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gif动态图番号:毛泽东没有在“五一口号”中加写“毛主席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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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没有在“五一口号”中加写“毛主席万岁”

张素华

2011年06月08日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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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笔者也多次见到这样的说法,说1950年毛泽东在审阅“五一口号”时,亲自加写了一条“毛主席万岁”。有人甚至还由此得出结论说:“‘毛主席万岁!’这个几亿人呼喊了几十年的口号竟然是毛泽东自己要别人喊的。”事实真是如此吗?带着这样的疑问,笔者查阅了1950年《庆祝五一劳动节口号》的原始档案。

 

  本文原载于《炎黄春秋》2010年第7期



  近日阅读《炎黄春秋》2010年第4期 郭道晖先生《四千老干部对党史的一次民主评议——〈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草案)〉大讨论纪略》一文(以下简称“郭文”)。其中讲到陈友群同志在中直机关第二组的发言中说:“1950年中宣部起初拟订的五一口号中,最后两条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毛泽东在后面亲自加上‘毛主席万岁!’”  郭道晖  先生还特别注明,他所引用的这段发言出自当时中直机关第二组第15期简报。

  过去笔者也多次见到这样的说法,说1950年毛泽东在审阅“五一口号”时,亲自加写了一条“毛主席万岁”。有人甚至还由此得出结论说:“‘毛主席万岁!’这个几亿人呼喊了几十年的口号竟然是毛泽东自己要别人喊的。”事实真是如此吗?带着这样的疑问,笔者查阅了1950年《庆祝五一劳动节口号》的原始档案。

  这份档案至今保存完好,十六开,共5页,全文竖写,字迹十分清晰。从这份档案可以看出,《庆祝五一劳动节口号》的初稿是胡乔木的笔迹,这说明是胡乔木起草的。胡乔木起草的初稿拟出“五一口号”共35条。最后两条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团结万岁!”“毛主席万岁!”,而不是郭文所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

  胡乔木起草后,将初稿送刘少奇审阅。刘少奇看得很认真,用毛笔对其中的第9条、13条、16条、17条、19条、22条、25条、29条、31条、32条、33条、35条做了具体修改,并删去第34条。这里单说第33条、第35条的修改情况。刘少奇将第33条“中国共产党万岁!”,改为“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胜利的领导者与组织者万岁!”;将第35条“毛主席万岁!”,改为“伟大的中国人民领袖毛泽东同志万岁!”。刘少奇修改后,于  4月18日  将修改稿报送毛泽东,在这份档案第1页的右侧写道:“毛主席:此件请审阅。如可用,请交尚昆印发政治局各同志。”

  看过刘少奇送审的“五一口号”修改稿,毛泽东于  4月21日  对其中的三条作了修改。一是将第14条中的“坚决贯彻劳资两利、公私兼顾的经济政策”,改为“坚决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二是将第19条中的“不动富农财产”改为“不动富农的土地财产”;三是将第24条“台湾、西藏和其他待解放区的人民,努力协助全国解放事业的完成”,改为“台湾、西藏和其他待解放区的人民,准备一切可能条件,配合人民解放军的适时进军,解放自己,完成统一!”

  按照惯例,此件还要经过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方能正式发出。因此,毛泽东改完后,又在标题《庆祝五一劳动节口号》下加括号写了“草案”二字,并在这份档案第1页的上方批示:“尚昆印发。印发政治局各同志及乔木、陆定一、陈伯达、李立三、聂、薄,星期三讨论。”随后,杨尚昆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在这一页的左上方批示:“乔木同志:请印20份。”

  需要说明的是,这份档案胡乔木起草用的是钢笔,刘少奇批改用的是毛笔,毛泽东批改用的是铅笔,因此要区分什么地方是谁修改的并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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