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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堂规范的反思、重构与实践

——第五届有效教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综述

(上海教育科研记者)

 [摘要]继前四届有关“有效教学”不同角度的研讨,第五届有效教学研讨会的主题为“有效教学视野中的课堂规范”,与会者对课堂教学规范的内涵、意义、实施策略及发展前景展开了讨论,并结合教学观摩和教改现状提出了一些批评和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课堂规范  有效教学    会议综述

第五届全国有效教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于2010年12月2日在上海市普陀区新黄浦实验学校举行。本次会议由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普陀区教育局联合主办,来自上海及全国12个省市的教育界同行400多人参加了研讨活动。上海市教委教研室赵才欣老师主持了大会研讨。

第一届有效教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举办于2006年,前四届研讨会分别围绕“有效教学的基本要素”、“创造性地使用教材”、“课堂有效互动”、“三维目标的实施和评价”等主题展开研讨,今年的研讨主题定位于“有效教学视野中的课堂规范”,再次引起了大家对“有效教学”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一、课堂规范研究的实践意义

对于重提课堂规范的目的、意义及其实践导向,与会者发表了不同的看法,从理论与实践等不同视角阐发了各自对问题的理解。

1.课堂规范的提出及重构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名誉所长钟启泉教授在会议主报告中分析了当前开展课堂规范研究的背景和意义。他首先指出,提出“有效教学视野中的课堂规范”这个主题,实际上隐含了一个判断:有效教学离不开课堂规范的解构与建构。从素质教育的高度看,应试教育的课堂是“失范”的。我们的课堂如何从“失范”走向“规范”,应当成为“有效教学”研究的主题之一。课堂规范不是万古不变的,它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价值取向的进化而与时俱进的,我们面临课堂规范的解构与建构的挑战。当我们的每一所学校都发起“课堂革命”的挑战,确立起以课例研究为核心的校本研修的时候;当我们的每一位教师不再“奉命研究”而转向“自主研究”、“合作研究”的时候;当教师独特的实践研究周期——“听课、评课、读课、写课”——真正融入每一个教师的生活方式的时候,新的教师专业形象就凸显出来了,有效教学的课堂也就打造出来了。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李学红局长认为,在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课堂规范,了解和明确其时代意义和实践价值。规范指的是行为标准。“有效教学视野中的课堂规范”和以往的“教学规范”的区别在于,它不仅仅针对教师的教,还针对学生的学习。它尤其注重通过改变教师的教来促进学生有效的学习,希望用刚性的行为标准来确立学生的主体性,激发学习的主动性;它旨在改变单一、被动的学习方式,实现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它旨在转变教师角色,在有效教学行为中成为学生发展的倾听者、引领者、指导者、促进者;它旨在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和民主和谐的课堂文化,实现课堂教学中师生共同参与、平等对话、分享思考、交流情感,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现,实现“教学相长”。

2.课堂规范的内涵及解读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所王斌华教授提出,从当前中小学教学改革的现状和发展看,课堂规范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课堂规范与课堂创新是普及与提高的关系,也是厚积与薄发的关系。没有课堂规范,就不可能有课堂创新。课堂教学如同体操、舞蹈一样,其一招一式有着极其严格的规范。没有规矩,难成方圆。掌握这些规范不但不会妨碍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而且能够更加充分地展示他们的独特的教学魅力。课堂规范是最基本的要求,是“地板要求”,而不是“天花板要求”,也是教师的课堂教学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必经之路。

《上海教育科研》杂志主编傅禄建则表示,规范与有效的关系,可以从三个角度来考察。第一,在规范面前,老师和学生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老师可以有很多失范,但是学生不能失范。调查研究发现,学生最深恶痛绝的课堂现象有三类:(1)教师拖堂;(2)恶语相向;(3)分数排名(公布隐私)。这些都是不平等规范的体现。第二,规范并不一定导致“有效”,就如泰勒制管理下的流水线,不与科学的反思结合,其行为只是机械操作。第三,大量事实表明,我们现在是“规范”太多、条条框框太多,已经严重束缚了教师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很多有形无形的规则、规矩,从社会到我们的学校,课堂,到家庭,都像一张张大网似地网住了我们学生的思维。所以我在此要大声疾呼:少一点“规范”,多一点“失范”。

二、建构课堂规范的实施途径

新的课堂规范应该具有怎样的内涵,如何理解并实施有效教学的课堂规范,与会者结合有关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成果和问题,提出了许多富有启发性的看法。    .

1.关于课堂规范的内容构成

钟启泉教授从国外教学改革的经验分析出发,概括了建构课堂规范的六个方面内容:

第一,描绘学校未来的图景,要把学校构建成一个学习共同体。这个学习共同体,就是每个学生、教师及家长都能得至充分而自由发展的空间。

第二,实现对学生的“倾听”、“串联”、“反刍”。课堂规范不是落实什么教学环节,而是教师对学生这个学习主体的成长状态的了解和促进。先进的教学经验是不可照搬照抄、不可复制、不可推广的,我们只能了解某个先进经验背后的基本逻辑。

第三,追求课堂教学的三种境界——交响的学习、合作的学习、澄明的学习。课堂的变革不是依赖一些教学方法的改良、教学环节的调整,而是要有自己的教育哲学和教学主张。

第四,形成课例研究的基本环节。教师的公开课是学校变革的重要途径;每个教师的课例研究、学年教师的课例研究、全员参与的校本研修,这样三个环节形成了一个教师研修的同心圆结构。

第五,聚焦于学习主体——学生的听课评课。评课不是对主讲教师的评头品足,而是要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发现其学习的成功或不足之处。

第六,明确校本研修的三个原则:一是即时回应学生的教学;二是以倾听为中心的教学;三是彰显教师风格的教学。所以,课堂规范的构建不是拘泥于具体的方法技术,不是教师的个人独白,而是呈现出一幅对话、合作、共同成长的教育图景。

上海市教育学会秘书长许象国提出,教师要在习得课堂教学技能中学会课堂规范。他认为,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既要讲“道”论“理”(即规范、标准、规则),也要习“术”(即操作性的知识、技能和技术)。现在提课堂规范,其中必然也包含了对课堂教学专业技术技能的规定性要求。要“学会”课堂规范,必然要与“习得”常用的课堂教学技能相结合。简言之,学“道”须习“术”,习“术”须寓“道”。具体地说,就是学习、掌握、运用课堂教学技能必须寓新课程的理念和新的课堂规范于其中,要常用常新。

2.关于课堂规范的实践探索

李学红局长结合本区教改实例,介绍了在开展课堂规范研究过程中发挥实践研究联合体的经验。他认为。从课程的总体要求到具体的可操作的课堂教学目标,要有一个“着陆”的中介和链接。为此,普陀区的要求和做法是:

 (1)基于课程标准,加强学习和培训。由各学科的教研员加强对基层教师的培训,具体阐述和深入理解课程标准,并将之具体化为课堂教学的目标。

 (2)制定各学科落实到章节的新课程实施要求。区里组织专业力量,细化标准,研究教材,制定各学科落实到章节的新课程实施要求。提供可利用的教学资源和可借鉴的教学建议,确立了供评价的基本指标,在“规范层面”、“内容层面”和“技术层面”上,帮助广大教师细化落实课程标准。

 (3)基于学生特点,制定课堂教学目标。在以上两点做法的基础上,鼓励教师在关注学生发展的现实性、差异性、全面性的基础上,在钻研课标、把握教材的基础上,制定适切的课堂教学目标,让不同学生在这个目标下找到自己发展方向,切实得到进步和成长。

上海新黄浦实验学校校长王洪伟依据本校多年来开展有效教学的经验,提出课堂变革的关键在于转变教师角色,重建教和学共同发展的教学规范。他指出,重建有效教学视野下的课堂规范,是师生在课堂改革有效教学的实践中共同积淀形成的,不是要束缚教师与学生的手脚,恰恰相反,是为了进一步解放“教”与“学”的生产力。因此,我们必须挑战自己原有的教学习惯和思维定势,通过课改实践,学习反思,重塑自我,逐步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课堂主宰者”转向“平等中的首席”,师生关系是平等的,但在平等中师生的职责、作用是不同的,教师肩负着育人的职责,起着组织、引导、帮助、促进的作用;二是由“知识传授者”转向人格培育者,教师善于倾听、发现,了解学生的兴趣,发现学生的潜能,发展学生的能力,培育学生健全的性格,养成良好的品德;三是从单向传递者转向多向对话交往者,交流与对话是个体从狭隘走向广阔的过程,带来视界的敞亮,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动机,相互学习,相互合作,引发问题意识,保持好奇心,营造良好的氛围。正是有了这种转变,我们的课堂教学才会充满生机活力,成为学生和教师共同学习和成长的“田野”。

上海市普陀区朝春中心小学副校长沈晓岚在会上介绍了语文学科项目组开展合作学习研究的教改经验。如何在有限的三十五分钟教学时间内,最大限度地使每位学生参与学习活动,实现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权,在合作互动中提升学生的学习品质?沈老师具体介绍了优化组合异质小组、合理安排合作内容与形式、拓宽小组合作学习的途径、增强教师指导的服务意识、建立小组合作学习的评价机制等五种教学策略。

研讨会期间,新黄浦实验学校、普陀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曹杨小学、宜川中学和梅陇中学等7所学校的教师分别执教了小学、初中和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5个学科共8节公开课,进行课堂教学观摩活动。执教者分别从“课堂练习设计的规范化”、“基于学生对话的文本再构”、“有效开展小组合作学习的策略”、“课堂中的表达与聆听”等角度展示了对“有效教学视野中课堂规范”的理解和探索。研讨课后,华东师大课程所的专家、市教委教研室教研员对课堂教学作了点评,并与听课教师进行了深入的互动。

三、课堂规范研究的发展前景

随着有关有效教学研究的不断发展和深入,如何在现有成果的基础进一步取得突破和实效,成为与会者关注的一个焦点。一些专家学者对此提出了各自的理解和看法。

1.正视依然存在的问题

上海市教委教研室综合研究部主任韩艳梅结合几项全国和全市性的调查说明,高质量的背后也有隐陇,我们的师生关系并不乐观。在某次调查问卷中有一个关于学生的学习方式和教师的教学方式的问题:“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是否敢请教老师?”其中回答“因为营陷批评,不敢请教老师”的学生,比例高达43%;回答“很少请教老师”的,有15%。也就是说三分之二的学生对老师是有畏惧感的。

就全国来看,还有很多无法获取真实数据的问题存在,特别是反响强烈的学业负担问题,已成为有效课堂的“硬伤”和“短板”。

一位来自江苏盐城的教研员也表示,关于课堂规范的探讨实际上反映了一种价值取向和行为引领,要从民主社会的公民权利的角度来思考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课堂规范。我们今天的课堂上,常看到教师一味要求学生坐好、坐端正,无视一些举手要求发言的学生而指定某些学生发言。那么,学习效果最好的状态,是坐端正的时候还是坐得舒服的时候?这也是对规范的一种认识。也就是说,我们制订规范要考虑孩子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那都是对孩子一生的影响。

上海师范大学杨庆余教授结合个人的研究经历说明,许多教师实际上对课堂规范背后的理念和教学行为的结果并不十分清楚。他曾让六十位教师每人提供一份自己满意的教案,然后写明三句话:(1)你设计这个环节的依据是什么?(2)你设计这个环节想达到的目标是什么?(3)你预估一下,通过学习活动之后,可能学生会得到什么?结果发现,老师们没有一个能估计学生的发展程度。

2.明确继续前进的方向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院长杨杰介绍,区教育学院的专业人员近年来着力研究有效教学的课堂形态,收集数百案例,精选后编写了《普陀区中小学各学科课堂教学有效性评估意见及案例分析》。这些扎实的探索实践对普陀区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二期课改、改进课堂教学、提升教学质量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就今后的研究工作,他提出了三点建议:

第一,研究要更加系统。近五年有效教学的研究,采用的是“一年设定一个方向,一年设定一个主题”的研究策略,目的是为了在有效教学关键环节上进行重点的攻坚突破。但是,有效教学研究是一个系统,我们不能割裂这些主题,我们的研究和实践要在延续中整合,把已有的成果真正转化为课堂效益。

第二,研究主题要从原有的实践和探索中生成。一个有价值的问题可以衍生出更多的问题,五年的研究主题在实践的过程中必然会形成许多的新问题、新思考:如课堂学习的合作互动的基础究竟是什么、课堂教学的成效如何衡量与评价、有效的教学设计究竟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如何调适学生的学习心态来促成学生主动的学习、如何针对不同学习类型的学生来设计课堂活动……这些问题都是在前期的研究实践中新产生的问题,需要我们通过进一步的研究去解决。

第三,研究的动员面要更加广泛。对有效教学的研究,需要普陀区所有学校共同投入参与。本届研讨会,我区有34所学校参与研究,并在研究中密切了与上级教研部门及高校科研部门的联系,这些工作使得本次研讨会的准备更加充分,为今后的进一步合作提供了很好的模式。此外,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需要以项目工作的形式推进“有效教学”的研究,和区域教师发展团队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学校提升办学品质的工作结合起来。

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主任徐淀芳就本次研讨活动作了总结发言,他对“有效教学视野中的课堂规范”表达了自己的几点思考:

 (1)一种规范或要求,需要与执行者或被管理者自身的成长建立一种联系的时候,才能得到有效执行。要不要规范,规范多一点还是少一点,这并不是主要的。关键是这些规范有没有为规范的执行者的发展带来好处,能不能让每一个规范的执行者从内心里感觉到这种规范的必要性。如果是这样,我想这个规范就是一个好规范。

 (2)具有一定高度的理念或理论要为更多的教师理解和接受,需要考虑不同的接受背景。教师、学校、区域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异,用同样的统一的规范去要求是不符合实际的。因此需要把教改和研究扎根于学校,即要有一定的基本方向,又要针对学校实际去思考问题。

 (3)要认识教育思想、教育理念与具体方法的联系,需要有更多的教师的实践探索。提倡课堂规范的研究,需要学习领悟其中蕴涵的哲学思想、教育理论,同时要把这些思想理论与学生、教材、教学方法、教学技术,很好的结合起来。从这一点来看,优秀教师的经验,就是一种很好的形成规范的源泉,我们需要不断地去实践、探索、总结、提炼。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尹后庆出席了会议,他在讲话中指出,普陀区五年的有效教学探索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希望能够继续深入研究、持续发展。目前,上海的基础教育最重要的是内涵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关注和研究教育的过程,关注学生的知识、能力、特别是心理和人格的健康发展。对于“规范”本身,他提出了两点研究要求,一是要明确我们追求的是什么样的“有效”目标,要明确研究的逻辑起点;二是要探讨“规范”的内涵,要明确教学规范和行为的底线。在“地板”与“天花板”之问,则是我们教师和科研人员探索、思考和实践的巨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