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厂黑液的处理:理性思考中国改革// 【30年改革大格局】书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4:11:09
 

改革开放导致不平等吗?市场=价格+企业家?市场如何创造财富?陌生人之间凭什么分工合作?中国经济如何步入市场化?腐败是必然的吗?金融危机是市场犯的错还是政府惹的祸?政府在市场中的功能是什么?

中国未来增长潜力有多大?中国世纪真会到来吗?   

市场经济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是人类进步最好的游戏规则!   

什么是市场?市场就是好坏由别人说了算、不由你自己说了算的制度。   

市场的基本逻辑是:如果一个人想得到幸福,他(或她)必须首先必须使别人幸福。市场的这一逻辑把个人对财富和幸福的追求转化为创造社会财富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

理性思考中国改革】//30年改革大格局  学会理性思考(1)市场的逻辑000BFZWD选择字号:大 中 小 键盘左右键(← →)可以翻页 全屏阅读 加入书签

在目前有关中国经济改革的争论中,情绪发泄多于理性思考,直觉判断压过逻辑分析。对一个民族来说,大众情绪是一种血性,有它的价值,但仅有情绪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学会理性思考,因为仅靠情绪发泄不能解决我们面临的问题。

什么是理性思考?我理解的理性思考,至少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评价一种变革和政策的优劣时,必须尽量超脱于

自身的地位、身份、利益,必须学会换位思考。俗话讲,"公道不公道,打个颠倒"。比如说,不能因为自己是农民就只从农民的角度考虑问题,自己是工人就只从工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也不能因为自己是穷人就只考虑穷人的利益,自己是富人就只关注富人的利益。这其实也正是罗尔斯正义论的实质所在。罗尔斯的正义论要求我们透过"无知的面纱"看问题,不能事前就"对号入座",只从自身的利益评判是非。如果不是这样,民主政治也会演变为多数人的暴政。当然在现实中,每一项政策起步的时候,每个人都处在特定的位置,变革涉及自己的切身利益,要做到完全超脱是很难的。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必须强调理性思考的重要性。至少对学者来说,应该做到超脱,否则,就谈不上学者的独立性。

第二,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评价一种变革和政策的优劣时,必须考虑政策的可行性,并把这项政策与可行的替代政策(alternative)相比较,而不能把现实中根本不可行的理想目标作为反对一项政策的理由。以讨论收入分配为例,设想社会由两个居民组成,考虑A,B,C三种状态。在A状态下,每人各得100;在B状态下,第一个人得120,第二个人得180;在C状态下,每人各得150。再进一步设想现在处于状态B。那么,如果这三种状态都是可行的,社会最优的安排应该是状态C。但是,如果状态C不可行,我们就不能用状态C去批评状态B。如果不考虑可行的选择,非要两个人收入均等,我们只能走向状态A,两个人都受到损害。当然,如果全社会的价值观是平均分配偏好于任何收入差距,由状态B退到状态A也可以,但我们绝不能把不可行的状态C当目标去追求,否则就是不理性的。在当前有关改革的讨论中,一些人全然不考虑政策的可行性,不考虑政策的激励相容条件是否满足,习惯于用乌托邦理想蛊惑人心,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有害无益。

第三,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评价一种变革和政策的优劣时,必须讲事实,摆道理,实证数据和逻辑分析相结合,而不能以感觉代替事实,用直觉判断代替逻辑推理。直觉对我们理解现象是重要的,但通常是不够的,如果没有严谨的逻辑分析,没有科学的理论指导,由直觉导出的结论可能是错误的。比如说,直觉可能告诉我们国家用行政办法把药品的价格压低对患者有好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价格被强行压低之后,许多效果不错的国产药从市场上消失了,患者不得不付更高的价格使用进口药。直觉可能告诉我们国有企业更有利于降低收入分配差距和解决就业问题,但大量事实和理论分析证明,平均而言,国有企业越多的地区,收入分配的差距越大,百姓就业越难。现在有些政府部门常常在舆论的压力下出台一些缺少任何实证分析和数据支持的政策,结果适得其反,不仅损害了百姓利益,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民众可以发泄情绪,这是他们的权利,但学者必须理性,不能被大众情绪左右。政府的政策也必须理性,不能被民众的情绪所俘虏。在研究现实问题时,案例分析很重要,但案例分析必须与逻辑分析相结合,用个别案例推出一般结论是不符合科学精神的。

第四,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实施一项变革政策时,必须本着"向前看"的精神,也就是如何在给定的历史条件下,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把蛋糕做大,实现多赢,使全体民众和整个社会受益,而不是向后看,纠缠于历史旧账。这方面,老

一代革命家邓小平先生处理中日关系时的态度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如果只记恨日本过去对中国的侵略,不考虑什么是对中国未来最好的选择,我们就不应该与日本发展经济贸易关系,就应该抵制"日货"。但这样做只能是双输,对中国没有任何好处。当然,历史是不应该忘记的,但不忘过去是为了更好的未来。如果不关心我们自己的未来,牢记历史除了求得一时的心理平衡外,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不是理性的行为。

当前在处理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时,也必须本着"向前看"的精神。中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非常特殊,我们有大量的法律是不合理的,不符合改革精神的,而许多合理的行为又是不合法的。企业界有些行为符合改革"大法",受到各级政府的鼓励,但可能不符合各级政府原来制定的"小法",从今天的角度看,合法与否很难说清。最新的经济学分析和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经验表明,对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违法"行为,只有通过特殊的措施了断,才能把整个社会从"违法陷阱"中拯救出来,建立起良好的公共秩序。如果我们只是"向后看",纠缠于过去,民众可能在感情上求得一些平衡,但整个社会就会被长期困在一个坏的均衡中,这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没有好处,对大众百姓也没有什么好处。香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廉正公署"建立之前,香港警察队伍是很腐败的。如果没有当时的"大赦",香港警察队伍就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廉洁起来,也很难有香港今日的发达。个人纠缠于过去的恩恩怨怨不能自拔,损害的只是自己;而一个国家的政府纠缠于过去的恩恩怨怨,损害的将是这个民族。
中国改革的三个约束条件(1)市场的逻辑000BFZWD选择字号: 键盘左右键(← →)可以翻页 全屏阅读 加入书签

中国经济改革从一开始就面临三个重要约束:权力结构约束、意识形态约束和知识约束。这三个约束对改革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

权力结构约束。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的权力集中在政府部门,民间不仅没有财产权,甚至连最基本的选择工作的权利都没有,改革实际上就是要把资源配置的权力由政府转向民间,用企业家代替政府官员制定经济决策。但改革本身意味着这种权力的转移必须通过政府自身进行,也就是说,政府是改革的对象,同时又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自然,任何改革措施都会受到一些政府官员或明或暗的抵制,他们总是企图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操纵改革,从事寻租活动。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经济下政府部门拥有的一些权力常常在"改革"的名义下被保留或以新的形式(如"规范管理"、"宏观调控")出现。所以我们看到,改革20多年后,计划经济下权力最大的政府部门今天仍然是权力最大的部门。

中国改革最主要的推动力量是高层改革领导者,但那些参与过20世纪80年代改革的人们都能清楚地回忆,当时的改革领导人对中央政府部门官员的权威是非常有限的,并没有足够的权威完整地实施改革措施。这是因为,中国的权力结构实际上是一个分割型的,不只是上层领导者之间有权力分割,不同级别的政府都有着不同的权力范围。几乎每个部门都有制定政策的权力,都有保护伞。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主要的政策制定不仅仅要高层取得一致,还需要很多环环相套的政府部门有积极的合作态度。用现代经济学的理论讲,改革方案只有在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时才能得以实施。由于政府官员的利益要求是多样性的,所以不可能有这样都满足的方案。改革领导者为了换取政府部门官员对改革的支持不得不做很多妥协,政府官僚总是试图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利用手中的权力操纵改革,这经常会使得本来很大胆的改革举措最后变得谨慎小心敷衍了事,甚至半途而废。这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一些改革派经济学家提出中国需要"新权威主义政府"的主要背景。

20世纪80年代,国家体改委是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由于体改委是一个新的部门,没有计划经济下的既得利益,所以改革最坚决,能形成对原有政府部门的重要制约。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体改委的权力被大大削弱,甚至名存实亡,最后连名也没有了,对既得利益部门的重要制约没有了,各部门可以自行制定"改革方案","深化改革"也就很容易变成一些政府部门重新攫取权力的借口。

意识形态约束。意识形态的约束对中国的改革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改革领导人没有办法提出一个显性的、明确的改革目标。这使得许多改革措施必须在"名不正、言不顺"的情况下进行,许多事情是能做不能说,改革者常常不得不"打左灯向右转",甚至"关掉灯摸着黑往前开",自然,出事故的概率就大大增加。第二,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不同的人对同一改革措施做出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解释,这让下级执行部门无所适从,等待观望,延误了一些改革,也加大了政府部门权力寻租的空间。第三,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改革者在政治上处于非常脆弱的地位,即使在今天,仍然是主张"左"的观点的人在政治上最安全,主张改革的人经常受到来自"左"的攻击。为了政治上的安全,一些改革者也就变得束手束脚,不敢大胆地往前走,延误了改革的良机。一些机会主义者频繁地以"政治上正确"谋取私利,无形中扩大了反改革的势力范围。第四,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改革政策在形成过程中不能公开讨论,集思广益,增加了实施中的风险。特别是,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除了经济学家外其他社会科学的学者难以参与改革的讨论,贡献他们的智慧,无形中把他们中的一些人推到了改革批评者的阵营中。过去,我们用"不争论"的办法回避争论,

但这种办法可能只适用于强势领导时代。第五,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难以与经济改革同步进行,增大了风险。

意识形态约束制约中国改革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国有企业改革。如果没有意识形态的约束,我们可以公开讨论国有企业如何改革,谁也不能用意识形态的棍子打人,不同的意见都可以摆在桌面上,最后形成一个包含目标和实施步骤的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国有资产就可以卖出更好的价格,无论改制前还是改制中的资产流失都可以大大减少。但由于意识形态的约束,国有企业改革常常只能由地方政府偷偷摸摸地进行,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反倒没有办法避免。

应该说,在整个改革的过程中,改革领导人和学术界一直试图通过"理论创新"突破传统意识形态对改革的约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三个代表理论"等,就是这方面的典范。现在看来,为了进一步突破传统意识形态对改革的约束,我们必须有更大胆的理论创新。

知识约束。中国改革面临的另一个重要约束是知识约束。设计一个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规划并非易事。中国没有市场经济传统,绝大部分人缺少对市场经济的切身感受,在很长一段时期,即使改革领导人和经济学家都不清楚市场这个机器究竟是如何运作的。经济学家只能从教科书上学到一些市场经济的理论,但是他们没有实际的体验。老一辈经济学家可以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回答为什么必须改革,但无力回答改革应该如何进行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中期,年轻的经济学家活跃起来了,他们少了很多意识形态方面的条条框框,更追求实用性的东西,因此他们能够不管"姓资"还是"姓社",而是专心地研究经济如何更好地运转。他们对1984年以后的改革规划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有些人甚至直接参与了规划的设计。然而,他们中间的很多人都存在理想主义,他们也无力触动当权的政府官僚体系。

科学知识是制定改革规划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之所以没有人知道如何去改革,部分原因就像很多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改革是一个"干中学"的过程,改革不同部分的相互依赖性只能陆续地显现出来。既然没人知道如何去改革,"摸着石头过河"也就是惟一的选择了。中国经济改革所具有的实验性特征多少反映了这一点。并不是所有专项改革的后果都是可以事先预料的,一些事后的逆转肯定是必要的。地方政府被允许自主改革,部分原因是因为中央政府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有关市场经济知识的缺陷使得改革中出现一些失误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当然,改革进行到今天,我们有关市场经济的知识大大增加,民众有理由要求政府拿出更好的改革方案,避免新的失误。

我还想指出,以上三个约束是相互加强的。比如说,知识约束使得旧体制下掌握权力的政府官员有了更大的自由空间按照自己的利益操纵改革,因为他们有理由借口"经济学家不懂实际运作"或"改革措施没有可行性"而否定一些改革方案或使方案在执行中走样;而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经济学家和其他社会学者没有办法大胆地探索,难以做出知识创新;而由于知识缺乏导致的改革中的一些失误又进一步强化了意识形态的约束;如此等等。
改革中的利益补偿问题(1)市场的逻辑000BFZWD选择字号: 键盘左右键(← →)可以翻页 全屏阅读 加入书签

任何体制下,都会形成既定的利益格局,都存在既得利益阶层。无论是改革还是革命,都会涉及对既定利益格局的调整,但二者在调整利益关系的方法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所谓革命,就是通过暴力和强制手段将财富或权力从一部分人手里剥夺,然后转移给另一部分人。革命中一定有人受损,有人受益,所以革命不会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即没有人受损但至少有一个人受益)。即使受益者是多数,受损者是少数,革命也不一定增加社会总财富,所以革命甚至不是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即受益者所得大于受损者所失)。比如说,中国的土地革命将地主所有的土地无偿拿来分配给其他农民,从人口比例上讲,受损者是少数,受益者是绝大多数,但土地面积不会增加,也很难说清楚社会总财富是否增加了。

改革与革命不同,改革不是把财富从一部分人手中无偿地转移给另一部分人,而是在承认原体制下形成的社会各成员既定利益(status quo)的前提下,通过权利和财产关系的重新安排,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增加社会总财富,实现帕累托改进。革命意味着剥夺既得利益,但改革必须尊重原体制下形成的既得利益,不论这种既得利益是法律规定的还是事实上长期被承认的。也就是说,改革不应该使得任何人比在原体制下生活得更坏。按照这个原则,在现实中,如果具体的改革措施会带来社会总财富的增加,但同时会导致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利益受损,此时,受益者有责任从自己所得的增加中拿出一部分补偿("赎买")受损者,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改革。这也意味着,改革进行的前提是社会总财富将增加。如果社会总财富不增加,受损者不可能得到补偿。

尊重既得利益并对改革中既得利益受损阶层予以补偿,这是一个不应该回避的问题,否则我们就没有办法解释改革中的许多补偿(或赎买)措施。比如说,计划体制下,相对于农村人,城市人就是既得利益阶层;相对于农民,工人就是既得利益阶层。所以,当政府提高农产品价格时,就必须给城市人副食补助,而当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升时,政府并不补贴农民,因为农民不是计划经济的既得利益者。同样,农民工被辞退企业并不给买断工龄费,也没有失业救济金,而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时,企业必须付钱买断工龄,还要提供失业救济金,因为我们必须尊重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工人的既得利益。国家承认的农民的惟一既得利益就是土地使用权,所以征用土地必须给农民补偿。即使在改革中出现的某些体制下的新既得利益者,如果要改变这种体制时预期有人会受到损失,也可能要考虑补偿。股权分置改革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非流通股股东要给流通股股东赠股,十送三,十送二,就是尊重流通股股东在非流通股不能流通时形成的既得利益,赎买他们支持股权分置改革。

对政府官员既得利益的补偿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人们一般不敢提及,这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他们中的不少人本身是政策制定者,讨价还价的权力太大。但回避问题的结果是形成了非常不规范的"暗补"(包括腐败、子女经商等),给社会带来了更大的成本。公车改革受到不少人的批评,但如果按照日本等国的经验,可以节约相当大的一笔政府支出。现在政府官员"实报实销"浪费的钱数倍于他们实际上能享受到的,如果财政拿出1万亿元裁减掉1000万名政府官员,给整个社会带来的价值将是巨大的。

我这样讲,并不是说现实中所有的补偿都是合理的、公平的。现实中,有些补偿可能不足(如对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有些补偿可能过度,可能与当事人的讨价还价能力有关,也可能与信息不对称有关,这是一个技术性问题,需要有关方面好好研究。但尊重原体制下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并对改革中既得利益受损者予以某种形式的合理补偿,是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由于历史的传统,有些国人习惯于用革命的观念理解改革,把改

革理解为简单的剥夺既得利益,这是不正确的。

这里,有必要把绝对利益和相对利益区别开来。所谓绝对利益,就是当事人拥有的、直接决定其效用水平的收入、财富、权力的绝对量(权力可以用货币等价表示);所谓相对利益,是指当事人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在收入、财富、权力等方面的相对位置。设想社会有甲、乙两成员,在原体制下,甲的财富是100,乙的财富是150。那么,如果在新体制下,甲的财富变为200,乙的财富变为300,我们说每个人的绝对利益都增加了1倍,但相对利益没有变化。如果新体制下每个人的财富都是200,我们说两个人的绝对利益都增加了,但甲的相对利益上升了,乙的相对利益下降了。

我前面讲的应该尊重和补偿的"既得利益",是指绝对既得利益,而不是相对既得利益。在上面的例子中,即使乙的相对利益受损了,也不应该补偿。相对利益受损不能补偿的一个原因是其主观性太强,难以度量。另一个原因是,改革的目的就是建立一个趋向机会均等的社会,而不是形成新的特权阶层,如果相对利益损失都要补偿,无异于回归旧体制,与改革的目标背道而驰。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从相对利益角度看,在计划体制下,政府官员的地位最高,工人的地位次之,农民最低。改革必然使原来地位越高的群体,相对地位落差越大。如果不是这样,就不能说改革是成功的。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对改革中利益受损者的补偿应该是一次性的,而不应该是没完没了的,否则,新体制不可能形成。
发展是消灭贫困和缩小收入差距的硬道理(1)市场的逻辑000BFZWD选择字号: 键盘左右键(← →)可以翻页 全屏阅读 加入书签

在这次有关中国经济改革的争论中,"效率第一,兼顾公平"的提法受到了质疑。由于"公平"是一个很有价值判断色彩的概念,强调效率的学者似乎失去了道德的正义性。其实,公平可以理解为"机会均等",也可以理解为"结果均等"。如果是机会均等,公平与效率并没有矛盾,因为只有机会均等的自由经济才能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效率第一,兼顾公平"的更准确表述应该是"机会均等第一,兼顾结果均等"。如果公平指的是"结果均等",效率和公平在一定范围内是有矛盾的,但"效率第一,兼顾公平"并没有什么错。即使按照罗尔斯的正义论,机会均等也比结果均等更符合社会正义。

当然,任何社会都必须关注效率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说经济学家不关注"公平"(结果均等)是没有经济学常识的表现。经济学家只是证明,如果只关注收入平等,可能会损害效率。至于效率与平等的替代关系处于哪一点合适,取决于社会的价值判断,经济学并没有给出结论。收入分配专家的统计分析表明,自改革以来,用基尼系数衡量的收入差距扩大了,至于这种扩大中有多少是合理的,多少是不合理的,中国是否到达了效率与平等关系的边界点(即能否在不损害效率的情况下增加平等),还有待进一步分析。

我们不仅应该关注收入的相对差距,更应该关注绝对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我这里想指出的是,那种认为追求效率和经济增长就一定会损害穷人和扩大收入分配差距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自改革以来,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现在的2600万。如果没有效率提高带来的经济增长,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我通过对31个省、市、自治区的分析发现,平均而言,一个地区的人均GDP越高,经济增长越快,该地区贫困人口的比例越低,城市的基尼系数也越低。所以,套用邓小平的话说,"发展是解决贫困问题和降低收入差距过大的硬道理"。

特别是,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主要在农村,农民收入增长相对缓慢是造成基尼系数上升的重要原因。如果政府为缩小收入差距而实施的政策使得企业家没有了提高竞争力的积极性,数亿农村劳动力就没有可能转移到城市就业,这不仅解决不了绝对贫困问题,也没有办法缩小收入差距。

中国各地区的发展水平差距很大。统计表明,分省的基尼系数多在0.4以下,普遍低于全国的基尼系数。据国外学者的研究,中国基尼系数30%-50%上升来自地区差距的扩大。因此,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角度看,缩小地区差距应该是我们的重要目标。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地区间的差距很大程度上是体制的差距,企业家队伍的差距。那些相对落后的地区基本上都是体制改革最慢的地区,企业家创业的制度环境最恶劣的地区,也是国有经济主导的地区。陈志武教授使用跨国资料的研究表明,靠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政策不可能解决地区差异,相反,平均而言,政府支出比例越高的国家,也正是地区收入差距越大的国家。

有人认为收入差距扩大主要是私人企业的发展造成的,所以缩小收入差距的办法是发展国有企业。但我通过分析31个省、市、自治区的资料发现,平均而言,一个地区城市就业人口中国有部门的比例越大,该地区的基尼系数越高。这说明,我们不可能用发展国有企业的办法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事实上,大量的城市下岗职工是国有企业的无效率造成的。

在任何国家,政府都需要用一定的转移支付缩小收入差距,但政府的转移支付措施必须恰当,并精心设计。我们不能想当然地以为扩大政府支出的比例就一定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恰恰相反,我从统计资料中发现,平均而言,政府支出占GDP比例越高的地区,基尼系数也越高。

我们不应该把"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共同富裕"对立起来,更不应该把共同富裕等同于平均分配。没有差别,就不可能共同富裕。诺

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莫里斯教授早在35年前的研究就表明,政府在征税方面的最大障碍是没有办法获得个人能力的信息。由于信息的限制,任何政策都没有办法做到结果均等。因为如果收入税太高,高能力的人就可以通过减少工作的办法假装低能力,结果是,即使以货币计算的收入是平等的,能力不同的人享受的生活水平也不可能相同。

如果我们真正关心穷人,就应该把机会均等(也就是效率)放在优先地位,比如说给穷人更多的接受教育的机会。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海克曼教授等一些学者最近的研究表明,在中国,教育水平已成为决定家庭收入水平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一个农村大学生可以使一家人脱贫。非常遗憾的是,最近有关教育体制改革的争论中,舆论只把注意力放在学费上升给穷人带来的负担上,而忽略了由招生数量增加给普通大众提供了更多的受教育机会这个问题。1978年,全国大学共招收40万学生。到2005年,全国大学招生总数达到504万,增加了11倍多。我相信,即使对低收入阶层而言,学费虽高但有机会上大学比学费虽低但没有机会上学要更好。当然,政府和社会有责任帮助解决贫困生的学费问题。再进一步,要增加教育经费,政府必须增加财政支出,但没有民营企业缴纳的大量税收,政府的收入从何而来?
谈收入分配问题不能离开全球化的大背景市场的逻辑000BFZWD选择字号: 键盘左右键(← →)可以翻页 全屏阅读 加入书签

有关中国改革的许多问题,现在必须放在经济全球化这个大背景下来讨论。比如说,政府的收入分配政策绝不能以牺牲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为代价,否则的话,中国的企业垮了,最后受到最大伤害的还是普通民众。

中国收入差距的扩大与经济的全球化有关。同样是工资收入者,在外企或私企工作的高层经理年薪可能在100万元以上,而普通的制造业工人的年工资还不到1万元,这样大的差距在其他国家的发展过程中是少有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不同素质的劳动力市场范围出现了差异。简单地说,越是高素质的劳动力(如软件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可流动越强,市场范围越大;越是低素质的劳动力,可流动性越低,市场范围越小(限于本国市场)。结果是,与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相比,中国高素质劳动力的工资差距远小于低素质劳动力的工资差距。比如说,中国制造业工人的工资是美国制造业工人工资的1/40左右,但外企工作的中国高级白领的工资达到美国同等白领的1/3到1/2,甚至更高。可以想像,如果没有全球化的话,二者的差距会比现在小得多。

这样的话,我们就面临一个难题:如果想通过税收手段把高素质劳动力的收入压下来,就会导致大量的脑力外流,中国企业就不可能走向国际;而如果把低素质劳动力的工资提得太高,中国企业就失去了成本优势,大量企业就会垮掉,外资企业也会转走他国。民营企业家和高级人才可以移民海外,而普通工人只能回家,最终对后者的伤害更大。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在改善普通工人待遇方面不能有所作为,更不是说工人工资不应该随企业生产率的提高而提高。我想说的是,我们不能离开全球化这个大背景讨论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民族企业的生存、国家的经济发展,是解决贫困问题的前提,也是我们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制约力量。

经济全球化给收入分配政策带来的挑战不只是中国面临的问题,也是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哥伦比亚大学萨拉-马丁教授的一项研究表明,在1980-1998年间,主要是由于国与国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大部分来自中国居民收入的提高),世界范围的收入不平等程度降低了,但国家内部的不平等程度反而上升了。我猜想,这两个现象同时存在与经济全球化有关。全球化一方面扩大了国内收入差距,另一方面缩小了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权衡利弊,利大于弊。
腐败的根源是政府对资源配置权力的垄断(1)市场的逻辑000BFZWD选择字号: 键盘左右键(← →)可以翻页 全屏阅读 加入书签

我们必须承认,一部分收入差距是腐败造成的,这样的收入差距是人们最不能容忍的。

计划经济下,也有腐败。人们感觉到改革以来腐败比原来严重得多,我想有两个原因:一是原来非货币形态的隐性腐败(如招工提干时"串换"),变为货币形态的显性腐败,人们对货币形态的腐败比实物形态的腐败更难以忍受;二是实际的腐败确实增加了。

我曾用一个数学公式分析表明,实际腐败的增加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随着中国经济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权力的经济价值增加;二是经济关系的复杂化使得监督腐败变得越来越难;三是市场机会的增加使得官员的"保留效用"(即因腐败受处罚离开政府后可得到的效用)上升;四是惩罚力度降低(如达到死刑的最低贪污额大大提高);五是政府官员的正式工资相对较低。

上述五个因素都与权力有关。权力是腐败的"本",其他方面是"标"。反腐败要"标""本"兼治,但釜底抽薪的办法是治本,也就是减少政府官员的权力。有人曾提出"高薪养廉",有一定道理,但在政府官员权力过大的情况下,"高薪养廉"是养不起的,官员工资太高的话民众也不会接受。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在市场经济国家,许多属于公民个人和企业的权利,在我们国家则被政府部门垄断,如开办企业、从事投资活动都得政府批准,个人和企业不得不通过"行贿"的办法"赎买"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权利,从事正常的经济活动。针对当时反腐败只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我在1994年说过,如果我们不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统治经济的体制,不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权,私人产品(按照经济学的定义,使用上没有排他性)领域的腐败反倒是一个"次优"选择。我的意思是说,反腐败必须治本,不能治标不治本。一方面强调反腐败,另一方面又不想减少政府的权力,是掩耳盗铃,叶公好龙;不仅做不到,即使短期内做到了,也是以巨大的社会效率损失为代价的。同时做到经济高增长和没有腐败的前提是,废除政府垄断资源配置的权力。有人说我在为腐败辩护,其实是误读了我的观点。把问题说透彻,这是学者的责任。1999年,我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的发言中说,"要像戒毒一样戒除政府管制","如果废除了政府审批,腐败至少可以减少50%"。这个发言对随后的审批制改革产生了重要影响。一万个善良的愿望,抵不上一个有效的行动!

必须承认,在我们国家的改革过程中,企业家创造价值的活动与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常常是混在一起的,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人发表的否定企业家群体的言论会在社会上引起共鸣了。但我们必须明白,这是政府垄断资源配置的体制造成的,是需要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当创造价值和寻租活动混在一块以后,人们容易观其一不观其二。我们下一步要做的是怎么能够使得寻租活动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小,直至最后消灭。到那时,企业家赚钱的惟一办法就是为社会创造价值。

为此,我们需要了解"租"的根源在哪里?简单地说,任何租金都来自垄断。反过来,有垄断,就有租金。像土地、矿产资源这样的东西属于自然垄断,解决寻租的办法,最简单的就是划分产权,产权明确了大家就不会寻租了。产权不明确,大家都会为争夺租金展开竞争,就会导致资源的浪费。目前在城市土地和矿产资源方面的寻租活动之所以泛滥,就是因为产权不明确、交易方式不规范造成的。

另一类是政府的规定带来的垄断,我们可以称之为行政垄断或法定垄断。比如说,电信只能发3个牌照或5个牌照,个人办企业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这就是行政垄断。行政垄断带来了行政垄断租金,寻租的过程就是通过一种非正常的、不合法的手段(包括贿赂)打破"合法"的垄断。在这个过程中,寻租活动和创造价值是结合在一块的问题,寻租活动部分地恢复了价值的创造,这是经济学界早已得出的结论。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废

除垄断。或者,在没有办法废除的情况下,通过诸如"公开招标"的方式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减少寻租活动。

谈到寻租的问题,我不得不谈一下国有企业的问题。我的一个简单判断是,国有部门可以说是中国最大的寻租场,甚至可以说是"耗租场",因为它垄断了大部分资源,但是只创造很少的价值。国有企业是"全员寻租",寻租者不仅包括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头头脑脑",普通的工人也在分享垄断租金。石油公司、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员工的工资比其他竞争性行业要高得多,就是垄断行业全员寻租的证明。

国有企业靠垄断赚的"利润"不上缴财政,而亏损了由政府财政补贴。政府补贴国有企业实际上是用多数纳税人的钱"贿赂"一小部分人,也是一种腐败,类似选举中的"贿选"。

只有当政府的权力范围缩减到只限于维护公共秩序、提供公共产品等公共领域时,我们才有可能做到"高薪养廉",腐败现象才有可能被根除。
不要把学术与政策混淆市场的逻辑000BFZWD选择字号: 键盘左右键(← →)可以翻页 全屏阅读 加入书签

在当前有关中国改革的讨论中,一些舆论把学者的学术观点与政策主张混为一谈,不仅不利于学术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改进。

学者的本职是"求真",把问题搞清楚,说透彻。学术观点通行的表述方式是"如果 那么 ",讲的是事物的因果关系。比如说,"如果我们不削减政府的权力,腐败现象就不可避免。"这样的学术观点不仅不是赞成腐败,恰恰相反,是希望人们能认识清楚腐败的根源,从而找到反腐败的有效办法。

学者与政客不同。真正的学者只说自己认为是正确的话,政客是说别人喜欢听的或"政治上正确"的话。所以,大众不应该用评价政客的标准评价学者。

不同的学者可能提出不同的学术观点,不同的学术观点可以通过学术争论辨明真伪(也可能永远不能辨明真伪),但学术观点的正确与否不能用投票来决定。多数人赞同的理论不一定是正确的理论,否则就不会有科学,也不需要科学。学者讨论问题时要讲学术规范,讲逻辑,不能哗众取宠。

学者当然也可以有自己的政策主张,在这方面,他们与普通民众是平等的,他们影响政策的惟一优势是政策主张背后的理论说服力,而非个人的价值判断。由于真正的学者通常对自己经过深思熟虑和严格论证的理论有很深的信仰,并且对政策的后果看得比一般人远(这是理论的价值所在),他们也很注重自己的长远声誉,希望自己的观点经得起时间考验,所以如果不是媚俗大众,他们的政策主张可能会与多数人的喜好相同,也可能不同。

政策与学术不同,政策是可以投票的,因为政策的制定是科学与政治过程的结合。在政策制定之前,调查研究,收集数据,听取专家意见,做可行性论证,可以说是一个科学的过程。但最后选择什么样的政策时,一定是一个政治过程,不论这个国家是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一些重大的政策,民主国家可能要投票,专制国家个人说了算,但无论投票还是个人说了算,都是政治。所以很少有哪个政策是完全按照某一派学者的主张制定的情况。

我们必须认识到,无论制定政策的政治过程如何,几乎没有任何政策可以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偏好,所以任何政策都会有人反对。我们还必须明白,也并非多数人的选择一定就有利于多数人的长远利益(台湾人选择陈水扁就是一个例子)。我们必须防止多数人变成少数利益集团的俘虏;我们也必须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一定的情况下变成少数人中的一员。所以我们必须学会理性思考!
30年改革大格局市场的逻辑000BFZWD选择字号: 键盘左右键(← →)可以翻页 全屏阅读 加入书签

大致上,中国过去30年改革中的前15年,基本完成了价格自由化,后15年,基本完成了国有企业改革。我粗浅的看法是,未来30年,中国改革的重点将转向政治体制的改革。这一改革也可以分成两个15年:第一个15年,主要任务是建立相对独立的司法制度,减少政府部门的权力,建立一个法治社会;第二个15年主要是要建立民主选举制度。

30年改革大格局

已有大量的事实和数据表明中国过去30年的经济成就。但更重要的问题是,中国是如何取得这些成就的?中国的改革是怎么进行的?

中国的改革一般被认为是从计划向市场的转轨,或者说转型。什么是计划经济?什么是市场经济?它们之间的最大区别是什么?在我看来有两个,一是资源配置的方式,是由政府的计划指令还是由市场价格配置资源?二是所有权,是以国有企业为主,还是以非国有的包括私人的、股份制等的企业为主?在计划经济下,资源都是由政府计划配置的,企业的主体是国有企业。而在市场经济下,资源由价格配置,企业的主体是非国有企业。

中国过去30年改革有最重要的两方面:第一是放开价格,或者说价格自由化;第二是整个经济的非国有化。整个过程进行得非常曲折。其他方面的改革都是围绕着这两个方面展开的。

先讲一个故事。在1980年,国家经委--当时主管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中央政府部门,邀请美国的教授给中国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做培训。美国教授设计了一个课程表,交给国家经委的官员审核,国家经委的官员在审核后划掉了两门课,第一门是市场营销(Marketing),第二门是公司财务(Corporate Finance)。为什么呢?因为Marketing也就是"如何卖产品",对于当时的中国企业是不适用的,当时中国的企业只管生产不管销售,厂长经理需要做的只是按照计划指标生产产品就可以了,企业生产出的产品都是由商业部门和物资部门直接收购走,产品定什么样的价格也全部由政府物价部门决定,企业没有定价权。公司财务也没有用,因为所有企业都是国有的,国有企业是由国家统一预算管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的资金全部由政府财政提供,创造的利润全部归政府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比如怎么投资,如何获得资金,是发行股票还是债券等,这些对当时的国有企业来说都不是问题,所以Corporate Finance就完全没有用。

而今天,这已经成为商学院学生最重要的两门课。管理课程的变化显示了中国经济的两个最重要改革--价格改革和企业制度的改革。

以我自己的判断,大致上,过去30年中的前15年,中国基本完成了价格自由化,后15年,基本完成了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的意思是,到1993年之后,价格已经不再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关键",因为大部分产品的价格都已经放开了;到了2008年,国有企业改革也已不再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了。当然,在这之后,这两个方面的改革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但是改革的基本思路已经很清楚,新的体制已经上了轨道,剩下的只是技术性的问题了。比如,今天的国有企业还需要继续改革,但有了股份制和产权多元化,剩下的问题就简单多了,如什么时候将国家仍然持有的股票卖出去,如何改变董事会的构成,都是些操作性的技术问题,走得快慢的问题。这已不再是像10多年前,我们还不清楚中国国有企业应该怎么办的状况。
价格改革是怎么完成的市场的逻辑000BFZWD选择字号:大 中 小 键盘左右键(← →)可以翻页 全屏阅读 加入书签

在计划体制下,所有的价格都是由政府规定的,大到钢材、水泥、木材、石油等生产资料,小到针头、火柴、洗衣粉等日用生活资料。但要搞市场经济,价格就要由市场供求决定,实现价格自由化。这个价格自由化的过程大致用了15年,过程复杂,艰难曲直,甚至惊心动魄。

在1978年,零售业按交易额算的97%由政府定价。到了1993年,93.8%的零售额由市场定价,也就是说政府定价的比例降到了6.2%。在1978年,92.2%的农产品是政府定价的(还有一小部分是黑市及自由市场交易)。到1993年,87.5%的农副产品收购环节由市场定价,政府定价包括政府指导价和直接定价的比例降到了12.5%。到2004年,市场定价的比例占到了96.5%,也就是说政府定价降到了3.5%。在1978年,100%的生产资料出厂价格由政府制定,到了1993年,81.1%的产品由市场定价,也就是说政府直接定价和指导价的比例加起来不过18.9%。到2004年,87.8%的产品由市场定价。

剩下仍然由政府定价的产品,主要是垄断行业和基础设施,比如成品油、天然气、水、电力、电信的价格等。这些问题以后还要解决。现在如果要调整价格、放开价格,就要开听证会,价格已经不是政府改革的重要议事,只是业务部门需要做的事情了。但在1993年之前,价格问题是需要政治局讨论的。在20世纪80年代,一盒火柴从2分涨到3分,中央政治局开了好几次会,最后还是不敢涨,因为上涨50%怕老百姓受不了。现在的价格已经不是中央领导人考虑的主要问题了。
价格改革是怎么走过来的(1)市场的逻辑000BFZWD选择字号: 键盘左右键(← →)可以翻页 全屏阅读 加入书签

中国的价格改革是循序渐进的,它不像东欧、前苏联那样一次性放开。更具体来说,中国走的是"双轨制"。为什么走"双轨制"?我分析的原因是,中国改革一开始并不想搞市场经济,而只是想完善计划经济。如果改革一开始就想搞市场经济,那么我们选择的道路会和现在完全不一样。

在改革初期,我们并不认为计划经济在本质上没有效率,而是认为,我们的计划经济没有搞好,是因为政府在制定计划时没有尊重价值规律。所以,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把计划建立在"价值规律"上,而不是实行市场经济。

就价格体制而言,在改革初期,很多产品价格不合理,比如原材料价格偏低、制造业产品价格偏高等,但是大家并没有从根本上怀疑国家的定价能力,即:如果国家在定价时尊重价格规律,那么价格就会合理。因此,当时的价格改革,就是怎么通过行政手段调整价格的问题。这是1985年以前,中国价格改革的基本思路。

当然,由于政府管理能力有限,所以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一些地方相继将一些与国计民生关系不大的小商品价格放开。但是在1985年之前,对决定国计民生的重要原材料及生产资料的价格,主流观点还是认为应该由国家制定,很少有人从根本上怀疑过政府对这类产品的定价能力。由此,价格不合理怎么办?只有调整价格。

为此,在1981年,国务院成立了价格研究中心,这是当时的总理赵紫阳亲自指示的,由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牵头,全国调集了50多人,买了最先进的计算机,想运用投入产出表计算出一个合理的"理论价格",根据理论价格,政府再调整价格。但事实上,这个理论价格一直没有算出来,或者计算出了,得不到大家的认可。现在回过头看,这本来就是个"乌托邦",如果政府有能力计算出一个合理价格,就不需要改革了。

调整价格的思路在最初几年一直没有受到怀疑,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在大学读研究生,价格问题是当时经济学界讨论的热门问题。怎么调整价格呢?现在你如果去查查《经济研究》等当时的主要经济刊物,经济学家争论的是按生产价格调整,还是按成本价格调整,或是按照劳动价值调整。但不论按照什么调整,制定价格都是政府的职能,价格不能由市场自发决定。

我自己在1982年上研究生之后认真学习了西方经济学,特别是价格理论。到1983年,我脑子里面形成了一个观念:价格是不能由政府制定的;只要是政府定价,价格就不可能合理。然后我就开始考虑中国的价格改革,并发现了许多很有意思的现象:在企业有了生产自主权之后,特别是在乡镇企业蓬勃发展之后,政府实际上已经管不住计划外产品的价格了;生产资料的黑市交易很多,这些交易的价格基本上是由供求决定的,高出国家定价很多,政府不断发文件进行价格检查,要求各地和企业严格遵循国家价格,但检查来检查去,问题还是解决不了,黑市依然存在。

我当时思考的一个问题是:既然政府管不住计划外,为什么不放开呢?我在1984年4月写了一篇文章--《以价格改革为中心带动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这篇文章有两个核心观点。第一,价格不能由政府决定,只能由市场决定。政府定价即使定的时候是合理的,过一段时间又不合理了,因为经济现象变化快,政府不可能每时每分都在调整价格。第二,如何从计划价格转向市场价格?就是采用逐步开放的"双轨制"思路。

什么是"双轨制"?就是分步放开价格管制。具体讲,先管住计划内,放开计划外,计划内的产品按照政府定的价格交易,计划外的产品按照市场价格交易,形成双轨体制,然后再逐步放开计划内产品的价格,有些实行"先调后放",最后建立统一的市场价格体制。比如钢铁企业有500万吨钢材的计划生产指标,实际却生产了600万吨钢材,多生产的这100万吨钢材就是计划外的产量,但当时无论是计划外还

是计划内,都要求执行国家制定的价格,尽管实际上做不到。"双轨制"就是先将计划外产品的价格放开,也就是说那500万吨钢材仍然执行国家制定的价格,但是超额生产的那100万吨则按照市场定价。之后再分批将计划内的500万吨的价格也逐步放开,直至放完为止,实现完全的价格自由化。

在"莫干山会议"(即1984年9月3-10日在浙江莫干山召开的全国中青年经济理论工作者研讨会)后,这个以放为主的"双轨制"思路被政府高层接受,成为1985年之后中国价格改革的主体思路。也就是说,1985年之前,我们是在计划价格范围内讨论如何调整价格,1985年之后,我们才转向从放开价格的角度去考虑如何改革价格体制,也就是价格的自由化。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改革思路的转变。1985年1月14日,国家物价局和物资部正式出台文件,计划外生产资料的价格全部放开,不受政府的控制。之后又放开了一些消费品的价格,包括名烟名酒的价格。这样,双轨制由一种自发的市场行为变成了自觉的政策行为!

采纳"双轨制"后出现的问题,第一是腐败。因为一种产品有两种价格,有权力的人就可以拿到计划内的指标在市场上倒卖赚得利益。当时出现了很多"官倒",引起社会不满。第二是有了"双轨制"价格之后,国家的生产计划难以得到严格执行。比如原来国家计划规定的生产任务,企业在生产出来之后要按计划价格出售给政府指定的地区和企业,但是生产企业会尽量不交、少交或者拖延合同的执行。这样,计划合同就难以得到执行,当时的概念叫"经济秩序混乱"。

由于经济秩序的混乱和腐败问题,到了1988年春,价格问题在第七届全国人代会上变成了反响最大的问题。当时的总理李鹏给邓小平同志汇报工作时,邓小平问什么是代表们意见最大的问题,李鹏回答说是价格问题。邓小平同志说,价格问题长痛不如短痛,所以要下决心搞"价格闯关"。从当年4月份开始,一系列的价格改革政策出台。同年8月中旬,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并要求军队和警察做好准备,防止价格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价格闯关成为了重大社会事件,造成了紧张的社会气氛。在该方案公布的当天,全国各地出现了触目惊心的抢购风潮,银行存款急剧下降。10天之后,国务院做出了稳定价格的决定,价格闯关停止。不久,中央决定开始实施3年的"治理整顿",整顿一直到1992年。这3年的治理整顿是一个保守的,甚至是反改革的过程,一些已经放开的价格又被重新收回控制。直到1992年春天,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说要搞市场经济,于是,政府放开了大部分的商品价格,双轨制基本上变成了单轨制。

从1988年价格改革闯关失败到1992年价格放开的成功,说明中国的价格改革是一个歪打正着的过程。刚才提到的3年"治理整顿"以及"天安门事件"之后的整个政治气氛其实是不利于改革的,甚至是反改革的,但是这3年的治理整顿恰恰为1992年的价格放开奠定了基础,因为治理整顿把经济的增长速度压了下来,1990年达到最低,只有3.8%,是改革之后增长速度最低的一年,结果是,很多产品的市场价格也随之降低,市场价和计划价的差距就越来越小。这样,1992年放开价格就比较容易,没有引起大的社会振动。所以,反改革的措施客观上为改革创造了条件,尽管初衷不是为了改革。

整个来看,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一直都有类似现象,就是经济发展的自发力量在起作用。改革成功了,并不一定是国家领导人的高瞻远瞩,恰恰是因为其政策能顺其自然,将自发的市场力量变成自觉政策,把改革变成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比如,"双规制"变成政策之前,黑市价格已经存在,1985年的政策无非是因势利导。既然有黑市,干脆就承认黑市价格,黑市合法了,问题也解决了。这就为中国的价格改革找到了一条出路。到了1993年,价格的自由化就已基本完成。当然,没有邓小平1992年的南方谈话,价格的自由化不可能这么快就实现。
国企改革是如何进行的(1)市场的逻辑000BFZWD选择字号: 键盘左右键(← →)可以翻页 全屏阅读 加入书签

企业制度改革,可划分为两大阶段:

第一阶段是1992年之前,即在改革的前15年,主要是由于非国有部门,包括乡镇企业和私人经济的发展,使得整个经济中的国有比重降低,同时仍然保持国有部门的增长。第二阶段,从1993年开始,中国才真正触及到国有企业本身的产权问题,即国有企业的非国有化问题。

就国有企业的改革而言,在1992年前,我们一直是在保持国有的前提下谈国有企业改革,这与1985年之前的价格改革的思路很类似,假定国有企业是能搞好的,问题是如何搞好。这样的思路既有意识形态原因,也有认识方面的原因。1992年之后这个思路才发生变化,不再假定国有企业一定能搞好,采取国有企业非国有化的道路。

国有企业改革最初是两大措施:一、扩大企业自主权;二、实行利润分成,建立奖金制度。这两项政策到1986年后演变成经营承包制,就是国家和企业之间签订合同,完成合同后剩下的利润可以分成。利润分成有很多办法,但是所有措施的前提都是保持国有企业不变。

当然,1992年之前的国有企业改革也是非常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证明了在国有企业的框架内是没有办法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搞了十几年的政企分开、自负盈亏,但政企还是分不开,国有企业就是没有办法做到自负盈亏。所以,1993年之后,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转变为放开企业,使国有企业非国有化。官方的说法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股份制改造","公司化改造","产权多元化",等等。

这一转变的直接原因是,1992年之前,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但是随着非国有企业的发展和地区之间竞争的加剧,国有企业越来越没有竞争力,亏损越来越严重,成为了地方政府的包袱。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确定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特别是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改制原则后,很多地方开始了非国有化的过程,地方控制的企业,特别是县及县以下政府控制的企业(包括乡镇企业和其他形式的集体企业)开始了大范围的产权改制。1995年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针。当时非常有名的一个故事是,山东诸城市因为把市属的50家国有企业都卖了,市委书记得到了"陈卖光"的称号。到了1998年,中央的企业也成为中央政府的包袱。特别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国有银行不再给国有企业发放"安定团结贷款",中央企业也不得不开始非国有化改革,当时的口号是"结构性重组"、"减员增效"、"解困"。在这些口号下,大量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被甩出去了。政府同时还启动了大型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将国有企业变成股份制公司,优质资产剥离后重组上市,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举措。

2003年后,处于"技术性破产"的大型国有银行也开始股份制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在海外和国内股票市场上市。可以说,通过股份制改造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到2008年,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制度性问题已得到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不再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接下来的问题是,国家持有的股份如何减持,什么时候减持,这是个技术性问题、时间选择问题。

下面我们用一些统计数字来证明我前面的结论(统计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1979年,80.7%的工业产值由国有企业生产,非国有只占19.3%(城镇集体企业生产)。之后,工业产值中国有比例逐步减少,非国有在逐步增加。交叉的那一年是1993年,即30年的改革进行到一半的那一年。这一年之前,国有产值比重大于非国有产值的比重。这一年之后,非国有产值的比重大于国有。1993年之后继续变化,到2006年,整个工业产值里,国有企业生产的仅占9.7%,不到10%,而非国有占

到了90.3%。按照产值,工业部门产品基本是非国有制造。当然,按照工业增加值看,国有企业占到了近40%,仍然比较高,这是因为国有企业仍然控制着要害部门。

用GDP比重来看,2006年,国有部门占不到40%,非国有部门占到了60%。也就是说,从对国家GDP的贡献来看,国有部门已经不是主导部门,非国有部门变成主导性部门。

从就业情况来看,在城镇就业人口当中,在1978年,78.3%城镇就业人口在国有部门,21.7%在非国有部门(集体企业)。改革开放后,国有部门的就业率逐步降低,在1989年之后,有几年是相对停止的,即刚才讲的治理整顿的那几年,非国有部门的发展停滞,国有部门的发展继续加强。1993年后,特别是1998年后,非国有部门的就业比重迅速上升。到2006年,城镇就业人口中,国有职工只占22.7%,而非国有职工达到了77.3%。特别是,新增就业人口基本上都在非国有部门。

就绝对数而言,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前15年,城镇就业人数稳步上升,国有单位的就业人数也在稳步增加,但增加的速度明显低于非国有部门。我们还有必要注意到,国有部门就业人数的增加更大的比例发生在政府和公共服务等非经济部门。国家党政机关人员由改革开放前的400多万达到2006年的1000多万。1978年,国有职工80.2%在经济部门,到2006年,有60%左右已经不在经济部门。就经济部门而言,国有企业职工数量1978年为5979万,之后一直增加到1992年达到顶峰的7958万,之后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转向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的职工人数开始迅速下降,到2005年下降到2572万,为1978年的43%,1992年的32%。国有企业职工人数减少最多的是国有企业脱困政策--"减员增效"开始实施的1998年,这一年经济部门国有职工减少了将近2000万人。2000万人口已经是一个不小的国家了,我们国有部门这一年就减少了如此多。

另一指标是国有企业数量的变化。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有8万多家的国有工业企业,之后逐渐增加,到1996年达到最高的12.16万家,1997年之后大幅下跌,到现在2006年只有2.5万家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不到改革初期的30%。

这些统计数字与我们前面分析的国有企业改革思路的转变是完全一致的:1993年之前保持国有制前提下搞国有企业改革,所以国有经济部门的规模仍然在不断扩大,尽管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在下降;1993年之后转向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所以国有经济规模开始大幅度收缩。改到今天这一步,我们不仅完成了大部分国有企业的改革,而且已经找到了剩下的国有企业的改革思路,即继续在国有企业非国有化的道路上前进!

所以说,在过去30年里,价格自由化和国有企业改革这两大改革基本完成。
非国有企业的发展与企业家阶层的兴起(1)市场的逻辑000BFZWD选择字号: 键盘左右键(← →)可以翻页 全屏阅读 加入书签

讨论中国经济改革,不能不涉及非国有部门的发展。如果没有非国有企业的发展,不仅价格改革不可能顺利进行,1993年之后的国有企业非国有化也不可能顺利进行。非国有部门不仅接手了大量亏损的国有企业,将死资产变成活资本,而且接手了国有企业改制释放出来的大量下岗职工。

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在最初也不是政府有意为之,而是在政府没有办法提供就业机会和没有办法控制的情况下自发产生的。

乡镇企业和城市个体经济就是典型的例子。无论是个体经济还是私人企业,都是先从某些地方自发产生,然后往往通过高层领导人的讲话肯定,之后党代会确认,最后全国人大立法确认。过去的中国,大的政策变化都遵循这一套路。每到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时,总会产生新的说法,每一个说法都会推动中国往前走。举私有企业的例子来说,私有企业主要从农村开始发展。邓小平讲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意味着中国可以有私人财产了,之后个体户就有了合法身份。与此同时,80年代早期,各地开始产生自发的私有企业,但1988年之前私人企业是不合法的。在1982年,温州有一个大案,从事私人企业的"八大王"7个被逮捕,1人逃跑,他们惟一的罪状就是雇人生产小商品赚了钱。在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后,温州市政府为他们平了反。1987年,十三大承认个体私人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第二年春天,全国人大修改宪法。从1988年之后开始,才可以在工商局注册私人企业。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年底十四大确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着第二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私人企业开始迅速发展。

非国有企业的发展过程也是中国企业家成长的过程。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资源配置是最聪明人的配置,最聪明的人在干什么,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有两种角色最适合聪明人做:一是政府官员、政治家,二是企业家。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前的1000多年里,从隋唐开始,科举制度使得最聪明的人都在政府工作,这种激励机制使得最聪明的人有机会能够"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个状况直到改革开放之前都没有改变。我将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企业家分为三代:

第一代是农民企业家。1978年之前,中国最聪明的人或者在政府,或者在农村。由于户口管制,农村出身的人只能当农民,没有机会当工人、干部,因此农村也聚集了一批聪明人,他们只能当生产队的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等村干部职务,当不了这些村干部的人就只能投机倒把,最后可能坐牢。

因此,改革开放的第一代企业家,就是农民转变的企业家,农村的能人。由于在1988年之前,私有企业是非法的,企业家没有社会地位。因此除了农民和在城市找不到工作的人以外,没人愿意干个体户,没有人愿意办企业。当时个体户和私有企业主的地位很低,连找对象都很难,虽然他们钱可能赚得很多。在1985年的时候,可以说,个体户的经济地位已经跃居第一,但是社会地位却排在倒数第二,仅比农民好一点。第一代做民营经济的基本上就是这样一群人。可以说,中国的户口管制为我们保留了企业家的火种,为中国的改革准备了人力资本条件。没有这些农民企业家,中国的改革会非常的困难。

第二代企业家出现在1988年之后,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主要是党政干部和事业单位的知识分子下海。这有几个原因:一是1988年私有企业合法化。二是1989年的"天安门事件"政治风波,有一批政府官员犯了政治错误,失去了政治前途,于是他们需要找寻别的出路。三是邓小平南方谈话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1992年1年,中国有12万党政干部下海,从此之后这个运动就没有中断。

第三代是海归派和高科技出身的企业家,是过去10年随着高科技产业发生的事情。比如百度的李彦宏、搜狐的张朝阳

等,主要是高科技产业领域的人才,他们多是名校毕业,海外留学,并有在国外工作的经历,回国后带回了大量的风险投资。

我将胡润的中国富人榜的前200名的背景做了一个详细搜索,将他们的创业时间和背景做了一个分析。在第一个10年里创业的人,55.3%的人是农民和无业人员,17.1%的人是港澳同胞--实际大部分是移民出去的内地农民,只是他们有亲戚在港澳。所以大体上有72%的第一代企业家是农民和无业者出身。第二个10年创业的企业家中,71.9%的人是国家干部和国企职工出身。第三代企业家中,9个人里5个人有海外留学和高科技背景。

企业家的成长反映出中国社会的变化。第一个10年创业的人基本上都处于社会的最底层,用今天的话讲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没有机会到政府和国有企业工作,或者因为投机倒把坐过牢,所以只好自己创业。第二个10年激励机制发生变化。20世纪80年代之前要安电话、坐飞机、坐软卧都必须是政府官员,但之后私营企业主坐的车、住的房子可能比政府高级干部还要好,这就是激励机制的变化。政府工作人员下海是社会的巨大进步,对国家的贡献要比他们在政府工作大得多。第三个10年吸引了很多海外归国人才,这与中国更开放、更自由、产权更好的保证有很大的关系。

三代企业家在推动中国社会改革和经济成长方面有着不同的作用。第一代农民企业家的企业主要在制造业、商业方面有所建树,因为他们视野不宽。第二代企业家搞房地产、金融,他们有的在政府工作过,受教育程度较高,出过国眼界开阔,能够对国家发展趋势作出预测。第三代企业家搞高科技、互联网,他们具有国际视野,能拿到国际资本。每代企业家所从事的产业,代表了那个时代推动中国经济成长的主导产业。没有他们,中国的经济改革不可能成功!
中国未来30年市场的逻辑000BFZWD选择字号: 键盘左右键(← →)可以翻页 全屏阅读 加入书签

过去30年基本上完成了经济体制的转轨。现在看看未来30年,我们应该做什么?

我粗浅的看法是,未来30年,中国改革的重点要转向政治体制的改革。前面提到中国经济改革的两大任务是价格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所有其他方面的改革都是围绕这两项改革进行的。现在两大改革基本上已经完成,接下来的改革应该转到政治体制改革上。只有在政治体制改革完成以后,才能巩固经济改革的成就。希望我的这个推测会有道理。

政治体制改革也可以分成两个15年。第一个15年,主要任务是建立相对独立的司法制度,减少政府部门的权力,也就是建立一个法治社会。法治社会就是约束政府,政府必须按照规则办事,不能有太多自由裁判权。怎么能够让政府按规则办事呢?必须要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司法机关。老百姓可以同政府打官司,个人、企业与政府在民事上是平等的,这一点非常重要。只有法院本身是相对独立的主体才可能做到这一点,否则,如果法院按照政府领导人的意志办,法律就无法约束政府。最近已经出现了很多这样的好趋势,比如在南京,有人起诉政府不提供有关的资料,违反了信息公开法,最后赢得了官司。这事非常好,就是法院能够对政府的行为进行判定。如果做得到这一步,未来30年的前15年的改革就很了不起了。

第二个15年主要是要建立民主选举制度。不过我强调,社会民主一定要使每个投票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法治国家一定要建立在一个中产阶层的基础上,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中产阶层,你搞民主是不稳定的。民主就可能变成民粹,变成流氓政治,走向专制。现在一些地方在搞基层选举试验,相信以后选举的范围会不断扩大,逐步完善。这样,再过30年,即改革开放60年后,中国的改革就基本完成了。

我记得唐德刚说过大的制度转型需要200年左右的时间。这样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算到2040年刚好200年,也就是再过30年,经过大约200年的时间,中国的社会转型和制度转型就会基本完成。我的意思是说基本构架完成,也就是说,再过15年后,看司法制度问题就跟现在看国有企业的问题一样,剩下的是技术性问题而不是体制性的问题;再过30年看政治制度也是一样,剩下的是技术性问题了。

总结一下,中国在过去30年的改革历史包括两个方面:价格自由化和经济的非国有化及国有企业的非国有化。中国之所以采用渐进的改革道路,是因为一开始不想搞市场经济,但在改革的过程中逐步明确目标,因势利导,最后回过头来看,成就很大。这实际上反映了制度演进的自发特征。当然,邓小平对这条改革道路可能比所有其他人更胸中有数。我在1993年的时候讲过一个寓言:中国的改革是从马背上画白道画到变成真斑马的过程。一个以马为牲口的村庄,马很懒,都不干活。村长听说邻村的斑马很适合干活,想把村里的马换成斑马,但遭到大部分村民的反对。村长的一个办法是,晚上在村民们入睡之后,在一些马的背上涂了一些白道道。第二天,村民们质问村长为什么把自己的马换成斑马,村长解释说没有的事,马还是原来的马,自己只是给涂了颜色而已。村民仔细一看,确实如此,也就没有当回事。村长每天晚上继续做同样的事情,村民也渐渐习惯了。直到有一天,村民突然发现,他们原来的马都被村长换成真的斑马了,但确实比以前的马更好,他们也就认可了。我们的改革不论是价格改革还是国企改革,都是把马换成假斑马,再换成真斑马的过程。这对我们未来的改革,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市场化改革与收入分配(1)市场的逻辑000BFZWD选择字号: 键盘左右键(← →)可以翻页 全屏阅读 加入书签

谈中国改革开放30年,就不可能不谈收入分配。其实任何一种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都是收入的分配制度,也就是说,社会成员以什么样的方式获得收入和财富。因为收入和财富总是人们追求的目标,所以收入分配制度实质上也是一个激励制度,创造社会财富的制度。一个体制的改革也是一个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在1978年之前,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从收入分配的角度看有两个特点:第一是追求高积累和平等分配为主要的目标;第二是所有的分配杠杆都控制在政府手里,政府直接进入了初次分配,没有市场,没有要素价格。所以在那个时候,当我们涨工资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感谢政府,因为工资是政府决定的,我们觉得所有的收入都是政府给我们的。

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要素和产品的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这个定价过程同时决定了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或者说,财富的创造和收入的分配是同时决定的。中国的改革,可以说是一个从政府主导收入分配到市场主导收入分配的变革。但是截至目前为止,政府仍在资源的分配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市场则在收入的分配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两个机制结合起来,就表现出我们现在收入分配中存在的诸多令大家不满的问题。

回想一下在改革初期,我们的主要目的是引进激励机制,打破大锅饭、平均主义。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和80年代早期,中国经济学家发表了大量文章为"按劳分配"正名,因为"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们连"按劳分配"都不承认。在今天这已经不是一个问题,但那个时候是一个大问题。随着国有企业利润和个人奖金政策的引入,不同企业之间职工的收入差距开始拉大。非国有部门也开始发展,一部分人因为从事个体商业活动富起来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的个人收入差别引起了很多的社会矛盾,到了1984、1986年的时候,社会上出现了有关收入分配的争议,那时候叫"红眼病"。当时流行的一个说法是"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但因为当时没有网络,平面媒体又控制在政府手里,我们现在要查到当时有关收入分配不公的争论的报道可能并不多。政府应对收入差距的办法是提高"奖金税"。有关收入分配的争论一直持续到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十四届三中全会正式确立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争论才算告一段落。到了"十五大"的时候,不仅强调了"按劳分配",而且承认了"按生产要素分配"。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讲,"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就是我们整个收入分配改革思路的变化过程。

中国经济改革中一些重要的指导思想和政策的确立,都凝聚了许多经济学家的贡献。收入分配也是我本人一直关注的问题。上面谈到1984到1986年的"红眼病",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1986年初,我在《管理世界》第1期上发表了《新时期收入分配政策研究》一文。这篇文章提出:"新时期收入分配政策的基本目标可以概括为在优先考虑刺激效率、平衡资源和资本积累的前提下,兼顾公平分配和物价稳定。""收入分配机制转变的基本方向应该是,加强市场分配机制的功能,削弱政府在初次收入分配领域中的支配作用,用市场机制解决效率问题,用政府分配解决公平问题。""工资改革的根本方向,是将市场机制引入工资决定。"

回头来看,这30年的改革有一些基本的事实。中国经济的效率是大大提高了,人均GDP大幅度上升。大致上讲,我们不到10年人均GDP就翻了一番,这在人类的历史上应该是一个奇迹。在过去200年里,美国是每40年人均GDP翻一番。但我们还是比人家要落后,因为我们发展市场经济起步太晚。就改革开放这30年来看,我们发展非常快。因为发展快,中国社会的绝对贫困问题应该说基本解决

了。如果我们以世界银行的统计来看,无论按照老标准还是新标准,贫困人口的比例都在大幅度下降。农村贫困人口的比例,按老的标准,1980年是40.7%,2002年降到4.8%;按新标准,分别是75.7%和12.5%。全部人口中贫困人口的比例,按老标准1981年是23%,到2001年是3%;按新标准,1981年是52.8%,2001年降到7.8%。

我们发现,贫困人口比例的降低,跨省份看的话,它与每个省份的GDP增长有显著的关系。GDP增长越快的地区,贫困人口减少的速度越快。这印证了邓小平的一句话,"发展是硬道理"。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人均收入大幅度增长、几乎每个人的生活水平都在大幅度提高的同时,收入差距也扩大了。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基尼系数按照现在的统计都是上升了。但是大家要注意一点,就是按照世界银行的计算,全中国的基尼系数2001年接近0.45。但如果城乡分别计算,城市是0.37,农村是0.33,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都远低于0.4。如果把生活费用的差异考虑进去,全部人口的基尼系数不到0.4。这就是厉以宁教授讲的二元结构带来的统计方面的问题。

现在有一个新的说法是,"改革的成果全民分享"。这里有个需要回答的问题是,我们过去30年的改革成果是不是全民分享了?我个人的答案:是的,但分享的程度有所不同。我认为,尽管改革30年不同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是扩大了,但中国社会的公平程度大大提高了。我讲的公平程度,包括机会均等。衡量社会公平的指标之一是收入的流动性,也就是不同收入人群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的。根据斯坦福大学Pencavel教授的研究,中国收入的流动性大大提高了。如果把城市人群按收入分为5个组,我们发现,1990年最高收入的人群在1995年只有43.9%仍然属于最高收入的人群,而有近5%落入最低收入人群,1990年最低收入的人群也只有49.6%的人到1995年的时候仍然属于最低收入人群,其他50.4%的人都已经跳出最低收入人群,其中2.1%的人进入最高收入人群。这意味着机会均等大大提高了,收入差距扩大并不是富人总是越来越富,穷人总是越来越穷。

对比一下美国,美国在1993年处于最低收入的人,1998年仍处于最低收入的是70.4%,而1993年处于最高收入的人,1998年仍然属于最高收入人群的比例是50.1%。这两个数字都远远高于中国的数字,说明中国收入的流动性比美国还高。

现在有关收入分配的争论越来越多,这涉及怎么评价我们的改革成就。发展还是不是硬道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是否正确?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不是应该坚持?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重要的问题。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回答从跨地区数据分析中得到的几个困惑。

第一个困惑是有关GDP的增长与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中国基尼系数的扩大是伴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来的。那么,收入差距是不是都是为了实现GDP增长而必须付出的代价?从跨地区的数据看,不完全是这样。如果我们用横坐标表示各省份人均GDP,纵坐标代表2001年的基尼系数,我们发现人均GDP水平越最高的地区,平均的收入差距反而越小。如果从人均GDP的增长率来看,也是一样的。平均而言,人均增长率高的地区,收入分配的差距反倒比较小,特别是浙江、福建、广东这些省份。而那些收入增长率比较低的地区,收入分配的差距反倒比较大。

第二个困惑是国有经济规模与收入差距的关系。因为国有企业更接近于按平均劳动生产率支付工资,所以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相对较小。而私有企业是按照个人的边际生产率支付报酬,收入差距比较大。一个自然的推论是,国有部门占经济总量比例大的地区,收入差距应该比较小。但我们

看到的数字跟我们得出的推论恰恰相反。如果横坐标代表一个省所有就业人员当中国有部门的比例,纵坐标代表基尼系数,我们发现,平均而言,国有经济比重越高的地区,收入差距越大。

第三个困惑是政府支出与收入差距的关系。政府转移支付的目的是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降低贫富悬殊。所以理论上讲,政府收入占GDP比重高的地方收入差距应该小一些才是,但跨地区的数据也给出了完全不一样的结论。如果用横坐标代表政府花的钱占这个地方的GDP比重,纵坐标代表基尼系数,我们发现,政府花钱占GDP比重越高的地方,基尼系数也越大,也就是说收入分配的差距越大。

第四个困惑是利润与收入分配的关系。在计划经济下,个人在初次分配中获得的收入只有劳动所得。在市场经济下,不仅有劳动者所得,也有资本所得,企业家赚取的是利润。改革开放后个人收入来源多元化了,利润甚至成为一些人的主要收入来源。我们自然会想到,如果利润在GDP中的比重高的话,这个社会的收入差距自然会更大一点。但我们发现跨省份数据不支持这个结论。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算出各地区GDP中劳动所得、利润、生产税和折旧四部分的比例。大体上讲,剔除了税收和折旧之后,全国劳动所得占GDP是2/3,利润占1/3。但各地区的差距很大。我们的第一个发现是,利润占GDP比重越高的地方,人均收入越高,收入增长的速度也越快。这一点并不奇怪,因为利润可以刺激投资和经济活动。奇怪的是,我们发现,平均而言,利润在GDP总量当中比重越高的地方,收入差距反倒越小;而利润占GDP比重越低的地方,基尼系数越大。

第五个困惑是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与收入分配的关系。如果说市场化导致了贫富差距的扩大,那么,市场化程度越低的地方,政府主导作用越强的地区,收入差距应该越小。事实上,我们发现了相反的结果。使用樊纲等人提供的2001年各省份市场化指数和世界银行提供的同一年各省份的基尼系数,我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平均而言,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收入差距反倒越小而不是越大。

这就是我总结的五个困惑。我们怎么解开这些困惑?自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差距的扩大与效率的提升是相伴随的。收入差距有一部分是合理的,所谓的合理差距是指为了经济成长和效率的提高我们必须付出的代价。另一部分可能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说,我们不需要付出这个代价仍然可以维持同样的经济效率和收入增长。当然,我们是不是愿意追求这样的效率和收入增长,那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从经济学上来讲,我们要关心的是,我们的经济是不是处在增长和收入差距的有效边界上?

为了理解这个问题,我讲一个基本的理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莫里斯(James Mirrlees)教授对经济学的贡献之一是,效率与平等之间矛盾的来源于有关个人能力信息的不对称。如果政府知道每一个人的能力,政府可以通过对不同能力的人征收不同的定额税或提供不同的定额补贴实现任何程度的所希望的收入分配。比如说,工作同样的时间,你可以创造200元的价值,我只能创造100元的价值。那么,只要政府向你征收50元的定额税,然后补贴我50元,我们两人就可以实现绝对的平等。但是由于政府不可能知道每个人的能力,所以在任何制度下,都不可能达到真正的公平和平等。即使政府有办法使得每个人的货币收入相等,事实上不同能力的人之间也是不平等的,因为为了获得等量的收入,能力高的人只需要花较少的工作时间,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用于休闲娱乐。所以莫里斯说要实现平等是不可能的。这就出现了效率与平等的矛盾,信息经济学上称为配置效率与信息租金的矛盾:如果你想达到更高的资源配置效率,你就得让有私人信息的高能力者获得更多的信息租金(收入);反过来

说,如果你想减少高能力人的信息资金,你就必须扭曲资源的配置效率。

还有一个重要的经济学理论是,不确定性影响收入分配。不确定性越高,收入分配差距越大。在1921年的时候,芝加哥大学的奈特教授出版了《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一书。他证明,利润来源于不确定性。如果社会没有不确定性,就没有经济学意义上的利润(超过资本平均回报率的部分)。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生产要素的价格属于成本,利润不是要素的价格,利润是企业收入中超出成本的那一块。如果没有不确定性,竞争的结果一定是产品的价格将全部分解为生产该产品的要素价格(如工资、利息、地租),企业没有利润。因为有不确定性,才有了作为剩余收入的利润,才有了企业家。这一点对理解收入差距有重要的含义。

第一,企业家的职能是应对不确定性。一般来讲,一个更大的不确定性意味着需要更高的企业家能力,更高的利润。如果环境的不确定性非常高的话,只有那些绝顶聪明、有超常判断力的人,胆子很大的人,才敢去从事企业活动,而这样的人在社会中毕竟是极少数,他们可以赚取极高的超额利润。

第二,几乎每个人都是风险规避型的,有不确定性就有风险,你要让他承担风险,就必须予以风险补偿。不确定性越大,需要的风险补偿也越大。这样,即使每个人事先面临的预期收入相同,事后的收入也会不同。运气好的赚钱,运气坏的亏本。不确定性越大,事后的收入差距就越大。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30年中,从事商业活动面临的最大不确定性是什么?是体制的不确定性,政策的不确定性,政府行为的不确定性。这种体制的不确定性,来自政府对资源的配置和政府行为的随意性。对中国企业家来说,最难以预测和把握的可能不是市场的不确定性,不是技术的不确定性,而是政府部门行为的不确定性,是政府政策的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做企业仅有通常意义上的企业家能力是不够的,关系、背景可能更重要。只有有政府关系、有政府背景的人才真敢去做企业。没有关系、没有背景的人就不敢去做企业。并且,政策和政府行为的不确定性越大,需要的关系和背景就越高。

这样,我们就可以为前面讲到的五个困惑提供一个理论解释。尽管体制的不确定性是普遍现象,但中国不同地区之间,制度环境的不确定性、政策的不确定性、政府行为的不确定性是有很大差异的。效率与收入平等的关系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表现,不同地区走了不同的发展路径。

如果我们用横坐标代表GDP增长率,纵坐标代表基尼系数,增长率与基尼系数的关系应该是向上倾斜的,但不同地区增长率与基尼系数关系的斜率是不一样的。体制不确定性越高的地区,斜率越大。这是因为,一个市场化程度低、政策不确定性高的地区,做生意非常难,只有少数人敢做生意,大部分人不敢做。但因为竞争相对不那么激烈,所以能获得超额利润,甚至暴利。而一个市场化程度高、体制不确定性相对低的地区,许多企业家能力相对一般、没有很强政府关系背景的人也可以做生意,利润率较低。在前一类地区,私营企业数量少,经济增长率低,利润总量少,但利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所以收入差距大;在后一类地区,私营企业数量多,经济增长快,利润总量大,但利润的分布比较均匀。为了获得同样的经济增长,前一类地区要比后一类地区付出更高的收入差距的代价。我们前面看的跨地区统计数字表明,恰恰是那些高增长的地区,收入分配更平等一点。这条向下倾斜的增长率与基尼系数之间的关系曲线事实上是由不同地区向上倾斜的曲线上的点组成的。

如果我们发现这个结论对的话,它对我们下一步的改革就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如何在不损害GDP增长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收入分配的差距和收入不公?关键是提高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减少政府行为所导致的不确定性。如果我

们能够把全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或者说政府的行为方式,推进到浙江省这样的水平,那么我们既可以保持高的增长率,同时又可以大大减少收入分配的不平等。

与此相关,政治体制改革就变得非常的重要。政治体制改革最重要的是,用法律把政府约束起来,让各级政府在法律边界内行事,这样就可以减少政府行为的不确定性,建立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如果政府能按照规则去办事的话,无论生意人还是普通老百姓,都可以更好地预测政府的行为,把握自己行为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极高的垄断性利润、少数人赚大钱的机会就会大大地减少。

这方面司法的独立性是非常关键的。如果没有司法的独立,要建立法治的经济是无法想像的。

我们还要减少政府对资源的控制和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如果政府仍在配置大量资源,而我们又让市场决定个人收入分配的话,结果一定是大量的资源价格以利润的形式变成了少数个人的收入,收入分配不可能真正的公平。政府对资源的控制,不仅损害了效率,而且也损害了公平。政府对市场准入的限制,使得很多事情只有一部分人能做,另一部分人不能做,保护了垄断利润,也导致了收入差距的扩大。我们不要以为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一定是负相关的。如果按照正确的方向改革体制,既可以增加效率,又可以增加公平。

还有重要的一点是,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增加对降低收入差距非常重要。最近大量的研究证明,现在个人的收入越来越与其教育程度相关。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收入增长越快。如果政府想帮助那些低收入人群的话,最好的办法是提高这些人的教育水平。全民义务教育无疑是政府的责任,政府也应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同时,要把竞争机制引入大学教育,要给大学更多的自主权,允许大学自主确定学费,向高收入阶层收取较高的学费以便有财力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提供全额奖学金。我们国家现在的情况非常奇怪,越是水平差的大学,学费越高,越是收入低的家庭的学生支付的学费越高。那些收取高额学费的三类大学(三本),基本上都是农村的孩子在上。

前面已经证明,我们用财政转移支付减少收入分配差距是不成功的,不如用市场的手段减少收入分配差距更有效。我们仍然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尤其是全球化的时代,对中国而言,离开了发展,不可能解决公平问题。如果我们把创业的人吓住了,没有人愿意做企业了,贫困问题就会重新出现。我要特别提到一点,新劳动合同法的一些条款,可能对中国未来经济的发展有致命性的伤害。这个法律的出发点也许是对的,为了帮助低收入阶层,为了帮助工人群体,但最后的结果可能是,被这个法律带来最大伤害的正是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民工,以及城市的一些普通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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