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攻略:胡总书记强调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意义深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6:36:35

胡总书记强调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意义深远

贾 陆 英

    2010年9月1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部长级会议上提出:应该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这是对中国共产党人公平正义理念的精辟阐述。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公平正义,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不懈的向往和追求。在中国的远古时代,尧在位七十年后把天下禅让给舜,他告诫其继承人说:“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 上天赋予的使命已经落在你的身上了,要真诚地坚持不偏不倚的中正原则。他还警告舜及其后代:“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假如天下百姓都陷于困苦和贫穷,上天赐给你的禄位也就会永远终止。舜把天子之位禅让给禹时,也曾这样告诫过他(《论语.尧曰》)。

    “中”这个词,早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就已出现,《说文解字》把它解释成“上下通”和“旌旗杆”两个含义。“上下通”即天人相通之意,为天人合一哲学提供了依据。“旌旗杆”即族群的旗帜,居中而示正,引申为一切事物的度、中心、平衡点,为中庸之道提供了依据。

    孔子讲的中庸之道,有三方面的含义。第一是从哲学的范畴来讲,指的是“度”。凡事过犹不及,要把握好这个度。第二是从伦理的范畴来讲,指的是人的品德。把度的概念运用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就是要遵循礼的规范,言语行动都能依礼而行,把握好分寸,就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第三是从政治的范畴来讲,指的就是公平。允执其中,就是指为政者要坚信不疑地把握住公平的原则。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孔子把“允执其中”具体化为“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首先要“执其两端”,就是要全面地看事物,既要看到过的一面,又要看到不及的一面,这样才能把握全局,做到不偏不倚。然后要“用其中于民”,就是要在全面分析事物利弊得失的情况下,加以综合,运用中道,坚守住公平公正的原则,这样才能处理好民众的事情。孔子认为,遵守礼制与奉行中庸之道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礼”的功能和作用是调适和稳定社会伦理秩序,从而实现“中和”的目的。“礼”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必须体现“中”的要求,也就是公平公正的理念。所谓“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论语.尧曰》),就是说宽厚待人就能得到民众的拥护,言而有信就能得到民众的信任,勤奋敏捷就能建功立业,公平公正就能使民众心悦诚服。鲁国权臣季康子准备攻打附属国颛臾,孔子反对通过军事手段解决问题,主张运用仁义、礼乐的方式去解决。为此,他严厉批评当时担任季氏家臣的冉有、子路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孔子认为,一个国或者一个家,不必怕财富不多,只怕分配不均;不必怕所属的民众太少,只怕没有安定的环境。若是财富分配公平了,民众就不会感到贫穷;境内和谐和睦,民众就不会少;社会安定有序,就不会被倾覆。果能如此,远方的人还不归服,就以仁义礼乐的教化来吸引他们。他们既然来了,就要好好地安抚他们,让他们生活的安心。孟子发挥孔子的思想,提出了有“恒产”才有“恒心”的观点,强调统治者要想取得持久稳定的民心,就要有固定的产业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制民之产”,使“黎民不饥不寒”,老百姓“养生丧死无憾”,是实现“王道”政治的物质基础(《孟子·梁惠王上》)。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证明,一个社会的动荡不安,归根到底是由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引发的。常言道,“水平不流”、“人平不语”、“不平則鸣”。温家宝总理答中外记者问时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既要反对平均主义,更须防止两极分化,公平、公正、正义的原则,是最重要的价值理念。

    孔子等先秦儒家主张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向往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关注民生,强调为政以德,要求统治者行天下之大公,实行仁政,博施于民,公平公正地解决各类人群的生活保障,这种主观意图是十分宝贵而可取的。但是,在那个“礼坏乐崩”的时代,孔子身为一介布衣,想实现自己的理想是不可能的。他徒抱大志,唯有感叹而已。由于历史的局限性,他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圣人”、“明君”身上。这也是在长达两千多年的传统社会中,从精英到普通民众的一种普遍的美好愿望。然而事实却告诉人们,这样的愿望是靠不住的。旧中国一直是人治社会,君权至上,历朝历代能够修身自律、仁民爱物的明君甚少,虚饰仁义、欺世盗名的昏君甚多,而社会在体制机制上对昏君缺乏强硬的制约手段。明末清初的杰出思想家黄宗羲最先看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从“公天下”转变到“家天下”以后,君王的权力地位发生了巨大变化。公天下的时代,“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家天下之后,为人君者“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皆归于己”,“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他尖锐地批判专制君权说:“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明夷待访录·原君》)。黄宗羲的最大贡献,是他从中国历史和他本人的经验出发,设想出一个新的社会政治制度轮廓,其目的是抑制绝对的君权,为此要加重宰相的职权,建立“每日偏殿议政制度”(《明夷待访录·置相》),还要把培育人才的学校变成监察朝政的舆论阵地,做到“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明夷待访录·学校》)黄宗羲认为,三代以上行的是“天下之法”,是为天下人兴利去害;后来人君行的是“一家之法”,为的是保其一家“利欲之私”。因此,他主张恢复为天下的“先王之法”,即使后世的君主“其人非也,亦不至深刻罗网,反害天下。故曰有治法而后有治人”(《明夷待访录·原法》)。黄宗羲的设想包括三大支柱:一个是君,一个是相,一个是学校。类似于100多年之后出现的西方君主立宪制,他不愧为中国民主思想的启蒙者,代表了中国社会随着资本主义萌芽而出现的政治萌芽。然而,这个设想被后来西方帝国主义的入侵扼杀了。

    孙中山对中国古代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十分向往,他的思想并非复古,而是以“天下为公”作为旗帜,在继承先秦儒家主张用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治理国家、黄宗羲主张立公法以抑制君权等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更高的目标,推翻了两千多年来的封建专制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这个民主共和国家。后来,蒋介石背叛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中山先生“天下为公”的遗愿不可能在他的手中实现。中国共产党人总结、继承并发展了从孔夫子到孙中山的优秀思想成果,找到了实现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的正确道路。这就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就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一个长期的、具体的历史过程。它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程度是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具体的制度安排制约的,我们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为逐步实现社会公平创造条件。公平不等于平均,我们强调注重公平,决不是要再回到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而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近些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和特征,它的集中表现就是我国社会进入了“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突出,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分配不公的现象还很严重。这些情况充分表明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也充分说明了在继续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位置的必要性。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制度建设是保障。社会公平具有社会公众认同的基本标准。《辞海》对“公平”一词作了这样的解释:公平作为一种道德要求和品质,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性质。这就是说,衡量公平与否的标准,是社会认同的法律、道德、政策等社会标准,而不是个人的主观臆断。如果每一个人都从自己的私利出发去理解公平、衡量公平,那么“社会的”公平就将不复存在。我们必须加强制度、法制建设,学会运用权利义务机制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利益关系,善于在制度和法律的框架内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善于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此,一要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切实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及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的实现,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二要完善法律制度,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健全法律法规;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三要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强化执行机制,维护司法廉洁,更好地发挥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四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用再分配手段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五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快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六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尽快实现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提高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的素质是根本。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不仅要加强制度建设,而且要“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这就必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和谐文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思想文化、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对人的行为和人际关系的调节和整合功能。人是社会中的人,人在社会中生活,就必须迚循社会组织为维持一定的社会秩序而建立的各种社会规范。只有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引导人们自觉迚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做一个高尚的人、诚实的人、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人。只有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公民普法教育,广泛普及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才能逐步形成一个人人知法守法,处处法治昌明的和谐社会。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是关键。领导干部要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表率作用,一是要坚持勤奋学习,特别是要学习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自觉掌握和运用社会管理规律,不断提高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本领。二是要坚持公道正派,把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诚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切实做到是非分明,赏罚分明,秉公办事。特别是在用人上,要出以公心,不循私情,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排除干扰,匡正用人风气。三是要坚持以身作则,处处身先士卒,事事率先垂范,严格自律,迚纪守法,以自己人格的力量去影响他人,带动他人。只要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做到“其身正”,就会在全社会产生“不令而行”的巨大效应,促进党风、政风、民风的好转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