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十字架图:刘世锦:2013-2017年中国潜在增长率可能下滑(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8:01:13
财新:报告还对中国经济增长率自然回落的时间进行了估计,虽然此前曾有不少人认为,中国经济不可能无限期地保持目前的高速增长,增长率必定会回落,但迄今为止似乎还没有正式的文献来估计增长率自然回落的时间。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估计,增速回落会带来哪些影响?

  刘世锦:如你所说,中国经济不可能无限期地保持目前的高速增长,增长率必定会回落。众所周知,经济学中的预测是很困难的,预测拐点则难上加难。对此,课题组有清醒的认识。

  课题组预测的主要依据是其他成功追赶型经济体的历史经验,并假定中国的发展路径与这些成功追赶型经济体较为接近。在这样的假定下,得到的预测结果是,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有很大可能性在2015年前后下一个台阶,时间窗口的分布是2013-2017年。增速下降的幅度,按照国际经验,大约为30%,如由10%降低到7%左右。

  这个预测显然不是“严丝合缝”的预测;而且,这里预测的是潜在增长速度而不是实际增长速度的趋势。需要指出的是,增速下降的幅度,也取决于实际采取的应对策略。应对得当,有一定降幅,比如30%左右,回落过程较为平缓,降低之后还能够在中速增长的平台上持续增长较长一个时期,如10-20年。若应对不当,降幅可能相当大,而且有剧烈起伏。

  课题组“知难而上”进行研究和预测,主要原因是两个。第一,前面说过,在大量的数据分析中发现,人均收入达到11000国际元之后,增速回落,是一个规律性较强的“典型化事实”。中国有自身的特点,有可能会偏离其他国家历史上的“典型化事实”,但是,偏离幅度不会太大,增长速度在这个时候回落将是一个大概率事件。高速增长的驱动力,从供给方面看,主要是低成本的要素组合优势和技术模仿优势;从需求方面看,主要是居民基本消费的满足、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的大宗制造品和基础设施增长。在大量调研中发现,中国这两方面的驱动力已经开始减弱。比如,东部地区的地方领导同志感觉,“‘十二五’期间很难找到以前那么多大项目了。”

  第二,翻越“高收入之墙”,必须通过转变发展方式,着力解决好防控风险和增长动力转换两方面的问题。如果等到增速下台阶时再去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就为时已晚,付出的代价将会很高。所以要有一个“提前量”。对增速下台阶给出一个预测,实际上对发展方式转变提出了一个时间表。“转方式”要打攻坚战,有些事情不能再拖下去了。不少人对增速回落及其带来的挑战缺少警觉和认识,比如,有人以为“中国的高增长仍会持续30年”,不重视未来可能出现的增速回落;或者认可增长将会回落,但以为回落中问题不大,将会平稳转入中速增长;或者虽认为回落中会有大的问题,但“走一步、看一步”,“到时候再说”。事实上,我们现有经济发展方式对增速下滑冲击的抵御能力是相当脆弱的。2008年金融危机冲击下中国财政收入、企业利润、就业量等的骤降,就是有力的佐证。2008年的冲击还仅仅是短期的,倘若经济增长速度不是一两个季度而是常态性地回落,由于准备不足很可能陷入严重困境,并引发某种形式的财政金融危机乃至社会动荡,在较长时间内难以回到稳定增长的轨道。

  所以,课题组进行上述研究和预测,主要想法是基于工业化的历史规律和可借鉴的经验,提出中国发展中有很大可能性出现的一个转折,而这个转折的影响非同一般;更重要的是,对经济转型提出明确的时间要求,也就是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在在增速下台阶之前有一个实质性的进展。

  财新:大多数经济学者都认为,中国前30年改革开放成功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它是一个帕累托改进的过程,很好地解决了人们参与改革的意愿问题。我们也注意到,报告中提出了加快“参与促进型改革”的建议,为什么要提出这样一个建议,其含义是什么?

  刘世锦:应对经济潜在增速下台阶、翻越高收入之墙所面临的风险与挑战,课题组认为应主要解决好一系列重要问题,包括在增速下台阶时有效防范和化解高速增长期所积累的财政、金融风险;企业适应中速增长的环境,逐步改变“速度效益型”的盈利模式;随着增速回落而相应调整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形成充分有效的市场环境,在竞争基础上产生一批创新型大企业和大量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出具有长期国际竞争力的技术、知识密集型制造业与服务业;进一步开放市场,放宽垄断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准入限制,为服务业的大发展提供空间和动力;在城乡统筹的基础上,加快进城农民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市民”的进程,促进农民承包土地等生产要素在保障权益的前提下优化配置;通过改革开放形成适应创新型社会需要的大学和科研体系;通过促进就业、创业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使中等收入群体快速成长;建成适应新阶段发展和创新需要、有效分散和防范风险的现代金融体系;政府由增长主导型向公共服务主导型转变,等等。

  解决上述经济转型中的诸多问题,根本上说,有赖于相关领域的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深入分析这些风险和挑战,可以观察到一条主要线索,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不同程度上都有赖于进一步提高社会成员参与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广度和深度。目前社会上有两个关注程度很高、同时与以上转型中诸多问题直接或间接相关度较高的问题,一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二是实现创新驱动。这两个问题看起来似乎相对独立,关系并不很紧密,但深入分析不难发现,二者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同一个问题。

  现阶段严峻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虽然可以通过再分配政策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釜底抽薪之策仍然是改善一次分配。就先天能力而言,不论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人们之间的差距并不会像收入差距显示的那么大。收入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在于后天的环境、条件、制度和政策等因素。解决收入分配差距问题的根本之道,是为社会成员,特别是原来差距较大的不同阶层的成员,创造大体相同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提供大体相同的受教育机会,就业、创业和创新的机会,或者说,要给社会成员创造尽可能多的参与工业化、现代化的机会。

  而创新驱动问题,说到底也是要使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特别是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一个全体成员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的社会,也将会是一个收入增长较快、而分配差距较小的社会。日本、韩国等成功追赶型国家的历史经验也证明,收入分配缩小与创新能力增强之间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为此,课题组提出了加快“参与促进型改革”,其含义是,以促进社会成员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更高质量参与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为目标,着力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取得突破。

  参与促进型改革,要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为社会成员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平就业机会;要消除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同时创造条件,让尽可能多的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市民”;要更加重视就业机会均等,打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没有关系,就没有机会”的格局;要进一步开放市场,降低准入门槛,鼓励自主创业,健全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体系。其次,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使社会成员有更多的人力资本积累机会。要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提升国民健康素质;要赋予人人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要加强职业教育,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要对贫困阶层实施有针对性的扶贫政策。第三,建立健全鼓励创业和创新的制度,为社会成员提供尽可能多的创业和创新机会。要打破垄断,鼓励竞争;要推动大学教育和科研机构改革;要建立支持创新的现代金融体系;要深化政府职能改革,改善政府服务。第四,完善创造稳定参与预期的法治环境,加强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的保护。

  由此可见,提出“参与促进型改革”,就是要促进社会各阶层成员更为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到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去,打破阻挠这一进程的各种障碍和壁垒。我们所致力要建设的社会,应当是在参与机会、能力增进和成果分配上尽可能公平的社会,同时也是社会成员积极性、创造力尽可能发挥的社会,两者应当也完全有可能结合起来,这也正是我们所倡导的和谐社会和创新型社会的涵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