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远程教育学院:揭秘香港共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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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共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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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共济会是公开的,英国获取香港租借权后,英国共济总会于1844年9月18日授权建立皇家苏塞克斯会所,以时任英国共济会总会大师的苏塞克斯公爵命名。1845年4月3日会所举行第一次集会,之后会所转移至广州、上海,于1952年重返香港。9 Y" x; T% H9 x) Q6 |. d& y6 Q7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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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会香港分会在泄兰街设立的泄兰会所是香港第二个成立的共济会分会,于1846年3月1日获得授权。其名称来自摄特兰侯爵,他是英国共济会总会新一任大师。泄兰会所建立了中国第一座共济会会堂——雍仁会馆,并逐渐发展成为香港地区总会所,会员包括历任香港总督及政商界名流。第二次世界大战时雍仁会馆被日军炸毁,遂于1950年迁往香港岛坚尼地道一号至今,现由共济会香港及远东区的最高代表、前立法局议员黄匡源主持。香港共济会隶属有近三百年历史的英国总会,三位香港总督包括夏乔士·罗便臣、麦当奴及卜公都是香港共济会名誉会员。香港前首席大法官杨铁樑、希慎集团利铭泽、国泰航空前董事姚刚、香港赛马会前副主席周湛燊等政商界人物都是共济会会员。香港共济会会员约有1200人左右。其中最为显赫的还有一个李氏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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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x  l7 `( B4 r" a共济会之:兄弟阋墙–香港篇: s7 c2 v; a, E'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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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主角乃人称「香港股票之父」、「股王」或称为「李校长」的本港股坛传奇人物李福兆先生,李福兆乃广东鹤山人,1929年出生,李冠春第12子,註册会计师。李福兆自称6岁便懂得炒股,他的名言是“不要与股票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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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b6 [. k# o- ]1 R3 }6 K说到李福兆先生,就不得不先谈谈他的家族背境,说到香港的李氏家族,许多人的第一反应都是叱全球商界的李嘉诚和他的两个儿子。其实,香港还有一个地位更为显赫的李氏家族,它与何东家族、许爱周家族、罗文锦家族,并称为香港“四大世家”的李石朋家族,李石朋从事船运业,白手兴家,成为十九世纪香港最富有的人之一,有人更称李氏家族为“香港的洛克菲勒家族”,李氏家族影响力,在香港最近百多年的歷史中,可谓无人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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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兆的曾祖父李石朋早年在广州做生意,但事业并不如意。后来,他只身跑到香港碰运气,曾在船务公司做过见习生的李石朋,创立了「和发成」船务公司。之后,李石朋专做越南与香港间大米生意,积聚了第一桶金,再创立「南和行」,扩大经营食米进口、船运、地产业务。李石朋晚年一直希望开办一间西洋式的银行,惜未能如愿。7 ]* z& X0 k' r3 R
1901年,李石朋长子李冠春,三子李子方,继承父亲遗愿,与友人简东浦、冯平山合资开设了一家财务公司,1919年把这家财务公司重组成立东亚银行。李石朋的儿子中,以李冠春一房人数最多,出了最多具影响力的人物,包括李福树、李福善、李福兆、李国宝和李国章。另外,李石朋三子李子方的儿子李福逑及其孙儿李国能,在香港亦赫赫有名。 & m' R& |5 s) N9 l1 l* r,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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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冠春1918年逝世,第三代李福兆接手,李把船卖掉,所得资金投资股票及地产按揭。李福兆于1969年12月17日创办「远东交易所」,四会合併后,李福兆被选为香港联合交易所第一届主席。1987年10月股灾,李决定停市4天,惹来公众质疑,李在记者招待会中怒叱一名澳洲记者,自此受到西方传媒攻击。1988年1月2日廉政公署在清晨6时抵达李在寿臣山道之寓所将之逮捕,其后被判入狱4年。虽然李福兆已完全淡出证券界,目前长居海外,十分低调。不过,李福兆家族在港仍然拥有丰厚资产,保守估计,李氏财富不少于18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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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过往的资料显示,在1988年李氏入狱前,他的财富位列本港富豪榜的第三位,他持有的新宝城集团、东亚银行股份、美德置业、和发成、南和行、皇后大道中兴玮大厦、铜锣湾登龙街广利大厦、西半山宝珊道21号独立屋、绿晶酒店及康山酒楼股份、大富豪夜总会股权、多间上市公司的股票及美、加等地多个物业,估计当时市值接近200亿港元,在华裔富豪榜排名仅次于李嘉诚和李兆基。此外,李氏由于门第显赫、富甲一方,加上其当年的权势,得以加入英美的政经界特权贵族组织—共济会,并位居极高级的「坛主」。
" g" }9 ^0 n) F/ k: g李氏家族的财富,单单一位李福兆已属天文数字,其他家族成员亦非富则贵,虽然难以找出每位家族成员的实际财富数目,但单凭李国章的利益申报内报称全球拥有七十多项物业,已可略知其家族成员的富贵程度!李氏家族的影响力更横跨行政、立法、司法、学术、金融各个界别,是香港现今最具影响力的家族。现顺道列出李氏家族中最为显赫的成员如下:$ I+ Z% c+ A8 ?3 m
第三代“作”字辈人物 & e7 `: [2 J) I: d$ r/ n) W% W
李作元(李冠春)和李作联(李子方)兄弟是本港最大的华资银行-东亚银行的创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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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n, M! r9 C6 l# o第四代“福”字辈人物 $ J. J  ]8 C8 _. n! h3 d8 ?  R
李福兆:远东证券交易所创办人,前香港联交所主席
$ n# r: C% V; ]- ^* l$ x) n) f& F李福树:先后出任港英政府立法局、行政局议员6 X3 H; v3 V# r% |/ i
李福善:香港高等法院的首位华人法官,参与起草香港《基本法》、第一届特区行政长官参选人。7 T7 U0 X2 @. J, [) \
李福和:前东亚银行主席、香港赛马会首位华人副会长
  u  O. S7 O9 O+ X李福逑:首位担任社会福利署署长的华人、前港英政府立法局议员
& ]8 w. J2 }; r* e9 c李福深:前香港赛马会主席" o; h" L+ Q5 u- D( W* O.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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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代“国”字辈人物) l; V/ W- s+ E- M  r. L
李国能: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香港科技大学校董会副主席、岭南学院校董会副主席: H6 ]5 S1 e( h

; A# y  {( w; {+ R( f2 I李国章:教育统筹局局长、前香港中文大学校长、在国际肝癌治疗领域首创了“李氏疗法”的名医、下届特区行政长官热门人选. `8 r7 L  T3 a$ @' G5 R1 i
李国宝:东亚银行主席、立法局议员
3 p7 U. m9 c# d8 V( {4 F李国麟:新宝城集团主席、元成基业主席兼总裁
7 c7 z7 R+ X( [( G李志喜(女):香港首位成为御用大律师的女性、前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9 a2 [$ J0 y: `
李志平、李志端、李国祥:皆为香港名医
4 E% E( s: J( _, T0 ~冲突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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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末,香港经济开始起飞,华资势力崛起,华商们希望通过将企业上市来筹集资金,发展壮大。但他们的上市申请却屡屡被当时由西方经纪控制、独家经营的香港证券交易所拒之门外。1969年,由李福兆牵头,成立了「远东证券交易所」,它立即把香港证券业带入快车道。更重要的是,这个交易所打破垄断,为华商上市铺平道路,也为他们日后的飞黄腾达创造了机遇。李嘉诚闻名世界的“长江实业”就是于1972年11月在这个交易所上市的,股价当天即飙升一倍。「远东交易所」成立六个月后,成交额已超过香港交易所,令股票成为普罗大众的玩意,经远东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增加至二百多家。八十年代初期,远东成为全港四家交易所中成交额最大的交易所,每日的成交额高达一至两亿元,成交额佔第二位为金银证券交易所,由西方经纪控制的香港证券交易已经不成气候。
' s( V* A3 E. J1986年4月,除了香港会和远东会外,连同金银会及九龙会,四家交易所合併为香港联合交易所,它成为香港唯一有权批准公司上市申请的机构,李福兆出任首届主席,风头一时无两,李氏到达人生的事业高峰点。不过,他的人生道路,因为与共济会发生利益冲突,在一年多后出现逆转。, u2 C6 z9 Q" a1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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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说冲突何在之前,先谈谈共济会以往在香港的影响力。以往除了曾经有三位港督是共济会会员之外,直至80年代的香港,共济会的影响力仍处于全盛时期,司法界方面,当时的首席大法官杨铁樑及多名外籍法官为共济会会员,其它较敏感的政府部门如警务处前政治部头头、廉署执行处处长施道伟等高层人物,亦是共济会会员,此外,英国驻港的情报机关如军情五处(MI5)及军情六处(MI6)内,共济会会员亦为数不少。金融领域方面,有英资的匯丰银行、美资的大通(Chase)、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美林(Merrill Lynch)、所罗门兄弟(Salomon Brothers)、高盛(Goldman Sachs)…等,皆由共济会所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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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Z0 M! J/ c5 N& c) A# k李福兆本身为共济会会员,何故又会与共济会发生利益冲突呢?此乃因为李福兆时代的联交所,压根儿是「李家王朝」,全由以李和「七君子」为首的一小撮人掌控,李福兆长期担任主席或副主席。李氏和「七君子」关系密切,共同买卖股票,就以涉嫌交收问题配售股票的新宝城财务公司为例,李福兆是大股东,其他上市小组的委员:如黄启铭、冼祖昭、湛兆霖、钟立雄、胡伯熙等均是股东,组织有如一个私人会所。另外,李的两名儿子分别担任联交所法律及医务顾问,女婿则为联交所的物料承办供应商。李福兆对于上市及配售股票方面有极大权力,所有公司上市的一切决定,全操控在李福兆所领导的上市委员会手中。外界如证券商、商人银行及财经界,都知道李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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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L$ }' T! P& t/ Z  x+ i& R要知公司申请上市,过程繁复,须耗费相当时间和支出。一般公司由于缺乏经验,多会委託财务顾问包括:律师、会计师、商人银行或包销商等协助办理上市事宜。其中收益最大的就是商人银行及包销商,它们可以收取高昂的包销费用、配售佣金以至上市后负责维持股价的交易佣金,亦可配售股份予自己旗下的基金管理公司从中获利。香港过去的大型上市集资活动,能够有足够财力和经验作牵头包销商(Lead Underwriter)的财务机构,大部份就是上述由共济会控制的金融机构,股票能否顺利上市,对这些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构成直接影响。/ h, x5 T6 o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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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在批核申请过程中,有权就建议上市的股价与申请公司磋商,委员往往可在获得优先配股前,先将上市价压低,这样,当公司股票正式上市,股价便有机会以较大幅度上扬,从中获利。根据廉政公署的调查发现,当时的联交所主席李福兆曾向财务顾问要求配售申请上市公司的股份,然后按部分成员在委员会中职位的高低,以10 : 3 : 1的比率分配,这种「分饼仔」安排,当时属于不公开的惯常做法。但李福兆这种安排,对商人银行及包销商而言,会招致莫大的损失。因为一方面上市招股价被压低,申请上市的公司可能会认为招股价太低,未能达到预期的集资额而搁置上市计划;另一方面,就算申请上市的公司愿意低价上市,商人银行及包销商所收取的佣金亦会按比例调低,可供配售与相熟客户及旗下基金的股份亦会减少,故这些受控于共济会的外资势力极为不满李氏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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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垄断上市权力令外资势力不满之外,当时联交所的交易模式亦引至众多外资经纪不满,要知当时臺湾和新加坡等地己经使用电脑化自动交易系统,但香港联交所仍在使用公开喊价、电话录音交易以至人手填写交易单(俗称开飞仔)的交易方式进行买卖。这种交易方式的弊端一方面是交易速度缓慢,所需人手极多,外资证券商需要拥有多个联交所席位及大量的出市员,才能应付日常的交易,每当遇到有大盘交易时,更需将部份交易委托其它华资证券商代为执行,以致交易佣金被瓜分。另一方面,这种交易方式亦提供出市员一个上下其手的机会,因为出市员可以凭籍知道公司的盘路,而从事「行先盘」、「老鼠仓」、吃价、「买保险」等不当行为,以致损害客户利益及增加外资基金操控股市的成本。故当时外资经纪曾多次提出电脑化自动交易的要求,然而李福兆为保障华资本地证券商的固有利益,以争取理事会的选票,一直採用「拖」字诀,现今在港股市场呼风唤雨的大摩(摩根士丹利),于80年代曾一怒之下结束港股经纪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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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F* f. Z# Y, `) y此外,当时己经时值1987年,相距97回归的时日只剩下十年时间,英美共济会皆需开始步署安排其关连的企业及资产进行撤资、迁拆、重组等活动,故此无法再坐视联交所任由李福兆所操控。因此港府的多位英籍高层官员,包括律政司和财政司翟克诚,都曾批评股市运作不理想,认为这个国际证券市场,任由几名华资经纪垄断,成为「私人会所」,外资经纪反而须靠边站,甚为不妥,必须进行改革。
: e$ v2 c" Y4 J; ~* s! A; N2 a1 b由于李福兆不肯妥协,最终亦逃不过被清算的命运,任凭他财雄势大亦无法可斗赢一个政府以及共济会的势力。1987年2月,廉署收到情报,怀疑有联交所高层涉嫌贪污,执行处处长施道伟(共济会会员),直接指令首席调查主任费迪(此案的调查组长,来自伦敦警队,亦为共济会会员)和总调查主任祁国利对事件展开秘密侦查,此案被列为「最高机密」,立案后廉政专员和执行处处长更需不时向港督及财政司匯报最新调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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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2 p: j2 k$ I+ V于调查期间,美股因程式沽盘同时涌现,于1987年10月19日急跌,引发全球股灾,港股出现恐慌性抛售,恒生指数于一夜间下跌420点,跌幅达百分之十一,被称为「黑色星期一」。翌日开市前,李福兆宣布,常委会根据交易所条例赋予的权力,通过决议停市四天,以便清理大量积压的股票交收。此举在业内引起极大争议,有业界人士认为停市只会延缓股市下泻的颓势而不能扭转跌市,復市日股价必然再大幅下挫。10月26日(星期一)復市使,恒生指数以2,241点收市,下跌1,120,跌幅达百分之三十三,是香港有恒生指数以来最大单日跌幅,整个金融市场人心惶惶。股灾后,当时的港督下令,倘若此案能掌握证据,则必须尽快採取行动,尽量减低案件对市场可能造成的冲击。# h  j$ r4 K! n0 X1 B0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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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月2日,廉政公署以涉嫌在批核上市申请时受贿为由,逮捕李福兆、联交所上市部经理及另一涉案人士。同日,廉政专员班乃信引用《防止贿赂条例》第30条第2款行使权力,正式公布逮捕人士的身分,目的是不想公众揣测被捕者的身分和引发谣言,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同时尽量减低案件对假期后復市造成不良影响。此举曾一度引起舆论的批评,认为廉署不应在正式落案起诉之前,公开被捕人士的身分。1988年1月15日,案件第一次提讯,李福兆被控身为联交所代理人,非法收受熊谷组建筑集团一百一十万配股,作为批准该公司发行六千七百万新股的报酬,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1988年8月10日及1989年5月12日,廉署再拘捕另外七名怀疑涉案人士,分别控以受贿及教唆收贿罪。1990年9月3日,审讯正式展开。1990年10月17日,李福兆被判罪名成立,入狱四年,并充公从贪污中获取的八十六万五千余元及缴付堂费。驰骋香港股坛数十载的风云人物,就这样名誉扫地,成为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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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3 `. d' G9 e8 r: h' u早前英国有一阵子,舆论曾经批评警界及司法界许多法官都是共济会成员,在处理涉及会内兄弟的案件,有「放马」之嫌,但在李福兆的案件中,廉署内的共济会兄弟不单没有放过他,李氏更成为案中唯一被入罪的被告,其他收受利益者,上市部经理因为转为污点证人,获律政署豁免起诉,另外的七名涉案人士,亦因法官改变了对本案举证的要求,认为控方有责任举证证明被告并未得到合法许可而向上市公司索取和接受利益,并向陪审团作出引导,最终被陪审团裁定无罪。 / G6 i5 S6 S* B" M/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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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共济会位于坚尼地道一号的总部,三分之二的产权属新鸿基集团郭炳联及其关连公司所有。大家都知道,香港实质上是由银行商与地产商「共同统治」的,而根据上述现象,更可知这两个集团都与共济会的关系非比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