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手简介:何必在意举报人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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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在意举报人的动机? 日期:2011-05-30  作者:贺震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2版   复制链接  转载到:  #TRS_AUTOADD_1104510386203 {MARGIN-TOP: 0px; FONT-SIZE: 12pt; MARGIN-BOTTOM: 0px; LINE-HEIGHT: 1.5; FONT-FAMILY: 宋体}#TRS_AUTOADD_1104510386203 P {MARGIN-TOP: 0px; FONT-SIZE: 12pt; MARGIN-BOTTOM: 0px; LINE-HEIGHT: 1.5; FONT-FAMILY: 宋体}#TRS_AUTOADD_1104510386203 TD {MARGIN-TOP: 0px; FONT-SIZE: 12pt; MARGIN-BOTTOM: 0px; LINE-HEIGHT: 1.5; FONT-FAMILY: 宋体}#TRS_AUTOADD_1104510386203 DIV {MARGIN-TOP: 0px; FONT-SIZE: 12pt; MARGIN-BOTTOM: 0px; LINE-HEIGHT: 1.5; FONT-FAMILY: 宋体}#TRS_AUTOADD_1104510386203 LI {MARGIN-TOP: 0px; FONT-SIZE: 12pt; MARGIN-BOTTOM: 0px; LINE-HEIGHT: 1.5; FONT-FAMILY: 宋体}/**---JSON--{"":{"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margin-top":"0","margin-bottom":"0"},"p":{"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margin-top":"0","margin-bottom":"0"},"td":{"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margin-top":"0","margin-bottom":"0"},"div":{"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margin-top":"0","margin-bottom":"0"},"li":{"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margin-top":"0","margin-bottom":"0"}}--**/

  前一段时间,有个知道笔者在环保系统工作的朋友告诉笔者,有家企业私设暗管,常常在夜间和双休日偷排污水,意思是希望笔者找人去查一下。笔者虽在环保系统工作,但由于并不从事环境监察,没有直接调查处理的权力。因此,笔者便将这一信息转告了负责这一区域环境监管的同志。但这位负责人要笔者提供举报人的姓名、电话号码和举报动机,并要求填写“单子”。由于那位朋友有思想顾虑,不愿将其个人信息和举报动机等提供给环境监察人员,后来,这事也就不了了之。如今,那家企业的暗管可能还在发挥着偷排的功能,并为企业省下大笔的费用吧。


  对此,笔者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要那么在意举报人的动机呢?举报动机与企业偷排不偷排有什么关系?


  诚然,现实中举报企业违法排污的动机可谓多种多样。有的纯粹是出于对自然环境的珍惜,举报违法排污企业是为了保护环境;有的举报违法排污企业是为了维护自己环境权益;有的是为了获得举报奖金;有的举报违法排污企业是为了挤垮同行;还有的举报人由于个人恩怨,举报企业违法排污是为了出口“恶气”。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但笔者认为,有些“动机”虽然不甚高尚,但并不违法,也谈不上不道德。只要举报行为本身没问题,就不应该去干涉其举报“动机”。对环保部门来说,不管举报人出于什么动机,只要有线索,就应该去调查;只要企业违法排污事实属实,就应该去整治。进行环境监管是环保部门的职责。没有人举报,环保部门平时还要对排污企业进行检查甚至是暗访;有人提供线索,可以“顺藤摸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又何乐而不为呢?


  对于查处环境违法问题来说,举报人什么出于动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举报的内容是否属实。如果内容属实,即使举报的目的不那么“单纯”,环保部门也要认真查处,因为这种行为客观上的确是保护了环境。退一步说,即使弄清了“动机”又如何?如果企业违法排污事实确凿,难道就因为举报者“动机不纯”、“掺杂个人利益”,环保部门就可以对环境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群众举报,是政府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的重要补充渠道,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形式。不管什么人、动机如何,只要其举报环境违法现象,环保部门就应该积极受理。公众参与环保,不应该受到任何限制,举报违法排污企业也不能附带任何条件。


  法律上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叫做“法律不问动机”。之所以要确立“不问动机”这一原则,根本原因在于法律并不能判断当事人采取某一行为的动机是否合理。一旦法律频频追问动机,个人空间的“私属性”就会荡然无存。现实中因举报人信息泄露,从而受到举报对象打击报复的前车之鉴实在太多了。还是莫要深究举报人行为背后的动机吧。不管其出于什么目的,一切公众参与,环保部门都应给予热情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