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击者河正宇在线观看:【转载】用俺的老帖子回应一下《漫谈J-1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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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用俺的老帖子回应一下《漫谈J-1签证》


作者: yalefield    收录日期: 2010-08-16    发布日期: 2010-08-05
原帖(http://emuch.net/html/200908/1508213.html)是俺与“迷途羔羊”、“东方食客”在论坛交流的记录。今天,又看到wslang转载了《漫谈J-1签证》(http://emuch.net/bbs/viewthread.php?tid=2276511),俺对其中的“三、哪些人受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进行了下述解读。有些戏谑的地方,只是为了大家轻松一下,绝无他意。QUOTE:三、哪些人受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
并非所有的J-1签证都受到回国两年的限制,在上文列举的八种J-1签证中,只有
如下三种情况受到回国两年的限制:
    1、交换学者或学生参加的项目全部或部分地、直接或间接地由美国政府或本国政府资助。
    有关法律对资助的解释甚为广泛。由美国政府机构提供两千美金的旅行费用足以构成美国政府资助,从而使受资助者受到回国两年的限制。交流学者往往并不了解自己的项目是否得到美国政府的资助。同样,本国政府的资助也有许多形式,象在美国期间照领工资,来回机票由单位出资,都可能被视为本国政府资助。
    2、访问学者或学生所从事的专业被美国政府新闻总署列入本国所需专业人才(SKII LIST)。
    美国新闻总署通过与各国政府协商,制定了一份各国人才短缺专业一览表。凡列入该国人才短缺的专业,J-1签证即受到回国两年的限制。美国外交手册上可以查到各国不同的短缺专业。1988年,中国大陆政府与美国签订了有关协定,根据这项协定,中国所有专业均为短缺专业,也就是说,凡是来自中国大陆的访问学者或学生,不论所学为何专业,均受到回国两年的限制。
    3、在医学院攻读或受训的访问学者或学生
    凡是1977年以后来美攻读医学博士的交换学生,均需回国两年。但在医学院从事研究、教学的访问学者则不在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