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体婴儿 图片:“民女许身救父”与维权须用“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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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女许身救父”与维权须用“怪招”
来 源:西安晚报 作 者: 时 间:2011-01-11
2011年第一天,某网一条名为“谁救我爸精神病院关14年!”帖子引发网络围观。小姑娘“郭寒韵”称:谁救出我爸,我做你的女人。媒体调查发现,卖身救父并不存在,此帖系人策划。然而这不是人们常见的网络欺骗,背后有着一个沉重的维权故事:“卖身救父”是假,为了引起媒体关注,帖主策划了这个故事。目前被十堰竹溪警方以精神病为由关了10多年的郭元荣已被释放,策划者称“维权须用怪招”。(1月9日《法制周报》)
人们向来反感欺骗,反感网络策划,反感一些炒家利用网众的愤怒编造虚假的悲情故事牵着人们的鼻子走。可是,对于这个策划出的“卖身救父”,网友不忍心谴责欺骗他们的人。因为,那个“欺骗的理由”让人无法责怪——这样做仅仅是为了吸引公众的眼球,为了曲线维权。“卖身救父”不过是为救人而想出来的维权怪招。
为了引起媒体的关注,帖主此前尝试过许多办法,以发帖的形式唤起社会的关注,可多次发帖迅速沉下去。于是开始思考什么样的帖子能够吸引网民的眼球,引起媒体关注,最终他想到的是容易引人注目、公众爱看、媒体觉得有新闻价值的“卖身救父”。事实正如他所想像,“卖身救父”帖获得高点击率,最后成为头条。结果也如他所愿,引来了媒体报道,受到巨大压力的警方释放了已在精神病院呆了14年的郭元荣。
多么沉重的“维权须用怪招”,这种维权经验沉重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可想而知,他策划出“卖身救父”时是多么的无奈。如果可能,他当然会选择正当的途径、常态的方式去捍卫自身的权利。他去与公权力讲理,可会跟他讲理吗?他去寻求法律的庇护,想通过法律讨回正义,可一些权力却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时,他们只能寻求媒体的帮助,寄望于媒体的报道和围观的力量形成对公权的舆论压力,从而借助于媒体的围观帮他们讨回正义。
这种依赖下,以致于出现了“不信法律、不信权力、只信媒体”的怪象。许多事情,似乎只有依赖媒体的曝光才能得到治理。
可媒体的关注视野是有限的,媒体人追求正义,悲天悯人,可他们有自己对新闻规律判断,很多时候只能选择去报道“最有新闻价值”的案例。面对求助时,他们要看这件事有没有“新闻点”。尤其是当许多弱者都将求助的目光转向媒体时,不堪重负的媒体不得不在这些信息中进行选择。不错,媒体有自己的弱点,他们会选择那些更普遍的案例、要有引人关注的噱头、要有新的表现形式——媒体对“新闻价值”的屈从,可能也源于公众对一般事件的审丑疲劳和对新奇事物的关注。
媒体的这种报道取向,“引导”着那些寄望于引起媒体关注的人迎合着媒体的取向,挖掘自己身上最具新闻价值的资源,比如,挖掘自己容易引起媒体关注的特殊身份,挖掘自己的遭遇中媒体可能感兴趣的经历——不可能每个人都有新闻资源和新闻价值可以挖掘。当无法挖掘时,他们只有想到“编造”。这个时候,也许只有“卖身救父”这样充满故事性的噱头才能让人们抬一抬那审丑疲劳的眼皮。这就是他所说的“维权须用怪招”。
事件水落石出后,当地宣传部门称此事是某些人虚构郭元荣女儿卖身救父,诱导媒体和网民关注,从而把事情搞大,是一种欺骗行为。不反思公民“维权须用怪招”之痛,却去责怪他们无奈的“欺骗”,这是什么逻辑呢?(曹林 原题:“怪招维权”背后的正当维权之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