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家有女初长成未删节:药家鑫案背后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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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背后的启示作者:朱允慎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1-6-8本站发布时间:2011-6-8 21:08:15阅读量:537次

  2011年全国高考的第一天,药家鑫在西安被执行了死刑。三年前的同一天,他也曾站立在千军万马的独木桥头,为“金榜题名”进行最后的冲刺。同样的时间,同样一座城市,三年前是一段新生活的剪彩,三年后却是他与人世的阴阳两隔。有网友大胆假设,如果三年前药家鑫在考场上没认真答题,没有考上大学,那么还有会三年后的被执行死刑吗?

  当然,历史没有假设。按照孔庆东教授的观点,药家鑫丧失人性,怎么看都像是杀人犯(有视频为证),这和其学生身份似乎无关。也就是说药家鑫不上大学,即使成为小贩或者农民,并不是没有杀人的可能?孔教授的观点说明了人性的不可塑造性,如果是这样,真不知道还要这么多教授做什么。这个假设的指向显然不在此,背后这套逻辑是,药家鑫不考上大学,就没有杀人的可能。而导致他杀人的深层次原因是大学教育问题。

  药家鑫杀人的理由是“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我相信他说得是实话。这里面至少包含了他对犯罪的恐惧及侥幸心理。恐惧,毋庸置疑,他不能不想到未来面对的是牢狱之灾,巨额债务,无休止的纷争。侥幸,他自认为杀人后可以逃之夭夭,免于法律的惩罚。此二者说明,他并不是法盲,而是对解决纷争方式的不确定,对司法解决方式的不信任,也是对司法侦破能力不佳的侥幸。法律真能起到定争止分的效用,类似的悲剧或许未尝会发生。

  当然,类似犯罪心理的分析,并不是否定他犯罪的主观因素,比如个人的冷漠和凶残。学校教育固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看到的是,大学不仅教育出了马加爵和药家鑫,也教育出了总数占绝对优势的社会栋梁之才。如果责任全在大学教育一方,那每一所学校的学生难道人人都是药家鑫?责任既不全在大学,也不全在家庭教育一方。恶性案件的深层次原因,常常在案件之外。即使有孔庆东教授的声讨,我仍然相信药家鑫本质上不是罪大恶极者。

  药家鑫被执行了死刑,朴素的正义得到伸张。司法判决结果破天荒和民意站在了一起。若干年前,我们的法院能顶住民意,拒绝给杀死多人的邱兴华做精神病鉴定,毅然决然将其送上断头台;而今天,我们的法院能同样顺应民意呼声,让药家鑫入土为安。司法审判的依据到底是什么?晴雨表的民意呼声。法律是民意的集合,但法律颁布后,民意就该退居幕后,法官才是司法审判的主导者。司法审判不受民意的左右,这也是司法独立的题中之义。

  死刑的存废已演变成口水战。废除死刑虽是大势所趋,但对恶性犯罪及罪大恶极者保留死刑,并不是没有道理。所以,药家鑫的死也没有争议。如果司法不公,那么死刑之下,必有佘祥林、必有聂树斌等冤魂。到头来,死刑成了什么?沦为社会弱势群体犯罪的“特供”。2011年,四川省高考作文题《总有一种期待》,我相信,社会大众对药案的期待是复核死刑并立即执行,但药家鑫的期待至少不会是死刑,我们的期待是司法的公平正义,是死刑的慎之又慎。法律可以死,但正义不能亡,这也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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