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地铁4号线:每家收钱供村干部吃饭 这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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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14日 11:45:52  来源: 华龙网



村社干部正在整理村民房产证资料 记者 王森 摄
按规定测量房屋办房产证,要向每户收15元作为村社干部生活费,美名其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冠冕堂皇的说法让村民颇不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难道就是取之于村民用之于村社干部?
村社干部进村办事每户收15元生活费
周瑞(化名)是开县谭家镇凉峰村4社村民,前几天,几名村社干部来到他家丈量房屋面积,绘制平面图,要办农村房屋权属产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
收了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后,村社干部还向周瑞收了15元“资料费”,“他们说主要是测量和资料费,测量过的都交了这个钱。”
和周瑞一样交了这“资料费”的村民还不少,“村干部说不交钱就不给办证”。但没过几天,有村民听说,村社干部所收的15元根本不是“资料费”,而是干部们的生活费。
到底是资料费,还是生活费?村民向华龙网阳光重庆发帖 ,希望弄个明白。
村干部称:收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6月10日,接到投诉的华龙网《阳光重庆》记者深入谭家镇采访,凉峰村村干部罗祖兴承认:每户村民交的15元,确实是收来用作村社干部的生活费了。
“但收费是由生产队队长通过村民大会‘一事一议’决定的,跟村里没关系。”罗祖兴开门见山地说:上面没拨一分钱的工作经费,村社干部进村入户测量要吃饭,国务院也没有规定说村社干部饿起肚子办事,收点饭钱也可以理解!再说,村社干部为村民办事,收钱吃饭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罗祖兴介绍,凉峰村共有6个社,800余户村民,每家都要测量房屋办房产证。目前,除了1社是结束之后再结算,其他基本是测一户收一户钱。
该村房产证办理从5月31日开始,将持续到7月中旬,每天有3—5名镇、村、社干部到村民家中测量、收集资料。细心村民算了一笔账,按每户15元的标准,村里800户村民,将共收资金12000元,以测量40天计,每天三五名村社干部的生活费将达到300元。“对于我们这个贫困山区来说,这样的生活费是不是有点过?”一村民愤怒地说到。
“低标准”收取还“闹翻天” 反映情况是刁民
采访中,罗祖兴称,收钱的事是社长召开社员大会,通过“一事一议”取得了村民认可的。
罗祖兴的说法遭到不少村民否认,“我天天在家,从来没人通知开会说要收15块生活费”,周瑞这样说道。
“有的地方每户还是收的20块,我们只收了15,少收了5元,收的‘低标准’,还‘闹翻了天’。”对此,罗祖兴有些愤愤然:平时政策太好了,把他们惯伺了,刁民!
县农房办称将按每户10元标准下拨办公经费
测量房屋办理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上级部门到底是否下拨了办公经费?
开县国土房管局农房办一工作人员称,此次全县统一为村民更换房产证,不需要村民出钱,国土房管部门将按每户村民10元的标准,下拨包括人工、补贴等在内的工作经费,年底办完后统一下拨到各乡镇。
开县谭家镇镇长刘德章表示,办房产证确不需村民出钱,村社干部若未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向村民收取费用均属违规收费,应当全部退还村民。(首席记者 王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