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诀 吴越:最高法法官:将会同最高检公安部统一醉驾入刑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8:25:47

最高法法官:将会同最高检公安部统一醉驾入刑标准

2011年05月27日 05:34
来源:央视网

字号:T|T
12597人参与325条评论打印转发

《新闻1+1》2011年5月26日完成台本

  ——醉驾:“满月”执行!

法官:被告人,刘顺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高仁,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王进跃,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解说:北京石景山法院昨天同日再审三起醉驾案,两个月,三个月,罪名相同,处罚又因何而不同。

李启新:酒精含量不是唯一标准,比如说你是否配合侦查,比如说你有无造成危害后果。

解说:打击醉驾已判案例无一缓刑,北京检方明确表态,酒精含量是唯一标准,无须考虑其他因素。

醉驾司机蔡某:(有人说)醉驾不一定入刑。

解说:醉驾入刑即将满月,入刑标准如何看待?量刑标准如何统一?严惩态势又如何继续?《新闻1+1》今日关注——醉驾:“满月”执行!

主持人(董倩):欢迎收看《新闻1+1》。

对于醉驾入刑这个问题,高法认为要慎重对待,不应该也不宜一律追求形势责任,但是公安部认为要严厉打击,绝不留任何情面。那听完这两种看法,人们会认为他们是不一样的。在醉驾入刑将近执行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又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播放短片)

字幕提示:成都醉驾司机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8.8mg/100ml,拘役一个月,罚金1000元。

佛山醉驾司机何某,血液中酒精含量247.5mg/1000ml,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北京醉驾司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59.6mg/100ml,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北京醉驾司机高晓松,血液中酒精含量243.04mg/100ml,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1年5月7日新闻

新闻口播:今天上午公安部交管局公布,自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截至5月15日各地交管部门共查处醉酒驾驶2038起,比去年同期下降35%。因醉驾导致的事故104起,造成28人死亡,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减少37.8%。

解说:醉驾入刑,打击严厉,效果显著,就在昨天北京市石景山法院再审三名醉驾司机,并当庭宣判,两人拘役三个月,一人拘役两个月,相同的是都处以了2000元的罚款。罪名相同,处罚却不同,如何权衡越来越让公众充满好奇。

杨万明(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庭长):(我们已经)要求各级法院把最近宣判的案件报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将认真总结各地的经验,选择典型的案件,以指导性案例的形式发给各级法院,探讨使用。在进一步积累经验以后,最高法院将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用来统一醉驾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量刑标准。

解说:各地量刑不一,如何统一已经成为共识。而有关入刑标准的探讨也同样引人关注。

“80毫克”是醉驾入行的唯一标准。今天,北京市检察机关针对醉驾入刑的首次表态,又一次成为了媒体关注和放大的声音。

字幕提示:80毫克唯一标准北京检察机关首次表态

解说:

醉驾入刑这个5月份起开始实施的新规定,威慑作用不言自明,看看各地的第一人,看看明星醉驾同样严厉的判刑。近一个月在全国各地发生的案例发人深省,如何执行好这一法律,自然受人期待。

字幕提示:2011年5月13日新闻

新闻口播: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指出,并非醉酒驾驶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要注意与行政处罚相衔接。这一观点引发了网友和公众的热议。

杨万明:我们国家刑法的总则第13条规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个原则适用于我们国家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当然也包括危险驾驶罪。

字幕提示:2011年5月18日新闻

新闻口播:公安部方面又透露,在《刑法修正案》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公安部门对经核实,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立案。

解说:显然对于醉驾执行标准究竟如何判定是个急需明确的问题,因为有些醉驾司机在面临审判时产生了侥幸心理。

醉驾司机蔡某:按杯数的话只有几杯,最多十来杯酒。我喝的是啤酒。

醉驾司机蔡某:(有人说)醉驾不一定都入刑,我专门问了律师的。律师说,这只是代表他的个人态度。

解说:根据媒体报道,截至目前醉驾入刑将近满月,已判案例无一缓刑。

1 2 3

相关专题: 醉驾入刑  

早前报道:公检法表态不一致

·最高法下发要求:醉驾情节轻微不入罪·最高法:醉驾审判缺经验 将尽快下发指导案例·公安部:各地警方对醉酒驾车一律刑事立案·公安部:醉驾执“刑”半月 醉酒驾驶同比下降35%·最高检: 醉驾案证据充分一律起诉

延伸阅读:

·四川一副局长醉驾被查续:不怕被处罚 就怕丢公职·内地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务员醉驾开除公职(图)·武坤:“醉驾入刑”开口子便宜的是公职人员·南都社论:“醉驾未必入刑”,司法应直面民意忧虑·赵勇:“醉驾即入罪对公务员不公”从何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