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助理工程师报名费:- 挽救怎样的一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7:26:19

挽救怎样的一代



  文木香

  药家鑫案的二审宣判,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因为维持一审原判,药将在最高法审核批准后执行死刑。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意思的是,药的辩护律师在网上为药案审理大声鸣冤叫屈,掀起不大不小的波澜。

  律师为当事人辩护,是应有的权利,也体现了现代司法的严正。但其辩护词须合情合理合法,才具有说服力。可惜的是,恰恰缺少了这样的成分。被告辩护律师宣称,药的行止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认罪情况,故罪不当死。这真是奇谈怪论,杀人犯绝大多数都是初犯、偶犯,有几个是不停杀人的杀人狂呢?这怎么能成为轻判的法律依据!对药案的审判,被告律师下结论为“适用法律不当”、“与法不符”,“审判处于极不公正的状况”。且由于有原告律师对不明真相群众的“引导”,令审判“复杂化”、“妖魔化”、“庸俗化”。被告律师特别强调如今要建设和谐社会,要少杀慎杀。这话不错,却不能就作为对药轻判的护身符和救命稻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请注意“极其”与“特别”字眼,分明是定性其十恶不赦的滔天罪行。由为恶魔声辩进而指责司法,毋乃过乎?律师这个行道,离不开为嫌疑人挪轻指斥的砝码,开脱原罪的告白。但一定要公正公平公允,万不可有奶便是娘,收钱就办事,进而吞食添加剂,肆意为之,为人所不齿。

  最令人目瞪口呆且耸人听闻的是,被告律师竟然声言,对药之轻判,免于死刑,将会“挽救一代人”!这真有点叫人不可理解了。这要拯救的是哪样一代人啊?是如药之流吗?毫无人性如斯,凶残已达极致的恶人,值得社会如此珍惜吗?思维残酷,行为放浪,这完全是垮掉的一代嘛。包括尚未实施犯罪,但却扬言“要是我,也得捅”的药之师妹,受到舆论的强烈谴责,实在是恰当的回报。对药之宽容,将使“一代人”同流合污,后果不堪想象。主流社会不会容忍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言行。批判乃至判刑,都是对它们的必要约束。药家鑫只能是社会的败类,而不是社会的脊梁。不能指望这样的一代,承担建设和谐社会的重任。恰恰相反,坚持对药案的正义判罚,正是对如药(及其师兄师弟师姐师妹)的积极挽救。使他们猛醒,认清自己此后应该承担的社会职责。

  我们的下一代,肩负建设较之我们更加美好社会的任务。他们拥有肥沃成长的理想土壤,但真正成材还需要情真意切的浇灌,而不是胡乱施肥。

  聊哉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