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干玻璃胶配方:再谈“之”字放在主谓之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9:04:15

再谈“之”字放在主谓之间

 

                                      作者:高淼

 

文言文中,“之”字用途颇广,其中有一用途便是放在主谓之间,取消独立性。一般的语法书说到这里就不再往下说了。然而取消句子独立性到底是什么意思,取消独立性后又当如何,很多学生对这个问题模糊不清。而目前的大多数语法书对这个问题或者解释不深入,或者只说其一,不说其二,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这个问题做出进一步的解释。

其实这个问题也很简单,我们只要多考察几个句子就能发现其中的规律。

(一)

得到大家普遍认可的一种规律是,“之”字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使之短语化,可以做句子成分使用。这样的例子在文言文中俯拾皆是,随便举几个例子,大家考察一下。

1、其观于人,不知其非笑之为非笑也。(韩愈《打李翊书》

            (做“知”的宾语)

2、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

           (做“知”的宾语)

3、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论语·宪问》)

           (做“患”的宾语)

4、嗟乎,师道之不传也久矣。(韩愈《师说》)

        (做“久”的主语)

5、故予与同社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张溥《五人墓碑记》)

              (做“哀”的宾语)

6、所以谴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司马迁《史记·鸿门宴》

              (做“备”的宾语)

7、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司马迁《史记·鸿门宴》

        (做“言”的宾语)

以上句子中划线部分在句子中所做的成分已经标出来了,这些句子的划线部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把他们抽取出来,去掉“之”字后便单独成为了一个句子,就具有了独立性。例如;例七中的“臣之不敢倍德”,去掉“之”字,便成为一个独立的句子“臣不敢倍德”,主谓宾俱全。如此我们就说是还原了句子的独立性。那么我们从反面考察,就会明白什么叫“之”字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了,还是谈刚才的例子,如果“臣不敢倍德”这个句子需要放在另一个句子中去做成分使用(这种现象在语言中是十分普遍的现象),那么就得在“臣”和“不敢倍德”之间加一个“之”字标示出来,表明“臣不敢倍德”这个原来具有独立性的句子现在已经失去了独立性,变成了“主谓短语”,做“言”字的宾语了。

我们可以小结如下:“之”字放在主谓之间,一种情况是在某个单句中做句子成分使用。

(二)

但是当我们再考察如下例句时,就会发现上面的结论就不适用了。

8、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孟子》)

9、道之不行,已知之矣。(《论语》)

10、城之破也,有亲见忠烈青衣乌帽(《梅花岭记》)

11、虽我之死,有子存焉。(《愚公移山》)

12、且人之学也,不志于大,虽多而何为?(《上枢密韩太尉书》)

13、辙之来也,于山见终南,嵩华之高(《上枢密韩太尉书》)

14、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论语》)

15、吾王之好鼓乐,夫何我至于次极也(《孟子》)

16、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剪,采椽不斫(《韩非子》)

17、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论语》)

在8---17这些例句中,“之”字所标志的主谓结构,都不是做句子成分使用,那又怎么解释呢?我们仔细观察一下,便会发现,无论是“王之好乐甚”还是“道之不行”在整个句子中都是言犹未尽,后面都必须有文字补充,而后面补充的文字,不是和前面的“之”字标志的主谓结构在成分上发生联系,而是另有一套句子成分,形成了新的句子,双方只是意义上发生联系,没有成分上的牵连,很明显不是单句,不能用前一个结论来解释,这是“之”字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的另外一种情况。怎么概括这种现象呢?我们应该明确这样一个概念,我们现在的古汉语语法体系的建立,是以现代汉语的语法体系为参照的。在现代汉语中,有两套句子成分或者更多套成分的句子叫复句,复句中的每一个分句都没有独立性,(尤其是在偏正关系的复句中,更是这样)和我们这里提到的这种现象非常符合,我们可以这样概括这种现象,“之”字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在复句中做分句使用。

将这个结论和前一个结论合在一起,便是对于“之”字放在主谓之间的比较全面的认识,即“之”字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一种情形是放在单句中做句子成分使用,另一种情形是放在复句中做分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