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战鬼武精魄爆率:每个人的心中都驻着一个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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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心中都驻着一个土匪

2010-12-24 20:01《齐鲁周刊》熊苇杭3334 次更多

   民国匪患,屡剿不灭,兵匪一家,形成了一个特定时期的历史怪圈。“铆焊和紧箍这个怪圈的主要链环是‘官匪勾结’、‘兵匪一家’。”

 

那些屡剿不灭的匪事:农忙时务农,农闲时为匪


  贫穷,总是土匪长期存在的潜在背景,而饥饿又是通向不法之途的强大动力。例如,四川有个土匪当了俘虏,他对审讯者说,如果他们愿意剖开他的肚子,他当土匪的原因就在胃里。好奇的执行官在处决俘虏之后,真的那样做了;胃里除了草,别的什么也没有。就像土匪们常常供认不讳的:“是死亡使他们逼上梁山,成为土匪的。”


  任何缺乏维持生活必需的物资供应的地区,都可能产生土匪活动。在那些资源匮乏,消费要求长期得不到满足的地方,土匪活动也成为社会现实中的一个永久性的特征。一马平川的广阔平原,洪水时常易于泛滥,结果引起饥荒,它是那种土匪活动可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典型区域。华北平原,特别是黄河和淮河之间的淮北地区,被一位地理学家这样描绘:“在一片巨大的冲积平原上,黄河像一条巨大的狗尾前后扫荡。”低洼的淮北地区土地肥沃,过去人口稠密,但是生态系统很不稳定,常常遭受洪水和旱灾的侵袭。它向土匪和官方的军队提供平坦的过道,使这个地区成为土匪活动、叛乱和其他军队行动的必争之地。平原环境使马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在秋天,骑着马的匪帮可以迅速地行动,经过夏天的阵雨,地面已逐渐变得坚实,一旦洪水退去,河床也很容易涉水而过。在这些地方,称呼土匪活动所使用的词语往往反映出马的作用。比如,从明朝中期到19世纪晚期,那些骑马驰骋于大路上的强盗被称为“响马”,他们自由地来往于首府直隶和山东的大部分地区。在满洲没有道路的平原上,那些不法之徒都被不加区别地称作“马贼”。


  值得一提的是,在民国时期,由于灾荒战乱,当土匪是迫于生计的农民可以想到的主要生存方式,当时农民为匪甚至到了“农忙时务农,农闲时为匪”的地步,可见农民和土匪之间的密切关系,但只要有可能他们还是愿意回归土地,重新做人。

 

土匪的信仰:血酬


  中国自19世纪起,兵匪不分,两者不同的是,兵公然掠夺,匪暗地抢窃。民国以后,不仅东北马贼跋扈,连大都市的巴士内都需要两位配枪的随车士兵来保护乘客安全。


  1926年刘镇华纠集10万河南流民土匪窜入关中围困西安长达8个月,致使西安城内饿死5万余人,甚至人相食。日本人侵占华北后,土匪特喜欢华北平原。在这里,家家总有一些粮食,小农户没有武器对抗土匪。农民对付匪患的一个办法是“装穷”。他们本来就穷,但要装得更穷。哪家农民的生活如果稍显富裕,立刻就有村里的“地勾子”报告给土匪,这家人就遭殃了。敢于多购置土地当地主的农户必然是人丁兴旺,他们要建立自己的武装对抗土匪,人均占有土地也不多,实际生活水平也不高。即使如此,地主家的人还有可能做土匪的人质。华北并没有很大的地主,地权分配比较平均。据调查,完全没有土地的农户不到1%。


  有人拿西北山区农民和华北平原的农民做了一个比较,发现西北山区农民从房屋建造到室内中堂布置,都显示出某种文化气息,而华北平原的农民则似乎过着一种没有任何文化含量的生活,全部生活围绕一个字——吃。这是农民十分无奈的生活方式选择。农民靠这种方式显示自己的贫穷与琐屑,换得了活命的机会。当人只顾得活命的时候,就只能与所谓文化相揖别。


  朱新繁《中国农村经济关系及其特质》称,到了1950年代中期,才平定了盘据河南省的土匪。吴思在《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上的生存游戏》一书中开篇即写道:“强盗、土匪、军阀和各种暴力集团靠什么生活?靠血酬。”吴思说:“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血赃”变成“血酬”,有使暴力合理化的意味。但对黑社会的信徒来说,却是天经地义的。


  如果李鬼劫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富翁,风险很小,“血酬”的价值却很高;而如果李鬼劫的是李逵,“流血拼命”的风险很高,即使抢劫成功,恐怕李逵也没有多少钱财。这么说来,其付出与酬报远不能跟抢劫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富翁相比。结果却是李鬼不仅没得到血酬,反而被李逵杀了,其血酬何在?可见,劫匪有时付出很小,“血酬”极丰;有时付出很大,“血酬”极少;有时付出很大,“血酬”也多;有时付出很小,血酬也少;有时连命都送掉了,血酬为零。


  梁启超说:“人世间最可耻的,莫过于服从强权(逻辑),数千年来国人恰恰有这样的恶性,这是中国长期处于专制政治之下而不能自拔的重要原因,如果这一恶性不除,直到地老天荒,恐怕中国也不可能出现什么好政治。只要这服从强权(逻辑)的恶性不除,中国将在暴君政治、暴民政治之间回圈不已。”


  安兰德在《致新知识分子》指出,在人类的文明进程里,有一支蔑视商业活动和物质财产的同盟军,里面有两种人,暴徒和信徒。暴徒靠抢掠和剥削为生,践踏他人财产权,信徒则巧舌如簧,为各种强制行为粉饰,以“公共”的名义将其合理化。在古代,他们是酋长的匪帮和巫师。

 

“大部分中国人的灵魂里,斗争着一个儒家、一个道家、一个土匪”


  有个说法是“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暴君”。但做“暴君”首先得戴上可供执政的王冠。所以,在尚处于在野之时,更准确的说法是——每个人的心中都驻着一个土匪。
  李慎之说中国有两个传统:大传统是孔夫子,小传统则是关二爷。简单说,大传统是“忠”,小传统是“义”。这点不难理解,时至今日,大家知道“忠”是皇家用来驭民的割头术与销魂散,而“义”则是撑起民间草莽政权的精神伟哥与万能胶。


  除了上述两分法,还有个鲜为人知的三分法。英国著名学者赫尔伯特·韦尔斯在《人类的命运》中曾经这样写道:“大部分中国人的灵魂里,斗争着一个儒家、一个道家、一个土匪。”受此启发,闻一多写过题为《关于儒、道、匪》的文章,结合中国传统,指出韦尔斯眼中的“土匪”,实则是一群流落江湖,“堕落了的墨家”。


  个体方面,比如说像阿Q这样的散兵游勇、孤胆英雄,首先儒家教会了他做个积极的奴才,见到县太爷腿关节便会像水银一样泻到地上;道家则教会阿Q在面对今朝不济时忍不住超脱地去想祖上也阔过;至于匪气,如你所知,阿Q也曾“同去、同去”,客串革命。


  至于群体方面,最具代表性的当属梁山里的好汉们。《水浒传》里的梁山性格,在宋江这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身上有完美体现。梁山好汉学墨家兴“天罚”,要替天行道,然而,只要是当了打家劫舍的土匪,就少不了要做些“替天行房”、强奸民意的事情。如你所知,梁山好汉并非都是逼上梁山,有不少便是由宋江及其喽啰卖耗子药设计骗上去的。一旦后路已绝,前途茫茫,便只好落个草,一起做兄弟了。如此光景,颇有些罗伯斯庇尔时代“你不想自由,强迫你自由”的意味。至于后来宋江为得招安而茶饭不思,则是要求众兄弟“你不想当奴才,强迫你当奴才”了。


  事实上,这个潜伏于人心中的“土匪”折射了全人类的命运。即使是《乱世佳人》里楚楚可人的郝思嘉小姐,也曾跪在故乡的大树下发毒誓,让上帝见证她有朝一日可能变成“土匪”——即使杀人,也绝不让自己的家人挨饿。


  一个功能正常、心怀理想的国家,理应无条件地激发人心中的善与美,同时也不得不对人性中的恶意设防。这也是为什么既允许游行示威随时发生,又将其圈定在几条固定的街道上之原因所在。其目的就在于——你有权维持你心中的光和热,可以将此骄傲示人,但请不要让它烧出来,毁了邻家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