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的亲人 英文:让无辜者有辜:被刻意掩蔽的辛亥屠戮现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0:38:39
让无辜者有辜:被刻意掩蔽的辛亥屠戮现象

作者:金满楼
  
  辛亥革命是一场由民族主义激发而来的革命,而民族主义又极容易发展成种族的仇杀主义,这种倾向在武昌起义的一开始就表现得十分明显。参与起事的革命士兵吕中秋回忆说,最先发难的工程营在起事之前公议“禁令十条”,其中即有“勾结满人者斩”、“私藏旗人者斩”两条。起义爆发后,测绘学堂的革命学生试图杀死他们的旗籍同学松景,后被人所阻止,而阻止的原因竟然是怕血腥杀戮会吓走学生,令其不敢出去革命。据第三十标的革命士兵鲁祖轸回忆,当时他们所在标(标相当于团)的各棚都有一两名旗籍清兵,革命前已分配同志负责解决,起义时他和另一位革命士兵刘秉钧负责结果一名叫双璧的旗兵,但当他紧跟在双璧的后面,待机动手时,“我棚正目陈佐黄见我迟慢,即高举枪托猛击双璧头顶,原期结果性命,不料枪托稍偏左,双璧顺势滚下楼梯,一溜烟向第一营旗兵营跑去”。
  
  武昌原本不是八旗驻防地,但随着清末新政的铺开,一些旗人(主要是荆州八旗)因为各种原因而移居到这个省会城市。从1904年起,在湖广总督及荆州将军的安排下,荆州旗兵被轮派到湖北新军中受训(十名中有一名是旗兵),这些旗兵主要集中在第八镇第三十步兵标(团),其中第一营中的两个队(每营共四队,每队大概150人)和第二、三营的各一个队,大概一个营的兵力为旗兵构成,他们的统领也是旗人。第三十一标也有一个队的旗兵,另外大概还有四分之一(大概250人)的旗兵分布在其他部队或军事学堂。尽管这些人在当晚的起义中没有抵抗(或来不及抵抗),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被杀害了。武昌城里,四大满姓家族(扎、包、铁、布)均被杀害,八旗会馆也被完全摧毁。第二天的早上,当十八星旗飘扬在原总督衙门时,旗人们的尸体也堆满了邻近的街道。
  
  据武昌起义者的回忆,“革命党人只要是捉到旗兵,不是就地杀掉,就是送到革命政府枪毙,很少幸存下来的。有的旗兵被捉后,至死不讲话。越是不讲话反而越是证明是旗兵。直到首义成功三天之后,军政府下了命令,捕杀才停止”;“首义后两天,还有不少的旗兵四处窜扰,间或也有少数人趁火打劫,同学萧杰臣、刘邦钦、傅人俊、王兆鸿等,联合部队在长街刘天保对面某住宅内,拿获枪械齐全的旗兵十余人,当即枪决。江学行、李春山等亦随蔡等出营,沿途消灭旗籍兵士甚多”。共进会员郭寄生说,“我以曾在街上亲见便衣数人,手持雪亮大刀追杀旗籍妇孺事情,力言革命宗旨主要在推翻清廷政权,挽救危亡,若任意杀戮,甚至妇孺不免。此则暴徒行为,不但为国际上所反对,且必定惹起种族仇恨。”
  
  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说,“群众不善推理,却急于采取行动。……那些教条,具有不容讨论的专横武断的力量”。起义后,省咨议局遭不明射击,革命士兵查抄了附近的宝瑛公馆(宝瑛为荆州驻防旗人,日本士官学校毕业,曾做过湖北新军的标统,后调任陆军小学总办),当时公馆中只有宝瑛妹妹一人,后被杀死并拖到阅马场陈尸示众,为反抗革命者戒。此事在革命党人蔡寄鸥的回忆中记载甚详,实则宝瑛及其妹何尝反抗过革命。
  
  谘议局的被袭引发了对武昌幸存旗人的大清洗,革命军在大街上任意拦下行人并盘查他们是否满人,据革命党人李廉方的记载,“那些头后部扁平的人都被要求读666(六百六十六),如果他们读niu而不是读liu,那么他们就会被杀头。”
  
  但据革命士兵万业才所说,“在当时,革命党人并不懂得‘优待俘虏’、‘缴枪不杀’的政策,在捉到旗兵大多处死。有的旗兵被捉后不讲话,有的学‘湖北腔’应付盘查。革命党人想出一个办法,出入城门者,都要念‘六百六十六’后方能出进。‘六百六十六’湖北语音为“loubelousilou”,不是武汉土生土长的人,是不容易学的一模一样的”。以发音判断是否旗人的方法未必是最科学的,因为它会使得那些发音并不是那么标准的人(特别是在直隶一带呆的时间比较长的人)遭受莫名的危险;再者,荆州旗兵也不讲满语而说的是荆州土话,但凡来自荆州一带的人,其危险程度就越高。
  
  万业才亲身参与了起义当晚搜索旗兵的行动,“午夜过后,我们听见有一处芦苇沙沙作响。我们大声喝叫:‘哪一个?快出来!’毫无反应。我们又喊:‘再不出来开枪了!’接着对准草动处开了一枪。果然草丛里爬出两个人来,遍体污泥、浑身颤抖。我们问他:‘做什么的?为么事黑夜躲在这里?’一个不开腔,另一个吓得结结巴巴,好一会儿说不成一句话来。从语音上判别,显然是个旗兵。原来三十标的旗兵多半是从东北三省中的满族内征调而来,语音很容易辨别。天亮之后,将此二人送到军政府处决了”。
  
  毋庸讳言,革命总是伴随着血腥、杀戮与混乱的,即便是号称“和平的、代价很小”的辛亥革命,其在革命的进行过程中,同样存在着一些并不是那么值得颂扬的东西。武昌起义的领导者之一熊秉坤曾回忆说,12日的反满暴力达到了顶峰,那天的杀戮是如此的骇人听闻,以至于一百多名绅商联合起来,一致要求湖北军政府阻止其士兵进入民宅搜索旗人,但军政府却以军事需要为借口而拒绝了,直到汉口的11名外国领事出面干涉后,军政府才于13日下令停止这种杀戮。尽管他们心里并不愿意,但出于外交上的考虑,列强在这场革命中保持中立是非常重要的。
  
  一名路透社的记者于14日来到武昌,他“发现到处都是满人尸体”,他估计有八百人被杀。一名军政府的代表则在巡视武昌后估计有四五百名旗人在起义后的前三天被杀,由于担心传染疾病,受害者的尸体都被掩埋了。革命者曹亚伯则声称,有四百名“旗人士兵”被杀,另有三百名被关押在监狱,大约一百名在1912年春天被释放,但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其中有七名旗兵因为过早的释放而在回荆州的途中被杀害。美国历史学家周锡瑞认为,对武昌的旗人来说,“那差不多就是屠杀”。
  
  如果旗兵被杀是因为他们具有潜在危险的话,那么杀害妇孺似乎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在路康乐的《满与汉》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记载:“一个将要被杀害的旗人妇女可怜的哀求:‘我们是无罪的,我们也憎恨我们的祖先,因为他们虐待汉人’,另一位老夫人哀求:‘杀死我们这些没用的妇女和孩子,你们能得到什么呢?为什么不释放我们以显示你们的宽宏大量呢?’士兵们虽然有所触动,但不敢回应,还是将她们杀死了。”
  
  在这场风暴中,旗人妇女的境遇十分糟糕,因为她们的头发、服饰和汉人女子有较大的差别。更要命的是,即使这些可以改扮,但她们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旗人女子不缠足,她们原本引以为为自豪的天足,这时却成了危险的来源。
  
  相比而言,武昌起义中被杀的旗人并不算多,最严重的是陕西西安。西安的旗人大概有2万多人,城墙很高,防御坚固。1910年,美国社会学家E.A.罗斯到陕西游历访问时,他对当时的满城和旗人颇不以为然:“在西安,如今的八旗子弟居住区城墙东倒西歪,空气沉闷,到处是杂乱和腐烂的景象。在一个军事演习的大场地,清朝高级军事官员正在一旁检阅边奔跑边打靶的骑兵。那些懒洋洋的享有特权的八旗子弟虽然曾在军队里受过所谓的训练,但毕竟缺乏坚强的意志和战斗力,行军二十英里他们就会垮下来”。
  
  在革命军攻打了一天一夜后,西安满城终于被攻破,革命士兵如潮水般的从南面和西面涌入,并将城内的所有居民视为敌人加以攻击(或者说杀戮),据一位名叫J.C.凯特的英国传教士事后的调查,“无论长幼,男女,甚至小孩子,都同样被杀……房子被烧光抢光,那些希望躲过这场风暴的人最终也被迫暴露。革命军在一堵矮墙后,放了一把无情的大火,把鞑靼城焚烧殆尽。那些试图逃出来进入汉城的人,一出现在大门,就被砍倒在地。两名新军的年轻军官后来回顾时承认:‘没有必要杀死这么多旗人士兵及其家属。’”
  
  杀戮极其残酷而且彻底。据凯特的记录:“当满人发现抵抗徒劳无益,他们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跪在地上,放下手中的武器,请求革命军放他们一条生路。当他们跪下时,他们就被射死了。有时,整整一排都被射杀。在一个门口,十到二十人的一排旗人就这样被无情的杀死了。”
  
  三天后,革命军下令停止屠杀,据凯特的估计,旗人死亡的人数“不下万人,他们为了避免更悲惨的命运,要么被杀死,要么自杀”,换句话说,至少有一半的旗人被杀。整个满城也被抢劫一空,而存活下来的人,有钱人被敲诈,小女孩被绑到富人家做婢女,年轻的妇女则被迫成为穷苦汉人士兵的妻子,其他的人都被驱逐出西安。
  
  传教士李提摩太在《亲历晚清四十五年》中说,“1911年10月22日,陕西省首府西安爆发了可怕的流血事件,一万五千名满族人(有男人、女人还有孩子)都被屠杀”。在事后的回忆中,陕西革命士兵党自新也不无隐晦的承认,攻破西安满城后,各战斗队伍分成若干小队在城内逐巷逐院的进行搜索战,在此其间,一些士兵和领队官杀死了一些不必要杀死的旗兵和家属(这段话可与前面凯特所说的相呼应)。
  
  李约翰在《清帝逊位与列强》一书中引用英国外交文件称,西安为革命党所占据,男女老少约有一二万人的驻防旗营(满蒙八旗)实际上被全部消灭,8名外国侨民也在混乱中被杀(这些文件为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根据当地传教士的报告后发给外相格雷爵士的电报)。李约翰是知名传教士李佳白之子,也是庚子年使馆之围中年龄最小的外国避难者,当年中外间的血腥杀戮想必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革命中的滥杀,在很大程度上是与事的江湖会党所造成的。据陕西革命党人张奚若的回忆,革命后的西安完全被哥老会所控制,就算是革命党出城也须经会党首领同意。领导陕西革命的分别为会首张云山及同盟会张风翙,张云山混迹兵营多年,后在陕西新军中开香堂,吸收上千名新军士兵,势力很大。但是,会党是一群骚动不安而极其凶险的乌合之众,由其充当主力(哪怕是会党士兵)的革命难免出现各种混乱,其中也不免失控性的杀戮。
  
  与其他各省革命不同的是,陕西革命因为会党色彩浓厚,他们不但攻击旗人,而且攻击洋人。23日晚,当地哥老会攻击并烧毁了位于西安南郊的北美瑞挪会学校,2名外国传教士和6名外国学生被杀,史称“南关教案”。受此影响,其他教会也遭到攻击,一些传教士被打伤,教会学堂被烧毁。正因为如此,各国公使加强了对西安事件的关注,如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收集了一些传教士的报告并转发给了外长格雷爵士,其中包括这样几封电报:“传教士肖乐克先生11月11日的来信,该信说,……西安府的满洲人几乎已被歼灭净尽”;“至于西安府的情况,曼勒斯先生证实了我们已经收到的关于在头两三天内屠杀满洲人的报道。他估计普通的满洲居民有两万人,并确证了肖乐克先生所说的大约一万人被杀一事”;“盖士利主教来函中的一份中文附件说:西安的……满城遭到攻击,所有的满洲人除了六名在四川陆军部队服役者外,几乎统统被屠杀。”
  
  革命中的西安无疑发生了一场大悲剧。这是一场类似于太平天国期间发生在南京和杭州的悲剧,毫无疑问,这是一种带有种族屠杀性质的屠城行为。一周以后,与陕西毗邻的山西太原也发生了类似的悲剧,不过太原满城的规模比西安要小很多,那里只有644名旗兵及数千名旗人。在10月29日的革命中,太原满城遭到了革命军的大炮轰击,旗兵并没有组织抵抗,但当地“满城被屠甚为惨烈”,“当乱起之时,该满城地居城之东北隅,并未得有消息。迨闻炮声,始知事变,遂始逃奔。迨奔至营门,已被围住。是时炮弹如雨,营内房舍尽毁,全城无一逃生者”。“无一逃生”的说法当然略显夸张,但满人伤亡严重、满城被焚毁却是事实。
  
  勒庞在《革命心理学》中说,“尽管革命的起源可能是纯粹理性的,但我们千万不能忘记,除非理性转化为情感,否则革命酝酿过程中的理性不会对大众有什么影响”,“例如在法国大革命中,哲学家利用理性逻辑来指责旧制度的弊端,激发人们改革的愿望,神秘主义逻辑依靠一个社团,根据某种原则来发展其会员,激发人们的信仰;情感逻辑则释放了人们多少个世代以来一直受到禁锢的热情,并导致最恶劣的放纵”;
  
  为证明革命的合法性,辛亥年对旗人的杀戮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被有意隐去,但历史终究是历史,革命也具有多样性,它不可能像处女一样的清白。辛亥年,凡是有满城的地方,都出现过滥杀的情况,只是程度上往往因地而异。当然,同样不可否认的是,辛亥年悲剧发生时还是有很多汉人设法去保护那些无辜旗人的,如武昌的士绅要求军政府禁止士兵进入民宅搜索旗人,一些西安幸存的旗人也在事后回忆称为汉人老百姓所救。在鲜血与生命的面前,人性的善良终究要高于那些莫名的革命冲动与无逻辑的理念。
  
  客观的说,非理性的“驱逐鞑虏”策略在很大程度上要为此负责,特别是起义酝酿期的“排满”宣传,其负面效应极大。武昌起义后,以鄂军都督黎元洪名义发布的布告中就直截了当的指明:“须知今日满贼,并非我汉家儿”;“藏匿满奴者斩”;“能搜献满人及接济军械、保护外人生命财产者,均有赏”。陕西革命的领导人之一张钫也在《辛亥西安东征举义日记》中说:“西安革命党人起义后,行至街中,向空中放枪数百响,到处宣言此举排满,与我汉人商民无关,尔等勿惊。识者门口备茶水,贴兴汉灭旗字样。”
  
  激变时期的民众心态与和平时期不同,在革命者的潜意识里,杀满是为了给“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的汉人复仇,这种一而贯之的宣传使得革命者在屠杀中丧失了罪恶感,相反,他们在从事时心中充满了神圣感甚至正义感。这恐怕就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了。事实上,不分青红皂白的杀戮与灭绝性的宣传不仅令旗人惊恐万状,其他民族和汉人士绅也为此感到大为不安,曾有人提出这样的质疑:“古者督军元戎,而举仁义之师,大兵到处无不以民命为重,谅仁者之师,必能开恩赦宥于无辜。刚刀虽利,而不杀投降之卒,为何有不容满军投诚之令命?”
  
  无纪律约束的会党分子造成革命中的滥杀,但在很多时候,他们也会成为被杀戮的对象。譬如在四川,引发革命大潮的“保路同志军”多为“袍哥部队”,据时人所见,他们或拥一城或踞一寨,称都督号大王,拥众自雄,莫能相下,“他们的装束打扮都很奇特而复杂,有的头缠白帕,有的打着英雄结,有的戴瓜皮小帽、斗笠、草帽、藏袍、短褂,或将长衫剪去一截,有带红绸结花的腰刀或腰插短枪匕首,有穿麻耳草鞋,上结红花或穿元口平鞋、滥衣破裳,真是五光十色,甚至戏装,几乎应有尽有”。各哥老会进城后,什么“公口”、“茶哨”、“办事处”的灯笼都挂了出来并勒令商民富户缴纳饷需,而各派之间又意见不和,互相仇杀几无宁日。
  
  广州光复也是如此,进驻省城的各路革命军五光十色,俯拾皆是。据估计,当时的革命军约有十万之数,而其成员又以会党、绿林及贫苦农民为主。在这些革命军统领中,以石字营统领石锦泉最为凶恶。此人原是打石匠,后兼营头发生意,曾用头发包运军械接济革命党人,有些许功劳。石与新军标统秦觉有嫌怨,革命后,秦畏惧石的凶焰躲进咨议局第一师司令部(第一师师长钟鼎基与秦为日本士官第六期同学),谁料一出局门,便被石的党羽劫持,当场将秦生剖(警察郑家森在革命后也被生剖,因其捉拿了刺杀广州将军孚琦的革命烈士温生财)。除石锦泉外,还有一个叫“百二友”的民团(或称会党)也在街上横行无忌,导致广州秩序异常紊乱,商民叫苦不迭。
  
  在胡汉民走往南京后,继任都督陈炯明痛下杀手,先是石锦泉与其参谋长自寻死路,其手携土制炸弹冲进都督府索要饷项,结果被卫队官兵捆起,当天下午即执行枪毙,石字营被强行解散;接着,王和顺、杨万夫、关仁甫的司令部被新军用炮轰毁,强压之下,其他民团缴枪的缴枪,解散的解散,广州这才得以安靖。至于那些“百二友”,也被广州警察厅长陈景华消灭得八八九九。陈的命令,凡是穿白鞋、绿袜、吊带和头上前留一小撮头发的,都是“百二友”,一经捕获,即绑去东校场枪决。
  
  据时人所述,东校场分作四个杀人区域:一个是陆司令的,一个是海军司的,一个是广阳绥靖处的,一个是广州警察厅的,各区域都竖有几根黑旗,押到囚犯,各就黑旗旁边枪决,以绥靖处和警察厅两个区域杀人最多。沈从文在《辛亥革命的一课》中曾这样描述了家乡湘西凤凰县的辛亥年:十岁的他,“一有机会就常常到城头上去看对河杀头……与其他小孩比赛眼力,一二三四计数那一片死尸的数目……”。
  
  一个甲子以前,太平军时曾国藩以杀止暴,革命本以暴力为最后仲裁,能止暴者者,唯有更具组织之暴力,清亡后武夫秉国,结局可想而知。辛亥年中崛起的山西都督阎锡山,他后来追论当日死于新军枪下的山西巡抚陆钟琦时,也承认其“精神和人格值得我们敬佩”,因为“立场是各别的,人格是共同的”。但是,革命是无理由的,因而陆钟琦的被杀也是不能够解释的。革命只是一时,历史要追问的是,杀死满城里那些没有抵抗能力或者说根本就是无辜受害的旗人(特别是老人妇孺),革命党人——不管是做宣传的还是亲自动手的——他们在事后会不会在心里感到有一丝不安的呢?
  
  后人们必须要思考的是,历史上的杀戮,各种各样的杀戮,各族之间的杀戮,是否可以成为下一个新的杀戮的理由?如果是这样,历史到底发挥了什么作用,它是让人明智还是让人愚蠢甚至是凶残?如果是后者,那历史本身也应该是“有罪”的——只知道教给人们仇恨的历史,不要也罢——但更多的情况是,历史往往被政治所利用,最终沦为政治的牺牲品,在偏激甚至有意误导下的历史观指导下,如何能培养民众的理性思维并进而营造一个理性社会呢?