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歌词长春峰:【参考】第一哲学:“独立参选人”无需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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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第一哲学:“独立参选人”无需法律认可

时政 2011-06-09  本文引用自第一哲学《“独立参选人”无需法律认可》

 

谨慎乐观地认为,今晚的这条央视新闻,可能在标志着官方认可并且参与“护法运动”的开始——此乃中国之万幸也!

 

2011年6月8日

刚刚看了凤凰网的头条消息《全国人大:“独立候选人”无法律依据》,心头不禁为之一震,以为是个坏消息,待仔细分析之后,才确信,这很可能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这则消息来自今晚的一条央视新闻,从今年开始到2012年底,全国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就此答记者问,他指出:“独立候选人”无法律依据。这个表态中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摆乌龙”(港语,即搞错了)的是提问的记者,他将社会广泛认同的概念“独立参选人”说成了“独立候选人”,虽只是一字之差,但含义却极不相关。所以,法工委的负责人“就事论事”地指出了这个名词的错误。

 

在这里,本博做一番“名词解释”的工作。在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参选者的身份将发生以下变化:“公啊民”→“选民”→“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人大代表”。这是一个不断筛选、人数成倍成倍地减少的过程。然而,正是这个过程的如何进行,决定了选举程序的合法性。现在,你要特别注意我的这句话:随着“独立参选人”的出现,中国的人大代表选举程序正在涌现出一个前所未有的、“革命性”的变化,这就是,选票将很可能真正地回归到“选民”们的手中;也就是说,在这个几乎人人参与的过程中,中国人将自动、自觉、自主地获得自己应有但却不曾真正拥有的“公民”以及“选民”的身份!【这不就是我们的“中国梦”吗?

 

什么意思?这将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拐点!

在以前,在“选民意识”欠缺甚至“公啊民意识”都没有的情况下,在“独立参选人”尚未获得社会广泛认知、认可的情况下,“参选人”的真实身份往往是“被参选人”。也就是说,以前的“参选人”资格,是由“组织”圈定的,而没有经过公啊民的广泛参与。所以,人们都认为,“人大代表”有些“浪得虚名”,“人大”成了“举手机器”。然而,在当下,在2011年的今天,随着政治问题的不断倾向基层,随着群众政治参与意识的逐渐提高,随着“公啊民意识”、“选民意识”的日趋清晰,“人大代表”的意义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它不再是一个空洞的政治符号,而是一个满载着政治功能与社会希望的人生大舞台了。

 

正是在这个时候,“独立参选人”再次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很显然,这一次,与若干年前出现的意义很不一样。因为它获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与呼应,尤其在网络上,一些“有头有脸”的人开始加入到这个群体之中,而且大有方兴未艾之势。今晚,全国人大通过CCTV出来答疑,正面回应社会,其意义已经非同小可。

更让人欣喜的是,全国人大没有在法律上否定“独立参选”这一行为,而只是纠正了“独立候选人”在名称、用法上的不当,更何况这一名称的确是不规范且无法律依据的。

 

我们认为,“独立参选人”根本就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所以,它无需法律认可。

准确地说,“独立参选人”只是当前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政治概念。它甚至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一个动词,其核心是“独立参选”。实际上,按照我国法律,公啊民个人如果希望自己成为人大代表的话,他第一步要做的事情,就是必须独立地发动签名活动,以此获得十人以上的联名推荐,这样他才能通过审查,成为“代表候选人”。因此,“独立参选人”将是一个法律事实,所以,它并不需要法律上的认可。

 

“独立参选人”真正需要的,是首先要有来自政治上的认可以及许可。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毋庸讳言,当今中国的政治现实是政治高于法律,所以政治改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实际上这些呼声都是指向一个目标的,这就是建设一个法律高于政治、人民广泛参与政治的法治社会。很显然,“独立参选人”之所以应运而生,正是这种社会大趋势的产物。它唤醒了中国人的“选民意识”,并且使中国政治获得了源头活水。因此,“独立参选人”非常需要政治上的肯定与保障。

 

“独立参选人”是和平而且理智的参政群体,如果中央政府能够在政治上为他们提供肯定与保障,化解他们在地方基层选举中遭遇的困境,发挥他们及其所代表的广泛民意与智慧,那么,中国的政治发展将会迎来一个划时代的崭新格局。而如果没有这样的上下互动,那么,受到打击的,将不是那些“独立参选人”们,而是那些热情已经十分高涨的“选民”们,尽管他们当前的身份符号只是“网民”或“观众”,但他们却是未来中国政治的主导力量。只要妥善运用政治智慧,那么,政治改革就不会导致被动的倒逼效应,而是上下左右相得益彰。

 

中国政治需要善治,而善治来自法治。法治乃善法之治,所以,善法需要全社会的保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看,本人谨慎乐观地认为,今晚的这条央视新闻,可能在标志着官方认可并且参与“护法运动”的开始。此乃中国之万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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