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和昌平哪个好:坚持“一化三改”方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10:37:14
坚持“一化三改”方针
推进供销合作社事业更快发展
省社提出了今年和今后几年要认真坚持和实施“一化三改”的工作指导方针,即:服务“三农”,更加广泛深入地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为供销合作社体制再生创造经济条件和组织基础;改革产权制度,加快社有企业改制步伐,为供销合作社的繁荣发展提供动力基础;改造传统网络,锻造和培育几支具有较强带动和竞争能力的品牌企业“龙头”,增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改变封闭体制,吸纳各种经济成份,包容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凝聚对合作制有益的各种生产力要素,最大程度地光大合作精神,真正走上开放办社的道路,促进供销合作社实现体制转换。
一、服务“三农”,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重点是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去几年中,各地进行了大量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今年的工作要在过去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三个重点:
一是下大力气发展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依托力量。参与农业产业化,最重要的是要在龙头企业建设上下功夫。首先,要发展好系统内的龙头企业。据统计,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共有加工、贸易类龙头企业521个,涉及棉花、粮食、果品、蔬菜、食用菌等产业领域。当前的主要问题是规模小、实力弱,带动能力差。今年,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把加强龙头企业建设作为突出任务,认真研究,想尽一切办法,组织力量,抓出成效。要充分发挥各地的独特优势,以县为关键环节,以优势企业为载体,通过投资、合作、重组等进行规模性扩张,尽快培育出几个有竞争力、带动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大型龙头企业。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通过资金运作、资产整合、引进投资和吸收农民及专业大户入股等,规划出一些较大项目,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必要资源,加快建设步伐。其次,要抓好同系统外龙头企业的联结工作。系统内中小型企业要走靠大联强的路子,较大型企业也要尽可能和系统外大型知名企业联姻联合,进一步发展壮大自己。省、市社要积极同系统外龙头企业联系,帮助县、基社根据产业特点和要求,组织专业合作社与之对接。对已对接成功的要继续发展,扩大规模;对有发展可能和工作余地的,要千方百计予以帮助,从中撮合和协调,促其成功。另外,要搞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是一种很好的龙头经济带动模式,而且投资少,见效快。各级社要结合资产开发工作,继续抓好。总之,龙头企业建设是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中之重。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在系统内建设成若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集团,加上系统外龙头企业和各层次各类企业,初步构建起全省参与农业产业化的龙头带动体系。
二是扎扎实实发展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业产业化进程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帮助他们走合作社道路,是新时期“三农”工作赋予供销合作社的神圣职责,特别是县级社和基层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发展专业合作社主要通过基层社来办。第一是领办,即通过投入资金、提供设施、技术入股等方式,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第二是组织,即根据当地产业和市场情况,通过引导和具体操作等方法,帮助农民组建。这两种方式都应该坚持。发展专业合作社,既可以把专业合作社建在基层社,更要注意在村一级发展。村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基本区域,是农民自治组织的基层单位,也是农民经济活动的主要空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村几业、一村几品的产业结构在许多地方开始形成。适应这种需要,把专业合作社的基础建立在村上,是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许多地方在调整基层社建制之后,与村一级距离很远,也需要我们把重点移到村上,把主要由供销合作社领办调整到主要由供销合作社组织、村一级农民自办上来。同时,在村一级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在基层社建立专业合作社的联合社,对行政区划内或经济区域内的专业合作社进行统一管理和指导。县级社要对所辖区域内的农副产品种、养、加工产业进行调查摸底,对在村一级建设专业合作社、在基层社建立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进行规划、布局和指导。要加大推进力度。各地要认真总结前几年的工作经验,根据当地实际,调整发展目标,要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搞好分类指导,促进更快发展。建设质量和规范运行是专业合作社的生命力所在。各市、县社要按照有关章程和管理办法规范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争取建一个活一个,真正发挥把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市场、增产增收的作用。已经创办的专业合作社,要在上级社的帮助下,加强与各类龙头企业的结合,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格局。
三是满腔热情地发展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要本着“重视、抓紧、规范”的原则进行。要认识到,农产品行业协会是联结农户、企业和市场的纽带,发展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是新阶段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应对WTO挑战具有重要作用,是创新农业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加强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此,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提起高度重视,一定要抢在手上。现在,各行业、各部门包括一些非涉农部门都在考虑涉足这一领域。可以说,谁动手早,谁就能争取主动,就可以尽快形成系统,在今后的发展中拥有参与、组织和管理的资格;相反,认识迟、行动慢就会陷于被动,并在新一轮竞争中失去发展机会。各市、县供销合作社要根据市场需要和农民群众的需求,重点围绕传统优势业务和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当地在哪些农产品行业尚未建立行业协会,在此基础上制订发展规划,明确责任和时限,抓紧组织实施。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一定要强调规范,力戒“牌子”协会和走过场、搞形式、图热闹等问题,把工作做到实处。对已经注册、正在运行的协会要不断增强实力、完善服务功能。力争年内把我们有能力办、应该办的各类协会建设起来,并实现规范化运转,在推进当地产业化经营、组织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和应对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各地在发展中,要注意吸收不同所有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流通企业、服务实体、各种专业大户和经纪人等作为会员,并为会员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营销、技术和法律等服务。要积极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建设,依托合作社优势,发挥“行头”作用,实现对社会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和管理,引领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目前,省社正在筹划成立全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各市、县社也要研究成立本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形成覆盖全省、上下一体的组织网络。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承担起责任来,履行好政府职能转换后交由中介组织承担的组织、规范、协调、监督、服务等职能。
二、改革产权制度
投资主体单一,资产不良,机制不活是制约社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个大问题;体制陈旧,机制僵化,市场竞争乏力,成为多数社有企业的通病,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可以说,产权制度不改革,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历史重负就不能从根本上解脱;产权制度不改革,我们的企业就难以精干、壮大;产权制度不改革,整个供销合作社体制就难以巩固、创新和发展。因此,必须适应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加大力度,加快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据统计,全系统目前已有2157个县以上工商企业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改制和改革,占独立核算企业的90%,其中涉及产权制度改革的不足60%。省社要求,各市、县社要制定改革规划,建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大力推进和实施改革。今明两年,产权制度改革面要达到90%以上,在大部分地方争取全部改制完毕。
要因企施策。对传统骨干企业和其它优势企业,进行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改革。吸收企业内外、系统内外的不同主体参股,打破企业投资主体单一的局面,实现产权多元化。对于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和从事重要商品经营的企业,要坚持理事会控股。要本着调优、调大、调强的原则,集中优良资产办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资、棉花、日用工业品等商品经营龙头企业和经济效益好的骨干企业。对其它企业,要多种形式,不拘一格。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可由各级社控股,吸收社会投资、职工入股,鼓励经营者持大股,充分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产权明晰的运行体制和责权分明的经营机制;对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和一些边小微亏企业,该关的关、该破的破,该退出的要尽快改革退出社有资产。要按照农村发展的需要,按照市场化的要求,搞好关、破之后的重组,集中力量发展新的事业。
要继续深化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社企关系,逐步建立完善出资人制度,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建立集团公司或资产经营公司,使企业同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之间的关系转变为企业法人同出资人的关系。产权制度改革以后,各级社理事会作为社有企业出资人,要用市场经济的理念,建立和完善出资人制度,保障理事会以出资人身份行使在企业的权利,履行出资人的相关义务。理事会作为出资人,要行使好对出资企业资产的监管权力,特别是要管好控股企业的经营者,使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活动真正代表理事会的利益,贯彻理事会的意图。同时,还要辅之以其它监督方式,如建立定期和专项审计制度、财务总监委派制度、企业事务公开制度、企业预决算和大事审批制度等,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新型的社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使社有资产和企业不断增值和发展。在企业内部,要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改制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管理体制。要改革企业的分配和用人、用工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要坚持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把企业做大做强。在产权制度改革中,要通过系统内不同层次的联合与合作,发展壮大一批合作社能够有效控制的为农服务骨干企业。做大做强要着眼于优势企业。对大多数企业而言,必须放开搞活。对与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关系密切的优势企业和产业,该控股的一定要控股,通过改制,努力提高企业的扩张力和核心竞争力,使它们尽快成长为具有国内、国际竞争潜力的现代企业。要以资本为纽带,促进企业之间的联合,通过联合,形成几个上规模、上档次、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大型企业集团。
当前,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要与减债解困工作相结合。要看到,不从沉重的债务包袱中解脱出来,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就无从谈起。要继续加强与长城公司、农行等单位的接触协调,努力争取最大幅度的优惠,使社有企业改革与减债解困工作互相促进、同步进行,争取社有资产最大限度的存续和发展。
三、改造传统网络
计划经济体制给供销合作社留下了遍及城乡的经营网络和设施,这是供销合作社最大的优势,也是进一步谋取更大发展的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3]3号)指出:“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在农村逐步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工业品的连锁经营,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供销合作社的明确任务。面对入世后国内外资本的竞争,我国农村流通业开始全面整合,加快改造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网络,再造系统联合优势已迫在眉睫。近一二年,网络改造虽然在一些市、县取得了某些进展,但就全系统来说,还没有全面展开,各市的发展也很不平衡。各级社领导要审时度势,紧密结合农村实际,以积极进取的姿态,推进传统经营网络的改造。要深刻认识加强系统联合的重要性,着眼于联合优势的发挥,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开展合作与联合,探索建立以产权为纽带、兼容各方利益的新的合作机制,采取各种方式对系统现有的网络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
改造传统经营网络,要发挥优势,把打造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服务网络、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日用消费品流通服务网络和其它主营商品经营网络作为重点。经过两年的努力,要在全省建立以农资、棉花、食盐、日用工业品、烟花爆竹等骨干商品的经营网络。农资经营网络要探索建立以省农资公司为龙头,上联中农公司,下连市、县、基层网点,外联生产厂家的农资连锁配送和经营网络,并应用现代信息手段,推动全省农资商品连锁配送向集团化、规模化、网络化、多元化发展。棉花经营网络要建立以省棉麻公司为龙头,依托各级棉花企业,联结纺织企业和生产者,集生产、收购、加工、营销、进出口为一体的棉花产业化经营网络,组建河北棉花(集团)有限公司。盐业经营网络要通过加快实施联合重组步伐,逐步建立全省盐业专营企业集团,实现全省统一经营、统一管理。日用工业品经营网络要依托市、县供销合作社,走“小超市、大连锁”之路,通过控股、收购、合作等方式,逐步把规模做大,建立以城市为依托,农村市场为基础,城乡互动的经营网络体系。烟花爆竹经营网络要发挥省公司对外统一组织购进货源的优势,采用现代经营管理方式,组织全省的连锁经营,把这一政策性业务做大做强。在构筑骨干商品经营网络的同时,结合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积极探索介入医药、图书等领域的经营,通过开展连锁配送,拓宽、完善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体系。
改造传统经营网络,要大力发展各种新型经营业态,引进现代流通方式,对现有网络资源进行整合。基层社的商场、门店和综合服务站是网络的终端,对其优势要认真进行开发,改造、重组现有网点,联合社会力量,把他们吸纳和整合到供销合作社的连锁网络中来。综合服务站要按照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供销合作社牵线、农民主办、社会参与、农民享用的办法来建设。综合服务站建设要尽量做到统一建站标准、统一标识、统一办理营业执照、统一配送商品、统一基本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标准,为农民提供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卫生、文化、科技、娱乐等综合服务,使综合服务站成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市、县供销合作社的批发流通企业要根据自身条件和业态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建立配送中心,积极发展物流配送,通过搭建新型物流配送平台,为与国内外大型物流体系接轨,构建多层次、多功能、便捷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创造条件。要积极支持所属企业与连锁企业对接,鼓励实力雄厚、品牌效应大的企业按照“小超市、大连锁”思路,扩张自己的品牌,自上而下形成联合较紧密、品牌知名度较高、带动能力较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集团;较弱的企业,可以通过内合外联、整体加盟的办法,靠强联大,实现发展。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熟悉农产品经营的优势,积极参与大中城市农产品连锁、超市、配送建设,采取联营、订单供货等形式,主动与城市连锁集团对接或合作,组织农副产品进入超市,促进农副产品销售。总之,要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确立连锁经营在供销合作社商业和服务业经营中的主体地位,形成全省上下一体、系统联动、资源配置合理、富有市场竞争力的全新的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体系。
在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工作中,各级社及所属企业的领导同志要认真学习现代营销、管理知识,确立现代管理理念,用符合市场经济的新的观念来认识、谋划和开展工作。要避免盲目建设,在投资上一定要慎重,充分考虑各种现实基础,尽量避免造成新的损失。各地在基层网点改造和整合中,要防止简单地“一卖了之”等做法,要结合小城镇建设,搞好网点规划和建设,通过资产开发、置换等,尽可能多地保留资产和设施,为今后的发展留下余地和空间。
四、改变封闭体制
开放是国际合作社制度的一条重要原则,开放性是国际合作社组织的重要特征。然而我国的供销合作社体制由于带有比较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和行政化倾向,长期以来,几乎不具有开放性功能,至今“联合社不联合、合作社不合作”的封闭格局还未彻底打破。从“合作”上讲,近年来通过兴办专业合作社,农民开始加入到供销合作社事业中来,但就规模和实质关系而言,目前的供销合作社还不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从“联合”上讲,各级社之间的联合也还没有破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合作社必须与时俱进,冲破传统封闭的体制束缚,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实施开放办社,积极拓宽发展空间。这是一件事关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大局、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
改变封闭体制,实行开放办社,必须突破原有的“系统”观念。要面向社会,敞开大门,积极吸纳各种合作经济组织或带有合作制因素的经济组织入社,为供销合作社事业注入新鲜血液和新的活力。要积极实行组织开放、经营开放、管理开放、产权开放、人才开放,通过大开放促进大合作,以大合作带动大发展。要大力兴办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把更多的农民吸收到合作社事业中来,夯实合作社事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通过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方式,使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加入到合作社事业中来。要吸纳社会资本入社,广泛吸纳系统外、地区外、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的企业和自然人投资社有企业,对社有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改变封闭体制,实行开放办社,必须突破“供销”业务界限。“供销”二字是多年来计划经济给供销合作社的职能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各级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已经大大超出了这一范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供销合作社面对的是农民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问题,服务范围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许多方面,不仅要开展供销业务,而且要组织合作社,进行信息、科技服务,甚至还要对农民进行特定的培训和教育等等。这样的突破,就是发展;只有这样的突破,才能带来供销合作社的更快发展。(根据张彦惠同志在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系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编)(文/张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