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背拳实战厉害吗:“回家看爹娘”该立法吗(陪伴父母不是时间和次数上的硬指标,只是报个平安聊几句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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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看爹娘”该立法吗(独家报道)
陪伴父母,不是时间和次数上的硬指标,报个平安,聊几句天,都能拉近心中的距离
●本报记者 胡楚青 《 生命时报 》( 2011年02月04日   第 01 版)

 
“娘在哪儿,家就在哪儿。”这话说得朴实,但令人深思。短短的春节几天假,却有那么多人跋山涉水,只为回家看老爹老娘。不回家的,回不去家的,也大有人在。
一首《常回家看看》唱了一年又一年,可2011年一项新法律草案的出台,却让这再平凡不过的话题掀起波澜。子女“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中国的传统文化一直倡导“百善孝为先”,如果孝顺真的需要一纸文书来约束,这到底是当今老人晚年生活的保障,还是亲情缺失的悲哀?
正方:“不孝子”就得靠法律管
据统计,由于子女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离家后,我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就“陪父母该不该被写入法律”这个问题,《生命时报》联合“12580生活播报”对6060人进行了调查。其中55%的人认为,该为“子女陪伴父母”立法。这样可以让一些“狠心”的子女受到法律的制裁,让空巢父母能得到些久违的温情。
第一类观点认为,对不孝儿女来说,道德的约束显得苍白无力,一定需要法律管制。北京市公务员郭先生的一位朋友,和女儿住在同一个城市,但已经两三年没见过面。女儿一直固执地认为,父母是让丈夫与她离婚的罪魁祸首,所以一直对两个老人怀恨在心。这位老人告诉郭先生:“事实并不是女儿所想的那样,可女儿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他们。”郭先生认为,像他的这位朋友,因为子女的误解而得不到赡养,就应该用法律手段,保证他们老有所养。
第二类观点是,子女主观上并没有抛弃父母,但因为疏于照顾,让父母产生了被遗弃的感觉。山东个体商户张小姐表示,比如有些儿女工作太忙身不由己,在遥远的城市甚至国外居住,打起麻将来通宵达旦,喝起酒来从早到晚,外出旅游几天几夜……都造成了“不孝”的客观后果。虽说立法带有硬性强制,但目的却是为唤醒这类儿女的良知,更多的人会从最初的受约束、不习惯,逐渐将“常回家看看”变为一种自觉行为。在某媒体工作的张女士则告诉记者,立法不一定是勒令孩子回家,而是给孩子探望父母所需的时间、金钱等条件,也需要政府、社会及单位提供一定保障。”
采访中,绝大多数人都表示,“常回家看看”立法细则需要完善。比如究竟多长时间为“常”,是一周,一个月,还是一年?“看望”到底该如何界定?在外打工的子女,常常要一两年才能回一次家,是否属于违法?如果子女“常回家看看”入法,回家的成本费用问题、子女工作的假期问题怎么解决?以上问题如果不逐一解决,这样的法规就不具可操作性,容易流于形式。
反方:孝心不是逼出来的
另外45%的被调查者对这则法律条文表示了异议,他们认为,“用法律来规范孝心没有必要,反而会伤害感情”,“陪伴的含义太难界定,法案最终会难以落实”。
瞿先生夫妇住在西安,独生女儿在北京工作,并已成家。每年瞿先生和女儿见面的时间少得有限,但他仍然认为,没有必要“立法逼子女尽孝”。“作为父母,谁都希望子女守在身旁。但他们有自己的事业、家庭。只要她们平安快乐,父母也就知足了。”瞿先生对《生命时报》记者说:“孩子的假期有限,如果强迫她们每个假期都得回家,从经济、安全角度考量都不现实。如果真有了这样的法律,我反而会觉得心里不安。”张阿姨已经两年没有见到在美国工作的儿子,在她看来,“不是孩子不想家,他也要生存,工作的压力根本没给他留出回家的时间。”绝大多数父母都和瞿先生、张阿姨抱有一样的想法,认为子女们也有自己的无奈,做父母的应该体谅。
而在专家看来,这项法案的实施,存在两大难。一是孝顺属于道德范畴,很难用法律来规范。这样可能会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伪孝”:一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因工作繁忙无法经常回家,是“违了法”;一个经常登门“啃老”的不孝子,倒可能成了“守法”的好公民。
二是,条文中的“忽视”、“孤立”、“探望”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认为,法律若规定子女“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这种主观的想法是好的,但写入法律不合适,因为根本没有可操作性。中国科学院老年科学研究会会长熊必俊则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孩子在外地,一年回家一次,算孝还是不孝呢?”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戴福律师更提出,即使法院做出子女应该看望问候父母的判决,也很难执行,“总不能把子女绑到父母面前去吧。如果子女带着怨气到老人家里,可能会给老人造成二次伤害。”
像对待孩子一样体贴父母
人们常说,“子欲养而亲不待”是人生中最大的遗憾。西南大学心理学院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汤永隆和远在台湾的母亲相隔千里,“我们长大、工作、成家,相伴父母的时间就开始变为倒计时。虽然我认为不能靠法律让亲情回归,但是,确实每个人都该问问自己,爸妈真的快乐吗?他们孤独的时候我在身边吗?我还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吗?”
香港城市大学社会心理学副教授岳晓东表示,不论立法与否,孝道缺位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换一个角度想,如果你曾因为朋友的邀约,推掉陪父母吃饭的计划;因为想出国旅游,让他们孤独度过一个个假期;因为觉得父母越老越啰嗦,而不愿意接他们的电话……等你老了,希望你的孩子也这样对你吗?
那么,什么叫真正的尽孝呢?
赡养为先。熊必俊说,所谓养,包括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两层含义。如果父母经济条件不佳,应尽量提供支援,让他们觉得生活、住房、看病的问题没有后顾之忧。有条件的人,可以安排父母和自己住的近一点,平时采购物品、打扫卫生多帮忙。岳晓东认为,即便父母有充足的积蓄,孩子也应该定期给父母一些钱,而不要反过来惦记父母的钱和房子,“这是最让老人寒心的事”。
而精神赡养归根结底就是让爸妈觉得还有用、不孤独。老人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价值感的丧失。孩子们往往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让老人处于“被遗忘的角落”。让老人感到子女是需要他们的,比什么都重要。
顺从为次。所谓的顺,并非指事事听从父母,而是明白他们的心思,多做些他们喜欢的事情。汤永隆说:“有些子女,出钱出力毫不含糊,但就是不听话,或者强迫父母接受自己的观点。这种‘不顺’的孝,不是真的‘孝’。”岳晓东提醒,在向父母表达反对观点时,尤其要注意语气和方式。比如有些老人总愿意买保健品,子女千万不能说“看你又花钱买回一堆破烂,早告诉你吃这些没用了”,最好从体恤的角度来问,“您身体有什么不舒服?咱们让医生看看,哪种保健品适合您?”
遇事多哄。所谓“老小孩”,爸妈老了,性格却容易向“小孩”靠拢。有时会任性,有时会较真。“这时候,子女最不该做的就是表现出不耐烦。比如爸妈体检查出了问题非常担心,别说“你看你老瞎琢磨,自己吓唬自己”,而是要陪父母分析病情、制订治疗方案。熊必俊说:“人老了,哪怕买菜买贵了这样的小事,都可能自己赌气半天。子女一定要想办法疏通他们的心结,哄他们开心。”
心思要细。逛街时总走在父母前面,嫌他们做的饭有时淡了有时咸了,都容易让他们觉得自己没用了。生活中类似这些小细节,一定要多加留心,永远走在他们旁边,夸他们做的饭菜是你最喜欢的味道,都是给父母的“定心丸”。
“赡养、顺从、哄逗、心细……我们都会这样对自己的孩子,也应该像对待孩子一样体贴父母。”岳晓东最后说,时间阻不断亲情,距离挡不住感恩。“陪伴父母,不是时间和次数上的硬指标,而是如何拉近心中的距离。”从今天起,多给他们打个电话报平安,多留点时间陪他们聊天,真正的“孝”,无需法律来维护,因为它的力量,远远大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