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王沥川番外txt:分配不公的根源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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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不公的根源在哪

张蕴岭 《 人民论坛 》(2011年第12期)

    事实上,按劳分配是承认收入差别的,老百姓并不要求收入人人均等。人们最有意见的不是差别本身,而是由于不公平导致的非理性过度差别

    社会收入分配问题成为当前公众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总的来看,我国的社会收入分配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收入分配不合理,二是收入分配不公平。

    分配不合理主要表现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用于收入分配的部分比例降低。尤其是近10年来,我国经济增长很快,经济总量这块蛋糕越做越大,用于社会收入分配的量也在增加,但是,用于收入分配的比例却在不断降低,2010年降到了35%,比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低十多个百分点。与此同时,用于政府和企业的部分所占比例则不断提高。

    这表明,我国公众的生活水平被压低了,没有跟上总体经济增长的步伐。此外,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严重滞后。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在政府的财政收入中,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太低(目前仅占10%左右)。社会保障开支是一种社会再分配手段,有助于普遍提升公众,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的实际生活水平,亦可以起到弥合社会实际收入差距的作用。

    民富是国富的根基,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现在,政府强调要通过拉动内需来创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如果国民的收入不能大幅度提高,内需增加就很难。如果社会保障体系得不到完善,人们就不敢大胆地把收入过多的用于消费,而是把相当一部分钱存起来,用于未来保障。因此,大幅度提高居民分配在经济中所占的比例,提高政府开支中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让老百姓更合理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让公众能够放心消费,不仅非做不可,也是当务之急。

    分配不公平主要表现为收入差距太大,而在收入差距中,最主要的是垄断部门与其他部门,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之间的差距太大。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实现收入均等,但是,收入公平确是可以实现的,也是应该实现的。事实上,按劳分配是承认收入差别的,老百姓并不要求收入人人均等。人们最有意见的还不是差别本身,而是由于不公平导致的非理性过度差别。在我国,国有企业是国家授权的垄断经营实体,由于拥有垄断专权,因此可以排斥其他经营者,获得独占利益和高垄断利润。按说,国有企业是全民的资产,获得的利润也是属于全体公民的。但是实际上,高额利润首先被用于了部门内分配,尤其是中高管的实际收入和福利。过去一些年,由于政策和管理缺失,近乎失控。

    非法收入是导致社会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非法收入多与权力有关,比如,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占用公共资源等。从揭露出来的案例看,大多数额大得惊人。还有灰色收入(福利),五花八门,也多与权势(部门)有关。

    老百姓对这种社会不公平恨之入骨。有人说,中国的老百姓仇富,事实并非如此。人们对那些辛辛苦苦创业致富、诚诚实实劳动过上好日子的人是很敬佩的,所仇视的是那些靠权势,靠投机钻营,靠不法收入、不明收入暴富者。

    分配不公的问题就像一个毒瘤,非常危险。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要实现包容性发展,要让全体人民富裕,公平是关键。政府必须下决心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措施解决社会收入分配不合理和不公平的问题。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新的发展时期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国家更强大,国民更富裕,社会更公平。国外的发展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如果长时间存在严重社会收入不合理、不公平,社会就会发生动乱,执政就会失去公众的支持。

    我国十二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要达到这个规划目标,重要的是要在实现社会收入分配的合理与公平上下功夫,做实事,见实效。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