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永昌工作室:南海问题需要战略性解决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21:50:33
南海问题需要战略性解决方案 作者:李开盛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1-6-12本站发布时间:2011-6-12 21:31:00阅读量:157次

    中越南海争端使中国外交再次处于一种两难境地:既不能打,又不能拖。拖是拖不下去了,对方在开采石油,而且还要进行军事演习。但打又有很多顾虑,自己在周边、在世界差不多是孤家寡人,要打还不彻底孤立!或许能够通过外交途径再打打口水战,但政府在国内外的威信,怕也会慢慢地被这些口水所淹没、所淡化了。

    下药必须先对症。要找到解决南海问题的妥善方案,就必须了解这一问题的症结与根源。笔者认为,南海问题表面上看是海洋权益纠纷,实质上是中国与相关国家之间脆弱的安全关系。就以中越为例,虽然两国政治制度相同、发展道路相近,在安全上自越战结束以来却一直是相互怀疑甚至对抗,其间还因此而打了一仗。冷战结束后虽然实现了关系正常化,但越南对中国的安全顾虑并没有解除,南海问题也因此越闹越凶。反观越南抗法抗美之时,越南之所以同意南沙、西沙属于中国,就是因为当时双边安全利益高度一致。可见,解决南海问题的关键不在权益,而在安全。

    以前的政策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中国多年前就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如果没有深层次的安全考虑,相关国家不难就共同开发达成妥协。但也正是因为我国的共同开发政策只是就开发谈开发,没有采取配套的手段推进彼此间的安全与战略关系,所以至今共同开发也只是一句空话,南海也始终无法风平浪静。

    因此,要真正妥善地解决南海问题,就必须把安全因素作为一个重要的基准来考虑。以此为出发点,单纯的抗议、拖宕固然都是不可取的,诉诸战争也并非理想途径。除非你把整个越南或是其他所有争端国都拿下来,战争只会加重彼此间的安全对抗与不信任,甚至为美国插足提供难得的良机,使这些国家成为美国牵制中国最忠实的桥头堡。真正的安全不是来自于其他国家的恐惧而是信任,持久的安全一定是建立在合作而非对抗的基础之上。中国确实要敢于维护自己正当的国家利益,也要有不怕冲突、敢于冲突的实力与心理准备,但长远观之,却必须有根本性的安全解决方案,能够使自己与周边国家实现一种和平、共享和相互信任的安全。

    以此为前景,中国就必须放弃以前那种走一步看一步、病了再求医的保守式战略,也必须放弃那种非战即和的两难式选择,以一种前瞻性的思维和战略性的手段处理南海问题以及周边关系。就目前来说,中国既有谈判的准备,也要有强硬的回应。这种强硬手段可以是经济制裁,也可以是军事演习,其目的是示以维护自己正当利益的决心。更重要的是,中国应该同时公布自己解决南海问题的总体政策与长期方案,示以自己彻底、和平、互利解决南海问题的决心。什么是长期解决方案呢?笔者以为,即建立以共同开发为切入点的地区安全机制。地区安全机制的要义在于保障彼此间的争端都能通过一种和平的机制化方式予以解决,并使双方都放下疑虑:周边国家不再担心崛起中国的扩张,而中国也不必担心周边国家联美制华。只有这个安全上的结解开了,南海问题才能回归其作为权益纠纷的本质,并达到互利共赢的解决。

    当然,要使这种机制发生作用,它就必须得到各方信任并且是有效力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必须是一种高于目前诸多国际机制的一种设计。它不能是中国的工具,也不能是东盟的工具,而必须具有独立的生命力甚至是超主权的设计。如果它只是一方的工具,就没有信誉可言。如果它终究只是“国际”的,受制于各成员的态度,也就没有效力可言。同时,它也应该与共同开发结合起来,在安全互信与共同开发之间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一方面以共同开发为契机推进相关的制度建设,另一方面以制度的保障推进共同开发。如果把握得好,有可能把南海问题从当前中国与东盟开展合作的障碍转化为推进合作的契机。

    如何建立这一安全机制呢?首先要做的还是“冻结”,即各方停止在争议海域的单独开发以及其他单边活动,并为共同开发作各种技术、信息上的准备。在“冻结”的基础上,由各国协商,建立共同开发理事会。该理事会由各国平等组成,是共同开发的重大决策机构。但在具体开发上,则由一个由其领导的共同开发机构进行。这一机构应该由各国共同出资设立,根据技术、环境和市场因素决定其开发活动,不接受任何一个国家政府的指令。其领导人由非成员国公民担任,由共同开发理事会任命。但在任期内,非规定事由和程序不受罢免,其具体开发活动亦不受理事会的干预。开发利益在各国投资额和权利主张份额的基础上分配。

    共同开发理事会还必须负责协调、管理争议海域内的安全维护活动,并最终朝着建立统一安全力量的目标迈进。另外,为了解决共同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还必须设立地区争端解决机制,即地区法院。该院设立单数目的大法官数名,由各成员国协商制定法院规章、提名大法官人选。但大法官得独立行使职权,不接受任何国家政府和个人的指令。该法院首先主要是解决可能出现的共同开发争议,但也是成员国在政治手段不能解决彼此各种纠纷时可以诉诸的一种司法途径。这样,以共同开发为切入点,包括中国在内的整个东南亚就可能向地区安全机制化、地区合作一体化的最终方向迈进。

    这一方案看似遥远但应成为中国解决南海问题以及处理与东盟关系的终极目标。当然,长远的政策与短期的措施必须结合起来,机制的远景与有力的现实反应必须结合起来。如果只有后者,中国无论强弱软硬,都很难避免进退失宜;如果只有前者,别人也会视之为放空炮,无法产生真正的作用。特别是,在任何一种国际制度形成的过程中,强有力的实力与意愿推动是不可避免的。周边国家中大国平衡甚至联美制华的心态严重,如果没有胡萝卜与大棒两手交叉使用,它们对任何与中国联合的机制化努力都是抱有疑虑的。中国应该表明:我们既有克制自己、共享收益、共同发展的主动意愿,也做好了不利情况下采取单边行动甚至主动出击的准备。这样一个强大而自信的中国、一个随时准备合作但从不惧对抗的中国,才是周边国家可以信服并准备接纳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