;
  
    3.说明两项调查专题研究中的一项为对中央某媒体的电脑储存的电话和音讯
  资料进行的模型分析,耗时不多,另一项则保存有分类处理的记录;
  
    4.哈佛大学的演讲为中文演讲。如果事情一直如此演变下去,那么这就只不
  过是一场普通而有益的学术真伪的辨识而已。
  
    但方舟子在“新语丝”网站发表于建嵘的这篇回复时,同时加了一个“方舟
  子按”,按为“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网站见到如下公告”,
  “公告”中把于建嵘称为“我所副研究员”。在粘贴了相关网址之后,方舟子又
  加上了两句轻快的嘲讽:“这是不是意味着于建嵘现在又成了‘副研究员’了?
  还是连本所的人也搞不清楚他究竟是研究员还是副研究员?”
  
    两天后,《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被发到了方舟子的电子信箱,署名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于建嵘”。此番怒骂之后,发信人意犹未尽,又在同一天发出
  了《于建嵘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在第二封信的末尾,发信人标明了于建嵘的
  身份证号和家庭住址,以示愿意承担责任并与方舟子对簿公堂的决心。
  
    方舟子在新语丝网站上发表了这两封信并撰文回击。从此,两位著名学者开
  始在各种檄文中互称“地痞流氓”。
  
    “乱交怪种”一出口,于建嵘的公众形象急转直下。最初很少有人愿意站在
  于建嵘这一边。不过情况很快变化。更多的人涌上网络论坛,赞扬于建嵘“有性
  格”,把矛头对准了方舟子。对他们来说,于建嵘适时出现的意义不在于他们的
  阵营中多了一位人文学者,而在于这就是他们一直在等待的狠角色。
  
    在“世纪学堂”和“关天茶舍”等网上论坛,讨方阵容空前壮大。在这些人
  发表的大多数帖子中看不到多少关于学术真伪的讨论或为于建嵘辩护的内容,他
  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方舟子。方舟子认为,这是因为于建嵘的粗口激励了他的敌
  人们。
  
    10月17日,于建嵘又一次做出戏剧性举动。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他突然向方
  舟子道歉,并称辱骂信并非自己亲笔所写,而是“一个朋友”所为。在接受本报
  记者采访时他又补充说,辱骂信是他授权朋友写的,自己愿负完全责任。
  
    方舟子在自己的电子信箱中查证,两封辱骂信与道歉信一样,都作为邮件附
  件发送,都用WORD文档写成,点击“属性”均可发现电脑的“创建者”为“于建
  嵘”,至少可以证明由同一台属于于建嵘的电脑写成。不过,这并不能排除于建
  嵘的朋友和他都用这台电脑写作上述文档这种可能性的存在。
  
    方舟子认为,于建嵘采取这种道歉方式,其实是半道歉半推脱,包揽责任的
  同时又推卸责任。
  
    “对付人渣要用流氓手段”
  
    早在这一事件之前,于建嵘身上流露出的湖南人的辛辣火爆的性格特色和底
  层浸染的印记,就远远超过了学者式的儒雅和克制。他头发蓬乱,衣着随便,满
  口湖南乡音。他住在北京郊区一处农房里,轮换着穿两条一模一样的牛仔裤,以
  至于人们以为他的衣橱中的裤子只有一条。这位学者以亲近农民为荣,一向不屑
  自矜身份。
  
    在《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中,有一段表白被认为是“流氓”式的:“我从
  来就不把自己当成一位学者,也从来没有打算在学术界讨生活。我是一位通过当
  律师和经商解决了温饱后,为实现研究工农大众生存状况这一理想而混进学界的
  边缘人。在我这里,你所熟悉的那些学者的道德顾虑和生存压力根本不存在。”
  
    第二封信中则有一句“动机阐释”:“对付你这样的人渣,绝对要放得下斯
  文,就要用更流氓的手段。”
  
    1999年前后,于建嵘只身一人,依次走过湖南的湘潭、湘乡、衡山、醴陵、
  长沙5县农村,历时20个月,写出博士论文《岳村政治》。此书经商务印书馆推
  出,立即震动了学术界。走访过程中,这位学者夹着一个破包,在路边的小饭店
  吃饭,满身泥水地追赶公共汽车。后来他记述说:“乡村之夜,寒冷无比。农民
  之艰辛,更扰心境。”
  
    在其学术研究的过程本身的真伪遭受质疑的时候,他的观点还是得到一些知
  名学者的认可。“于建嵘的意见结论可能不全是现实主义的,”著名学者温铁军
  说,“但他发出了这些声音,却是对人们的警醒。”
  
    但这次参与论战的“反方派”杨支柱说,“如果他的学术研究的确有问题的
  话,他的观点也就一文不值了。”
  
    不受欢迎的“益鸟”?
  
    在一定程度上,方舟子的“个人”学术打假行为取得了成功,即便是一些其
  曾经的对手也能公平地承认这一点。
  
    学者党国英表示,对于网站上最早批评于建嵘的文章,看起来不像是谈学术
  问题,有些倾向他不认同。他自己也曾在“人类应不应该敬畏大自然”的讨论中
  被方舟子点名批评,对于毁誉参半的后者,他的看法是:“我们要看到方舟子的
  积极方面,特别要区别他自己的‘打假’文章和网站上的‘打假’文章的区别。
  有他和他的网站存在,会让学者们更慎重一些。”
  
    不过作为学界监督者,方舟子被不少人认为既严谨犀利,又固执自大、不惮
  越位、刻薄为文,因此令人敬畏却不讨人喜欢。
  
    “很遗憾,这么一个有价值的人却有明显的弱点,”评论家李方对本报记者
  说,“方舟子为人刻薄,就是他的一个弱点。”
  
    这一次,于建嵘的粗口怒骂激励了“讨方派”,众人趁势而上,把方舟子的
  各种罪状逐一罗列出来,从“打压基督教”到“与利益集团合谋”,从“挑剔特
  蕾莎修女”到“诋毁爱因斯坦”,事无巨细,洋洋大观:方舟子之乖戾罪错,几
  乎罄竹难书。总之这是一根学术警棍,一头科学怪兽,有人格,没人性。
  
    网上的一种批评是:方舟子没有把自己学术监督和学术争论的领域限定在生
  物化学乃至自然科学领域内,多次涉足人文科学领域,似乎看不到自己的知识局
  限,管得太宽了;另外一种是:方舟子的理性也必然是有限理性,他怎么保证自
  己判断举报文章时总是对的呢?还有一种是:方舟子通常无权进入相应的学术资
  源库,因此对于举报文章的审核往往粗略而简单。
  
    “在我读过的少数几篇文章中,以为方舟子是讲道理的。但他的确需要改进
  工作。这项工作需要程序,需要尊重当事人的基本人格。”
  
    11月1日,方舟子对此的回答是,他只能如此。“个人打假的确有很多局限
  性,但是改变中国学术体制远非一日之功,”方舟子坚信自己目前的做法利大于
  弊,“我自己还是会一个案例一个案例地做下去。”
  
    另外,方舟子的攻击性也备受质疑。于建嵘就坚持认为,方舟子是个喜欢个
  人霸权的家伙,“就是希望有人怕他。”
  
    在树敌方面,方舟子的天赋无人可比。在其持续多年的学术打假和商业打假
  过程中,被打到的人越来越多,无论打的对错,大多与其结怨。他还经常参与各
  种学术性的论战,当遭遇少数言辞不冷静的对手时,他总是奋起反攻,火力猛烈。
  
    这位学者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亦令数量庞大的普通网友颇为不满。他
  曾“写文章为余秋雨在文革时期的作为辩护”,“对‘怒江建坝’事件中的环保
  人士进行不留情面的攻击”等等,都令很多人觉得难以理解。他自己认为,这是
  这些人并未读懂甚至根本就没有读过其文章所致。
  
    在媒体圈中,方舟子的人缘也不太好。《新京报》、《南方人物周刊》等媒
  体都曾与其有过龃龉。如此一个方舟子,难免被很多人认为是猫头鹰一类的人物,
  虽被某些人认为是为学界益鸟,却是一只讨厌的猛禽。
  
    此次论争不是方舟子在打假生涯中遭遇的最严峻的挑战,却是最别扭的一次。
  于建嵘的骂声一度让“反方派”们备受鼓舞,“关天茶舍”的一位网友颇为欣赏
  于建嵘的莽撞:“是亮出肱二头肌的时候了!”“现在没有是非,”一位网友用
  一种狂欢的口吻说,“只有掐架。”
  
    “这种是非的虚幻化,既是出于人们本身的性情,也与学术界长久以来是非
  混沌的状态息息相关。”评论家赵晖说。
  
    数年以来,中国的学术监督事业已经越来越难以吸引眼球了。
  
    “深层”的体制问题,也是赵晖认定的症结所在,因此他表示,自己对于
  “方于之争”中的文化和道德因素毫无兴趣。“这并不只是知识分子本身的良知、
  修为的问题,”他说,“学术界的种种奇形怪状改变起来可能遥遥无期。”
  
  
  于建嵘:权利和义务要对等
  
  本报记者 李海鹏
  
    我骂他,就是这个目的,牺牲自己把他拉下马
  
    没办法才骂他
  
    记者:我们先来谈一个比骂人更重要的问题。对于学术造假的指控,在已经
  做出的公开答复之外,你还有什么回应?
  
    于建嵘:我已经说过,我的这些调查已经写成了公开出版的书,其中就有我
  从2000年3月至今的跟踪调查记录。我还保存了数十次访问这些农民的全部录音
  资料。这些都是证据。严晋的文章说我颂扬的农民维权英雄有劣迹,坐过牢,好
  像是个惊天大发现,他公开了我没有公开,能够以此证明我的研究成果站不住脚。
  可是我的文章里已经提到了一部分维权英雄人有过坐牢的经历,怎么能说我不知
  道不公开呢?坐牢,有劣迹,并不代表他们就不是维权人士,也不代表他们的维
  权行为也不正当。有些维权农民是村民推选出来的,这表明了村民对他们的信任,
  这才是判断他们身份的真正依据。
  
    前几天我已经把这本书的电子版发给你看了,你来说,我在里面有没有提到?
  
    记者:我看到你提到了。
  
    于建嵘:那么你说,我有没有造假?我顶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威胁,做了
  那么多的调查,难道是假调查?
  
    记者:我只能说我自己在你提供的这部分材料中看不出作假的迹象,可是这
  只是一个记者的观察,不是学术权威人士的鉴定。另外这样一份材料也并不是学
  术真实性的充分必要的证明。
  
    于建嵘:不是看不出迹象,是根本就没有作假啊!他指控我有学术研究的真
  伪问题,怎么还需要我来提供真实性的充分必要的证明?他提出一两点的指控,
  我要来一次全面的辩解?我要证明每一个信息点的真实性?我感到冤枉,我没有
  办法。
  
    记者:感到冤枉,没办法,就可以骂他了吗?
  
    于建嵘:这不是可以不可以的问题。你说,我不骂他又有什么办法?你说!
  最初方舟子在他的网站上刊登文章,污蔑我的学术研究是“罕见的骗局”,我给
  他写了封信,心平气和地说明情况。如果他有公平心的话,应该认识到自己错了,
  如果大方承认,这件事就过去了。结果他不承认,变本加厉。我恰好要出去参加
  学术会议,就把这个事情委托给一个朋友处理。回来后,这个朋友告诉我,“我
  把方舟子给骂了。”我说,“不管你写的什么,我都同意,骂了就骂了。”这两
  封信完全代表我本人,我承担责任。
  
    记者:可是骂人总不是好办法。
  
    于建嵘:可是我还能怎么办?我逐一澄清事实?我只有骂他!骂他,把他逼
  到法庭上去,才能用法律解决这件事。骂他,也才有人来关注这件事。我不骂他,
  你能来采访我吗?
  
    记者:请你说实话,两封骂人的信到底是你自己写的,还是你的“朋友”写
  的?
  
    于建嵘:是我授权朋友写的。既然是我授权的,就完全代表我自己,由我本
  人负完全责任。我就是要用一种比较极端的手段来对付方舟子。以子之矛,攻子
  之盾。我完全可以怀疑,严晋就是他自己。如果方舟子承认严晋就是他,那么我
  也可以承认,写信骂他的就是我。
  
    记者:这最后一句话似乎留有余地。
  
    于建嵘:没有余地,我斩钉截铁。
  
    记者:我指的是,这句话没有完全排除你自己写信的可能性。
  
    于建嵘:这个事情并不是关键。到底是谁写的并不重要。我已经说了,不是
  我写的,也就等于是我写的。一切道德责任法律责任都由我来承担。
  
    记者:可是你后来又道歉了。
  
    于建嵘:对,我道歉了,而且是公开道歉。我就是要给他方舟子做个示范,
  我错了能主动认错,他敢吗?
  
    记者:是一时冲动过后的亡羊补牢吗?
  
    于建嵘:不是,就是做给方舟子看。中国人从来不敢承认错误,我做给他看。
  
    要求公平
  
    记者:在公众心目中你一直有着一个人格厚重的形象,甚至具备某种道德优
  势,这次突然破口大骂,你不担心自己的形象受损吗?
  
    于建嵘:无所谓了,中国有很多学者装斯文,我不装。中国知识分子每做一
  件事都要顾虑很多事情,我不顾虑。你看我说话,不是学者那种语言。我不在乎
  什么道德优势、道德劣势。
  
    记者:这好像是俗话说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网上已经有人说了,你这
  是一种流氓态度。
  
    于建嵘:随便说,没问题。说我是流氓、土匪、农民,说我没素质,没修养,
  说什么都没问题。在骂他的信里,我自己就说,就是要使用流氓手段。可是对于
  他这种自任学术法官的人,我不骂他,还能怎么办?
  
    记者:可是并没有法官的权力。
  
    于建嵘:新语丝不只是个网站,还是一个有影响力的媒体。他控制着在这个
  有影响的网站,可以指控他人,发表给人下定论的文章,所以他是个有权力的人,
  而且还是个滥用权力的人。我给他发过去的文章,不能独立发表,只能作为他批
  评我的文章的附件出现。他这还不叫法官?
  
    记者:你要求公平,哪怕是这种简单甚至低级的公平?
  
    于建嵘:没错,就是公平。
  
    记者:如果大家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话,对学术环境有什么好处呢?
  
    于建嵘:被他伤害的那么多学者,如果都忍气吞声,对学术环境就有好处了
  吗?大家容忍他的时间太长了,所以他才把自己当成法官。我倒要问问,你方舟
  子以为你是谁?这句话请你写上:你以为你是谁?
  
    记者:这也是一句暴力性的话。
  
    于建嵘:应该这么问问他。这种语言有好处。我骂了他之后,有些学者给我
  来信,说你骂得好,方舟子这样的恶人,就需要你这样的恶人来治。听到了吧?
  “就需要你这样的恶人来治。”我骂他,就是这个目的,牺牲自己把他拉下马。
  这说明什么?说明用这种语言对付他,大快人心。如果以后学术界里人人都不怕
  他,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记者:可是方舟子这么多年来做学术打假的事情,一般的评价是利大于弊,
  并不像你认为的那样是学界公敌。
  
    于建嵘:我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方舟子要行使打假的权利,就必须履行
  深入调查的义务。学术打假不能道听途说,他要么全面调查,要么闭嘴。他享受
  着打假打对了带来的声誉,也就必须承担打假打错了的责任。不能说打对了就是
  英雄,打错了就算你没打。
  
    我赞同公正深入的学术监督
  
    记者:对于方舟子的做事风格,你怎么评价?
  
    于建嵘:至少这次的打假,他缺少证据,太武断。对不了解的学术领域指手
  画脚,超出了自己的学术能力。再有,他不公正,我很不欣赏。比如在这次争论
  中,他在网站上罗列了一些对他有利的网友评论,给自己壮声威。这是“文革”
  的做法,跟江青搞“千评”、“万评”有什么区别?学术问题有学术门槛,有学
  术规律,普通网友没有能力明辨,方舟子却搞这些,无非是在大家面前刻意制造
  自己得道多助的印象。
  
    记者:那么在你看来,方舟子的学术监督和打假的操守和能力是有疑问的,
  是吗?
  
    于建嵘:有疑问,所以我反对他的学术监督和打假,但是我赞成其他人进行
  公正深入的学术监督。
  
    记者:有些读者可能会认为你是在说套话。没打到你身上时你赞成打假,打
  到你身上你就急了。
  
    于建嵘:这次骂方舟子,对我来说是一种很理性的做法,不是出恶气,不是
  急。另外判断一个人是对还是错,也不是看他急没急,而是要看他有没有道理。
  学术真伪问题怎么判断?有没有裁决机构呢?到法院来。我希望到法庭上讲清楚。
  学界到底应该有什么样的规范,应该到法庭上讲出来。
  
    记者:可是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要靠法律来解决。对一个学者来说,学术方
  面受到质疑的麻烦恐怕是避免不了的。
  
    于建嵘:学术质疑没有问题,可是这种质疑要建立在负责任的基础之上。
  
    (此文未经于建嵘审阅,有删节)
  
  闹过悲过之后,应该是深思
  
     □笑蜀
  
    于建嵘和方舟子的混战,在我看来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混战。这是一场闹剧,
  也是一场悲剧。于建嵘没有受益,方舟子没有受益,学术和社会也不能从中受益。
  
    而这样的闹剧悲剧,原本是不应该发生的。为什么会发生?我想,问题的根
  本在于学术公共品的极度匮乏。这里的学术公共品,主要就是学术监督,学术公
  正。因为公共领域没有提供这方面的供给,或者说是供给严重不足,导致私人打
  假大有市场。但这样往往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导致新的问题,使得学术秩序
  更趋混乱。
  
    私人打假至少会导致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个问题是什么是假,谁说了算。在我看来,只有学术共同体公认,并且经
  过公力机构确证的,才可能算定论。任何私人的判断都只是一家之言,不足为凭。
  依据任何私人的判断来裁决某个项目乃至某个学者的命运,都是不严肃的,都有
  可能导致冤假错案,因此都不值得效法。
  
    第二个问题是对学术问题该不该喊“打”。在我看来,学术问题只需要讨论,
  平等的讨论和文明的讨论。而且这种讨论应该限于严格的学术范畴,不能超出学
  术范围之外,变成道德审判甚至是人身攻击。尖锐如果蜕变为人身攻击,动不动
  就假尖锐之名,亵渎对方尊严,侮辱对方人格,这种所谓的尖锐就与姚文元遗风
  半斤八两了,这种充满乖戾乃至充满杀气的暴力文化,绝不是学术批评所应有的,
  绝不值得提倡。
  
    第三个问题是,能不能因为腐败肆虐,而主张宁枉勿纵?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今天冤枉一个人,明天可能冤枉十个人,百个人,最后的结果是谁都只能把自己
  的命运交给别人去裁决,谁都没有安全感,谁都生活在恐惧之中。这才是最可怕
  的。
  
    一种错误并不能赋予另一种错误以合法性,不能因为某个人曾经挑战学术腐
  败、做过一些好事,就在道德上拥有豁免权,可以滥用权力而免于追问。建设法
  治社会,首先需要适宜于法治的心智。
  
    最后一个问题是,“私人打假”如何制约?我不赞成私人打假,但在学术界
  公共供给紧缺的局面短期内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私人打假”事实上仍将继续存
  在下去。因此关键的问题不在取不取消“私人打假”,惟在如何制衡“私人打
  假”,规范“私人打假”,使“私人打假”逐渐回归学术范畴,逐渐回归学术批
  评、学术争鸣的层面。这就需要建立一种机制,一种权利和义务对应的机制,一
  种任何人必须对自己的言论和自己发布的言论负责任的机制,一种一旦越轨就必
  须付出相应代价的机制。
  
    于建嵘大战方舟子,这样的闹剧悲剧发生于市井小巷,或许可以理解。竟发
  生于从来以斯文著称的学术界,竟发生在像于建嵘这样比较有影响的学者身上,
  不能不说是整个学术界的尴尬,它最充分地印证了我们的学术界文明的不足和理
  性的不足。学术界尚且如此,何况全社会?所以毋宁说,这场闹剧悲剧其实也是
  整个社会的尴尬。
  
    要避免这样的尴尬,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改善学术公共品供给体制,最大
  限度地提升学术公共品的供给。通过学术自治达成学术民主,使得每个学者都能
  参与和监督公共品的供给,每个学者都是监督者同时又在监督之中,使得任何学
  术问题都有最大机会得到不受限制的充分讨论。只要有充分讨论,科学发展的自
  然进程就会起作用,科学自身的纠错机制就会起作用,学术上的假冒伪劣就很难
  有市场,学术公正就会不再匮乏。这才是最有效同时成本最小的“科学打假”,
  也才是我们应该走的路。
  
  
  为何大师不再
  
  □曲水
  
    于建嵘骂方舟子事件,于我并不意外,以中国知识分子的现实状态,必然出
  现这样的事件,区别只在时间早晚,区别只在发生在姓“方”还是姓“圆”的身
  上。
  
    这一事件具备两个特征,第一个特征是学术圈事件,第二个特征是网络事件,
  但它却具有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回溯“五四”前后的知识分子群落,他们也争论,也互相攻击,但无论如何,
  这些年纪轻轻就功成名就的学人都有很好的传统教育背景,在人格上都有其不自
  觉的坚守,于是在争吵中也诞生了公认的大师。随着一代人对另一代人的替代,
  对大师的期盼慢慢变成了奢望。
  
    时至今日,中国民众心理上仍然存在着对知识分子形象的想象。今年,中国
  的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而恢复民族认识,重捡民族自信的冲动,带动着
  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力求不迷信先发国家的模板,在推动国家进步的过程中融
  合本土的价值资源。这是一个复杂而没有标准答案的探索,这是一个需要精英担
  当与引导的历史性使命。民众必然将希望寄托于知识分子。当然,附带的就是对
  传统知识分子形象的想象。
  
    然而,于建嵘骂方舟子事件不仅引发对方舟子学术打假行为产生“情绪性”
  反思,方舟子打假积累的宿怨乘机释放;还使民众对学术界现状表现出震惊,对
  学人个体人品表现出强烈的失望。
  
    方舟子对中国学术的打假,本是件善事,这项工程也是中国转型大课题的一
  个组成部分,但行事中,科学的方法、宽容的气度是必须的,不能借着民众对中
  国学术腐败的不满,就意气、刻薄地批判,以轰动的效应当作批判的价值。这是
  一个知识分子人格修炼的要求,也是历史使命的要求。互联网是一个好的表达渠
  道,但它的虚拟特性,也易于成为阴暗心理表达和泄忿的场所。作为学人,谁都
  应该明白最后的检验者只有一个——时间,而不是当时的热度。轰动与价值并不
  成正比。
  
    于建嵘自称不是学人,是一个边缘人,这在论辩时或许有用,但在面对民众
  期待时,却是苍白的。有些束缚,知识分子必须接受,并不因为事先宣布“现在
  我是一个泼皮”就可以免责。
  
    这个事件现在似乎过去了,但愿中国知识分子的群落经历这个事件,能对方
  先生式的刻薄、于先生式的泼皮产生一丁点儿免疫力。
  
  
  挑衅性指数:娱乐大众的真谛
  
  □李方
  
    我是领教过方舟子的话语暴力的,尽管后来我自认为跟他成了朋友(未得到
  方的确认),因为我很敬重他的事业。但是当面我也跟他说:我不赞赏你的话语
  方式。
  
    同样我也领教过湖南蛮子的话语暴力。我的两个湖南朋友,曾经在争吵中彼
  此扬言渴望得到对方肢体的某个部位。
  
    那么,方舟子VS湖南籍学者于建嵘,就变成了火星撞地球。恐怕很多人不免
  想到,这就叫恶人更怕恶人磨。
  
    于是,争吵上升到反思“中国知识分子话语暴力”的高度。好像中国知识分
  子一向温文儒雅似的。当真么?
  
    东汉陈琳骂过曹操;唐朝骆宾王骂过武则天;清末国学大师章太炎骂过“载
  氵恬小丑”。你看,难道中国一向是个温文尔雅的国度?谁说知识分子不许骂娘
  来着?
  
    大家可能会想,话语暴力不利于探讨道理,离开了执经问难的本义。而知识
  分子以格物致知为业,自当远离话语暴力。但是,于建嵘我不了解,至少在方舟
  子来说,似乎早已经放弃了术业专攻的梦想,自甘放逐于言语世界的快感(方最
  得意者,在于他是当年福建高考的语文状元)。此时,方舟子面对的就不仅仅是
  同行学者,更是普罗大众。普罗大众,你指望他看得懂方舟子们的学理辩论?反
  正我就跟方舟子讲:你说的那些,我全都不懂,我只看你又在骂谁,只看你又在
  采取什么样的方式骂谁。别说我,司马南,那是方舟子多年的战友吧,但是他坦
  言,很多东西他看不懂。
  
    那么这时候,道理就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反而是姿态是言语是立场——至
  少在普罗大众眼里如此。甚至,大众会因此对某个人形成特定的心理期待,进而
  促使这个人进一步强化其风格。我觉得方舟子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我希望,将来
  等到他斗志不那么旺盛的时候,能够反思。至于现在,说啥白搭。现在,方舟子
  的事业,其实只是以他的战斗来娱乐大众。
  
    没办法啊,人民大众需要娱乐啊,而且需要刺激的娱乐。超女够刺激,知识
  分子的话语暴力也不赖嘛。
  
    为什么内地主持人搞不过港台同行?笨么?非也。无非港台主持人深谙话语
  暴力之三昧,三两句话就把你搞成了娱乐观众的对象。观众也需要娱乐呀,所以
  内地有点话语暴力那个意思的小崔能红,李咏也能红,别人都差一截。
  
    也就是说,说话中的挑衅性指数,乃是娱乐大众的不二法门。这方面,方舟
  子、余杰都算是天资英迈,持之以恒,所以他们红了。说到底,还是大众有这方
  面的需求。当然我也不能因此就说方舟子打假不真诚。
  
    或许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挑衅性指数”排行榜,那么方舟子、于建嵘之争无
  疑把这个指数提高了一大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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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信拉倒 回复日期:2005-11-12 2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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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周.空余一声叹息罢...

作者:北山长风 回复日期:2005-11-12 21: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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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怎样,南周依然是中国第一,再说方舟子也不见得是对,到底怎样只有自己知道

作者:国务院ceo 回复日期:2005-11-12 21: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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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有些人不要求审稿,有些人却不但每次都要拥有此权利,即使按照他所说的做了,但一旦在不改变文意的情况下,只要不合朕意,就仿佛有关部门一样要妖魔化对方呢?难道媒体一定要像奴隶一样对“皇上”俯首称臣,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皇上”才略露笑容:这是个好媒体!
  
  什么是君子,什么是小人,早就一目了然了。

作者:面冷心热 回复日期:2005-11-12 21: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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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上的探索,会走错路。
  但作假,既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咬着老方不放的人,大约都有问题---既然他老方如此可鄙,又何必与之纠缠?你纠缠与一可鄙之人,你本身也低级。

作者:是白非黑 回复日期:2005-11-12 21: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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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尽管赞赏方舟子,这次也要为于建荣叫好

作者:村人村言 回复日期:2005-11-12 21: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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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周那几篇文章还不错啦

作者:国务院ceo 回复日期:2005-11-12 21: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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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和学术问题没有什么打假,什么是假,难道和主流不一样就是假?你方舟子就俨然代表了真理?
  
  科学和学术问题都是应该给予讨论争鸣的,动不动就以“打假”这样貌似神圣的旗号来清除“不合朕意”的观点及科学研究,就是企图获得科学和学术问题的裁判权,其实质是打压科学和学术自由的空间。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2 21: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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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的永远真不了,我支持方...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2 21: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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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
  
  《南方周末》在报道于建嵘骂我这一事件时,也完全没有客观报道的立场,标题就给定了性:“两败俱伤的恶战”,自命裁判宣布:“两个人谁都没有赢得这场恶战和混战。”我还真不明白我在这场“恶战”中败在哪里,伤在何处。如果对我骂娘就能让我败了、伤了,以后谁要想打败、打伤我,可就太容易了。
  
  ——“两败俱伤”还不客观,非得《方舟子大获全胜,于建嵘落荒而逃》才“客观”吗?《南周》明明报道了于建嵘“骂”的原因和动机,你还在这里装傻自慰?于建嵘公开说了,“骂”你是为了迫使你对薄公堂!你不是很能打官司吗?一审、二审、终审你都经历过了,这次你是准备起诉还是应诉?你骂人还少吗?但你却是不允许别人“骂”你的,所以于建嵘要“骂”你,让你和他法院里见!还装傻?
  
  如果是因为篇幅的缘故必须删节,也应该把最后版本再寄给我确认。而登出来的记者报道,更与我确认的那个版本毫无关系,里面与我有关的部分都没有经过我的确认,我确认过的段落都不见了。言而无信,有违新闻道德,更有违做人的道德。没想到《南方周末》现在也堕落到和南方人物周刊》之类的小报玩这样的把戏。
  
  ——报社非得按你“确认”的登载?登载前还要再次让你“确认”?否则就是“言而无信”?报社有这样的规定吗?这和“做人的道德”有什么关系?你就在你的“新语丝”霸道吧!任何报社都不可能按你的“确认”报道的。当然《南周》也不会因为你区区一个方舟子就“堕落到小报玩这样把戏”。你这是阿Q式的“霸道”。
  
  于建嵘对我破口大骂,骂完了又矢口否认,其学格、人格都已破产,无可挽回。难道《南方周末》真以为找一批人来批评我的打假,制造我也败了的假象,就能让“《南方周末》2004年度致敬人物”于建嵘挽回点面子?
  
  ——捏造事实的诛心之论!于建嵘不但承认“骂”你,还在网上公开向你道歉!《南周》没说你们谁“败”,而是“两败俱伤”,其实《南周》这样说也只是充当“和事佬”,只是劝你们别再“恶战”了,否则只能是相互伤害。这事和《南周》为于建嵘“争面子”无关!事实上你们这事不会就此了结,你不会白白挨骂吧?谁不知道你方舟子是最爱“面子”的?到法院去和于建嵘争“面子”去吧!
  
  更恶心的是还为此组织了三篇一面倒地批我的评论文章,连起码的中立立场都不装一装,好像我现在在学术界是人人喊打,没人替我说话了。找的又是什么人呢?“曲水”不知是谁的化名,语气也温和些,且不去说他,笑蜀(陈敏)和李方则都是和我有新仇旧恨的。
  
  ——这三篇“评论文章”也在上面了,你怎么看出好象你是“人人喊打”的?替你说话的人有呀?何祚庥、司马南可是你的“战友”呢!不过这次他们很难插上手,他们没法把于建嵘的论文打成“伪科学”的。
  你有理还是就事论事“批判”他们的“评论文章”为好,说什么《南周》“组织”,说什么和你有“新仇旧恨”,诛心之论,是挽回不了你的“面子”的。
  
  其实在我看来,能把文科妄人打得满地找牙,打得一起对我哭着喊着叫停,所感到的得意程度就大于小时候得了“语文状元”。至于李方对我的打假动机的种种小人之心式的猜疑,还是网友WT对此的评论最恰当:狗眼看人低!
  
  ——阿Q自慰加上怨妇骂街!你为什么要把关天ID的转帖列入“黑名单”?你尽可让关天的ID到你“新语丝”发帖转帖,你把他们“打得满地找牙”呀?这WT是谁?让他来关天“评论”呀?看看是谁“狗眼看人低”!
  
  
  
  

作者:峨眉山比丘 回复日期:2005-11-12 21: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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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
  我叫新闻界的朋友找《南方周末》的记者看看能否来调查报道一件非常有新闻价值的事件,但很遗憾的回答是:《南方周末》的记者现在基本上只认钱和权了!
  支持老方,中国的学术界和所谓的教授博到们太腐败了,现在是中国的知识分子流氓化!

作者:国务院ceo 回复日期:2005-11-12 21: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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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峨眉山比丘 回复日期:2005-11-12 21:53:37 
    “《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
    我叫新闻界的朋友找《南方周末》的记者看看能否来调查报道一件非常有新闻价值的事件,但很遗憾的回答是:《南方周末》的记者现在基本上只认钱和权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给出证据,另外拜托阁下说明哪个南方周末的记者只认钱和权?

作者:blackbard 回复日期:2005-11-12 22: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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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应该把删节了东西再给方确认一下!
   作为一个南方的老读者,不可否认的是南每况愈下!
  
   对于这场打假,所用语言实在是有伤风化!

作者:撒一张大网 回复日期:2005-11-12 22: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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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南周说“两败俱伤”,也是希望双方能消停一下。不过……唉

作者:不吃萝卜 回复日期:2005-11-12 22: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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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很嚣张阿

作者:sbdnb 回复日期:2005-11-12 22: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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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觉得没有什么意思 两就这样搞人身攻击了 也辩论不出什么东西吧 不会有结果的
  至于南方周末是不争气了啊 越来越没有以前的味道了 风雨陪伴我走过几十年给我了很多的震撼和教育 但是现在觉得可读可读了 但是每次还是会去拿着看 不过看的时间就短了
  

作者:szcaich 回复日期:2005-11-12 22: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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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欣夫真是牛啊!!<南方周末>这次有欣夫老师助阵,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欣夫老师先别管这事吧.到这个帖子里看看,偶想看看你在这方面的高见.关于科学领域,没有欣老先生的发言,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http://www2.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no01&idArticle=197830&flag=1

作者:横竖不过一刀 回复日期:2005-11-12 22: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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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的不知,南方周末确实堕落了,现在基本上不看它了。

作者:szcaich 回复日期:2005-11-12 22: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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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社非得按你“确认”的登载?登载前还要再次让你“确认”?否则就是“言而无信”?报社有这样的规定吗?这和“做人的道德”有什么关系?你就在你的“新语丝”霸道吧!任何报社都不可能按你的“确认”报道的。当然《南周》也不会因为你区区一个方舟子就“堕落到小报玩这样把戏”。你这是阿Q式的“霸道”。
  
  -----
  虽然偶是欣夫老先生的FANS,但不得不指出,欣夫老先生这段话明显就是给<南方周末>帮倒忙啊.你去问问<南方周末>的人敢不敢理直气壮地说这样的话?

作者:天下文竹 回复日期:2005-11-12 23: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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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我现在早已经不看了,与1997-1999年的南方周末相比,早已经丧失了自己的风骨!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2 23: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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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szcaich 回复日期:2005-11-12 22:35:11 
    报社非得按你“确认”的登载?登载前还要再次让你“确认”?否则就是“言而无信”?报社有这样的规定吗?这和“做人的道德”有什么关系?你就在你的“新语丝”霸道吧!任何报社都不可能按你的“确认”报道的。当然《南周》也不会因为你区区一个方舟子就“堕落到小报玩这样把戏”。你这是阿Q式的“霸道”。
    
    -----
    虽然偶是欣夫老先生的FANS,但不得不指出,欣夫老先生这段话明显就是给<南方周末>帮倒忙啊.你去问问<南方周末>的人敢不敢理直气壮地说这样的话?
  
  ——《南周》经几番“整顿”换人,如要生存下去,很难再象过去那样让读者看着“解气”(也仅仅是“解气”而已)。89前上海有份《经济导报》,只是因为报道了一些学者纪念胡耀邦的座谈会,就被上海市委取缔封杀。别忘了中国的纸媒是在中宣部的控制之下!尽管如此,相对其他官报而言,《南周》仍是不错的纸媒,我已经连续三年全年订阅,我会一直订阅《南周》的。方舟子的为人之道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他并不一律排斥官报,他对《新京报》和《北京科技报》就青睐有加。《南周》的采访和三人评论都在本帖中转载了,各位尽可就事论事,别象方舟子这样,又是“组织”,又是别人对他有“新仇旧恨”。诛心是没出息的表现!等会去看你的帖子。
  
  

作者:TIMCLIMAX 回复日期:2005-11-12 23: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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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的言词与泼皮无异.

作者:szcaich 回复日期:2005-11-13 00: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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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欣夫,正是因为大家都对<南方周末>还有所期待,所以才用新闻媒体应有的标准来约束它.
  
  作为一个合格的媒体,最基本的就是要忠于事实.如果被采访者说过的话被断章取义,被歪曲了.根本就不是被采访者所要表达的原意.那这篇新闻报道还合格么?111 
  
  且不管方舟子是个怎样的人,也不论<南方周末>曾经如何辉煌过.就这件事而言,假如方舟子所陈述的情况是事实.那<南方周末>这次的表现的确与小报无异,的确让人失望.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3 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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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不吃萝卜 回复日期:2005-11-12 22:16:54 
  
    方舟子很嚣张阿
  
  =================================
  有人嚣张几天就只得以道歉收场。
  
  有人嚣张上十年,也没见以道歉收场,还好好好的,惹得若干人等愤愤然。
  
  道歉的还说:你得向我学呀,我有着气度,你有吗?
  
  可笑!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3 00: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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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szcaich
  
  你还没看出来?《南周》是在做和事佬!《南周》干么要站在于建嵘的立场上对付方舟子?《南周》也曾登载方舟子的文章的,那时他对《南周》很“欣赏”,一旦登载了和他不同观点的文章,《南周》就“堕落”了。一些左左对《南周》的不满也源于此。你怎么知道方舟子的所谓“删除”是事实?(方说当时没有录音)以后那家报社记者要采访方舟子得记住必须录音,让方舟子听录音好了,是不是删除了他的“确认”有录音为凭,省得他翻嘴皮。你别相信“如果”,看看方舟子的“言说”吧!

作者:嘉华的走狗 回复日期:2005-11-13 00: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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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先生:
     您好。昨天得知您对《南方周末》本期对您和于建嵘的报道提出异议,第一反应是非常吃惊。昨天晚上我打电话给负责此次报道的记者李海鹏,他也表示惊讶,并立刻通了电话和您沟通。
     我们的反应为何是吃惊?倒不是怕挨骂——作为中国影响力最大的一份周报,如同承受对它的赞美,《南方周末》一样可以承受得起骂声 ——而是为什么你会跳出来骂。事实上,以文章发表之前拿给报社一些同事看的反应,他们认为这组文章在立场的把握上十分有分寸感,对您是足够尊重的。特别是体现到访谈部分,我想您应该注意到,您的访谈文章是经您审阅过的,相反,于建嵘的访谈未经他本人审阅。在某种意义上,这是对于建嵘的一种不公,但因为您接受采访时提出过这样的要求,而我们也已经答应,这就是我们必须的选择。
    我邮箱里至今保存着您前后发来的几个版本,特别是为了防止出现编辑上的失误,专门发来一个完全干净的版本,您对自己文章负责的精神让人欣赏。
     但我不明白在您关于“《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的文章里说:“现在登出来的访谈 录,并不是经我确认的那个版本,而是被删掉了约一半,里面有的对话被删得七零八落,不能再准确表达我的原意。如果是因为篇幅的缘故必须删节,也应该把最后版本再寄给我确认。”
     我想诚实地告诉您,在最初的设计中,这组报道是占用三个版面,而在出报之前的几个小时,临时被调整为两个版面,空间已经严重不足,所以,现在出现的版面上的6篇文章每一篇都涉及到了删节问题。你和于建嵘的访谈,同样遭到了大量的删节。
     另外我想,审稿是您的权利,那么作为编辑,删节是我的权利,我做删节的原则,一是不违背被访者本意,一是重要性原则。比如说您谈了很多“伪环保”问题,也许对您意义重大,但是对我们关心的主题关系并不是很大,所以我也多少做了取舍。我想,对于任何一家报纸,这样的处理都应该是允许的。尤其是在出报的紧张时刻,删节文字几乎是必需的调整。您所说的再寄给你确认的办法,如果时间充裕,我们当然可以努力尽量达到,但在那种情况下却别无选择。
     幸而您同时把您的全本和我们刊发的版本一同放在了网站上,我想大家确实可以比较一下,删掉的部分是否歪曲了您的原意。或者您也可以直接指出来供我们探讨研究。
     至于您说的主稿部分,则大体不存在给您审稿的问题,我们更多使用的是别人对您的评价,即使审稿,也应该是给那样受访者审来保证其准确。如果您连这篇稿子都要求审,那就对于建嵘愈加不公了。说实在的,我倒觉得,这次采访如果非要有一个人跳出来抗议的话,那个人应该是于建嵘而不是您。
     至于说到评论部分,从我们的原意出发,并没有一边倒的意思,为了组织一组相对平衡的言论,我们大概联系了将近十个学者或者评论者,然而很多人要么是没有时间,要么不愿意引火烧身。事实上,我们还毙掉了两篇评论,因为针对您的倾向性太强的缘故。目前呈现的稿子,尽管有不完美之处,但无论如何是一种努力追求客观中立的结果。
     我想和您再聊一聊做这个选题的初衷,我们并不想只是就你们的争论谈争论,其实引起我们兴趣的是你们这次吵架所使用的话语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当今中国知识分子经常采用的一种话语姿态。我们希望探讨这背后到底是什么?
     曲水先生的文章里原来有一段话,我认为是代表我们对于这种状态的思考的:“1919年以来,“打烂”成了主流的方法论,现代化的过程伴随着对传统的剧烈破坏。几千年的人生智慧被唾弃了,几千年的国家治理经验被当成障碍,几千年的教育、人才选拔制度都被看作糟粕,在这些大问题下知识分子个人修养的要求与标准,当然早已被潮流冲刷得体无完肤……经过几代人的传承,经过众多刻骨铭心的事件的洗礼,中国知识分子骨子里已经满溢暴戾之气。”
     我在5年前,在别的媒体做记者时,曾经做过“二余”的报道,其他是非不说,余杰批判余秋雨的文字风格给我的印象是非常深刻的,那种普世价值观和骨子里的暴力的结合让我觉得很危险,那种选择,具有文字上的以暴制暴的味道。我们一位同事有个说法,说我们都是喝狼奶长大的孩子,反思我们自己每个人,是否都有潜在的暴戾之气?作为民众引领者的知识分子,这种暴戾是否尤其危险?我们更希望读者思考的是这个东西。
     事实上,从策划这个选题开始,我们就在考虑如何在这场争吵中做到冷静、客观和全面。因为这确实是个需要拿捏尺度的题目,也正是因为对此的追求,我们最早的记者人选,和于建嵘比较熟悉的记者赵凌,自动回避了这次采访,而改由对此事没有任何人情利益考虑的记者李海鹏来操作。在对复杂问题的把握上,李海鹏的新闻写作一向有着很好的口碑。而我认为他这次也完成得非常优秀。
    
     祝好
     杨瑞春
     2005年11月12日
  

作者:嘉华的走狗 回复日期:2005-11-13 00: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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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作为读者,我觉得方舟子还是太苛刻了,一句"南方周末是真的堕落了"马上给上纲上线.这样的语言暴力的确让人难以接受.
     整篇报道我都看了,其实我觉得从文章的倾向性来说,真的没有偏袒任何一方,于是我非常敬重的一位学者,也是我的老乡,我曾经沿着他考察的路径重新走访了一次,写出了<在H县调研的三天>.我发现,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于教授的确是花了时间到了那片土地的.<新语丝>也是我经常上的论坛,而且我的一篇文章<读书是为了让父亲更体面的生活>发表在<新语丝>论坛,可以说,这两位学者都是我敬重的.在得知他们骂架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把它转载到<关天>上,希望引起的就是,让我们来关注,作为掌握话语权的学者的表达方式和语言暴力.没想到,<南方周末>和我的初衷契合,从整个报道来看,的确也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
     我想说的,对于一篇新闻报道,尤其是涉及正反两方的报道是很难操作的,除去记者的倾向性不说(我们必须得承认,作为人都有倾向性),就是在文字的处理方面和删节方面就是很难的,杨瑞春说的是实情.我觉得很好.希望方可以理解.
     当然,方的批评我看了,它造成的影响也已经很难消除,现在能做的就是,让我们把正常的讨论回归到问题的本身,不要偏离了正常的方向.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3 0: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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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火防盗防记者,看样子方舟子久居国外,对国内的情况有些生疏。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3 00:44:00 
回复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3 0:11:21 
    作者:不吃萝卜 回复日期:2005-11-12 22:16:54 
    方舟子很嚣张阿
    =================================
    有人嚣张几天就只得以道歉收场。
    有人嚣张上十年,也没见以道歉收场,还好好好的,惹得若干人等愤愤然。
  
  ——你若以为是“道歉收场”就太天真了!于建嵘会这么傻?方舟子就这样白白挨骂算了?你以为方舟子这十年好过吗?上次告野鹤“诽谤”要赔偿“精神损失”,得到一分钱了吗?这次反过来了,方舟子作为被告应诉了,看他怎么和肖教授对薄公堂吧!接下来就是于建嵘。我看是方粉丝要“愤愤然”了呢!:)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3 0:51:46 
回复 
  报纸编辑可以删节访谈,但成文前如果没有得到被采访人的认可就刊发就为对,而且往根子上说这种错误是非常严重的。这种事被捅出来还不道歉,居然振振有辞的占上了理,还要往日今朝的发发议论,这是媒体应该作的吗?这样作的媒体不是堕落是什么?

作者:拍马屁比拍砖好 回复日期:2005-11-13 0:53:30 
回复 
  为了看帖,呵呵
  顶哩论家!

作者:嘉华的走狗 回复日期:2005-11-13 07:53:26 
回复 
  作者:拍马屁比拍砖好 回复日期:2005-11-13 0:53:30 
    为了看帖,呵呵
    顶哩论家!
  
  .............与杨的文章对着看,可以发现很多东西

作者:luckydog2 回复日期:2005-11-13 08: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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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着看,只能说杨瑞华小人,确实删了别人的东西,有违新闻道德。且不说在这场事非中谁对谁错。在删了东西后那种嚣张的态度就够让人恶心的了。

作者:老孔佛灵童 回复日期:2005-11-13 10: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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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惕霉国西施方舟子利用共产党行骗
      http://xys.3322.org/pages/forum.html 由于新语丝的论坛被中国方面屏蔽,国内网友必须用代理服务器才能访问
      
      新语丝网站特别声称其遭中共封杀,需藉代理服务器。
      然“照妖镜”慈眉慧目,洞悉天人:方舟子手持霉国绿卡,于西洋“殖民地”中国一路绿灯,如入无人之境,令炎黄子孙望尘莫及、怒不可遏!
      脱非外星人,当知“败类”中国,媒体“宠姬”如林毅夫、樊纲、茅于轼辈,莫非严格“政审”,霉国方舟子岂能外邪?
      妇孺皆知,网络影响较之纸媒远不可同年而语,是以资产阶级“文人”厉以宁敢于狂嚣抵制互联网压力,方舟子之流尤处心积虑垄断纸媒也。
      今日方舟子荣为洋奴化全国重要传媒之专栏作家,中共若于网络封杀,是舍本逐末、避实击虚、痴呆之至,亦将令中宣部、安全部之渎职暴露无遗也,岂非视吾民皆童稚可欺邪?党与方舟子,不啻“反伪科学”联军,纵使有所封锁,当属政治性,与大巫方舟子“打假”正确性何干哉?
      “反共英雄,亲共自宫”堪称网络“宪法”也。共产党待方舟子以上宾,后者乃恩将仇报而自诩“共产党政权受害者”以俘获网民,何异栽赃、诬陷政府邪?
      呜呼哀哉!中共引狼入室,养虎遗患,沦为科学家方舟子辈之受害者,无乃反证西洋科学之万恶本性乎?
      科学家=毒枭耳!乙酉年十月初八

作者:老孔佛灵童 回复日期:2005-11-13 10: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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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骗子是一个整了容都还是小丑的男人,自古丑人多作怪,他这种外表与希特勒差不多的人会有高尚的心灵可能鬼都不信。一个背地里拿大型跨国公司的贿款,借自己的一张博士文凭表面上拿科学唱戏为跨国公司进行潜意识推销的汉奸。他只能骗那些没有走出校门的幼稚可笑的年青大学生"!!!!!!!!!!!!!!!!!!!!!!!!!!!!!!!

作者:wolfzhang 回复日期:2005-11-13 11: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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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在自己的电子信箱中查证,两封辱骂信与道歉信一样,都作为邮件附件发送,都用WORD文档写成,点击“属性”均可发现电脑的“创建者”为“于建嵘”,至少可以证明由同一台属于于建嵘的电脑写成。不过,这并不能排除于建嵘的朋友和他都用这台电脑写作上述文档这种可能性的存在。
  =====
  这点显然方舟子不大懂word,就连我也可以把word文档的作者写成"
  于建嵘".难道我写的,也是他写的?
  
  在电子签名技术尚未普及的时候,收到错信是正常的。我还收到过以我为发件人的信呢。
  
  所以,在辱骂这个事情上,我支持于建嵘。仅仅出于对电脑知识的理解。
  
  还有,如果方舟子要辨认发信人是谁,请及时推广电子签名技术。这样,才能在发信这件事情上打假。专门打假的人这点能力还是应该有的。

作者:爱就一个字6653 回复日期:2005-11-13 11: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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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咬狗,人不要上去拉架,小心被叫一口。
  站在一边看,闲着也是闲着。

作者:大头猫79 回复日期:2005-11-13 11: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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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南方,道南方;不想再说南方,再道南方

作者:龙动 回复日期:2005-11-13 11: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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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晕了,我啥也不说了。
  
  你们闹吧,我在看呢……

作者:嘉华的走狗 回复日期:2005-11-13 11: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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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爱就一个字6653 回复日期:2005-11-13 11:15:35 
    狗咬狗,人不要上去拉架,小心被叫一口。
    站在一边看,闲着也是闲着。
  
  
  作者:龙动 回复日期:2005-11-13 11:53:30 
    晕了,我啥也不说了。
    
    你们闹吧,我在看呢……
  
  ..............看客,为什么不亮剑!!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3 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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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3 00:44:00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3 0:11:21 
      作者:不吃萝卜 回复日期:2005-11-12 22:16:54 
      方舟子很嚣张阿
      =================================
      有人嚣张几天就只得以道歉收场。
      有人嚣张上十年,也没见以道歉收场,还好好好的,惹得若干人等愤愤然。
    
    ——你若以为是“道歉收场”就太天真了!于建嵘会这么傻?方舟子就这样白白挨骂算了?你以为方舟子这十年好过吗?上次告野鹤“诽谤”要赔偿“精神损失”,得到一分钱了吗?这次反过来了,方舟子作为被告应诉了,看他怎么和肖教授对薄公堂吧!接下来就是于建嵘。我看是方粉丝要“愤愤然”了呢!:)
  
  =========================================
  哈哈,我倒是等着于研究员(《南方周末》的介绍,不过社科院的网上今天还是副研究员。你别说经历这么大的事件后社科院还不改错不是因为事实如此,而是因为不知道他们的网站弄错了。)这位老乡再来一回合。我的老乡一个道歉让你目瞪口呆,然后你还要继续YY“于建嵘会这么傻?”
  在中国的法院里奇希望文字官司的公正?海灯法师案子、陈永贵传案子、天津的剽窃案子等等这些和新语丝没什么关系吧?结果怎么样?中国的法官队伍和司法独立你也信?人家一直就强调这是国家暴力机关!!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3 13: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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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尊重于老师的研究的,也觉得研究颇有见识。但在这次于方之争中我是很不满于老师的。当然,这种不满不代表我从此厌恶他的学说。我仍然很期待看到他的关于三农的文章。
  个人道德和学术无关,当然,如果是剽窃造假之类的,那也就不是学术了。至于个人破口大骂,喜爱钱色,由他去吧,两者是可以分离的。千万不要以德治国。
  有种东西叫做学术规范,我们喜欢称之为学术道德。
  牛顿也是有其个人瑕疵的,但这并不掩盖他的伟大。他的伟大也无法抹去他的瑕疵。

作者:大雨田 回复日期:2005-11-13 13: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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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现在真的很垃圾!!

作者:中国良心 回复日期:2005-11-13 13: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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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外行人不要谈内行事(对不是传媒的人在这乱叫者\对方先生不找人文学者看待于建嵘的"过错".)
  2\两位知名人士都是有良心的知识分子,哪个人都有错,但我希望的是客观公正的谈问题,而不是上升到人身攻击,在某些时候,我希望2位能去看些新闻报道,如何做到客观,如何做到在行文中没有个人主观的话语.
  一个正在学习中人浅薄的看法.

作者:O-魔 回复日期:2005-11-13 13: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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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本来就是以大众悲情来掩饰自己肮脏和包装其蓄意损害社会肌体健康野心的垃圾,只不过是很多东东现在身体被土埋上了才看清它的狰狞.
  
  
  

作者:冰剑天涯 回复日期:2005-11-13 13: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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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也对近年的《南方周末》不满,但这几篇报道我都看了,是很不错的了。现在更加剧了我对方舟子的反感,什么东东嘛?

作者:雪里埋 回复日期:2005-11-13 14: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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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必须明白,方舟子有对自己的采访对话部分进行审核的权利.因为这样就意味着他要对自己发表在报纸上的内容负责.
  
  这应该是方舟子和南方周末之间的约定.因为,方舟子可以不接受采访,也可以接受.而他接受采访,提这个条件是很正当的要求.如果南方周末答应了这个条件,就应该给予满足.否则就违背了约定.
  
  那个南方周末的编辑拿于某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来说事,非常可笑,非常滑稽.因为于没有提要求,没有跳出来说,和方舟子有什么关系?于放弃了他的权利,给了南方周末同意删稿,不用审核的权利,是否就一定要方也放弃这样的权利?
  
  南方周末这个编辑,扯淡!自己失约了,还要强词夺理.
  

作者:yingjianqun 回复日期:2005-11-13 15: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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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堕落就是堕落,何必狡辩呢?
  

作者:一盆梨花 回复日期:2005-11-13 16: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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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建嵘VS方舟子:两败俱伤的恶战》这个标题个人觉得不妥,纵观全文我没觉得两败俱伤,感觉于建嵘比方舟子失败得多,说粗口实在太失败了。
  不过该文对于建嵘不公平,为什么方舟子可以对采访审阅,于建嵘就没有这个机会。而且末尾说(此文已经方舟子审阅,有删节),并没有说明是在审阅后有有删节,误导了我的想法。另外我觉得被删节的那些文字中有些地方不该被删节。当然,删节是编辑的权利,可是(此文已经方舟子审阅,有删节)这句话应该说得准确才合适。
  【方舟子在自己的电子信箱中查证,两封辱骂信与道歉信一样,都作为邮件附件发送,都用WORD文档写成,点击“属性”均可发现电脑的“创建者”为“于建嵘”,至少可以证明由同一台属于于建嵘的电脑写成。不过,这并不能排除于建嵘的朋友和他都用这台电脑写作上述文档这种可能性的存在】这段话显示说话的人缺乏计算机常识,编辑估计也不懂才会让这段出现在文章里。
  我们现在知道于建嵘承认这封信是朋友替他些的(当然我也怀疑这是不是谎言,因为“如果方舟子承认严晋就是他,那么我也可以承认,写信骂他的就是我”这话很微妙),【记者:我指的是,这句话没有完全排除你自己写信的可能性。
      于建嵘:这个事情并不是关键。到底是谁写的并不重要。我已经说了,不是我写的,也就等于是我写的。一切道德责任法律责任都由我来承担。】这段就更有趣了,是谁写得怎么能不重要呢?是朋友写的就是朋友,尽管黑锅可以由于建嵘来背,可是谁写的辱骂信这是很重要的,不可以等于谁写的。
  的确南方周末的文章有些问题,不过方舟子据此撰堕落一文,这个帽子确实有些大。我对方舟子的文章看得很少,不过因为我是《科学世界》得读者,在该杂志上看过几篇方舟子的文章,对他的文章还是很欣赏的,而且这次对他的采访,觉得他的话还是比较严谨的。
  而且【记者:你是科学主义者,甚至惟科学主义者吗?
      方舟子:我不是。科学主义的核心思想是,科学是万能的,是绝对真理,它适用于任何领域。我不认为科学是万能的,仅仅认为没有科学是万万不能的。“科学主义者”是别人扣给我的一顶帽子。按照科学精神,没有什么是不能被质疑的,科学本身又怎么可能是绝对真理、万能?这么说我是诋毁我。】这段话我非常欣赏。过去我可能就是个惟科学主义者,我的共产主义信仰崩溃后就转向了信仰科学,认为科学现在解决不了的终有一天会解决,十分排斥宗教。现在我已经不是唯物主义者,但也不是唯心,虽然不信宗教,但也不再排斥。
  不过方舟子发表堕落一文至少让我看到南方周末有一点看对了,就是方舟子有些刻薄了。这大概可以算是人无完人的一个例子了,衷心希望方舟子能厚道些,继续在反对伪科学的道路上前进。
  总之觉得于建嵘更有理由出来反对南方周末才对,怎么成了方舟子?难道南方周末对于建嵘的报道真的完全客观真实,以至于于建嵘没有不同看法?怎么着我都觉得南方周末对两个人的待遇有失公平。

作者:中国杨神经 回复日期:2005-11-13 16: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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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国杨神经 回复日期:2005-11-13 15:57:13 
    杨神经评判:
    干什么说什么,卖什么吆喝什么,意思是要行当贴切,熟悉本行职业的本质特性。
    如果要在科学方面发言,那必须多科学的本质要全面了解,否则,就不能或者没有资格说什么是科学或者什么是不科学。
    另外,自身要有一个科学的素质,要有鉴别能力,要有科学态度,这样,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别人该干什么了。
    作为一个年轻人,刚刚对世界或者对社会有点领悟,便开始大喊大叫起来,本身就不够明智的。
    许多从事科学研究和探索的人,终生都在思考和观察,他们到了老年,仍然对自然界处于一种敬畏的态度,这是对一些年轻人狂妄行为的一种批判。
    何作秀使出吃奶的力气,一生中没有什么发现和收获,因而他认为别人肯定也不会有什么发现,别人的理论,他自然觉得是不可相信的。
    我发现中国这几个反伪斗士中,没有一个是真正做学问的,包括方舟子这个所谓的博士,也只是学了点书面知识,对这个自然界和整个社会,还缺乏深入或者本质性的了解。
    首先要知道社会的本质,这些社会现象为什么会这样发生?找到所以然来,不能头痛医头,不问本原。
    凡是讨论科学上的事情,起码要学学振动论,知道一下世界究竟是怎么回事,然后才能评论事物的对错。

作者:雪山飞狐 回复日期:2005-11-13 17: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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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爱看热闹的“旁观心理”再一次得到映证!
  
  不想多说这样的事情,没有理性的头脑发热的争论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

作者:tahw 回复日期:2005-11-13 17: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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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方不就是仗着自个儿在美国呆着,没人能告他,才这么嚣张么。有本事调查一下美国的学术腐败问题,什么?你说美国没有这个问题?你真的是在美国拿的学位么?

作者:lrdzj 回复日期:2005-11-13 17: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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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聊。

作者:嬉笑MM 回复日期:2005-11-13 17: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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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意思!
  脱离了学术,成了纯粹的骂街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3 17: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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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举报文章发表在这里,应该文责自负,还是作者与网站共同负责?
  方舟子:网站也有连带责任,这一点没有问题。谁认为新语丝发表的批评文章恶意失实甚至违反法律,可以起诉作者和网站,我也会作为网站的法人代表应诉。于建嵘这次说找不到我,其实新语丝在美国有注册地址,他可以找到。不过他到美国告我可能会很荒唐,网站上出现的对他的质疑,是美国法律框架下的言论自由的一部分。】
    
  【记者:可是你也会面临国内的官司。你正在与肖传国教授进行名誉权的诉讼,官司进行得怎么样了?
  方舟子:肖传国还同时起诉了搜狐、协和医大出版社、北京科技报等多家机构。我们已经收到诉状,正准备申请异地审理,同时开始收集可被法庭采纳的各种书面证据。说实话,我对官司的前景很不乐观。对打假者来说,名誉权的官司很难打,这些年来,在揭露学术腐败和打击伪科学的官司里揭露者基本都败诉了。一方面有地方保护的因素起作用,另外原告的学校很可能支持他,他可以动用很强的关系。比如“绝食老中医”事件的诉讼,《北京科技报》就败诉了。不过我们会很好地打这个官司,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进一步揭露真相。】
  
  ——方舟子若认为《南周》把上述内容删去是在“偏向”于建嵘,那真是“狗咬吕洞宾”了!这二大段对话明显对方舟子不利,删除对方有什么损害?方扇们愿意这些内容公之于众?现在在网上公开了,方舟子承认“网站也有连带责任......可以起诉作者和网站”,那好,严晋是ID,只能起诉你方舟子(方是民)了!说什么“对官司前景很不乐观”、“《北京科技报》已经败诉了”,这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吗?还是对自己可能败诉先来个“下台阶”?方舟子们还是面对现实吧!在这里发发牢骚有用吗?
  

作者:orangecaj 回复日期:2005-11-13 18: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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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此文完全是为了转移网友们的注意对象,搞不定于建嵘了就拿南方的删节问题来说话。

作者:南荷花 回复日期:2005-11-13 19: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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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时间在百姓上吧,一群吃饱没事干的文化人。

作者:梅心子 回复日期:2005-11-13 19: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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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周》堕落了吗?——不知道。不过《南周》确实俗气了,价格加了,页码加了,内容反而不精彩了。以前看一周才看完,现在一天搞掂。而今俗的连*咬*式的互骂都要占据头版,难道这就是一周最大的新闻了!

作者:郭金昌 回复日期:2005-11-13 19: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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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论坛"被中国方面屏蔽",是禁止言论自由,贼喊捉贼,嫁祸于我党也

作者:ratnaraj 回复日期:2005-11-13 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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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说明于建嵘的朋友居心叵测,骂了人又不想担责任,把所有罪责都栽赃到于建嵘头上,唉………………
  
  
  作者:wolfzhang 回复日期:2005-11-13 11:03:49 
  
    方舟子在自己的电子信箱中查证,两封辱骂信与道歉信一样,都作为邮件附件发送,都用WORD文档写成,点击“属性”均可发现电脑的“创建者”为“于建嵘”,至少可以证明由同一台属于于建嵘的电脑写成。不过,这并不能排除于建嵘的朋友和他都用这台电脑写作上述文档这种可能性的存在。
    =====
    这点显然方舟子不大懂word,就连我也可以把word文档的作者写成"
    于建嵘".难道我写的,也是他写的?
    
    在电子签名技术尚未普及的时候,收到错信是正常的。我还收到过以我为发件人的信呢。
    
    所以,在辱骂这个事情上,我支持于建嵘。仅仅出于对电脑知识的理解。
    
    还有,如果方舟子要辨认发信人是谁,请及时推广电子签名技术。这样,才能在发信这件事情上打假。专门打假的人这点能力还是应该有的。

作者:嘉华的走狗 回复日期:2005-11-13 2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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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南荷花 回复日期:2005-11-13 19:08:32 
    花时间在百姓上吧,一群吃饱没事干的文化人。
  ..............严重同意

作者:暗黄色的灯 回复日期:2005-11-13 20: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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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亦道 非常道

作者:花秋落 回复日期:2005-11-13 20: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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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先不讨论方于的问题
  我要说的是《南方周末》。方说“《南方周末》的品质每下愈况”,这确是有点道理。
  别的我不说,单单看《南》上面做的广告,我就火冒!
  还有以前看《南》,觉得应该篇篇读,现在我能读到几篇好的就觉得欣慰了。
  还有就是它越做越失去自己的性格了,竟然大量出现了《参考消息》那种文章!

作者:柳叶飘曳 回复日期:2005-11-13 20: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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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没看那报了,原来人变报也在变呀,时尚.

作者:游侠骑士纵横天下 回复日期:2005-11-13 20: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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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被朝廷整顿过多少次,想不堕落也不行啊
  不过我觉得方某的新语丝也应该拓展一下它关注的范围,不要成天找几个教授为了些不大不小的事情争论,中国还有更多,更紧要的事需要争论,研究和报道。

作者:牙尖舌怪 回复日期:2005-11-13 21: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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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前学术造假的确很猖獗,支持方继续学术打假;
  2、方在学术打假的过程中也应该对自己的方式、言行有所约束,也
   应该多听取其他意见。不能把自己置于天然的道德高点,听不进
   任何不同声音;—— 千万别象央视那么狭隘啊!
  3、《南方周末》的报道质量的确比以前差了很多。广告倒是多了很
   多,甚至整版广告。不过,在中国,“喉舌”能作到这水平,也
   已经是难能可贵啦——总的说来还算得上是一份有内涵、有人文
   情怀、有一定民主意识的报纸。(明年还会继续订全年的)。

作者:中国杨神经 回复日期:2005-11-14 10: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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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1206013&Key=319273443&strItem=free&idArticle=377732&flag=1
    
    
    作者:八分斋的第31条 回复日期:2005-11-14 01:49:04 
      杨老师,您好,我刚才到费尔费克斯市的乔治梅森大学(George Mason University)见了几个老校友,却没有想到您那么有名,我提到天涯社区他们都不知道,可我一说起杨老师,他们都知道您的振动理论,这个研究方向绝对正确,但是在转化能量方面,不知道声波方面也值得做更多的研究
      
      您本贴的文章写得很形象,虽然浅显了一些,但知道您在医学方面的应用研究上,又有了进展,真是高兴,至于那个八分斋,俗话说"人在江湖飘,怎能不挨刀",他挨的这一刀还能为您的研究做出贡献,也是他的荣幸了,真要谢谢您
    
    
    作者:一代情圣楚留香 回复日期:2005-11-14 2:02:39 
      哈哈哈,笑得肚子饿了,超级YY帖:)))
    
    
    作者:追_日 回复日期:2005-11-14 02:08:56 
      神经琢磨了好几天就弄出个这啊。
    
    
    作者:追_日 回复日期:2005-11-14 02:11:08 
      作者:八分斋的第31条 
      
      做人要厚道,别蒙傻小子了,回头他还真以为自己是根葱呢,还是洋葱
    
    
    作者:轻狂无语 回复日期:2005-11-14 02:28:36 
      名人贴
    
    
    作者:中国杨神经 回复日期:2005-11-14 08:28:17 
      作者:八分斋的第31条 回复日期:2005-11-14 01:49:04 
        杨老师,您好,我刚才到费尔费克斯市的乔治梅森大学(George Mason University)见了几个老校友,却没有想到您那么有名,我提到天涯社区他们都不知道,可我一说起杨老师,他们都知道您的振动理论,这个研究方向绝对正确,但是在转化能量方面,不知道声波方面也值得做更多的研究
        
        您本贴的文章写得很形象,虽然浅显了一些,但知道您在医学方面的应用研究上,又有了进展,真是高兴,至于那个八分斋,俗话说"人在江湖飘,怎能不挨刀",他挨的这一刀还能为您的研究做出贡献,也是他的荣幸了,真要谢谢您
      
      
      呵呵,我知道我迟早要臭名远扬的,只要是搞科学研究的,应该知道杨神经,我估计,再过20年的样子,中国人在国外会得到重视的,为什么?因为你们是杨神经的同胞,由此,也能得到外国人的羡慕.
      由于我不会外文,没有把振动论直接传播到国外网站,加上国外那些会外文的小屁孩不肯干点正事,把我的振动论翻译一下转到国外网站上讨论,所以只有中国人知道振动论和杨神经.如果过了20年,可能通过一些学术杂志上的发表,外国专家也会看到的.
      实际上,中国一些专家也看到了,但是,他们装,装聋作哑,为了不支持民科,他们装着不表态,不知道此事.
      许多中国人是很没出息的,他们在外国人面前当奴才,在中国人面前摆老爷架子,我就不相信了,杨神经不搭理他们,不靠他们出来说话,振动论就宣传不出来了?靠,离开张屠夫,照样不吃带毛的猪肉!!!
    
    
    
  
  
  
  
  作者:中国杨神经 回复日期:2005-11-14 08:42:15 
    八分斋的第31条 个人信息
    性 别: 男 上站次数: 17
    注册日期: 2005-11-9 15:14:00 姓 名: 孙国喻
    最新上站: 2005-11-14 01:28:00 省份(市): 广东
    回复次数: 19 最高学历: 博士
    发表论题: 0 婚姻状况: 未婚
    出生日期: 1970-1-1 从事职业: 新闻媒体
    用户状态: 初级用户 个人得分: 74
    电子信箱: 邮件联系 所在城市: 深圳
    网络寻呼: 4444444 个人主页: www.shit.com
    本人爱好: 个人独立调查
    座 右 铭: 把活人救死
    个人描述:
    社区职务:
    
  

作者:演进 回复日期:2005-11-14 12: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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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实在是高 回复日期:2005-11-13 0:51:46 
    报纸编辑可以删节访谈,但成文前如果没有得到被采访人的认可就刊发就为对,而且往根子上说这种错误是非常严重的。这种事被捅出来还不道歉,居然振振有辞的占上了理,还要往日今朝的发发议论,这是媒体应该作的吗?这样作的媒体不是堕落是什么?
  

作者:断臂山 回复日期:2005-11-14 13: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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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楼上的观点。访谈录应该经被访者审核同意方可见报应该是基本的要求。南周的辩解让人觉得恶心。方的刻薄并不是什么缺点,对于从事科学打假的方来说,刻薄反倒是一个优点!

作者:DEEPBLUE8848 回复日期:2005-11-14 1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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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很喜欢《南方周末》的,但。。。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5-11-14 14: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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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嗬嗬,新妇这种水平都敢说人家“狗眼看人低”,他那睁眼瞎连“狗眼”都不够格。

作者:丘小秋 回复日期:2005-11-14 15: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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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周说不上堕落,不过比以前真的是不如了,我看了10年的南周,明年准备不订了。可惜了,以中国报纸之多,竟然没有一份可以看的。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4 17: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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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断臂山 回复日期:2005-11-14 13:51:20 
    同意楼上的观点。访谈录应该经被访者审核同意方可见报应该是基本的要求。南周的辩解让人觉得恶心。方的刻薄并不是什么缺点,对于从事科学打假的方来说,刻薄反倒是一个优点!
  
  ——访谈录是经过方舟子“确认”的,只是因版面篇幅所限未能全文登载,对于建嵘的访谈原文也同样有删节。你在“恶心”前先要把事实的来龙去脉了解清楚,否则对胃部健康不利。方舟子不是“刻薄”的问题,只是“刻薄”法院会给他传票吗?你可以支持方,但要多动动脑子,以提高“支持”的质量!

作者:中国杨神经 回复日期:2005-11-14 17: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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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国杨神经 回复日期:2005-11-14 17:01:17 
    http://lygycs.bbs.xilu.com
    
    上面是我家,你敢到我家去,整死你!信不信?1000多篇帖子呢!!!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4 17: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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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5-11-14 14:55:55 
    嗬嗬,新妇这种水平都敢说人家“狗眼看人低”,他那睁眼瞎连“狗眼”都不够格。
  
  ——福建恶妇:“狗眼看人低”是方舟子欣赏的WT说的!我不会对别人进行这种下三滥的谩骂的!我只是让这个WT到关天来,让大家看看是谁“狗眼看人低”!如果你认为你的睁眼瞎“连狗眼都不够格”,我完全同意。
  

作者:yaweiquan 回复日期:2005-11-14 17:20:10 
回复 
  
  嗯,南方已经北方了

作者:嘉华的走狗 回复日期:2005-11-14 18:34:28 
回复 
  
  
  作者:中国杨神经 回复日期:2005-11-14 17:12:38 
    作者:中国杨神经 回复日期:2005-11-14 17:01:17 
      http://lygycs.bbs.xilu.com
      
      上面是我家,你敢到我家去,整死你!信不信?1000多篇帖子呢!!!
  ..................什么意思呀?

作者:秋白独秀 回复日期:2005-11-14 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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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经发神经呗!

作者:中国三江源 回复日期:2005-11-14 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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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人要厚道!!!何必……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5-11-15 0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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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狗眼不如却专于造谣的老瘪三新夫同学也会装善良?

作者:天涯里的大子 回复日期:2005-11-15 9: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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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个人觉得《南方周末》还可以吧!我以前是经常买经常看,现在是偶尔不买,但还是经常看!

作者:注册个天涯ID好难 回复日期:2005-11-15 10: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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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想问,如果南方周末堕落了,那么 中国还有其他比她办的更出色的报纸吗?如果有的话,希望网友推荐下,
  谢谢!!!!!!!1

作者:ynl奈儿 回复日期:2005-11-15 10: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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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以前是看的很不错 但是现在偶尔看了几份 有些还好 有些就不怎么看了

作者:vingie 回复日期:2005-11-15 11: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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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说南方周末堕落的言论,主要是针对整体质量的下滑,特别是调查新闻的缺位而言的。我没看过当期南周,但从方提供的文章来看,其选题的策划与报道的把握还是很公正。方与于的专访也比较客观公正,所删除的段落,作为编辑来说可以进行删除。
  至于说最后版本没给方,因为最后一次截稿可能离上版时间很近,时间有可能来不及,这也是能理解的。
  我们讨论就不应该限于媒体公正问题了。其实应该将知识分子话语方式这个论题接下来说还是很有意思。
  方确实有点言论过激,但作为个人很欣赏,甚至依稀能看到鲁迅当年“痛打落水狗”的景象;于德泼口大骂太直了,没有方驾驭“刀枪”语言顺手。
  这个就不是学术问题,也不关涉媒体道德与操守。方如果把话语方式也联系到学术与媒体,那外延就任意扩大化了。

作者:日月当空 回复日期:2005-11-15 1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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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这个报道完全属实,尽管我对她也曾经有过不满,但就事论事,方舟子的指责是没有道理的.
   由此可以看出,方真的是个流氓.
  

作者:fbv 回复日期:2005-11-15 11: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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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年前看南方周末,很好看,一连看了4年
  可是,最近2年都没有看了
  周六买了一份,翻了下,觉得没有味道了。。。。。。

作者:半山 回复日期:2005-11-15 11:51:24 
回复 
  一个报纸总有处于低潮的时候
  不能随便就说堕落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5-11-15 11:56:35 
回复 
  作者:日月当空 回复日期:2005-11-15 11:30:30 
     南方周末这个报道完全属实,尽管我对她也曾经有过不满,但就事论事,方舟子的指责是没有道理的.
     由此可以看出,方真的是个流氓.
  -------------------------------------
  
  这位流氓网友的真正推理应该是这样的:
  
  1,流氓日月当空认定方舟子是流氓;
  2,南方周末修理方舟子;
  3,流氓日月当空支持南方周末。
  

作者:演进 回复日期:2005-11-15 12:07:09 
回复 
  作者:断臂山 回复日期:2005-11-14 13:51:20 
    同意楼上的观点。访谈录应该经被访者审核同意方可见报应该是基本的要求。南周的辩解让人觉得恶心。方的刻薄并不是什么缺点,对于从事科学打假的方来说,刻薄反倒是一个优点!
  

作者:noahzhang 回复日期:2005-11-15 12:24:37 
回复 
  同意大家们的观点,南方周末的“堕落”是有很多原因和很长的过程的,大学时看确实觉得很有意味,许多文章能够引起深思。而现在许多的文章更像给某些人或事或组织歌功颂德,没有以往的尖锐性和那种剖析本质的东西了。
  就拿最近一期的说吧:
  头版:中日关系,无可厚非,但很平常的题材(最近那期关于“代课教师”的写得还不错,今年其他的没有记住的了)。
  第二三版内容,太糟了,就象是把那次天涯上的著名论战搬上去一样的糟糕。
  第四版:如同往常一样解释或对部分时政、政府方针发表评论或阐述。无所谓糟与不糟。
  第五六七版:法国骚乱,内容一般,国际问题不予评论。
  第八版:
  第九十版:完全的新浪广告版,不至于为了合作都这样免费广告吧,更何况又有哪个名人的博客能如此吸引人呢?连狗仔都不能找到的private,就凭blog可以发现???
  第十一版:南香红小姐的广告!!不知哪天会有南周现任总编的个人简历,让我们看看他是如何让这份报纸的锋芒丢失到爪哇国的!!
  第十二版:民生,竟然象央视一样搞起调查来了,有凑版面之嫌!
  第十三到第十五版:常见的言论板块,本期中的评论我并不欣赏,估计是被编辑斧凿有关,尤其是医改一文完全是无目的瞎说一通,没有任何建设性的具体意见。
  第十六版:科学,这如同第四版一样是固定的格式,可以吸引象我这样的热爱并从事的人。于大家而言如同鸡肋。
  后十六版:本人对经济不感兴趣,所以不敢枉加评论,而文化板块还是可以的,比之以往变化并不多,因为不联系政治吗。
  结论:在广东省委尤其是省委宣传部门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南周已经符合我国舆论监督的要求!!!

作者:zhffya 回复日期:2005-11-15 12: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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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在广东省委尤其是省委宣传部门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南周已经符合我国舆论监督的要求!!!
  这句话精辟啊

作者:木头手枪 回复日期:2005-11-15 12: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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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自费订阅了多年《南方周末》,但最近几年从不订到少看,直至不看了,太堕落了。
  我也在媒体混饭吃。这一次,《南方周末》的做法很不符合做新闻的游戏规则,哪怕是我们国内的规则。稿子既然已经经过采访对象的审阅,就应该照样刊登,否则你请人家审什么?版面调整不是理由,如果实在排不下,必须删改,删改后的版本必须让采访对象再审阅。这是做编辑的基本常识。
  明明错了,这个记者还这么不负责任?是不知道自己错了,还是不愿意认错?
  以前,我也认识几个《南方周末》的采编,都是业内公认的精英。
  现在,《南方周末》的内部管理、人员素质难道已经差到这样的地步?

作者:小台灯 回复日期:2005-11-15 13: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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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周,
  广告越来越多
  内容越来越平庸
  深度越来浅
  不爱看的内容越来越多
  值得收藏的版面越来越少
  
  

作者:似傻如狂 回复日期:2005-11-15 13: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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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在河南大学行骗被举报
  
  方舟子本来是在美国混了一个学位而找不到工作、以所谓学术打假为生的无业游民。2005年11月11日至13日却在河南大学以“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教授”的名义进行所谓的学术讲座。见河南大学科研处处公告http://news.henu.edu.cn/xueshu/news/details.asp?id=423
  生命科学学院邀请中国科学院两位专家来校讲学(11.11-13)
   2005-11-11 16:57:06
  
  报告题目:生物进化论
  报 告 人: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方舟子教授
  报告时间:2005年11月11日晚6:30
  报告地点:综合楼309
  报告时间:2005年11月12日晚6:30
  报告地点:综合楼409
  报告时间:2005年11月13日上午8:30
  
  报告题目:神经生物学
  报 告 人: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博导何士刚教授
  报告时间:2005年11月11日晚6:30
  报告地点:综合楼309
  报告时间:2005年11月12日晚6:30
  报告地点:综合楼409
  报告时间:2005年11月13日上午8:30
  报告地点:综合楼409
  
  主办单位:生命科学学院
  科研处
  2005年11月11日
  
  方舟子与何士刚两人在同一时间同一教室进行了不同学科的内容讲座,引起听讲座的同学强烈不满,事后却从河南大学领取了近万元的讲座费,并没有申报个人所得税。此事被河南大学的学生公布到网上并向中国科学院和河南大学举报。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负责人明确表示,方舟子根本不是他们所里的教授,对这种欺骗行为表示强烈不满。河南大学有关人士称方舟子完全知道他们的公告并没有提出任意见,两单位表示将严肃查处。

作者:dugux 回复日期:2005-11-15 14: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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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非典以后,南方周末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南方周末!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5-11-15 14: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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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是众所周知的“无业游民”,是北大科学哲学刘花姐施舍“人文关怀”的对象,是众片子的眼中钉,是神棍所诅咒的对象,这些身份比任何一个国内的所谓“教授”更具有公信力。而片子比如那位风水大师最需要“教授”的头衔。

作者:梦中英雄 回复日期:2005-11-15 14: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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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方肘子。讨伐造假者
  
  问题是南方周末还没崩溃到那地步吧

作者:大虫二 回复日期:2005-11-15 15: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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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方舟子教授”
  
   ·方舟子·
  
   有人不知从哪里搞到一张关于我在河南大学做讲座的海报,贴到了网上。海
  报中把报告人称为“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方舟子教授”,于是就有西安翻译学
  院的人马不停地质问我如此自称证据何在,说我以“中国科学院生物研究所教授
  的名义四处演讲骗钱”,好像我也和他们的院长一样热衷于给自己加上种种光辉
  的头衔,也不怕被帽子压死。
  
   我的确在最近和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研究员何士刚一起去河南大学生命科
  学院给学生上课。我们是在11月11日下午到的,当天晚上上了第一堂课,12日晚
  上上第二堂课,13日上午上第三堂课,下午就离开了。每堂课都在四、五个小时。
  之所以把行程安排得这么紧凑,无非是要充分利用时间。有一位去听我们上课的
  新闻系学生因此在网上发文讥讽说“著名的先生们原来都是这么飞来飞去的”,
  不由要让人感叹人心隔肚皮。我讲的是生物进化论,士刚讲的是神经生物学,本
  来都是给生物系学生开的课,但是许多其他系的学生,包括文科的学生,也都去
  听,让大教室场场爆满。13日是星期天,在星期天一大早上课也能吸引那么多人
  去听,这种热情,让人感动。甚至还去了一个“环保分子”在课后跟我辩论起怒
  江建坝的问题。
  
   当时我并不知道我被当成了“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教授”。河大生命科学
  院的领导、老师都在读新语丝,了解我的情况,在课堂上对我的身份的介绍是准
  确的。我在上课的开头和结尾介绍我自己的工作时,也都提到我现在并不在研究
  机构做专业研究。我是在上完最后一节课、离开河大前夕,到生命科学院的办公
  大楼接受校刊的采访时,才注意到大门门口立着的报告会海报上,把我的身份写
  成了“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教授”。当时我已没有当众澄清的机会。我在离开
  开封的途中曾向士刚提及此事,他也觉得奇怪,开玩笑说我让生物物理所沾了光。
  我想应该是写海报的人写错了,见到我和士刚一起去,便想当然地误以为我们是
  同一机构的。
  
   我并不需要这样的“头衔”。这个“头衔”并没有给我带来任何好处,邀请
  者并不是因为误以为我是“生物物理所教授”才来请我的,听讲者也不是冲着这
  个头衔去的。他们都是冲着“方舟子”来的。这个误会,本来不值一提,但既然
  有人要拿它做文章,我就澄清一下吧。其实读过我在云南大学打击伪环保的演讲
  的人都知道我是声明过不当教授的,虽然我很喜欢给学生上课讲进化论,特别是
  像河南大学学生那样极有求知热情的学生。
  
  2005.11.14.
  
  (XYS2005111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作者:一个都不宽恕 回复日期:2005-11-15 15: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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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天茶舍』方舟子:“《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
  
   作者:嘉华的走狗 提交日期:2005-11-12 11:14:00
  
  
   客观来说,南方周末是没有多大偏颇的,还是比较公正的/方舟子说他的文章人家记者删改,记者不可能全部刊登你的东西,只要不违背愿意就可以,你是做媒体的,应该知道这个,看来有些东西你还是不知道。
   说话是要负责人的,对的要表扬,错的要批评。
  
   如果这点就不能接受,算什么鸟学者/回家抱孩子去吧
  
  

作者:嘉华的走狗 回复日期:2005-11-15 16: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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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评杨瑞春来信
  
    作者:海燕
  
    《南方周末》杨瑞春先生给方舟子先生的来信实际上什么都没有解释,可能
  唯一有价值的一点是他做摘录的曲水的一段话,意思说中国知识分子自1919年以
  来就有一种“打烂”的暴戾之气,所以于建嵘的开口骂娘和方舟子的不留情面都
  被认为是这种暴戾之气的表现。显然杨瑞春所希望的立场是不希望看到这种暴戾
  之气,虽然他没说不‘暴戾’的话应该怎么反对伪科学,但是从他的‘担忧’之
  中我们可以大概揣摩出他所希望的是一种不暴戾的方式,一种和和气气的,不剑
  拔弩张的方式,一种类似‘和事佬’的方式。
  
    杨瑞春的这种解释其实是一种典型的‘文人伎俩’,正如罗素所描述的‘浪
  漫主义’,即只关注情感而不关注逻辑和理性。文人们可以用很迷人的方式把任
  何人任何事都贴上不同的情感标签,就像卢梭等人对原始社会的充满热情的赞美,
  而完全不去想想真的让他像原始人一样生活还会不会觉得美好。杨瑞春的方式也
  差不多,他自己也承认了,他们关注的并不是内容,而是形式,是‘暴戾’,是
  情感。
  
    但是我们必须知道,这种关于形式的关注是非常不完整的,甚至是危险的,
  因为在科学的问题上,没有好恶,只有对错。如果你一定想当和事佬的话就必须
  要容忍对的和错的并存,但这是任何相信科学的人都无法接受的,如果错的东西
  不加以反对和驳斥如何能够让对的东西确立下来,流传下去?和事佬的作风最危
  险的地方就是为了所谓的风平浪静与和和气气,漠视对与错的之间不可调和的矛
  盾,从而让很多骗人的东西能够在虚伪的‘太平’之中瞒天过海。
  
    相对于这种‘和事佬’的态度,正是方舟子不可妥协的态度。实际上杨瑞春
  把方舟子的不可妥协和于建嵘的骂娘并称为‘暴戾之气’是非常不客观和不诚实
  的。稍微有点常识和道德素养的人都可以看出方舟子的分析文章和于建嵘的骂人
  文章之间的区别,前者总是不断的强调证据,事实和逻辑,而后者除了不堪入目
  的辱骂,还有什么?杨瑞春把这两者都称为‘暴戾’之气,其实就是想抹煞两者
  之间的区别,而这正是我们所无法容忍的,对和错之间的区别是无法掩盖的,即
  使你给他们贴上同一个标签也没有用。
  
    杨瑞春先生的意图其实并不难掌握,通过把方舟子和于建嵘都总结为暴戾之
  气,仿佛让他具备了一种高高在上的地位,仿佛他可以一眼看到整个问题的所在,
  于是他的这种抽象就拥有了一种光环,让这些文人们显得通晓人间沧桑。然而,
  马克思早就提醒了我们,‘抽象’是一种值得警惕的工具,因为抽象总结必然要
  忽略差异,从而有可能忽略了很多有意义的东西,杨瑞春先生所忽略的正是对与
  错的意义,道德与不道德的差别。
  
    很多人支持方舟子并不是他的感情或者文风,而是他所强调的事实与逻辑,
  其实他并不是孤身一人,也不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人,他所强调的方法早在罗素,
  波普尔,卡纳普等重要哲学家的著作中得以强调了,而方舟子先生的贡献在于,
  他真正把这些有力的分析工具用来分析中国现实的问题,而他的成就也就在于对
  伪科学的无情揭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谓‘暴戾’也是反伪科学所必需的,对
  于那些不诚实的人,唯唯诺诺,低声下气是没有用的,就是应该将他们一揭到底,
  彻底暴露在阳光下。杨瑞春先生为这种‘暴戾’担忧(可能是怕方舟子的分析导
  致中国犯罪率的上升),但方舟子和他的支持者们应该非常欢迎这种‘暴戾’,
  这种对错误绝不姑息,绝不迁就,绝不妥协的精神正是其价值所在。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向方舟子及其支持者们致敬!
  
  (XYS20051114)
  

作者:嘉华的走狗 回复日期:2005-11-15 16: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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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告:
   由于本人经常会转贴一些有关新语丝论坛上的东西,所以有人以为我是方舟子一伙的,昨天中国杨神经非常气愤地说我是方之流的.其实我是一个还是大肆在读的大学生,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时间介入所谓的学术帮派当中.说实话,其实我是一个非常入世的大学生,十分关注国运和民瘼,我的阅历有人认为超越我的年纪.
   对于中国的教育\中国的知识分子\关于中国媒体所应该担当的社会责任和道义,我有过体验式的感受,有点失望.
   希望大家的论战回归到论战主题本身,不要人身攻击,更不要挖祖坟式的叫喧嚎骂,我始终觉得宽厚有学识的长者应该是"以理服人"的.
   "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希望我们的论战能催生出智慧的结晶!

作者:嘉华的走狗 回复日期:2005-11-15 16: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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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瑞春、于建嵘什么逻辑
  
    作者:jvti
  
    一、《南方周末》杨瑞春的逻辑
  
    方舟子要求:“我在接受《南方周末》的采访之前,唯一提的要求是在报道
  中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
  (方舟子:“《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
  
    杨瑞春答应:“但因为您接受采访时提出过这样的要求,而我们也已经答
  应”。(杨瑞春:《南方周末》编辑杨瑞春致方舟子的信)
  
    结果:对方舟子的访谈记录定稿在发表之前没有经过方舟子过目和确认。
  
    杨瑞春没有就失信、违约向方舟子道歉,反而提出辩解。其辩解逻辑为:
  
    辩解一:对方舟子的异议非常吃惊。
  
    逻辑:方舟子难道不晓得失信、违约是应该的吗?
  
    辩解二:对方舟子的访谈记录经过方舟子的审阅,而对于建嵘的访谈记录未
  经于建嵘审阅,对于建嵘不公,偏向方舟子。
  
    逻辑:删节前过目确认过的访谈记录,在删节后无需再过目确认,可视为已
  得到过目确认。已经偏向方舟子了,定稿无需再经方舟子过目确认。
  
    辩解三:由于临时版面压缩,所有文章都删节了。
  
    逻辑:当遇到临时版面压缩时,删节无需再经过目确认,此时删节不是失信、
  违约。只要所有文章都删节了,删节方舟子的访谈记录就无需再经方舟子过目确
  认。
  
    辩解四:删节是编辑的权利,出报时间紧时更得删节。
  
    逻辑:因为删节是编辑的权利,所以访谈记录被删节后无需再经方舟子过目
  确认。出报时间紧时,删节就无需再经过目确认。
  
    真搞不懂。方说东,杨说西;方说前门楼子,杨说鸡巴头子。
  
    二、于建嵘的逻辑
  
    于建嵘或其朋友先是骂方舟子,连带骂了方舟子的母亲。然后于建嵘又代其
  朋友道歉。
  
    近来于建嵘在《南方周末》上一会儿称是他自己骂的(“我不骂他又有什么
  办法?”,“我只有骂他!”,“我不骂他,你能来采访我吗?”),一会儿又
  称是其朋友骂的,一会儿变成授权朋友骂的。这么一个简单的事实问题,于闪烁
  其词。
  
    骂人的信署名于建嵘。信是于建嵘写的,骂人者就是写信人。于建嵘授权朋
  友写信骂人,骂人者还是于建嵘,不是其朋友。于建嵘授权朋友写信,但没授权
  朋友骂人,朋友越权署名于建嵘骂人,事后于建嵘确认,骂人者还是于建嵘,不
  是其朋友。骂人跟其朋友无关呀。据说于建嵘是法学博士出身,应该知道《民法
  通则》中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吧。建议于建嵘以后不要再把骂人的事往朋友身上
  推,罗嗦,且不够朋友。
  
    由于于建嵘怀疑严晋就是方舟子,提出“如果方舟子承认严晋就是他,那么
  我也可以承认,写信骂他的就是我。”到此,“骂人的人”这一事实问题变成了
  一个命题的结论部分,变成了一个推理问题;且该命题的两种结论的真伪都掌握
  在被骂的人方舟子手里。这两种结论:“于建嵘骂人”或“于建嵘没骂人”能同
  时为真吗?跟被骂的人有关吗?
  
    再者,于建嵘声称骂人是为了拉方舟子上法院解决问题。要解决什么问题呢?
  是学术问题吗?方舟子质疑了于建嵘的学术观点了吗?法院能解决学术争议吗?
  还是去法院解决骂人问题?如果方舟子对于建嵘侵权,于不需要骂人,可直接去
  法院起诉方。如果方没侵权,于却先对方侵权,然后让方到法院起诉自己,于有
  把握胜诉吗?这是什么打官司的逻辑!再有,于骂方的母亲,是也想跟方的母亲
  打官司吗?
  
    于建嵘还声称道歉了,且是公开道歉,是给方舟子做示范。可于建嵘的那封
  道歉信是代其朋友道歉啊,内容更多的是为自己辩解。于建嵘自己的道歉在哪里?
  而于在《南方周末》的访谈中大谈骂人的理由,哪有一丝道歉的味道?如果骂人
  错了,那理由还是骂人的理由吗?如果骂人没错,那道哪门子歉呢?道歉是认错,
  与做示范何干?骂人也有理,道歉也有理,又两者同时为真?
  
    不过于建嵘找朋友当替罪羊的逻辑还可以再次使用:当对《南方周末》的采
  访报道不满意时,可以声称,那是报纸编辑、记者的编造,不是原话。
  
    于建嵘的朋友也不够意思,捅了漏子也不出来帮哥们儿抗抗。再提个建议,
  少交这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朋友。
  
  (XYS20051114)
  

作者:断臂山 回复日期:2005-11-15 16: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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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4 17:09:43 
    作者:断臂山 回复日期:2005-11-14 13:51:20 
      同意楼上的观点。访谈录应该经被访者审核同意方可见报应该是基本的要求。南周的辩解让人觉得恶心。方的刻薄并不是什么缺点,对于从事科学打假的方来说,刻薄反倒是一个优点!
    
    ——访谈录是经过方舟子“确认”的,只是因版面篇幅所限未能全文登载,对于建嵘的访谈原文也同样有删节。你在“恶心”前先要把事实的来龙去脉了解清楚,否则对胃部健康不利。方舟子不是“刻薄”的问题,只是“刻薄”法院会给他传票吗?你可以支持方,但要多动动脑子,以提高“支持”的质量!
  
  
  看来你如果不是法盲就是真正的“刻薄”了。难道收到法院传票的人就是有问题的吗?南周我每期都看,和若干年前比,它确实在堕落。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只是从南周上详细的看过,你不知道中国有个词叫“断章取义”吗?至于访谈删节后到底是不是与话语者的原意有出入,那应该尊重话语者自己的判断。新闻从业者应该对新闻事件的当事人持有客观和尊重的态度,从整个版面的内容来看,作为一个普通读者的我只看到南周有明显的倾向性,把本来只是一个单方很恶劣的行经表述为“恶人相斗”的丑剧。这才是真的很不公正,很刻薄!

作者:嘉华的走狗 回复日期:2005-11-15 16: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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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南方周末》编辑杨瑞春请教一个问题
  
    作者:只抽红盒红梅
    
    这位南方周末的编辑,有个问题想请教:
  
    方舟子说的你们的发表稿与给他的审阅稿(得他同意的那个)不符,也即发
  表的是对他认可的那篇稿子的删节稿,这是事实,你自己也没否认,对吧?
  
    若对的话,那请问:在你们更改了报道方案,由三个版减为两个版,因而必
  须要删方审阅认可的那一稿时,也即搞出这个“洁本”时,事前与事后是否征求
  过方的意见?得到过方的同意?
  
    这很重要!因为你们与方是有事先约定的,即最后发表的东西要经他本人同
  意与确认!
  
    你们现在违反了这个约定。你说的改变了版面安排,这只是你们的内部原因,
  你们是否约定过若因内部计划的变化,就可不经方同意而再行删改呢?若没有,
  那你们就是彻底的错了!
  
    你们当然有更改报道计划的权力,但在你们的约定下,方也同样有以下权利:
  
    当你们的改变将导致对方审定的稿子不可避免进行再删节时,方有权利要求
  你们在发表前把最后的定稿交他最后确认,并有权决定这个稿子能不能发表!
  
    注意,这是你们事先约定的,并不是强加给你们的。
  
    你做为一个小小的编辑,是无法决定你们报社的事的,包括计划改变等,所
  以这事上本来你是没什么责任的,责任是南方周末的,但你这么跳出来为你更为
  南方周末进行开脱,那就是无耻了!
  
    最后再告你个事:“我们一位同事有个说法,说我们都是喝狼奶长大的孩子”
  
    这说法不是你的同事说的,这说法是朱学勤“发明”的。你同事是引用他的
  说法而已---假如你同事说这是他自己的说法,那他就成剽窃了,小心老朱告你
  们!
  
    什么东西,就这点能耐也跳出来扯蛋?!
  
    看来你连狼奶都没喝过----连狼和狼之间都是有契约精神的,你有吗?你们
  南方周末有吗?
  
    方舟子说南方周末堕落了,这实在是高抬你们了,由你可以看出,你们根本
  就是无知兼无耻!本身就无知兼无耻的人,也配称堕落?!
  

作者:湘江流水 回复日期:2005-11-15 16: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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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大家都忘了一点,就是方舟子说要揭露一个学术界的大谎言吧(大意如此)。我不反对打假,几年来也都是在《南周》上看着方舟子打假的文章受教育的,但觉得还是要正确把握假的度所在。并且这个假到底是学术上的呢,还是个人道德上的?

作者:湘江流水 回复日期:2005-11-15 16: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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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说一点关于删节的看法。我也采访,也给访者看录音整理,当然他们也删——我发现删的往往是很有力度,表明真实情绪或者看法的。我们习惯说那些含糊其词的话,习惯谁也不得罪。可是又觉得自己的真实没有在报道里体现,觉得形象被歪曲了——于是,问题最后又归结到道德上了。我觉得这真是一个两难的事。只是觉得,但最后总还是要尊重访者,帮助进行形象塑造工程。

作者:玛特 回复日期:2005-11-15 16: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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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
  方舟子打于,是捞过界,而且打错了。
  于冲冠一怒,也属正常。
  方、于都是“正人”非“君子”,此次方气度确显不广。
  《南周》确实是偏于的,而且跳出来捡便宜打方,实在恶心。
  方的访谈,删节处并非无关紧要。
  《南周》确实堕落了。
  
  

作者:玛特 回复日期:2005-11-15 16: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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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的作法,无论如何还是在“言论自由”范畴之内,“新语丝”也谈不上有何“权力”。相反,方本人在学术界的位置,是较边缘且受打压的。相比起来,反方的一方,结构更复杂、背景更强大,应该说,也更肮脏。
  可以总结此事,是一个正直的人,犯了错误,伤害了另一个正直的人,两个人打了一架,许多小人趁机捡便宜来了。
  方舟子应该吸取教训,但我们不能因此全盘否定方。

作者:江湖业余十年等 回复日期:2005-11-15 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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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吗,似乎很久了

作者:我和夏天有个约会 回复日期:2005-11-15 17: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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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完了相关报道后,感觉方sb为了炒作而炒作。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竟然对一个德高望重的学者下黑手

作者:双溪孤渡 回复日期:2005-11-15 18: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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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2000年,《南方周末》每期必看,每篇必读,
  现在我依然偶尔会买它,算是一种惯性吧,买来也不不甚看,白费钱了。

作者:一个都不宽恕 回复日期:2005-11-15 18: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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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舟子的访谈记录定稿在发表之前没有经过方舟子过目和确认。
  
  笑话,记者写的东西还要他来过目和确认吗?那要编辑做什么??
  
  你去当总编吧!!
  
   记者不会对自己的文字负责吗?对这样的要求,宁可不做,要做就不必要给别人看,那样越来越糟糕
  
   南周的记者不明白吗?
  

作者:梦中英雄 回复日期:2005-11-15 20: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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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方舟子,全部打到了做伪者的七寸。
  
  一招毙命,武学的最高境界,版砖的最高境界。
  
  试问,中文论坛还有这样的高人吗?
  
  
  归根结底,还是感谢网络,真TMD好东西。
  我赞成你,我说,我反对你,我说。
  
  你不让我用汉语说,好,我用繁体。
  
  你不让我在网上说,好,我泡国外。
  
  你封我ID删我发言,我一边去说,反正有说的地方。
  
  这真是一个伟大的时代!!!
  
  从《南方周末》编辑赶紧站出来声明可以看出。
  
  这是一个很伟大的时代!!!!
  
  
  将来是一个平民主导的时代,也是网络主导的时代!!!
  
  感谢这样的时代!!!
  
  

作者:蚂蚁有问题 回复日期:2005-11-15 2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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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久不来茶舍逛了,要我说茶舍其实也堕落了。既然来了也回个贴吧。
  
  我是一直看新语丝的,以前也一直关注于建嵘的,他的《岳村政治》就在我床头,虽然我觉得没有《林村的故事》那样可读性高,还是常看看的。但是事情一开头我就觉得于真的很莫名其妙,批他的人并不是方,怎么于一出来就破口大骂方干嘛,还说自己湖南人如何如何,搞得我这个湖南人很不好意思。过了几天突然道歉说信不是自己写的,更莫名其妙了。上面有人说word的签名问题,我觉得说不过去,如果是美国人取名John,Michael这样的,有人用一样的名字倒还正常,会有除了于以外的人把自己的word注册为“于建嵘”这样的名字吗,而且还是一个网络过去的。
  后来这个事差不多也平息了,南周那文章我也在新浪上看到,(很久没有买南周了,几个月以前偶尔买了一次,居然看到整版的新水变油,再也没买过)说真的,不说那文章有没有偏向谁,至少算不上一篇合格的新闻,比如说于到底是副研究员还是研究员这么一个简单的事情,居然没有去查证。后来看到楼主转的这篇和后来这个记者的辩解,只能说南周是真的堕落,自己都承认原来商定好要经过作者最后同意,实际上没有这么做,那还有什么好辩解的?还好意思跳出来,还惊诧,我靠!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5 22: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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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断臂山 回复日期:2005-11-15 16:19:18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4 17:09:43 
      作者:断臂山 回复日期:2005-11-14 13:51:20 
        同意楼上的观点。访谈录应该经被访者审核同意方可见报应该是基本的要求。南周的辩解让人觉得恶心。方的刻薄并不是什么缺点,对于从事科学打假的方来说,刻薄反倒是一个优点!
      
      ——访谈录是经过方舟子“确认”的,只是因版面篇幅所限未能全文登载,对于建嵘的访谈原文也同样有删节。你在“恶心”前先要把事实的来龙去脉了解清楚,否则对胃部健康不利。方舟子不是“刻薄”的问题,只是“刻薄”法院会给他传票吗?你可以支持方,但要多动动脑子,以提高“支持”的质量!
   ....................................................... 
    看来你如果不是法盲就是真正的“刻薄”了。难道收到法院传票的人就是有问题的吗?南周我每期都看,和若干年前比,它确实在堕落。
  
  ——告诉你一个常识,你自己检点一下,就知道谁是“法盲”了!法院是不会随便受理案件乱发“传票”的!如果我只是“刻薄”你一下,你会去法院起诉我吗?法院会受理你的起诉吗?我会收到“传票”吗?你以为法院是吃饱了撑的?法院只能受理法律规定能受理的案件,懂了吗?方舟子所谓《南周》“堕落”,是对《南周》登载的“方于访谈录”而言的,矛头指向记者李海鹏和编辑杨瑞春!你看了主帖吗?李、杨只是《南周》一个版面的记者和编辑,即使出差错也不能代表整体的《南周》!你动动脑子想想,如《南周》没登这篇“访谈录”,方舟子还会有这篇主帖吗?你对《南周》的看法是你的看法,和方舟子扬言“真的堕落了”是两回事。方舟子是从私怨出发否定《南周》的,明白了吗?
  
  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只是从南周上详细的看过,你不知道中国有个词叫“断章取义”吗?至于访谈删节后到底是不是与话语者的原意有出入,那应该尊重话语者自己的判断。新闻从业者应该对新闻事件的当事人持有客观和尊重的态度,从整个版面的内容来看,作为一个普通读者的我只看到南周有明显的倾向性,把本来只是一个单方很恶劣的行经表述为“恶人相斗”的丑剧。这才是真的很不公正,很刻薄!
  
  ——你看了《新语丝》严晋恶毒诽谤于建嵘的文章了吗?你知道于建嵘为什么要“牺牲”自己的声誉“骂”方舟子吗?你知道方舟子承认他作为网站负责人是有“连带责任的”吗?你只看了《南周》的报道就可以下定论了?退一步说假设于建嵘是无故骂人,方舟子应该追究于建嵘的责任呀?干么把矛头指向《南周》?我也不认同于建嵘用“骂人”来逼方舟子上法庭,但于建嵘是在无奈之下出此下策是事实。
  等方舟子和肖教授的官司了结,方于也难免一场官司,咱们拭目以待好了。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5 23: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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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蚂蚁有问题 回复日期:2005-11-15 21:29:24 
     
  我是一直看新语丝的,以前也一直关注于建嵘的......
  自己都承认原来商定好要经过作者最后同意,实际上没有这么做,那还有什么好辩解的?还好意思跳出来,还惊诧,我靠!
  
  ——关天老网友都知道你是方舟子的铁杆粉丝,这是你自己的取向,本没什么可说的。可是你起码不能捏造事实,即使在方舟子这主帖里,也没有“自己都承认原来商定好要经过作者最后同意”的表达,你这“商定好要经过作者最后同意”从何而来?什么叫“确认定稿”?什么叫“编辑排版删节”?你懂吗?没有版面空间了,也非得按被访者确认的全文登载?编辑是方舟子还是杨瑞春?还“我靠”?你“靠”什么?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5 23: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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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方舟子因《南周》登载方于访谈后,得出“《南周》真的堕落了”结论的根据。请网友们对照“《南周》杨瑞春致方舟子的信”和注明删节的原定稿,就事论事地进行评论。带有倾向性的恶意歪曲和谩骂无助于澄清事实,既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我作为《南周》的普通读者,对方舟子的以下“根据”作评论。
    
    方舟子:
    
    我在接受《南方周末》的采访之前,唯一提的要求是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该访谈是记者根据现场对话的笔录(没有录音)写的,整理之后将定稿寄给我,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也发给了我,我做了不多的修改,寄了回去,记者也确认已经收到。
    
    ——《南周》记者访谈笔录的定稿是经方舟子修改确认的,对这一事实,《南周》编辑和方舟子都没有异议。
    
    但是现在登出来的访谈录,并不是经我确认的那个版本,而是被删掉了约一半,里面有的对话被删得七零八落,不能再准确表达我的原意。
    
    ——方舟子确认的是“定稿”而不是“版本”,因为“版本”要在《南周》编辑排版后才能定,根据报纸的版面和文稿篇幅进行删节和排版是编辑的工作。现在的问题是,访谈录是方的部分是否“被删掉了约一半”?记者与方的对话是否“被删得七零八落”?上面已经转载了方确认的定稿(“那怕天下人误解我”),其中注明了被删部分和见报内容,网友们可从中核实方舟子所说是否属实。我认为“被删约一半”属实,“被删七零八落”不是事实,编辑没有刻意要删掉方舟子“准确表达部分”,某些删节反而客观上对方舟子有利。如关于方准备和肖教授打官司,又如和方于之争无关的“反基”、反“伪环保”等。
    
    如果是因为篇幅的缘故必须删节,也应该把最后版本再寄给我确认。而登出来的记者报道,更与我确认的那个版本毫无关系,里面与我有关的部分都没有经过我的确认,我确认过的段落都不见了。言而无信,有违新闻道德,更有违做人的道德。没想到《南方周末》现在也堕落到和《南方人物周刊》之类的小报玩这样的把戏。
    
    ——对定稿的删节是否也要再经被访谈者“确认”?新闻报道有关规范对此有否规定?请在报社从业的网友能否再对此作一下说明?因为这关系到方舟子说的“言而无信”和“有违新闻道德”,这也是方舟子把《南周》定性为“真的堕落了”的根据。
    对《南周》在整体上的“今非昔比”,可以各抒己见,但在本帖中,还是围绕“方于访谈”为好。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5 23: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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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欣夫老大,南周断章取义天然有理!
  
  但别问我有什么理,我可说不出来。

作者:kill155 回复日期:2005-11-16 00: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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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的事你们去YY,有谁会关心,自做多情!可怜啊!

作者:嘉华的走狗 回复日期:2005-11-16 08: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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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把这篇很久之前写的文章张贴出来是因为《南方周末》现在正处在艰难的时期,作为她曾经和现在的忠实读者,我能做的就是在心理上给她以支持。在关天茶舍我看到了很多有关《南方周末》走向堕落的言论,我自己也转载了方舟子的类似的观点。。
     不管怎么样,是《南方周末》让我生怀了新闻理想,虽然它曾经拒绝过我!她给我的教益让我曾经激情澎湃,这些就已经够了!
  

作者:nightmen 回复日期:2005-11-16 10: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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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堕落到井里已经多年的人,说刚要跳井的人------堕落

作者:骆驼茶馆 回复日期:2005-11-16 10: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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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5 23:43:33 
    同意欣夫老大,南周断章取义天然有理!
    
    但别问我有什么理,我可说不出来。
  

作者:嘉华的走狗 回复日期:2005-11-16 1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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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骆驼茶馆 回复日期:2005-11-16 10:52:16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5 23:43:33 
      同意欣夫老大,南周断章取义天然有理!
      
      但别问我有什么理,我可说不出来。
  ................茶馆也来凑热闹呀,我觉得你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人.

作者:蚂蚁有问题 回复日期:2005-11-16 11: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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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先生:
       您好。昨天得知您对《南方周末》本期对您和于建嵘的报道提出异议,第一反应是非常吃惊。昨天晚上我打电话给负责此次报道的记者李海鹏,他也表示惊讶,并立刻通了电话和您沟通。
       我们的反应为何是吃惊?倒不是怕挨骂——作为中国影响力最大的一份周报,如同承受对它的赞美,《南方周末》一样可以承受得起骂声 ——而是为什么你会跳出来骂。事实上,以文章发表之前拿给报社一些同事看的反应,他们认为这组文章在立场的把握上十分有分寸感,对您是足够尊重的。特别是体现到访谈部分,我想您应该注意到,您的访谈文章是经您审阅过的,相反,于建嵘的访谈未经他本人审阅。在某种意义上,这是对于建嵘的一种不公,但因为您接受采访时提出过这样的要求,而我们也已经答应,这就是我们必须的选择。
  __________
  
  欣夫老大爷看来眼力越来越不好使了。这个记者自己就这样说的,这难道不是答应了?我如果事先弄了个稿子,给你看过,说你审阅过了,我回头再发的时候却删除了一些,这难道不算违约?

作者:陕西龙王 回复日期:2005-11-16 11: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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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i

作者:断臂山 回复日期:2005-11-16 16: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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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5 22:55:55 ——告诉你一个常识,你自己检点一下,就知道谁是“法盲”了!法院是不会随便受理案件乱发“传票”的!如果我只是“刻薄”你一下,你会去法院起诉我吗?法院会受理你的起诉吗?我会收到“传票”吗?你以为法院是吃饱了撑的?法院只能受理法律规定能受理的案件,懂了吗?方舟子所谓《南周》“堕落”,是对《南周》登载的“方于访谈录”而言的,矛头指向记者李海鹏和编辑杨瑞春!你看了主帖吗?李、杨只是《南周》一个版面的记者和编辑,即使出差错也不能代表整体的《南周》!你动动脑子想想,如《南周》没登这篇“访谈录”,方舟子还会有这篇主帖吗?你对《南周》的看法是你的看法,和方舟子扬言“真的堕落了”是两回事。方舟子是从私怨出发否定《南周》的,明白了吗?
  

作者:断臂山 回复日期:2005-11-16 16: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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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5 22:55:55 ——告诉你一个常识,你自己检点一下,就知道谁是“法盲”了!法院是不会随便受理案件乱发“传票”的!如果我只是“刻薄”你一下,你会去法院起诉我吗?法院会受理你的起诉吗?我会收到“传票”吗?你以为法院是吃饱了撑的?法院只能受理法律规定能受理的案件,懂了吗?方舟子所谓《南周》“堕落”,是对《南周》登载的“方于访谈录”而言的,矛头指向记者李海鹏和编辑杨瑞春!你看了主帖吗?李、杨只是《南周》一个版面的记者和编辑,即使出差错也不能代表整体的《南周》!你动动脑子想想,如《南周》没登这篇“访谈录”,方舟子还会有这篇主帖吗?你对《南周》的看法是你的看法,和方舟子扬言“真的堕落了”是两回事。方舟子是从私怨出发否定《南周》的,明白了吗?
    
  
  请问你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吗?如果做了被告就一定是有问题的人,那还要审判的过程干嘛?由立案室的人直接给你发个判决书不就行了吗?如果你觉得不过瘾,干脆拿你的立案材料到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算了。估计你有那么牛,是不是肖扬的儿子啊?佩服,佩服!以后我遇到什么难缠的官司找你帮忙哦?

作者:思考的狐狸 回复日期:2005-11-16 17: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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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你他妈是个煞笔!我操死你祖宗八辈里的所有女人!

作者:嘉华的走狗 回复日期:2005-11-16 18: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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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思考的狐狸 回复日期:2005-11-16 17:08:13 
    方舟子你他妈是个煞笔!我操死你祖宗八辈里的所有女人!
  
  ..............真的很鄙视你这种气急败坏的作风,为什么要这样呢?
  

作者:日月当空 回复日期:2005-11-16 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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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认真的看看方舟子对"方舟子在河南大学行骗被举报"的解释吧,他妈的真是和被他打倒的"叫兽"一样的嘴脸!!!
  
  

作者:执子之手与子睡觉 回复日期:2005-11-16 19: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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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6 19: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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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断臂山 回复日期:2005-11-16 16:21:49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5 22:55:55 ——告诉你一个常识,你自己检点一下,就知道谁是“法盲”了!法院是不会随便受理案件乱发“传票”的!如果我只是“刻薄”你一下,你会去法院起诉我吗?法院会受理你的起诉吗?我会收到“传票”吗?你以为法院是吃饱了撑的?法院只能受理法律规定能受理的案件,懂了吗?方舟子所谓《南周》“堕落”,是对《南周》登载的“方于访谈录”而言的,矛头指向记者李海鹏和编辑杨瑞春!你看了主帖吗?李、杨只是《南周》一个版面的记者和编辑,即使出差错也不能代表整体的《南周》!你动动脑子想想,如《南周》没登这篇“访谈录”,方舟子还会有这篇主帖吗?你对《南周》的看法是你的看法,和方舟子扬言“真的堕落了”是两回事。方舟子是从私怨出发否定《南周》的,明白了吗?
  .....................................................   
    请问你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吗?如果做了被告就一定是有问题的人,那还要审判的过程干嘛?由立案室的人直接给你发个判决书不就行了吗?如果你觉得不过瘾,干脆拿你的立案材料到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算了。估计你有那么牛,是不是肖扬的儿子啊?佩服,佩服!以后我遇到什么难缠的官司找你帮忙哦?
  
  ——你怎么这样强词夺理?我是针对你“方舟子只是刻薄”回帖的,我只是告诉你“只是刻薄”法院不会给他“传票”的。至于法院怎么审判那是后事。
  

作者:卖X教主 回复日期:2005-11-16 22:18:42 
回复 
  南方周末是俺的霉体,俺不准你们攻击它,要不然俺“卖X救南方周末”!看你们能咋地~~~~~~~~~~~

作者:梦中英雄 回复日期:2005-11-17 10: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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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霉体。就那么几个人坐编辑部,能扯出什么大义来?

作者:梦中英雄 回复日期:2005-11-17 10: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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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语丝上不去了,是不是谁眼红,给黑了??

作者:A12B 回复日期:2005-11-17 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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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这么多帖子,觉得就是欣夫最有水平.
  象他这样几十年如一日地有水平,多不容易啊!就是毛主席还犯过错误呢!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11:58:37 
回复 
  楼上跟我一起粉欣夫吧......

作者:lirui0073 回复日期:2005-11-17 12:04:09 
回复 
  南方周末应该去死了吧
  

作者:无机物保护协会 回复日期:2005-11-17 12:11:31 
回复 
  一起粉欣夫吧......

作者:演进 回复日期:2005-11-17 14: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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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梦中英雄 回复日期:2005-11-15 20:53:29 
    我看方舟子,全部打到了做伪者的七寸。
    
    一招毙命,武学的最高境界,版砖的最高境界。
  

作者:王小波们 回复日期:2005-11-17 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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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堕落就堕落吧,反正还有别的在提

作者:深夜咖啡徐徐 回复日期:2005-11-17 15: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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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作假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随便拼凑的文章只要肯出钱就有人给你发表在大学校园随处可见,并且成为有钱人保送的手段.从这点来说偶赞成方的行为

作者:A12B 回复日期:2005-11-17 16:27:58 
回复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11:58:37 
    楼上跟我一起粉欣夫吧......
  
  
  
  -----------------------------------------
  好啊好啊,咱们就成立一个欣夫的粉丝可辣吧,咱们就是粉丝可辣吧的主席副主席.

作者:A12B 回复日期:2005-11-17 16:29:26 
回复 
  作者:卖X教主 回复日期:2005-11-16 22:18:42 
    南方周末是俺的霉体,俺不准你们攻击它,要不然俺“卖X救南方周末”!看你们能咋地~~~~~~~~~~~
  
  ----------------------------------------
  我KA*,你NB.

作者:hzqm 回复日期:2005-11-17 16:32:17 
回复 
  我只想问,如果南方周末堕落了,那么 中国还有其他比她办的更出色的报纸吗?如果有的话,希望网友推荐下,
    谢谢!!!!!!!1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16:33:09 
回复 
  作者:A12B 回复日期:2005-11-17 16:27:58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11:58:37 
      楼上跟我一起粉欣夫吧......
    
    
    
    -----------------------------------------
    好啊好啊,咱们就成立一个欣夫的粉丝可辣吧,咱们就是粉丝可辣吧的主席副主席.
  +++++++++++++++++++++++++++++
  好啊好啊

作者:dcpengjin 回复日期:2005-11-17 16:50:06 
回复 
  说明一下,如果想让你的WORD文档后面的作者成为“于建荣”,你必须在你的电脑上面重新安装一次office然后把使用者注册为“于建荣”,否则用一般的方法是不好修改的。
  
  更为重要的是,word2000以后的版本在word文档当中都加入了一个显示电脑身份识别的隐含参数,这使得一半的word文档在传送,修改,复制过程中,都能够被微软公司或者其他能够理解并且使用VBA编程的人追踪到文档最初的发送者,这项技术产生之后微软公司抓到了好几个宏病毒的制造者。
  
  最后,于建荣他曾经对方舟子辩解说自己电脑(三星的Q10)不能上网,是让同学代发邮件的。但是发过来的邮件是于建荣的名字创建的,这就不得不让方舟子怀疑了,莫非于建荣的朋友也用于兼容的名字来在自己电脑上安装office??

作者:A12B 回复日期:2005-11-17 16:55:58 
回复 
  发现你粉他老人家的年代比较久了,这主席就你来当吧.一定要为咱们的偶像多拉几个粉丝啊!

作者:dcpengjin 回复日期:2005-11-17 16:57:42 
回复 
  所以说,方舟子曾经挖苦于建嵘,最好对这件事情的解释是自己的电脑被别人“黑”了。这样更加合理一些。

作者:夏天的老K 回复日期:2005-11-17 16:59:45 
回复 
  作者:A12B 回复日期:2005-11-17 16:55:58 
    发现你粉他老人家的年代比较久了,这主席就你来当吧.一定要为咱们的偶像多拉几个粉丝啊!
  ++++++++++++++++++++++
  hoho,欣夫粉丝团一定会不断壮大,前途无量!

作者:A12B 回复日期:2005-11-17 17:13:21 
回复 
  好好好,现在宣布,天涯欣夫的粉丝可辣吧正式成立!报名的找可辣吧主席---夏天的老K登记,报名费是赞扬咱们偶像的一张回帖,主帖更佳,只要不是被当成灌水删掉.
  
  welcome to 欣夫 fans club!

作者:终极征服911 回复日期:2005-11-17 17: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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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小方

作者:人人平等 回复日期:2005-11-17 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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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方,无论如何应该尊重事实。要不李妓者将原录音放到网上让大家评评。
  
  另外我非常支持方的打假行动。南周那几个评论的家伙貌似公允,实则拉偏架,也实在不是好鸟,没有一个从事实的角度来评论方,而一味攻击方的个性,人品。

作者:老银头 回复日期:2005-11-17 21:23:24 
回复 
  :“《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
  严重同意呀
  当媒体不能客观的表达自己的意思那有什么意思了呀
  以前还好现在哎~~~

作者:看把戏的 回复日期:2005-11-17 22: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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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深行为艺术家:
  
  徐业林谈他的无偏二极管不是永动机,方舟不败与何氏作秀家非说那就是永动机,现在徐业林已经公开请二位去证明那就是永动机,哈哈……,怎么不去啊!
  
  喂,不会没有看见吧,别装了,哈哈……
  
  伪斗士认定陈建民“漏洞百出”,那就当场戳穿他啊。说什么“未必能够当场将其戳穿”,哈哈,什么话啊!还博士呢,什么逻辑啊!

作者:啸风008 回复日期:2005-11-17 2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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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有三假不敢打:假领导,假改革,假体制。

作者:北方天空下的叶子 回复日期:2005-11-17 23: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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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思考的狐狸 回复日期:2005-11-16 17:08:13 
    方舟子你他妈是个煞笔!我操死你祖宗八辈里的所有女人!
  
  太让我失望了,我原本因为能在这里找到高素质的人,能随高素质的人发生思想的碰撞,但没想到,对于这场风波,我觉得于学者不对,把自己弄的跟泼妇一样,还自以农民的代言人自居,你是在丢农民的脸,我邻居家那个40了还没娶媳妇的光棍说话也比你文明
  对于南周,我只想说"你确实不如以前了,我原本是因为你是"鲁迅"才购买,而现在你却成了"适之"简直是个"活泥匠"(不仅仅指这件事)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7 23:57:19 
回复 
  就象是方家后园蹦跳到关天的几个小蚂蚱,化身为马甲蹦蹦跳跳还挺欢。你们这“方氏合唱团”的方指挥正在准备应诉呢!你们以为到法院很好玩吗?你们也不帮他出出主意?你们在这里乱嚷嚷是在坏他事懂吗?一群长不大的“唯科孩子”,不懂事呀!方舟子只能是口吃黄连——有苦难说。别吵了,去帮帮你们的“方指挥”怎么打官司吧!:)

作者:neverdieheart 回复日期:2005-11-18 0:07:28 
回复 
  一群sb,都是先确定了立场再找证据的
  都无耻,都下三烂

作者:彩云过潇湘 回复日期:2005-11-18 1: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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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个人的“打假行为”,即使将来建立了健全的公共打假机构,个人在学术领域的打假权利依然不能被取消。但我也呼吁,要真正将打假事业进行下去,打中要害,打出成果,做到不枉不纵,还是需要更多的深入调查研究。这样可以避免无谓的口水战。

作者:81书生 回复日期:2005-11-18 1: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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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hzqm 回复日期:2005-11-17 16:32:17 
    我只想问,如果南方周末堕落了,那么 中国还有其他比她办的更出色的报纸吗?如果有的话,希望网友推荐下,
      谢谢!!!!!!!1
  
  
  我想每个网友都对自己所处的环境都很深刻的体验和一定的理解,同时我认为其中潜规则横行,弱者话语权被剥夺往往使您对当前社会某方面极为失望,您的正义感您的迷茫让您对《南方周末》之类曾敢于直面现实直抒己见的传媒钦佩不已。是的,他,《南方周末》曾经作过你我的启蒙者。可是,当我们具有了一定的知识和理性后,发现启蒙者的身影渐渐远去,一群也许跟我们一样的读者进了他的体内俨然以正统自居,糟蹋着那圣洁的星火般的真正启蒙者。
  我们能做什么?不要再单纯的做一个读者,真实的记录冷峻的解剖你所处的世界吧,我想一个曾经的南周读者有这样的血液。让每一个读者把你的东西发出来,大家共享。如果你嫌鱼龙混杂可以申请删除文章,当然斑竹是发起人信得过。我自信在互联时代,竟不会诞生真正一个超越纸媒的网站或论坛!肯定有人会删掉网站,可是一个在宪法至上的国度,合法的东西崇高的事业会星火燎原的。
  朋友,为理想干杯!为祖国干杯!为仅有的人生干杯!为一份崭新的宣言干杯!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8 02: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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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至上的国度”?还“星火燎原”?
  没的说了。

作者:81书生 回复日期:2005-11-18 2: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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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一个在宪法至上的国度,合法的东西崇高的事业会星火燎原的。
  当然这不是事实,可是这是唯一合理的自我保护的依据。不是吗?您觉得办网站怎么样?你想说什么呢?

作者:晚秋清风雨儿 回复日期:2005-11-18 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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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东省委尤其是省委宣传部门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南周已经符合我国舆论监
  
  
  
  小学时候,我被强奸!
  中学时候,我依然被强奸!!
  大学时候,我还是被强奸!!!
  步入社会,虽然,我可以明辨事理了,但是,我还是回避不了一个处处有强奸的环境!!!
  
  我们在强奸中长大!!!!!!

作者:童天一 回复日期:2005-11-18 17: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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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认为,方先生的个人打假行为,有很大的正面作用。但他近几年来树敌太多,对打假事业不利。
  
  若对南周有意见,可再写一稿说明,若人家不用,就在自己的网站发表。随口说人家堕落,将媒体推向自己的对立面,对以后的打假工作不利。
  
  方先生胜负心太重了。应当反思一下自己的公关策略,说话不能图痛快,给大家留有余地。

作者:中-山-狼 回复日期:2005-11-18 18: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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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方:你还得感谢南方呢,不然我还不知道你是何许人物,呵呵!你又多了一个'粉丝'.免费给你做广告,你还不谢谢人家?是非黑白,读者自有公论!找寻了很多文章来了解你这个人,我也有自己的判断.至于南方堕不堕落你又何必操心,保持你的新语丝的原则就可以了.主席也是人!谁叫你牙尖口利得罪过他们呢?(但是我喜欢)别人拉拉偏架也是可以理解的,你的文字虽尖刻,可是人不必不大度吧?我能感觉你是一个磊落的人!南方拥有的读者群可以证明她的地位,不会因为得罪你而减少多少读者,这一点你一定很明白的.你看看你们这些学者,著名学者中的一些人都堕落成什么样了,还管什么南方堕落啊?想想那些还正受你们的学识熏陶的读者大众吧!其实,这个事件本来发展很正常,都是只怪你那句调侃,你这句幽默别人并没有笑纳,(我理解为是玩笑,因为是正还是副并不影响他的学术的真伪性,这点我坚信你是明白的!)下次,你可要聪明了,开玩笑也要看看人的,对方能否接受.度量大小和年龄\学历什么的并不成正比的.你看看你把人家教授急的,你已经真的把他'人道毁灭'了.都TMD这么当学者,我不如回家把孩子宰了!学个屁!......你还别说,刚才那几秒我体内的吶啡酞分泌量好象还真的增加了,骂人,爽!

作者:邗上居士 回复日期:2005-11-18 18: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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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南方周末,堕落吗?说是也是!

作者:邗上居士 回复日期:2005-11-18 18: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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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方舟子:哪怕天下人误解我
    
    (【】中为发表时被删掉的部分)
    
    本报记者 李海鹏
    2005年11月10日南方周末
    
      新语丝要为举报人保密
    
      记者:作为以学术打假为主要内容的知名网站,新语丝审核、遴选举报投稿
    的标准是什么?
      方舟子:我并不在意来稿的用词是不是激烈,只看它有没有依据。如果文章
    中举出事实,我会核实这个事实是否存在,如果文中有推论,我会进行逻辑判断。
    至少要看起来有道理有依据,我才会发表。【对不涉及新的事实的评论性文章,
    发表的标准会低一些,但】最低标准是不选用新冒出的ID发表的评论文章和跟贴,
    发言要有可信赖的来源。
    
      记者:那么引起这个事件的“严晋”算不算新冒出来的ID?
      方舟子:严晋不算,他的文章是寄给我的投稿,不是那种在论坛上的随意张
    贴。新语丝网站规定,举报文章可以化名发表,但是作者必须把自己的真实身份
    告诉给我,我要为举报人保密。至于他与于建嵘有无恩怨,这一点在我看来并不
    重要。很多举报人在举报时都存有某种个人动机,或者出于同行业的竞争心理,
    或者出于私人恩怨,但我不管他有什么动机,只看文章有没有道理,有没有依据。
    
      记者:在匿名机制下,如何保障新语丝的公信力?被批评造假的人会说,哪
    有什么匿名人,其实就是你方舟子自己在搞事。
      方舟子:学术真伪的判断,依靠的是举证的过程。如果举证过程充分透明,
    结论就是合理的。举报人是谁并不重要,对他的身份进行猜测也就没有必要。即
    便严晋就是我,也不妨碍他有举报权,何况他并不是我,我从来不用其他笔名发
    表文章。
    
      记者:在新语丝你既有监管言论的权力,又常常亲自参与打假,这对你的对
    手来说是不是不公平?
      方舟子:有人因此说我“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甚至认为我自任“法
    官”。其实即便我控制新语丝,也不等于控制全部舆论。这个网站不是官方权威
    机构,无论是投稿人还是我自己,发表的都只是个人看法,对于学术真伪不具备
    最终裁决权。即使我下结论,也只是我的个人结论,不具备什么强制力,行使的
    更不是公权力。如果有人认为我错了,反驳文章又不能新语丝上面发表,他还可
    以到任何舆论平台去反驳我。
    
      【记者:举报文章发表在这里,应该文责自负,还是作者与网站共同负责?
      方舟子:网站也有连带责任,这一点没有问题。谁认为新语丝发表的批评文
    章恶意失实甚至违反法律,可以起诉作者和网站,我也会作为网站的法人代表应
    诉。于建嵘这次说找不到我,其实新语丝在美国有注册地址,他可以找到。不过
    他到美国告我可能会很荒唐,网站上出现的对他的质疑,是美国法律框架下的言
    论自由的一部分。】
    
      【记者:可是你也会面临国内的官司。你正在与肖传国教授进行名誉权的诉
    讼,官司进行得怎么样了?
      方舟子:肖传国还同时起诉了搜狐、协和医大出版社、北京科技报等多家机
    构。我们已经收到诉状,正准备申请异地审理,同时开始收集可被法庭采纳的各
    种书面证据。说实话,我对官司的前景很不乐观。对打假者来说,名誉权的官司
    很难打,这些年来,在揭露学术腐败和打击伪科学的官司里揭露者基本都败诉了。
    一方面有地方保护的因素起作用,另外原告的学校很可能支持他,他可以动用很
    强的关系。比如“绝食老中医”事件的诉讼,《北京科技报》就败诉了。不过我
    们会很好地打这个官司,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进一步揭露真相。】
    
      我的文风比较尖刻锐利
    
      记者:有时候你很难让人理解,比如说在新语丝网站上开列论坛黑名单,声
    称来自“关天茶社”等论坛的转贴一律删除。这好像是“一篙打翻一船人”,这
    样的事情多了,很多人就会认为你很武断。
      方舟子:【这个黑名单的出现是在1999年的时候,当时有一些人把这些论坛
    的政治、宗教方面的帖子转到新语丝的论坛上来,作为一个不欢迎此类转贴的论
    坛,新语丝当然要删贴,结果删不胜删,删掉了还有人抗议,因此我就贴了这个
    公告。作为论坛的管理者,我想我有这个权力。这个公告现在还在,算是历史的
    记录,也就没有必要改了。】其实大家何必要管我是什么样的人呢?在网上有很
    多人攻击我的性格为人,说我没人情味,没人性,其实不管他们说得对不对,这
    些东西都不重要。关键是,我做事有没有依据,有没有道理。
    
      记者:你认为外界对你的判断准确吗?
      方舟子:不准确,但我不在乎。外界对我的判断很多时候只是针对我的文风
    和用词以及一些谣言得出的印象,草率地对我下个结论。我文风比较尖刻、锐利,
    是我的特点,可能会带来一些麻烦。不过对此我也不觉得不好。【对这种文风读
    者反应不一,有人认为太偏激了,有人又觉得读起来很痛快。总体来说,有利有
    弊。】其实那些指责我的文风的人,自己写文章往往比我还“偏激”。
    
      记者:这么多年来你每次出手,都会制造很多新的敌人。
      方舟子:确实很多。原来有些站在旁边欣赏我的人,现在被我打假打到了,
    也变成了敌人。一些旁观者与我论战,几个回合下来,有的也成了敌人。
    
      记者:敌人遍天下的感觉怎么样?
      方舟子:我觉得无所谓了。树敌与我的性格有关,我不怕得罪人,打假本来
    就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有些假的东西,我看到了,不说出来难受。“一家哭何
    如一路哭?”这是范仲淹处罚贪官时说的话,那个贪官的家人很可怜,可是范还
    是坚持处罚。我的想法与此近似。对于树敌过多,我早有心理准备,也不觉得会
    带来让自己的生活陷入困境的麻烦。】
    
      记者:在攻击对手的过程中获得的快感和成就感,是不是支撑你这样一直做
    下去的重要动力?
      方舟子:【首先说快感。】打假谈不上有什么快感,对那些假的东西揭露得
    越多,我就越悲哀。看到一些特别简单的骗局会风行天下,会骗得那么容易,一
    些造假的人竟然会取得很高的地位,是很无奈的事情。另外快感这东西本身就不
    可能是一个持续性的动力。【有些人喜欢骂名人,他很难持续下去,为骂而骂,
    难免理由牵强,很容易失去信用。】我觉得自己更多地是靠理性去揭露一些事情。
    我的原则是,挑选社会危害比较大的、地位比较高的人和事来揭露。这种揭露常
    常是有风险的,【《南方周末》在2001年曾经报道过的某地厂商生产的一种注射
    隆胸材料的问题,后来有些继续揭露它的媒体和个人都被这家公司告上法庭并败
    诉,我现在也参与了揭露,有可能再惹上官司。这种行为带来的是麻烦,不是成
    就感,揭露很简单的骗局有什么成就感?真要计算成就感的话,我是很失败的,
    被我揭露出来的骗局很多,真正被动摇的例子却非常少。】
    
      我没有蜕变
    
      记者:有些人说,方舟子已经蜕变了。以前你进行学术打假,站在“良知”
    的一边,现在你【为余秋雨的文革经历做辩护、】打击环保主义者,似乎与知识
    分子阶层中的“良知”准则格格不入。
      方舟子:那是他们以讹传讹,才会这么说我。【其实我为余秋雨说话,是
    2000年3月的事,那时候我还没有开始学术打假呢。说我赞美余秋雨的人,并没
    有读懂我的相关文章。我并不欣赏余秋雨,只不过我认为他的文革经历是历史错
    误,不该在现在上纲上线对他进行政治斗争,要他个人承担责任。我的原则是,
    不能因为讨厌一个人就侮辱他。还有人说我吹捧郭沫若,其实我不过是批驳了余
    英时捏造事实诬陷郭沫若抄袭,这是1999年时候的事。我常常只是替自己不喜欢
    的人说几句公道话而已。】对伪环保人士,我指出他们的错误,强调搞环保要有
    科学精神和人文关怀,又有什么错?自从1993年上网以来,我没有任何改变,而
    且自己觉得做的事越来越有社会意义。
    
      记者:在打击环保人士方面,比如说在怒江建坝问题上,你有没有接受过任
    何地方政府或利益集团的经济赠予?
      方舟子:这个是从来没有。上一次我随团去怒江考察,经费是由国家水电水
    利规划设计总院负担的,但这仅仅是考察经费,不能算经济赠予,而且平均在每
    个成员头上的经费只不过几千块钱而已,是很正常的活动开支,国家出的经费。
    我对伪环保人士的揭露,早在去怒江之前、参与“人类应不应该敬畏大自然”的
    讨论时就已经开始了,可以说一以贯之,并没有因为这次考察而改变。迄今为止
    从来没有人想要收买我,大概都知道我是不可能被收买的。
    
      【记者:你支持怒江建坝吗?
      方舟子:有些人说我支持建坝,其实不是,我只是支持怒江开发 ,因为我
    觉得怒江人民不应该那么一直贫穷下去,但是这不等于说我就支持怒江水电开发。
    其实并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我只支持发展,不关心环保。我自己一直很关心
    环保,只不过是希望这项事业能够健康地推进。很多事情应该慎重,因此对于怒
    江是不是应该建坝,直到现在我还没有一个确定的看法,我不过是反对有些人盲
    目地、捏造事实地反对建坝。】
    
      【记者:环保派会有问题,发展派也会有问题,是不是这样?
      方舟子:当然是,所以我从来不以派别论是非,而是就事论事。】
    
      记者:在中国,环保派势单力薄,环保事业又举步为艰,发展派则很强势—
    —你是不是在锄弱扶强?
      方舟子:我倒是觉得环保派很强势。他们也有政府支持,国家环保总局就在
    支持他们,他们还可以影响到高层决策。最重要的是,中国的媒体大多数很同情
    环保派,这也是一种舆论上的强势。其实我没有区分谁强谁弱,我想还是应该具
    体事情具体对待,在怒江这个问题上,我主要指出了环保派的错误,这是因为我
    还没有发现发展派有什么明显的漏洞,如果发现的话我一样会指出来。
    
      【记者:环保人士的错误,不代表环保事业的错误。
      方舟子:对,而且我认为现在这些在媒体上大出风头的所谓环保人士并不能
    代表中国的环保事业。】
    
      【记者:如果我说,“做事要有全局观,在局部上你也许是正确的,但在整
    体上却对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你会怎么回应?
      方舟子:我想还是针对具体的事例做一些实际的工作比较好,至于全局的好
    坏,不是由谁说了算的。我并没有说环保人士不好就代表环保事业不好。很多环
    保人士,我说他们是“伪环保”,不是简单地指出他们的错误而是进行“打假”,
    是因为他们并不是真的关心环保,只是一些以环保名义出现的吸引眼球的活跃人
    士而已。我本人不仅不反对环保,而且觉得环保很重要。中国环保面临着很严峻
    的局面,最严重的问题不是一条河流建不建坝,而是普遍性的污染。比如说黄河
    污染那么严重,却没有引起多大的关注,这是很可怕的事情。说到根本,我与现
    在一些环保人士的分歧,一在于真环保还是假环保,二在于如何推进环保。】
    
      【记者:可是很多人在指责你是纯粹的发展派。如果你怪罪公众对你有很多
    误解的话,有没有反思自己为什么被人误解?如果一个人的文章常常被误读,这
    个作者也许该考虑改变写法。
      方舟子:我并不认为这些指责我的人能够代表公众的看法。我相信还有更多
    的人在支持我。如果有些人对我有什么误解的话,那更可能是没有读我的文章而
    受到了反对我的人的误导,并不是因为我的文章本身的问题。我想我的文风没有
    什么可改变的。写打假文章不是写学术论文,如果写得心平气和的话,人家会认
    为你还没有确定自己的观点,口气像商量,这是不行的。打假文章就应该严厉一
    些,不厚道一些。】
    
      学术监督前路茫茫
    
      记者:你是科学主义者,甚至惟科学主义者吗?
      方舟子:我不是。科学主义的核心思想是,科学是万能的,是绝对真理,它
    适用于任何领域。我不认为科学是万能的,仅仅认为没有科学是万万不能的。
    “科学主义者”是别人扣给我的一顶帽子。按照科学精神,没有什么是不能被质
    疑的,科学本身又怎么可能是绝对真理、万能?这么说我是诋毁我。
    
      【记者:对基督教的攻击,是人们把你当作“科学主义者”的重要证据之一。
    常识是,关于宗教问题,下一个明确定论是很难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人格化的
    上帝并不存在,但是人类不可能都是理性的,总有人需要精神安慰,是不是?
      方舟子:我承认不是每个人都是理性的,总有人需要安慰。宗教就像是人类
    的酒,一个人喝酒不喝酒都是他自己的权利,滴酒不沾很好,喝一点儿无可厚非,
    但是酗酒就要制止,喝毒酒就更不可以了。我批基督教有其特定的背景。我在美
    国生活,基督教在周围很盛行,大多数教派属于自由派,对这部分基督教我是没
    有意见的。我反对的是原教旨的基督教,这些派别为了拉拢会众,攻击进化论,
    造了很多谣言,结果我的一些留学生同学都被拉进去了。拉进去会怎么样呢?听
    信了那些攻击进化论的谣言,不仅把圣经故事当作一种宗教寓言,而且当作真实
    发生的历史。这是身边发生的事情,我深有感受,所以才进行反击。我不是凭空
    想起来就去攻击,也不是攻击全部的基督教。】
    
      【记者:你的意思是,这并不代表你具有科学主义的价值观,也不代表你是
    排斥其它意识形态的一元论者。
      方舟子:不代表。我不是简单地反对宗教,主要是对宗教领域内的一些谣言
    和虚假的内容进行打假,特别是在宗教与科学发生冲突的领域,例如进化论,当
    然必须适用科学的标准。】
    
      【记者:那么你怎么概括自己的价值观?
      方舟子:真是很难概括,只能说说自己的精神传承吧。在科学方面,我受达
    尔文、爱因斯坦和罗素的影响比较大。人文方面对我影响深刻的首先是鲁迅,再
    有就是存在主义作家,尤其是加缪。这样下来,形成我的精神世界,比较注重实
    证和理性,性格里又有英雄主义和理想主义的倾向。】
    
      【记者:靠个人打假,对中国的学术空气的净化效果有限。那么中国的学术
    监督该如何开展?
      方舟子:还是需要更正常的渠道。个人的精力有限,掌握的学术资源有限,
    能够做的事情的数量也就有限。个人并不具有权威性,所以不容易让人信服。在
    证明了对方造假之后,个人也不能进行处理和惩罚。可是相关机构的监督工作往
    往不敢触及一些地位很高的学者,只抓一些小苍蝇,调查处理的过程也缺乏透明
    度。中国的学术评估体制强调论文的发表量,逼得很多人去作假,中国官本位的
    科教体制也是导致学术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些都是最需要改变的。其实我说
    的这些,很多人都说过。说归说,要改变现状,不知道要多长时间呢。与其空谈,
    还不如一个案例一个案例具体地做下去更实在。】
    
    (此文已经方舟子审阅,有删节)
  ——————————————————————————————
  删了这么多,内容大变,难怪看时没味道呢……!

作者:十一月的马甲 回复日期:2005-11-18 19: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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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起来喽~~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8 20: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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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居士:你不能只考虑你的“味道”,你起码要考虑一下方舟子的“味道”,下面几大段内容,对方舟子来说,“味道”并不好:
  
  【记者:可是你也会面临国内的官司。你正在与肖传国教授进行名誉权的诉讼,官司进行得怎么样了?
  方舟子:肖传国还同时起诉了搜狐、协和医大出版社、北京科技报等多家机构。我们已经收到诉状,正准备申请异地审理,同时开始收集可被法庭采纳的各种书面证据。说实话,我对官司的前景很不乐观。对打假者来说,名誉权的官司很难打,这些年来,在揭露学术腐败和打击伪科学的官司里揭露者基本都败诉了。一方面有地方保护的因素起作用,另外原告的学校很可能支持他,他可以动用很强的关系。比如“绝食老中医”事件的诉讼,《北京科技报》就败诉了。不过我们会很好地打这个官司,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进一步揭露真相。】
  
  ——这是方舟子第一次作为被告应诉,而且他“对官司的前景很不乐观”,况且这和方于的“访谈录”没有直接关系。把这一大段删掉对方有什么不利呢?
  
  【其实我为余秋雨说话,是2000年3月的事,那时候我还没有开始学术打假呢。说我赞美余秋雨的人,并没有读懂我的相关文章。我并不欣赏余秋雨,只不过我认为他的文革经历是历史错误,不该在现在上纲上线对他进行政治斗争,要他个人承担责任。我的原则是,不能因为讨厌一个人就侮辱他。还有人说我吹捧郭沫若,其实我不过是批驳了余英时捏造事实诬陷郭沫若抄袭,这是1999年时候的事。我常常只是替自己不喜欢的人说几句公道话而已。】
  
  ——这一段也和方于之争没什么关系,见报对方舟子不见得有什么好。
  
  【记者:对基督教的攻击,是人们把你当作“科学主义者”的重要证据之一。常识是,关于宗教问题,下一个明确定论是很难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人格化的上帝并不存在,但是人类不可能都是理性的,总有人需要精神安慰,是不是?
  方舟子:我承认不是每个人都是理性的,总有人需要安慰。宗教就像是人类的酒,一个人喝酒不喝酒都是他自己的权利,滴酒不沾很好,喝一点儿无可厚非,但是酗酒就要制止,喝毒酒就更不可以了。我批基督教有其特定的背景。我在美国生活,基督教在周围很盛行,大多数教派属于自由派,对这部分基督教我是没有意见的。我反对的是原教旨的基督教,这些派别为了拉拢会众,攻击进化论,造了很多谣言,结果我的一些留学生同学都被拉进去了。拉进去会怎么样呢?听信了那些攻击进化论的谣言,不仅把圣经故事当作一种宗教寓言,而且当作真实发生的历史。这是身边发生的事情,我深有感受,所以才进行反击。我不是凭空
  想起来就去攻击,也不是攻击全部的基督教。】
  
  ——这一大段不但和方于之争无关,见报后反而对方舟子不利。方舟子曾发表了一篇题为《基督教是科学的敌人》的文章,被他的支持者多次在其他网站转载。该文并没有专门针对“原教旨基督教”,标题就很清楚是针对整个基督教的,所以上述解释明显是撒谎!
  
  【记者:你支持怒江建坝吗?
   方舟子:有些人说我支持建坝,其实不是,我只是支持怒江开发 ,因为我觉得怒江人民不应该那么一直贫穷下去,但是这不等于说我就支持怒江水电开发。其实并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我只支持发展,不关心环保。我自己一直很关心环保,只不过是希望这项事业能够健康地推进。很多事情应该慎重,因此对于怒江是不是应该建坝,直到现在我还没有一个确定的看法,我不过是反对有些人盲目地、捏造事实地反对建坝。】
  
  ——这一段方舟子的回答漏洞百出。支持怒江开发不就是支持怒江建坝吗?还有其他“怒江开发”的标的吗?(否则你去怒江“考察”不是为建坝吗?)把怒江建坝和“怒江人民不应该一直贫困下去”联系起来,也不妥当,因为建坝并非为了“扶贫”,而是为了发电解决能源短缺问题。所以这一段不见报对方舟子有利。
  
  【记者:靠个人打假,对中国的学术空气的净化效果有限。那么中国的学术监督该如何开展?
  方舟子:还是需要更正常的渠道。个人的精力有限,掌握的学术资源有限,能够做的事情的数量也就有限。个人并不具有权威性,所以不容易让人信服。在证明了对方造假之后,个人也不能进行处理和惩罚。可是相关机构的监督工作往往不敢触及一些地位很高的学者,只抓一些小苍蝇,调查处理的过程也缺乏透明度。中国的学术评估体制强调论文的发表量,逼得很多人去作假,中国官本位的科教体制也是导致学术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些都是最需要改变的。其实我说的这些,很多人都说过。说归说,要改变现状,不知道要多长时间呢。与其空谈,还不如一个案例一个案例具体地做下去更实在。】
  
  ——这一段方舟子承认了个人打假的局限性,指出了中国学术腐败的体制性原因。但这和方舟子的所作所为又是矛盾的,因为方舟子的“打假”并不触动体制,他所谓的“案例”大多是一些民间的基督教徒、“民科”和体制外的自由撰稿人(包括所谓“公共知识分子”)。对一些学者、环保局领导人的发难,并非“打假”,而是观点之争。对核酸、脑白金的揭露也并不针对具体个人。况且这和方于之争同样没有什么关系吧?
  凡牵涉到方于之争的,基本上没什么删节,这就是“被删掉约一半”的事实。你为什么不针对原文就事论事呢?不过你说的“没有味道”也确实反映了很大一部分方的追随者的心态,这些人所以支持方舟子,就因为方舟子的“刻薄”很对“胃口”,能为他们“解气”。但是这“味道”和“解气”能解决什么呢?这样的“支持”实际上是害了方舟子的!
  
  
  

作者:阡陌农夫 回复日期:2005-11-18 21: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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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星期开始不买南方了
  
  泪别南方,他确实堕落了~~~

作者:左岸工设 回复日期:2005-11-18 21:36:30 
回复 
  很多人在喊---不买南方了。
  
  我相信有部分人是真的觉得没有此必要了,因为他/她有更多的渠道和资源获得他们认为比南方更为真实的、更尖锐的评论、揭露。
  
  而事实上,大部分人并不是。只是人云亦云装着有比南方更高的深度的而已。你不买算了,何必到处叫,整得个像口号似的了。

作者:飛火流星 回复日期:2005-11-18 21: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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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个人认为南周不错~~

作者:topai 回复日期:2005-11-18 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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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报纸总有处于低潮的时候
    不能随便就说堕落
  
  
  
  
  
   要末拔出来。
  
  
   要末就加大力度使之达到高潮

作者:韩是子 回复日期:2005-11-18 22: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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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似乎已经习惯了肆意漫骂任何他反对的事。做为 新语丝的掌权者,他有一定的权力纵容他的语言。
  个人觉得于的话很有见地:“新语丝不只是个网站,还是一个有影响力的媒体。他控制着在这个有影响的网站,可以指控他人,发表给人下定论的文章,所以他是个有权力的人,而且还是个滥用权力的人。我给他发过去的文章,不能独立发表,只能作为他批评我的文章的附件出现。他这还不叫法官?”
  方似乎真的把自己当作法官了。哪怕他对于很多事情上有公正的见解,但是他似乎更习惯的是肆意行使话语权而陷于独裁。
  南周的文章个人觉得还是比较公允的,没有“堕落”之嫌。一旦媒体没有向他独裁的话语方向看齐,就认为媒体没有站在“真理”一边?方似乎有这么个想法。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8 23: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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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及追随者都是凭个人的好恶行事的,只要能迎合一些人的“胃口”,能让一些“出口恶气”,那么“刻薄”、“语言暴力”甚至造谣诬陷,都可以在所谓“个性风格”的遮羞布下肆行。

作者:瞎溜达啥 回复日期:2005-11-18 23: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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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发帖子这么不自由!我刚才想将于建嵘和方舟子之争在新语丝上的公开文章贴上来,却通不过,真有意思!
  想了解事情真相的到http://xys.3322.org/new.html,从-----严晋《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评于建嵘的成名之路》这篇文章开始看起吧!
  下面两篇是最让人非议的内容: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
  
   答于建嵘《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
  
   ·方舟子·
  
   我本来对这次有关于建嵘学术道德问题的争论没有任何立场,除了就于建嵘
  的职称问题提了个疑问外,也没有发表过任何评论,不过是提供了个争论平台。
  而且自己觉得对争论双方也是很公正的,于建嵘的辩解和陈愚为他所做的辩护,
  虽然里面有批评新语丝的言词,我也照登。
  
   但是今天收到于建嵘这封破口大骂的来信,还是让我吃了一惊。我此前虽
  然对这位“著名学者”一无所知,总以为他毕竟是一位受过高等教育、在研究机
  构任职、正在哈佛大学当访问学者的高级知识分子,起码的教养还是应该有的。
  看到于建嵘对别人的进一步质疑不予答复,却恼羞成怒,如街头小流氓一般对我
  破口大骂,连“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痞流氓乱交结下的怪种”这种脏话都骂
  得出口,不由让人对其学术道德和人品都产生极大的怀疑。
  
   我们都把于建嵘当学者对待,哪知道他根本就不把自己当学者,也不打算遵
  守学术道德。“我从来就不把自己当成一位学者,也从来没有打算在学术界讨生
  活。我是一位通过当律师和经商解决了温饱后,为实现研究工农大众生存状况这
  一理想而混进学界的边缘人。在我这里,你所熟悉的那些学者的道德顾虑和生存
  压力根本不存在。”这些自白说得很好,让人明白了这位许多人心目中的“著名
  学者”有着怎样的学术道德观念。
  
   至于于建嵘主动发给我的《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
  我是在半天前收到的,在收到他的这封骂信之前,还没有来得及看,57万字的著
  作短时间内也不可能看完。即使看了,我也没有义务向于建嵘汇报我的读后感。
  现在知道了于建嵘是这样的人、这样的“学者”,也就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去看了。
  我不相信一个无视学术道德、言行和“地痞流氓”没有什么不同的人能搞什么值
  得信赖的考察。于建嵘所研究的“衡阳县维权抗争的农民”是不是地痞流氓,我
  不知道;但是,于建嵘是一个被人们误当成了学者的地痞流氓,却是可以肯定的。
  
   被揭露出学术道德有问题,无力反驳便破口大骂,这种人我们见得多了,不
  过多是以匿名的方式当蒙面汉,表明其还知道一点廉耻。敢于署下真名的还不多
  见,以前有一位“环保人士”、四川省地质公园与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中心总工
  程师、四川师范大学客座教授范晓有过这样的勇气,而于建嵘又胜过了范晓。但
  是我也知道,有的人为了能够炒作自己出名,弄虚作假、坐牢流放、求人起诉他,
  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这种勇气,不过是渴望出名的勇气,如果真以为他有什么
  正义、良知,那就上当了。我如果没有对中国司法丧失了信心,倒是乐于去帮他
  一把。
  
   最后,问一个“学术”问题。于建嵘声称:“我知道,这是你惯用的手法。
  有许多学者受到你以学术打假的名义伤害后,你就是采取这种方法来对付他们的。”
  能否有名有姓有根有据地列出几位这样的学者出来?如果列不出来,我们可以把
  这当成于建嵘惯于信口开河,在做所谓的“考察”时随意编造数据的一个佐证。
  
  附:
  
    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
  
    方舟子:
    为了满足你充当“学术法官”的理想,我把新完成的专著《当代中国农民的
  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发给了你。在这部57万字的著作里,不仅有我的研
  究报告,还有我从2000年至今的调查访谈笔录及各级法院的判决和广大农民写的
  各类材料。我原认为你是一位受过教育和有起码良知的人,你会对衡阳县维权抗
  争的农民是不是“严晋”之流描写的“地痞流氓”有一个基本的判断。然而,你
  没有给我任何回音。我知道,这是你惯用的手法。有许多学者受到你以学术打假
  的名义伤害后,你就是采取这种方法来对付他们的。这一次你失算了。因为,我
  从来就不把自己当成一位学者,也从来没有打算在学术界讨生活。我是一位通过
  当律师和经商解决了温饱后,为实现研究工农大众生存状况这一理想而混进学界
  的边缘人。在我这里,你所熟悉的那些学者的道德顾虑和生存压力根本不存在。
  为了研究中国的工农问题,我连坐牢流放的打算都有,还怕因得罪你这样的人渣
  而影响所谓的社会形象或地位吗?!而且,我还是一位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
  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湖南人。因此,如果你不能就我颂扬的衡阳县维权
  抗争农民是不是“地痞流氓”作出“判决”,那我就要告诉你,从你乱咬人的性
  格来看,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痞流氓乱交结下的怪种。如果你认为我的这些
  话伤害了你,你可以到我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我,我十分盼望用你的起诉来
  炒作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于建嵘
    身份证号:430404196209010539
    住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通州区华兴园17-551
    2005年10月14日
  
  (XYS2005101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
  
  【方舟子按:这位“著名学者”活脱脱就像杨志卖刀中的牛二。哈佛大学费正清
  中心怎么会堕落到请了一个无聊到裸奔哀求别人告他的牛二去当访问学者?】
  
    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
  
    方舟子:
    我从来就不认为自己是位学者,更不是什么学院派的“著名学者”。我宁愿
  做你们所说的“地痞流氓”也不愿意象你及严晋之流又当婊子又立牌。你们的学
  术道德规范不就是根据什么“新华社资深记者”的几天采访来否定我几年的跟踪
  调查吗?!你动不动要那些被你攻击的人寻找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不然就是
  “无力反驳”。现在我说“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痞流氓乱交结下的怪种”,
  你也可以找证据来说明自己不是啊。事实上,你提供不了任何证据。那是不是你
  已经承认了自己就是一个“怪种”呢?!这就是你的流氓逻辑。我知道,对付你
  这样的人渣,绝对要放得下斯文,就要用更流氓的手段。你认为我是利用你这样
  的“名人”来炒作自己,算你说对了。只是还不够,你有胆量就到法院来告我。
  你现在以对中国的司法制度失去信心为由而不来成全我。那好,你公布自己的地
  址和身份,好让我到你有信心的美国法院来告你。我现在美国本来就无聊,有你
  陪着玩是件再好不过的事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于建嵘
    身份证号:430404196209010539
    住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通州区华兴园17-551
    2005年10月14日
  
  (XYS2005101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
  ===================
  大家看完了再作评说吧!

作者:瞎溜达啥 回复日期:2005-11-18 23: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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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晋《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评于建嵘的成名之路》这篇文章是10月8日刊登的,算是导火索吧。

作者:瞎溜达啥 回复日期:2005-11-18 23: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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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周竟然在这件事情上如此作为,不是堕落是啥?简直堕落到家了!

作者:瞎溜达啥 回复日期:2005-11-18 23: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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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天茶舍里有这么多人指责方舟子,除了不明真相的,另外一些是什么心理啊?

作者:邗上居士 回复日期:2005-11-19 12: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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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1-18 20:55:42 
    楼上居士:你不能只考虑你的“味道”,你起码要考虑一下方舟子的“味道”,下面几大段内容,对方舟子来说,“味道”并不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呵呵,我想看见更完整的采访报道,一段段的删掉,意思难免不完整影响全局的理解,!当然,你的分析也是一种观点!
  

作者:羡慕狼 回复日期:2005-11-19 1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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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小台灯 回复日期:2005-11-15 13:00:19 
    南周,
    广告越来越多
    内容越来越平庸
    深度越来浅
    不爱看的内容越来越多
    值得收藏的版面越来越少
    
  
  
  
  
  
  
  
  很对

作者:myfirstcup 回复日期:2005-12-9 16: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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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定稿的删节是否也要再经被访谈者“确认”?新闻报道有关规范对此有否规定?请在报社从业的网友能否再对此作一下说明?因为这关系到方舟子说的“言而无信”和“有违新闻道德”,这也是方舟子把《南周》定性为“真的堕落了”的根据。
  ==================================================
  看了前半帖,还以为欣夫老兄能有什么道理可评,闹了半天,抛出“三大问题”,真让人笑翻在地,不懂就不要下结论嘛,你这么早就已经给方舟子“定论”了,又何必回过头告诉大家原来你不懂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呢,真是天真得可爱。

作者:yangxd 回复日期:2005-12-9 16: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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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比我们的校报好一些
  呵呵

作者:流氓阿花 回复日期:2005-12-9 16: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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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我已经好半年没看了,现在都啥东西啊

作者:江山一片雪 回复日期:2005-12-9 23:55:56 
回复 
  以前没有方舟子,是不是就天下太平了,不会吧,我到听说了什么***功之类的满嚣张的。
  现在有几个方舟子之类的人物,也不必大惊小怪。没必要群起攻之,舆论消灭吧!
  所谓,人正不怕影子斜,自己站得住脚,还担心别人指指点点吗?
  我不敢说方舟子的行为本身如何,那超出了我的知识范围,我只想说,真正有事业心的人,做好的自己的事,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就一切OK了,不是吗?
  还有,我想说一点,今天我们的中国,尤其是在科技方面,不是一般的落后,是非常地落后,落后得可怕!
  如果中日再战一场,我们不一定会赢!
  

作者:孟相公 回复日期:2005-12-10 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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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圆滑了,学乖了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2-10 01: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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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顶起来。

作者:我是三毛我怕谁 回复日期:2005-12-10 6: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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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是负责报道“方于之争”的南方周末记者,在此就方舟子的文章《“<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一文做一些事实与常识的澄清,并说说自己对整个事件的看法。
    首先,因为“登出来的访谈录,并不是经我确认的那个版本”,方舟子认为《南方周末》“言而无信”。而事实却是,南方周末从未答应方舟子刊登的访谈录要经他“确认”。
    在南方周末与方舟子之间的确有“看稿”约定,但是却从来没有方舟子在其攻击文章中所说的那一约定。
    在《“<南》一文中,方舟子说:“我在接受《南方周末》的采访之前,唯一提的要求是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
    此言不确。类似的说法是由我提出来的,而不是他的要求,而且在内容上有非常明显的差别。在第一次打电话给方舟子时,是我主动提出:“在访谈稿件完成后,我会发给您看,以便在我记错的地方做些订正。”
    事过境迁,我凭记忆复述这一句话,只能是大意而已,不过其中“访谈稿件……记错……订正”的关键词决无误差。
    我与方舟子之间的约定,或者说我就此事代表《南方周末》与其达成的约定,就只有这一句话,再无其他。
    方舟子自称有“确认”权,那是他自己一厢情愿。
    
    2、
    
    能够佐证上述说法的一个细节是,直到我把访谈稿件发至方舟子信箱请其订正之后,他才提出“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也要看稿的要求,而非他自称的“在接受《南方周末》的采访之前”。
    首次采访后一周左右,访谈稿件发至其信箱的当天,他才用手机短信提出,叙述报道也要看稿。请注意,当时要求的是全稿,而非只是“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
    我回短信予以拒绝,原因有二:一、这不是约定的内容;二、叙述报道部分怎么写是我作为记者的权利,不需要他的意见。
    然后他才提出,“涉及到我的事实部分总该给我核对一下”。
    即便是这一部分,我本来也无需给他审核。作为记者,是我自己对报道事实负责。更重要的是,在核定何为事实的过程中,我必须重视多种信息来源的比对,超过重视受访人本人的单一意见。
    尽管如此,我还是回答说:“好吧。”
    这一次就已经是对请求的同意,而不再是对约定的履行。
    
    3、
    
    方舟子对《南方周末》的第一条指责“言而无信”的前提,就是这个“约定”,可惜却不真确。
    不真确的原因我不知道,也不猜。其攻击《南方周末》的文章一证九叹,处处断语,那是方舟子的风格,随他去。不就是诛心之论吗?好勇斗狠,把话说死,有棒槌不使针,没意思。这东西只有人不为的,没有人不能的。
    新闻记者给受访者看稿,只能是其自愿行为而非职业义务,只是一种对细节进行校正的行为,而不是请对方“核准”的俯耳听令。方舟子所谓“有违新闻道德”当然荒诞不经。举例来说,如果在我们做批评报道的时候都去请受访者看稿并尊重对方的意见,大概什么都甭想发出来了。
    这个“受访者至上”的逻辑不新鲜。算不得方的发明。这事儿不往深里说了。
    
    4、
    
    编辑删稿是做减法,做了减法之后,还能否体现原貌?有好编辑就能。其实记者的活儿也是减法,搜集到了海量信息,不做减法的话罗里八嗦的谁看呀。以一般逻辑判断,既然方舟子同意接受记者的采访,那么他就并不会抗拒做减法本身。
    因此“被删掉了约一半”就不是重点所在,重点在于,方舟子自己表示,他的访谈遭到了扭曲——“对话被删得七零八落,不能再准确表达我的原意。”
    可是我横看竖看,看不出来怎么个不准确。女作家斯坦因有句名言: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意思是说,一个词语只能是它自己,别的都不能替代。从这个角度说,“寂寞”与“寂寥”是两码事,任何表述经过任何一点改动都会改变原意。这是语言学的绝对标准,但不是新闻媒体的。
    我在这里把这个问题讲清楚:我认为这篇稿子的删节工作很出色。理由有两个:1、符合原意;2、切合主题。
    至于方舟子为何认为不能准备表达原意,那需要他来论证,而不是来一句凶巴巴的简单断言就完事大吉。球在他脚下,可是他不踢。只宣布自己进球是不够的。
    
    5、
    
    事实上,这些都还不是重点。方舟子真的在乎上述问题吗?没有。就在他到网上骂《南方周末》的次日晚上,我打电话给他,他说的是:“其实我删稿我倒不在乎,重要的是你们用的那个标题和三篇评论。”
    好,他不在乎。
    虽然不在乎,也义愤填膺地写一段儿。不在乎,也可以说出“言而无信”、“有违新闻道德”、“有违做人的道德”、“《南方周末》现在也堕落到和《南方人物周刊》之类的小报玩这样的把戏。”不在乎,也可以弄出一个“唯一提的要求是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
    不就是口味重吗?吃火锅,嫌不辣。不就是暴戾吗?抡菜刀,嫌不狠。可以,我理解,可你得占住理呀。
    对这种事,我只能来一个所谓一声叹息。
    只能说俩字儿了:心性。
    
    6、
    
    再说说所谓“你们用的那个标题”。《于建嵘VS方舟子:两败俱伤的恶战》。方舟子说:“我还真不明白我在这场“恶战”中败在哪里,伤在何处。如果对我骂娘就能让我败了、伤了,以后谁要想打败、打伤我,可就太容易了。”
    这回他是说对了,他是真没明白。
    
    7、
    
    于建嵘之伤自不必说,方舟子之伤也显而易见。报道中讲得清清楚楚,方舟子之伤,在于此事并非因方舟子而起,“反方派”却突然群起而攻之,方舟子作为受害的被骂一方,人格与事业却受到空前攻击。因此这个“伤”,归根结底是方舟子的学术监督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监督事业之伤。
    没有人说他被于建嵘伤到了。网上的话讲,“你看贴不仔细”,这一回,方舟子连关于他自己的报道都没看仔细。
    即便方舟子自认百毒不侵,他也不会永生;即便他不承认自己受伤,这一次他也决非赢家。
    事实上,就在这次的访谈中,在说到自己的学术打假事业时,方舟子自己还能够承认自己的失望:“真要计算成就感的话,我是很失败的,被我揭露出来的骗局很多,真正被动摇的例子却非常少。”
    为何类似的语言,相关的事实,方舟子自己可以说,媒体就不能说?自己承认就是襟怀,别人道出就是污蔑,这是什么毛病?
    这事儿最适合周杰伦来评论,“蛮鸟的喔。”
    
    8、
    
    《南方周末》的此次报道为观察性报道,我们的兴趣在于“恶战”背后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畸态和体制症结,而不是个人恩怨。换言之,这是一则公共新闻,压根儿就不是两个人的事儿。现代新闻的要求是,媒体不仅要对事情做出真实、正确而完整的报道,而且要赋予其意义,不但报道事实,而且要理解事实。因此本报才会以“一场两败俱伤的恶战”作为标题。
    方舟子反对这个标题,理由却是很有些拟古味道的“不客观”三字经。可是在我看来,可能性只有两个:一、他的新闻观念还停留在简讯时代;二、他不喜欢这一对他“不利”的标题。
    我不相信第一种可能性。如果标题为〈于建嵘悍然骂娘,方舟子大获全胜〉又会如何?他还会不会骂〈南方周末〉“完全没有客观报道的立场”?咱们不诛心,就依照其一贯表现推理一下。
    推理完了也不能怎么着,对这人,笑一笑也就得了。
    
    9、
    
    再说一常识:投稿或约稿评论都不代表媒体自身立场。
    关于方舟子“更恶心的是还为此组织了三篇一面倒地批我的评论文章”的指控,其实有上面这一句就够了。
    说多两句。我认为笑蜀的评论批评了方舟子,但李方和曲水的评论都是比较中立的。最重要的是,三篇评论都没有针对个人,而是针对中国学术界整体。
    这个比例有问题吗?
    
    10、
    
    11月13日和14日,“新语丝”网站刊载了13篇关于“方舟子杨瑞春”的评论文章,中立的一篇,其余12篇均站在方舟子的立场上反对、攻击、嘲讽〈南方周末〉。对方舟子的支持、中立、反对声音的比例为12:1:0。大家可以查证。
    这个比例没问题吗?
    
    11、
    
    15日晚,我致电方舟子,说了两件事:一、我会针对他对〈南方周末〉的指责写一篇回应文章;二、理由是,我本无意参加网上争执,但实在是对他在“新语丝”网站上刻意制造片面的舆论势头感到齿冷。
    他最初的回答是:他发表的相关评论没有一边倒。
    随后的回答是:之所以一边倒,是因为没有看到有支持〈南方周末〉的帖子。
    最后的回答是:那些支持〈南方周末〉的帖子没有道理,所以他不选,发表反对〈南方周末〉的帖子是因为它们有道理。
    道理是WHO家物?
    AND方舟子WHO?
    
    12、
    
    我很想告诉他,〈南方周末〉刊登那三篇评论文章正是因为它们有道理。但是我没有这么说。
    因为他不会相信自己做不到而别人做得到的事实。
    这个人不相信自己的逻辑,这是我的印象;只相信自己的利益,这是我的感觉。做记者而不写新闻的时候真是幸福啊,可以写自己的感觉了,呵呵。
    他的利益是什么?攻击性,胜负心。
    
    13、
    
    方舟子WHO?应该有很多个吧。生物学博士、打假英雄等等。至少我还认识其中的一个:没有公平心的人。
    在电话中,我告诉他:“您今天38岁,我说句不客气的话,可惜得好久之后您才会觉悟到的,如今做事多么不公平。”
    
    14、
    
    方舟子WHO?他对我自称“严谨”、“重逻辑”。多的例子不举了,只说他的批评〈南方周末〉的文章。
    “难道《南方周末》真以为找一批人来批评我的打假,制造我也败了的假象,就能让‘《南方周末》2004年度致敬人物’于建嵘挽回点面子?”
    要保留于建嵘的面子,这次报道就不做了,OK?而且这不是跟进报道,我们自己爱做不做。
    为保持客观公正,〈南方周末〉编辑部已经让与于建嵘最熟悉而且恰好在美国的优秀记者赵凌避嫌,没有参与报道。
    任何一个地球人,能拿出任何一个〈南方周末〉偏袒于建嵘的证据,我给他我11月份的全部薪水。
    再加点儿,一块江诗丹顿腕表。我给你们家擦地赚这份钱去。
    什么叫人格?谁给我讲讲,什么叫。
    15、
    
    “该访谈是记者根据现场对话的笔录(没有录音)写的。”这是方舟子说的。好,让我们记忆重现。
    在我记忆里,这次访谈不仅仅进行了一次现场对话,北京东方广场的“现场”之后,一周之内,还进行了3次电话采访,因此采访一共4次。弹1个玻璃球和弹4个玻璃球,即便是在最心不在焉的时候会那么难以区分吗?我猜想,如果我做记者敢这么胡写的话,早被〈南方周末〉开除800回了吧。
    “没有录音”就更有意思了。在电话采访时,方舟子远在千里之外,就能看见我有没有使用录音设备。
    这事儿要是反过来,以他一贯的讥讽别人的口吻,还指八定说什么呢。是“妄人”合适呢?还是“伪科学”?
    他还写道:“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也发给了我,我做了不多的修改。”
    天地良心,太平洋的水叫不叫多?那是我记者生涯中见到的最多的修改。
    
    16、
    
    在我告诉他我要写这篇文章后,他发短信说:“我不怎么上天涯,你的答复写好后请发我一份。我还没空反驳杨文,可一起反驳你们两个。”
    我胆小,总觉得是你送货上门,我一刀劈俩的意思。
    
    17、
    
    好快刀。南方周末记者惧,股战汗出。
    我就此回复说:
    “您写骂我们的文章时曾经发给我一份吗?请到天涯看。”
    方舟子回复说,他没我信箱地址。我说你总有我的手机号码吧。
    我觉得有意思:抄家伙的时候想不起来言语一声儿,要东西的时候怎么想起来用手机了呢。
    后面还有几条短信,不抄了。让有兴趣的人来写吧。抱歉的是,方老师的最后两条我没回。
    没必要了。
    
    18、
    
    在接受我的采访时,方舟子对于“攻击对手的过程中获得的快感”矢口否认。
    可是就在这篇《“〈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中,他却表示自己很享受“PK”李方的感觉:“其实在我看来,能把文科妄人打得满地找牙,打得一起对我哭着喊着叫停,所感到的得意程度就大于小时候得了‘语文状元’。”
    我也是个“文科妄人”,我觉得“对我哭着喊着叫停”是一种性幻想。
    中国古代的色情小说里没少这么写。三寸金莲风摆柳什么的。还得叫“亲达达”才够劲呢。
    我总觉得,一个MAN活在世界上,安身也好,立命也好,光靠幻想,未必真的快感如潮。
    谁的心魔谁伺候,谁的辛苦谁知道。
    
    19、
    
    这将是我惟一一次就此事发言。我在度假,游泳是正经。等度完了假,做事是正经。每年的工作还算不少,何只这一单,你至于让我流连忘返吗。若无“新语丝”网站上那比例为12:1:0的“宣传”而非“报道”,我连这一次的参与还不乐意呢。
    网上争执,话越说越不明白。话题限定了还好,可是总是限定不了。争来骂去,全是无用功。我还是少玩这个吧。
    有一点我跟方舟子是一样的,很少上天涯。
    我的很少上是真的,呵呵。
    
    20、
    
    11月15日晚上,我在电话中对方舟子说:“你格局太小。”他说:“什么?”我连说了三遍,他还是没听懂。也许是我的手机质量太差了吧,约瑟夫.凯勒说得好,上帝知道。那成,看总看得懂。
    在这儿我就白屏幕黑字重复一遍:这人格局太小。
    他什么格局?就是在接受访问时承认自己的性格中有“个人英雄主义”因素,订正稿件时却把“个人”二字删除。能对一个记者承认的,却不敢对公众承认,算不算文过饰非?就是在自己的网站上罗织大量对自己有利的言论,却容不得媒体上的三篇评论,仅仅因为它们没有支持他自己。就是把不赞扬视为冒犯,把不溢美当作侵害,把没有百分之百地站在他的立场上当作毁谤。
    打扰各位。
  

作者:狂说 回复日期:2005-12-10 12: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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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堕落了!

作者:肯将的的吾师意 回复日期:2005-12-13 16: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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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演进 回复日期:2005-11-15 12:07:09 
    作者:断臂山 回复日期:2005-11-14 13:51:20 
      同意楼上的观点。访谈录应该经被访者审核同意方可见报应该是基本的要求。南周的辩解让人觉得恶心。方的刻薄并不是什么缺点,对于从事科学打假的方来说,刻薄反倒是一个优点!
  
  
  作者:狂说 回复日期:2005-12-10 12:18:08 
    确实堕落了!
  
  

作者:兰色潜水艇 回复日期:2005-12-13 18: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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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骂娘、叹气、发泄,看不出还有什么能做的!
  
   看到别人堕落就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自己却每天苟且偷生!
  
   摸一摸胸口,自己的血都不热了,良心已经没了,嘴上还挂着责任、正义!
  
   他NB的时候,全是赞美,困难的时候,就抄起砖头,嫌不够过瘾,还要喊着口号砸过去。砸完了满嘴的仁义道德。
  
   想想你是谁,谁的朋友、谁的亲人、谁的同事、谁的敌人?
  
   如果是一个流氓,或者一个只会跟别人屁股后面干点小偷小摸、打家劫舍,干什么都要做个从犯,而且自以后为“是”。那就没什么可说了。
  
  
  
  
  

作者:proxyhnuter 回复日期:2005-12-13 22: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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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杲:讨伐何祚庥及其帮凶方舟子
  
  
  12月4日下午,何祚庥在接受《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刘天时先生采访时大放厥词:“中国矿工,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谁叫你太穷,你不该生在中国,你不该做中国人,矿难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泯灭良知的话出自一个著名反伪斗士之口,实让人大跌眼镜,然综观何祚庥及其帮凶方舟子对国内各界知名人士尖酸刻薄地谩骂攻击,此次何祚庥放出这种言论也是逻辑的必然。
  
  对话原文如下:
  
  摄影师:中国煤矿每天死多少人您知道吗?
    何祚庥:报纸上说100多人……
    摄影师:您相信这个数字?
    何祚庥:大体上是真实的……
    摄影师:您看过《盲井》(注:一部反映小煤矿死人的电影)吗……
    何祚庥:我告诉你中国死人最多的不在煤矿,在小轿车(交通事故),每年12万!
    摄影师:交通事故死人,其他国家也是一样,是没法避免的……
    何祚庥 :你为什么认为小轿车(死人)是没法避免呢?为什么这就不是问题?哈,你这话就对了,没法避免!中国煤矿死人也没法避免!因为中国的老百姓太穷了。
    摄影师:您认为是穷而不是腐败吗?
    何祚庥:主要是穷,而不是腐败。为什么工人能接受较低的工资、较危险的条件?老百姓不是傻子,他们不是不知道啊。那为什么还接受?因为不接受活不下去。
    摄影师:那他们就该接受这样的命运吗?
    何祚庥:(怨就怨)你不该生在中国,你不该做中国人,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
    摄影师:您不是说中国发展得很好吗?
    何祚庥:是的。但我们中国的问题只有一步步走,社会发展要有个过程。中国要发展,某些代价是不可避免。
    摄影师:但不应该死无辜者,有些是可以避免的……
    何祚庥:谁是无辜的?谁是可以避免的?它有一个概率分布。何祚庥也不希望死人,但有时候发展过程中的牺牲是不可免的。你希望没一点牺牲,是很不切实际的想法。
    摄影师:那您的意思就是煤矿工人应该死了?
    何祚庥:煤矿工人应该是做了贡献的。他们的贡献我们应该正确评价。
    摄影师:他们什么贡献?提高了GDP?
    何祚庥:一点不错。解决了中国的能源短缺问题。
  
   何祚庥:我现在做的事情,从某些方面来讲的确是不可替代的,因为既懂马克思主义又懂当代科学的人实在不多。后辈中有一位……方舟子!对了,我非常欣赏,他办事理念和我一样!
  
  中国矿工因为“太穷”,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下井干活,“因为不接受就活不下去”,即“太穷”是“卖命”的必要条件;然而“卖命”的人,又只能“接受较低的工资,较危险的条件”,也就是说“卖命”的只能受穷,走不出“太穷”的宿命结果。这就是何祚庥的处世逻辑和人生哲学,这就是何祚庥对待我们矿工同胞生命的态度。中国的矿工们,有良知的人们,奋起击之。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 卢杲 研究员)
  
  
  
  
  
  
  
  
  方舟子参与、主导的大大小小的论战已经有三四百起。随着他声名日隆,“红卫兵式的文革思维”、“科学主义的傲慢”等议论也接踵而至,使他陷入充满争议的舆论漩涡。
  曾有网友根据方的文章整理出《方舟子脏话语录:一个文化流氓是这样炼成的》,文章提出方经常使用的词语包括--“鼠辈”、“弱智”、“白痴”、“奴才”、“傻妞”、“妄人”“泼皮”、“反科学”、“伪科学”等等。
  
  南方人物周刊专访方舟子
  
  
   人物周刊:你曾经把北大哲学系称为弱智系,把北大科学传播中心称为“反科学传播中心”,有泄愤的嫌疑?
  
    方舟子:这里面有个背景,并非说现在的北大哲学系是弱智的系,而是说如果现在还是一些水平不高的人来领导他们的学术,则将会成为“弱智系”。这是一种修辞方法,也是网络的风格决定的。至于说北大科学传播中心是“反科学传播中心”,则一点也不冤枉,因为他们的确是打着科学的招牌在传播反科学的内容。
  
    人物周刊:再比如“鼠辈、弱智、白痴、傻妞……”?
  
    方舟子 :这……并非说这个人“弱智”,是指某些人的逻辑是经不起推敲的。比方说一些学文科的人,非要去讨论进化论,逻辑又很混乱,写文章又特别矫情,有煽动性,我觉得这样的人就可以叫他“傻妞”。
  
   人物周刊:这是你习惯的“修辞手法”?
  
    方舟子:(笑)这是一种讽刺。很多人觉得读我的文章很痛快,很不留情面。我觉得这是一种文风吧,至少吸引更多的读者,引起更多反响。我当然愿意我的文章流传开来。我说的是事实,并无歪曲。
  
    人物周刊:你怎么看待你文章中的人身攻击?
  
    方舟子:我喜欢引用鲁迅的一句话,说一个良家妇女是婊子,是骂人;说一个婊子是婊子,那不是骂人。如果你是学术骗子,我说你是骗子,那也不是骂人。
  
    人物周刊:你怎么看待别人说你是弱智、混混、骗子?
  
    方舟子:这……我习惯了。(笑)我心理素质还是不错的。我认为一个人骂人骂不好,比被骂的人还要难看。
  
    人物周刊:红卫兵式的文革思维是你的骂人技巧之一?
  
    方舟子:这是朱大可评价我的话。我曾反驳过,朱大可才是红卫兵思维,红卫兵是颠倒是非,捏造事实,他的文学评论没有事实依据,信口开河给你扣一个帽子。而我是讲事实摆道理,在把事实依据说清楚了之后,才下一个结论。
  
   人物周刊:北师大的田松说,你从来就不是一个学术上的对手,而是政治上的,喜欢上纲上线,动辄扣“反科学”的帽子?
  
    方舟子:我觉得是他们造谣。比方说,我从来没有说过科学是万能的、惟一的,我认为科学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他们给我扣帽子说我是“科学主义”、“学术警察”。
  
   人物周刊:这次和环保主义者的争论和你以前的打假至少有一点不同,就是你不至于怀疑他们的动机和人格,在相同的目的下,为何不能寻找共识?
  
    方舟子 :很难达成共识,理念不同。他们这些环保人士,是受国外传来的极端环保主义思潮的影响,和国外的生态学界的主流也是不一致的。他们的经费也是来自国外基金的。我认为极端环保主义最后是反环保的。他们是“伪环保”。虽然有些是理想主义者,但他们的理念很难让人接受。有些人不是那么真诚,只是在表演、做秀。
  
  
  
  

作者:欣夫 回复日期:2005-12-13 22: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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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方舟子的访谈,和何祚庥的访谈有得一比。怪不得何祚庥要夸方舟子是“很......的后辈”了。

作者:浮山狼 回复日期:2005-12-14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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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堕落的何止是“南方周末”

作者:雪花丰盈 回复日期:2005-12-14 1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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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南方周末>创刊起,我每期必购.当报纸已发生变革,渐渐被读者抛弃时,我仍在坚持做一名忠实的读者.直到今年3月,我实在不忍再读,挥泪告别了、告别了《南方周末》。《南方周末》啊,你何以如此堕落呀!

作者:小钗横戴 回复日期:2005-12-14 13: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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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和于谁是谁非我不关心,不过方至少有一点是对的:
  南方周末确实完了!而且不是堕落那么简单,而是彻底消失了!
  那种“阳光打在脸上”的明丽、干净和犀利,统统和一批批离去的人仅仅留在了那些感动了我们数年的日子里。
  如今我买南方周末,每次是一种控制不住的怀旧支使自己拿回若干张每次都带来失望的新闻纸,每次匆匆翻完后安慰自己:没关系,还可以用来铺桌子。
  等我在习惯在网上看报纸后,我就彻底解脱了。无需在牵肠挂肚地担心可能错过哪一篇也许能让人眼睛稍稍一亮的文章,到南方的网站扫一眼就够了。
  还好,我不买南方周末的决定是正确的——她现在连标题都那么缺乏文采和吸引力,快办成某个省和市的日报了。
  从来都没有料到南方也会有这么一天,我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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