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控股:人民日报:用参与式社会管理激发“公民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1:11:40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是我们社会管理的“顶层设计”。增强社会的协同性、激发公众的参与感,是做好社会管理的重要环节。江苏无锡市崇安区探索建立“新市民亲情理事会”,开启新市民自我管理的窗口。这个新市民自治组织,“演练”了社会管理实践的新模式,也启发着社会管理理念的新探索。

  特邀嘉宾:蒋伟坚 江苏无锡市崇安区委书记

  孔繁斌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不正眼看”呼唤认同式管理(治理者说)

  政府可将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向社会公众、尤其是社会组织转移,形成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

  当前,社会流动的加强给城市发展带来极大活力,也给城市的管理带来不少难题。我们崇安区是无锡的老城区,居住着众多外来务工人员,尤其如此。有社区干部对我说,一半以上的精力都放在流动人口管理上。但教育、罚款甚至一对一“监控”,效果却总不理想。为什么?在一次调研中,一位外来务工人员对我说:“本地人都不正眼看我们,我凭啥要服管?”这句话给我很大触动。

  为啥不正眼看?因为觉得他们是城市里的陌生人。陌生感产生心理上的排斥,甚至被看作“安全隐患”。所以,要做好这部分人的管理服务,还得从解开这个心结入手。只有市民群体对彼此产生认同感,才能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做好管理。另一方面,如果能激发其主动性,也是为城市社会管理找到一个新的发力点和生长点。

  建立“新市民亲情理事会”就是这样的一个探索。以广瑞一村为例,理事会成员18人,其中7人是新市民,先后建立了新市民党支部、流动妇女之家、新市民青少年之家、新市民培训学校等十大新市民自我管理平台。新市民还组建了自己的工作队,参与社区治安、卫生、计生等管理事务。社区一些重大事项决策,也邀请新市民参与。目前,崇安区建立亲情理事会的社区,93%的新市民参加了理事会。

  这种“参与式”的基层自治和社会管理,不仅有效促进了新市民融入城市,也增强了新老市民之间的认同感。更重要的是,这激发了新市民的自主活力,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效果。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这就必然包括情感的沟通、心理的交流。做好这方面工作,社会力量不仅有“全覆盖”的广泛性,而且有“点对点”的针对性,比政府机构更有力、也有效。从“亲情理事会”的实践来看,在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建立沟通表达机制等方面,政府都可以与类似的自治协会合作。

  “亲情理事会”也启示我们,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政府要承担的社会管理责任越来越多,“全能型”政府管理力量明显不足,但却不能通过不断扩张人员机构、增加财政支出来弥补。唯一的选择在于转变职能、自我限权,将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向社会公众、尤其是社会组织转移,形成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而政府要做的,就是提供新的机制、畅通新的渠道、搭建新的平台。

  (本报记者 王伟健整理)

  参与式管理是“承认的政治”(旁观者言)

  不同主体之间缺乏相互承认,生活共同体势必陷入关系紧张甚至断裂之中。

  “亲情理事会”虽然只是一个小探索,但背后透露出社会管理中一些共同的问题和取向。

  首先是如何面对“承认文化”的挑战。从社会主体角度来看,现代社会,各个主体之间差异性较强,却又是一个“生活共同体”。因而,社会发展的一项约束性条件,就是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不同性别之间,寻找相互承认的正当性基础。不同主体之间缺乏相互承认,生活共同体势必陷入关系紧张甚至断裂之中。

  无锡的案例中,新市民、老市民和政府相互承认各自身份的正当性,是根本前提。城市并不为某一特殊社群所独有,一个社群排斥另外一个社群没有政治上的正当性理由,政府差异性地对待不同群体合法的谋生和生活行为,也有失公共性。所以,认真对待不同社群之间相互承认问题,是该案例以其实践成效证明的一条社会治理原则。确立相互承认的治理理念,才能有相互尊重,才能彼此包容,共同发展。

  其次,是如何改进社会信任。现代社会是“陌生人社会”,如何构建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成为现代社会能够健康发展的关键。这一问题在我国的具体表现之一,就是流动人群和常住居民之间交往关系该如何塑造。“亲情理事会”在新市民、常住居民和政府三者之间,建构了有效的合作协商的议事平台,对三方信任关系的健康建构,做出了积极的探索,摆脱了信任困境及其诱发的社会冲突。

  最后,从政府职责来看,充分发挥引导性职能,培育社区性社会团体,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

  案例经验也表明,政府要有合理的角色定位和责任认同,既要积极面对并有效弥合新旧市民之间利益、文化等之间的差异,又要选择恰当的工具而不能以传统思维面对新的挑战。

  具体来说,“亲情理事会”之所以能取得较好成效,就与政府两方面理念的改进密切相关。一方面是将政府强制性权力最小化。政府没有颁布规定刚性要求新市民应该怎么做,这舒缓了强制性权力使用必然带来的心理紧张和怨恨。另一方面,也改变了“有罪化”假设的思维定势,流动人群客观上会增加社会管理难度,但这并不是流动人群的属性,更不能对其做出“有罪化”的假设。如果政府没有这两方面理念的更新,也就谈不上通过培育自治组织这类社区性社团促进新旧市民之间的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