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羊安镇招聘:三次退款被拒,银行“不差钱”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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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退款被拒,银行“不差钱”差什么?

作者:李吉明 2011-06-07 22:33:11 发表于:博客中国

下午,南京下岗女工女士到银行取款3000元,窗口工作人员却支付其3万元。她在购物时发现银行多付2.7万,但3次退款银行均称“不差钱”而将其赶出门外。银行直到晚上结账发现出错才连夜追款,但对杜女士还款热心之举毫不领情,并拒绝道歉。(中国广播网(北京)2011-06-07

要说这世上还有好心人存在,下岗女工女士就是典型的菩萨心肠;要说这世上还有一些"唯我独尊"的不知天高地厚者存在,银行就是典型的霸道主义者。——女士作为下岗职工,钱对她无疑是重要的,但对于不属于自己的钱没有动心,还担心银行窗口人员赔款和受处分,这充分展示了其善良之心和诚实守信的品格;因为急于下班,银行将在民警的陪伴下女士三次无礼地赶出门外,可见银行并不具备“客户就是上帝”的服务意识和情怀!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现今是一个善者无法与霸者理论是非的年代。按道理说,好心的女士本应受到隆重的礼遇,但奈何她所遇到的却是一个"唯我独尊"的金融行业,因而无论是被拒之门外,还是遭遇蛮横追缴,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杜女士的热心和银行的傲慢、冷漠和无情,折射了社会的不公与邪恶的存在。试想,银行多给了你他要追回,他少付了就要“钱款当面点清,出门概不负责”;而你去主动还款他可以拒收,你不去退款又可以告你非法占有,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切的罪过岂不是都让客户给背负了?而当银行与客户已不再是地位平等时,老百姓的尊严和利益又何以能够得到保证?

其实,女士如若换成了笔者,银行不道歉笔者是断然不会还钱给他的。一来这样的错误并不在我,是你银行工作疏忽所导致的结果;二来我已经主动进行了退款,是你银行自己说“不差钱”不让退的;三来我就此事已经报警,警察是完全可以证明这钱是你主动要“捐赠”于我的。所以,设若银行行长不给我磕三个响头,我宁可坐牢也不会屈从于银行的!

当然,笔者之所以这样说,并不是故意和银行作对,而是笔者实在是看不惯银行那种霸气十足、令人憎恶的嘴脸。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行业,不仅效益可观,而且工作人员收入高、福利待遇好,令人艳羡不已,但他们却独独忘却了是谁养活了他们,总是目空一切地来对待被他们口头上称为“上帝”的客户,这究竟是一种别样的“和谐”,还是一种令人憎恶的“霸道”?

不得不说的两个事件:一是几年前的几家银行找到我所在的单位与我协商关于让教师或者家长办理教育储蓄的事宜,因为教育储蓄可以免交税的,我就把所有的积蓄都存入了其中的一家银行,原因就是这家银行不用每月续存。当然,在我的带动下,几个老师也都入户了这家银行。然而到了三年以后取钱的时候,我们却被告知因为没有按月续存或者孩子不到规定年龄等等的理由不能按教育储蓄的利息办理,而且还要按照零存计息。我们当时对于自己平白无故地损失了将近一万元的利息而大感不满,曾几次三番地与之理论,结果却因为是人家说是国家政策变了为由拒绝按照原来的规定付息。当我们质问为什么没有及时通知我们的时候,他们却说忘了。就这样我们愤怒之余不得不暗呼上当受骗,被讹诈了一回。二是在此事以后的两个月,一个在本地企业上班的朋友到当地的工商银行取出了1200元的工资,可转身到超市买东西的时候却发现刚刚取出来的钞票都是假的,等到返回头再找银行的时候,却被告知因为当时没有查验而拒绝更换。此事尽管也经过了司法部门的干预,但最终还是没有得到解决,更多的人反而认为是朋友做的手脚,真是天大的冤枉!此二事过去以后,笔者就再也不敢相信银行了,也决定以后不再与银行打交道。然而苍天有眼,银行终于又出事了!!!

 女工还款遭拒事件再次敲响了警钟,政策的天平不能总是拿老百姓的尊严玩和戏谑。笔者建议,“钱款当面点清,出门概不负责”也应当成为银行方面所应该执行的规定,而其间的损失和利益也均应有银行方面负责!

(李吉明2011年6月7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liming7302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